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仪旗黑45 百度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金融机构统借统还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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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金融机构统借统还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字[2000]7号 颁布时间:2000-2-1发文单位: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据了解,近几年来,部分金融机构为减少和防止不良贷款,确保信贷资金安全,有时出现不愿受理中小企业贷款申请的情况。中小企业为解决融资困难,往往由其主管部门或所在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统一向金融机构贷款并统一归还。一些地区最近来函,要求对此类非金融机构统借统还业务如何征收营业税的问题予以明确。经研究,现明确如下:

  一、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对企业主管部门或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等单位(以下简称统借方)向金融机构借款后,将所借资金分拨给下属单位(包括独立核算单位和非独立核算单位),并按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向下属单位收取用于归还金融机构的利息不征收营业税。

  二、统借方将资金分拨给下属单位,不得按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向下属单位收取利息,否则,将视为具有从事贷款业务的性质,应对其向下属单位收取的利息全额征收营业税。

  本通知从2000年1月1日起执行,对此前统借方按借款利率水平将借款利息支出分摊给下属单位的,已征税款不再退还,未征税款不再补征。

  请遵照执行。

 

国税函[2009]77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一、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第四十六条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规定的条件,计算企业所得税扣除额。

二、企业向除第一条规定以外的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情况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 根据税法第八条和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准予扣除。
一)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关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不明白的地方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在级上相同吗? 非金融机构指什么? 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职能 同是国家机关,为什么抬头不同?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气象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 怎样区分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算金融机构吗? 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特点及职能 商业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区别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 原有财政部关于公益金制度的文件? 非银行性金融机构与银行性金融机构有什么区别? 请问非金融机构的贷款公司可信吗? 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给我答案好吗? 为什么禁止非金融机构之间的企业资金拆借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机构能否扣款还贷问题的批复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机构能否扣款还贷问题的批复 请问一般的非金融机构的租赁公司的主要业务是什么? 纳税人从非金融机构取得的借款需要发票入帐吗? 我国商业银行可以从事信托投资和向非银行金融机构投资吗? 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怎么还纳印花税呢?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也能扣吗? 我迫切知道: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票印刷方面的业务是怎样进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