无模具生产水泥管:绵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行情况的视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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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行情况的视察报告
2010-12-01 

    11月22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和常委会委室负责人到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就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视察和调研。视察组在县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朱安保的带领下,来到服务大厅,对办证窗口进行了查看和询问,了解他们的管理和服务流程,最后,视察组一行听取了政务中心主任杨勇的情况汇报,朱安保主任对政务中心近年来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今后政务中心的发展和建设提出来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县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行的基本情况
    安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前身为安县行政服务中心,始建于2002年4月,2007年3月更名为安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现在中心位于文化广场综合办公楼一楼,建筑面积1400平方米。中心管委会现有4人(编制5名),领导2人,中层干部2名。县政务服务中心自运行以来,特别是近年来,中心以深入开展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为契机,坚持“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服务原则,大力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推进标准化建设,不断完善软硬件设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规范审批事项和办事程序,提升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等方面取得了比较好的成效。主要表现在:
    1、全面推进“两集中、两到位”,行政效能显著提升。
通过把面向社会具有审批职能的部门集中起来,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窗口统一办公,配备首席代表和工作队伍,加大对窗口的授权力度,基本建立起了以窗口为主导的行政审批运行机制,并坚持一个窗口对外,实行一条龙服务,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办事程序,减少了审批环节,优化了审批流程,缩短了审批时间,提高了行政效能。近几年群众办证办事方便了很多,群众对机关行政效能的满意度在不断提高。尤其是近两年来,中心办件流程逐步科学优化,提速提效达30%—50%,中心共受理各类办件 90156 件,按时办结率达100%,现场办结率达95%,接待咨询 2万余人次。政务服务工作多次受到省市县表彰。
    2、大力推进政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政务服务环境不断创优。
(1)场地、设施标准化建设逐步推进。2008年12月,安县政务服务中心被县委县府列为全县行政事业单位首个灾后加固扩建重装的单位,由县财政斥资加固扩建重装中心,并新置办公桌椅、群众座椅、空调、电脑、指纹考勤机、电子显示屏、音响、投影仪等办公设备设施,增设了群众休息处、饮水处、便民书写处等便民利民设施,完成了音视监控系统、电子监察系统、行政审批通用系统的建设,实现了省、市、县三级联网。并按省、市标准要求,规范实现了场地外升立国旗,主要交通要道设立了交通指示牌、政务公告牌。设立窗口吊牌,首问责任岗,实现工作人员统一着装,挂牌上岗,办公场地功能布局日趋规范。
(2)行政审批、办事制度、政务服务标准化逐步完善。一是坚持实施项目办件“七公开”制度。即在服务“窗口”实行公开项目名称、设立依据、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期限、收费标准、收费依据 “七公开”阳光政务服务。二是推进办事制度标准化健全完善并深入贯彻执行了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政务公开制、去向留言制和绩效考评制等各项规章制度;三是全面推行并联审批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我县灾后重建项目“绿色通道”制,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工程采取特别通道服务。2009年以来,全县并联审批共受理投资项目393 个,投资总额 84.9亿元;四是逐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打造政务超市。着手将中介、公共服务项目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3)政务服务体系基本形成。目前,安县政务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全县40个具有审批职能的部门全部进驻县政务中心大厅设窗口办公。其中,进驻行政审批单列窗口22个,行政审批综合窗口1个(含18个单位),公共服务窗口2个,银行1个,中心窗口共有工作人员70余人。 18个乡镇基本建成了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成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36个,一个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全县的政务服务网络正在形成。
(4)监督管理严格、审批行为规范。除了政务中心严格监管外,县纪委监察局在中心设立了行政效能监察岗,通过现场和电子监察,以及对案件的查处等手段,基本杜绝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现象,遏制了“吃、拿、卡、要”的腐败行为,有效促进了各项审批工作的落实,提高了服务效能和质量。
    二、我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运行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过近几年的建设和发展,县政务服务中心在运行中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应进审批事项进入不到位。根据省、市、县各级文件规定:“凡行政许可项目以及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包括垂直管理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必须进入各级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但目前我县没有完全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把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统一办理。我县具有审批职能的部门40个,保留的审批项目(含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522项,因此,应进入中心项目为522项,但是实际进中心的项目仅100多项,大多数部门存在明进暗不进的现象,很多项目看似进入中心,但实际上不能在中心受理,进入中心的单位和项目仍然不到位,特别是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入率非常低,2010年1—11月份,设在政务服务中心的中行收费窗口共收210余万元,这和县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额度相差甚远,有的单位在窗口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却回原单位缴费,有的单位舍近求远,不在中心缴费窗口缴费,却到其他银行缴费,出现“前厂后店”现象。
(2)窗口部门审批事项授权不充分。根据各级文件要求,充分授权服务窗口,提高行政审批事项的窗口办结率,并要求受理权、审核权、协调处置权、办理结果送达权、应诉代理权的授权率应达到100%,多数部门没有按要求对窗口工作人员充分授权。虽然在中心设置了服务窗口,配备了工作人员,明确了首席代表,单位与首席代表签订了授权书,但没有按照要求统一授予服务窗口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权,窗口无权无责,仍然存在着“只挂号、不看病”或“体外循环”、“两头受理”现象。
(3)部分窗口工作人员工作不安心。由于政务中心经费紧张,管理窗口工作人员无激励机制、缺乏必要的管理手段,加之一些进驻单位对窗口认识和重视不够,没有选派业务精、能力强、作风正的同志进入窗口,有的甚至是随便派个工作人员去“凑数”或“值班”,加上又没有充分授权,以至到窗口工作的同志认为自己被边缘化了,工作热情不高、责任心不强。此外,由于政务服务中心实行比较严格的管理制度,比如上下班按指纹,办事追责,视频的全天候监控等,造成工作人员有压力感,一些工作人员有怨气,工作不安心,得过且过,甚至互相推诿,无上进心。
(4)机构设置、岗位编制、领导职数、工作经费等不能满足当前政务服务中心的延伸发展和管理需要。目前中心编制只有5人,领导职数2人,内设机构只设有综合股和督察股。工作经费只有在编的4人的人头经费,窗口单位人员的经费在原单位,服务中心的经费远远不足。按照省、市关于各地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要求,县政务服务中心目前有了很大程度的延伸发展:一是电子政务服务网络系统基本形成;二是建筑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公共服务类项目和中介服务机构要求必须进驻中心;三是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级代办服务点逐步建立。由于中心的延伸发展,中心目前机构设置、岗位编制、领导职数以及运行经费等不能满足当前政务服务中心的延伸发展和管理需要。因为管理模式层次不清,手段欠力,运行经费不足,难以实现机关行政高效管理。
    三、加强我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建议
(1)深化认识,进一步加强对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发展的领导。政务服务中心是推进政务公开,服务企业和方便群众办事、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重要平台,具有服务优质、规范高效、阳光操作、公开透明的特点,是展示政府良好形象、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防治腐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重大举措。各级政府要牢固树立“环境就是竞争力”、“抓环境就是抓发展”的意识,坚持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作为头等大事来抓,把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纳入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力推进,在组织机构、人员编制、办公场地、运行经费等方面切实予以保障。各相关职能部门应充分认识政务中心的职能和作用,充分认识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从“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大力支持和配合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有针对性地制订和完善本部门、本系统加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建设的措施,加大工作力度,选好工作人员,充分授权办理,加强组织协调,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明确职能,进一步理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体制。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代表县人民政府组织、协调、指导、管理和监督县级政府所属部门、机构的政务服务工作,且协调指导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工作。要按照《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规范》和《行政许可法》赋予政务服务中心组织实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行政许可及服务事项申办条件、申报资料、办理环节、承诺时限的设定审查和优化工作,负责督促检查“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情况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进中心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和督促检查政务公开工作等职能。切实解决好进场不彻底、授权不到位等问题。通过一系列强化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职能、理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体制的措施办法,改变中心目前的管理无职能、协调无手段、督促无效果的尴尬局面。
(3)整合资源,进一步强化机构设置。安县政务服务中心已经发展成为审批与收费、信息与咨询、管理与协调、投诉与监督为一体的综合服务机构,是全县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重要平台,同时又是同级政府政务服务工作的管理机构。随着政务服务中心的延伸发展,中心机构设置需进一步强化,人员编制应适当增加。一是中心领导机构设置应当进一步完善。中心现设有党工委和管委会,根据纪检机构、人员的配置要求,可增设纪工委,以有利于加强中心各项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二是内设机构应适当增加。结合全县机构改革整合现有的机构人员,可以增加网管股、中介机构及公共服务管理股、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股并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三是根据(绵委办发[2009]35号)文件要求:“对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资源(资产)‘招拍挂’等活动,政务服务中心应当做好现场服务,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移交有关机关依法处理。”为此,安县政务服务中心管委会可下设事业单位:安县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并赋予相应管理职能。四是按照省、市关于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要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要开通96196政务服务热线,为此应增设96196服务台。
(4)增加经费 ,保证政务中心正常运转。为着力推进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不断发展,保证中心工作高效运转,可以建立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发展基金,同时,县财政应适当增加政务中心的预算经费,适当增加窗口人员的补贴,窗口工作人员的党团组织关系、人头办公经费等应转入政务服务中心,从而解决中心日常运行经费不足、不好管理的问题。
(5)强化监督,进一步推进“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县监察局、编委、法制办、政务服务中心管委会、目督办等有关部门应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加强对各职能部门推进集中行政审批工作的监督检查,并将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一把手”工程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对不愿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不按规定在政务服务中心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或者行政审批项目存在“体外循环”、“两头受理”的部门,要根据《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应严肃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行政责任。通过多部门的监督,大张旗鼓地营造“应进必进”的氛围,彻底打消个别部门领导“应进未进”的侥幸心理,消除“官”念特权思想,消除只顾部门利益甚至为了部门利益不惜损害群众利益的不良作风,从而杜绝政府部门之间行政许可事项互设前置问题制造人为障碍的现象,从而加快推进“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加快形成由部门行政许可服务到“统一窗口受理、统一协调办理、统一送达结果”的行政审批格局。

 

 

(安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