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帝豪装饰乐清:谁为开车撞城管的人主持正义?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8 08:16:07
谁为开车撞城管的人主持正义?

-----武汉市大规模拆除违章建筑带来的换位思考

/汪华斌    http://whbsuwc.home.news.cn/blog/a/01010000A56A0B0C696008E3.html

今天碰见一位朋友,他亲戚的孩子是武昌的一名城管人员;谁知在这次支援黄陂区后湖村的拆违章建筑中受伤,而且是被违章建筑的户主开车故意撞伤的;于是他也很生气,说既然自己已经违法了;为什么还要犯罪呢。

据武汉市城管局发布的消息称,16日上午武汉市城管执法局组织了2000多人对黄陂区后湖村的拆违章建筑实施集中强拆;当时共有26台铲车一起上阵,最后强行拆除了这块近9万平方米的违建。然而当拆下午4时许,一名违章建筑户主(男子)突然发动一辆尼桑越野车;阻止城管人员靠拢自己家的违章建筑。当阻止无效时,他竟然驾车冲向执法人员;当场撞倒多人。其中重伤3人、轻伤8人。

事件发生后,我们武汉市到处是对开车撞城管的人口诛笔伐;全部是声讨这违章建筑的人不仅违法,而且还犯罪;所以到处是要求严惩的呼声。然而据城管人员介绍说,这名男子家的违章建筑达到4000多平米。按照此地违建房的成本为500/平米计算,那么他的建房成本200万;如果再按照当地的违章建筑售出价为1400/平米计算,那么他家的损失就是560万;如果再按照当地合法商品房每平方米售价超过3000元,那么他家的损失也就是1200万。这是一个什么概念,是一个几代人吃喝玩乐不愁的概念。既然人家有这么大的损失,那么人家拼命也就可以理解了。

我不是为违章建筑鸣冤叫屈,而是为什么不在人家开始建的时候就制止;为什么不为老百姓的损失着想呢,而是等到这里成了违章建筑街才来集中清理;这难道就是我们的人性化执法吗。我想即使这些执法者,如果自己承担这么大的经济损失;估计不拼命的人没有。为什么换成自己也要拼命,而别人拼命了却还要得到声讨呢。

同样还是武汉市城管局的介绍,说黄陂区后湖村这里是一块重要湿地。但因为周边地区的房地产开发和重点工程建设迎来高峰,所以一些村民也就偷偷地在后湖违章建房。而且武汉市城管局称相关部门多次制止,但实际的强拆效果甚微;结果违建户抱着侥幸心态和从众心理,使这里滋生出了大量违法建筑。更有甚者是村民出地,中间环节有人负责“招商”寻找投资者。最后竟然有多名商人到此处投资参与违建,从而使这里形成近9万平方米的违建房;总投资高达4500万元。

我实在不明白,这里难道没有组织吗;为什么这么一条龙的违章建筑链都形成了,而当地政府竟然没有责任。如果我们这次拆除违章建筑前处理了一批政府官员,最后才由政府组织强制性拆除;那么对老百姓还有个交代,因为官员的不作为,才使得老百姓造成重大损失。可我们没有这样追究责任,而是把责任全部归到了老百姓的身上;这难道合理吗。再加上违章建筑与合法建筑的概念本来就模糊,交了钱给政府就是合法建制;而没有交钱就是违章建筑。在这方面我就深有体会,我老家农村的住房成为了危房;我写报告维修,可村干部竟然不批。如果我自己修,这就是违章建筑;而另外城里人出钱送礼给村干部,竟然在农田中间修别墅;而且把老百姓的农田用院子围起来了,这竟然是合法建筑。我们比较一下,这就是我们社会的公平与法律吗。

在我们房地产的开发中,城市拆迁竟然成为了致富途径;为什么,这就是我们这个畸形社会的产物。在老百姓赚钱越来越困难之时,拆迁成为老百姓的快速致富梦。如果我们社会任何勤劳都能成为百万富翁,老百姓会紧盯拆迁的发财梦吗。现在连我老家鄂州市农村到处圈地建房,就是为了拆迁赔偿;因为这成了老百姓唯一能向官员财富靠拢的途径。既然你要人家如此大的损失,那么人家拼命也就十分正常了。

我们是一个追求法律的社会,任何人违法该承担什么责任就是什么责任;不存在严惩的概念。再加上人家这么大的损失,又有谁为他主持正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