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谷尸经txt:国有经济就是特权经济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05:41:49
中国的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披上了一层“全民所有制”的面纱。国有经济是全民所有制经济吗?非也。它不但不属于全民,而且只属于特权,是权力干预经济的工具,是破坏市场规则扭曲市场机制的主要力量,是贪腐和贫富分化的温床。

       中国的国有企业早已不属于全民所有了。国有企业的股权已经不象以前那样归国家财政和各级财政所有,而是五花八门不一而足了。什么投资公司,集团公司,行业公司,部门公司,这“委”那“委”,你永远找不见这些国有企业的股权到底在哪里,但有一点很清楚,就是这些国有企业的股权转让、减持、处置收益一定是不会收归国库的,而是归国库之外的部门、地区政府和其上级公司所有。再从分配形态看,以前国有企业的利润是要全部上缴财政的,费用由财政拨付,但现在的国有企业除个别央企象征性地缴纳一点外,绝大部分国企的利润归自己支配。至于如何支配,那要看企业主要领导和其上级的意图了。

      当国有企业从股权到利润都与“国有”无关的时候,当国有企业从经营到招工都和普通老百姓绝缘的时候,这些所谓国有企业还是国家所有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吗?所以目前国有企业本质上与“全民所有”无关,国有企业的经营成果只与这个企业的领导、职工及其上级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有关。

     国有企业直接从属于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其经营决策由政府领导、部门官员和类似于官员的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做出,大多数国企的董事会,实际上更像一个“橡皮图章”,不过是贯彻长官意志的一个程序罢了。国有企业在最高层级和最大程度上实现了权力和市场的结合,为政府“经营市场”提供了一个理想的平台。它是被赋予了特殊权力和政治地位的特殊企业,它在市场居高临下而无所不能。它可以垄断或者占据市场的有利资源,从自身的利益出发进行各种不平等竞争。它破坏和扭曲了市场的基本原则,使自由和公平交易原则荡然无存。在分配环节,国企利润已经和“国家”“全民”无任何关系,只和该企业职工、领导者和支配者有关系,从而出现了管理者的天价工资和职工的所谓高福利。占有国家资源和市场资源为一部分人谋利益,这就是国企的经济学本质。至于用工和就业,国企是一个封闭的体系,谈不到用工的市场化,而与普通老百姓和劳动力市场无缘。国企的发展不能促进社会就业,而只能造成更多的不平等和分配不公。国有企业从改革中走来,仅仅向前迈进了一小步,即形式上保持“国有”而实质上脱离了“国有”的范畴,变成了一个既不市场也不国有的怪物。特权与企业的结合,造成了一个“特权企业”,从而造就了中国特有的“特权阶层”和“既得利益集团”,而这个阶层和集团与市场经济格格不入,与广大人民和劳动者的利益格格不入。

       特权企业和特权经济导致了分配不公和腐败横行,对我们的经济和社会造成了长久的伤害。虽然如此,这些国企仍然打着“全民所有制”的旗号招摇过市,以人民利益的名义“做大做强”,以正义的化身对其他所有制经济进行排挤和剥夺,以“国进民退”的方式侵蚀着尚不完善的市场,激化着中国经济和社会的矛盾。国有经济已经变质,在经济学意义上,它既不属于“国家”也不属于“全民”。国有企业充其量就是一个集体所有制,是在官僚垄断资本控制下的集体所有制。而以国家名义进行的名目繁多的“宏观调控”,基本的作用就是壮大这种特权经济,弱化其他市场主体的作用。看不到这一点,就无法找到中国发展和改革的基本矛盾和症结所在,从而陷入迷茫和“两难”境地。

       中国国有企业的出路只有两个:要么回到名副其实的“国有企业”,全部股权改为国家财政出资,利润纳入国家财政预算,经营费用由财政拨付,经营上接受人民权力机构的监督,并完全退出竞争性领域;要么就实行私有化,将国企股份出售给人民,建立专门的法律,通过严密规范的运作,使人民直接拥有这些国企的股份,剥夺其特权,使其和其他市场主体一样进行平等竞争。没有第三种方式和第三条道路可走了,目前这种不伦不类的“国企”怪胎,只能导致中国改革的大倒退和中国经济的巨大隐患。

      不根除特权经济,中国的发展和复兴没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