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剧本一天写多少字:【易经解谜】26.“包牺氏”是古代人名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7 07:44:50



【易经解谜】26.“包牺氏”是古代人名么? 

 

 

《易·繫辞下传》载:“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於天,俯则观法於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於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我们说八卦是中国古典哲学传承的最早载体,它的产生是远在中国文字产生之前的历史上,因此,中国古典哲学理论体系产生并传承至今,至少已有七千多年的历史。那么这样的说法是否可靠呢?现在,学者们对“包牺氏”始作八卦,基本上是没有異议的。只是,有学者认为“包牺氏”是古代人名,也有的认为是一个时代名称,还有的认为是一种历史传说,可靠性有待考证……如此,我们对“包牺氏”到底是古代人名,还是一个历史时代名称,进行一点大略上的探究,就是很有必要的了。因为,对于这个问题有了一个比较确切的认知,中国古典哲学产生的历史时代问题,也就有了一个大体上的历史定位。

 

先说“包牺氏”这个名称本身在历史记载上存在的问题:

 

中国古籍在记载上古人名、地名、时代名等方面,多有以音而记的现象,存在着音同而书写不同的问题,“包牺氏”这一名称自然也不例外:《管子》一书记为“虙羲”;《淮南子》则作“虙戏”;《庄子》、《荀子》都记为“伏戏”;《汉书·古今人表》则记为“宓羲”;《易坤灵图》、《易通卦验》都书为“宓牺”;《河图》、《礼含文嘉》、《春秋内事》、《孝经援神契》、《遁甲开山图》等书,都以“伏牺”而行记载;《竹书纪年前编》以“庖羲”而为补;而《诗含神雾》、《补史记·三皇本纪》却又以“庖牺”为称……

 

依据我的研究,众多名称之中,实则都是“伏牺”和“庖牺”两个名称以音而记造成的不同书写差别。所以,《易·繫辞》中的“包”应作“庖”。两种写法不同的名称,其名义则又是一个——发展畜牧业生产:伏者,驯服之谓。牺者,牺牲之称。“伏牺”一称的涵义,即驯服野生禽兽而作人工饲养,待到渔猎无获之时,再杀掉这些牺牲品以供人们食用度日;“庖牺”之称的涵义与“伏牺”相同:“养牺牲以庖厨,故曰‘庖牺氏’。”①

 

那么,书作“庖牺”也好,记作“伏牺”也罢,这到底是古代的人名呢?还是一个历史时代的名称?其距今年代又有多久?由於自汉代以来,不少人将“有巢氏”、“燧人氏”、“伏牺氏”、“神农氏”这些先秦史家追述中国原始社会历史所命称的不同时代名称都当作了历史人名,且编造了不少神话相附会,造成了很大的历史混乱,对此,我们就需要稍作一点分析: 

 

    (一)具体的历史人物和历史故事,只有在有了文字这种记录语言的传播载体以后,才会有真实的记载和流传。在没有文字产生和使用之前,是作不到这一点的。

 

     中国的文字产生,是在新石器时代。按过去的考古发现,陕西西安半坡、临潼姜寨,青海乐都柳湾,山东莒县等不少古遗址,发现了文字性刻划符号。其中,有些与甲骨文完全相同或近似,对此,郭沫若曾比较谨慎地说:“汉字究竟起源于何时呢?我认为,这可以从西安半坡村遗址距今的年代为指标”。半坡遗址的文物,经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所实验室应用碳十四测定的四个数据,距今都在六千年左右。

 

     但是,文字不可能在一夜之间就产生并使用,它是需要一个比较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的。特别是没有象国家那样的机构去对民间零散性文字创造进行搜集、整理,作统一性的规范,尔后以行政措施在较大地域进行推广使用,是不会具备记事述史、有历史性传承功能的。这个道理很简单,即使有了文字,由於还未统一,那么用某种文字记载的事,在当时,因文字不统一就难以广泛流传。在其后,文字的统一使用,就会实际形成后世不识早已死亡了的文字而难传其事的情况。现在,伴随着考古发现的文字性材料增多,虽然还存在着一定的缺环,然脉络趋向比较明朗,史学家们认为,史载黄帝命史官苍颉造字,其所反映的,或者就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次文字搜集、整理,以及作统一性的规范、增创事件。依据黄帝以来史事记述较详细、而此前历史情况模糊的历史体现,也印证出这么一个问题。如此,黄帝之前的“神农氏”、“伏牺氏”,不是具体的历史人物名,而是历史时代名称。

 

 

(二)古史料行文表述中的体现

 

依现存古史料看,古人追述史前史,确实是作了一定的历史分期的。这些历史时期依次为:“兽处群居”时期、“有巢氏”时期、“燧人氏”时期、“伏牺氏”时期、“神农氏”时期。

 

“兽处群居”时期,是指人猿初分之际的历史时期。其时之人除了两腿能够直立行走,以便腾出前肢进行劳动之外,其它方面还同猿、猩猩、猴子等灵长类动物差别不大,也还是同其它动物一样,过着兽处群居式的最原始野外生活。如,《管子·君臣》是这样说的:“古者,未有君臣上下之别,未有夫妇妃匹之合,兽处群居,以力相征”。

 

“有巢氏”时期,是以依据人们已经懂得了夏居树木之上,冬居山洞之内,以应寒暑之变,以避毒蛇、猛兽之害的历史特点而命称。如《庄子·盗跖》言:“古者,禽兽多而人少,于是民皆巢居以避之。昼拾橡栗,暮棲木上,故命之曰‘有巢氏’之民”。《太平御览·卷第七十八》引项峻《始学篇》曰:“上古皆穴处,有圣人教之巢居,号大巢氏。今南方人巢居,北方人穴处,古之遗俗也”。

 

“燧人氏”时期是继“有巢氏”之后的一个历史时期,它的特点就是发明了人工取火。中国历史上发明人工取火的方法,与澳大利亚人是有着不同特点的:澳大利亚人是“钻木取火”法;中国历史上,是由打造燧质石器时引发枯草之类易燃物着火而受到启示,由此而形成的取火方法,应该称之为“击燧取火”。东汉章帝曾于建初四年在白虎观召集一批学者,引古史以议《五经》同異。后命班固集其中四十四篇为书,定名《白虎通义》。此后,其中的《议奏》、《通德论》两部分相继亡佚,故至晋代便称《白虎通》。其中也说到了“燧人氏”历史时期的情况:“谓之‘燧人’何?钻木燧取火,教民熟食,养人利性,避臭去毒,谓之‘燧人’也”。《古史考》云:“古之初,人允露精,食草木实,穴居野处。山居则食鸟兽,衣其羽皮,饮血茹毛;近水则食鱼鳖、螺蛤。未有火化腥臊,多害肠胃。于是有圣人以火德王,造作钻燧出火,教人熟食,铸金作刃,民人大悦,号曰燧人”。

 

“包牺氏”时期。中国原始社会的发明人工取火,现在考古研究证明其开始的时间是极早的,其主要原因是进入狩猎生产的时间极早。狩猎生产需用要大量石质坚硬、刃缘锋利的小型切割器、刮削器等,这就是形成以桑乾河流域为中心的华北小石器、石叶细石器文化系统的历史原因。但是,即使自然资源再丰富,处于狩猎经济生产时期的人类,也是避免不了要受饿的。因为,总会有因自然条件变化、天气变化而无猎物的时候。特别是还有炎热的季节,无猎物时要挨饿,猎物多了,也会因不能长时间保存而腐臭。当人们发明了以网罟捕捉活兽并进行人工饲养之后,就解决了这一人类生存的大问题。如此,当无猎物之时,就可以杀一些牺牲品来填饱自己的肚皮了。人工饲养活兽的生产活动扩大,必然要造成饲料的来源短缺。当着人们试着以人工种植饲草以解决饲料短缺问题后,也就为日后的进入农耕经济生产时代奠定了基础。因为人工种植饲草的过程,也就事实上是从野生植物中培育、驯化、筛选农作物品种的过程。象神话中说的有什么“神鸟”叼来谷穗让人种的事,是不会发生的。《尸子》曰:“宓牺氏之世,天下多兽,故教民以猎;始画八卦,列八节而化天下”。《古史考》云:“伏羲制嫁娶,以俪皮为礼”。按《春秋文耀钩》说,伏牺以下至神农七十二世。

 

“神农氏”时期,是由畜牧渔猎生产转入农耕经济生产至国家制度产生之前的一段历史时期。《易·繫辞》说:“包牺氏没,神农氏作,斫木为耜,揉木为耒,耒耨之利,以教天下…… 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尸子》说: “神农氏七十世有天下,岂每世贤哉?牧民易也。”

 

上述历史记述,都说明:兽处群居、有巢氏、燧人氏、伏牺氏、神农氏,都是历史时代名称,而非具体的历史人名。历史记述之中多有推测之词,就是无确载可稽而造成的。古代学者也只能作一个大概性的推测。

 

 

(三)伏牺氏时代距今的年代下限

 

伏牺氏时代,也就是《易》经上所说的“包牺氏”时代,其年代下限距今有多久?这在过去确实很难说,但现在,我们依据历史记载,结合考古研究的成果,虽说不可能做到准确,然大致上还是会有一个比较符合历史实际的估量的:夏、商、周断代工程已经有了结果,夏朝初年为公元前2070年,由此而言黄帝肇造国家之制,至今约为4700年左右;神农氏七十世,每一世按30年计,约为2000多年。我们据此可以认为,伏牺氏历史时期的下限,距今约有七、八千年。

 

从现在的考古学研究上说,以桑乾河流域为中心的典型细石器存在于距今三万年至一万年之间,这可以视作伏牺氏历史时期;河北阳原于家沟旧石器时代末期遗址发现的古陶片经测定为距今一万两千年左右。全国到现在发现的距今一万年左右的古陶片已有许多处遗址;全国性考古证明,距今七、八千年左右,中华大地已进入了以农耕为主的经济生产时期。这与古史料的记载大体上是相吻合的。

 

所以,我们认为伏(包)牺氏不是具体的历史人物名称,而是一个历史时代名称,这一历史时期存于三万年至一万年以前的历史上,中国的古典哲学如果是产生于伏牺氏历史时代的中期,距今就是两万年左右,即使是产生于伏牺氏历史时代末期,距今也有一万多年的历史,我们再打一下折扣,说中国古典哲学至少产生于距今七千多年的历史上,应该说是保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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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司马贞:《补史记·三皇本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