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医院肝胆科:一个美国留学生艰难的打工记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30 17:53:27

我的手又烂了,就这么两天洗一次碗而已。无名指和小指干裂得渗出血迹,一打开手掌就痛得钻心。干裂还没有什么,最难过的是痒,痒得我火冒三丈。我想这个是叫湿疹吧。我不停的擦药膏,但是我知道,我的手,也许永远也好不了了。我从来没有想过,在我如花的年纪,我的手就会烂得不能再多碰水。从十八岁到二十三岁,打了五年工,摸了五年的漂白水。我看着我皱巴巴的手指,皮开肉裂。这个,叫做岁月的印记。
  
  所以我想起我很久很久以前就想写我的美国打工记。这个念头远远早于我的美国五年回顾史。因为我知道,十年二十年后,当我回想我本科五年的生活,那一段我一生中最苦难的时光,我也许什么都想不起来,我只能想起我日日夜夜没头没脑的打工,打工,打工。
  
  事实上我在二十一岁的时候真的有开始写我的打工记。但正如我当时想写的所有文章一样,半途而废,无疾而终。我现在想继续写下去,但是我两年半后的心境已经大不相同。我没有办法继续写,我只有重新开张。我依然想把我这一篇刚刚写了个开头的文章放出来,就当作是永久的纪念。那是我真真正正山穷水复时候写出来的东西,那不像我现在,跷起二郎腿坐在电脑桌前忆苦思甜。重新读我二十一岁时的语言,我热泪盈眶。我几乎都快忘了,自己曾是那样的惊恐与弱小。天地之大,何处是我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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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来打工记
  
  我打工的地方叫做Panda Garden,老板一家是台湾人。十多年的老店了,名字一直叫做“来来”。大约四五年前,因为卫生检验不过关并被媒体曝光,老店不得不关门重新整修,装潢,改名。重新开张的时候招牌上写着“Panda Garden (富园)”,可是慵懒的人们习惯了,住了七八年的居民们还是叫它“来来”,我们也叫它“来来”,连老板自己也这么叫。只是没有人再提起那一段不光彩的过去,每年新来打工的学生也不问“来来”这个别名的由来。在Norman这样一个两三万人口的大学城,学生们毕业一批又再来一批,从不久留,也不好奇。在被卫生局查封后的第四五年,“富园”被我们大学评为最佳亚洲餐厅。老板卖掉了分店,动工扩张老店。恍恍惚我突然发现,我来美国已经三年。
  
  而我在来来打工,已经两年半了。这两年半里我看尽人来人往,听尽闲言碎语。刚来时的厨师,洗碗,打杂,外卖,服务生和带位小姐几乎统统散尽换完。而今我站在一大部分由我手把手教出来的同事中间,感觉有点讽刺。我在来来变成了资历最老的打工仔。2003年4月8日,我年满21岁,正式法定成人。
  
  1. Peter
  我不知道我对Peter应该感激,反感,同情,还是内疚。十八岁的我清纯如方露尖角的水中荷花。小心翼翼的,我推着Bus Cart在昏黄的灯光下穿梭,看身边经过的一张张冷漠的尖酸的刻薄的大人的脸,心中惶恐不安。
  
  第一次打侍应生的时候只有我同Peter两个人。记得好清楚,那天是星期三。傍晚六点的时候,整个大厅里面空荡荡的只有一桌客人。Peter跟我讲当天是Orange Bowl,美国大学橄榄球联赛总决赛,我们大学对佛罗里达州立大学。他跟我讲本来每一个班都应该是三个侍应生一起打的。他跟我说既然今天只有两个人打,那就应该早一点做Side Job。Peter跟我讲很多东西,我并不是很明白,但我只是乖乖的跟着他做事。在我眼里,他是四十多岁的离了婚的打了几十年餐馆工的老男人,而我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小孩子。我不敢将自己同他平起平坐。我对他就象对长辈一般恭敬。虽然他从来不让我给客人加茶倒水而总让我收拾桌子,我觉得也很好了。如果听话就可以好好的生活下去,那我也真的不想一个人强装着在风雨中站立并惊慌失措。我以为自己是因为太过独立才出国留学,没想到是美国练就的我真正的独立。流浪并不浪漫,独立的人其实很无奈。还在温室里面憧憬阳光的人,又怎么能明白?
  
  Peter是长工,就是说除了每个礼拜一休假以外,其余六天,上午十点到晚上十点,每天打工十二小时。跟我们课余时间打工的学生不一样,他甚至是跟厨师他们住在老板提供的“宿舍” 里的。后来听说他是老板的一个远方亲戚,不过这对我有什么分别?天地之大,我只能感觉我的贫穷。想到毕业的遥遥无期,再去想那本科四年全部费用的了无着落,我没有钱,就只有拼命的省。省到不敢出门不敢交友,省到连呼吸都要小心翼翼。外面花花世界,我只渴望一块藏身之地。餐馆鱼龙混杂,我瞧不起他们,却不得不委曲求全,生怕讲错一句话,生怕得罪一个人。
  
  那个时候我还没有做很多的工,一个礼拜两三个班而已。每次吃饭的时候,Peter好像都没有吃什么,只是不停的抽烟。有一次他突然跟我说,真羡慕我们,挣了的钱是自己的。我诧异的看着他。我想起他每月近乎三千美元的收入。他说他挣的钱,全是别人的,连利息都还不够。那一瞬间我发觉他比我不幸得多。可是我还是忍不住的想,当你十七岁来美国的时候,为什么不念书呢?为什么要做一辈子的餐馆工呢?妻子是因为这样离开你的吗?现在为什么还要几百块几百块的打麻将呢?当然,最后我什么都没有说。不管我说什么,都一定有人觉得不恰当的。来来半年,我早已学会了不发表意见。
  
  (到此为止,这是一个坑。写于我的二十一岁。)

其实我对于打工这件事情还是做好了思想准备的。2000年我就快要出国的时候,电视里面正在热火朝天的播放《我们的留学生活—在日本的日子》。我就把这部片子当说明片来看了。我印象最为深刻的是有个留学生打工打到耳朵都听不见了,回家一开门就倒地上。后来生活再怎么艰难,我都能承受下来,就是因为我总是想起那个镜头,我告诉自己总还没有苦到失聪失明的地步。另外一个启发我的镜头是一留学生吃猪肉蘸酱油吃得津津有味,现在我总在群里说什么吃酱油白饭之类的东西就是从此处而来。当然我是不吃猪肉蘸酱油的,猪肉多贵啊,我吃呛莲花白。莲花白北方叫做包菜,英文叫做Cabbage。这东西不像其它的菜什么一大捆只能炒出一小盘,莲花白是个好东西,它不怎么缩水,切一小块可以炒出一大盘。呛莲花白易炒,好吃,最主要是省钱。我不打工的时候我就天天炒呛莲花白。我炒呛莲花白的水平炉火纯青。
  
  还是说回打工吧。我上一篇里把我的老本营“来来中餐馆”介绍了一下。来来是我的衣食父母,我的绝大部分学费生活费都是从那里挣回来的。我还在Panda Buffet(熊猫自助餐??),绿园珍珠奶茶店,紫盒子珍珠奶茶店,金碗自助餐,湖南自助餐打过工,当然这些都是非法的。美国的法律是留学生可以在校内每星期打少于二十个小时的工。合法的工作我在学校里面打过汉堡王(一个像麦当劳一样的快餐连锁店),心理咨询部的接待,IT部的学生助理。那些不是为了挣钱而是为了个人简历好看的义工我就不算进去了。我一般来说都是同时打两三份工,平均大概每星期六十个小时打工,十二个小时读书。有很长一段时间来来中餐馆的经理们都以为我的成绩不好。他们说我看上去嬉皮笑脸,不务正业。可是劳资GPA 3.95,专业课总成绩满分4.0。劳资的工打得比谁都多,劳资的成绩比谁都好。后来餐馆的人知道了他们说我是天才神童,最后他们把我炒了鱿鱼。
  
  被来来中餐馆炒鱿鱼这件事情是我心中永远的痛,我先不说这件事情。我想回顾一下打工时的技术问题。我想在美国打餐馆和在国内打餐馆最大的区别就是我们是靠小费吃饭的。我们几乎没有底薪,如果客人不给小费,我们就只能喝西北风。这种性质注定了我们比稳定月薪的蓝领阶层更计较,更不安。我们眼中看到的往往不是客人,而是这个客人代表的几块小费。比如说,我们会如此交谈:“那个五块钱的鸡炒面老太太来了”——这老太太出手很大方,一次五块小费,而且每次都点鸡炒面。“这桌是铁匠,别理他们”——“铁匠”是内行话,意思是不给小费的人。类推,“打铁”就是不给小费的动词。我至今不知道为什么会把不给小费叫做“打铁”,但是此行话似乎全美国通用。来来中餐馆是“打共产”的,就是没有个人区域,几个服务生小费平分。每一桌客人走了过后我们就会派一个人去收桌子,然后满怀期待的看着他的手势。一块钱,两块钱,还是没有钱。一客一元小费是正常的,超过了就是好人,少了就是坏蛋。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们最恨的人是印度人和小日本。我们把这两个种族不给小费的普遍性上升为了他们民族劣根性和阶级仇恨。记得有一次快关门的时候进来几个学生。我一看就看出来是日本人就跟同事嘀咕。那天的同事L是个特计较小费的人。她抡起一把扫帚就说把小日本打出去。后来我们还是没有这个胆子,几个服务生就看着那一桌人一边看一边骂。最后,小日本居然给了好几块小费。L立马满脸堆笑对已经走远的小日本高呼“谢谢你们,欢迎下次再来!”我们七孔喷血。
  
  像这种冤枉好人的事件其实经常发生。因为我们太熟悉常客,或者很多时候不给小费的人会在我们心中留下深刻的印象,拿L的话来讲,不给小费的人她“化成灰都认得出来”。所以很多人一踏进餐馆门我们就已经定位了对他的服务态度。打工都成老油条了,谁还为了服务客人来服务他啊,你给多少小费我给多少服务,你不给小费我就不给你服务。我还记得刚刚打工的时候跟着一个马来西亚男生学习,他提着水壶飘过一桌客人,客人举着喝干的水杯问他“你可以给我加点水吗”?马来西亚男生头一扬,嘴巴里面高傲的吐出一个字:“不”。这个还是不错的了。以前一起打工的一个马来妹更损,她会高高兴兴的把铁匠的水杯拿回来,高高兴兴的加满水,再高高兴兴的把我们擦了几十张桌子的乌七八黑的抹布放进水杯里泡一会儿。据说纽约唐人街的福建人是会往水杯里吐口水甚至会把铁匠拉回来强逼给小费的。有的客人喜欢把小费藏在糖包里啊盐罐子下面啊,我时常为他们捏一把冷汗。他们简直不知道此举的后果有多严重。还是比尔布莱森的那句话说得对,你得罪谁都行,你千万别得罪餐馆里面的服务生。
  
在餐馆打工五年我各方面的素质都得到了显著提高。第一是吃得好,因为打的是自助餐,吃饭的时候就去餐台随便拿。我们大鱼大肉,满嘴流油,有效弥补了我平日顿顿呛莲花白的营养不良。来来中餐馆的炸春卷曾经真的水平一流,因为太多油了,人家淑女都先用餐巾纸把春卷的油给挤出来了再吃。我比较彪悍,从来都是狼吞虎咽,任那个春卷里面的油流了一下巴甚至流到胳膊肘都不管。他们总是说我吃春卷的镜头可以拿去拍个广告,貌似很好吃似的。我说我在中餐馆吃饭的秘诀是我从来不去想这个食物是怎么来的。比如说我比谁都清楚这个春卷馅是墨西哥人用脚踩出来的,这个炸春卷的油是几个礼拜没有换过的,更不要说这个肉是放了多少个月的。我们服务生每个班要做两盆果冻,当用热水冲好果冻粉过后要把上面的泡沫打掉。正常人是用干净的保鲜膜把泡沫粘掉的,我看厨房的师傅是用那脏得我连手都不愿碰的抹布粘的。我打的另外一个中餐馆,卫生局突击时,老板是个新手,慌张得拿杀虫剂到处喷,结果一屋子的蟑螂被赶了出来,场面壮观。
  
  第二个好处是身体得到了有效锻炼。我还记得我第一次真正打工是在学校的汉堡王快餐店做收银员。汉堡王就是那个,流星花园里杉菜打第二份工的地方。我第一次打工时我站了一个小时我就受不了了。我跟经理说我不行了。他问我站了多久。我说一小时。他说欧买嘎。后来我几乎天天站十三个小时,回想我当初的身体状况,我也只能说欧买嘎。我打工的时候有人不明白,他们让我出去锻炼。我说咋锻炼啊,他们说跑步啊,走路啊。我就直直的瞪着别人看。我说TMD我一天到晚在餐馆里面绕过来绕过去的走十三个小时还不够挖?我鞋子都穿破N双了。有点创意行不行!
  
  我每次看着那些花钱去健身房运动的人我就偷乐。他们要锻炼的肌肉我都锻炼到了,而我不但不花钱,别人还倒给我钱。论腿部肌肉,后来小林子给我按摩时说我腿部肌肉硬得跟石头一样。论臂力,打工两年我就可以一个人一次提四桶冰。四桶冰不是小桶,你看那些麦当劳卖饮料的饮料机,那些饮料机一半的大小就大概是四桶冰的容量。我还可以扛五加仑的可乐。五加仑是多少,0.02立方米,接下来要涉及到可乐的密度等问题,我就不深入研究了。我要说的是我当初连翻一下这个五加仑的箱子都翻不动,我现在可以随随便便扛着它到处走。所以说只要勤学苦练,肺活量几乎为零的我也可以变成餐馆里最强壮的人。
  
  除了提冰扛水等举重同类项,在餐馆打工把指力也练了。我想我再打个三五年的工我可能连一阳指都练成了。其实水滴石穿,秘诀就是在拿水杯这个动作。左手张开,拇指和食指勾住一个水杯,剩下三个手指勾住另外一个水杯,手掌上再放一个水杯,这样一只手就拿了三个杯子。然后右手用拇指食指拿稳一个,剩下三个手指再勾住一个杯子并把这个杯子靠在左手手腕固定,这样两只手就拿了五个杯子。如果技术够好,右手三个手指和左手手腕可以固定两个杯子。餐馆里面的最高纪录是两只手拿七个杯子,而且好几个男生都练到了这个境界。不要忘记,这七个杯子是是装满水的玻璃,重量不轻。
  
  还有什么,平衡力。我上次回国的时候特别观察了一下那些收盘子的小姑娘们。我看她们一般都是把盘子重叠起来,然后两只手拿着这摞盘子回去。这样效率不高,要是盘子里还有很多东西的话,两个盘子重叠不稳,就不能再往上堆盘子了。如果跟这样收盘子的人一起打工,我们这些老手是会气得咬牙切齿的。正确的方式应该是,把左手手臂伸出来放在胸前,像打扑克牌那样把几个大盘子展开捏住或摊在手掌上,然后右手把几个大盘子交错排在手臂上。这样一只手臂就提供了一个很大的堆盘子的平台,然后再把其他的盘子交错堆起来。如此方式,一次拿几十个盘子不是问题。我总是把一手臂的盘子几乎堆满上半身,客人看得眼珠子都要掉下来。我觉得打工就跟在耍杂技似的,其乐无穷。
  
把杯子碗盘打碎了老板会不会要我们赔,这是一个大问题。很多人可能以为我们是在耍杂技的时候把东西打碎的。其实不然,耍杂技的时候因为肩负重任,警惕性一般比较高,反而失败率很小。很多时候,好好的杯子一掺水砰就裂了,原因是店里生意太好,刚刚才在滚烫的热水里洗过的杯子马上就要拿出来用,而美国人又不论寒暑喝水都要越冰越好的事情。老板总是很心疼的看着柜橱里的杯子越来越少,脸上的表情跟死了儿子似的。他有的时候会怪罪到我们服务生和厨房里洗碗的墨西哥人身上,好像我们很乐意打破东西似的。其实他是对的,我们真的很乐意打破东西,你这个死老头我就是要整你。墨西哥人有洗不完的刀叉,碗盘和杯子。刀叉是多小的东西啊,跟他们身边堆了半身高的垃圾比起来简直沧海一栗。于是墨西哥就洗啊洗啊,趁老板转身一个不注意,呼呼就把刀叉丢垃圾里去了。对于墨西哥人的这个举动,我们服务生和老板一同表示抗议。老板当然是心痛钱,他除了心痛钱好像没有什么其它的感情。我们是因为刀叉变少,用完的次数就更频繁,那我们包刀叉的次数也就更频繁了。很多时候店里忙得不行,我们连带位送水收盘子送单这类挣小费的基本动作都忙不过来,经理还要雪上加霜的从服务生里抽人去包刀叉。被抽去包刀叉的又是特懒的那种,屁股一坐下就起不来了,我们其他人就狂怒。
  
  Bus Boy是比我们服务生低一级别的员工。Bus Boy,推车男孩,说那么好听干什么,就是收盘子的。Bus Boy是不挣小费的,按时薪给钱。理论上Bus Boy的时薪是应该餐馆支付的。来来中餐馆以其独具匠心的小器和大无畏的剥削精神,毅然决定了把Bus Boy的薪水从我们的小费里面扣除。如果Bus Boy能帮我们忙,这是我们想得通的。问题是很多时候我们服务生自己都闲得无所事事了,经理们还硬是要Bus Boy来上班来分我们的钱。给钱的居然还不能决定自己要不要给钱,不给钱的倒是老大,这世道真[敏感词语]违背资本主义的宗旨。Bus Boy是刚刚来打工的人,收盘子收到经理首肯了就可以荣升服务生了。我的升迁过程很短,貌似两个星期而已,很多人都是至少收了整整半年才当成服务生的。做Bus Boy是件很压抑的事情,人穷,每次又都是很忙的时候来上班,累得半死,永远都只有那么15块钱。最糟糕的是,服务生们大多还不给好脸色看,总觉得这15块钱给得不值。我记得我做Bus Girl的时候,有一女服务生就要么冷嘲热讽,要么死活不理我。有的时候经理还追出来骂,说你动作太慢,然后你就跑,你跑了经理又追出来骂,说你动作太快,把客人弄紧张了,于是你就只有很迷惘。认识一个Bus Boy,四川老乡,挺老实的一个男孩子,干活也很卖力。餐馆高峰期的时候他把一大叠盘子放进推车里时打碎了一个,恰巧被老板撞见,老板就骂他,说一个盘子赔十块钱。这男孩当时脸刷就白了。要知道他来打工拼死拼活做一次也就才十五块钱。我想他的心可能在那一瞬间跟盘子一样碎成四分五裂了。我过去帮他打扫碎片,老板就转来骂我,我不生气,我习惯了。我看过好几个Bus Girl被服务生和经理骂得背过去抹眼泪。我在餐馆打了五年,只有一次没忍住眼泪,我是多么神奇。
虽然说美国是个饿不死的地方,但是饿不死跟交学费之间的距离纯粹天差地别。现在想起来当初能够在来来打工实在是件满幸运的事情,因为待的那个小地方能够让咱非法打工的只有中国餐馆,而大部分的中餐馆招的都是偷渡过去的全职服务生,能够给咱们这种又要上课又要打工的学生排很多班的中餐馆,大约只有来来这一家了。从另一个角度上来讲,这也叫做垄断。来来的经理们不辞劳苦,扬武耀威,每个学期和每个假期都会根据大家的不同课程时间重新排一次班。排班并不只是重新组合每个人的打工时间,而是会毫无征兆的增减班数。这少一个班,就是一个礼拜起码少了五六十块钱,一个月就是两百多,等于房租。排班的经理单刀匹马,手操生杀大权。
  
  抢班。打了那么多年工,最累的就是跟别人抢班这件事儿。怎么样才能讨好经理,怎么样才能在跟同事嘻哈打笑的同时心里戒备森严;谁也说不准什么时候不经意的一句话会被别人搬弄到经理的面前加油添醋,导致经理对我的印象急剧下降,导致她给我减好几个班,导致交不上学费吃不饱饭,导致穷途末路自我了断。跟餐馆以外的人聊天,最恨的就是别人说我什么自己打工挣点零用钱之类的夸奖。NND,要是我哪一天不用算计着要怎么样才能活着把书读完,要是我真的只是挣的零用钱,我做梦都会笑醒。为什么我本科读了五年?因为我每学期都只修极少的课,课越少学分越少,学分越少交的学费越少。我必须用打工一学期除了吃饭和房租以外剩下来的钱,去交第二学期的学费。不论我多想早点毕业,我没有办法周转那个学费。学费以10%,20%,40%的比率狂涨,大家抢班的手段又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日益高明,365个日子天天心力交瘁,怎么样才能多打一点工,怎么样才能少花一点钱,长此以往,终于,我变成了会计。
  
  首先解决温饱问题,然后再来谈精神状态。在天涯的个人兴趣这一栏,我填的是这么一句话。 生日的时候,第一个想到的是如果我请了假这失去的五六十块钱如何才能补得回来;节日的时候,第一个想到的是今天会不会多赚一点小费;考试的时候,第一个想到的是如何能够又不请假又完成复习功课的任务;生病的时候,第一个想到的是如何能够不请假在打工的时候混过去。如果每一个重要的日子你们高高兴兴的出去吃饭庆祝,那么同样重要的日子里就有那些服务生放弃了自己的欢乐和幸福为你端茶送水跪在地上扫桌底下的残物。总是同时打着三四个工,每一份工作都在算计和操劳中疲惫。你问我兴趣是什么,美国的民主自由又是什么,我说,我都已经不再在乎。我看到的,是你背后早已被你忽略的东西,那个东西叫做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