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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伟时:不能这样糟蹋传统文化!(2)

发布时间:2011-10-28 09:12 作者:袁伟时 字号:大 中 小 点击:188次


  简单地说,儒生毕生做两件事:一把儒学作为敲门砖,务求“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二是有幸成为官员,就忠实地为圣上效劳;无缘攀附,则授业解惑,为圣贤卖命。历代都有寥若晨星的独立特行之士,抗议统治者离开了圣人的教导;当社会危机尖锐之际,甚至出现太学生运动或东林党;孟子提倡浩然正气的熏陶,培植了这些民族脊梁。但这些都是罕见的异数,没有改变儒生依附皇权的基本社会结构。


  古代中国知识阶层也有集会结社,但多半是诗酒自娱的雅集或小团体,除在社会危机特别严重的时期有政治性的结社外,没有出现名正言顺为知识阶层谋取行业性利益的团体,更没有发展出强有力的政治组织。因此,从太学、国子监到县学的官学系统固然一直是统治者的教化工具,即使是民办的书院也没有维护自己的权利和改变教学内容的强烈愿望,以大学独立、学术自由为标志的现代大学自然不可能在此基础上生长出来;除非接受外来的新思想,现代政党更不可能在儒生中诞生。


  秋风兄大言不惭地说:


  “由此逐渐形成‘察举制度’,各地举荐孝廉、贤良、文学出任官员。如司马迁所说,‘自此以来,则公卿大夫士吏,斌斌多文学之士矣’。由此,政府结构逐渐发生根本变化,形成钱穆先生所说的‘士人政府’,从而形成了一种‘共治体制’。‘共治’的一方是皇权,另一方则是儒家士大夫。”(《你可能不知道的董仲舒》)


  不幸,他忘记了三个基本事实:


  第一.皇权或篡权者始终把用人大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上,考察或举用,乃至后来的科举,皇帝都有最后决定权,儒生无从置喙。只要宗法专制制度不改变,这个基本态势是无法改变的。


  第二.中央集权的宗法专制制度不是分封制。


  在中国皇帝眼中,国,天下,都是他的家产。他们需要的是清客(文学侍从)和管家(能吏)。入选者的生死荣辱,都取决于皇帝的兴致,没有西方封建制下的权利、义务划分。除个别篡权者,总的说来,他们不可能变为半个主人。


  第三.举出的是什么人?


  中国古代选拔人才的制度与现代公务员制度有颇多共同点,确实为贫寒士子开辟了上升的良好途径。在独尊儒术体制下,儒术是基本的知识来源,儒生在数量上自然居多数。但是,由于它的存在背景是专制制度,腐败如影随形。当时就有人指出:“举秀才,不知书;察孝行,父别居。寒清素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鸡。”[20]


  讲到近代中国,秋风兄更加信口开河了。他说:


  “当你在评价董仲舒的时候,请记住一个简单的事实:清末主张宪政最力的康有为,就是以董仲舒思想为典范的。”


  说清末主张宪政最有力的是康有为,经不起推敲吗?在康有为登上历史舞台之前,郑观应的《盛世危言》总结了鸦片战争以降的启蒙思想的成果,提出了包括开国会在内的完整纲领,“君民共主”的立宪蓝图跃然纸上。其思想高度不输于康有为而稳健,时间则比康有为的有关著作早得多。戊戌维新失败后,梁启超很快就取代康有为成为一代启蒙大师,立宪派无可争议的思想领袖和宪政有力的推动者,许多宪政文件都出自他的手。康有为则常常扮演拖后腿的角色。


  民国初年,各政党和民间人士纷纷提出自己的宪法草案,康有为也厕身其间,在他的《不忍》杂志上发表了这个草案。他草拟的宪法草案绝大部分内容,同其他草案一样,都是来自西方的。但有些地方也有自己的特色。例如:


  1.开宗明义就要国民“各守名分”。


  2.其他人的草案都说“主权在民”,他却强调“主权在国”。


  3.选举人有很高的财产限制,并要缴纳十五元至三十元的选举税。


  4.保留翰林院,或易名学士院,“其国中人士著书,皆交学士院定之。”辛亥革命的主要成果之一是学术自由、言论出版自由。康有为却要把出版审查写进宪法!


  5.“以孔教为国教”。


  6.“凡中华国旧传经义、典章、律例、法规者,未经民国议院特议删改,及核与民主政体不相违背者,一概照行。”


  这些就是康有为对中国宪政的特殊贡献。其中哪些是“以董仲舒思想为典范的”,不妨留待秋风兄慢慢考证。口口声声赞扬康有为是“中国历史上最伟大的人物”,愿意为之三跪九叩,这是秋风兄应有的信仰自由。不过,这些思想牢笼是稍有现代公民意识的普通公民无法接受的。


  那些借传统文化说事者,都别有所图


  许多朋友都在问:“秋风究竟想干什么?”这个问题只能由秋风兄自己去解答。笔者有责任说明的是我为什么要那么坚决和尖锐地批评他。概括起来,我的意见不外两条:


  第一.学术是严肃的,不能肆意糟蹋。


  秋风兄有很多“创见”,有些人颇受迷惑。可是,这些都是与严肃的学术不搭界的话语。如果不予揭露,仿效者蜂起,中国史学的基础很可能被摧毁。


  例如,秋风兄的新作:《你可能不知道的董仲舒》说得振振有词:


  “《泰誓中》篇简明地概括了天道宪政主义的基本框架:“惟天惠民,惟辟奉天”。“辟”就是君王。上天照顾人民,君王遵奉上天。从政治哲学意义上说,君王固然高于万民;但在政治神学中,万民高于君王。而不管在何种情况下,君王都在天-上帝之下,因此,君王不是最高的权威。君王须敬畏上天。借助于天的权威,礼或者法律才具有压倒君王的权威,人民才有免于君王的意志之暴虐统治的可能性。”


  可是,这是《古文尚书》中的一篇,从朱熹开始,就怀疑《古文尚书》是伪书,至清代经过阎若璩详细考证,遂成定案。把自己的论断奠立在伪书的基础上,不管多么辉煌都是建立沙滩上的大厦,可以耸人听闻,让外行拍手叫好,而为有传统文化常识的人所不屑。


  又如,秋风兄为了混同中西传统社会,作出一个论断:


  “现代宪政制度发源于英格兰,扎根于中世纪宪政制度,其基本原则被十三世纪英格兰普通法法律家布拉克顿概括如下:‘国王在万民之上,但在上帝和法律之下。’董仲舒提出的原则是相同的:皇帝在万民之上,但在天之下。”


  可是,这里有个明显的区别:董仲舒口中的中国皇帝不在“法律之下”;而这恰好是有没有宪政的标志。天和上帝都是虚的,受不受实实在在的法律的约束,既是中西传统社会的根本差别,又是法治社会和专制社会的分水岭。这样的论断,连形式逻辑都不讲,不加揭露,行吗?


  第二.那些借传统文化说事者,都别有所图。


  对本国传统文化的尊重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一些人兴风作浪,把自己打扮为传统文化的化身和捍卫者,不同意他们观点的人就是“汉奸”、“西奴”,不但是天大的谎言,也是文革中登峰造极的中外极端思维的私生子!


  应该直截了当说清楚,从新左派到国学派,他们拿传统文化说事,都围绕一个不变的轴心:想方设法修改宪政的基本原则和现代人类的共同价值。


  尽管秋风兄吞吞吐吐,没有明白宣示他的意图,但蛛丝马迹已经显露。他把宗族描绘为公民社会,礼治说成是自由的保障。他把康有为和张君劢视为当代中国的典范,这两个人的主张,可能折射了秋风兄内心的真实追求。康有为贩卖什么货色,笔者已略陈愚见。他日有暇,亦当评说张君劢,以就正于秋风兄。


  秋风兄借历史说事。我们审判历史,历史也审判我们。秋风兄向何处去,他究竟想干什么?包括笔者在内都在观察。


  (2011年7月29日星期五写完,刊于《南方周末》2011年10月27日第31版,发表时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