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病虫害管理技术:要求卖家虚开发票 买家成被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02:14:36

        2010年5月,北京华科公司向个体户王某购买工业设备一台,价格20万元,王某未能给北京华科公司开具发票。随后北京华科公司向新疆中兴公司购买了一批工业设备,总价93万元。北京华科公司要求新疆中兴公司开具了113万元的发票,以便其向王某购买设备的支出能够入账。之后,北京华科公司与新疆中兴公司货款两清。

       孰料2011年7月,新疆中兴公司却将北京华科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北京华科公司支付设备尾款20万元。北京华科公司与新疆中兴公司长期合作,此次购买设备并未签订书面合同。新疆中兴公司向法庭递交了数额为113万元的发票和北京华科公司的93万元的付款凭证。

    接到法院传票后,北京华科公司积极收集当时的出库单、交货凭证、对方收货凭证、货物市场价格等证据,并申请本公司发货员小刘出庭作证。由于北京华科公司的证据确实充分地证明了双方交易的货物种类、数量、价格,法院可以确认双方合同总额为93万元,故驳回了新疆中兴公司的诉讼请求。

      新疆中兴公司的经理终于明白了,虚开发票的行为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以后一定遵纪守法地经营。北京华科公司也认识到让人代开发票将会惹祸上身。

    【法官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禁止代开发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不得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违反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根据金额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是犯罪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有违反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可以向税务机关发出司法建议,建议税务机关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遵纪守法、合法经营才是企业盈利之道,且不可存在侥幸心理,规避或违反法律规定,否则只能自食苦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