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 observer模式:特稿:垄断行业员工的收入到底有多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07:05:28
谈到收入,许多人讳莫如深,特别是深处垄断行业。
颇费周章找到小云,她在某直辖市一家国有有线网络公司任部门经理,这家企业经营着整个城市的有线电视业务。她透露,目前自己的年薪在10万元左右。所在公司基础员工的年薪约为5万多元。
“那么,你觉得你的收入与其他行业比较,算不算高?”
“绝对不算。我们这儿移动、联通,比我们高多了!在电力公司,像我这样的中层员工,每个月的房贴都要2000多元。”小云做过不少比较。
唐先生在一家大型电力公司工作14年,是一名中层干部。他不愿意说具体的年薪,只是承认在10万元以上。而电力公司的其他补贴似乎更有吸引力。比如说,公司不分房,但是有房补,这些年累积的房补已超过40万元。
虽然垄断行业员工往往不认为自己收入高,但其他人还是很羡慕。计先生在北京一家军工类企业干了15年,目前是一名中层领导,“一个月工资奖金车贴等加一起4000多元,和过去比我是满足了,但不能和电信这些行业比。当初都是重点大学毕业的,现在都是中层,不同行业收入差一大截。” [全文]
延伸阅读:
王则柯教授:关键是要破除规制垄断
对垄断行业收入高的问题,中山大学教授王则柯认为重点不在于企业薪酬改革,而在于对垄断的制衡。王则柯说,竞争企业的经济学特征,是他们的产品必须接受市场给他们的价格,而垄断企业的特征,是他们为自己的产品制定价格,让市场接受。所以,竞争企业如果生意难做,只好“打碎牙齿和血吞”,而垄断企业嫌赚头小了的时候,可以想办法提价,哪怕社会效益因此遭受很大牺牲。  [全文]
◆不同行业工资差距明显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按细行业分组,2000年工资最高的是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当中的航空运输业,21342元,最低的是采掘业当中的木材及竹材采运业,4535元,二者相差4.71倍;2004年最高的是金融业当中的证券业,50529元,最低的是农、林、牧、渔业当中的林业,6718元,二者相差7.52倍。4年间行业差距扩大了1.6倍。而在目前,电力、电信、金融、保险、水电气供应、烟草等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是其他行业职工平均工资的2-3倍,如果再加上工资外收入和职工福利待遇上的差异,实际收入差距可能在5-10倍之间。
◆轻纺、建筑等领域部分行业的职工工资平均水平偏低
北京市去年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为32808元,但是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以及纺织业、服装鞋帽制造业、塑料制品业、保安服务业的职工年平均工资,只相当于这个平均工资的30%左右。
◆部分企业内部分配关系未理顺 薪酬激励作用大打折扣
当前部分国企高管人员、关键岗位和重要岗位人员收入偏低;部分国企同职级不同贡献人员收入差距未拉开;也有少数国企高中层管理人员收入偏高,与其他人员收入差距偏大。此外,一些脱胎于国有企业的公司,其内部分配关系也或多或少存在与国有企业同样的弊病。非国有企业的不少高管人员与其他员工收入差距偏大或过大,许多民营或私营企业部分中低层岗位员工收入过低。(节选自中国经济周刊《劳动保障部副部长:部分行业职工工资水平偏低 》)
延伸阅读:
垄断企业实行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双重控制
劳动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苏海南多年从事劳动工资方面的研究,他认为,通常人们对通过辛勤劳动和合法经营以及个人能力等获得的高收入并无异议,对那些专业性很强、技能要求高、人才稀缺的岗位,如证券分析师、飞机驾驶员等获得较高收入也不会觉得有何不妥。人们不满意的主要是凭借垄断获得的高收入,特别是某些垄断行业平均收入水平过多高于其它行业。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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垄断行业工资为何这么高?
垄断企业有钱可发且不存在有效约束
·行业收益高员工收入也高
有些行业,比如金融业,因为单位劳动生产率比较高,员工的人力资本投资也比较高,所以员工有条件有能力获得较高收入。但现在这些行业的收入普遍远高于其他行业,只能说明其中很大部分收入来自垄断地位。
·资源垄断性企业对资源收益无偿占取
以石油为例,我国的国有垄断性石油公司是无偿获得石油开采权,本来应当属于全民的资源收益,实际变成了企业的收入。4月4日,中石化、中原油气、石油大明三家公司曾同时公告:自今3月26日起国家对石油开采企业销售国产原油因价格超过一定水平所获得的超额收入,将按比例征收石油特别收益金。尽管如此,石油行业的收入依然未受太大影响。
·国企不再向政府上缴利润
国有垄断企业本来应当属于投资人全民或政府的投资收益,但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国企就不再向政府上缴利润,这些利润全部留在企业,也成了企业管理层可以支配的资金。这样,企业可以发给员工的资金规模更大了,那些有能力获得利润的企业的员工收入相对大幅度提高。
·不存在有效约束
垄断企业员工收入过高的一个根本原因是,这些企业是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而企业所获得的收益又由国有垄断企业的管理层控制。在不存在有效约束的情况下,他们当然倾向于向员工发放补助、奖金,以换取某种利益。这就是国有垄断企业在正常工资之外,容易为员工提供福利、发放奖金的制度根源。(节选自新京报《促进收入公平 严控国企利润分配》)
垄断企业由来已久的“垄断福利”
电信行业就可以免费打电话,电力行业就可以用电不花钱,公交系统就可以免票乘车,医疗机构就可以看病免收挂号费……一些垄断性行业利用自己的垄断地位和优势,以福利的名义将掌握的行业资源无偿或者廉价地向本行业的职工和家属提供,大搞“垄断福利”。
·"亏损"不断福利长流
垄断行业不断“挟亏损以令诸侯”,他们以成本提高、企业亏损、经营难以为继为由,要挟社会、提高价格,将相关成本强加给公众。 尤其令公众抨击的是,一些垄断性行业打着企业亏损的名义随意滥用价格听证,几乎将听证会变成了“涨价会”。而人们在听取“涨声”一片时,却惊异地发现,这些“亏损”行业的员工,依然享受着高工资、高福利。“亏损、涨价、高工资”,这些关键词之间匪夷所思却根深蒂固的关系似乎让很多人释然:自己对“垄断福利”的不平,可能并非源自“眼红”,而是因为它与我们每个人的利益相关。这些表面上的单位内部福利,最终都会变成服务成本,由政府和公众埋单。 (资料主要来源:工人日报《“垄断福利”是对公众福利的掠夺》、中国经济网《垄断企业的高福利已成众矢之的》)

◆有多少行业存在“福利腐败”?
除了医院、电力、燃气、公交、电信等大家都知道的部门存在着“福利腐败”之外,在其他一些和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内,“福利腐败”也大量存在:
·教育:教职工子弟享受低分录取“福利”在非义务教育阶段,很多学校都有这样的“行规”:本校教职工的孩子如果在本校读书,都在录取分数上享受低分录取的照顾,而且不用交高昂的“择校费”,这种“福利”甚至延伸到大学阶段。另外,收取“择校费”的学校,基本上将这些违规收取的钱作为奖金向教职工发放。
·民航:免费机票全家享福现国内各大航空公司都有这样的职工“福利”:每位在职普通职工每年可以享受两张甚至两张以上的免费飞机票,全国任何一个有航线的城市都可以是目的地,而且机票可以转让给自己的直系亲属。有人估算过,仅此福利按市场价就可以大致折合成4000元人民币。而在这些国有航空公司,公司高层在白条上签个字就能换取一张机票,这一特权更让很多人享受到民航的“福利”。
·银行:低价低息“福利”买房据银行内部人士透露,各大银行最大、最普遍的“福利”是把单位自行开发建设的商品房,用低于市场平均价格的内部价向职工出售,在一些大城市,这个售价甚至低于政府规定的最低线。在房屋建设伊始,是本单位职工便可以认购,而这种预售房一般都被银行职工转手变现,成为炙手可热的炒房资源。此外,在一些地方,银行内部职工、特别是管理层,在贷款买房时,享受利息全免或者低息的福利。
[说说你所知道的“福利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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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在为垄断行业的高收入买单?

◆叫停“福利腐败” 期待“自我革命”
河北电力率先叫停“福利供电”,这无疑是一个令人鼓舞的消息,这说明一些特殊行业已经充分认识到了“福利腐败”的严重性,正在想方设法从“福利腐败”的“泥潭”中解脱出来。这种努力勇气可嘉,值得赞扬,同时,又为其它各行业做出了榜样。[全文]
◆“福利腐败”与主管部门利益有关
许多网民来帖认为,垄断行业的“福利腐败”导致收入分配严重不公,影响社会稳定。大量来帖抨击了电信乱收费、煤电涨价等垄断行业产品高价、服务差和内部高福利等不合理现象,并认为垄断企业的很多“霸王行径”、腐败现象与主管部门的利益有关。[全文]
◆“垄断福利”是单纯的企业行为吗?
如果说“垄断福利”是企业行为,那就必须先证明行政性垄断企业都是在市场平等竞争中凭自己本事生存的企业,而不是具有掌控国家重要资源、背靠公权撑腰、操纵公众生存的巨大能量的“半个政府”——请看,他们有的独占石油等国家战略物资;有的独家生产自来水等居民一天也离不开的生活用品;有的能让自己的产品几十年只涨价不降价,甚至故意用制造短缺的办法逼着政府涨价;有的年年喊着亏损,可职工工资长期保持全国企业工资的龙头,领导层甚至拿着“天价薪水”;他们可以帮地方政府乱收费他们的经营无论如何糟糕永远都不会破产;他们的厂长经理董事长由政府任命——请问,真正在市场竞争中生存的企业,能做到这些吗?[全文]
高工资高福利的成本转移到全民身上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垄断福利”继续存在一天,公众福利就会继续受损一天。这个道理很简单。电信行业可以免费打电话,电力行业可以用电不花钱,公交系统可以免票乘车,其实都是白白地占有社会公共资源,是慷国家之慨,行损害和侵吞公共利益之实。这些成本最终将会一一转嫁到公众头上,由公众为他们的“垄断福利”埋单。
·转嫁福利成本
以亏损为由以涨价的形式增加群众负担,引发社会信任危机。例如,水、电、气、油等行业近两年“涨”声不断,理由是:企业经营困难,成本增加,不涨不行。但事实上,这些“困难”行业却一直是高工资、高福利的代名词。“长此以往,必然会引发信任危机。”
·加剧社会不公平
垄断行业利用掌握的公共权力优先服务自己,是对社会公平的践踏。“你这个行业可以用特权为自己的职工谋方便,那我也可以,大家一起来。如此,最终吃亏的是普通市民、农民等弱势群体,社会公平还去哪里找?”
·加剧国有资产的流失
“垄断性行业尤其是公共事业性行业,是代表公众管理、运作国有资产。享有不应该的‘福利’,就是私占国家和公众的利益,导致国有资产流失。这种流失也许不是以金钱形式集中到个别人手里,而是被均摊到垄断性行业职工的兜里。” (主要资料来源:新华网《你凭什么享受"免费午餐" 政协委员抨击"福利腐败"》)
垄断行业如何从全民身上牟取暴利
·利用漏洞 转移利润
一些垄断行业靠辅业和多种经营变相转移利润。表面上看,企业是国家所有,但其辅业和多种经营的利润却没有被纳入政府监控。企业利用国家投资建设的基础设施和政策条件所经营的辅业,实际成为企业丰盈的福利“小金库”。
·软硬兼施 逼人就范
所谓“硬”,就是采用“倒逼”战术,明知道老百姓的生活离不开企业所提供的公共性服务,却偏在关键时刻制造紧张空气,与群众讨价还价。一旦群众要求政府开放市场,允许多家企业竞争,就会来“软”的,放下身段,以痛心疾首状百般辩护,博取群众同情,但绝不会想方设法降低商品价格,提高服务质量。
·浑水摸鱼 乱中取胜
在缺乏竞争的情况下,垄断行业制造了一个赢者通吃的“神话”:利润最大化,成本最大化。因为“成本越算越多”,涨价的理由就越充分。像魔术师一样,垄断行业都练就了一身“绝活”:在分散观众注意力的同时,乘乱“走私”。 在近一年的时间里,全国有数百个城市以“亏损”为名对水、电、煤气等民生用品的价格做出了不同幅度的提高,但对企业的运行成本和利润核算等则讳莫如深。更有甚者,利用垄断特权,公然让公众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为企业福利“埋单”。 (主要资料来源:新华网《人大代表剖析垄断福利“利益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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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的工资偏低 最低工资怎成工资最低?
长期以来,在为数不少的一部分人看来,廉价劳动力是我国发展经济的“优势”之一。而许多企事业单位同工不同酬的现象也使一部分人工资收入偏低。另外,一些地方政府把最低工资标准尽量压低,为资本的进入创造宽松的“软环境”。这些因素加起来的后果就是我们社会有很大一部分人的工资收入偏低,收入差距过大也因而愈演愈烈。
◆哪些人的工资偏低?
·农民工的工资增长缓慢,工资水平普遍偏低
农民工的工资增长缓慢,工资水平普遍偏低。有关调查显示,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农民工工资绝大多数在600元左右。改革开放以来,珠江三角洲GDP年增长率平均20%以上,农民工工资近12年来仅增长68元。同时,农民工同工不同酬的现象比较严重,由于身份不同,不少企业农民工劳动报酬与同岗位城镇职工工资相差1倍左右。
劳动力低成本竞争优势是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原因之一。但是,如果长期单纯依靠低成本,将会造成劳动力市场结构性矛盾加剧,一些要求高素质高技能的岗位招不到合适的人才,而低端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的状态加大了就业的压力。同时,薪酬水平如果长期处于低水平,劳动者享受不到经济发展的成果,这就必然使得劳动者调整流向,加之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沿海地区产业结构优化和梯度转移,加剧了东部沿海地区出现的“民工荒”现象。 (节选自中国经济周刊《劳动保障部副部长:部分行业职工工资水平偏低》)
·非正式职工同工不同酬
长期以来,全国很多地方以及大多数企事业单位同工不同酬的现象比较普遍。其中,特别是钢铁、石油、化工行业的企业,在苦、脏、累的岗位上,劳务工、农民工、劳务派遣工,与正式职工就有不同的福利待遇。有关人士认为,造成同工不同酬现象有两个原因。一是职工和企业之间可以签订不同类型的劳动合同;二是企业内部管理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其中,主要是企业内部的自由裁量权。根据签订劳动合同形式的不同,工资待遇也就不同。造成这种理念长期存在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国工资管理体制落后,导致长期以来给劳动者“贴标签”论价。二是同工同酬无法可依。早在1994年制订的《劳动法》,因为历史的原因,有些条款显得过于原则和空泛,缺乏可操作性。有关部门此后虽出台了大量规章来充实《劳动法》,但至关重要的《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一直未出台,同工同酬问题没有专门的法律条款来加以保障。(内容节选自工人日报《同工同酬之路还有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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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怎成工资最低?
如果按照最低工资要达到月平均工资40—60%的国际通行标准,那么“全国没有一个省市的最低工资达到国家要求”——在近日举行的企业社会责任研讨会上,深圳当代社会观察研究所所长刘开明一语惊人,他的这种说法得到了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的证实(5月8日《中国经济周刊》)。
合理的最低工资标准,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促进全社会共同富裕,也有利于扩大内需。然而,全国竟然没有一个省市的最低工资标准达到国家要求。
政府本应该在劳资双方中间起到协调矛盾、平衡权利的作用。可是,受以GDP论英雄的错误政绩观影响,一些政府官员把屁股坐到了资方的板凳上,只注重GDP数据的增长,而忽略了对劳动者权利的保护。政府职能的错位,导致许多问题的出现,引发诸多社会矛盾。
劳动力的廉价使用,实际上是对劳动力的“透支”,掩盖了技术进步和科学管理对发展经济的重要意义,也不利于高素质劳动力的再生产。所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是缩小社会成员结构性收入差距、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也是经济健康、稳步发展的需要。。(内容节选自济南时报《最低工资落空拷问政府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