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街拍的摄影师博客:给“不作为”的街道办送上绿锦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7 02:36:01

新快报报道,动感华庭业主向海珠区凤阳街道办事处颁发锦旗,上书“不作为”三个金色大字,以表达对凤阳街道办事处的不满,业主抱怨街道办不理会他们对业委会的投诉。

街道办余书记对此表示委屈:“并非没采取行动,也做过很多次协调,打过电话给业委会成员,但业主一定要业委会主任在场才肯开会,业委会又经常说‘忙,没时间’。”

我相信余书记所言不虚,小冤枉也是冤枉,所以在此呼吁动感华庭业主收回表述不严谨的锦旗。最简单的补救办法是在“不作为”三字后面加上括号“打电话除外”。追求高一点的话,建议改送红色锦旗为绿色锦旗,上书“要作为”,以示激励,又不会冤枉人。

红色代表禁止,绿色代表通行,即使对过去工作不满,也应该对街道办未来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抱持乐观态度。在挂满红色锦旗、奖状的整面墙中间,一抹绿色既能丰富对方的色彩,又能替自己的锦旗抢眼球。挂不挂起来是街道办的事情,替对方考虑周到是赠送者的义务。街道办的最大委屈恐怕不是来自业主的不满。业委会本来是业主的自治组织,自治组织出现问题当然首先是内部解决,解决不了再上法庭,或者找行业主管,民间自治组织的行业主管似乎是民政局吧。街道办是区政府派出的机构,中央、省、市、区,街道是最末一级,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应付接待、评比、检查任务已经够忙乎得了,哪里分得出精力调解民事纠纷?打过电话,已经算不错的了。不知道什么东西将这些职能强加在街道办身上,也不怕基层干部累死。

设想一下,辖区内的企业内部纠纷,家庭内部冲突,通通找街道办,街道办忙得过来吗?当然忙不过来,所以国家制定《企业法》、《婚姻法》,在法律中规定各方权利,权利明确于是矛盾不容易发生,待矛盾发生之后再找专事裁判工作的法院去处理,没街道办什么事,连电话都不用打。给街道办送什么旗,都休想博社会同情。

可是业委会的相关条例,却要求业主通过街道办、房管局等等众多部门协调才能管理业委会,业委会又须经过多重周折才能管理物业服务公司,一不小心就把这些部门摆在了民意的对立面,不是吃力不讨好,而是往得罪人的方向努力,这属于程序设计中的BUG(臭虫)吧,何苦呢?

如果说街道办领导不得不蒙受委屈,情有可原,那么动感华庭业委会成员所言“想做好事”则不可理喻。“得不到业主的体谅”还做事干嘛?头上没有枪指着你们必须做事。如果说物业服务公司相当于业主请来的保姆,业委会顶多也就是大管家,业主是你们的雇主。不要说这个比喻歧视了物业服务公司或者业委会,那是你们歧视了保姆和管家。

物业服务业者可能还需要技能,至少是体能,在业委会任职无需任何技能,只要有颗热心肠,乐于收集业主意见,然后交给物业服务公司落实,很适合退休和家庭主妇担任。动感华庭业委会主任竟敢对街道办书记说没时间,没时间去竞聘业委会主任干嘛?为什么没时间还赖在位置上不肯辞职?我不信一个小区找不到一个热心人愿意担任,动感华庭那些给街道办赠送锦旗的业主就是现成的人选。这个业委会当初选出来恐怕就有了猫腻。

 (文章发表于2011.10.28《新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