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泉博客中国专栏:党的建设工作管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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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建设工作管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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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公司的科学管理和现代化管理,根据GB/T15498-2003《企业标准体系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体系》的要求和我公司现行机构设置具体情况,现制定《党的建设工作管理标准》。  

本标准由龙海市供电公司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龙海市供电公司企业管理办公室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审  核:  

审  定:  

批  准:  

本标准由龙海市供电公司政工部负责解释。  

 

党的建设工作管理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海市供电公司党的建设(以下简称党建)工作的原则、组织机构、工作分工、管理内容、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龙海市供电公司党建工作的管理。  

2 引用标准  

《中国共产党章程》(二OO二年十一月十四日党的十六大修改通过)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一九八O年二月十九日)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建设的通知》(一九八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中国共产党全民所有制工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一九八六年九月十五日)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一九九六年七月十二日)  

《山东电力基层党委、基层党支部、思想政治工作条例》  

3  总则  

    党建工作是企业管理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加强和改进企业内部党的建设工作,是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增强党组织凝聚力的必要措施,做好企业党建工作,能为企业和谐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4  管理职能  

4.1 职能与分工  

4.1.1 政工部是公司党建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全公司党建工作的管理。  

4.1.2 纪委、政工部、办公室负责全公司党支部民主生活会的管理工作。  

4.1.3 纪委负责全公司党员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管理。  

4.2 职责与权限  

4.2.1 政工部  

4.2.1.1 以服从和服务于全公司安全、稳定、质量、效益中心任务,发挥党组织三大作用为目的,负责全公司党建工作计划的编制和执行的全过程管理。  

4.2.1.2 负责党建工作专题性计划的编制和管理。  

4.2.1.3 负责全公司党支部的建设和管理。  

4.2.1.4 负责企业学校的建设和管理。  

4.2.1.5 负责民主党派党员的工作和管理。  


4.2.1.6 负责全公司党员思想动态的综合分析和管理。  

4.2.1.7 负责全公司党支部书记、党员的培训和管理。  

4.2.1.8 负责全公司党员的发展工作和管理。  

4.2.1.9 负责全公司党务目标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管理工作。  

4.2.1.10 有权对全公司党支部和党员提出奖惩意见。  

4.2.1.11 组织编制和修改全公司党建工作的条例、制度、规定和管理办法,经公司党委批准后实施。  

4.2.2 纪委  

4.2.2.1 负责向政工部提供全公司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情况和意见。  

4.2.1.2 对公司所属党支部召开民主生活会有权派员参加指导和检查、监督。  

5  管理内容及要求  

5.1 编制党建管理工作年度计划和党建工作专题性计划  

5.1.1 编制依据  

5.1.1.1 中央及上级党委有关党建工作的方针政策、条例规定。  

5.1.1.2 上级有关党建工作的要点。  

5.1.1.3 电力形势任务。  

5.1.1.4 省、市公司党委加强党建工作的指示和要求。  

5.1.1.5 全公司党员思想状况。  

5.1.2 编制内容  

5.1.2.1 公司党建年度计划明确发挥党组织的三个作用,保证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完成全公司中心工作任务的指导思想、目的要求、工作重点、要点,操作措施和组织领导。  

5.1.2.2 公司党建工作专题计划明确任务要求、方法步骤和组织领导。  

5.1.3 编制要求  

5.1.3.1 公司党建管理年度计划期为一年,12月份编制,次年1月开始实施。  

5.1.3.2 公司党建专题计划按上级规定时间编制上报、下达。  

5.1.4 计划实施  

计划下达后,1月内掌握各支部制定的发挥党组织三个作用,保证企业中心任务完成的计划和操作措施情况。  

5.1.5 计划检查  

年度计划由政工部每季检查一次,重点检查发挥党组织三个作用,为企业中心任务服务的情况,专题性计划按实施步骤要求,分段检查、指导。  

5.1.6 总结  

12月份各党支部、全公司对党建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5.2 党建工作目标管理  

5.2.1 编制依据  

5.2.1.1 上级党建部门提出的目标。  

5.2.1.2 年度职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  

5.2.1.3 全公司党建工作状况。  

5.2.1.4 全公司党员队伍状况。  

5.2.2 管理目标  

5.2.2.1 发挥党组织三个作用,保证全公司生产、经营等任务的全面完成。  

5.2.2.2 全公司党支部合格率达100%。  

5.2.2.3 全公司党员合格率达100%。  

5.2.2.4 全公司党员保四无(无违纪、无违法、无事故、无自由化议论)率达100%。  

5.2.2.5 全公司党员空白班组保持5%以下。  

5.2.2.6 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完成率达100%。  

5.2.3 目标实施  

5.2.3.1 建立由政工部、办公室、纪委三位一体的目标保证体系,围绕全面安全、稳定、质量、效益中心任务,共同制定实施目标的配套措施。  

5.2.3.2 政工部归口负责目标的全面实施。  

5.2.3.3 办公室、纪委分工负责党支部民主生活会目标实施,制定具体操作措施。  

5.2.3.4 纪委分工负责党员身边保“四无”目标实施,制定具体措施。  

5.2.4 目标检查考核  

政工部负责按月对党支部和基层单位进行检查考核。  

5.3 信息管理  

5.3.1 实施要求  

5.3.1.1 政工部负责全公司党员思想动态每月综合分析一次,以分析影响全公司中心任务和党员队伍建设的因素为重点,有反映问题的性质、基本数字分析和处理意见。每月27日报公司党委。  

5.4 培训管理  

5.4.1 按照公司年度党建工作要求,12月份编制出下年度培训计划。  

5.4.2 组织准备教材,落实人员于办班前10天完成。  

6  检查与考核  

6.1 各归口部门由部门主任组织自查考核,自查结果按系统报分管经理认可。  

6.2 各党支部党建管理工作完成情况,由政工部进行检查、考核。  

6.3 本标准执行情况按公司业绩考核办法进行奖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