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脱力医院破解版 ios:酒驾撞死五人的派出所长缘何成了“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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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撞死五人的派出所长缘何成了“民警”

标签: 肇事  通报  公安部  肇事者  警车  分类: 时评 2011-10-31 05:50    29日下午14点40分,河南省汝南县发生一起一公安干警酒后驾驶警车肇事案。汝南县委宣传部当天发布的官方通报称,一辆车牌号为豫Q3517的警车在行至汝南县城汽车站东十字路口南侧时发生事故,将路边2根照明电线杆撞倒,当场致4人遇难、4人受伤,其中1伤者在送往医院抢救过程中遇难。经查,肇事车辆为汝南县公安局梁祝镇派出所公务用车,肇事者为该派出所民警王银鹏。现因涉嫌犯罪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汝南县公安机关已成立专案组调查办理该案,将依法严肃追究。

    对比包括派记者到现场的南都在内诸多媒体报道,不难发现官方通报隐匿了两个最关键的元素:一是肇事者的身份。肇事者王银鹏明明是梁祝镇派出所所长,在官方通报中却摇身一变成了“民警”;第二,肇事原因,在官方通报中,只字未提王银鹏“酒后驾车”这一重要细节。我相信官方的通报是经过字斟句酌的,因该不是疏忽所致。那么,汝南官方忽视这两个重要元素的“良苦用心”何在?

    派出所长缘何变身“民警”?肇事者从“派出所长”变身一般民警,可以弱化失态的负面影响,稀释民愤,减少舆论压力。现如今,人们对官员为非作歹几乎已经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汝南县有关部门也很清楚这一点。事实上,当地有关方面不仅在措辞上淡化了事件的严重性,而且在处置过程中,也已先行一步。据于当晚10时50分赶到现场的南都记者孙旭阳报道,由于未进行现场勘查,当地警方就让殡仪馆拉走遇难者遗体,引起围观群众的极大愤慨,已经损坏的肇事警车以及后来赶到的两外两辆警车,以及当地殡仪馆的两辆运尸车,被不满警方处置方式的群众推倒并打砸。孙旭阳还在其微博中爆料称,当地政府为了平息众愤,还想给围观者派发红包。交通事故的现场勘验是划分事故责任的最重要最权威的依据,警方不会不知道,却为什么要急于清理现场呢?他们想要掩盖什么?可真像是不可能掩盖得了的。不管你穿上了怎样神奇的马甲,最终还会在公众雪亮的目光中现出原形。

    肇事原因是酒驾还是醉驾?模糊肇事原因可以最大限度的降低事件的恶劣影响。就算是普通人开车发生了交通事故,无论是交警部门还是普通民众,对肇事者逃逸和不逃逸,喝酒和没喝酒的处理和态度也都是不一样的。由此便不难理解汝南官方在通报中模糊肇事原因的初衷了。在通报中不提肇事原因还不太让人担心,因为官方通报对信息打了折扣,还有别的信息源。很多人担心的是,对于肇事者原因的认定,已公布的信息上都是酒驾,而非醉驾,驾驶员什么状态下驾车,车速多高才能撞倒两根水泥线杆呢?相信会开车的人都能做出基本判断。肇事者“酒驾”是哪个机构作出的认定?认定书应该公之于众。因为酒驾和醉驾在量刑上会有很大的差别。

     舍命陪酒陪的何方神圣?在接受采访时,当地宣传部门对案情讳莫如深,似有隐情。公安部的五条禁令中有三条都与酒有关,作为一所之长,王银鹏不会不知道其中的利害,让他如此舍命相陪的是何方神圣?南都记者孙旭阳在其微博透露,王当天中午陪酒的是市里专门去品尝当地美食的领导,王的辖区是当地有名的狗肉之乡。那么,这又衍生出来两个问题,其一,这场宴席是王个人掏腰包还是公款吃喝?其二,这些“市里来的”是公安系统的领导还是普通部门的,是不是同样违反了五条禁令,要不要进行问责。
  来自公安部网站的最新消息称,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王银鹏违反公安部“五条禁令”,酒后驾驶机动车肇事致使多人死伤,造成严重后果,构成严重刑事犯罪,影响极其恶劣。公安部已责成当地公安机关严格依法办案,严肃整治队伍,对执法犯法的,坚决从严惩处,绝不姑息。我们期待着从重从快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