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子河自然保护区攻略:文革前受到批判斗争的省级领导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08:15:27

文革前受到批判斗争的省级领导   

                            

    建国后,在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继续革命的思想指导下,以阶级斗争为纲,党内斗争不断,政治运动频繁。每次运动的结果,从中央高层到地方各级领导,都有人不同程度地受到无情批判和残酷斗争。最终导致文化大革命的发动。直到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才结束这种政治运动替代法制的局面。本文试图依据《中共组织史资料》和有关媒体报导,对各省(市、自治区),从建国后到文革前这一时期,历次运动被批判和处理的省级领导分别逐一收录。并对被批判对象的结局、归属,作简单点评和交待。以期使人们对这一时期某些政要遭与和挫折的历史背景和事实有一个客观的了解。也欢迎军政网友补充、批评和斧正!

辽宁省

    1953年3月至1954年7月,抚顺市成为中央直辖市,中共抚顺市委直属中共中央,由东北局代管。1953年4月,抚顺市委书记喻屏调东北局工作,中共中央东北局调赵石任中共抚顺市委书记。1954年4月,市委书记赵石被错误地以反党反中央的罪名停止工作,并于l0月被撤销其市委书记职务,中共中央东北局决定由市委第一副书记杜黎代理市委书记。

    赵石,后被开除党籍,下放基层。曾任沈阳中捷友谊厂机修车间主任,沈阳第三机床厂副厂长。“文化大革命”中受迫害。1979年经中共中央组织部批准平反。1980年1月至1983年4月任辽宁省第五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980年4月至 1983年8月任辽宁省总工会第四届委员会主席、党组书记,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团成员。1983年4月至1985年7月任辽宁省第六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985年离休。

    1958年6月24日至10月13日,辽宁省扩大的省委整风会议召开。会议以大鸣大放大字报的形式进行整风。会议揭发王铮(省委书记处书记)、杜者衡(省委书记处书记、省长)、李涛(省委书记处书记、副省长)、张烈(省委常务委员、省工会主席)、吴铎(省委常务委员、秘书长)等人的所谓“反党宗派活动”8月18日以后,与会人员扩大到1025名。对王铮、宋黎、杜者蓄、李涛、吴铎等人的所谓“反党宗派活动”作进一步揭发批判。l0月13日,错误地通过《关于以王铮同志为首的反党宗派活动的决议》,撤销王铮、杜者衡、吴铎的一切职务;撤销宋黎旅大市委书记、市长职务,保留省委委员和市委委员;撤销李涛省委书记处书记、省委常务委员、副省长职务,保留省委委员;给李均、郭洪德严重警告处分。另对所谓“极右分子、政治野心家、坏分子”张烈,给予开除党籍的处理。

    1958年10月16日至28日,中共辽宁省第一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召开。会议结论称蔡黎“参与了王铮等反党宗派的若干活动”,决定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978年12月,上述这些历史错案,经辽宁省委再次复查,并经中共中央批准,予以彻底平反。

    杜者蘅(1909-1975),毕业于东北大学。1937年入党。任一二九师旅政治部科长,太行一专署专员,辽北省、辽宁省政府秘书长,辽东省政府副主席。志愿军后勤司令部副政委。回国后,历任东北人民政府农业部部长、财委副主任,辽宁省委书记,辽宁省省长(1954—1958) 1958年省长杜者蘅、副省长李涛被错误打成“反党宗派集团”成员,由省长降为沈阳拖拉机厂副厂长,行政7级降为12级.1975年准备平反.安排适当工作,但几天后发急病,去世

吉林省

    在“三反”、“五反”运动中,东北局对中共吉林省委领导核心成员作了非正常调整和错误处理。将省委常务委员、省人民政府主席周持衡定成“进行反党小集团活动的混入党内的阶级异己分子”,将省经济计划委员会副主任兼财政厅长武少文定成严重违反党的政策、破坏财政制度、危害抗美援朝事业的“坏分子”。省委决定并报经东北局和中共中央批准,将周持衡、武少文开除党籍,撤职法办。接着,在省委召开的省委常务委员扩大会议、省委扩大会议和全省县委书记、组织部长、团县委书记联席会议上,对省委书记刘锡五进行错误的批判。会上还宣布给予李德仲撤销省委副书记处分,给予省委常务委员、省委秘书长王一新当众警告处分。对上述领导干部的工作做出不适当的分配。在省委原6名常务委员中,有5人调整了工作。对吉林省委领导班子的错误处理,在全省党员干部中造成一定的影响。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经吉林省委复查复议,报中共中央批准,撤销1952年对他们所作的结论和处分决定。

    周持衡,后任水电部大伙房水库工程局副局长,辽宁省水电厅副厅长、水利设计院党委书记兼院长、水利局局长,辽宁省副省长、省第五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986年6月18日在沈阳逝世。

    武少文,后任鞍山红旗拖拉机厂第一副厂长、代厂长,辽宁省农机化研究所所长,辽宁省农业机械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辽宁省机械工业局副局长,辽宁省计划委员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农业机械部副部长兼中国农业机械服务总公司总经理、部党组成员,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顾问。1986年离休(部长级医疗待遇)。2006年2月25日在北京逝世。

    刘锡五后任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常委、副书记等职,1970年2月28日在河南郑州逝世。

    李德仲文革期间遭到迫害。1978年后历任中国科学院党组成员、副秘书长兼中国科学院空间科学技术中心主任、党委书记,国务院扶贫领导小组顾问。2007年1月28日在北京逝世。

    1959年8月至60年初,根据中共中央在庐山举行的政治局扩大会议和中共八届八中全会的决议精神,吉林省在党内错误地开展“反右倾机会主义斗争”的整风运动。在此期间,1959年8月、9月和11月、12月,省委先后召开中共吉林省第一届十二次、十三次全体委员扩大会议。两次会议,先后错误地揭发批判了以原公主岭地委书记李树仁、通化地委书记处书记李晨为重点的一部分干部的所谓“右倾机会主义错误”或“严重右倾错误”。会上,有14人被打成“右倾机会主义反党分子”、“右倾机会主义分子”或“资产阶级个人主义野心家”、“反党分子”,会议通过所谓《关于李树仁、李晨等同志和崔智等人所犯错误的决议》《关于深入进行党内反右整风运动的决议》。

    1961年8月至1965年,对于在省委第一届十三次全体(扩大,会议上错批判错处分的李树仁、李晨等12人进行部分甄别平反,摘掉右倾机会主义反党分子“帽子”。对1958年改组双辽县委的问题进行了甄别。

    李树仁后任长春拖拉机制造厂副厂长、党委书记,吉林省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吉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吉林省顾问委员会常委等职。并担任过中共中央整党工作指导委员会派驻湖北省联络组副组长。1997年2月逝世。

    1964年10月,中共中央撤销肖靖常务委员职务并开除党籍。

    肖靖,1916年生,吉林省双阳县柳树沟材人。原名徐振川,曾用名徐树华、徐柏森、化名徐迈伦。1936年参加抗日工作,同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任北平东北特委支书等职务。1937年上半年,到延安中共中央党校学习。1938年春,调晋西北工作,任中共清太县委组织部长、县委书记、县民族革命战争战地总动员委员会主任。1939年冬,任中共晋西北八地委军事部长,12月,他在古交一带组织交城、阳曲和清太徐地方干部参加反顽固斗争,摧垮阎系的反动政权。 1940年1月,上述几个县的抗日民主政府相继建立,开创了建设革命根据地的新局面。之后,他担任中共晋西区七地委统战部部长、清太徐县委书记兼任清太徐游击大队政委,率领部队转战清太徐和古交原平川、大川一带,不断打击敌伪,壮大了抗日力量。1942年1月,在原平川小娄峰战斗中突围负伤。伤愈后,同年冬任中共晋绥八地委委员、交城县委书记。1943年1月,以他为首组成“交城县对敌斗争委员会”,兼任二十一团政委,统一领导全县党政军民开展“挤敌人” 的斗争,经过半年多艰苦复杂的围困工作,于9月中旬拔除了日伪草庄头据点,创造了“以小的代价换取大的胜利、实现预定计划、袭击敌据点的模范战例”,受到晋绥军区的通令嘉奖。1943年12月,他参加中共晋绥八地委在屯兰川关头村举办的整风华习班,并担任干训队队长,参与领导了八分区地方干部的整风运动。 1945年夏任中共吕梁区党委委员、清太徐工委书记、七支队政委。抗日战争胜利以后,历任东北干部团一团政委、热河纵队三旅政治部主任,建国后曾任吉林省总工会主席、吉林省副省长兼经委主任,省委常委、工业部部长等职。1964年7月不幸逝世,时年48岁。

    1964年7月27日:吉林省委召开全体会议,讨论处理原副省长肖靖所犯错误的问题。会议通过了关于开除畏罪自杀的坏分子肖靖党籍的决定

上海市

    1955年,肃反运动和审干工作开始,上海市委第三书记潘汉年被怀疑为“内奸”,于1955年4月3日被逮捕关押审查,后被错误定罪判刑。这件冤案株连公安部门和原情报工作系统的一大批干部。1977年7月14日,潘汉年在湖南省长沙市蒙冤病逝。1882年8月23日,中共中央发出通知,为潘汉年平反昭雪,恢复名誉。

    潘汉年案主要株连者是上海市公安局长扬帆。扬帆,原名石蕴华,字炎,又名殷扬。1911年生于江苏省常熟县广山镇。1937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在上海从事文化界救亡协会工作。后留任新四军军部项英的秘书。以后调任军法处副处长、处长,一直在保卫、联络、调查等部门担任领导工作。建国后扬帆为上海市第一任公安局长。1955年元旦突然被捕,成为“潘汉年、扬帆反革命集团”案主角,1956年被判刑十六年,前后关达二十六年。1980年4月,公安部给他平了反,并恢复党籍。1983年8月,给予彻底平反,恢复名誉。后任上海市政协常委。晚年双目失明。 

    受潘汉年案株连还有原上海市委组织部部长王尧山。王尧山,1910年生,江苏溧阳人。原名宋书摸,笔名卢天、路丁等。1931年参加中国共产党。1932年参加中国左翼作家联盟,1934年为该盟中共党团成员、组织部长。1936年后,曾任上海和党中央之间的政治交通,中共上海临时工作委员会书记,中共上海三入团成员,群众团体工作委员会书记等职,开展重建和恢复中共上海地下党的工作。1937年11月中共江苏省委成立,任组织部长,并分管职员运动委员会、教育界运动委员会、外县工作委员会与海关、警察两个特别支部。1942年随中共江苏省委微往新四军淮南抗日根据地,历任中共中央华中局组织部干部科长,中共中央华东局城市工作部副部长等。1949年4月,任南下干部纵队政委,率干部到丹阳集训,为解放上海、接管上海作准备。上海解放后,先后任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部长、中共上海市委委员、常委兼秘书长、市委党校校务委员会书记等职,1955年因潘汉年冤案牵连停职审查,后到教育部门工作。1979年平反后任中共上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书记、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等职。1985年任中共上海市委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主任。因病医治无效,于2005年11月10日11时48分在上海华东医院逝世,享年95岁。 

 “潘汉年、扬帆反革命集团”案据说是共和国成立后第一个冤案。

浙江省

    1957年,根据党中央的统一部署,浙江省委开展反右派斗争。省委常委、省长沙文汉、省委常委、副省长杨思一、省委常委、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彭瑞林和省委委员、省委财贸部部长孙章禄被错划为右派分子。12月9日,省委二届二次全会作出开除他们党籍的错误决定。沙文汉成为共和国第一位“右派”省长。

    据报载,浙江省委第一书记江华在省委二届二次会议上的报告中大讲,从右派分子沙文汉、杨思一、彭端林、孙章录的反党活动中吸取教训。提出“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斗争,仍然是过渡时期的主要矛盾”的观点,得到毛泽东的充分肯定,并指示将江华报告在1957年12月28日《人民日报》发表,题为《坚持党的正确路线,争取整风运动在各个战线上全胜》。这在全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导致反右派斗争严重扩大化。

    1958年1月23日,江华主持省委常委会议,专门讨论右派安排问题,决定:沙文汉安排为省政协常委;彭瑞林安排为省政协委员、萧山湘湖农场副主任;孙章禄安排为富阳手工业联社副主任;宋云彬安排为省政协委员。

    沙文汉,1908年生,浙江鄞县人。原名沙文源,学名文舒。字叔温。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早年就读于宁波浙江省立第四师范、甲种商业学校。曾任中共鄞奉中心县委书记,上海青年反帝大同盟党团负责人。1929年赴德国参加世界反帝大会,后留苏联进少共国际马列学院学习。1930年回国,曾任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上海法南区委书记、江苏省委青工部部长、组织干事等。1933年2月上海党组织遭破坏,被迫流亡日本。1935年10月回国,后在上海救国会从事抗日宣传工作。抗日战争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历任中共上海临时工作委员会委员、宣传部部长及江苏省委宣传部部长兼统战部部长、代理书记,中共中央华中局党校教务处长,中共华中分局城工部部长、上海局宣传部部长兼统战部部长等。新中国成立后,历任中共中央华东局台湾工作委员会书记及宣传部副部长、浙江省委常委及宣传部部长兼统战部部长,浙江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省长等。1957年12月被错划为右派,开除党籍。1963年年底被摘掉右派帽子。1964年1月2日病逝。后经中共中央批准,为他彻底平反,恢复党籍和政治名誉。著有《中国奴隶社会的探讨》一书。 

    杨思一,1901年生,浙江诸暨人。193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中央湖州县委宣传部长、诸暨县委书记、宁绍特委书记、绍属特委书记、浙东区党委组织部长兼金萧地委书记、华东野战军一纵队三师政委、华野先遣纵队一支队政委。建国后,任中共杭州市委副书记、浙江省委组织部长兼省纪委书记、省政协副主席兼党组书记、副省长。1957年12月被错划为右派。同年12月20日逝世。1979年中央浙江省委宣布为其改正,平反昭雪。

    彭瑞林,1912年生,山东省益都县人。1932年2月加入共青团,同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任益都中学党支部书记,组织领导青年学生参加抗日救亡运动。1932年参加益都暴动。1933年2月,因叛徒告密,被捕入狱,受残酷迫害,他忠贞不屈,多次组织绝食斗争,迫使监狱当局改善待遇。1937年11月,经国共谈判,无条件释放,回益都县参与领导敌后抗日武装斗争。在反“扫荡”斗争中,彭瑞林任沂水九区区委书记,后任冀鲁边区一地委书记兼军分区政委。解放战争时期,彭瑞林任渤海区党委委员兼民运部长、渤海四地委书记兼军分区政委。1949年3月,任华东干部南进纵队第四大队政委,随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下,参加沿途和浙江的解放斗争。 1949年6月,彭瑞林同志带领400多人来丽水组建党政军领导班子。8月,任浙江省第七(丽水)地委书记兼丽水县委书记、丽水军分区政委。1953年3月后,彭瑞林同志调任中共温州地委书记、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省人民委员会委员、秘书长、第二办公室主任、省委常委、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957年被错划为“右派”。“文化大革命”期间,遭受严重迫害,多次拒绝写伪证。1979年12月,任省政协副主席。1983年11月,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浙江省第七次代表大会决议,为彭瑞林同志彻底平反,同时当选为中共浙江省顾问委员会常委。1990年6月28日在杭州逝世,终年78岁。

青海

    扎喜旺徐1913-2003。1935年参加长征。1938年入党,

    1954年果洛藏族自治区主席。同年当选为青海副省长。1958年开展反“地方民族主义”的斗争时首当其冲,中共“八大”二次会议上公开批判了两个“地方保护主义”的“代表人物”,一个是广东冯白驹,另一个就是扎喜旺徐。撤销省委常委,保留党籍;撤销副省长职务,保留正厅级待遇。到中央党校学习。不久恢复了副省长的职务。1964年再次受到撤销副省长的处分,调中央民委政法司司长。1979年青海省委副书记、人大主任、政协主席,顾委副主任。2003年逝世

安徽省

    1958年1月,安徽省委召开一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错误作出《开除右派分子李世农、杨效椿等人党籍。全省因李世农问题被直接株连的仅中央管理的干部就有33名,省委管理的干部77名;政法系统被批判、处分的3000余名中,不少是被株连的。据统计,1957年至1958年反右派斗争中,全省错划右派分子29199名。两个月后,中央批准了安徽省委一届六次扩大的全会作出的决议。3月10日,省委向全省人民公布这次会议的消息及所作出的决议,并称“这是安徽政治思想战线上的一次巨大胜利,是安徽反右派斗争的最重大的成果”。同日,《人民日报》发表题为《对敌人必须专政到底》的社论,指出:“安徽省委这次扩大会议在揭发李世农反党集团的时候,还特别着重通过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的形式……对当前的思想斗争作了重要的贡献。

     1959年8月下旬到9月中旬,安徽省委召开全省县团级以上干部会议,通过《关于贯彻八届八中全会决议的决议》。9月Z7日,安徽省委召开全委扩大会议,通过《关于张恺帆、陆学斌反党联盟的决议》,将省委书记处书记、副省长张恺帆和省委候补书记、副省长陆学斌定为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并分别给予开除党籍和留党察看两年以及撤销一切职务的处分。

    1962年1月11日至2月7日,中共中央召开扩大的工作会议(即七千人大会)。会议期间,安徽与会人员对曾希圣的“错误’,进行揭发、批评,曾希圣对自己的“错误”作了检查。2月,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后期,中共中央决定对安徽省委领导班子进行调整。根据曾希圣的请求将其调离安徽,派李葆华任安徽省委第一书记。

   1962年6月,安徽省委召开地市监委书记会议,要求对1957年以来所批判处理的党员和干部案件,以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甄别。随后省委印发关于对李世农、张恺帆、陆学斌等人的甄别结论和中央监委的批复,撤销前省委作出的错误决议,恢复他们的名誉、党籍、级别和职务。到1963年7月,全省已甄别的案件占甄别案件的99%

    李世农,1911年生,河北省巨鹿县人。又名王者俊。1930年参加革命,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李世农于1963年9月因病休息,1964年8月12日免兼秘书长职务。1979年1月,在中共安徽省委工作会议上,省委第一书记万里代表省委宣布,所谓“李世农反党集团”原来就是捏造的,是错案,一切强加于李世农等人身上的不实之词予以彻底推翻,为李世农、杨效椿、李锐等人彻底平反、恢复名誉。同月19日,李世农当选为新成立的省委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书记,随后又担任省委书记。

    杨效椿,1911年生,山西省万荣县人。1938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7年12月在延安抗日军政大学学习,历任安徽六安抗敌自卫大队长,新四军团政委、旅政治部主任,中共定(远)、凤(阳)、滁(县)、合(肥)中心县委书记,淮南支队司令员,江淮四分区政委。全国解放后,历任中共皖北巢湖地委书记,安徽省人事厅厅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中共安徽省委常委、组织部副部长,合肥市委书记,合肥市政协主席,安徽省革委会副主任,中共安徽省委常委,中共中央南方十三省、市、区血防领导小组成员、省血防领导小组长,并兼省委宣传部长,省视察室主任。曾当选第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因病于1976年10月3日在合肥逝世,终年65岁。

    张恺帆,1908年生,安徽无为人。192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中共无为县委代理书记,上海市吴淞、沪西区委书记,来安县委书记,津浦路东区委秘书长,皖中行署副主任,中共皖南地委副书记,苏皖边区政府秘书长,第三野战军东线兵团前敌委员会秘书长,中共合肥市委书记。建国后,历任中共淮南矿区区委书记,安徽省委书记处书记,安徽省副省长,中共安徽省委书记,安徽省第三届政协副主席和第四、五届政协主席,中国书法家协会名誉理事。擅长书法。是中共八大、十二大代表,第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五届全国政协委员。    

    陆学斌,1913年生,浙江慈溪人。193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皖江行署秘书长、无为县县长、第三野战军总政治部民运科科长、中共皖西四地委书记。建国后,历任中共皖北区委宣传部部长,安徽省委宣传部部长、候补书记,安徽省副省长,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委候补书记,新疆大学第一副校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四届政协副主席和第五、六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是中共八大代表。

福建省

    1959年IO月8日至16日,福建省委一届十六次全委扩大会错误地开展揭发批判以“江一真同志为首的右倾机会主义反党集团”的斗争,江一真被撤销省委常务委员、书记处书记职务,魏金水被撤销省委书记处书记职务。

    1962年5月,经中共中央批准,为在“反右倾”时被错误处理的江一真、魏金水平反,恢复原来职务。11月,福建省委召开一届十八次全委会议,通过有关决议,撤销《关于以江一真同志为首的右倾机会主义反党集团的决定》和《关于开除地方主义分子党籍的决定》。

    江一真错定为“江、魏反党集团”后,下放到三明钢铁厂任副厂长。1962年平反。年底调任中央农垦部副部长。1965年任农业部代部长兼党组书记。“文化大革命”中受到迫害,1977年平反。同年11月任卫生部部长兼党组书记、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副主任,全国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副组长,中央保健领导小组副组长。1979年4月任中共河北省委第二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1982年6月退居二线,9月被选为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1994年3月在北京逝世。

    魏金水,1906年生,福建龙岩人。1928年参加农民协会。1929年参加红军。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乡苏维埃主席,红军通信员,团部副官,闽西军区上(杭)永(定)武(平)新(泉)指挥分部独立第8团政治处主任、政治委员。参加了中央苏区历次反“围剿”斗争。1934年10月中央红军主力长征后,任闽粤边游击纵队政治委员,闽西南军政委员会委员,红军第8团政治处主任、政治委员兼中共(龙)岩南(靖)漳(州)县委书记,中共龙岩县委书记兼县军政委员会主席,福建军区第3作战分区政治部主任,第3游击支队政治委员。坚持了三年游击战争。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任中共闽粤赣省委组织部部长,中共闽西南特委书记,中共粤赣工委书记、区委书记,解放军闽粤赣纵队政治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共福建省委农委书记,中共龙岩地委第二书记,中共福建省委副书记兼监察委员会书记、副省长、省长、省委书记,省政协副主席,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1992年8月11日在福州逝世。

山东省

    1954年4月29日至6月7日,山东分局扩大会议和山东省第一次党员代表会议不适当地开展对向明的批判和斗争,认为向明积极支持浇漱石,参加高岗、饶漱石反党阴谋活动。这期间,谭启龙主持山东分局的工作。1955年2月以后,山东省委在检查领导情况和肃清向明影响过程中,进一步揭露所谓“以向明为首的反党宗派集团”的间题,认为向明在任青岛市委书记期间,即结成反党宗派集团,在城市工作中犯有严重右倾投降主义和农村工作中富农路线的错误。1955年10月,经中共中央批准,向明被开除党籍。在处理向明“参加高、饶反党阴谋活动”和随后肃清“以向明为首的反党集团”的过程中,先后受到错误斗争和处理的有山东分局副书记赖可可、高克亭、任质斌、分局秘书长张辑五、副秘书长段林、组织部副部长王建明、省委统战部副部长吴若岩、青岛市委书记兼市长王少庸、市委副书记于明、济南市委书记高启云、胶州地委书记林明、莱阳地委书记张竹生、山东大学校长华岗等人。

    1958年春至1959年8月,中共八届八中全会以后,山东党组织先后开展“整风补课”、“反对地方主义”和“反右倾”斗争。到1961年春,又相继开展“反瞒产私分”、“整风整社”、“民主补课”等运动,先后有53万多名党员、干部和工人、农民受到错误的批判,被处分的党员有92303名,占全省党员总数的6.3%,开除党籍的7名,留党察看的2名,撤销党内职务的8名。省委书记处书记、省长赵健民被错误地打成“地方主义、分散主义、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受到撤职处分。省委书记处书记李广文、夏征农,省委常务委员、副省长王卓如、刘秉琳,省委常务委员、济南市委第一书记王路宾,省委委员、副省长袁子汤等分别被打成“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和“右派反党分子”,并受到错误批判和处理。

    1960年10月20日,在中共中央和华东局的帮助下,山东省委召开扩大会议,开展对省委第一书记舒同和其他一些领导人的批评。中共中央和华东局决定撤销舒同省委第一书记的职务(保留省委书记处书记职务),派曾希圣任山东省委第一书记。1961年,曾希圣调离山东,谭启龙任省委第一书记。

    向明,1909年出生,山东临朐县人。原名巨同璞。1929年夏参加共青团,同年8月转为共产党员。入党后,历任济南市委书记、山东省委组织部长。1933年,向明被捕入狱,1937年第二次国共合作时,向明经党组织营救出狱,当即奔赴陕甘宁边区,参加了抗日斗争。1938年向明曾任刘少奇的秘书,1939年上半年任河南省委副书记,当年下半年,随刘少奇到豫皖苏区任新四军游击支队二总队政委、豫皖苏区党委副书记、苏中四地区书记、军分区政委、苏北盐阜地委书记、军分区政委、新四军三师八旅政委。解放战争时期,任鲁中区党委书记、军分区政委、华东野战军八纵队政委、胶东区党委书记、军分区政委。建国后,历任青岛市军事管制委员会主任,1950年到1954年先后任山东省政府副主席、省军区副政委、中共山东分局副书记、第二书记、代理书记等职。1954年向明突然被错误地认定参加了“高饶反党联盟”,被撤销职务并隔离审查;1955年山东省委又错定“以向明为首的反党宗派集团”。被长期隔离审查,直到1963年甄别平反;文化大革命期间,又遭受林彪、康生、‘四人帮’的残酷迫害,身心受到严重摧残,1969年12月28日含冤病逝,终年60岁。1981年4月平反昭雪,补开追悼会。

    赖可可,1911年生,广东大埔人。192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后参加中国工农红军。曾任红1方面军团长。1934年随中央红军参加长征。后任八路军115五师政治部宣传部部长、山东军区政治部宣传部部长、滨海军区政治部主任、胶东军区副政委和政委,华东军区军政干校政委。建国后,任中共青岛市委书记、中共中央山东分局副书记。1961年任中共浙江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1965年任中共浙江省委书记处书记。1968年任浙江省革委会副主任。1970年任中共浙江省核心小组副组长、浙江省革委会副主任。1971年任中共浙江省委副书记、浙江省革委会副主任。1975年任中共浙江省委书记。1979年被撤销一切职务。1987年被开除党籍。1987年2月17日在杭州逝世。 

    高克亭,1906年生,陕西府谷人。192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山西革命互济会党团书记、中共鲁东南特委书记、鲁中五地委书记、鲁中区委副书记、鲁中南区委书记。建国后,历任中共中央山东分局副书记,山东省、青海省副省长,中共青海省委副书记,山东省委书记,山东省第四届政协主席,中共山东省顾委主任。是中共八大代表,第三、六届全国人大代表。2001年6月18日逝世。

    任质斌,“文化大革命”中受迫害。1970年任安徽省人民保卫组副组长。1973年2月任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的核心小组组长。1973年5月任中共安徽省委常委(-1979年12月)、省革委会常委。1973年8月-1977年12月任中共安徽省委统战部部长。1977年12月-1979年12月任中共安徽省委秘书长。1980年1月任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第5届全国政协常委。中共第11届中央候补委员,第12、13届中顾委委员。1998年12月22日在北京逝世。

    张辑五,1954年受到错误处分,被撤中共中央山东分局委员、秘书长职务。任山东省卫生厅厅长、党组书记。1961年8月至1963年2月任中共济南市委书记处书记。后调至上海,任中共上海市委委员兼上海市人委农办主任。上海市农科院院长、党委书记。1978年4月任顾问。1984年离休。1994年4月在上海逝世。 

    段林,1917年3月生,江苏省丰县人。1937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2年起在江苏运河乡师及中央大学农学院农学训练班读书。1936年在原籍参加革命工作,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民族抗日先锋队从事抗日救国宣传。先后担任中共丰县区委书记、县委宣传部长、组织部长,八路军一一五师苏鲁豫支队干事、指导员,苏鲁边地委郯马工委常委、民运部长和地委秘书长,八路军东海办事处主任、海陵县委书记、滨海区党委工作团主任、渤海区党委秘书长。全国解放后,曾任中共垦利地委书记兼军分区政委、惠民地委书记兼军分区政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工业厅副厅长、党组书记,山东分局工业部副部长、副秘书长,山东省人委副秘书长、省物资厅厅长,省计委、经委、建委副主任等职。1975年4月任中共胜利油田石油化工总厂(今齐鲁石油化工公司)党的核心小组组长兼政治委员。山东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山东省革命委员会委员。1978年9月逝世。

    吴若岩,后任上海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政协秘书长,上海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上海市城乡建设规划委员会顾问等职。(享受市长级医疗待遇)。因病于2005年6月30日2时40分在上海华东医院逝世,享年92岁。

    王少庸,1908年生,河北唐山人。1932年加人中国共产党,大学文化。1936年6月入伍。曾任新四军四师宣传部部长,中共曹南区党委城工部部长,华东军区政治部秘书长,胶东军区政治部主任兼社会部长,青岛市市长、市委书记等职。1955年9月一1962年6月,因对敌斗争问题受审查,后经复查平反。1964年3月起,任中共中央华东局宣传部副部长。1965年3月起,任中共上海市委书记处候补书记。1967年4月被结合进上海市革会工作,1970年3月起,任市革委会副主任,1971年1月任中共上海市委常委。1977年1月受审查。1983年7月,中共上海市委在《关于王少庸的处理决定》中指出:“王少庸在‘文革’期间犯有严重罪行,但鉴于本人对所犯罪行作了交代,决定免予起诉,开除党籍。”

    高启云,后任山东省政府秘书长,山东省工业生产委员会主任、计委主任、经委主任,山东省政府副省长,淄博市委第一副书记、市革委会第一副主任,山东省计委主任、生产指挥部副主任(党组副书记)、省委常委、省革委会副主任、省委书记等职。1988年9月3日在济南病逝。

    张竹生,文革后任过省政协副主席,省纪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006年6月13日4时在济南逝世,享年89岁。

    华岗,1905年生,浙江衢县人。建国后,任山东大学教授、校长、党委书记。1955年后,受到错误的审查和处理。“文化大革命”中又遭残酷迫害,于1972年逝世。终年69岁。1980年中共中央为之平反昭雪,恢复名誉。

    赵健民,1959年5月-1963年任济南钢铁厂第2书记、副厂长。1962年12月-1967年1月任中共云南省委书记处书记。“文化大革命”中被康生点名批判,被关押。1977年12月-1979年12月任云南省政协副主席。1978年4月任第3机械工业部副部长、党组副书记。1981年12月任3机部顾问组组长。1982年4月-1985年2月任航空工业部顾问。12、13大当选为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

    李广文,1963年至1964年,在中央党校学习。结业后,任中央党校一部主任。“文革”期间,遭到严重迫害。1979年平反后,任北京农业大学党委书记。1984年底离休。

    夏征农后调任中央华东局宣传部长,复旦大学党委书记,上海市委书记(当时设有第一书记),上海市社联、上海市文联主席,中国大百科全书总编辑委员会副主任,《辞海》主编。中央顾委委员。 

    王卓如后调任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副主任、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副主任。1991年10月19日在北京逝世。

    刘秉琳,1963年12月任中共山东省委书记处书记兼山东省军区政委,后兼任省行政干部学校校长、省编制委员会主任。1972年10月任山东省革委生产指挥部副主任,党的核心小组副组长。1977年10月任山东省革委副主任,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982年3月10日在济南逝世。

    王路宾。1959年被错划为“右派”,开除党籍。1965年,山东省委撤销了对他的错误结论,恢复党籍,恢复行政级别。“文化大革命”期间,又一次受到迫害被关进监狱。1975年,山东省委为他彻底平反,安排他到曲阜师范学院工作,任党委书记。1979年调任北京大学党委副书记兼常务副校长、顾问。1990年离休。2003年11月7日在北京逝世。 

    1960年10月20日,在中共中央和华东局的帮助下,山东省委召开扩大会议,开展对省委第一书记舒同和其他一些领导人的批评。中共中央和华东局决定撤销舒同省委第一书记的职务(保留省委书记处书记职务),派曾希圣任山东省委第一书记。 舒同撤职后于1963年,调任中共陕西省委书记处书记。1978年,被任命为军事科学院副院长。舒同是著名书法家,是中国书法家协会第一届主席、第二届名誉主席。1998年5月27日逝世。

河南省

    1958年6月,中共河南省委召开第九次全委扩大会议,错误地揭发批判省委第一书记潘复生、书记处书记杨珏、省委副秘书长王庭栋的所谓“右倾机会主义”言行,并作出错误的处理决定。8月,中共中央批准撤销潘复生、杨珏等人的职务,任命吴芝圃为省委第一书记。此后,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反“潘、杨、王”运动,层层揪“代理人”,全省有一大批干部因受株连而遭到打击。1962年4月,中共河南省委作出为潘复生平反的决议,7月,写出为杨珏等平反的报告。1962年5月和8月,中共中央、中央监察委员会分别批示,认为批判和处理播复生、杨珏等是错误的,决定予以平反。

    潘复生,1908年生,山东省文登县人。1931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同年12月转入中国共产党。在其人生经历中,也是有多次起落,战争年代曾经被捕,1937年12月,经党组织营救出狱。1949年8月调任新建的平原省省委书记兼军区政委。1950年3月被降职为省委副书记。1958年,因反对浮夸风,受到批评,被定为“右倾机会主义”,撤职下放到西华农场劳动。1962年平反后,调任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主任、党组书记。1966年1月,调黑龙江省委任第一书记兼省军区第一政委、黑龙江省建设兵团第一政委,并任东北局书记处书记。文革初最早起来支持“造反”,被结合为革命领导干部,1967年1月,任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主任。此后,因在文化大革命中执行了“四人帮”左的反动路线,受到监护审查。1980年4月病故。1982年4月,中共中央同意黑龙江省委对潘复生的审查结论:历史问题已经查清,没有问题;“文化大革命”中犯的错误不作组织处理。

    杨珏,1915年生,山西乡宁人。1937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7年春参加山西牺盟会。任中共同蒲铁路工委宣传部部长、总工会主任、工人武装自卫队政治指导员,晋豫特委工人工作委员会书记,晋东南总工会主席、各界救国联合总会副主席,晋冀鲁豫边区临时参议会参议员。1942年后任太行区党委5地委委员、城工部部长,7地委委员、城工部部长兼中共新乡市工委书记。1947年后任太行区党委5地委副书记、书记兼军分区政委,太行区党委委员、宣传部副部长,中共安阳地委书记兼军分区政委。1951年任中共平原省委秘书长、省纪委第1副书记。1955年后任中共河南省委常委、副书记、书记处书记,国家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华北经济协作区负责人,国家林业总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林业部副部长、党组副书记,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顾问。1995年离休(部长级待遇)。中共8大代表,12大当选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2007年4月9日在北京逝世,享年92岁。  

    王庭栋,1923年5月生,山西平定人。193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7年12月参加工作,曾任平定县委工作员、秘书,冀西地委秘书。1940年后,任5邢台县委宣传部长、书记,武安、博爱、沁阳县委书记。1949年后,任新乡地委委员、秘书长。1950年后,任平原省委政研室主任、办公厅主任,河南省委委员、副秘书长、农工部副部长。1962年后,任新乡地委第二书记。“文化大革命”初期被审查。1968年后,任河南省革委会常委。1970年后,任山西省革委会副主任、省委常委、副书记、书记。1983年后,任山西省委常委兼农村政策研究室主任。1985年后,任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988年当选为山西省第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是第七届全国人大代表。

 

湖南省

    1958年5月,中共的八大二次会议通过“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会后湖南省掀起“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以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和共产风等为主要标志的“左”的错误严重地泛滥开来。1959年,中共湖南省委召开全省公社党委书记会议和全省六级干部会议,传达贯彻中共中央纠“左”的措施。当时周小舟等对“一大二公”、“共产”风、食堂化以及大炼钢铁等都有不同看法,并对否定按劳分配原则和刮“共产”风等错误,作了不同程度的纠正。同时彭德怀、黄克诚等先后到湖南调查研究,进一步推动湖南的纠“左”工作。

     1959年7月,中共中央在庐山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会议后期,毛泽东错误地发动对彭德怀、黄克诚、张闻天、周小舟等的批判。并在中共八届八中全会上进一步开展对所谓彭德怀、黄克诚、张闻天、周小舟反党集团的斗争,在全党范围内错误地开展“反右倾”斗争。中共中央决定,撤销周小舟湖南省委第一书记的职务,任命张平化为湖南省委第一书记。8月22日至9月15日,湖南省委召开扩大会议,错误地揭发批判周小舟等人的所谓右倾反党活动,并通过相应的决议。受到牵连、遭到错误的批判和处分,后被撤销职务的有省委常委、宣传部长唐麟、湖南省委统战部部长杨第甫等。

    周小舟,1912年11月出生在湖南省湘潭县黄荆平乡狮龙桥一个地主家庭,原名周怀求。193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6年8月至1938年10月任中共中央军委毛泽东主席秘书。建国后,先后任中共湖南省委副书记、书记、省委第一书记,曾兼任湖南省人民政府主席、湖南省副省长、湖南省政协主席、湖南省政府财经委员会主任、中南军区党委常委、湖南省军区政委等职。在“庐山会议”上与彭德怀等人被定为“反党集团”成员,受到撤职处分,1960年2月任湖南省浏阳县大瑶公社党委副书记。1962年任中国科学院中南分院副院长。“文化大革命”中受迫害。1966年12月26日在广州逝世。1979年5月得到平反。 

    唐麟,1960年2月被下放到宁乡县黄材公社任党委副书记。1961年7月,省委为他在反右倾中所受的错误处分甄别平反。1962年3月,调任湖南大学副校长、校党委委员,“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再次遭到残酷迫害。1968年2月18日含冤去世,终年57岁。 

    杨第甫,后历任省文教办主任,省科委副主任,湖南省政协党组书记、第一副主席。是第六届全国政协委员。2002年10月18日逝世。

 

广东省

    1957年,根据中共中央的指示,在广东省党内开展整风运动。6月按照中共中央的部署,在整风中开展反击右派斗争,全省有3. 6万多人被错划为右派分子,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整风运动开始前后,部分党员干部在座谈会上,或通过向中共中央、省委写信等形式,对广东土改运动、反右倾、反地方主义等问题提出意见,要求对所受的批判、处分作重新处理。省委领导认为,这是地方主义思想的重新滋长,决定在进行反右派斗争的同时,开展反对地方主义斗争。1957年11月21日至12月5日,中共广东省第一届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广州举行,对党内整风、反右派斗争、反地方主义以及工农业生产等问题作了部署。接着,从1957年12月7日至19日,省委召开一届八次(扩大)会议,对古大存、冯白驹等进行揭发批判,并作出《关于海南地方主义反党集团和冯白驹、古大存同志的错误的决》。经中共中央批准,给予冯白驹撤销省委书记和常务委员职务的处分,给予古大存撤销省委书记、省人委党组副书记的处分。各地(市)县也开展反对地方主义的斗争。这场斗争于1958年初结束。1958年4月,广东省委以古大存对其错误不作任何检讨,对处分不服为由,报经中共中央批准,给予古大存撤销省委常务委员、副省长职务的处分。 

    冯白驹,是中共琼崖党组织和琼崖人民军队的主要缔造者之一,曾被周恩来誉为“琼崖人民的一面旗帜”。1957年12月,冯白驹作为“地方主义反党集团的头子”蒙受了极大的冤屈,受到大小会议的批斗和报刊的批判。1963年4月,冯白驹给党中央写信,要求调离广东。经中央同意,调到浙江省工作,任浙江省委委员、浙江省副省长。“文化大革命”开始时,浙江的群众认为冯白驹没有什么问题,都同意把他作为“三结合”的对象。但黄永胜、谢富治等通知其在浙江的代理人对冯白驹重新立案审查,对冯白驹更大、更残酷的迫害开始了。在周恩来的亲自干预下,1971年9月8日,中共中央通知浙江省委,“解除对冯白驹同志的审查”,并派专人照顾,住院治疗。1973年7月19日,冯白驹在北京逝世。

    古大存,1897年生于广东五华县的梅林村。1924年加入了中国共产党。解放后,古大存任中共华南分局常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副主席。1957年在广东反地方主义时受到错误的处分,1958年下放到增城县,任县委书记。1961年11月至1965年12月再次担任广东省副省长。1966年11月4日病逝于广州。

    1983年2月9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为冯白驹、古大存同志恢复名誉的通知》,撤销对冯、古的处分。为冯白驹、古大存平反,恢复名誉。 

    广东近代史上最大的冤案,当属“冯白驹、古大存反党联盟”一案。此案从发生到平反历时30年,全省受株连和处分的干部达2万多人。

 

广西

    1957年6月,中共中央对广西1955年冬和1956年春出现的因灾缺粮,救灾不力,饿死人的事件,作出处分决定。指出这一事件虽然有着自然灾害的客观原因,但主要由于省委官僚主义作风严重:问题发现后,没有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教育干部,对负有责任的干部长期不作严肃处理。决定给予广西省委第一书记陈漫远撤销党内外职务的处分,广西省委副书记、兼副省长郝中士撤销党内外职务的处分,副省长肖一舟撤销党内外职务处分。同时,中共中央决定刘建勋任广西省委第一书记,贺希明任广西省委书记处书记。 

    陈漫远,1958年入中央高级党校学习。1960年任北京农业大学校长兼党委书记。1964年任农垦部副部长。“文化大革命”中受到迫害。1976年2月恢复工作,任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顾问。1977年至1981年任后勤学院院长。1986年11月22日于北京病逝。

    郝中士,1911年生,江苏省沛县人。193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47年夏至1950年夏,先后任中共鄂豫区二地委书记兼军分区政委,鄂豫区党委民运部长、宣传部长,中共湖北省委秘书长兼政策研究室主任。1950年夏至1951年初,先后任中南军政委员会土地改革委员会副主任、中共华南分局委员,中共粤东区党委第二书记、第一书记兼粤东军区政委。1953年夏至1956年秋,任中共广西省委副书记、书记处书记兼副省长。1956年秋入中央党校学习。1957年8月至1984年,历任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编辑室副主任、主任,农村工作部副秘书长,国务院农林办公室副主任,农林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农业部纪检组组长等职。是第五、六届全国政协委员。因病于1985年12月11日在北京逝世,终年74岁。

    肖一舟,1910年生,河北省广宗县人。1929年参加革命活动,1931年秋参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次年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曾任邢台师范学校中共支委、支部书记。抗日战争时期,曾任县战委会主任、抗日政府县长,冀南第四专署专员,后在北方局党校和延安中央党校学习。解放战争时期,历任冀南第四专署专员,中共桐柏一地委副书记、书记等职。建国后,历任中共广西桂林地委书记,广西省委常委,省人民政府秘书长、财委主任、副省长,省委书记处书记。1957年秋以广西救灾不力,饿死人的事件,撤销党内外职务处分,后在中共中央财贸部、中共中央东北局财委工作,任哈尔滨市委书记处书记等职。“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任哈尔滨市建筑工程学院党委第一书记,中共黑龙江省委书记,省政协副主席。因病于1987年6月12日在哈尔滨逝世,终年77岁。

    此案因工作失职处分,似乎未有平反之说。

    1957年4月27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后,在广西省立即开展以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为主题,以反对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和主观主义为内容的整风运动。6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组织力量准备反击右派分子进攻的指示》后,广西开展了大规模的反右派斗争。据统计,广西全省在干部中共划右派分子12677名,因有所谓“右派”言论而受到批判处理的12677名,在反右派斗争后期,又错误地把陈再励(省委常务委员、副省长)、王梦周(省委常务委员、省委组织部部长)、骆明(省委委员、省委宣传部长)、廖原(省委委员、省委财贸部长)、王浩(省委委员、省委文教部长)、廖联原(省委候补委员、省兵役局局长)等6名,划为“右派集团”开除党籍,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改正和平反。

    陈再励,1958年5月被错划为右派,后调湖南农学院顾问、湖南省政协任委员。因病于1975年10月13日逝世,终年77岁。1979年2月经中共中央批准,对错划右派予以改正,恢复名誉,恢复党籍。

    一个副省长被打成‘右派反党集团的头目’,省委八个部中六个部长被打成‘右派反党集团’成员和右派分子,其中四个部长被开除党籍,一个部长受留党察看处分,另一个部长被撤销职务,在省委内部处分这么多领导干部,在党史上是罕见的,在全国各省市中也是绝无仅有的。

    1959年9月,自治区党委一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传达贯彻中共中央庐山会议关于反对右倾机会主义的精神,检查批判右倾思想。会上对自治区党委委员、桂林地委第一书记徐瑞林和自治区党委候补委员、桂林地委书记王斌吾的所谓“右倾机会主义”错误进行批判并作出处分决定:一、撤销徐瑞林桂林地委第一书记职务,保留区党委委员。二、撤销王斌吾桂林地委书记职务,保留区党委候补委员。

    此案1961年7月甄别平反。

 

西藏

    1958年西藏工委整风,错误地处理范明、白云峰、陈竞波、夏仲远等(1980年5月中央对这一案件进行复查,给予平反)。

    1959年,贯彻中共中央庐山会议精神,错误地处理了慕生忠(1979年进行复查,撤销原处分决定,恢复名誉)。

    1960年,错误地处理梁选贤、胡冰、王挺白、白铭章等人。梁选贤、胡冰被开除党籍(1980年,经自治区党委复查,认为这是一个错案,决定予以平反,取消处分)。

    惠毅然在“四清”运动中受到错误的批判和处理(1981年5月25日,白治区党委复查决定;对惠毅然所作的批判和处理是错误的,应予否定)。

    范明,原名郝克勇,1914年12月4日出生,陕西省临潼县人。1938年转入中国共产党。曾在国民党三十八军做统战工作,毛泽东为其改名范明。建国后,历任中共西北西藏工委书记和西北军区进藏部队司令员兼政委,护送十世班禅顺利返藏,1952年西南西藏工委和西北西藏工委合并,组成统一的中共西藏工委,张国华任书记,范明任副书记兼西藏军区第一副政委。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1958年4月被打成了右派。被撤销了党政军的一切职务,并被开除党籍、军籍,由行政7级降到18级。被押到东北长白山劳动改造,后因病又被转到陕西大荔劳改农场。1962年又因所谓的“彭德怀反党集团”案牵连,关入秦城监狱。直到1980年,才得到平反,被任命为陕西省政协常务副主席。1980年,中组部结论:对范明的严重错误进行批判是必要的,给予必要的处理是应该的。但当时对范明的问题上纲高了,处分重了。

   慕生忠,曾任进藏部队十八军独立支队政委,西藏工委组织部长兼青藏公路管理局局长、西藏运输总队政治委员。1959年,慕生忠同志受到错误的批判斗争和不公正的对待,被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1960年被下放到甘肃省八一农场担任副场长。之后于1961年担任甘肃省交通厅副厅长。1979年4月,中共西藏自治区党委撤销了对慕生忠同志的处分决定,恢复名誉。慕被选为甘肃省第四届政协副主席。1994年10月19日16时在兰州逝世,终年84岁。

   梁选贤,1912年2月生,山西省沁源人。1938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建国后调西藏工作,先后担任班禅行辕副秘书长、中共西藏工委委员、日喀则分工委第一书记、西藏自治区筹委常委,曾当选党的八大代表。1960年9月被错打成“右倾机会主义反党集团”的主要成员,被开除党籍,调河北省中捷友谊农场任副场长。1970年3月14日因病去世,终年58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央组织部为他彻底平反。

   惠毅然,1918年生,陕西省延安市甘泉县大劳山村人。原名惠燕成。1936年参加革命,抗战时期多次身负重伤,解放战争时期参加淮海战役、渡江作战、进军大西南等重要战役,1950年10月进军西藏。后曾任中共西藏工委昌都分工委书记,西藏工委常委、组织部长兼拉萨市委书记等职,在西藏工作29年。1979年调任中共安徽省纪委书记,1985年离休。

宁夏

     1960年9月,原区党委书记处书记、自治区人民委员会主席刘格平在“反地方民族主义”斗争中被撤职,同时任命杨静仁为自治区党委书记处书记,并兼自治区主席。

    从1966年1月起,自治区党委开始对自治区党委第二书记李景林、书记处书记吴生秀错误地进行揭发批判,无限上纲,说李景林“是一个反党反社会主义反毛泽东思想分子,是宁夏地区黑线的总根子”,“否认阶级和阶级斗争,反对政治运动”,“反对大鸣大放大字报”,“宣扬三自一包,搞资本主义、修正主义的一套”,等等。并与所谓“彭、高、习反党集团”挂钩。说吴生秀“反对阶级斗争,大搞评功摆好,阻挠破坏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主张包产到户”,“搞个人野心,一贯反对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一心要把他主管的部门搞成独立王国”,“同彭、高、习反党集团关系密切”,等等。“文化大革命”初期,报经中央批准,停止李景林党内外一切职务,撤销吴生秀党内外一切职务(均已平反)。

    刘格平,192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战争年代,2次坐牢,1936年在北平军人反省分院,其他人按上级指示,履行反共手续出狱,唯其不肯,直到刑期坐满才出狱。建国后,曾任中央统战部副部长,民委副主任,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1960年因“地方民族主义”被撤职,贬到山西任副省长,文革初成为最早起来“造反”的领导干部,1967年3月被中央任命为山西省党的核心小组组长、山西省革委会主任、山西省军区第一政委。后因山西派性斗争严重,中央将其调离山西到河北省办学习班。后下放大厂劳动改造。直到1976年底才经中央领导同意,解除劳改回京。1992年3月11病逝于京,终年88岁。

    对李景林、吴生秀的批判斗争是文革的前奏,紧接着开始的文化大革命,便是以“反党反社会主义反毛泽东思想”的名义,对领导干部的全面斗争,无限上纲,把党内不同思想的斗争,升级到全民的群众运动,导致法制废弃、派性斗争不止的十年内乱。

马思义结局最惨

    马思义(1914--1967),回族。1941年领导固原、海原等县农民暴动。1941年进入陕甘宁边区。入抗大学习。1946年入党。曾任陇东军分区回民骑兵团团长、甘肃军区分区副司令员。建国后,历任甘肃省西海固军分区司令员、西海固地委书记处书记,副专员、1955年被授予大校军衔。荣获二级解放勋章。1958年任宁夏省军区副司令员、宁夏第一届政协副主席。1960年9月13日,在宁夏“反地方民族主义”运动中受迫害,被免去职务。1967年8月13日,在“文革”两派群众武斗中,惨死在吴忠仪表厂的楼上。文革后平反。53岁

    丁毅民:回族,1923年生,1939年入党。1948年任沂源县黄庄区区委书记。成立后,历任青年团滕县地委书记、徐州市委书记,1958年后任宁夏建筑工程局局长,自治区经济委员会主任。刘格平的小舅子,从行政12级下调到21级,1977年任自治区革委会副主任,1980年任自治区副主席,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自治区顾问委员会副主任。

陕西省

    1962年10月25日至11月17日,中共陕西省委召开三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传达中共八届十中全会精神,着重讨论阶级、形势、矛盾问题和巩固人民公社经济问题。会议错误地批判所谓“习仲勋反党秘密集团”在陕西地区的问题。

    12月30日,中共中央决定:免去赵伯平陕西省委书记处书记、常务委员职务;免去张策陕西省委书记处书记、常务委员、西安市委第一书记职务。

    1965年在全省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这次运动对于解决基层干部作风和经济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起了一定作用,但由于在指导思想上,“左”的错误就没有能够得到有效纠正,全省先后错误处理党员、干部8691名。省委常务委员、西安市市长刘庚以及部分地县领导干部被错误批判、处理。

    习仲勋是我党一位高级领导干部,陕北革命根据地的创始人之一。 1962年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秘书长习仲勋,因所谓“《刘志丹》小说问题”,遭康生诬陷,下放到洛阳矿山机械厂当副厂长,在“文化大革命”中又受到残酷迫害,被审查、关押、监护前后长达16年之久。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得到彻底平反。后任广东省委第一书记、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1988年4月任第7届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2002年5月24日在北京逝世。

    赵伯平时任陕西省省长,1963年1月-1966年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文化大革命”中受迫害。1993年5月7日在北京逝世。

    张策被免去陕西省委书记处书记、常务委员、西安市委第一书记职务后,1963年在中央党校学习。“文化大革命”中遭迫害。1978年任中央广播事业管理局党组书记。同年12月任中纪委副书记。1999年1月8日在北京逝世,终年88岁。

    刘庚,1913年出生,陕西临潼县人。193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在1964年“四清”运动和后来的“文化大革命”中,刘庚受到打击迫害,身心受到极大摧残和折磨。1978年10月,党组织为他彻底平反昭雪、恢复名誉。重新工作后,曾担任省劳动局副局长、省革委会副主任、副省长、中央整党指导委员会驻广西壮族自治区整党联络组副组长、陕西省人民政府顾问等。1994年8月28日在西安病逝。

甘肃省

    1957年,根据中共中央的统一部署,甘肃省开展全党整风运动。在整风运动中开展反右派斗争,全省共错划右派分子12447名。1958年2月,省委二届二次会议将省委常务委员、副省长孙殿才,前副省长陈成义,省委委员、银川地委第一书记梁大钧定为所谓的“右派反党集团”,作了错误的处理。

   1959年甘肃省委二届十一次全委(扩大)会将省委书记处书记、副省长、省人委党组书记霍维德定为以他为首的所谓“右倾机会主义反党集团”,作了错误的处理。11月,省委二届十二次全委会将省委书记处书记强自修定为所谓的“阶级异己分子、右倾机会卞义反党集团首领”,作了错误的处理。

    1962年l0月中旬和12月上旬,省委常务委员扩大会议和三届四次全委会议认为张仲良、王秉祥、何承华、阮迪民进行所谓翻案活动,霍维德进行所谓分裂党的活动,并作了错误的处理。   

    1961年开始,甘肃省委执行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努力发展工农业生产,压缩基建规模,实行精兵简政,减少城镇人口。与此同时,省委对在反右倾斗争中被错误批判和处理的党员干部进行甄别平反,先后为所谓“孙、陈、梁右派反党集团”、以霍维德为首的“右倾机会主义反党集团”、强白修“阶级异己分子、右倾机会主义反党集团一首领”以及其他在1958年整风运动和1959年反右倾运动中受到错误批判处理的党员千部、工人、农民、学生进行甄别平反。

    孙殿才平反后,任中共甘肃省委委员。1964年9月至“文化大革命”初期任甘肃省第三届政协副主席,1975年1月18日在兰州逝世,终年66岁。

    陈成义,1907年生,甘肃金县(今榆中)人。193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3年毕业于民国大学数学系。曾任中共兰州市委书记兼组织部部长,甘肃工委组织科科长、工委代理书记。建国后,历任中共甘肃省委常委兼秘书长、甘肃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1957年8月15日逝世。划右派时已经逝世。

强自修,1903年生,陕西宜君人。193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中共东北军工作委员会主任,中共陕甘宁边区关中分区委组织部、统战部部长,洛川工委书记,黄龙特委书记。建国后,历任中共兰州市委书记,甘肃省委书记处书记,甘肃省第4届政协副主席和第5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霍维德,是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59年9月被指责为“右倾机会主义反党集团”的成员,受到错误的处理。1960年5月至1962年12月任中共甘肃省委常务委员。1961年7月至1962年12月任中共甘肃省委书记处书记。1962年7月至12月任甘肃省副省长。12月被指责为进行所谓分裂党的活动,再次受到错误处理。1963年春至1965年春在中共中央高级党校学习。1965年12月至“文化大革命”初期,调任山东省第三届政协副主席。“文化大革命”中受迫害。后彻底平反,恢复名誉。1977年6月14日因病在山东济南逝世。后被追认为革命烈士。

    张仲良,1907年生,陕西省耀县人。1931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4年5月调任中共甘肃省委书记。同年6月至1961年1月任中共甘肃省委第一书记,在担任中共甘肃省委第一书记时期,反“右”运动中执行极左路线。甘肃全省饿死上百万人的惨剧,震动中央,以监察部部长钱瑛为首的检查团来到了甘肃。一九六O年十二月二日,中央西北局书记刘澜涛主持召开著名的兰州会议,将执行极左路线的甘肃省委书记张仲良当场免职,并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人命”。 1961年1月至1962年12月改任中共甘肃省委第三书记。1965年8月至1967年1月调任中共江苏省委书记处书记。“文化大革命”中受迫害。1977年10月任江苏省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1977年12月至1979年12月任江苏省革命委员会副主任。1979年2月至1982年4月任中共江苏省委书记(当时设有第一书记)。1979年12月至1983年2月任江苏省第五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982年4月改任江苏省委顾问。1983年2月27日在南京逝世。

    王秉祥,1916年1月22日生,陕西旬邑人,193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9年12月任甘肃省常务副省长、省政府党组书记。1960年6月任甘肃省农垦委员会主任。1962年12月被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文化大革命”中受迫害。1979年初任中共甘肃省委常委、副省长。1980年平反。后任中共甘肃省委书记兼省政法委书记、中共甘肃省顾问委员会副主任。1993年8月在兰州逝世,终年77岁。

    何承华,1919年12月27日生,陕西长安人。193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6年12月参加革命工作。曾任中共中央西北局统战部秘书、中共西安市委秘书长、兰州军管会秘书长。建国后,历任中共甘肃省委秘书长、中共甘肃省委常委、省委书记处书记,中共黑龙江省牡丹江地委常委、革委会主任,石油工业部石油管道局党委书记,国务院管道办公室副主任,中共陕西省委常委、副省长,中共西安市委第1书记。1984年5月任陕西省6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988年5月任中共陕西省顾问委员会常委。1991年离职休养。中共8、12大代表。2005年5月1日在西安逝世,享年86岁。

青海省

     1957年,中共青海省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整风运动。在整风过程中,遵照中共中央《关于组织力量准备反击右派分子的指示》,开展反右派斗争。1958年3月,省委二届五次全体委员(扩大)会议,对孙作宾(省委书记处书记、省长)、潘光亚(省委统战部副部长)、刘杰(省妇联主任)、高继先(省高级法院副院长)等在工作问题上的看法和意见,按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行进行批判,并错划为右派分子。对扎喜旺徐(省委书记处书记、副省长)按地方民族主义进行了错误的批判处理。这次全省共错划右派分子2594名,使一批知识分子、爱国民主人士和党内干部,受到不应有的打击,造成了不幸的后果。1958年6月12日至20日,中共青海省第二届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错误地通过《关于同意清除右派分子孙作宾等出党的决议》和《关于同意处理扎喜旺徐同志所犯错误

的决议》。

   1959年8月l0日至9月16日,省委召开二届十二次全体委员(扩大)会议,传达中共中央庐山会议、中共八届八中全会精神和决议,总结“大跃进”和人民公社“经验”。会议错误地将张国声(省委书记处书记)、张毅忱(副省长)、聂景德(省委宣传部长)、程光远(新华社青海分社社长)等关于大跃进、人民公社等方面的正常意见按反党言论批判,并定为“右倾机会主义分子”。会议处理张国声、张毅忱等4人;

    1961年1月,在中共中央西北局工作组的指导帮助下,中共青海省委在兰州召开省委常务委员会议,揭发省委的错误。4月,中共中央派王昭任省委第二书记,调陈思恭去西北局计委任职。7月,根据中共中央指示,在中共中央西北局直接领导下,省委召开省、州<市)、县三级干部会议。对省委和省委第一书记高峰(高啸平,1960.6一1961. 8任青海省委第一书记)的错误,进行比较全面系统的批判,改组省委领导。8月,中共中央批准免去高峰的省委第一书记职务,由王昭代理省委第一书记,高克亭任省委书记处书记。1962年2月,中共中央决定杨植霖任青海省委第一书记。

    1963年1月19日,省委召开三届八次全体委员(扩大)会议,着重讨论《关于1963年工作要点》。全会还重新讨论薛克明的间题,不适当地加重处分,通过《中共青海省委关于开除薛克明党籍的决定》。

    孙作宾同志是西安市灞桥人,1927年参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2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是陕甘宁青党内早期革命活动家之一。新中国成立后,孙作宾先后担任中共甘肃省委副书记,西北局统战部第一副部长,青海省委第二书记和省长等重要职务,1952年12月8日他给中央写的《关于甘肃民族统战工作的报告》,毛泽东看后批示:“甘肃省委副书记兼统一战线部部长孙作宾同志这个报告很有用,转发各同志参考。”谁料这个“很有用”的报告,在1957年反右派中,竟有人臆造了一个弥天大谎,说毛泽东批示的“很有用”是“反面意思”,“是整孙作宾有用”。一个“很有用”的报告竟然变成了“彻头彻尾的反党纲领”,使孙作宾戴上“右派分子”的帽子蒙冤20多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孙作宾的问题彻底平反,调回陕西工作,先后任省革委会副主任、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扎喜旺徐,是1935年参加长征的藏族老干部,1938年入党,1954年任青海果洛藏族自治区主席。同年当选为青海副省长。1958年开展反“地方民族主义”的斗争时首当其冲,中共“八大”二次会议上公开批判了两个“地方保护主义”的“代表人物”,一个是广东冯白驹,另一个就是扎喜旺徐。撤销省委常委,保留党籍;撤销副省长职务,保留正厅级待遇。到中央党校学习。不久恢复了副省长的职务。1964年再次受到撤销副省长的处分,调中央民委政法司司长。1979年青海省委副书记、人大主任、政协主席,顾委副主任。2003年10月16日逝世。

    张国声,1912年生,山西翼城人。193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中共山西临时工委委员,太原牺牲救国同盟会一区工委负责人,牺盟总会晋西北办事处主任,晋西北行署二专区专员、行署民政处处长,中共临北县委书记,中共晋绥三地委书记,晋绥野战军司令部高级参议兼绥蒙区委联络部部长,西北野战军第一军政治部副主任。1947年参加了青化砭、沙家店等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青海省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省长,中共青海省委书记,中共西安市委书记,青海省省长,中共青海省委常务书记、青海省顾问委员会主任。

    张毅忱,1912年生,陕西吴堡人。曾用名张国旗、王大宏、刘晓春。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29年转入中国共产党。曾任陕北红军游击队支队政委、中国工农红军第十五军团政治部地方工作部部长、冀中军区分区政治部主任。1943入延安中央党校学习。后任中共绥南地委书记。建国后,历任中共宝鸡市委书记,陕西省工业厅厅长、财办主任,陕西省、青海省副省长,中共中央西北局财贸办公室副主任,陕西省第五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993年逝世。

    聂景德,1919年2月生,陕西省高陵县人。193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天水地委宣传部部长、地委常委、青海省委宣传部第一副部长、青海省委副秘书长、宣传部长、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副部长、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等职务。1984年11月经中组部同意享受副省长级医疗住房待遇,1990年12月离休。2008年6月15日凌晨3时10分在西安病逝,享年89岁。

    高峰,1914年8月15日生,陕西省清涧县曹家坬人。原名高杨庆,曾用名高啸平,又名高奉。1933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3年7月参加革命。1961年免去省委第一书记职务,1963年至1965年在中共中央党校学习。1965年9月调任吉林省第三届政协副主席。“文化大革命”期间受冲击,被下放到吉林柴油机厂工作。1976年11月23日因病逝世。

    薛克明,1910年生,陕西吴堡人。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在国民党政府军中从事党的秘书工作。后任吴堡县保卫局局长,合水、绥德、米脂县保安科科长,陕甘宁边区绥德分区保安处副处长、关中分区公安处处长。建国后,历任青海省公安厅厅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青海军区副政委,中共青海省委常委,青海省副省长。因病于1965年4月28日逝世,终年55岁。

云南省

     1954年2月,云南省委召开全委会议,错误地批判原秘密党组织中共云南省工委书记郑伯克的所谓“地方主义”(1982年2月经中共中央批准,省委为郑伯克恢复了政治名誉),由此对秘密党组织和“边纵”的历史评价也受到影响,造成一些不良后果。

    1958年4月,云南省委召开六次全体(扩大)会议,错误地批判所谓“郑王反党集团”,并通过开除郑敦(省委常务委员、省委组织部部长)、王镜如(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党籍的错误决议(1979年4月经中共中央批准予以平反)。

    I965年1月,在社教运动中“五反”(反对贪污盗窃,反对投机倒把,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分散主义,反对官僚主义)中,云南省委错误地以“政治上右倾”等问题批判、处理了省委书记处书记、省长于一川和省委常务委员、省委秘书长,梁浩,一些干部受到牵连(1979年12月,省委撤销对于一川、梁浩的处分)。

    郑伯克,1909年生,四川沐川人。1929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5年7月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四川大学肄业。1927年开始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进步活动。1929年任中国左翼社会科学家联盟上海江湾区委书记、中国左翼新闻记者联盟常委兼宣传部部长、中国新兴教育工作者联盟沪西区委书记、上海国难教育社总干事等。1937年后任中共中央东南分局秘书、新四军南昌办事处秘书长、中共四川省工委委员、中共川康特委常委兼宣传部部长、中共云南省工委书记。1949年后任中共滇桂黔边区党委副书记,中国人民解放军滇桂黔边区纵队副政委,中共中央西南局委员、西南军政委员会委员,中共云南省委委员、省委组织部部长、省纪委书记、省委党校党委书记、省委秘书长,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云南省委书记,城市服务部部长助理,商业部教育局局长。“文革”期间遭受迫害。1978年后任中共中央组织部接谈组成员,中共中央组织部老干部局局长,中共中央组织部顾问(部长级待遇),中央保健委员会副主任。第5届全国政协委员。第6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2008年3月5日在北京病逝,享年99岁。

    郑敦,1917年生,广东揭阳人。193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中共永和埔县委书记、闽南物委副特派员。1944年入延安中央党校学习。后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滇桂黔边区纵队副政委、中共滇桂黔边区委宣传部部长。建国后,历任中共云南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云南省第一届政协副主席。是中共八大代表、第一届全国人大代表。1980年逝世。

    王镜如,1917年11月出生,河南省濮阳县王庄村人。原名王人性。1937年2月加人中国共产党。1958年4月被错误的扣上反党集团头目之一帽子,下放云南省弥勒农场劳动,后任副场长。1977年8月任云南省农垦局供销站副站长。1979年4月,对所谓。反党集团。问题,中共中央批准予以彻底平反,遂复任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后任顾问。1983年3月至1990年8月为中共云南省顾委常委。1991年4月离休。

    于一川,1917年1月生,河北省南皮县人。1936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北平师范大学肄业。积极参加“一二。九”学生抗日爱国运动领导者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到中共云南省委工作。历任云南省委秘书长,云南省委副书记,中共云南省委第二书记,中共云南省委书记处书记兼省财委主任,1957年底至1964年8月任云南省省长。1964年8月被指责为“右倾”停职,1965年2月被撤销省委书记处书记,免去省长职务,受到批判,并予撤职处分。1966年被下放到郑州柴油机厂劳动,任郑州柴油机厂副厂长。“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又受到冲击。1968年担任郑州柴油机厂革命委员会主任。1974年调任郑州市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顾问,清闲了两年。粉碎“四人帮”后的1977年底任中共郑州市委第一书记兼市革命委员会主任。1978年10月任中共河南省委副书记兼副省长,1979年11月经中共中央批准,撤销1965年对于一川的错误处分。1981年2月任中共河南省委书记,后任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河南省顾问委员会主任。1990年1月19日在郑州逝世,终年73岁。

    省委决定给梁浩留党查看两年、工资由9级降为12级的处分。

   

贵州省

     1955年在省委会议和省委扩大会议上,错误地批判省委副书记申云浦、省委秘书长刘钊等人。在中共贵州省第五次代表会议上通过《关于申云浦同志所犯错误的决议》,作出关于撤销申云浦同志党内外各项职务,降级使用,分配到基层锻炼的处分意见》、《关于开除刘钊党籍,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的处分意见》。

申云浦曾一度贬到基层农场当副场长,后任贵州省机械工业厅厅长,贵州工学院院长兼党委书记,贵州省革委副主任、贵州省副省长,中共贵州省顾委副主任。1991年5月13日在贵州逝世。

    刘钊,1919年生,山东肥城县老城镇里人。原名刘振武,字右斌。1934年考入北平黄寺中学,参加共产党领导的反帝爱国运动。后考入南京中央大学。 1937年“七七”事变后,毅然弃学参加革命。1938年1月参加山东西区人民抗敌自卫团。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后任中共肥城县委宣传部副部长、部长等职。1945年任中共泰安县委书记。1949年2月南下,参加解放全国的战斗。到贵州后,担任中共平坝县县委书记,1952年后,历任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长、省委秘书长。1955年,被错定为“反党分子”,开除党籍,下放到安顺卫校。“文化大革命”期间,遭批斗。1970年因病逝世。1984年中共贵州省委作出决定,为其彻底平反。

    1959年9月14日至18日,中共贵州省委召开一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贯彻中共中央在庐山召开的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和中共八届八中全会精神(庐山会议)。会上错误地批判省委书记处书记常颂(已于1959年3月14日病逝),省委委员、组织部长夏德义,省委委员、财贸部长李庭桂等所谓“右倾机会

主义反党集团的问题”。会上通过《关于以常颂同念为首的右倾机会主义反党集团错误的决议》,撤销夏德义、李庭桂党内外一切职务。“反右倾”斗争期间,还在全省错定40多个“反党集团”,一批地、县干部和基层干部受到错误的批判和处理,使党内的民主生活和实事求是的思想作风普到严重损害。

    1962年4月和2l月,贵州省委先后召开二届三次全会和二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速进行党员、干部甄别工作的通知》精神,贵州省委对在“拔白旗”、“反右倾”整风整社等运动中受到错误批判和处理的部分党员、干部进行甄别和平反。为受到错误处理的常颂、夏德义、李庭桂作了初步纠正。

    常颂,1920年生,河南南乐人。1937年参加革命工作,并加入中国共产党,抗日战争时期,曾任中共河南濮阳县委书记。解放战争时期,曾任中共冀鲁豫八地委组织部部长、副书记。贵州省解放后,历任中共贵阳地委副书记,贵定地委书记,贵州省委副书记,书记处书记等职。因病于1959年3月逝世,终年三十九岁。1959年,在患病住院情况下,在其不在场的情况下对其进行了右倾机会主义的批判。不幸于1959年3月14日于北京病逝,享年39岁。中共“十二大”以后,1982年,贵州省委予以平反昭雪。夏德义后调任安徽铜陵特别行政区党委书记,芜湖地委书记,安徽省第五、六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993年8月15日逝世。李庭桂,1914年生,河北藁城人。1929年参加反帝大同盟。193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西刘村党支部书记、区委负责人、蒿城团县委宣传部长。1937年起任抗日自卫军一支队支队长,八路军一二九师东进纵队二团一营营长、教导员、团政治处主任,冀南军区新七旅二十团政治委员,骑兵团政治处主任、团长、团政治委员。1945年后任晋冀鲁豫军区第一纵队政治部组织部副部长。1949年起任第二野战军五兵团十六军政治部民运部长。参加了淮海等战役。建国后,历任中共安顺地委书记,安顺专署专员,中共贵州省委财贸部部长、省委副书记,贵州省副省长,中共贵州省顾委副主任。是第四至六届全国人大代表。

    1964年10月,中共中央派李大章、钱瑛、陈刚等组成“四清”工作团,到贵州开展以清政治、清经济、清思想、清组织为内容的“四清”运动。“四清”工作团负责人认为“贵州解放以来,就存在着两个不彻底(即土改、镇反不彻底)、一个根子不正(即党的基层组织基础未打好)、三关未把好(即清理中内层、审千、合作化未搞好)”。全省“组织严重不纯,城乡资本主义泛滥,封建势力猖撅,反革命气焰嚣张,不少单位和个人已经和平演变和正在和平演变”,贵阳市已经“形成反革命两面政权”。因此,错误地认定“省委犯了右倾机会主义路线性质的错误”。从这一错误认识出发,应“四清”工作团的请求,中共中央从中央机关、国家机关、其他省市区和军队抽调2000余名干部到贵州参加“四清”工作团。11月,中共中央批复“改组中共贵州省委”,由李大章代理省委第一书记、钱瑛代理第二书记、陈刚代理第三书记。免去周林的省委第一书记职务,保留书记处书记职务;免去何仁仲省委常务委员职务,开除党籍;撤销伍嘉漠省委常务委员、贵阳市委第一书记职务,开除党籍,判刑5年;书记处书记苗春亭停职检查;书记处候补书记赵欲樵调离贵州,降职使用。其他重点开展“四清”运动的地、市、县、省直部门以及基层组织的党员干部不少人也受到错误地批判和处理。10月31日,贵州省委发文,要求「坚决打击反革命份子的现行破坏活动」,全省风声鹤唳,一时「因捕、拘过多」,甚至「造成监所拥挤」;之后,不了了之,草草收场。

    贵州“四清”运动,由于政治、思想、组织路线中“左”倾错误的发展,严重混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造成大批冤假错案,其后果极为严重。受到错误处理的党员、干部,直到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才得到平反。

    贵州是中国边远的少数民族穷省,但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年代,党内斗争较之其它省份,更有过之。作为一个省委班子整体被改组在文革前是罕见的。

    周林在文革后期被重新起用,1975年任南京大学党委书记,1977年由邓小平指名调任北京大学党委书记兼教育部副部长。80年代,周林转任国务院古籍整理委员会(「古委会」)副主任,算起来只是副部长,以文革前的省委第一书记的身份来做这份闲差,是属于低位安排了,但他安于其位,工作勤勤恳恳,受到许多老先生的尊敬,1995年在北京去世,终年85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