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放门 罚款:上海消息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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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消息 (图)—— [ 一天一地一广仔 ] 于2011-10-27 21:59:04 上帖 [ 发短信 ] [ 表状 ]

大城市新房大幅降价引不满 已购房业主要求退房
来源:红网-潇湘晨报 2011年10月27日03:11我来说两句 (15444) 复制链接打印大中小大中小大中小

视频:大城市楼盘大幅降价 业主要求退房不受法律保护

  据新华社电 近期,北京、上海、杭州等地一些新房源实行较大幅度降价销售,引起部分已购房业主的不满,后者要求给予补偿甚至“退房”。各地由于价格因素引发的退房案例也有增多趋势。一些房地产专家表示,楼市调控进入“关键期”,应进一步巩固调控成果,促使“数据拐点”转化为真正的“市场拐点”,但在挤出房价泡沫的同时,也应把握节奏,避免房价大起大落伤害实体经济。

  位于北京通州区的京贸国际城,去年初均价曾涨至每平方米25000多元。但如今,部分房源价格回落至每平方米15000元以下,引起部分已购房人群不满。一些人多次表达退房、补偿等诉求。在北京,这类情况已在华业东方玫瑰、首开常青藤等多个楼盘中出现。

  在上海,10月15日,一名为“龙湖郦城”的住宅项目针对部分公寓进行促销,购房者用2万元办理某房产网站的会员卡,即可抵扣30万元的总房款。计算下来,销售均价为每平方米14000元左右,较此前已售房源的价格低两三成。

  此次促销吸引了不少看房者下单,但也引发了部分业主不满。一位姓孔的女士告诉记者,她之前购买的是期房,要到明年三月才能拿到房子,“钥匙还没拿到,价格已经缩水两三成”。10月22日,100多名购房者在售楼处聚集,并与工作人员发生纠纷。

  龙湖地产有关负责人称,此次销售不是“降价行为”,而是“低价促销”。楼盘销售人员表示:“对于已购房业主提出的要求,我们会尽量进行沟通和解决。但目前没有采取退房或退款等方式的计划。”

  业内人士表示,买房是自主行为,房价涨了由购房者获益,跌了也应自负盈亏。不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营者因价格违法行为致使消费者多付价款的,应当退还多付部分。开发商应严格履行交房程序,对于确有问题的,应予以退房或补偿。







上海官方回应楼盘降价导致纠纷:正在协调处理
来源:新华网 2011年10月27日15:17我来说两句 (8214) 复制链接打印大中小大中小大中小


  上海市政府回应近期个别楼盘因降价产生纠纷:正在积极协调处理

  新华网上海10月27日电(记者陆文军)在27日上午召开的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徐威就近期上海个别楼盘因降价而导致与前期业主产生纠纷一事作出回应:上海房地产市场调控取得积极成效,市场总体平稳,有关部门正在积极协调处理近期出现的个别纠纷。

  徐威表示,今年以来上海坚决贯彻国家各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加大了住房保障工作的推进力度。总体看上海商品住房供求关系得到改善,价格过快上涨的势头得到遏制,新建住房价格指数环比7月份以来已连续三个月停涨,调控取得了积极成效,房地产市场总体平稳。

  他说,近期上海个别楼盘降价幅度比较大,引起了部分前期购房者与开发企业的矛盾纠纷,有关部门正在积极协调处理,引导当事人理性表达诉求,依法合规,善意对话,解决纠纷。

  徐威还指出,根据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法律法规,商品房销售价格由房地产企业和购房人根据市场供求关系协商约定,同时房地产企业应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明码标价,接受监管。如果在履约中当事人发生矛盾纠纷,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上海相关职能部门将依法加强监管,对违反商品房价格管理规定的行为,将予以查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徐威表示,当前房地产市场调控正处于关键时期,上海将继续贯彻国家房地产调控的各项政策措施,巩固调控成果。同时将密切关注市场情况,做好预案,保持上海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