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新spa机淋巴排毒瘦脸:在全市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工作研讨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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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工作研讨会上的讲话

(2010年10月12日)

    这次全市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工作研讨会,经过与会同志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会议期间,各县(市、区)政协交流了开展政治协商工作的经验体会,探讨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浙委[2009]60号和温委发[2010]3号文件的相关问题;听取了释芳振法师关于佛教和和谐社会的讲座;表彰了8位论文获奖作者,有3位同志作了交流发言;同时还补选和增补了温州市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研讨会时间虽然不长,但大家学习热情高,研讨气氛浓,思考问题深,达到了开阔理论视野,深化思想认识,认清形势任务,拓展工作思路的预期目的。    2006年2月,中共中央颁布了《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这是第一次在中共中央文件中正式提出了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这两种民主形式。2007年国务院新闻办发布的《中国的政党制度》白皮书进一步阐述了这两种民主形式,指出:“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相结合,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一大特点。在中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有着相辅相成的作用。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相结合,拓展了社会主义民主的深度和广度。经过充分的政治协商,既尊重了多数人的意愿,又照顾了少数人的合理要求,保障最大限度地实现人民民主,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实践中,协商民主具有在丰富多样的形式,如党内民主有协商,人代会有协商,政党制度有协商,基层民主也有协商(包括举行听证会、民主恳谈会等)。要众多的协商民主形式中,人民政协是协商民主的主要载体和主渠道。从人民政协的性质、组成、特征、主题、职能、活动方式和在决策中的作用等方面看,人民政协以协商为基础的主要特征,与协商民主具有天然的联系。讲民主就不能不讲人民政协,要发展协商民主就不能不发展人民政协。因此,准确把握民主政治的发展规律,积极回应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新形势,大力推进人民政协协商民主,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各级政协组织一项长期而重大的任务。   下面,我就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有关理论和实践,谈四点意见。     一、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基本内涵和主要特征     随着社会阶层的日益分化和社会文化的日益多元,不同群体的价值观冲突已成为基本事实,特别是那些涉及文化、信仰、价值观念等方面的问题,不仅靠强制无法解决,即使通过“刚性”的选举和表决也难以奏效。许多问题都需要人们之间的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妥协、相互包容,协商越来越成为人们解决诸多难题的一种选择。国外对于协商民主的研究,一般认为始于20世纪80年代及以后的西方政治学。1980年,美国克莱蒙特大学政治学教授约瑟夫·毕塞特在《协商民主:共和国的多数原则》一文中,首次在学术意义上使用了“协商民主”一词。1987年和1989年,伯纳德·曼宁与乔舒亚·科恩先后发表专题论文《论合法性与政治协商》、《协商与民主合法性》,真正赋予协商民主以理论内涵和发展动力。此后,协商民主引发了更多学者的研究兴趣,包括美国哲学家罗尔斯、德国哲学家哈贝马斯、英国哲学家吉登斯等西方政治思想界领军人物都对代议民主制进行了深刻的批判,为协商民主模式作过辩护。我国一些学者在翻译、出版、研究西方协商民主理论著作的同时,作出本土化的理解阐释。协商民主理论的兴起,被认为是民主政治理论发展的一种新潮流,为民主政治实践进入一个更加精细化的发展阶段提供了理论支撑。   协商民主是指自由和平等的公民通过公共协商进行决策的民主形式。其基本内涵包括:首先,协商的前提在于承认并接受多元社会及利益多样化的现实,承认并接受利益主体多元化及不同利益主体之间存在的差异和分歧。其次,协商民主的核心在于强调协商,这种协商既是公共的也是理性的,即通过广泛、平等、自由、客观、审慎地对话、沟通、辩论、审议,实现立法和决策的共识。第三,协商民主成功的要素至少应当包括主体、内容、程序和目标四个方面。其中,参与协商的主体要求在形式和实质上都应当是平等的,可以自由地发表意见建议;内容一般应是具有综合性、重大性和策略性的事务;程序必须是公开透明的;目标是逐渐形成基于理性的共识作为立法或决策的基础,最终促进法律、决策的付诸实施。   人民政协协商民主是指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通过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对国家和地方大政方针的制定和贯彻执行情况以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议政的社会主义民主形式。在我国,协商民主的最主要形式无疑是基本政治制度层面的协商,协商民主的主渠道无疑是人民政协协商民主。人民政协协商民主与其他协商民主相比,有其鲜明特征。一是制度性。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重要机构,是我国基本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的主要载体。人民政协协商民主是作为我国基本政治制度的实现形式而存在和发展的,是纳入党和国家科学决策程序的重要环节,是国家层面的政治制度安排。二是组织性。人民政协协商民主是由专门的组织机构即各级政协来负责实施,并且各级政协又区别于领导机关、政权机关、行政机关存在于国家政治体系之中,有明确的职能定位和较为完善的工作机制,从而确保了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有序性和常态化。三是高层性。从协商的主体看,人民政协是我国唯一由所有合法政党参加的、并允许以本党派名义在其中通过政治协商、政治监督、政治参与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政治组织,因而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带有鲜明的党派性。人民政协的主体是政协委员,政协委员大都是社会各方面、各阶层、各行业、各领域的代表人物,是社会的精英。从协商的议题看,人民政协是围绕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生态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因此人民政协协商民主是一种高层次的协商民主。四是界别性。人民政协以界别为单位组成,打破了区域性和行政性壁垒,不仅包括了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而且包括了海外许多代表人物,使我国的协商民主扩大到最大范围。人民政协协商民主是各界别作为主体参与的协商,这就使得这种民主形式更具有广泛性和包容性,也更具有上通下达的贯通性和直接性。五是全程性。人民政协协商民主既可以在党委政府决策前,也可以在决策执行过程中进行,实现了事前、事中、和事后协商议政相结合,体现了全面性和全程性。六是规范性。作为有60多年实践的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已经逐步形成了一套比较规范和完善和制度体系、程序模式、平台载体和方式方法,已经成为我国一种正式的、郑重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民主形式。     二、发展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重大意义     当前我们正处于由生存型社会向发展型社会转型的重要阶段,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使社会进入价值多元、利益多样、矛盾多发的特殊时期。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人民政协协商民主,有利于在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前提下,在全社会形成高度的政治认同,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强大的社会合力,引导和组织社会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方向和目标不断前进。   1、发展人民政协协商民主,有利于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拓展社会主义民主的深度和广度。坚持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这两种形式相结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特点。选举民主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突出民主后的集中,是体现人民当家作主、掌管国家权力的根本保证。而协商民主则尊重多数并保护少数,力图反映所有参与者的意愿和利益,有利于弥补“多数民主”、“投票民主”为主要特征的选举民主的不足,从而在更大的范围、更深的层次、更真实的涵义上实现人民的民主权利。在实行选举民主的同时实行协商民主,既可以让多数人的意见在决策中得到实施,又可以使少数人的意见在决策中得到尊重。因此,发展人民政协协商民主,既符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又体现了中华民族兼容并蓄的优秀文化传统,有利于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表达利益诉求,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2、发展人民政协协商民主,有利于增强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推进党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在人民政协这个平台上,社会各方面的代表通过民主的、平等的、真诚的协商来讨论公共事务,在广泛参与的基础上寻求共识,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增加公众对有关政策的认同,从而扩大党和国家权力的合法性基础。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赋予参与者在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审视、检查和批评的权利。在政治协商的过程中,各方面代表就党委、政府的决策或重大问题提出真实而令人信服的理由,进行充分的讨论和论证,准确、公正地表达公民的意见和要求,并借助公共讨论和协商的力量说服党委、政府接受政协的意见和建议。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能广纳民意、广集民智,进一步改善决策质量,促进党委、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更加符合各阶层的利益要求,从而得到社会各种力量的大力支持和拥护。   3、发展人民政协协商民主,有利于凝聚人心、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人民政协是我国唯一由执政党和所有参政党共同参加的政治组织。发挥好人民政协作为多党合作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的作用,有利于建立长期稳定和谐的社会主义政党关系,维护国家政局的长期稳定。人民政协由界别组成,具有包容各界、联系广泛的特点,坚持平等协商、求同存异的原则,可以兼顾并反映不同界别、阶层、群体的意见愿望和利益诉求,协助党委政府做好协调关系、化解矛盾、凝聚人心、维护稳定的工作。人民政协的各个界别都是特定社会利益群体的代表,也是广大群众以界别形式表达社会利益诉求的主渠道。人民政协的这种结构,有利于拓宽社会利益表达渠道,使社会上个别分散的意见要求得到有组织、有秩序的表达,也有利于党委和政府及时了解不同社会阶层和社会群体的愿望要求,准确、系统地把握不同方面群众的脉搏;既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又照顾各方面的具体利益;还可以使一些社会矛盾和问题在现有的体制框架内得到妥善化解,实现利益关系的协调平衡。   4、发展人民政协协商民主,有利于拓展政协履职空间,提高政协履职水平。协商民主体现于政协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贯穿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始终。协商民主为政协履职赋予了新的理念,使政协工作的目标性和方向性更加明确;为政协履职拓展了有效的空间,增加了社会各界人士多渠道参与国家和社会管理的机会,使政协的平台作用更加凸显;同时也为公民参与政协提供了制度化、组织化的途径,从而提高了政治参与的质量,增加了政治参与的效果。     三、当前我市政协在推进协商民主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协调主体的主动性不够强。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同参加政协的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代表人士同为协商主体,其主动性都存在一些问题。有的党政领导把政治协商当作是装门面、走过场的形式,看成是征询意见、接受监督、减少矛盾的机会和手段,做法上有较大的随意性,没有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和省、市委的有关规定办事,如省委[2009]60号和市委[2010]3号文件都规定了8项和9项重要内容必须经过政治协商,但实际上真正严格按照政治协商程序来执行的却相当少。作为政协这一方,许多人一方面认为政治协商是“虚功”、“软活”,做得多做得少、干得好干得差,没有标准衡量,也没有人来考核,因而既无压力也无动力,调查研究不下苦功,会议组织不够周密,开展协商质量不高;另一方面存在“怕”的思想:怕多事、怕要权、怕越位、怕得罪人,心存顾忌,畏首畏尾。   2、协商制度不健全。 主要有两类:一是具体可操作的程序偏少。如政治协商“三在前三在先”原则无任何具体制度、规范、程序保障其变为现实。对不同内容、形式的协商,缺乏与之配套的操作程序。二是刚性制约制度缺失。我市各级党委出台政治协商的规定中,只规定了应该做什么,对不做如何处理没有任何提及。特别是缺乏完善的政治协商工作责任追究制,如不将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的组织和个人,该负什么责任无规定;对该协商而不协商造成决策失误的,谁来查处、如何处理等。对协商意见办理和协商结果反馈缺乏应有的保障机制,如对协商过程中所提的各种意见和建议,虽然各级党委都明确要以一定形式向政协反馈采纳落实情况,但实际上很少有通过正式形式(文件)进行反馈的;即便是反馈了,也比较笼统,有多少协商意见进入决策和执行实施或转为决策依据从反馈材料上往往得不到答案。   3、协商制度执行不到位。政治协商作为协商民主的一种形式,存在的突出问题是有关程序执行不力。从这几年的情况来看,虽然各级党委对政治协商的程序作了相应的规范,但由于部分党政领导的思想认识没有真正到位和缺乏具体刚性的要求,致使政治协商没有纳入全年的工作计划,协商的随意性较大。现有政治协商的议题安排,一般也是政协主动建议的多,党委、政府主动提交的少。比如,就哪些问题协商、什么时候协商、需不需要协商,在党委政府与政协之间存在着较大的认识差异,很多事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决策前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重大问题并未纳入政治协商的范畴,甚至于有的重大规划、重大建设项目未经协商就提交人大审议;有的党委政府就重大问题提交政协开展协商的主动性不够、协商的诚意不足,往往以决策后的情况通报代替决策前的协商;还有的以邀请政协领导出席有关会议代替协商。部分县(市、区)的四套班子办公室主任(秘书长)联席会议不够经常,致使不能很好地研究确定年度政治协商议题方案和协商活动的准备与组织。在对口协商层次上,主要以政协专委会提出协商的居多,政府职能部门主动提出协商的很少。在协商准备过程中,一些单位没有按规定时限要求把有关协商材料送达政协,致使政协时间安排较仓促、协商准备较草率,相应地影响了协商的效果。   4、当前政协的组织结构已不适应协商民主发展的需要。界别和政协委员是组成政协的基本元素,是履行人民政协职能的主体,也是搞好政协协商民主的关键。但是目前的界别设置、政协委员的产生程序和专职化问题已制约了协商民主的质量和发展。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新社会阶层人士不断出现,原来的界别设置已运作了很多年,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改革开放后社会经济结构的新变化和各种利益群体的诉求,也不能完全适应协商民主的新要求。如工商联、经济界别具有一定的相似性;社会维稳压力大,但公、检、法、司、律师却没有相应界别;来温务工、创业的新温州人人数众多,却没有相应的界别等。目前,委员协商产生主要经过各界别推荐、由党委组织统战部门确定建议名单、政协常委会通过、公布等四个步骤。这个程序在实际操作中也暴露了一些问题。比如,政协委员的协商产生主要有党委的统战、组织部门来操作,从而出现了“带兵的不选兵、选兵的不带兵”的现象,一些履职能力较差的人也因此混入了政协委员的队伍中来,影响了政协委员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当前市政协有577名委员,一般的县级政协也有300多名,但绝大数政协委员都属于兼职,他们主要从事其他工作,缺乏时间和精力从事政协工作,从而也进一步影响了协商民主的质量。   5、协商的平台建设不够宽泛。省委和市委的文件中规定政治协商的主要形式有会议协商、书面协商和恳谈协商等三种形式,应该说,这一规定在协商的平台建设上有了很大的进展,改变了以往以会议协商为主的协商方式。但这一规定的一个不尽完善的地方还是把政治协商框在政协内部,协商形式比较呆板,不够活跃,协商的开放度不高,参与的人主要还是社会各界精英人士,少有基层民众参与,也较难直接听到基层民众的利益诉求和真实声音,从而影响了基层民众对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知晓度和认同度。      四、 不断推进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在我市的新实践和新发展     要推进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新实践,必须以党的十七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和胡锦涛同志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六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为着眼点、以提升政协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着力点,努力实现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在温州的新发展。   1健全政协的组织机制,不断调整和充实协商的主体。要认真研究当前社会结构和统一战线内部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根据社会阶层的演化变迁情况,及时地调整并合理设置界别,最大限度地把社会不同阶层、不同利益群体的人士囊括到政协组织中来,充分体现人民政协在政治上的巨大包容性和组织上的广泛代表性。适当增加各界别基层委员,合理确定委员中领导干部、专家学者、基层群众和公共服务人员的结构比例,实现“精英民主”和“草根民主”的对接。创新界别活动形式,打通界别互动或功能互补的渠道,通过界别的纵向联合和不同界别的主题讨论或其他活动,构建能够充分反映不同利益群体关系和要求的机制,形成不同利益群体在体制内有序的利益表达、利益聚合和利益传输渠道。同时,要改革政协委员的推举制度,逐步引入竞争选举制度,从而严把委员的入口关,提高委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使其真正成为广大群众的政治代言人。   2、加快推进四化建设,确保人民政协协商民主规范、有序、实效。近年来,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建设虽然取得了较大的进展,但是相对于人大的选举民主,最大的缺陷还是制度建设不够健全、程序不够完善、制度刚性不足,因此我们要将制度建设摆到突出位置,加快推进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一要增强制度的科学性。我们应根据中共中央和省委规定的要求,按照“宜大不宜小、宜具体不宜笼统和从地域实际出发”的原则,对协商内容进行具体细化,增强协商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二要增强制度的权威性。要主动争取党委、政府制定支持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相关工作制度,把人民政协政治协商作为决策过程的基本环节予以明确。进一步明确政治协商的重大事项的界定,把重大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主动提交政协协商的要求纳入党委议事规则、政府工作规则,不经协商原则上不进行决策作为一项刚性制度付诸实施。学习杭州和广州等地的“凡是经过协商的重要议题,在提交党委和政府决策讨论时,应当附上政协的协商意见;凡是未经协商做到不上会、不讨论、不决策”等做法,真正将政治协商纳入党政决策程序,切实杜绝协商的随意性。三要增强制度的配套性。要将制定综合性制度与专门性制度结合起来,将实体性制度与程序性制度结合起来,将推动党委、政府制定制度与健全政协内部制度结合起来,将贯彻上级制度与完善本级制度结合起,将建立急需暂行规定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进一步健全协商民主运行层面的制度,规范协商民主的内容、方式,知情、沟通、反馈环节,对话及回应机制;进一步健全协商民主程序层面的制度,对协商结果进入决策的渠道、报送的方式、采纳的情况,作出具体规定,形成较完善的协商民主制度体系。四要增强制度的执行力。要建立和完善协商民主领导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强化沟通协商,健全完善“四套班子”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等沟通协调机制,统筹安排工作;强化落实协商结果和建立协商反馈机制并建立和完善协商民主的检查考核机制,防止制度规定的虚置。   3、坚持开放性和包容性,不断拓展协商民主的领域。人民政协协商民主要积极回应我国社会阶层结构及利益格局的深刻变化,不仅在“存量”上做足文章,还要在“增量”上下足功夫,为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提供更多的机会,搭建更广阔的平台。一是推进协商民主向基层拓展。继续探索基层政协工作联络室、基层委员联络室和邀请基层群众代表参加政协会议活动、设立委员联系群众信箱等载体,拓宽公民理性合法有序表达利益诉求的新渠道,帮助党委政府及时了解基层的真实情况,解决实际问题,化解苗头性矛盾。对我市一些县(市、区)政协在乡镇(街道)设立政协工委和委员联络组的做法,应大力支持其继续探索和尝试,不断夯实基层政协工作的组织基础。二是推进协商民主向网络拓展。近年来,网络已成为政治参与的重要方式,越来越多的民众愿意借助互联网的开放性、广泛性、即时性、多面性和互动性等诸多特点及时准确地表达自己的政治意愿和利益诉求。政协要迎合这种时代潮流,积极推进协商民主向网络延伸,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动向,通过网络听取老百姓的呼声,了解社会舆情,及时将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民生问题,作为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课题;加强政协网站建设,特别是要创建一个政协委员与网民互动的议政论坛,促进信息开放和交流,加强在表达利益要求中的协商和对话式民主机制,引导网民进入规范、有序、可控的协商民主政治体系。三是推进协商民主向各类社会组织拓展。积极应对各类社会组织迅速扩张,作用日益显现的新情况新形势,探索建立加强政协组织同社会组织沟通联系的工作机制,认真听取他们的建设性意见,反映他们的合理诉求。四是推进协商民主向港澳台海外拓展。充分发挥我市各级政协联系60多万海外温州人的优势,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联谊活动,为推进祖国完全统一和我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五是推进协商民主向新闻媒体拓展。借助媒体的快捷、高效、广泛的公民意见的表达平台,使社会各群体中个别、分散的意见、愿望和要求得到系统、综合地反映,从而最大程度地实现公民的民主权利。八年多来,市政协与市广播电视总台合办的《政情民意中间站》电视专栏进一步畅通政情与民意沟通的渠道,为人民群众表达利益诉求提供平台,为党委政府体察民声民情架设桥梁,有效提高了政协的影响力和话语权,截止今年9月底,共播出节目360期,参与人员累计达到25000多人次,成为党政干部、政协委员、广大公民三方互动的有效平台,有力地推动了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在我市的深入实践。   4、增强协商意识,优化协商民主氛围。在协商过程中要充分尊重“民主党派享有宪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地位平等”,维护其他阶层和群体的平等地位和民主权利,保障协商各方的平等话语权,不强加观点,不强迫命令,不乱打棍子,不乱扣帽子。要形成双向互动、同心聚焦的平等协商氛围,使协商成为各方利益和观点充分表达的过程,成为彼此商量、沟通、融通对话的过程,成为求同存异、增进共识、兼顾各方的过程。要营造平等协商的民主氛围,关键是要增强各协商主体的协商意识。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领导同志要切实增强政治协商意识,牢固树立政治协商是重要民主程序的理念,真正做到重大问题先协商后决策;摆正自己在协商中的位置,本着平等、虚心、积极、主动地态度参加协商,真正使协商的成果成为决策的重要依据。广大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界代表人士在参与协商过程中要增强协商的公心意识,超脱于党派的门户之见,以社会公共利益为重,从有利于改革开放,有利于安定团结,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出发,不以一党一己的利益为权衡,把为发展献计献策、为民生多建良言、为社会多做贡献作为自觉行动。要向社会各界大力宣传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大力倡导和推动在全社会形成协商之风,进一步形成全社会支持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