藐视和轻蔑:男子见义勇为致嫌犯死亡 或被司法机关追究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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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见义勇为致嫌犯死亡 或被司法机关追究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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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01日01:47 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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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人民日报报道 虽然被认定为见义勇为,但32岁的广东湛江吴川市个体户凌华坤现在陷入了两难,一方面他因为见义勇为获得了表彰,另一方面却因在见义勇为过程中过失伤人要承担不菲的赔偿。他把所有的奖金和捐款都拿来赔偿还不够,自己又倒贴了4万多元。更让他担心的是,由于一名抢夺疑犯在追赶碰撞中死亡,司法机关可能会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当时没想那么多,见到有人抢金项链就追了上去。”凌华坤回忆当天的情景时说。今年5月18日傍晚,凌华坤开车带着妻子儿子去看牙医。行驶到湛江吴川市广沿路供电所附近时,他看到两个人驾驶一辆摩托车,去抢一名也驾驶摩托车的男子脖子上的金项链,那男子反应过来后紧紧抓住疑犯的手大喊“抢劫啦”。平素好打抱不平的凌华坤毫不犹豫地驾车加速向疑犯冲去,疑犯见势不妙,放弃作案慌忙逃窜。凌华坤继续驾车追赶,并按喇叭逼迫对方停车,但对方不予理会继续逃窜,结果他与疑犯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摩托车倒地,一疑犯重伤不起,后座的疑犯爬起来往居民区方向逃跑,而凌华坤的车则失控冲上路边的绿化带,撞倒路边树木,并撞到停在路边的一辆小面包车,之后又伤及一位60多岁的老人。

  车子冲行一段距离停下来后,凌华坤才发现坐在副驾驶座上的儿子面部和后脑受伤,眼角还流着血,后排的妻子胸部受伤。数天后,被撞成重伤的疑犯因抢救无效死亡。妻子对他的这种“见义勇为”很是不满,据说凌华坤当场就挨了妻子两耳光。对此他表示理解,也觉得自己当时是有点冲动。如果他先报警,或者一边尾随疑犯一边打电话报警,就不会有如此不堪的结局,但当时情况紧急,实在由不得他多想。

  律师建议

  应立法确定“好心人免责”

  对于这起少见的见义勇为事件,吴川市政法委副书记陈浦明曾经对媒体表示,不管怎么样,凌华坤的行为是好的,应该表扬,但整个事件怎么定性,还有待研究。

  日前广东社会各界开展了“谴责见死不救行为,倡导见义勇为精神”大讨论,相关职能部门面向全社会征求救济机制、奖惩机制方面的意见与建议。对此,广东省人大代表、律师朱列玉表示,应通过立法的形式确定“好心人免责”的规则,为救助人规避可能遭受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