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姜柠檬蜂蜜水的禁忌:礼记曲礼(4)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14:07:17

卷二《曲礼下》(之一)

 

【原文】

凡奉者当心,提者当带①。执天子之器则上衡②,国君则平衡,大夫则绥之,士则提之。

凡执主器,执轻如不克③。执主器,操币、圭、璧,则尚左手④,行不举足,车轮曳踵⑤。

立则磬折垂佩⑥。主佩倚,则臣佩垂⑦。主佩垂,则臣佩委⑧。

执玉,其有藉者则裼;无藉者则袭⑨。

【注释】

  ①奉:即“捧”。孔氏:“奉之者,谓仰手当心,捧持其物。提之者,谓屈臂当带,而挈其物。”带:衣带。有两种:朝服之带高于心,深衣之带则下于肋(深衣:古代上衣﹑下裳相连缀的一种服装。为古代诸侯﹑大夫﹑士家居常穿的衣服,也是庶人的常礼服)。

②衡:与胸口(心的位置)平齐。

③不克:克,即“胜”。是说举轻若重,如不胜其沉重一样,以示崇敬之意。

④尚左手:以左手为尊。《少仪》:“笏、书、脩、苞苴、弓、茵、席、枕、几、颖、杖、琴、瑟、戈有刃者櫝、筴、籥,其执之皆尚左手。”

⑤行不举足,车轮曳踵:曳,拽;踵,脚后跟。此句的意思是:行时不举足,但起前拽后,使踵如车轮曳地也。

⑥立则磬折垂佩:郑玄:“君臣俛(俯)仰之节。倚,谓附于身。小俛则垂,大俛则委于地。”磬折,身体微屈,如磬之曲折,微屈则佩(系于衣带上的装饰品)垂落于身前。

⑦佩倚:身体直立,则佩不垂而依附于身体。孙本:“君佩或倚或垂者,物或重或轻,或受器于己臣,或受之于他国之聘宾,故有不必为恭而佩倚者,有恭敬而佩垂者。臣则视君之身容以为节,而皆视君加恭,所以尊君也。”

⑧佩委:佩饰垂落于地,以示更加恭敬。

⑨有藉者则裼,无藉者则袭:有藉,刘彝:“此谓朝聘时圭、璋、琮、琥、璜,皆玉也。执琥、璜、璧、琮,则与帛锦绣黼同升,所谓‘有藉’…执圭、璋则特达,所谓‘无藉’。”裼,,脱去外衣露出内衣。袭,掩起中衣。

关于此句,注家有两种解释、三种说法:一是认为进献琮、璧这些有垂饰的物品时宾主要裸露中衣以示尊敬,而对于圭、璋这些无垂饰物品时宾主要掩起中衣以示敬;二是认为圭、璋这些物品无垂饰,所以用物蒙盖以为袭,璧、琮有束帛而以轻细之物蒙覆为裼;三是认为朝进时圭、璋直接捧执,宾主都要掩起中衣,享用璧、琮加束帛,宾主俱裼。

【译文】

但凡(操执器物,)捧持的东西要与胸口平齐,提携时要与衣带平齐。(行礼之时)持拿天子器物要高于胸口,国君要与胸口平齐,大夫要低于胸口,士则提至与衣带平齐即可。

凡是持拿天子的器物,即使所持之物很轻,也要执如重宝。捧持天子器物,执拿币和圭玉,要右手下左手上(或左高右低),在走路之时脚不要抬起,只让前脚牵引后脚,循环如车轮在地上滚动一般。

(若非君臣授受之时,)身体直立上身微向前屈就像石磬那模样,让佩饰略有下垂。君主直立,腰佩倚靠着身体,那么臣子要让腰佩悬垂下来;君主腰佩悬垂下来,那么臣子要让腰佩垂到地上。拿着玉器时,如果是垫着束帛的玉器,就要袒露出里面的衣服;如果是没有垫的玉器,就要掩好中衣。

【原文】

国君不名卿老、世妇①,大夫不名世臣、姪、娣②,士不名家相、长妾③。

君大夫之子,不敢自称曰“余小子”。大夫士之子,不敢自称曰“嗣子某”,不敢与世子同名④。

君使士射,不能则辞以疾,言曰:“某有。”

侍于君子,不顾望而对,非礼也。

【注释】

①     卿老:上卿。世妇:两媵(yìng,贵妾。诸侯娶一国,则二国往媵之)。

②     世臣:父时老臣。姪:zhí,妻兄之女。娣:dì,妻妹,陪嫁之妾。

③     家相:帮助主持家事的人。长妾:妾之有才者。

④     君大夫:天子、大夫有采地的人;余小子:是天子服丧时的自称;嗣子某:是诸侯服丧时的自称之辞;世子:君主的适子,即太子,储君。

⑤     负薪之忧:《孟子集注》云:“负薪之忧,言病不能负薪也。”

【译文】

国君对上卿、媵妾不直呼其名,大夫对世臣、姪、娣不直呼其名,士人对家相、长妾不直呼其名。

国君、大夫的儿子,不能自称为“余小子”。大夫、士人的儿子不能自称为“嗣子某”,不能和太子同名。

国君让士人射箭,如果不能射,就要用有病来推托,说:“某人有病不能负薪。”

侍奉君子,如果不能察言观色来对答,就是失礼。

【原文】

君子行礼,不求变俗。祭祀之礼,居丧之服,哭泣之位,皆如其国之故,谨修其法而审行之。

去国三世,爵禄有列于朝,出入有诏于国。若兄弟宗族犹存,则反告于宗后。

去国三世,爵禄无列于朝,出入无诏于国,唯兴①之日,从新国之法。

君子已孤不更名,已孤暴贵,不为父作谥②。

居丧,未葬读丧礼,既葬读祭礼,丧复常,读乐章。

居丧不言乐,祭事不言凶,公庭不言妇女。

【注释】

①     兴:起为卿大夫。

②     孤:丧父;暴贵:由士庶人起为诸侯。原来父贱无谥号,此时取谥,有贱父之嫌,故不为作谥。

【译文】

迁居他国的君子,行礼时不可以改变原来的礼俗。祭祀的礼仪、居丧的服饰、哭泣死者的位置,都要像自己国内的原样,谨慎地遵循那些法度而且仔细地实行它们。

离开祖国已有三代,但他的族人还有在朝廷上做官的,如果有喜事丧事,应当和原来国家卿大夫往来出入,互相赴告。如果他的宗族兄弟还在,自己有喜事丧事,也应当回去告诉族长的后人。

离开祖国已有三代,他的族人没有在朝廷上做官的,如果有喜事丧事,就不必和原来国家卿大夫往来出入,互相赴告。只是要等到自己做了新国的卿大夫后,才可以依从新国的礼仪法度。

君子在父亲过世后不可更换名字;父亲过世后,即使从士人、庶人一下子成了诸侯,也不必为父亲定美谥。

居丧时,还没有下葬,要研究丧礼;下葬后,要研究祭礼;丧期结束,恢复正常生活,就可以诵读诗歌。

居丧时不谈论乐事,祭礼时不谈论凶事,公庭上不谈论妇女。

【原文】

振书、端书①于君前,有诛。倒策、侧龟于君前,有诛。

龟策、几杖、席盖、重素②、袗絺绤③,不入公门。

苞屦、扱衽、厌冠④,不入公门。

书方⑤、衰⑥、凶器,不以告不入公门。

公事不私议。
【注释】

①     振书:除去书上的灰尘;端书:将书摆正位置。

②     重素:丧服。

③     袗:zhěn,单衣;絺绤:亵衣。

④     苞屦:草鞋;扱衽(chā rèn):谓插衣襟于带;厌冠:丧冠,其状无武而伏。三者皆为凶服。

⑤     书方:孔颖达:“书,谓条录送死者物件数目,如今死人移书也。百字以上用方版书之。”

⑥     衰:古代用粗麻布制成的毛边丧服。

【译文】

在国君面前为书册除去灰尘或者摆正书册的位置,有罪当诛。在国君面前弄倒蓍草、打翻龟策,有罪当诛。

龟策、几杖、席盖、丧服、单薄的内衣,这些东西不可以带公门。

苞屦、扱衽、厌冠这些凶服,不得带入公门。

书方、衰、凶器,不告于君主不得带入公门。

不背地里议论公事。

【原文】

君子将营宫室,宗庙为先,厩库①为次,居室为后。

凡家造,祭器为先,牺赋为次,养器为后。

无田禄者不设祭器,有田禄者先为祭服。

君子虽贫,不粥②祭器;虽寒,不衣祭服;为宫室,不斩于丘木。

【注释】

①     厩库:厩,马圈;库,仓库。

②     粥:当为“鬻”。卖。

【译文】

诸侯要修建宫室,当以建宗庙为先,其次修建马圈和仓库,然后才修建房屋。

大夫建家,要先置备祭祀的器具,然后考虑供奉祭祀所需的牺牲赋敛,最后才是供人饭食所用的器具。

没有采地田禄的士大夫可以不置备祭祀器具[可以借用别人的],享受采地田禄的则要先置备祭祀的服饰[服饰宜自有](然后置备祭器)。

君子[泛指诸侯、大夫、士及有才德之人]即使再穷困,也不能卖掉祭祀的器具;即使再贫寒,也不能(在平时)穿著丧服;在修建宫室的时候,不要砍伐田头的大树。

【原文】

大夫士去国,祭器不逾竟①,大夫寓②祭器于大夫,士寓祭器于士。

大夫、士去国,逾竟,为坛位,乡国而哭。素衣、素裳、素冠,彻缘③,鞮屦④,素簚⑤,乘髦马⑥,不蚤鬋⑦,不祭食,不说人以无罪,妇人不当御。三月而复服。

【注释】

①     竟:同“境”,边境。

②     寓:寄放。

③     彻缘:除去衣服的彩色边条。

④     鞮屦:dī jù。均指皮制的鞋。古时的鞋子用织物绑住以利行走,在鞋头的地方缝缀有类似于鞋眼的东西,名为絇(qú)。其用料为缯一寸。在遇丧事期间,絇要拿掉,名为“鞮屦”。

⑤     素簚:素,白狗皮;簚:,车轼上的覆盖物。

⑥     髦马:古制吉则剪马毛为饰,凶则无饰。不剪而乘之,是为“髦马”。

⑦     蚤鬋:蚤,通“爪”(zhǎo),指甲,脚趾。鬋,jiǎn,下垂的鬓发。蚤鬋,剪指甲,修鬓发。结合上下文之意,当是修治马掌、修剪马毛之意

【译文】

大夫、士(被放逐)离开国家,祭祀的器具不要带过边境,大夫可将祭器放在别的大夫家里,士要将祭器放在士的家里。

大夫、士(被放逐)离开国家,在过境之时,要先取位置设祭,面向故国哭泣,穿白衣,著白裳,戴白冠,去掉中衣的彩饰,去掉鞋子上的絇,车盖用白狗皮,驾乘无马毛装饰的车,不要修治马掌剪去马毛,不食盛馔(只吃疏食菜羹),不和别人说“我无罪”,不用妇女侍御驾车。三个月后恢复惯常的装束。

【原文】

大夫士见于国君,君若劳之,则还辟再拜稽首;君若迎拜,则还辟不敢答拜。

大夫士相见,虽贵贱不敌,主人敬客则先拜客,客敬主人则先拜主人。

凡非吊丧、非见国君,无不答拜者。

大夫见于国君,国君拜其辱①;士见于大夫,大夫拜其辱;同国始相见,主人拜其辱。

君于士,不答拜也;非其臣,则答拜之。大夫于其臣,虽贱,必答拜之。

男女相答拜也。

【注释】

①辱:谦辞,指主方称客来是屈辱至此之意。

【译文】

大夫、士私见他国国君,如果国君亲自慰劳他,就得转身避开(以示不敢当)后要两次跪拜并叩头至地。如果国君来迎接先拜,自己也要还身避开,并且不敢回拜。

大夫士相见,虽然彼此贵贱不相对等,但是主人尊敬客人,就可以先拜客人;客人尊敬主人,就可以先拜主人。

凡是不属吊丧、不属进见国君的,没有不回拜的。

来聘问的大夫到国君那儿去进见,国君要拜答他的来访。士人到大夫那儿去进见,大夫要拜答他的来访。同国之人在初次相见时,主人要拜答对方来访的情谊。

国君对于士人,不回拜;如果不是自己的臣下,那就得回拜他。大夫对于自己的家臣,虽然家臣地位卑贱,也必定要回拜他。

男女间要相互回拜。

【原文】

国君春田不围泽;大夫不掩群,士不取麑①卵。

岁凶②,年谷不登③,君膳不祭肺④,马不食谷,驰道不除⑤,祭事不縣⑥;大夫不食粱⑦;士饮酒不乐。

君无故⑧玉不去身,大夫无故不彻縣,士无故不彻琴瑟。

【注释】

①     麑:,幼鹿。

②     岁凶:水旱灾年。

③     登:收成。

④     不祭肺:不杀牲。郑玄:“礼食杀牲则祭先,有虞氏以首,夏后氏以心,殷人以肝,周人以肺。不祭肺,则不杀也。”

⑤     驰道:天子、国君走行车马的道路。除,修治。不除,即不整治御路,为不扰民。

⑥     縣:xuán。通“悬”,乐有悬钟磬,此处借代乐器。

⑦     梁:稻米。郑玄:“古者大夫食黍稷,以粱为加,故凶年去之。”

⑧     故:灾、患、丧、病之变。

【译文】

  诸侯在春天田猎的礼节是不围泽捕鱼;大夫不聚众围猎;士人不捕杀小鹿拾取鸟蛋。

  遭遇水旱灾害,这一年的谷物欠收,(那么)国君诸侯日常饮食就不要杀牲设祭,马匹不给吃谷物,御道不要修治,行祭祀之礼时不要以钟磬奏乐;大夫要去掉稻米加粱;士人饮酒时不要奏乐助兴。

  若非遭遇灾祸病患,国君不要让玉佩离身,大夫不撤掉钟磬,士不撤去琴瑟。

【原文】

士有献于国君,他日①,君问之曰:“安取彼?”再拜稽首而后对。

大夫私行出疆,必请;反必有献。士私行出疆,必请;反必告。君劳之则拜;问其行,拜而后对。

国君去其国,止之曰:“奈何去社稷也!”大夫曰:“奈何去宗庙也!”士曰:“奈何去坟墓也!”

国君死社稷,大夫死众②,士死制③。

【注释】

①     他日:异日。指“献”与“君问”并非一日。

②     众:军队。大夫的职责是统帅军队,军队亡则亡,故称“死众”。

③     制:法制。士为君守法制,法制不行则死,故称“死制”。

【译文】

士人有礼物进献给国君,如果异日国君问:“您是从哪里得到这物品的?”要行叩拜之礼后再回答。

大夫因私事离开疆界,一定要向国君请示,回来的时候要有礼物进献;士人因私出境,一定请示国君,返回后要向国君通报。如果国君慰问其劳苦就要行拜礼;如果询问行路的情况,就要拜谢而后回答。

国君离开国家,(臣民要)劝阻说:“为什么要离开社稷呢!()大夫则要说:“为什么要离开宗庙呢!”对士人则说:“为什么要离开祖坟呢!

国君因社稷灭亡而死,大夫因军队消亡而死,士人因法令不行而死。

【原文】

君天下曰“天子”,朝诸侯,分职、授政、任功,曰“予一人”。

践阼①,临祭祀,内事曰“孝王某”,外事曰“嗣王某”②。

临诸侯,畛③于鬼神,曰“有天王某甫”。

崩④,曰“天王崩”;复⑤,曰“天子复”矣。

告丧,曰“天王登假”⑥。

措之庙,立之主⑦,曰“帝”。

天子未除丧,曰“予小子”。生名之,死亦名之。

【注释】

①     践阼:践,踩踏;阼,主人之阶。天子祭祀升阼阶。

②     内事、外事:吴澄:“宗庙所祭者,一家之亲,内神也,故曰‘内事’。郊、社、山、川之属,天下一国之神,皆外神也,故曰‘外事’。”

③     畛:zh?n(对鬼神)祝告,致意。

④     崩:天子死之代称。孔颖达:“自天坠下曰崩,王者死,如从天坠下,故曰崩也。”

⑤     复:归来。天子驾崩后的招魂词。

⑥     登假:升天。登,升;假,通“遐”,遐远之地。

⑦     主:主位。郑玄:“主用木,方尺,或曰尺二寸。”

【译文】

君临天下的人称为“天子”, 对外治理诸侯,对内划定职位、交托政务、论功授职,自称为“予一人”。

天子升阼阶,主持祭祀,祭祀宗庙则要称“孝王某”,郊祀、社祭等要自称“嗣王某”。

巡行致诸侯国,(要使大祝)祭告鬼神,称谓用“天王某某”[用字而不称名]。

赴天子之丧,要称“天王升天了。”

将天子安放在宗庙内,立上主位,称其为“帝”[与天神同位]。

天子服丧期间,(储君)要自称“予小子”。天子在时用何名,天子死后就用何名。

【原文】

天子有后,有夫人,有世妇,有嫔,有妻,有妾。①

天子建天官,先六大:曰大宰②、大宗③、大史④、大祝⑤、大士⑥、大卜⑦,典司六典⑧。

【注释】

①     《昏义》曰:古者天子后立六宫,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以听天下之内治,以明章妇顺,故天下内和而家理也。

②     大宰:大:同“太”,下皆同。殷置太宰,周称冢宰。为天官之长,掌建邦之六典,以佐王治邦国。秦﹑汉﹑魏皆不置。晋以避司马师讳,置太宰以代太师。北周文帝依《周礼》建六官,置天官大冢宰卿一人。隋唐均无此官。宋崇宁间,改左仆射为太宰﹑右仆射为少宰。明清时一般称吏部尚书为太宰。

③     大宗:周官名,春官之长。掌邦国祭祀﹑典礼等事。明清亦称礼部尚书为大宗伯。

④     大史:主祭祀﹑历数﹑法典等。周代大体相同。

⑤     大祝:主神祀,掌祈祷。

⑥     大士:与下文之“大卜”均为事鬼神、治历数之官。

⑦     大卜:以上六官,均为殷代官职,称“天官六太”。

⑧     典司六典:《周礼注疏》([东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卷二:“大宰之职,掌建邦之六典,以佐王治邦国:一曰治典,以经邦国,以治官府,以纪万民;二曰教典,以安邦国,以教官府,以扰万民;三曰礼典,以和邦国,以统百官,以谐万民;四曰政典,以平邦国,以正百官,以均万民;五曰刑典,以诘邦国,以刑百官,以纠万民;六曰事典,以富邦国,以任百官,以生万民。”

【译文】

天子(的妻妾)包括有后妃、夫人、世妇、嫔、妻、妾。

天子设立天官,先要设立“六太”,即太宰、太宗、太史、太祝、太士、太卜。具体负责治国、教化、礼制、政务、刑法、典祀等六项大事。

【原文】

天子之五官:曰司徒①、司马②、司空③、司士④、司寇⑤,典司五众⑥。

天子之六府:曰司土⑦、司木⑧、司水⑨、司草⑩、司器⑾、司货⑿,典司六职。

【注释】

①司徒:相传少昊始置,唐虞因之。周时为六卿之一,曰地官大司徒。掌管国家的土地和人民的教化。汉哀帝元寿二年,改丞相为大司徒,与大司马、大司空并列三公。东汉时改称司徒。历代因之,明废。后别称户部尚书为大司徒。

②司马:掌管军政和军赋的长官。汉大将军、将军、校尉之属官都有司马,专掌兵事。隋唐州府佐吏有司马一人,位在别驾、长史之下,掌兵事。

③司空: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工程的长官。春秋晋有大司空,主司土木。汉成帝时,改御史大夫为大司空,哀帝时曾复旧称,后再改为大司空,与大司徒﹑大司马并称三公,成为共同负责最高国务的长官。东汉以后但称司空。明清用作工部尚书的别称。

④司士:周代负责管理官吏政绩的官员,为司马下属。《周礼注疏》卷三十一:“司士掌群臣之版,以治其政令,岁登下其损益之数,辨其年岁与其贵贱,周知邦国都家县鄙之数,卿大夫士庶子之数。”卷二十九:“司马之属有司士,主群吏……今王丧,不得使司士,故司马士之。”

⑤司寇:掌管司法和纠察的长官。孔子曾做过鲁国的司寇。以上六地官为殷制。

⑥典司五众:指司徒、司马、司空、司士与司寇这五种“地官”司理民事活动。

⑦司土:主管农田中农作物赋税的官员。

⑧司木:主管山林中木材赋税的官员。

⑨司水:主管水泽中出产物品的赋税之官。

⑩司草:主管园圃中柴草赋税的官员。

⑾司器:主管手工作坊中出产器具赋税的官员。

⑿司货:主管商业中货物赋税的官员。

【译文】

天子设立五种地官:即司徒、司马、司空、司士与司寇,由他们来具体负责司理土地、军事、工程、官吏、司法等民事活动。

天子设立六府掌管税赋,即司土、司木、司水、司草、司器、司货,由他们具体负责农业、山林、水泽、园圃、器具、商业等赋税。

【原文】

天子之六工:曰土工①、金工、石工、木工、兽工、草工,典制六材。

五官致贡曰享②。

【注释】

①土工等:《礼记正义》:“此亦殷时制也,周则皆属司空。土工,陶、旊(fǎng。周代制瓦器的工匠)也。金工,筑、冶、凫、栗、锻、桃也。石工,玉人、馨人也。木工,轮、舆、弓、庐、匠、车、梓也。兽工,函、鲍、韗(yùn,制鼓的工匠)、韦、裘也。唯草工职亡,盖谓作萑(zhuī,草本植物)苇之器。”可见,土工是制做陶器的工匠;木工是制做木制器具的工匠;金工是制做金属器具的工匠;石工是制做石制器具的工匠;兽工是制做颇具的工匠;草工是制做草编器物的工匠。

②享:献。

【译文】

天子的六种工匠是:土工、金工、石工、木工、兽工、草工,分别负责制做陶器、铁器、石器、木器、皮具和草编等六种材质的器物。

五种地官向天子纳贡称为“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