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房子价格:实名登记合法经营——网上开店前必知的五件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11:27:07
以往在网上开店,随便用个网名甚至是一串数字就能向网站申请注 册。不过,2010年7月1日以后就没这么容易了。2010年6月1日, 国家工商总局正式对外发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哲行办 法沁该办法要求,想开网店的卖家必须向电子商务平台提交个人真实 身份信息登记备案,符合注册条件的还必须到当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 注册。 一、网店卖家不再“虚拟”《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 办法》〉把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开设网店的卖家明确区分为法人、其他经 济组织和自然人三类。该办法要求:已经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其他经 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应当在其网站主页面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网页醒 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而对于众多以个人身份开设的网店的用户,《暂行办法》只称“具 备登记注册条件的,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并未强制规定必须办理 营业执照。暂不具备工商登记注册条件的自然人,必须向提供网络交易 平台服务的经营者(如“淘宝网” “易趣网"等)提出申请,提交其姓名和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由网站进行审查和登记,核发证明个人身份 信息真实合法的标记,自然人必须加栽在其从事商品交易或者服务活动 的网页上。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对申请开网店的个人的真实 身份信息进行登记并建立档案,定期核实更新。办法要求提供电子商务平台的网站要对网店加强各方面的管理,网 站的义务多达十条。除了对主体的审査,网店或网站不得侵犯他人的注 册商标权和企业名称权等,如果权利人向网站出示了证据证明网店侵 权,网站要按照侵权责任法对网店采取必要措施。网站要与网店签订合同〈协议),明确双方在进人和退出、商品和服 务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贲任。网站要对 网店的商品信息建立检查监控制度,一旦发现违规行为,要向当地工商部 门报告,采取措施制止,并可以停止对其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 二、网店实名成效之争对于网店实名制的正式实行,卖家、买家反应不一,都有自己的 看法。不少网店卖家认为,网店实名制,对提高网购交易读和自身信誉度 有好处,同时,不正当商家将被淘汰,行业将经历一轮洗牌。但更多的 卖家表示,实名登记注册之后,紧接着就会像实体店一样进行税务登 记、缴纳营业税,长此以往,经营成本增加,为了保证自己的利益,网 店商品的价格肯定会上涨,而一旦网购失去低价这个最重要的必杀绝 技,消费者将会迅速大量减少。不少卖家建议买家也应该同时实名制, 因为卖家的利益也同样需要保护。众多买家对网店实名制的实行,虽然感觉“以后买东西更放心 了”,但却担心由于实施登记备案或工商注册或将使纳税提上日程,他 们担忧,网店收税会导致网上商品的集中涨价,一旦网店的东西跟实体店商品的价格差不多,更多的买家表示躭要好好考虑是否继续网购了。如此看来,无论是买家还是卖家,共同担心的问题都是网店商品的 成本,如何严格规范网店实名制的操作规程,尽最减少中间环节,降低 网店商品价格对卖家和买家来说同样重要。不过目前由于还不是所有网 店都必须工商注册,所以还是有越来越多的人加入了电子商务的大军。 三、网购将被制止和査处的违法行为①网上从亊传销或变相传销活动的行为。②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姓名的行为。③擅自使用知名商品所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与知名商品近 似的名称、包装、装演行为。④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⑤侵犯他人对商品或服务所享有的注册商标专有权行为。⑥销售闺家禁止销售的商品或服务行为。⑦销饵假冒伪劣商品行为。⑧发布虚假商业信息或在发布的商业信息中含有诽谤等内容在信息 的传递过程中发送蓄意毁坏、恶意干扰、秘密截取或侵占任何系统数据 和信息资料的电脑程序行为。⑨发布违法广告或虚假广告:使用虚假电子邮件地址在发送人身份 或信息来源等方面误导其他交易人的行为。⑩法律、法规規定禁止的其他行为及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 四、网购将增加30天后悔权已经颁布了 16年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已 经正式进入二次修改程序,相应的最新修订稿,在明确标注“原文" 和“修订”两大板块后,可以淸晰看出,新《消法》上有“由非固定 场所销售方式购买的商品30天内可以退货”的表述。也就是说,网购商品今后有望为买家增设“后悔权"。根据业内人士预測,这部修改法 的出台时间应该不会太久。《消法》原第九条:消费者皁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修订后,第九条新増:对通过电话销售、邮售、上门销售等非固定 场所的销售方式购买的商品,消资者有权在收到商品后三十曰内退面商 品,并不承担任何费用,但影响商品再次销售的除外。现在商家的促销手段五花7〈门,其中不少有夸大之嫌,导致消费者 发生“冲动式消费”,而电视购物、网络购物等非现场消费方式,也让 不少消费者在“摸不着”的情况下频频体会“很受伤”,而后悔权的建 立使处于产品信息弱势的消费者在一定期限内,享有退货并收回全额退 款的权利。对于《消法》这一条飲的变化。一些卖家已想出办法来应对“后 悔权”。“买家必读”、“本店条款,不认同者请绕道"、“拍下商品等于认阂 以上条款"、“非质量问越不退不換。"……不少网上卖家专门设立了 “购前条款",用加粗的字体特别译调以上内容,对退货几乎都是“一 口否定”。还有一些卖家則通过一些条款“技术性"規避风險。不少网店承 诺“无条件退还",但买家须“当快連面检查物品”,否則概不退換。 亊实上,由于种种原因,很少有买家能当着快递员的面“验货”。而 且,“无条件退款”,中并不包括快递资,快递费系快递公司收取,与 卖家无关,不能退还。此外,还有卖家蛋然表示可以退换,但前提条件是“不影响二次销 售”,但何谓“影响二次销售"?全由卖家说了算。不少卖家表示,如何开网店购前条款已经表述得很清楚,如果拍下商品就 視为认可,等于买卖双方之间有了个协议,就是买家放弃‘后悔权’。”对于这些应对措施,卖家无奈地认为,这并不是因为自己太刁钻, 而是后悔权实在是应该有所限制,尤其是像化妆品或者食品这样的一次 性消费品,怎样行使“后悔权”?难进用掉一大半之后说“后悔"吗?“后悔权”其实是知情权和选择权的延伸,但引人“后悔权”也应 在交易方式、金额、商品种类等方面有所限定。比如,欧盟的相关法律 规定,只有40欧元以上的物品才适用“后悔权",金额太小的并未被列 人这个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