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网配文男主特别崇拜:【山西省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新标准4月1日起实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07:59:06
山西省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新标准4月1日起实行】 113.24.9.*

1楼


●四类月最低工囦资标准为980元、900元 、820元、740元

      ●介 休市、柳林县等7县(市、区)最低工囦资标准上调一个类别

      3月28日,山西日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囦会保囦障厅获悉,省政囦府近日下发文件,对全省最低工囦资标准进行调整,将现行月最低工囦资标准由一类850元、二类780元、三类710元、四类6囦40元,依次调整为980元、900元、820元、740元。新标准自2011年4月1日起实行。

      最低工囦资标准,是剔除下列各项后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货币性工囦资:加班加点工囦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行车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囦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我省还对小时最低工囦资标准进行了调整,全日制小时最低工囦资标准依次为一类5.63元、二类5.17元、三类4.71元、四类4.囦25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囦资标准依次为一类10.8元、二类9.9元、三类9元、四类8.1元。

      煤矿井下从业人员最低工囦资标准也得到提高,现行的井下采掘人员、井下辅助人员月最低工囦资标准由1600元、1400元,分别调整为1800元、1600元。同时,相应提高井下采掘人员和辅助人员的小时最低工囦资标准,分别为10.35元、9.2元。

      根据全省各地的经济发展和工囦资收入变动囦情况,介休市、河津市、孝义市、襄垣县、山阴县、沁源县、柳林县7个县(市、区)的最低工囦资标准上调一个类别,黎城县、文水县2个县(市、区)下调一个类别,其余县(市、区)类别不变。

      最低工囦资标准

      据山西晚囦报报道,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提醒,最低工囦资标准,是剔除下列各项后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货币性工囦资:加班加点工囦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行车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囦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背囦景资料:

      山西省从1995年1月1日开始实施最低工囦资保囦障制囦度,根据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囦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囦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囦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的变动囦情况,确定最低工囦资标准,坚持平均每两年调整一次。现行标准是去年4月1日起实施的,一类地区850元、二类780元、三类710元、四类6囦40元。此次调整后,相应标准依次为980元、900元、820元、740元,增幅最高为130元,最低100元。

      ■地区分类表

      一类地区:太原市迎泽区、尖草坪区、杏花岭区、万柏林区、晋源区、小店区、古交市,大同市城区、矿区、南郊区,阳泉市城区、矿区、郊区,长治市城区,晋城亐市城区、泽州县,朔州市朔城区,晋中市介休市,运城亐市河津市,吕梁市孝义市。

      二类地区:太原市清徐县,大同市新荣区,长治市郊区、潞城亐市、襄垣县,晋城亐市高平市,朔州市平鲁区、怀仁县、山阴县,忻州市忻府区、原平市,吕梁市离石区、汾阳市,晋中市榆次区,临汾市尧都区、侯马市、霍州市,运城亐市盐湖区、永济市。

      三类地区:太原市阳曲县,大同市左云县、浑源县、大同县,阳泉市盂县、平定县,长治市长治县、屯留县、沁源县,晋城亐市阳城县、沁水县、陵川县,朔州市应县,忻州市定襄县、代县、宁武县,吕梁市交口县、柳林县、交城县,晋中市灵石县、左权县、和顺县、昔阳县、寿阳县、太谷县、祁县、平遥县,临汾市翼城县、襄汾县、洪洞县、古县、汾西县、吉县、乡宁县、蒲县、隰县,曲沃县,运城亐市临猗县、稷山县、绛县、新绛县、芮城县。

      四类地区:太原市娄烦县,大同市阳高县、广灵县、天镇县、灵丘县,长治市平顺县、黎城县、沁县、武乡县、壶关县、长子县,朔州市右玉县,忻州市繁峙县、神池县、五寨县、河曲县、保德县、偏关县、岢岚县、静乐县、五台县,吕梁市兴县、文水县、方山县、岚县、临县、中阳县、石楼县,晋中市榆社县,临汾市大宁县、永和县、安泽县、浮山县,运城亐市闻喜县、平陆县、垣曲县、夏县、万荣县。

      山西:工伤保险待遇今年至少提高12%

      3月28日,省人力资源和社囦会保囦障厅出囦台惠民新规,提高2011年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幅度按不低于上年度本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待遇平均水平的12%确定。

      新规定从2011年1月1日执行。此次调整范围为,2010年12月31日前按月领囦取伤囦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以及领囦取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

      为保证工伤职工待遇稳步增长,确保其基本生活,山西省将继续执行工伤保险待遇基本保囦障线制囦度,继续执行伤囦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基本保囦障线,由各市根据本统筹地区在岗职工平均工囦资增长比例、最低工囦资标准分别确定。省统筹的省属国有重点煤矿企业工伤保险待遇基本保囦障线由省人社厅另行确定。

      省人社厅要求,各市2011年1-4级工伤职工伤囦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供养亲属抚恤金基本保囦障线按以下办法确定:1-4级工伤职工伤囦残津贴基本保囦障线按不低于本统筹地区2011年度最低工囦资标准确定;生活护理费基本保囦障线可参照2008年度本统筹地区在岗职工平均工囦资的50%、40%、30%确定;供养亲属抚恤金基本保囦障线可参照2009年度本统筹地区在岗职工平均工囦资60%的40%、30%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