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方巾围法:哲学讨论录(88—97)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02:13:47
哲学讨论录(88—97)
 叶晓锜 新浪博客
 

讨论录:88

(2010-12-22 08:39:31)

 

 

    概念,在我看来是一种意识活动、意识方式和意识建构。对概念的考察,要从它的经验历史和逻辑能动两个方面进行深入的研究,从而揭示人类的概念意识方式。

符号和概念既有区别又有联接。没有以符号为中介的记号、指代和名称,人类的意识就无法对意识对象进行抽象和概括的制作,并由此生成概念。

概念与符号的区别是,符号只是一种记号、指代和名称,而概念则是符号的定义。符号只有被定义,我们才能获得一种观念的建构,即对象的内容确立和界限划定,使符号的记号、指代和名称成为概念的共同知晓。在数学中,发明一个数字符号,对于数学的运算是极为重要的,但是对于数学而言,一个符号的发明的最为重要的意义在于,它产生了一个新的数学概念。数学家高斯曾经指出,在数学中重要的不是符号,而是概念。

例如,当我们有了一个“狗”的语言符号或文字符号,以此记号、指代和名称它所指代的对象;进一步我们再用一张“狗”的图像符号对“狗”的文字符号进行定义,于是,在我们的头脑中就形成了一种由图像符号和文字符号组合所定义的关于“狗”的内容和界限确立的概念建构和共同知晓。

当然符号的定义并不局限于语言符号或文字符号与图像符号的组合,更多的是语言符号或文字符号与别的一组文字符号或语言符号的组合,也就是说,一个符号的定义是由一组别的符号的组合来进行的。例如,“狗是一种嗅觉灵敏的动物”,这句话就包含了用一组别的符号的组合对“狗”这个符号进行定义,观念地确立“狗”这个对象的内容所在和界限所在,从而在我们的头脑中造就了“狗是一种嗅觉灵敏的动物”的概念建构和共同知晓。

    意识与精神的界别。意识是生命体的机能。生命的意识大体经历了三种状态,即反应意识、知性意识和概念意识。而精神则主要是指建立在概念方式基础上的人类思想活动和自我意识,以及这种思想活动和自我意识所造就的意志、目的、欲望和责任的追求。意识是精神的载体,精神是意识的造就,两者既联结又区别。

    意识通过和借助符号的制作,对意识对象进行抽象和概括的观念制作,并通过符号的定义生成概念和概念逻辑的工作。没有符号的制作,以及符号的定义,人类的意识是无法走向概念,走向概念意识,走向概念意识的思维活动的。

概念论的研究对我来,一方面是与往认识论研究的继续,另一方面亦是一个刚进入的课题。虽然有了些基本框架的考虑,但进入后深感需要作较长期的研究,亦可能已有的一些见解会随着研究的深入有所修改、补充和调整。同时也会有一些新的见解将在研究中形成。

本人以为,对概念、概念意识、概念逻辑,以及概念方式所造就的人类意识和文化王国的探讨,是一项非常具有挑战性的工作,也是一项非常具有意义的哲学任务。这是一块可着力开垦的哲学田园。

 

讨论录:89

(2010-12-22 20:10:34)

 

    表象与外部事物一致?非也。

    我曾举过这样的例子:俄罗斯画家列宾年老时感到他年轻时画的画缺少黄色,于是他进行了重画,加了许多黄色。列宾自以为修改的不错,可是在旁人看来,被他自己修改过的画反而没有原来的好,加了过多的黄色了。

    再举一个例子,我们在晚间的天空看到了明媚皎洁的月亮和晶莹闪亮的星星,我们视域中的这种月亮的表象和星星的表象,是否和外部的事物一致呢?!例如,当美国宇航员到达月球,原来的那种地球视域中的明媚皎洁的月亮表象还会和外部的事物一致吗?!

    事物的质料构成依存于大脑?!什么是质料呢?它与表象是一种什么关系呢?为何表象不需要依存大脑,而质料需要依存大脑呢?此外事物的质料是如何能够依存于大脑而构成的呢?事物的质料和表象能截然分割吗?在我们的意识中,表象究竟是一种怎样的具体规定和定义,质料又究竟是一种怎样的具体规定和定义呢?

    思维活动能够独立发生吗?在我看来,思维活动,包括生命活动在本质上都是在主客互为关系中发展出来的。离开了主客互为关系,一切思维活动和生命活动都会立刻停止而走向它们的消亡。

    康德告诉我们,客观为我们提供了认识的对象,而主观则以自己的模式对客观所提供的对象进行整列生成认识的样式。构成我们思维的种种认识材料都是主客共制的。

当然唯物主义者不是这样认为的,唯物主义者认为,构成我们思维活动的认识材料,是客观事物的本来的方式,是和我们的主观方式和主观性状无关的。

    康德的客观世界是主客共制的“现象界”,是由心灵方式和经验对象所共建的。唯物主义包括辩证唯物主义的客观世界则是物的自身本来方式的,在那里既没有自在之物,也没有心灵方式。

    我不大赞成列宁所说的“我们的知觉和表象是物的映象”。列宁的所说尽管确立了认识的客观来源,但列宁的观点有一个重大的缺陷,这个缺陷也就是一般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普遍缺陷,即把知觉和表象作为物的自身本来方式的映像,而没有我们的主观方式和主观性状加入和参与的共制。

    以颜色为例,这朵花是“红色”的,在唯物主义看来,“红色”就是物的自身本来方式或物的属性在我们视觉中的映像,同我们的视觉方式和视觉性状然无关的。

然而“红色”并不是物的自身本来之物,“红色”是光线的波长,反射物的物理结构,以及人的视觉性状的主客共制。

    有的动物的视觉性状和人的视觉性状不同,夜间飞行的蝙蝠,它是色盲,这种动物的视觉相状中只有黑白的映像,而没有彩色的映像。对于不同的视觉性状来说,这朵花的自身本来方式究竟是红色的呢?还是非红色的呢?

    要解决这样的问题,我们的思维就必须从物的自身本来方式的绝对中走出来,进入认识论,到主观方式和主观性状加入的主客共制新的视野中获得思想的敏悟。即,我们认识中的种种事物样式,一切知觉和表象都是主客共制的造就,只有从物的自身绝对方式的映像中解放出来,深入到主观方式和主观性状的加入,深入到认识的主客共制造就,我们才能从物的自身绝对方式的形而上学中走出来,推进认识论的新的发展。


讨论录:90

(2010-12-22 20:21:28)

     黑格尔的概念运动是由思辨的本性所确立和展开的,因此黑格尔的学说从总体上是从抽象到具体,他的逻辑学充满着思辨的自我展开、自我推进、自我规定的逻辑动能。黑格尔学说的问题在于,在他那里概念的思辨本性是自我绝对的,而不是生成的,既不需要也没有它的经验历史的根基。在黑格尔那里,思辨的根基是包含一切的抽象,这种抽象是自我绝对的。它的自我展开、自我推进和自我规定的过程只是和只能是从抽象到具体的过程。

    而我的观点是,人类的思辨起源于概念意识方式,这种概念意识方式并不是从天而落的,也不是上帝赐予的,亦不是天经地义的,而是在生命活动的长久的主客互为经验历史中生成和发展出来的。概念的源头是符号,正是符号的制作,符号的记号和指代,符号的抽象和概括,符号的组合和定义,造就了符号到概念的嬗变,造就了概念意识方式的生成和发展。思辨的根基并不在它的自身绝对中,而在概念意识生成和发展的主客共制的经验历史和逻辑能动中,概念的根基是具体到抽象,而不是抽象到具体。

    概念运动在总体上,是具体到抽象和抽象到具体的统一。在概念逻辑中既有具体到抽象的正向逻辑进阶,亦有抽象到具体的反向逻辑倒置。

    正向逻辑进阶在其共性集合的递进中,造就了个别概念、特殊概念、一般概念和根本概念,形成了不同的概念逻辑阶乘,使人类的思辨有了各种不同的制高点。

    反向逻辑倒置的重要意义在于,它在不同的概念逻辑阶乘的制高点上,反向倒置地概括一切,生成各个不同概念逻辑阶乘的抽象到具体的概念运动,造就人类思维的各个不同层面,以及思辨在各个逻辑阶乘层面的观念制作、思想活动和知识建构。


讨论录:91

(2010-12-22 20:27:57)

 

    摘录法国雅克.莫诺《偶然性和必然性》(略论现代生物学的自然哲学)几段:

    1、“乔姆斯基及其学派认为,深入的语言分析揭示出了:在语言的无限多样性的底下,有一个所有人类语言共有的基本“形式”。因此,乔姆斯基认为,这种形式应看作是人种的天性和特性。有些哲学家和人种学家对这种说法都有反感,因为他们看出这是回到笛卡尔的形而上学。”

    对此,我的看法是,这种所有人类语言共有的基本“形式”,不是别的,正是以符号为定义的概念方式。历史以来,各个民族和地域有着自己的语言范式,如汉语、英语、德语、法语、日语等等,这些语言在彼此交流中,或者说把一种语言翻译成另一种语言,依据的是什么呢?我以为不是别的,就是它们所共有的概念。例如,英文“NO”和中文的“不”,尽管语言的符号方式不同,但它们有着共同的符号定义的概念,可以根据共同的符号定义的概念进行彼此的交流和翻译。

    任何一种语言的语词都是概念的,没有一种语言的语词是可以离开它的概念而自我绝对的,我们可以从不同的语言符号背后,找到它们的共有的概念方式。

     2、“归根到底,语言也是一种偶然性的产物。”

    语言不是自我先验的,而具有它的经验历史根基,是从经验历史(即音节与符号的结合中,原始人类喉咙中的音带在长久的音节和符号的结合中逐渐进化出了更多细化分明的音节,从而生成出了人类的语言)的土壤中生长出来的。

     3、“一位不怀偏见的观察者,比如说一位火星上的来客,看到了下面的事实是不可能不感到吃惊的,那就是,人类的符号语言----- 在生物界中出现语言,这是唯一的一次,这种特殊行为的发展,为另一种进化开辟了道路,创造了一个崭新的王国,也就是文化、观念和知识的王国。”

    我在自己的思考中形成的见解是,图案、语言、文字等是人类的符号制作,正是符号的制作,符号的记号和指代,符号的抽象和概括,符号的组合和定义,使人类的意识获得了一种以符号为中介的抽象和概括的概念能力。符号定义所造就的概念,又进一步使符号为中介的抽象和概括嬗变为了概念方式的抽象和概括,生成了概念和概念逻辑,推动了人类的意识从知性意识到概念意识的发展,走向了以概念意识方式为主导的观念、思想和知识的人类文化进化和人类文化方式的精神发展、物质发展和社会发展。

    概念是符号的定义。一个符号的定义,不是这个符号自身所能自明的。定义是内容和界限的确定,一个符号所表达的抽象和概括的内容和界限的建构要由别的符号或别的一组符号的组合来确立。例如,“时空”这个语词,在语词符号上,它只是一种记号、指代和名称。然而这个记号、指代和名称,仅就符号本身而言它只是关于一个对象的记号、指代和名称,并没有告诉我们它所记号、指代和名称的对象的内容所在和界限所在。而要确立“时空”这个语词符号的内容所在和界限所在,就必须对“时空”这个语词符号进行定义,把它转换为或嬗变为概念。

    芝诺的“时空”通过数学方式的定义转换为了一种有着数学内容和界限的时空概念;牛顿的“时空”通过绝对方式的定义转换为了一种以自我绝对为内容和界限的时空概念;康德的“时空”通过心灵方式的定义转换为了一种以心灵赋予为内容和界限的时空概念,爱因斯坦的“时空”通过相互关系的定义转换为了一种以物理方式为内容和界限的时空概念,等等。

    语言是符号,对于语言,我们必须深入到符号的定义,深入到概念,才能真正地了解和把握人类的语言。

    英国分析哲学的根本问题是,它离开了符号的定义和符号到概念的嬗变而谈论语言的结构和语言的规则,并以语言为绝对而进行哲学的置换。分析哲学已语言为绝对而离开了概念的把握,成为了一朵不会结果的花。

讨论录:92

(2010-12-23 21:30:44)

    1、说概念不是凭空而动。

    完全正确。我认为概念的运动,一是根植于人类意识发展的经验历史,二是能动于概念逻辑的组织工作。这也就是我为何不赞成黑格尔离开了概念具体到抽象的根基而谈论概念抽象到具体的上升。概念的运动是历史和逻辑的统一,具体到抽象和抽象到具体的统一。   

    2、说符号的概念和语言的概念是同一的思维形式。

    语言亦是一种符号方式。

    3、关于李政道所说:我们现已知道,所有一切物质都是由12种粒子组成,6种夸克和6种轻子。

    从哲学上思考,李政道的所说有两点需要深入:

    第一,为何一切物质都由12种粒子组成,其背后的成因何在?

    第二,为什么不能由13种,或14种,或11种粒子组成,这背后的界限和成因又何在。

    这是两个关联的问题。对任何科学上的定论,我们都应有哲学思想的穿越。

    例如,以光速为每秒30万公里为定论,我们就要进一步深入地思考和进行思想的穿越,为何在我们这个宇宙光速只能每秒30万公里,不能29万公里,或31万公里?光速是光的自身绝对,还是与宏观宇宙性状有关?是否在不同的宏观宇宙性状中有不同的光速?

    中国人的思维模式是以绝对化为主导的,非常缺乏深入的质疑精神。一旦被某种权威方式定论了就认为是绝对的,终极的,当然的和不可质疑的,思想和学识的深度就到此为止了,或始终以此为起点和终端。这也是为何中国的教育,中国的校园在基础理论上出不了杰出的开创性的人才的重要原因。


讨论录:93

(2010-12-23 21:29:23)

     一个符号的定义要通过别的符号或一组别的符号的组合来确立。概念是通过这样的方式而产生的,概念就是符号的定义。

    无定义的符号尽管仍是对象的记号和指代,但它是符号而不是概念。例如,对于一个幼儿来说,他可以简单地通过大人的告知,从符号和对象的对应关联上,知道“狗”这个语言符号的对象所指,但他在此时还没有达到进一步的关于“狗”的内容和界限的概念建构。

    一个点或一条直线的刻划,只是符号。当它们被定义了,如被欧氏几何和非欧几何所定义了,它们就获得了各自的概念。我非常赞成数学家高斯的见解,他认为在数学上最重要的不是符号,而是概念。

    不能因为形式的结构组成是没有意义的,并进而认为符号的定义依然是符号。要看到形式一旦成为某种结构性的东西它就会发生深刻的变化,并由此获得新的意义。正如,不能因为三角形由三条直线组成就认为三条直线所组成的三角形仍是只是三条直线,或由一条线以一个中心点为等同距离而围成的圆仍然只是是一条线。

    语言是从音节和符号的对应联结中发展出来的,语言在本质上是一种符号方式。这种符号方式因其更适于传递、记忆和随身不离,而为人类群体交流所采用。

    认为哲学是精确应用语言的学问,这样的见解同上世纪英国的分析哲学运动关于哲学的见解是一样的。分析哲学认为,既然我们通过语言来名称事物,建构事物,并以语言的方式而达到共同知晓,那么,哲学问题就是语言问题。

    然而,如何精确地规范语言使用,确立语言使用的规则呢?分析哲学正是在这样的问题上,无法找到一个绝对的基础而走向了不了了之。

     分析哲学的代表人物维特根斯坦在他的后期转向了语境的研究,认为一个语词的真正意义深藏在它的语境的历史文本中。也就是说对一个语词来说并没有它的自身绝对的意义所在,一个语词在不同的语境和历史文本中,有着不同的意义。

    一个语词只有被定义了,才能获得它的概念。而一个语词只有获得了它的概念,才能成为思维的单元,应用于观念、思想和知识的造就。一个小学生在课堂上学会读写“时空”两个字,并不意味着他就获得了“时空”这个语词的概念,他只有在学校和生活的学习中进一步了解“时空”这个语词从具体到抽象和抽象到具体的种种内容和规定,他才能在自己的头脑中确立“时空”的概念,获得关于“时空”的观念、思想和知识。

    一个语词的定义,在其方式上需要通过一组别的语词的组合来确立。这种以一组别的语词的组合来进行定义的方式,隐含了一个语词被不同的语词组合所定义将生成不同的概念。


讨论录:94

(2010-12-23 21:51:11)

    谈语词的定义,是说明语词是何以能够成为概念和获得它的概念建构的。

    我以前曾提出过定义的问题,但那时我没有能够说明何谓定义。这个问题则一直萦绕在我的心头。

    一个圆,无论是语词符号的“圆”还是几何符号的“〇”,如未被定义就只是一种符号,一种符号的记号、指代和名称,即对被称之为圆的意识对象的记号、指代和名称。

    而要让语词符号的“圆”或几何符号的“〇”,获得概念的建构,就需要对语词符号“圆”和几何符号的“〇”进行定义。

    如,欧几里德的定义是:“一个圆是被一条线(即曲线)所围的一个平面图形,从位于这个平面中的一点,称为中心,出发到这个平面图形上的所有直线相互相等。”

    这样,我们通过对语词符号“圆形”和几何符号“〇”的定义,获得“圆”和“〇”的概念,使“圆”和“〇”由文字的和几何的符号嬗变为了概念。同时也使“圆”和“〇”从抽象上升到了具体,获得了它的更多具体内容和界限规定的概念建构,如中心点、半径、圆面积、圆的周长、圆周率等等的具体内容的定义规定。

    由此:

    定义,就是符号的概念建构,即一个符号的内容和界限的确立和规定。

    定义的基本方式是,一个符号的定义由一组别的符号的组合所确立。

讨论录:95

(2010-12-24 09:05:52)

 

我不赞成颜色是物的固有方式的见解。自然界没有“颜色”这种自我绝对的东西。颜色是眼球、物体和光的共同组合建构的视觉样式。

物体没有它的自身本有的颜色。在黑暗中物体没有颜色,在一片光明中物体也没有颜色。

一块磨光了的大理石其表面颜色和未磨光的表面颜色是大不一样的。把一个物体磨成细粉,它的粉末颜色和原来的物体颜色亦会发生很大的不同。银泽的云母,把它切剥成非常薄的薄片,它就透明无色了。

此外,一些动物的眼睛只具有黑白的视觉样式,如蝙蝠。同一对象,在人的眼睛中是彩色的视觉样式,而在蝙蝠的眼睛中则是黑白的视觉样式。

彩色摄像机或照相机拍出的物象是彩色的,而黑白摄像机或照相机拍出的物象则是黑白的。

颜色,归根到底是一种主客共制的视觉样式,而不是物体的固有属性。在自然界是没有“颜色”这种自身绝对之物的。

 

讨论录:96

(2010-12-24 09:09:53)

决不能简单化、脸谱化地认为唯心论就是反动的,是阻碍社会历史发展的,而唯物论就是革命的,是推动社会历史发展的。好比文革时期认为,凡法家都是进步的是推动中国历史发展的,凡儒家都是反动的是阻碍中国历史发展的。

在哲学上,把种种哲学思想和学说,笼统地绝对地划分为唯心论和唯物论两大阵营的斗争是不足取的。正如把中国的古代思想史和政治史笼统地绝对地划分为儒家和法家的斗争亦是不足取的。

    读一读世界三大宗教的经典读本,读一读休谟和康德的著作,对人类精神文化的发展历史和多元形态,对宗教所赋予人类的理性(包括道德)发展,对休谟和康德所赋予哲学的认识论革命将会有一个深入的了解。

本人一直以为批判的精神就是深入地了解所批判的对象,既要了解对象的体系性不足,更要了解对象的体系性的由来,以及这种体系性由来所包含的合理内核。批判的过程是一种个弃和汲取并存的过程,更是一个更高综合的过程。

 

讨论录:97

(2010-12-24 20:23:21)      关于“哲学就是由语言排列组合形式构成的,其正确性只能由语言的排列组合形式的正确来证明。”

    对于这个见解,需要进一步提出的问题是:语言的排列组合形式的正确性是依据什么来支撑的呢?是否只要语言的排列组合式正确就可以达到哲学之真确呢?

    举一个列子:

    欧几里德几何第一公设:给予任意两个点,可以画出一条以这两个点为端点的一条线段。我想这个公设的语言的排列组合形式的正确的。

    根据这样一个正确的语言排列组合式,我是否可以作出这样一个公设呢:给予任意两个男人,可以画出一条以这两个男人为端点的一个女人。

    这里语言的组合排列式是和欧几里德几何第一公设的语言排列组合式是一样的,只是我把“点”换成了“男人”,线段换成了“女人”。不知这样一个正确的语言排列组合式能否被接受呢?能否达到哲学之真确,并为哲学所认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