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余中心小学老照片:你在为谁辩护?---- 与南都佛山记者的访谈提纲[附网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2 19:37:38
可怜的孩子,下次不要再投胎到中国!!!

 原文:

以此,纪念一个幼小、鲜活生命的离去。

南都:来自五湖四海的朋友涌入佛山这座城市,不管是本地人或者异乡人,都或多或少存在家里的孩子怎么照顾的问题,特别是当家里人都需要出去上班赚钱。比如:本次小悦悦事件中,小悦悦白天跟随父母在五金城生活。那么想请大家去谈谈如何能在照顾孩子与养家糊口中找到一个平衡点?

王学堂:许多人认为小悦悦的父母亲失于监管,这从情理上看有一定道理,但从法律上讲不能苛求他们的监护责任不到位。外国有这样的规定,在交通事故中受到人身损害的不满10岁的未成年人,原则上不得以其监护人有监护过失而减轻侵权人的赔偿责任;另一方面,这也涉及到我们对孩子的培养问题,难道说我们必须天天将孩子牵在手中才算正确行使地监护权?那我们的孩子何时才能独立?何时才能长大?我们为什么总是喜欢对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苛责呢?毕竟孩子的受伤已经是一种痛苦,无论是家长还是孩子都在承受,难道还要他们在道义上分摊一点责任才体现公平吗?我们不能想像要求妈妈像袋鼠一样呵护、宠爱孩子,那样的孩子也是没有未来的。

南都:当18名路人路过事发现场却没有伸出援手,网上声讨这18名路人的声音很多,我们是否可以去探讨一个问题:中华民族的助人为乐精神为何在这次事件中消失殆尽?根源在哪里?

王学堂:看到网络上众多网友对小悦悦被碾压事件恨不能致之死地,很疑惑:难道那18个冷血动物都不上网络?你能想像他们也可能是博友,也曾经在网络上对药家鑫案件义愤填膺?

就我个人认为,目前道德底线的突破主要是由于信仰缺失(唯利是图)、规则缺失(黑白颠倒、是非不分、好人不得好报)、陌生人社会失序(农耕文明产生的熟人社会向工商业文明产生的陌生人社会衍进)造成了人们道德底线的沉沦。与前面的南京“彭宇案”、天津“许云鹤案”相同,从一个普通的民事案件演变成一场全民风暴,媒体评论、网络议论都直指中国人当下道德底线的沉沦与司法正义的泯灭。“许云鹤案”、“彭宇案”对民众的影响是巨大的,那就是做好事要先思量风险。于是许多人为自己的见义不为更找到了一个借口,使本已处于底线的社会道德更是江河日下。很明显,民众以“许云鹤案”、“彭宇案”为由拒绝见义勇为,以道德绑架法律,以自我的道德行为向司法判决施压,企图让司法判决按照个人意志施行,这是一种道德撒娇,是非常危险的。

南都:小悦悦事件之后,修复社会道德系统正成为共识。如果真要探寻一种可行的路径,在目前的全民谴责背景下,到底应指向何种前景?

王学堂:读书。一个不读书的人是没有前途的,一个不读书的民族也是没有希望的。书籍是人类共同的朋友。其实,每天都几页书对很多人来说,并不难做到。在这繁忙的世俗生活中,我们应该总要有静下心来的时候,这时候别忘了阅读。有人喜欢快速浏览,有人喜欢慢慢咀嚼,这些都不是分歧;有人喜欢理性文章,有人偏爱感性,这些差异也不影响我们的交流。在这个爱钞票多过爱读书的年代,我的“文化图景”是:如果每个人都手拿一本书以书会友,哪还会有什么打架、骂人,更不会有小悦悦这种惨剧发生,因为知书达理、推己达人,人人成为“谦谦君子”,那才是我们期待中的和谐社会。

南都:自彭宇案以来,公众对扶助路人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产生困惑,甚至以此为自我冷漠辩护。为此,卫生部甚至还出台技术干预指导意见。请问,是否确有必要为见义勇为(或一般的扶助行为)建立起一定的风险防范机制?比如倡导民间建立专项基金等,抑或由政府直接设立奖惩机制?

王学堂:上述设想本是多此一举。因为事实上,2004年5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明确规定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但令人痛心疾首的是:尽管有明文法律规定,但事实上却一直处于“只打雷不下雨”的状态,在全国“两会”期间,来自佛山的黄学军代表曾多次向大会提交这方面的建议。

令人感到有希望的是,目前,该项制度自上而下已经开始着手建立,尽管来的晚了一些。因为如果有该基金,就不会产生“撞伤不如撞死”的悲剧。今后,凡因交通事故引发的纠纷可以通过首先通过该基金支付,一方面有利于保护受害者,另一方面也会很好的解决彭宇、许云鹤之类的“非晨不明、责任不清”的“糊涂案”。期待小悦悦事件能够加快佛山这项制度的落实和完善。

南都:小悦悦事件给我们也提出了一个新问题,那就是在五金城或者以外来工为主的这类商住区,作为一种生人社会的存在形态,其社会和人情关系可能更为脆弱。请问,对此民间组织或政府应有何作为?

王学堂:“道德的沦丧”是个人人有责的体系所构成的,政府当然有一定责任。但我们不能仅仅因为发生在五金城,就认为这一定与陌生人社会有关。其实不然。我注意到网络上舆论开始分化,有人说两个撞人者分明是在佛山打工的山东人和重庆人,与佛山人无关,就我看来,无论是山东人重庆人,都是中国人。无论发生在南海还是佛山,都是发生在中国。我们要反思的不是这些,而是我们为什么从人变成了“畜生”!

可惜,我们还不注意反思自己,总是习惯指责别人(政府)!请问,如果是你(我)就在事发现场,我们就敢肯定一定会求助小悦悦吗?毕竟那18个人也生活在我们中间,与我们一样,都是普通人。他们为什么简单到连打个求助电话的“举手之劳”都不为啊?

或许,我们应该借这次事件好好反思一下,犹如八十年代《人生的路啊,为什么越走越窄》引发的那场大讨论一样。这样,小悦悦的血才不会白流!否则,所有的指责和愤怒都将如过往云烟,随风而逝。

网友评论:
 一路奔波 [2011-10-28 11:02:35 AM]

“以道德绑架法律,以自我的道德行为向司法判决施压,企图让司法判决按照个人意志施行,这是一种道德撒娇,是非常危险的。”------颠倒黑白、放你妈的臭屁。

hen [2011-10-28 11:06:27 AM]
  • 不要绕来绕去,你只要给彭宇,许云鹤平反,正名。中国人以后就敢做好事了。

    山不解风月 [2011-10-28 11:23:47 AM]
  • 你在为谁辩护?

    胡涉 [2011-10-28 03:06:52 PM]

    中国教育几十年不强调爱心,爱人之心。只强调革命,“革命”是以“我”为中心,唯“我”独尊。中国人受害太深。

    齐天大侠 [2011-10-28 11:39:27 AM]
  • 什么也没有说清楚!许多事情都是因为有你们这样所谓的精英搞乱的!

     zongzhaoju [2011-10-28 11:40:48 AM]
  • 文章欠思考!

     

    鼎足天下 [2011-10-28 03:33:31 PM]

    这件事的确很可悲,悲在民众不敢去见义勇为,我相信他们不是不想,真不知许云鹤案、彭宇案是怎么判的?其结果很是让人失望,愤怒!

    雾雨1 [2011-10-28 12:00:02 PM]
  • 1、你啥时候是人?如果你从来就不是人,何谈从人变成啥?2、不要总是找借口,面对上帝的时候,你不能说那时不适合表现美德。把自己缺德找出很多原因,这本身就是没道德的表现。而那这个做理由指责社会的人,就是道德有缺陷的人。

     ok627888 [2011-10-28 12:04:05 PM]
  • 昂贵的医药费是摧毁中國人道德的利器,一出较大的交通亊故,人的一辈子甚至整个家庭都完了,所以就有了污陷,回避,逃脫,甚至人末死再反复辗压至死的恶劣事件.

     沧海游侠 [2011-10-28 12:19:10 PM]
  • 正是几个与博主类似的畜牲,葫芦僧错判葫芦案,让大众不敢去勇为、不敢去扶助。这不是绑架法律!而是几个畜牲玩弄法律、亵渎法律的后果!请问:畜牲玩弄法律后还有资格谈法律吗?

    山佳丽水 [2011-10-28 08:14:48 PM]

    请不要玷污了"畜生",畜生中也有好"人",我就见过小猫把马路上受伤的同类拖到马路边并加以看护,蚂蚁在路上碰到受伤的同伴,那怕确认已经死了,也要把它拖回自己的"家",真的令人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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