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品辣妈好v5免费:乞讨的孩子 被贫困“出租”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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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讨的孩子 被贫困“出租”的人生

2011-02-24 14:37 南方都市报

2010年7月5日下午,深圳东门老街,一个十岁左右的小男孩在烈日下倒立乞讨。 南都记者 陈文才摄

在城市,他们的身影曾无处不在——乞讨的儿童,媒体和公众对他们的猜测从来都没停止过——从哪里来?为何乞讨?是真的贫困?是真的残疾?是真的被遗弃?

农历年兔年刚至,一位学者在微博上推动的“打拐”行动,将他们多年的存在和人们多年的猜测推向舆情浪尖,种种争论模糊而清晰。

我们的调查基本回答了以下的问题——

河南太康的一些父母为何把孩子出租,利用童乞牟利的血链如何产生?

童乞产业如何在安徽小村庄兴起?

一个在武汉流浪十多年的“乞儿”有着怎样的心理变化?

但是,简单的社会观察和肤浅的调查都难以准确回答中国特色的“童乞”现象的所有答案。

同时,我们的观察也发现,在美国等发达国家,街头几乎看不到流浪乞讨儿童,这源于一个健全的儿童保护的网络。如果全面禁童乞是个目标,则中国流浪儿童救助体系仍需完善。

被出租的童年

去年回到家的乞儿任芳芳鼻孔间的隔膜严重缺损。她的身上至今有多处伤损,她说都是被“丐头”翟雪峰打的。之后翟雪峰一次性付给任家2万2千元,协议约定“永不追究任何责任”。从不足4岁离家起,3年里芳芳共给家里“挣”来3.7万元。


芳芳家有4个孩子。


“丐头”翟雪峰展示其与乞童家长的合同,称有法律效力。


翟娃蛋的死,以数万元赔偿“解决”。


乞儿任芳芳头上的伤疤成因至今存疑。

在河南省太康县张集镇,有父母把学龄前的孩子———最小的刚过三岁,出租给“杂技团”老板,在全国各地流浪乞讨,月薪从数百元到一千元不等。

在当地,这样的交易非常普遍。大人们经过一场饭局,甚至一支烟的功夫,就倒卖了一个幼童几年的“使用”权。这些失去童年的孩子改叫老板为“爸爸”,每天必须完成定下的乞讨数额,完不成者,往往会遭到殴打。

十几年来,这条利用乞童牟利的血链一直不为外界周知。今年春节,在学者于建嵘发起“随手拍解救乞讨儿童”活动中,7名太康乞童在海南三亚被警方解救,当地政府派工作组远赴三亚接人,声势浩大。多家媒体赶到太康后,受害乞童的家长站了出来。

太康县公安局负责人称,对媒体和乞童家长反映的情况,警方正在调查之中。太康县政法委书记对媒体表示,将严查虐待儿童、强迫儿童乞讨等违法犯罪活动,一经发现,立即严处。南都记者孙旭阳 发自河南周口

2009年12月25日晚,圣诞夜,6岁的翟娃蛋因心肺损伤造成的呼吸和循环衰竭,死于广西。他的尸体停放在桂平市人民医院的病床上。那是他短暂的一生中,躺过的最好的一张床。翌日凌晨,尸体被抢走,医院报警。中午,一群刑警牵着狼狗,在数十公里外,追上了15岁的犯罪嫌疑人翟满响。他被控因强迫乞讨,打伤翟娃蛋后致死。

翟娃蛋是河南省柘城县人,翟满响是邻近的太康县张集镇孟堂村人。两人都受雇于孟堂村村民、乞讨组织者翟雪峰。2010年6月,翟满响被桂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缓刑三年。自此以后,他一改之前供述,称打死翟娃蛋的其实是老板翟雪峰,他是被教唆顶罪的。

2011年2月10日,太康县7名乞童在海南三亚被警方发现,其中有4人自称来自孟堂村。3天后,太康官方组织工作组赶赴三亚,接乞童们回家。前去采访此事的媒体记者,在孟堂村口遇到了等待喊冤的翟满响。

自此,流行于当地多年的乞童行业浮出水面。除了翟娃蛋这样死于乞讨外,还有乞童被致伤致残乃至丢失。这些孩子大多在三四岁时,被父母出租给翟雪峰这样的“丐头”,领到各地乞讨。

娃蛋之死

他是当地乞童的典型缩影

那晚,翟娃蛋一直演到10点左右。他的晚餐,是路人施舍的一个馒头。吃完馒头,又翻了几个跟头,他仰头对“哥哥”翟满响说,我不行了,就是“爸爸”打死我,我也不演了。连续几天,翟娃蛋都在挨打,原因是他被指责在表演中偷懒。“翟雪峰用三角带抽娃蛋,还举起他往地上摔。”翟满响说,作为娃蛋乞讨过程中的监视者,他被授权可以随时“教训”他。“我只是轻轻打了几下。”

娃蛋原名叫冯国利,与翟雪峰并无血缘关系。2007年,他被父母租给翟雪峰“学杂技”后,随了翟姓,成了翟的“儿子”,以应付沿路警察的盘查。同样道理,原本辈分是翟雪峰叔叔的翟满响,也成了另一个“儿子”。在太康县的乞讨行业中,冒名是必不可少的惯例。

翟雪峰摔打娃蛋,得到了另一个乞童任芳芳的证实。任芳芳是翟雪峰远房的表妹。2007年,芳芳被父亲出租给翟雪峰,成了翟的“女儿”。芳芳说“娃蛋叫‘爸爸’摔死了”。

翟满响说,娃蛋死前两三天,一直叫“心口疼”。他走路越来越慢,动不动就蹲下来喘气,有几次还跌进路边的沟里。翟雪峰也道,娃蛋告诉他,“爸,我头晕”。尽管如此,2009年12月25日晚,娃蛋还是来到了桂平市人民医院附近的大广场。这里成为他乞讨生涯和生命的最后一站。

罢演后不久,他开始昏迷,从嘴角流出黄沫。翟满响用讨来的钱,从旁边的小超市买来一筒又一筒卫生纸,给娃蛋擦嘴。用了三筒半卫生纸后,超市老板娘拨打了120,要求他们马上去医院。

几个小时后,娃蛋死了。

“他是个苦命的娃。”翟雪峰说,娃蛋的父亲是个好赌的瘸子,母亲是个瞎子,却生了7个子女。三四岁时,娃蛋刚被出租时“月薪”500元,至临死前,已涨到1000元。

娃蛋是当地乞童的典型。南都记者调查的十几个乞童,都出自多子女家庭。所有的家长都说,他们之所以出租孩子去乞讨,是因为“穷”。与娃蛋一起乞讨的任芳芳,母亲患有癫痫,生了4个孩子,全家只有3亩地。父亲任尚田说,如果不让女儿出去学杂技挣点钱,这一家子“饿不死也差不多”。

当地父母出租孩子给“杂技团”之风,由来已久。早在2001年,六七岁的翟满响就曾跟着同村的翟明中去过东北。翟明中是翟雪峰的哥哥,他们还有个弟弟翟富军,兄弟三人都是“丐头”。在孟堂村,共有11名“丐头”。其中,人们公认翟家三兄弟赚钱最多,“一共三四百万”。三兄弟共8个子侄,一遇吵架斗殴,就群起而上,“谁都不敢惹”。

杂技之乡

有组织的杂耍乞讨近几年开始泛滥

张集镇曾在2004年获得河南省文化厅授予“河南省文化艺术(杂技)之乡”称号。距孟堂村不到2公里的温良村,则是这个杂技之乡的发源地。该村68岁的王广亮说,温良村的杂技是“土改”后,由村民张学道、张廷书和张廷臣引进。不但该村大人小孩学,周边也不断有人慕名来学。当地有谚,“喝了温良水,傻子也会踢两腿”。鼎盛期,全村2000多人,700多人都会表演杂技。

根据官方2008年底的数据,太康县所归辖的周口市,有专业杂技团150多个,业余杂技团和杂技班700个,从业人员共1万4千余人,在全国地级市中名列第一。

翟家三兄弟中,大哥翟明中师自温良村杂技鼻祖之一张学道。擅长骑独轮车和扔火把等。二弟翟雪峰跟着翟明中学会了独轮车。老三翟富军则基本不会杂技。现年41岁的翟雪峰回忆,他小时候家里很穷,小学毕业,十几岁就背起铺盖,和哥哥一道闯荡。当时,农村刚包产到户,社会已不再铁板一块。每到一个地方,翟家兄弟总是先表演几手,然后就兜售自配主要成分是薄荷的药酒,宣称可治跌打风湿。

在村庄里,他们表演完杂耍,就会拎着一个口袋,挨家挨户要粮食,作为表演的酬劳。

这也是周口杂技艺人惯用的生存之道。直到2001年,翟明中领着一群孩子去东北,还沿袭这个做法。当时,他还带着翟满响父子俩。父亲翟祥明为他开车,儿子翟满响则在村里讨粮食。

在2005年前后,翟家兄弟开始组织幼童在城市,尤其是城乡结合部象征性地表演杂耍,主业就是乞讨。温良村老人王广亮说,二三十年来,一直有孩子跟随杂技团表演,但大规模的有组织乞讨,则在近几年来才开始泛滥。“以前玩杂技的出去,谁要来个红薯馍,都欢天喜地,现在你给他个白面馍,他都不要,只要钱。”

千百年来,豫东旱涝刀兵频仍,杂技一直是农民们维持生计的最后门路。父母把孩子送进杂技班,主要是为他们找条活路,而不是为自己谋财。现在,都变了。在温良村,尚存20多个以青年人为主力的杂技团,主要在歌舞厅表演。其周边村子的杂技团,则主要以杂技做幌子来乞讨。杂技老师免费招收幼童,随便教教,就推介给“丐头”们,中介费最初是学生第一个月的工钱,后来生源短缺,涨为两个月工钱。

2005年春,翟雪峰就一次性从邻村王庄寨杂技老师朱法领那里接收了两名学生:7岁的朱秋月和16岁的张凯。朱法领的杂技学校开在自家院里,并没有什么办学资质。两学生中,与朱同村的朱秋月学了几个月的柔功,会一种叫“衔花”的杂技,月薪500元。张凯几乎不会表演,主要就是带领并监视朱秋月乞讨,月薪400元。

按照翟雪峰跟朱秋月家签的协议,朱秋月死伤丢失的话,“一律只赔一万块。”翟雪峰说,“这都是有法律效力的。”

“丐头”最喜欢3岁到6岁的学龄前儿童。这些孩子的父母要么在外地打工,要么在本地挣扎生计,这都让孩子成为家庭的负担。“丐头”们领他们出去,还发工钱,负担似乎就转化为了资源。杂技老师推荐的人手有限,“丐头”都得亲自物色乞童,边教边用。翟满响、娃蛋和任芳芳等,都是翟雪峰直接与家长谈妥的。对交易双方来说,一顿饭,一根烟,就可以决定一个幼童数年的归宿。

孟堂村还有一个“丐头”叫翟文志。两年前,翟文志在邻近的淮阳县刘振屯乡,遇到了住在窝棚的刘中振一家。他丢下200元钱,就领走了刘5岁的女儿刘玉珍。

一定程度上,这些生活在贫穷中的家长还依赖“丐头”们。翟雪峰自称,“娃蛋太调皮,芳芳太笨”,他本不想要,都是他们的父母求情才收留的。据翟满响介绍,娃蛋和芳芳被“爸爸”看不顺眼的结果,就是经常挨打。

2009年12月26日凌晨6时左右,娃蛋死后数小时,翟雪峰的大儿子翟武坤闯进桂平市人民医院住院部4楼,裹上娃蛋的尸体,沿楼梯间走下楼。医护人员赶来阻拦,双方发生肢体接触后,翟武坤抱尸冲出医院。

“差点打起来了。”翟武坤说,他之所以抢尸,是怕医院把娃蛋火化了,没法给他亲生父母交代。

被虐的乞童

他们是乞讨“家庭”食物链的最底端

翟雪峰也开着那辆蓝色的“巨力”三轮车,拉着一行人和娃蛋的尸体,离开市区朝前方狂奔。在数十公里外的一个村边,他停了下来,开始跟翟祥明打电话,“你们家阳光(翟满响小名)出事了……”他没说翟满响打死人,而说他受了重伤,让翟祥明快到桂平。“我躲开警察,就是为了把阳光交到他爹手里。”

对接下来的几个小时,双方说辞不一。翟雪峰称,在他的逼问下,翟满响承认是他打死了娃蛋,“拎起领子,照着胸口使劲抡拳头”。翟满响则说,翟雪峰利用这段时间叫他顶罪,“他说我是未成年人,会判得很轻,我要是顶下来,他花钱一星期就能把我买出来,还会给我家十万块。”

其间,翟雪峰把娃蛋的尸体扔到三轮车的大篷顶。午饭时,一大群警察拉着警犬找到了这群人,把他们全部带回公安局。桂平市人民法院2010年第246号刑事判决书显示,被告人翟满响向警方供述,2009年12月25日晚22时左右,翟娃蛋在乞讨过程中吵骂观众,翟满响制止未果,就拉其到桂平广场邮局一间正装修的房子内,用拳头捶打娃蛋胸口十多下,之后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这都是他教我说的。”翟满响说,翟雪峰的家人和其他乞童,也被串了供。

2010年6月24日,桂平市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翟满响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娃蛋的死,让另一乞童任芳芳至今想起,目光中还充满了惊惧。“娃蛋叫‘爸爸’摔死了……”2月15日中午,她的声音越来越哽咽。

2010年年初,农历腊月的一天,回到故乡的翟雪峰把任芳芳送回张集镇任庄村。任芳芳父亲任尚田说,当时是深夜,他没细看。第二天才发现,女儿头上有两块膏药大的疤,就像被“鬼剃头”一样;手指、舌尖、双耳和鼻孔等有多处伤损。

“问了好久才知道,我闺女一旦要不够钱就会挨打,翟雪峰还用剪刀铰伤她的耳朵和鼻子,用洋钉钉她的十个指头。还有一次,逼她吃屎。”任芳芳证实并补充了父亲的说法,据她回忆,“爸爸”逼她吃一摊刚拉的大便,“用棍子挑着吃”,事后也没有给她漱口。

愤怒的任尚田去找翟雪峰理论。在中间人的说合下,翟雪峰以芳芳遇到车祸为由,一次性付给任家2万2千元,协议约定“永不追究任何责任”,还盖着村委会的公章。芳芳在2007年初被翟雪峰带走时,还不足四周岁。第一年,她为家里挣了5000元;第二年挣了1万元。第三年,就是这2万2千元。

至今,上述3万7千元已经被任尚田花光。

三年里,芳芳都过着什么样的生活呢?据她自述:没有零食,光吃面条,见不到肉,“爸爸”天天逼她演,不演就打。

跟她住一个大篷内的翟满响讲得更加详细:翟雪峰领着三个乞讨小组,每组都由一个大孩子和小孩子组成。无论刮风下雨,他们都要出去乞讨。清晨去菜市场,上午和下午去步行街,傍晚去广场,深夜去小吃摊,都是挑这些地方人最多的时段去。大篷车上有液化气罐,每天却只给乞童们做一顿晚饭,他们必须饿着肚子出去,午饭靠行人施舍,回来太晚,或要钱太少的话,晚饭也会被取消。

这个乞讨“家庭”十来个人,晚上都住在“巨力”三轮车车厢上的大篷内,大篷内铺设两层木板,分为了3个与地面平行的隔断,最小的乞童睡在最上层,大乞童睡在最下层,相对舒服的中间,则留给老板一家人。乞童们一年难得洗一回澡,大篷内臭气熏天。

3个学龄前乞童,是这个“家庭”食物链的最底端,谁都可以打他们。他们不听话、要的钱太少,遇到“爸爸”心情不好,都会挨打。“翟雪峰教我们,打人别打脸。他最喜欢用三轮车上的三角带抽小孩。怕别人看见,他一般都是把小孩拎到大篷里打,里面很闷,他就在脖子上搭个毛巾,出汗了就擦,擦干接着打。”

三个小组每天至少能乞讨上千元,最低不会少于三五百元。讨得最少的幼童,往往都要挨打。每天,翟雪峰和家人都会不停巡视乞讨小组,以防他们偷懒或偷钱。

自2009年春天入伙后,翟满响除了娃蛋,没见过翟雪峰手下的孩子住过医院。翟雪峰也证实,他在三轮车上准备了紫药水和感冒药等,“一般小病我自己都治了。”

任芳芳头上的两块大疤,显示翟雪峰的“治疗”并不可靠。据翟雪峰讲,2007年,他在湖南新邵县到新化县的路上,发生了车祸,芳芳身上所有的伤,都是车祸造成的。“当时没看见她头上有伤,就用碘酒擦了擦脸上的小伤”。“几天后”,他们赶到陕西临潼,发现芳芳大块头皮发软,送到陕西省荣军康复医院一看,里边已经溃脓了,只好切除了这些头皮。

病历显示,任芳芳当时化名“翟冰洁”,送诊时间为2007年7月1日,症状为“头部外伤流脓”及“头皮肤坏死”。短短“几天”内,本不见伤的头部伤情为何如此恶化?他本来沿路乞讨的三轮车,又怎么跑完从新化到临潼1100多公里的路程?对这些问题,翟雪峰的回答是“记不清了”。

翟雪峰的堂妹夫、太康县马厂乡王老家村村民王长青也是一名“丐头”。据王长青讲,一般组织乞讨的人,都会“教训”不听话的小孩,但都很轻柔,基本上以训斥和吓唬为主,不像翟家三兄弟,“逮住小孩就往死里打”。

王长青与翟家兄弟反目,是因为翟明中曾拐走他手下的乞童王文超,并在王后背刻四个大字,“精忠报国”。王文超告诉南都记者,他经常被翟明中殴打,“一天打三四遍”,比他吃饭的次数都多。

老三翟富军也被多人指责虐待乞童。5年前,他带走邻村宋庄的3岁男孩宋豪,月薪1100元。两年前,家人听说宋豪在乞讨中经常遭到毒打,就问翟富军要人,双方为此还打了一架。最后,在村干部的调和下,“违约在先”的宋家赔翟富军4000元,得以领回孩子。

当时的宋豪上门牙掉了四颗,手指缠着纱布,头上到处是伤口。家人询问得知,翟富军规定宋豪每天必须讨够300元,否则就打。有一次,宋豪还被关进冰箱里,冻得一身是霜、不省人事,用火堆烤了许久,才缓过神。

在宋豪乞讨期间,母亲冯亚丽曾多次打通翟富军的手机,与儿子通话,每次宋豪都说自己过得很好。最后,冯亚丽才知道,翟富军要求宋豪打开电话的免提,必须照自己的意思回话,否则又是一顿暴打。

至今,宋豪被打掉的门牙仍长不出来。“我儿子这么小就成了豁子。”冯亚丽叹息道。

大人们的协议与争执

“丐头”和乞童家长的“新仇旧恨”

娃蛋、任芳芳、宋豪……这些乞童的故事,原本或永远沉默。

春节期间,著名学者于建嵘发起“随手拍解救乞讨儿童”活动。2月10日,“随手拍”的海南三亚网友发现多名河南乞童。当晚,当地警方和民政部门主动救助了8名河南周口籍的乞童。3天后,太康县官方工作组赶到三亚,要接这些乞童回家。8人中,有4人自称是张集镇孟堂村人———正与翟雪峰同村。

2月14日傍晚,河南商报记者王世宇来到孟堂村,偶然之间碰到翟满响。当时,他遇到的所有其他村民都不接受采访。一年来,翟满响背着“杀人犯”的罪名,让父母很为他的前途和婚姻担心。

父亲翟祥明曾在2005年至2009年间,担任孟堂村所在行政村宋庄的村支书。他的下台,据说就因为翟雪峰三兄弟的举报。翟雪峰对此并不避讳,“翟祥明不是一个好人”,并向媒体爆料,称伤残乞童宋豪之所以能跟他弟弟翟富军,是翟祥明做的中间人,为此,他还获得至少一千元的好处费。

此说得到了翟祥明的证实。这在他看来,并不是一件不光彩的事。早在2001年,他刚三十岁出头,还曾携儿子翟满响,跟随翟明中到东北要过粮食呢。“有大爷大妈教训我,说你年纪轻轻,吃得肥白胖胖的,干啥不好,出来要饭?”他是翟明中乞讨队伍的司机,翟满响是乞童,父子俩的月薪都是500元。

干了三个多月后,翟祥明觉得没面子,就回到了老家。原本,他只想让儿子趁小学一年级的暑假,赚个千把块钱。结果看这个来钱挺快,就把翟满响撇在了东北,又干了一年。

2009年“再就业”,翟满响的工资几乎翻了一番,涨到了900元,却因一起命案“失业”,还被关进看守所判了刑。他全家将这一切,都归咎于翟雪峰。之前,他们关系非常好。作为村支书的翟祥明,还给翟雪峰出具假的家庭资料证明,方便其在外地蒙混盘查的警察。

翟祥明说,去年开庭审理娃蛋一案时,儿子在法庭上左顾右盼,没看到翟雪峰。退庭时,法警喊他过去给儿子说几句话。“他第一句就问我,爸,翟雪峰把那十万块给咱们没有?”

“我一下子就懵了。”翟祥明说,他马上逼问,获知了翟雪峰教唆儿子顶罪一事。翟满响被判三缓四后,他想上诉翻案,被律师制止,“律师说一旦发回重审,你儿子在看守所里呆的时间会更长。”

当时,他已经和娃蛋的亲生父母冯天保夫妇签了一份协议,他和翟雪峰各赔偿冯家3万元,换取冯家“不追究任何责任”的承诺。冯家夫妻还给桂平市法院的法官写了一封信,称翟祥明一次性付清3万元赔偿后,夫妇“决定”不再追究此案的民事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要求桂平市人民法院对翟阳光(翟满响)从轻处理。”

尽管冯家对儿子被轻判功劳不小,翟祥明却有点看不起那对夫妇。“他们最关心的就是赔偿金,娃蛋咋死的,活的时候有多可怜,他们都没怎么问。”

因为没有确切地址,媒体都没有找到冯天保。事实上,翟雪峰给了冯家3万元,翟祥明只给了2万元。当翟满响被轻判后,翟祥明就不再有支付余款的打算,转而向翟雪峰索赔那传说中的10万元,立即遭到拒绝。新仇加旧恨,他宣布从此与翟雪峰势不两立。

他们互指对方为村霸,“上边有人,下边有打手”,“欺男霸女”。翟雪峰说,他与任芳芳的纠纷早已调停,“永不追究任何责任”。不料在翟祥明的挑拨下,任尚田跑到派出所告他虐待儿童,强迫儿童乞讨。“任尚田就是一个法盲,他跟我签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想反悔就能反悔得了?”

同样让他感到“冤枉”的,是乞童朱秋月的母亲王海英。2005年春天,7岁的朱秋月被翟雪峰带到叶县乞讨时丢失。2005年4月23日,翟雪峰妻子魏翠英与朱家签订协议,赔偿1万3千元,朱家承诺不找崔家“寻衅滋事,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直到永远”。同样没料到,去年夏天,王海英跑到派出所和法院,把翟雪峰告了。派出所派人到翟家,“翻墙逮走了我老婆,鞋都没让穿,后来到镇上还是一个亲戚给买了双鞋。”

翟雪峰爆料,张集派出所某人是王海英的亲戚,所以他们抓人才抓得这么卖力。王海英则认为“上头有人”的是翟雪峰,“我到处告,都是做个笔录,案都没立上,就让我回家了。”

采访过程中,王海英几乎是唯一一个提起孩子就痛哭失声的乞童家长。“都是我的错,我不该放孩子去学杂技。”她说,女儿朱秋月聪明伶俐,看到别人家的小孩玩杂技,非要去学。2004年春节刚过,还不到元宵节的一天上午,母女俩为这个吵起来,她威胁女儿再提学杂技就会挨打,她也要喝药。6岁的女儿说“你再打我都学”,说完,还趴在门缝偷窥屋内,笑道“妈妈,你骗我,你没喝药!”

2005年春,王海英夫妇都在温州打工。朱秋月的爷爷奶奶跟翟雪峰签了“用工协议”,将已经出师半年的朱秋月出租。2008年农历四月十七,朱秋月的奶奶蜷起双腿,用一条白布将自己吊死在柜子的锁鼻上。“婆婆一辈子胆小怕事,秋月丢了,我去找翟雪峰闹,她还生怕得罪了人,惹祸上身,去跟翟雪峰说好话。”

王海英找了3年女儿,找得倾家荡产。这个春节,她搜夺了两个孩子所有的压岁钱,还是凑不够钱浇麦抗旱,只好在院子里大哭。她已经忘记她曾经去过哪些地方了。“见到公共汽车我就坐,一下车就问我女儿。”

2月16日,任尚田在家里见记者的当天晚上,翟雪峰领着亲戚登门求情,据说都给任尚田跪下了。第二天中午,任尚田开始对部分媒体改口,称芳芳身上的伤要么是车祸造成,要么是天生,与翟雪峰无关。“我向他索赔十五万。”任尚田对记者说,亲戚们施加给他的压力太大,他决定对采访过他的媒体坚持之前说法,对新来的媒体则改口。

王海英不但索赔,还发誓要把翟雪峰送进监狱。2009年,她花2000元请来律师,向法院申请宣布女儿朱秋月已经死亡。去年,她借了3000元,向太康县法院起诉翟雪峰,索要女儿的生命权赔偿。2010年11月15日,太康县法院判翟雪峰除之前1万3千元的补偿外,再赔偿朱家93139元。翟雪峰不服上诉。

媒体记者不断登门,让王海英看到了曙光,“我不求女儿回家,我只见见她就行。不是为见她,我早就不活了!”

她一直等着翟雪峰被法办的消息。2011年正月十五下午,翟被警察带走调查。2月21日下午,太康县公安局负责人称,关于翟雪峰组织乞讨的情况在调查之中“不便透露”。

难以解救的童年

冒名的乞童们早已习惯了撒谎

2月15日,7名河南省太康县乞童在警车的护送下,回到故乡。从海南到河南,坐了30个小时的大巴,他们显得颇为疲惫。下午4时许,张集镇大街,7个乞童被分散到3辆汽车上,送往不同的村庄。其间,在围观者和摄像机的注视下,两名幼童忍不住内急,当街小便。

他们已经习惯了随地便溺,就像他们已经习惯了撒谎一样。当天,有孟堂村民告诉记者,该村回来的4个乞童:“翟武帝”、“翟唱唱”和“徐乙凤”、“徐乙超”这两对“兄妹”,都不是本人。

2月16日晚,该质疑被警方证实:4乞童全部属于冒名。至于闹“乌龙”的原因,警方解释为当时没有这4个孩子的户籍照片。在之前的几天里,他们“兄妹”扶持,最后被“爷爷”“奶奶”满含热泪接回家的动人场景,骗过了很多媒体。而冒名,只是他们乞讨路上必经的一步。为要到足够的钱,他们还得把“丐头”替他们编造的悲惨故事,说得滚瓜烂熟。

4名“替身”中,冒名“翟武帝”的赵坤燕15岁,年龄最大,家境也最好。他是张集镇人,在外乞讨一年多,家里新修一幢二层小楼,据说就有他乞讨的功劳。见到记者回访,他哈哈大笑。“太可笑了。”他毫不避讳自己骗人的经历,但否认曾打过“妹妹”。

“扮演”妹妹“翟唱唱”的8岁女孩刘玉珍,家住淮阳县刘振屯乡张庄村。她母亲是四川人,患有精神病,流浪到淮阳后,与刘父结婚。夫妇生有3个孩子,住在自家搭建的窝棚里。回家后,父亲发现她身上多处烧伤,右小腿上的伤口已经化脓。据她回忆,一旦她要不来钱,“哥哥”就用打火机烧她。但在太康县公安局对此案的调查报告中,并无对此的描述。警方还认定,返乡的8名丐童中,不存在拐卖儿童等情况。

冒名“徐乙凤”的冯梦晨,现年7岁,也是张集镇人。冯母张霞说,丈夫患腰间盘突出多年,无法干活,为看病至今欠债两万多元,无奈让女儿外出乞讨。3年前,冯梦晨被杂技老师介绍给“丐头”徐辉,每月工钱1300元,每隔3个月,张霞会接收徐辉一次汇款。3年来,冯梦晨只回过两次家。

2月17日,在家门口见到几个记者来访,冯梦晨上来就是拳打脚踢,之后很快走远。

冒名“徐乙超”的曹双全现年8岁,张集镇曹楼村人。父亲曹可平现年57岁,母亲王两38岁,患有精神病。曹可平45岁时,才娶的王两。曹双全说,两年前,曹可平把儿子出租给徐辉乞讨“月薪”1500元。

丐头徐辉和翟文志至今下落不明,据警方称正调查两人是否涉嫌违法犯罪。而被4名孩子冒名的两对兄妹中,翟武帝辍学,其余3人都一直在老家读书。其中,翟唱唱还在县城的小学就读。

这让王海英想起去年,她告翟雪峰一案开庭那天,翟雪峰家生孙女,他在法庭上很着急,辩论都不想辩,递给他的文书,他看都不看就签字。“他们也知道疼爱自家的孩子,可别人家的孩子,就不是孩子吗?”

2月21日,是当地小学开学的日子。任芳芳正在上海接受媒体采访;宋豪躲在家里继续不敢外出;曹双全和冯梦晨都去上学了,结果一个在教室里坐立不安,一个早退离校。

所有乞童中,任芳芳似乎是最开朗善良的一个。给她一瓶牛奶,她都会让给弟弟先喝。这个春节,爸爸没有给她买一件新衣服。一个价值几分钱的气球,她吹了放,放了吹,玩得不亦乐乎。

有个女记者与芳芳独处几分钟后,突然问她“两个爸爸,你恨谁?”

“都恨。”

“乞儿”曹月旺的前程


2002年武昌街头的曹月旺“这个杯子,可以卖2分钱!”


曹月旺如今已28岁,从流浪儿变成流浪汉的他写下了一副对联。 南都记者 占才强摄


2001年春节前,《南方周末》以《回家,不为过年———四个记者和一个流浪儿的故事》为题,在一版报道了曹月旺的故事,他的前程成为公众话题。

对已经习惯了流浪的他来说,一种泛自由的惯性已经深入他的骨髓,并形成与融入社会的规矩、规则强烈排异的抗体。渴望改变,而一旦机会真的到来,惰性、自卑、恐惧种种,又会成为他们回归正常的很难跨越的壁垒。

这是个十年前延续至今的故事。故事的主角是一个在都市流浪的乞儿,十年后,流浪还是流浪,惟一改变的是他的年龄,他从15岁长到28岁,从流浪儿变成流浪汉。

十年前故事的发端,和眼下热络微博的拍乞寻亲初衷很类似:帮流浪乞儿回家,让他们回归正常人的生存。然而故事的延续表明:送一个流浪乞儿回家,并不像送一个迷路的孩子回家那么简单。

流浪儿的命运曾被外界施与的帮助试图改造:返乡、学手艺、摆地摊、擦皮鞋、找工作,但陆续以失败告终。渴望改变,却又难越自身,其间夹杂卑微、尊严、恐惧、习惯、宿命等等,他们的世界与现实隔着一堵看似互通,实则很难攀逾的墙。这就是他们的真实。

这是个形形色色的世界,也是一个长期被围观者误解,被主流制度遗忘的群体。他们寄居都市,却生活在繁华的边缘;他们看似有体制接济,却对来自城市的救助避而远之;他们习惯着被漠视的生存,他们更多更深层次的内心甚至从无人问津,譬如他们的爱和性,他们的婚恋和未来。

十年前,被媒体思考过的流浪儿曹月旺的“前程”,十年后,仍是摆在他面前的一个难题。

南都记者 占才强

再遇曹月旺

阳光依旧洒满这座城市。立春后的这个冬日午后,曹月旺出现在亚贸广场的熙攘人流中,蹒跚的腿,佝偻的腰,一如十余年前的身形。

“嗨!大哥,又见面了。”他举起手,用招牌式的憨笑向记者打招呼。依旧那张永远洗不干净的脸。

许多年过后,这张脸还是刻下时间的印痕,变粗的毛孔透出几许沧桑,时而被笑容扯起的一脸褶皱提示着,这个当年的流浪儿,如今已然成年。

这是武汉最繁华的商业街之一,也是流浪汉和乞丐们的聚集之地。不时有路人将矿泉水瓶丢进路旁的垃圾箱,曹月旺依旧会蹦跳着过去捡起,塞进身边的蛇皮袋。

“大哥你看我,还是老样子,混得很栽啊。”见到记者后的曹月旺照例会自嘲、抱怨,不过这天的他格外苦恼,“房东要赶我走,今天就得搬家。”正月十三,再过两天就是万家团圆的元宵节,这天,曹月旺不得不面对又将无家可归的困顿。

下午,曹月旺带记者到他的租住屋。从亚贸广场上709路公汽,曹月旺亮出一本红皮的残疾人证,免票上了车。证件贴着曹月旺的照片,但名字叫“李天柱”,出生年月是“1971年7月”。曹月旺说这是捡的,反正司机也不会细看,而他一看也是个残疾人。

半小时后,公汽抵达武昌城郊的鲁磨路南望山终点站。步行十分钟,穿入方家村一爿窄巷,一栋民房类似地下室的逼仄小屋,就是曹月旺的栖身之所。

一张床,挂在墙上的几件旧衣服,和散落一地的破球鞋,这是他的全部家当。贴在墙上的两张白纸黑字对联格外醒目,上联是“世界因我而存在”,下联是“让悲剧改变世界”。稚嫩的字为曹月旺所写,床头窗户还贴着他写的另一条白幅———“应有尽有”。

收留曹月旺的,是方家村这栋民居的一位母亲,年前12月24日,寒风中的平安夜,她在街头看到一瘸一拐的曹月旺,顿生怜意,带他来到自己楼下的这间小屋。一月有余,初始的同情渐被熟悉和时间淡漠,再加上不堪增加的水费和电费,终于用逐客令将曹月旺打回原形———又变成一个无家可归的流浪汉。

2月15日晚,曹月旺从武昌阅马场的一间网吧给记者打来电话,他已经搬离小屋,在网吧“安了家”。下午分手前,记者给了他一点钱,希望能补上房东的水电费,继续住下去。但有钱后的曹月旺有他的盘算———在网吧包夜每晚6元,既有沙发睡,还可以通宵上网,更乐意“住”在网吧。

从大约两年前开始,曹月旺学会了上网,卖东西的钱大部分上交给了网吧老板。一直憧憬成为救世主的他,给自己起了一个很符合自己胃口的网名:幽灵救星。

初识乞儿

和曹月旺的相识是在12年前。那是1998年的秋天。

在武昌洪山公园门前,记者路过这里,看见一个十来岁的小男孩,一头长发,衣不蔽体,蹦跳着(后来才知孩子右腿残疾)去捡别人刚丢弃的矿泉水瓶。然后蜷缩在地上,一脸欣喜地喝干瓶内的剩水。那笑容打动了记者。就这样认识了他。

15岁的男孩,身材看上去只有10岁出头。他说他来自河南,唐河县党老庄人,出生当天妈妈就疯了。大约1996年,一个他称为“叔”的人带他来武汉,在傅家坡长途客运站一带乞讨。

后来知道,这个“叔”其实只是他的一个同乡。因他自幼患小儿麻痹症,右腿落下病残,他7岁那年,被这位中年同乡从家“租借”带出来乞讨,曾流落北京、上海、广东、江西等地,后辗转至汉。

“叔”和他租住在武昌涂家岭一间月租60元的民房。但他不愿跟“叔”住一起,因为“叔”对他不好,钱要上交,还打他。终于有一天他逃离了“叔”,独自乞讨,有时捡垃圾,晚上随便找个可避风雨的地方睡。

身虽残疾,但曹月旺的见识、智商、谈吐超乎年龄。他喜欢听刘德华的《忘情水》,还有黄家驹的《冷雨夜》。可以介绍停在路边的“公爵王”和日本三菱吉普,比较它们的性能。还认识不少中草药,像黄芪、杜仲、何首乌、金银花等。

他的话时常令人瞠目,比如他说他最大的梦想是“开着奔驰车在武汉的街道上行驶”,“等我有钱了,我就开个很大的中药店,一边卖药,一边给人看病。对穷人只收手工费,实在没钱的就不收他的钱。”

“如果让你自食其力,你愿意吗?”

“我愿意。”

“那你想做什么?”

“做生意吧……从小做起,一点点地,慢慢做大。”

这年冬天,记者从汉正街帮曹月旺进了一批小工艺品,让他在武汉大学门口摆卖。看得出他很拘束,蹲在地摊前,显得手足无措。

不会应付讨价还价,别人还多少他就卖多少。半天下来卖了几样小东西,多是贴本卖的。但记者很欣慰,毕竟这是他的第一步。

然而连续几天,下班后的记者来到摊前,布摊和货还在,曹月旺却不见了。他每次都缩在很远的一处墙角,怯怯地盯着,有人光顾,才上前搭讪。

“很丢人的,会有熟人看到我。”他的话更让记者大感意外。

原来他怕丑,怕卖东西的样子被熟人看见。而他说的熟人,是和他一样经常游荡的流浪汉和乞丐朋友。他的观念里,摆地摊,是一件很没面子的事。

一个星期后曹月旺终于泄气了,“大哥,我不想干了,卖东西赚不了几个钱,还不自由,我还是喜欢无拘无束的生活。”几天后,他又说他想擦皮鞋。记者帮他将擦鞋的器具买齐,可一到上街,他还是“怕丑”抬不起头。擦了几天,就又厌烦了。

一夜成“名”

记者曾试图跟福利院联系,但答复是,曹月旺不属弃婴或孤儿,不在收养之列。他继续流浪着,时不时会打来电话。一次,在消失几个月后,他在电话里说:“大哥,我后悔了。我还想卖东西,再给我一次机会吧。”

这是2000年底。记者与当时所在《楚天都市报》的同事邹晖、刘振雄等商量选题时,提到结识两年的曹月旺,他们也很关注。一周后,《楚天都市报》以3个版的篇幅,刊出报道《流浪儿曹月旺和他的前程》。

一夜之间曹月旺成了武汉街头的“名丐”,许多市民认识了曹月旺,并关注起他的前程和命运。

2001年春节前,《南方周末》以《回家,不为过年———四个记者和一个流浪儿的故事》为题,在一版也推出了有关曹月旺的报道。

流浪乞儿曹月旺的前程,成为进入媒体视野的当年话题。

这是记者邹晖采访曹月旺的一段对话:

“我很后悔失去占大哥给的那次机会,那时我太野,我要好好地改。”

“如果不失去那次机会,你现在会怎么样?”

“我肯定有房子住了,还会有个摊子。”

“现在如果再有一次机会,你想干什么?你能干什么?”

“摆摊好像不适合我,我没地方放东西。上次占大哥帮我进的货,晚上我藏在宝通禅寺旁边,第二天早上就不见了……我还是想擦皮鞋。”

擦皮鞋终归不是一条出路,邹晖问他,想不想学点什么。厨师、美发、电器、车辆维修……

学什么呢?他边想边说:“我也可以回表叔家学做酱油醋的……”他和老家惟一联系的一个区号0377的电话号码,记在随身携带的一张纸片上。他突然兴奋起来“去给表叔打个电话吧……”

电话拨通。“表婶,我是月旺……”他突然把话筒递给邹晖,里面是一个河南口音的女人。“我是他在武汉的朋友。他想回家,学做酱油、醋……”“同意同意。就是盼着他回来……是呀是呀,让他回来吧!”

放了电话,邹晖和曹月旺都很兴奋。好像眼前突然亮了,找到了出路一样。

2001年1月13日晨,武昌宏基客运站,4个记者和一个破衣烂衫的瘸腿孩子一起候车、合影、握手、告别。车开了,曹月旺挥动手臂的身影不见了。他的前程会怎么样呢?他还会出来流浪吗?

逃离工厂

这种担心的印证来得太快。春节刚过完,初六,熟悉的声音从汉口火车站公话亭打来,“记者大哥,我是曹月旺!”他又回来了。

“他们(指表叔、表婶)把我赶出来了!他们说我笨,学不会做醋做酱油,还叫我出来讨饭。”

记者,包括媒体的思维都过于简单:送一个流浪的孩子回家,并不像送一个迷路的孩子回家那么简单。曹月旺后来无意中透露,其实并非他表叔、表婶执意要赶他出门,而是他觉得,在家乡呆着或学一门手艺,并不是他想要的归宿。

“我就是学会了,做醋做酱油也没什么出息。表叔、表婶说,还是大城市好,有吃的有玩的,让我混好了再回去。”几个记者以为,送曹月旺回去,学一门手艺,是为他找到了一个“前程”。而在他,在他家乡的亲人看来,到城市里来才是一种令人羡慕的前程。

曹月旺的前途再次陷入迷思,接下来他该怎么办?是继续这样漫无目的地流浪,还是为他寻找别的出路?

回归城市的曹月旺,继续他闲适的流浪和乞讨生活。在冬日有着阳光的午后,常可以看到他和一帮丐友在公园的草坪上晒太阳。记者和他的交谈总会落到他的未来———

“要是有一份工作就好了,可惜不会有人要我,我的腿不行。”曹月旺摸着右腿。

有没有这样的一种工作,可以让曹月旺去做———不需要任何技能,只靠上肢就能完成?这个机会很快降临。广州一位胡老板的工艺厂,年后招工,看过《南方周末》报道的他同意试用曹月旺,“让他来吧,在我这里的流水线上做手工活,看做不做得了。”

这年2月,曹月旺找了一处公厕,把脸、手、头发洗干净,随后登上了南下广州的火车。

打工仔曹月旺得到了胡老板的格外优待,给他买了床垫和被子,任务也很轻松,在车间流水线旁坐着给产品上螺丝。“胡老板说,干得好,一月可拿七八百块钱。我不要那么多钱,能有饭吃,一个月有100块工钱,我就很满意了!”电话里曹月旺很知足。

然而一个月不到他就失踪了。

“他没跟你联系吗?他早就回武汉了……他嫌拘束,跟住在一起的工人合不来。后来要在广州流浪,我想这样不行,让他回武汉,派人送他到火车站,走时还给了半个月的工钱。”4月,一次与胡老板的通话中记者得知缘由。

直到这年夏天,在外采访的记者手机响起,一听,是久违的曹月旺。他一直躲在汉口,“我没脸见你,你已经给了我很多机会,可每次我都失去了。大哥,从今往后你不用管我了。我想了,我这辈子命里注定就是这样了。”

“你不是说还要开着奔驰车在大街上跑吗?”

“我以前觉得自己很有用,只要有机会可以赚很多钱。这次之后,我是彻底知道了,我干什么都不行!”

离开广州的原因,曹月旺说,自己受不了,那里管得严,白天要一直坐着,每天做一样的事。后来想,还不如外面流浪的好,可以自由自在想做什么做什么。

躲避救助

那个夏天的下午,面对曹月旺,记者又一次有了无能为力的感觉。对已经习惯了流浪的他来说,一种泛自由的惯性已经深入他的骨髓,并形成与融入社会的规矩、规则强烈排异的抗体。渴望改变,而一旦机会真的到来,惰性、自卑、恐惧种种,又会成为他们回归正常的很难跨越的壁垒。

两年后的2003年,同样的故事再度上演。这次不是曹月旺,而是与他同在武汉流浪的几位丐友。这年春,由记者参与的一本与乞丐有关的出版物,辟出专页为武汉20位流浪汉和乞丐找工作、交友、征婚。青山区一家装潢公司的老板打来电话,愿意接收其中四人,到公司上班。四人中,包括15岁的湖北巴东乞儿王泳海,以及他在流浪中认识的一位36岁的黑龙江“干爹”。

四人欣然前往报到,当天,公司安排他们先去理发,然后洗澡,还给每人买了一套新衣服。晚上睡在一个单独的集体宿舍。然而意外的是,第二天上班后,员工打开宿舍,四人已集体蒸发。

这让公司上下,包括记者不得其解。半年后的秋天,在汉口江滩,记者邂逅其中之一的王泳海,才得知———“那天晚上,我们四个根本没睡,商量了一晚上,最后都觉得上班不自由,任听别人使唤,也不习惯,天没亮我们就散了。”

1988年出生的王泳海,说话还带着尖细的童音。为20人找工作前,记者曾征询他的意向,他留在专页上的话是,“最高理想是能过上正常人的生活”。

他们眼里,何为正常人的生活?2004年一次相聚的午后,在洪山公园的草坪上,曹月旺谈了他的理解,“晚上有地方睡,有一份事做,冻不着饿不着,再找个老婆,生个孩子,这就是我最羡慕的正常人的生活。”

2005年的冬天,在外地出差的记者,深夜接到曹月旺喘着气打来的电话,“大哥,我可能活不过这个冬天了,我病得要死了。”露宿街头的曹月旺,患上了重感冒。

“你赶紧拨打120……让他们送你到救助站,那里有房间有床,可以睡觉,会有专人救护你。”

但曹月旺说,“打死我都不会去那地方,我知道那里空着很多床,也有吃的,但去了他们就会送我回家。”2003年前,曹月旺最怕的地方是收容所。后来收容所改为救助站,在他眼里,那样的地方依然躲犹不及。

2007年记者到广州工作后,和曹月旺更多的是在电话中联络。“找事做”,依然是交流最多的话题。“大哥,我整天闲得无聊,这样下去不是办法,你看我修自行车怎么样?”

“行,我看挺好的,只要你愿意。”

但过两天,曹月旺又打电话过来,“哎呀,我考虑了,还是不行,修自行车不自由,天天要坐在那里,我肯定受不了。”

有时他又会突发奇想:“我去开出租车怎么样?开出租车又过瘾,又能挣钱。”记者直截了当地浇灭他,“你的腿,开不了车。”哦,那也是的。“

更多的时候记者感觉到,爱打电话的曹月旺,很多时候都是因为寂寞。仅仅想找个人,聊聊天而已。

无奈恋情

2006年,来汉十年的曹月旺第一次有了属于自己的“家”———城郊武泰闸一个与大片菜地毗邻的村庄,租了一间约八九平方的民房。这之前,虽然他在武汉锅炉厂、周家大湾也都住过,但以往不是木棚,就是与人合租。这次是砖瓦房,而且是独住。“以后我也可以像一个正常人,有自己的房子了。”搬进新“家”的他给记者打来电话。

这一年曹月旺23岁。鼻梁开始隆起,脸上的轮廓开始分明,并长出喉结,那种时而清亮、纤细的童声已然褪去。

房租每月100元。记者在新“家”看到,一张很整齐的床,电饭煲、锅、洗脸盆样样齐全。曹月旺告诉记者,他恋爱了。

曹月旺的“女人”,是一个开货车的中年妇女。约40岁。有孩子。和老公关系不好,分居多年。他说,她长得不好看,过得也不容易,但对他很好。

那女人起初是同情他,经常请他吃饭。2006年春节,他和另一名流浪汉还住在周家大湾一个窝棚,那女人买来许多肉、菜和劈柴,亲自为他们煮了一顿年饭。

曹月旺总想让记者见见他的这位“女朋友”,但几次约见面,“女朋友”总以有事推托没来。“我知道不现实,她只是对我好,不会真的跟我在一起。”曹月旺说。

终于2008年,曹月旺叹着气打来电话,他和那个“女朋友”分手了。分手当夜,那女的抱着他痛哭,但分手也是女的提的。

那段时间曹月旺开始迷恋上网,并申请了自己的Q Q号,好友几乎清一色的女性。有一次打电话他很直白,“大哥,帮我找个女朋友吧,你把我的Q Q号挂在交友网站上,让女的给我发信息!”还隔三差五地追问,“你帮我挂了吗?有人跟我联系吗?”

时间一晃到了2010年。10月19日这天夜里,曹月旺给在广州的记者发了一通宵短信。“明年1月1日,你会看到一个爆炸的新闻,我将与这个世界告别,带着我最心爱的女人!我先把她杀死!然后再把自己杀死!我爱的女人我得不到也不会让别人得到!”其中一条这么写道。

电话打过去,那端的曹月旺喝了许多酒。他又一次失恋了。这次,他说是一个女大学生,在夜市上吃饭时认识的,对他很好,相处了只有一个多月。“我很喜欢她,是我这辈子到现在,最爱最爱的一个女人!可是我知道,我养不活她,她嫌弃我,她跟我说,你腿有问题,我们不能在一起。”

记者怕他真的会走极端,他说你放心吧,我发的那些都是酒话,不会真做的。我还要好好活着,我还有很多事情要做。

2011年2月17日,元宵夜,记者在武汉再次与曹月旺碰面,谈起他的“恋情”,以及他的未来。他说,现在他很现实,这辈子都不可能像普通人一样,恋爱结婚生孩子。他已经打消了这些想法“没办法这就是命。”

他说,他现在正在网上学当“黑客”,“等我学会了,就能随便进入银行账号,那时坐着不动,钱就来了。”成为“黑客”是他目前最大愿望。

噼噼啪啪的鞭炮声不时从城市的上空炸响,过完今夜,人们将送走又一年的春节。站在城市一角的小曹,这个7岁离乡的残疾儿,如今也来到了人生的第28个年头。

宫小村“带瘫”史


宫小村村外公路上的宣传横幅。 南都记者石玉 摄


宫保磊是宫小村唯一的残疾人,曾被宫清平带 出 乞 讨。2004年,宫清平因拐卖儿童罪、收买被拐卖儿童罪等 被 判 刑8年。

“带瘫”,安徽太和县的土语,意为带残疾小孩儿外出乞讨赚钱。

以“带瘫产业”闻名的太和县宫集镇宫小村,经历了一段长达20多年的浮沉。

南都记者石玉

滥觞:盲人乞讨的启示

一个盲人的乞讨所得,曾经震动了整个宫小村。

安徽太和县县城正东方向35公里处,便是宫集镇,宫集镇向北3公里,便到了宫小行政村。

2007年前,宫小行政村下辖宫小、徐桥等4个自然村,共1600多人,其中宫小自然村大约150多户人家,500-600人。

宫小村与大部分北方农村并无二致,村里大部分房屋是建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砖瓦平房,很多墙上都已出现裂痕。

历史上,太和县地区自然灾害频仍,但此地距富裕的东南沿海较近,每遇灾年,人们便外出乞讨。曾担任过宫小村生产队长的66岁的宫春林告诉记者,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时,村里许多人外出乞讨,他的父亲也曾讨过饭。

提到宫小村带瘫的渊源,不得不提宫效喜其人。

宫效喜今年50岁,19岁那年,在河南一家煤矿干活,打了个哑炮,被炸瞎了双眼。为了讨生活,宫效喜学会拉二胡。农闲时,便带上二胡去乞讨。

宫效喜的乞讨收入不菲。1986年,在福建,他22天里便讨到了240块钱。有了钱,宫效喜帮衬他的三个兄弟说媒、盖房,出手阔绰。1994年,他花两万多元盖起了四间大瓦房。第二年,还迎娶小他12岁的妻子。

那个时候,一家人五六亩地的全年的净收入,也不及1000元。

“宫效喜乞讨挣钱,有人就想效仿他。”宫大村支部书记宫春艳告诉记者。村里有很多人想跟着他一起乞讨,遭到宫效喜反对:“你是个正常人,人家凭啥给你钱呢?”宫继胜由此得到启发。

20多年前的一天,宫继胜路过界首县与临泉县(阜阳市下辖县)交界处的一个村庄,看到一个十六七岁的残疾男孩儿在路边坐着,一只胳膊抬不起来,腿部残疾,只能跪着走路。

宫继胜与刘电化的家人交涉好后,带刘电化到福建乞讨了一年,每天给他10元钱的酬劳,自己则挣了1000元。

他成为宫小村第一个带瘫者。

今年49岁的宫清河在1990年代曾担任过宫小村的生产队长、村委干部。他和宫效喜年龄相仿,两人关系很好,是把兄弟。

宫效喜外出乞讨时,宫清河在家里做粉条生意,也能挣些小钱,但比起带瘫的收入来说,还是差得远。

宫效喜发达后,为了帮把兄弟一把,瞄上了宫小村唯一一个残疾人:宫保磊。1976年,宫保磊出生时,患先天性脑肌瘤,双腿残疾,无法站立。

1992年,宫清河、宫效喜找上门来时,宫保磊家刚刚翻盖过房子。“冒(借,方言)了好几千,急得没办法”。宫保磊父亲告诉记者。

急需用钱的宫保磊和其母亲一起,跟随宫清河(负责带路、抱其上下车)到了福建的长乐县。结果是,“钱像下雨一样”,运气好,一天能有几百元的收入,每年两家都有几千元的分成。

之后,1996年开始,宫小村效仿者越来越多。但残疾孩子毕竟是“稀缺资源”,哪里能找到供应地呢?

产业化:到河南找“瘫子”

民权、杞县、睢县一带的小儿麻痹患者,为宫小村提供了资源,带瘫业在新旧世纪之交,达到了顶峰。

距离太和县200公里的淮河上游支流涡河、惠济河流域,两条河流中间的数十公里宽的区域:开封杞县、商丘睢县、民权相交的三角地带,1987-1990年出生的孩子,许多因感染小儿麻痹症而双腿残疾。

记者实地探访了民权县尹店乡白云寺(号称中原四大名寺之一)周围的4个村子,每个村子都能找到几个这样的患者,大的村子,比如吴岗村(现在分为吴东和吴西),甚至多达十几个。

据宫小村的知情者介绍,1998年以后,这个消息渐渐在村中传开。此后,持续了许多年,大批带瘫者被吸引纷纷前往。

“那一带(至民权、杞县、睢县交接处),再往南扩大到商丘柘城、周口太康,是宫小村带瘫小孩儿的主要来源。”知情人士说。

“(带瘫者)买上吃的,请一家人吃,吃好了,问能不能带,那边的人爱占小便宜,吃过了,就答应了。”

“带瘫的嘴上说是让小孩儿帮忙看个生意摊子,或者是送到南方玩具厂里面打工。”民权县尹店乡白南村孙耀升的父亲告诉记者。孙耀升患小儿麻痹症,2001年时被带走乞讨1年。时光流逝,孙家忘记了带瘫者的姓名。

记者走访此地的10多个残疾孩子家里,提到宫小村、宫集镇,家人都称知道,听说过。

但已很难寻找到第一个到此带瘫的人。知情人士介绍,带瘫者彼此互相隐瞒小孩儿的来源,因为害怕对方出高价将小孩儿抢走。

2002年6月30日,宫小村的宫继磊把民权县尹店乡裴寨村的14岁的重度小儿麻痹患者黄丹丹带走了,并写下了保证书:“宫继磊领黄先义之女黄丹丹,我保证做到人身安全。若有意外,我负一切责任,后果自负。”宫继磊每月给宫家700元。

据知情人介绍,黄丹丹每天能为宫继磊带来300元以上的收入。

又过了两个月,2002年8月,宫继磊来到杞县西寨乡的马中桥村(距裴寨村5公里),又把12岁的张健康带走。当年9月份,张健康在上海乞讨,每天能讨来一百四五十元。

知情人士介绍,找瘫子的花费,是带瘫者的一项重要投资。这位知情人自己就曾去白云寺附近找“瘫子”,花了六七千元,但对方最终未能答应,结果铩羽而归。

为了提高“竞争力”,宫小村的带瘫者争相培养、拉拢当地的“经纪人”。这些经纪人专门给带瘫者介绍残疾孩子,从中收取提成。“一个孩子要好几百。”

在民权县尹店乡吴岗村,曾有人专门向宫小村村委干部介绍残疾孩子。在民权县龙塘镇,有一人给宫集镇王宫庄的带瘫者王自魁介绍了4个残疾孩子。

民权县龙塘镇的段黑,也曾帮宫小村人介绍过残疾孩子。他自己的残疾儿子段庆松也被人带走乞讨。记者见到段黑的妻子时,她称宫小村大队会计宫振龙5年前还到过他家。

带瘫者带走孩子去乞讨前,都先把他们领到自己宫小村的家中住上一段时间,建立好感情,熟稔了,方才外出。宫小村人宫保玉介绍,当时村里的残疾孩子,在院子里玩儿的、在大街上晒太阳的,“成群成群的”。

宫小村多位人士介绍,1998年-2003年期间,宫小村(自然村)人带的残疾儿童,高峰时期达到100人以上。

宫振龙告诉记者,宫小村(自然村)带瘫的家庭达到40个。最多时,每个带瘫者家里同时有4、5个残疾孩子。

知情者介绍,当时的带瘫家庭,如果带两个孩子,每年能有好几万的收入,好的话能达到10多万元。

带瘫的也不仅是普通老百姓。“九十年代,宫小村(行政村)7个村委成员,有6个带瘫的。一到农闲就带着孩子出去了。”

宫小村委的人,不但去带瘫还承担着调解带瘫者和残疾孩子父母之间的纠纷的职能。

2003年5月,张永新把张健康带走的时候,因张健康外出乞讨未满一年,宫继磊拒付工资。最后在宫小村村委的协调下,宫继磊按照实际月数(2002年8月—2003年5月)支付了工资。

2009年农历正月十九,一直跟随宫继磊的黄丹丹喝农药自杀,宫继磊和妻子害怕承担责任,一直不敢与前来处理善后的黄丹丹的父母交涉。最后在宫小村村委出面调解下,只用了3天,宫继磊赔偿黄家8万元钱。

宫小村的带瘫风潮也波及附近的村子。1990年代末期,宫集镇的孟庄、王宫庄等村子也兴盛起来。“孟庄2000年以后残疾小孩儿的人数不比宫小村少。”知情人士称。

而官方的数据则相对保守。太和县公安局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曾在2004年到宫集镇做过调查,当时统计的数据是,整个宫集镇上20户左右人家在带瘫。

宫小带瘫业的发展,也让“上面”看着眼红。

据知情人士介绍,1998年,宫集镇派出所曾向宫小村村委提出,每带一个残疾孩子,向带瘫者征收3000元/年的费用。

消息一出,群情哗然。宫小村人有到上面去告状的,后来,在宫小村委的斡旋下,变成每户带瘫家庭缴纳300元了事。

“最后有90%以上的带瘫户交了,交钱是有好处的,带瘫的在外地被收容了,本地派出所可以开证明帮着说话。”知情人士告诉记者。他介绍,也许是害怕告状,以后地方派出所再没有征收过类似的款项。

记者向宫集镇派出所、宫大村(目前下辖宫小自然村)支部书记宫春艳核实,对方均否认此事。

衰退:严管下的寂寥

进入2003年以后,宫小村的带瘫产业开始步入颓势,在就业环境改善、司法打击力度加大的情况下,宫小村所带的残疾小孩由鼎盛时期的100多人下降到目前寥寥数人,而且都转行变成了半乞讨者。

宫小村带瘫业衰退的主要原因有四个:

第一,因为随着打工潮的兴起,许多年轻人选择外出打工。宫小村人给记者算过一笔账,两口子外出打工,省吃俭用,一年能攒下2、3万块钱,甚至更多。这个收入不比带瘫少。

第二,行业的竞争也让“利润”下降了。

“要饭的比以前多了不少,我现在在深圳,每条街都能碰到一个讨饭的,而且人们不是特别愿意给钱。”宫效喜告诉记者。

2003年,宫小村的宫清平带着太康县残疾女孩宫璇璇在广州乞讨时,多的时候一天能赚一百多,能剩下个七八十,除去路费一个月能落个2000元。这个收入比起宫效喜当年的“暴富”奇迹,相差甚远。

第三,“瘫子”越来越难找,而且“劳资”力量的对比开始在起变化。

宫继磊2002年8月从杞县带走的张健康,还没讨到1年,到2003年5月,他的父亲张永新前来把他接走了。因为张永新也想带孩子去乞讨。

民权县尹店乡吴岗村的吴礼凯,也在同年被带走,但过了7个月,他的父亲也把他接回去了。原因也是一样,他父亲知晓了这条路子,要自己当老板。

“原来带孩子的是老板,孩子是奴隶。但是孩子一旦长大了,有了主见,你就控制不住他了,他自己就变成老板了。”宫效喜说。

那些10多岁的残疾孩子,与带瘫者大都是一种短期的合作关系。孩子大了以后,归宿还是他的亲生父母家和养育他的土地。

第四,最直接的原因,就是带瘫的法律风险在加大。

其实,从带瘫兴起,乞讨地有关机关对带瘫者行政、司法的制裁就没有中断过。

“当年宫小村带瘫的在外面被治安拘留的、被收容遣送站遣送的,太多了。大部分经常带瘫的都经历过。”宫小村知情人士告诉记者。

1998年,在天津带瘫的宫保玉及父亲宫效义等三人以扰乱社会秩序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据宫保玉向记者回忆,天津警方抓捕他以后,本来想治安处罚他了事(因当时刑法中没有适用的法条),但宫效义的父亲冒充宫集镇派出所的人去领儿子,被天津警方识破了,遂按刑事犯罪处分。

宫保玉家的事情发生后,在宫小村没有引起多大的震动。但宫清平事件,却是宫小村带瘫史的转折点。

2004年6月,宫清平被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以犯拐卖儿童罪、收买被拐卖儿童罪和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共处有期徒刑8年。

“这件事情把大家都吓到了,此后就没人敢干了。”宫小村的宫春林告诉记者。“判了8年,一年打工赚一万也有8万了,太不值当了。”

2004年的宫清平事件,是宫小村带瘫史的转折点。当年,太和县多个部门到宫小村蹲点调查两个多月,全村人搞得十分紧张,手头有残疾小孩儿的,很多都送了回去。

“2004年宫小村在政府登记的带瘫户是18户,现在都转行了。”知情人士告诉记者,“他们教孩子一些手艺,比如写字、剪纸、画画之类的,在大街上摆摊卖钱,算是半乞讨性质的。”

今年春节,舆论再次把关注焦点集中在宫小村。2月9日,记者在宫小村,几名警察在村内穿梭。他们拿着户籍本的底档,挨户盘问每个人员的去向。

“有七八十个警力,逐户排查,拿着户口本核对人员。”2月10日,宫大行政村支书宫春艳告诉记者(2007年宫小自然村并入宫大行政村)。

“还有5、6户带瘫的(上述半乞讨性质),排查之前都把小孩儿转移了,见现在记者们都走了,又带着孩子外出(乞讨)。”昨日,上述知情者告诉记者。

寻找保护之臂


2011年2月15日,7名河南太康籍卖艺乞讨儿童得到救助,顺利回到家乡。CFP供图

全国妇联正在起草《国家临时监护职责的具体实施》方案,“针对流浪乞讨和遭受家庭暴力的儿童的临时监护权问题,明确了其诉讼程序和安置措施,但仍没有明确政府的监护义务和国家代理责任”

在中国,对于被拐儿童而言,最突出的问题是非法收养。而街头流浪乞讨儿童最主要的来源也不是拐卖,而是家庭问题导致的出走。

在美国、中国台湾等发达国家和地区街头几乎看不到流浪儿童,源于一个健全的儿童保护网络。这个网络最重要的法律武器,就是对强制通报和国家临时监护义务的认定。

从辽宁盘锦的儿童救助项目实践,到官方、学者、NG O的政策制定和立法倡议,都能看到中国改善这一领域救助模式的可能性。

南都记者 吴珊

流浪乞儿从何而来

“弱小贫穷的孩子流落街头的人数显著增多,这在上世纪末成为一个全球性的现象。”某权威儿童救助机构的中国项目顾问安怀世博士曾经撰文写道。

“处于经济和社会转型中的国家,特别是中欧、东欧和中亚,无家可归人口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数目。”他说,“在非洲和南美贫穷的发展中国家,流浪儿童……甚至建立了自己的组织。”

“但是,这个问题的存在并不仅限于西方工业化国家之外。”他声明,例如在英国,随着儿童贫困和财富不均的加剧,英国城市街头流浪的青少年人数在上世纪80年代后期明显增多,而90年代以来,16岁以下的流浪儿童再次成群出现在一些城市。

而据联合国儿基会公布的情况,中国官方数据统计,中国境内每年约有1万名妇女儿童被拐卖,其中儿童(主要是5岁以下的男孩)约占10%。此外中国每年大约有10万儿童被遗弃,其中大多数是残疾儿童或女童。

另据民政部对曾在保护中心逗留的儿童数量的统计,中国有15万城市流浪儿童,因为欠缺权威的调查,这一数字可以在15万到100万之间浮动。这些儿童很多来自流动人口家庭,流出地主要为四川、河南、贵州、新疆等人口大省和中西部省份。

民间寻子网络“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的法律顾问张志伟统计,街头乞讨儿童按来源可大致分为5类,数量从多到少排序分别为“父母带着乞讨的、父母租借给别人用来乞讨的、离家出走的、走失的,及被遗弃或拐骗的儿童”。

“对于被拐儿童而言,中国比较突出的问题是非法收养;而湄公河流域的其他5个国家则以卖做童工和街头乞讨为主。”联合国反拐机构间项目中国办公室协调员何云霄说。因为湄公河流域突出的人口贩运问题,2000年联合国启动了湄公河次区域机构间反拐项目(U N IA P),并陆续在中国、泰国、柬埔寨、越南、缅甸、老挝6国建立了U N IA P国家办公室。

“对中国街头的流浪乞讨儿童来说,最主要的来源是家庭问题导致的出走。其中结构性的原因就是家庭贫困,非结构性的原因就是家庭管教不当。”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社工系教授童小军说。

强制通报的责任

童小军曾就读于美国丹佛大学,据她的观察,“在美国大城市的街头几乎看不到流浪儿童,源于一个健全的儿童保护的网络”。

这个网络的触点就是关于街头流浪儿童的强制通报制度。美国法律规定,孩子的父母、教师、医生、警察、社工等重要职业或相关人员,如果得知儿童遭遇了虐待、性侵害等而没有通报,将被吊销执照甚至承担刑事责任。

除了专业人员的强制通报之外,美国政府还设立了全国公众都熟知的儿童保护专线电话。

接到公众通报后,专线社工会向流浪儿童所在辖区的儿保机构报告,由该机构的儿保社工和警察一起去调查,如果孩子确认受到了虐待等就会被带走,进入警方的侦查程序,同时社工也联合医生、心理诊疗师、警方等一起实施救助。

跟美国一样,中国台湾地区也建立了儿童保护的网络和强制通报制度。香港中文大学社工系助理教授陈季康曾在台湾的社福机构工作过,他介绍说,根据台湾《儿童少年福利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医事人员、社会工作人员、教育人员、保育人员、警察、司法人员等如果发现或知悉儿童遭遗弃、身心虐待、拐骗、绑架、买卖、质押,或利用儿童及少年行乞,剥夺或妨碍儿童及少年接受国民教育的机会,或街头流浪儿童等,必须24小时内通报政府主管机关———社会局,而社会局必须在通报后着手处理,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若上述人员未有通报,则会有相关处罚。

“从实际的统计数字来看,这些案件中民间通报的比例是最高的。”陈季康说。台湾也设立了妇女儿童保护专线113,并且按法律规定主管机关每年必须到学校和社区做儿童少年权益以及保护的宣导。

接到通报后,社工会探视小孩,或必要时会要求警察等其他相关单位人员一同前往,调查小孩到底为何离家。“如果发现是因为家庭的某些原因,比如家庭暴力,那么通常会立即启动儿童保护紧急安置的程序。”陈季康说,按照规定,社工在评估确定紧急安置后,孩子将被送进政府的安置中心或一般N G O的安置机构。

在中国大陆,民政部自2001年以来便和联合国儿基会合作,在郑州开发流浪儿童保护和康复模式,2005年后在全国得到推广,郑州模式的主要做法是:救助站24小时开放和街头巡逻、流浪儿童自愿接受救助、在救助站或社区以“类家庭”的方式来照顾流浪儿童。

“这一模式是仿照东南亚国家建立的,但以自愿救助为原则,在流浪儿童被发现之后没有甄别程序,后来也推广得越来越弱。”童小军说。

和郑州模式相比,她更为关注成都市民政系统强制救助流浪儿童的做法。即利用遍布全城的监控摄像头来监测街头儿童,市民、社区志愿者看到疑似的流浪儿童,也可以直接向救助站或社区居委会通报,再由救助站对这些儿童过问、判断和决定之后实施强制解救。

“儿童在法律上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国家的强制保护和服务,成都救助站的做法更符合这一原则。”童小军说。但目前为止,成都救助站的做法并未在全国推广。

国家监护权的利器

无论在美国还是中国台湾地区,强制通报之外,“临时或永久剥夺流浪儿童原生家庭的监护权,并承担起监护责任,是在这一领域实施儿童保护最重要的武器”,陈季康说。

在台湾,《儿童及少年福利法》规定,流浪儿童的紧急安置为期3天,社工可向法院申请继续安置3个月,在3个月内暂时剥夺该名儿童原生家庭对该儿童的监护权,临时监护权转移到政府;继续安置3个月到期后,社工可根据案情,决定是否向法院申请延长3个月的延长安置及临时监护权。

在延长安置到期之后,若社工评估原生家庭的监护能力还是薄弱或原生家庭功能仍有损案童权益,社工可以向法院申请永久剥夺原生家庭的监护权或将案童监护权改由其它适当亲属、寄养家庭或养育机构行使。

因为机构养育对孩子成长的负面影响,美国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普遍撤消了孤儿院,征召寄养家庭并建立了寄养家庭库。这些家庭要通过美国儿童和家庭服务局的资质评估,并按接收残疾儿童、吸毒儿童、行为和精神心理障碍等问题儿童分类,接受定期培训。

在美国和中国台湾地区,儿童保护都是最强调政府责任和公权力介入的领域,“儿保社工是社工中政府雇员比例最高的,而且无一例外要拥有上岗执照。”童小军说。

对于儿童的监护权问题,中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二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有前款所列行为,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照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另行确定监护人。”

“‘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和‘另行确定监护人’的法律规定使这一领域的诉讼主体和责任主体都难以明确,难以实施。”张志伟律师说,“目前来看全国只有两三起由爷爷奶奶等其他亲属起诉孩子的父母的案例,公权力还没怎么介入。”

依据《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国目前解决流浪儿童问题的传统方法是由各地的救助管理站收留,10天之内送回原籍。“然而很多流浪儿童本来就是为了逃避家庭问题而出走的,由此产生的结果是,他们很快又重新开始了流浪的生活。”联合国儿基会中国办公室网站描述。

至于亲生父母带孩子流浪乞讨,“官方倾向于认为这属于私领域,公权力不太方便介入”,张志伟说,“对于亲生父母把孩子租借给别人行乞,在法律上也没有明确定义,只有亲生父母买卖孩子可以划入拐卖的范畴。”

这位长期参与解救流浪儿童的律师认为,18岁以下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儿童,即使由父母带领行乞,也应该由公权力强行介入来获得保护。“长期乞讨和接触社会阴暗面扭曲孩子身心健康,他们80%会走向社会的反面。”

“中国还没有确定对流浪儿童临时监护的国家责任,”童小军则认为,“儿童福利目前还是块空白。”

中国的可能性

救助儿童会中国项目指出,目前的儿童保护工作中,还缺乏一个专门和具有统筹全局功能的独立机构,能够解决和应对从预防、控制到解救和回归整个过程中的儿童保护。若要从根本上解决街头流浪儿童,以及其他涉及儿童受到虐待和剥削的问题,需建立一个专门的儿童保护体系。

如2003年泰国通过专门的《儿童保护法案》,从国家到曼谷到各省一级,都按规定成立了儿童保护委员会,该委员会由社会发展和人类安全、内政、司法、教育部门和警方联署。此外泰国还按法案规定建立了儿童保护基金,该基金由政府提供启动基金并每年拨付经费,接受各界捐款等。

针对被拐卖妇女儿童,联合国反拐机构间项目已率先在柬埔寨和政府合作,推广了“受害者拐卖识别卡”项目,目前已运行了1年多,很快越南也将在其改善救助站为拐卖受害者提供服务项目中推广使用。这张在公众中广为传播的识别卡,列出了受害人可能涉嫌被拐卖的10种特征,如劳动剥削、性剥削、强迫乞讨等,并公布了打拐热线。

“今年,这一项目也将计划进入中国。”联合国反拐机构间项目中国办公室负责人何云霄表示,该项目计划和国内相关部门合作,制作中国版的“受害者拐卖识别卡”,并尝试和热线相捆绑,同时也计划在多个反拐预防宣传活动中向公众发放。

此外,针对人群更为庞大的流浪儿童,全国妇联正在起草《国家临时监护职责的具体实施》方案,童小军参与了方案的修订,“初稿已完成,还在论证必要性、可行性的阶段,还未进入全国人大的立法程序。”

“方案针对流浪乞讨和遭受家庭暴力的儿童的临时监护权问题,明确了其诉讼程序和安置措施,但仍没有明确政府的监护义务和国家代理责任。”童小军说。

她在方案修订中提出了“应增加强制通报、调查评估和临时监护人制度”的建议,并更为系统地提出了儿童保护体系的规划,准备今年“两会”提交到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的手中。“最终希望能够出台《儿童福利法》。”

“宝贝回家”的张志伟也联合国内十多家N G O联合发起了《保护受虐儿童的制度建议》,并准备今年“两会”期间由政协委员濮存昕提交该提案。其中对“强制举报制度、设立儿童庇护所、细化监护权剥夺(变更)制度等”都做了政策倡导。

针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二条中的监护权转移问题,该建议认为“剥夺监护人资格后,如果不存在符合条件的新监护人,监护职责应由政府承担,具体由福利机构执行”。

在健全儿童福利保障系统上,童小军还计划向民政部打报告,希望推广“盘锦模式”。

这个联合国儿基会与中国民政部在辽宁盘锦市开展的项目,打破了将流浪儿童简单送回原生家庭的传统做法,通过实施家庭救助预防儿童流浪。

当地民政部门让救助站儿保中心牵头,发动社区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将城市与农村社区的孤儿、贫困人口、父母服刑、残疾、大病和单亲家庭儿童等都调查了一遍,统计出几千户高危家庭,再逐一根据需要经济援助的、需要志愿者服务的和需要寄养家庭转移监护的来提供支持。

童小军设想,“如果把救助站的体系辐射到社区,在社区也建立儿童中心,把儿童的家庭情况都一一摸底,并建立庇护所,就会成为很可行的体系加以推广。”

城市背面的他们


●2002年11月,武汉。残疾乞儿吴杰用一块塑料薄膜包住身体遮雨。李宇新 摄


●2011年2月4日大年初二,深圳一地铁口通道里,一个以表演方式乞讨的孩子。南都记者 徐文阁摄


●2002年初冬,武汉。14岁的河南商丘残疾儿赵小华。李宇新 摄


●2011年2月8日,深圳东门,乞儿陈秀丽拿着好心人给她的一碗玉米很开心。南都记者陈文才摄


●2011年2月8日,重庆杨家坪步行街,两个杂耍乞讨的孩子。网络图片

“你能看到他们,他们生活在城市/而他们真正的生活,却在城市看不见的背面”

2002年,武汉摄影师李宇新这样描述他镜头下的乞丐世界。

这年冬,背着相机的李宇新在街头拍乞丐。他看见一个患佝偻病的残疾儿,每天吊着一条残腿在商场的人流中乞讨。直觉告诉他,孩子的背后可能隐藏秘密。

暗地蹲守了两天,秘密终于显现:一个大人在黄昏出现了,收走乞儿身上所有的钱,并抱着他回到租住地。也是在这天,李宇新知道,这座城市里许多残疾乞儿的背后,都有成年人。很多孩子是租来的。甚至有的被拐后致残,以成为幕后人谋利的道具。

李宇新拍下了当时的镜头,后来收入一部和乞丐有关的长篇调查。这是一次3名作者用40天共同完成的城市行走,在这部对都市乞丐和流浪部落所作的全景式调查中,残疾乞儿只是其中一小部分。

隐蔽在城市背面的他们,从何而来?为何行乞?形形色色的乞丐哪些是真,哪些是假?他们过着怎样的生活?背后潜藏什么样的秘密?南都记者是这次调查的参与者之一。

南都记者 占才强 发自湖北武汉

这个难以统计的群落

有多少人在城市里乞讨?这次调查的样本是武汉。调查者转遍三镇,尽所能接触、寻找寄居在这个城市的流浪汉和乞丐们,发现这是“一个零星却庞大的部落”。

尽管民政、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没能提供一份为他们统计的具体或大概的数据——— 也无法统计,但从调查行走看,仅武汉城区的乞丐(包括流浪汉)至少有数千人。在汉口航空路乞讨了3年的安徽残疾人宫辉说,他们的行踪并不固定,一般一两年就换一个城市,即便呆在一个城市,也不固定某地,通常有四五个比较常去的地方,以商场、步行街、车站、码头、学校周边为多。

乞讨者多来自农村,尤其是贫困地区。零点公司曾对乞丐做过一次调查,结果显示,就来源地来讲,以安徽人和河南人居多,仅这两个省就占到总数的1/3强。很多地方是一个村一个村地出来。

应与乞丐相区分的是,飘泊在城市的,还有相当数量是流浪汉。他们通常不乞讨,靠捡拾矿泉水瓶、易拉罐、纸皮、建材等卖钱,维系在城市的生存。

而乞丐又有真假。真乞丐就是那些真正需要乞讨才能生活的人,假乞丐是指打着乞讨的幌子,以不劳而获甚至发家致富为目的的人。但无论真假,多是生活在底层的人群,他们从农村漂泊进城,没有城市背景,没有技术、资金,仅有着对城市的向往和对美好生活的憧憬,无可奈何或想方设法,让自己留存在城市的这片土地上。尽管过的是一种没有尊严的生活。

40多天里,调查者亲眼目睹了许多假乞丐、职业乞丐,甚至乞丐集团。有的装聋、装瘸、装学生、装孤儿,编造家庭惨剧、钱包被盗等谎言;有的几人一伙,分片协作,划范围定任务,把乞讨当作一项“工作”等;还有专门收编、收养、租借流浪汉、流浪儿、残疾儿,控制、胁迫他们乞讨、卖花、盗窃等个人或团伙。

调查者曾接触到一个叫赵小华的14岁河南商丘残疾儿,10岁时被父母以2000元一年的价格租给一个安徽男人在城市讨钱,先后被转手三次,给“老板”乞讨期间,每天要上交150元钱,最多一天曾交了700多元,完不成任务,“老板”就用皮带抽打。

但从当时的调查看,极端恶性、带犯罪性质的乞讨还是占少数。大多还是失去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无人赡养的贫孤老人,和因各种原因背井离乡的农村人,为生存走上乞讨之路。

武汉大学社会学研究所所长周运清教授,将武汉街头的乞丐分为五类:

一、挟技之丐。这类乞丐身怀技艺,他们一般在主干道上或唱曲,或舞蛇,或玩杂耍等,总之是卖艺行乞,围观者一般都会扔下从几毛钱到几块钱不等的“赏艺”费。

二、残疾之丐。身体残疾之人,如跛者、断腿者、驼背等行乞街头,博得行人怜悯与施舍。

三、行乞之丐。这类乞丐行走于市区内各热闹的场所,向路过的行人、商店等讨钱。

四、诡托之丐。这类乞丐或诡言与亲人走散,身无分文,沦落街头;或假称父母有病,自己无钱上学;或称自己外出投亲不遇,流落此地,以此骗取钱财。

五、强索之丐。乞钱不给,或口出脏话,或拦住不让走,多是一些商场附近和天桥上的儿童乞丐。

广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管理学系讲师汤秀娟曾组织了一次专题调查,对135位流浪乞讨人员进行观察分析,也将乞讨方式主要分五种:卖艺式,示残、示疾式,示弱式,特殊缘由式,耍赖式。与周运清的分类大体相同。

而调查的135名乞讨人员中,卖艺乞讨占了24.44%,其中仅19名是健康人。通过展示自己的伤残或疾病来博得行人怜悯与施舍,占了21.48%。通过展示老、弱、妇、幼等人类脆弱的一面来乞讨财物,占被观察者的35.56%。通过种种借口,多以“告地状”或哭诉困难等形式来吸引市民注意、乞讨钱财的,占被观察者的9.12%。通过无赖的手段,如拦截车辆、开车门、擦车、抱脚、卖花等进行乞讨,占5.93%。

他们的收入,他们的需求

“宁可在城市里当疯子,也不愿在农村当主子。”这是调查中,来自湖南邵阳洞口县45岁的李辉银说的一句话。

看过几本“周易”的李辉银曾在武汉做“算命先生”,后来收养两个流浪乞儿当了“干爸”,让他们在武昌傅家坡长途客运站,帮人开车门行乞,每月收入两三千元,比在农村种地和卖药材强多了。

城市乞讨者收入几何,一直为外界津津乐道,众议颇多。在调查者接触到的行乞者中,有的残疾乞儿、“披麻戴孝”磕头者或街头拉二胡的盲人出街一天能讨几百元,但并不稳定。为体验街头行乞,调查者曾在汉口人流量大的武胜路天桥旁,假冒大学生“挂牌”乞讨,2小时“进账”39元5角。看来,外界的“乞讨致富”也并非妄言。

乞丐的居住地,散居在城市的各个角落。也有“丐帮”云集的城中村。在汉口火车站旁的贺家墩,租住的乞丐和流浪汉竟达200多人。以甘肃帮居多。据甘肃岷县某村干部估计,仅该县从农村到城市乞讨的粗略估计至少有1000多人。许多人逢年过节,扛着彩电、影碟机回家,还都配上了手机。

据一名河南民权县人讲,在他们家乡,父母宁愿将女儿嫁给乞丐,也不愿嫁给在家种地的———在当地人眼里,进城乞讨俨然是“发家致富”的手段。

但也有在武昌宏基车站乞讨的河南66岁太婆罗英梅,有时每天只能讨到几块钱,靠到菜场捡剩菜叶过生活。但就是这样,租住在城乡结合部一间只能放张床的小瓦房的她说,“这有啥苦的,俺家里还是草房呢!”

进入乞丐群体前,调查者同许多人一样,习惯用“非人”、“灾难”一类联想这个群体。但接触后发现,这种认识存在偏差。许多流浪汉、乞丐在收起街头职业化的面孔后,在私底下的精神状态是快乐、自在的。许多乞丐有两种衣服:出门前换上脏兮兮的乞丐服,回家后换上干净的衣服打牌、出去潇洒。他们中不乏身体头脑健全的,本有能力靠劳动吃饭,却拒绝打工。

43岁的武汉黄陂人王立南也有两套衣服。王1990年患白内障,只能看清1米范围内的东西,被喊作“王瞎子”。他最大的爱好是跳舞,而且最拿手的是国标。

他的“家”——— 汉口一片偌大垃圾场的自搭窝棚内,常年备着两套衣服。一套干净的,是夜晚到附近滨江公园的露天舞场跳舞穿的;另一套又破又脏的,是专门用来捡垃圾、讨饭时穿的。“你要穿得好别人不会施舍给你啊!”

一年多来,“王瞎子”就不停地生活在两个角色之间,白天街头乞讨,夜晚到公园跳舞,后来还成了国标舞“教练”。

离“王瞎子”不远的一处窝棚,住着一个四五十岁的应城女人。“女的是做皮肉生意的,专勾引这一带捡垃圾的,一到夜晚,女的就在棚子里接客,便宜得很,几块钱一次。”王说。

李辉银收养的两个流浪儿“大毛”“二毛”,相遇之前曾睡在中南路人行天桥下,也常在夜晚受到成年流浪汉和乞丐的“偷袭”。他给孩子买了药,花一个多月才医好孩子的尿道炎、外疮等病。

“乞丐、流浪者也是正常人,也会有正常的生理需求。”周运清教授说,“一旦没有合理、合法的渠道解决,乞丐、流浪群体的嫖娼、同性恋等现象就会存在,对他们的性、感情,我们的社会关注不够。”

以平常心对待这个群体

据“王瞎子”介绍,和“应城女人”同住窝棚的还有一个“快70岁的男人”,两个人原来也都是乞丐,“后来觉得来钱没这个快,女的就做皮肉生意,男的负责拉皮条,在外面放风。”

周运清认为,乞丐的成因从个人来讲,一是堕性,“能靠着就不站着,能躺着就不靠着”。二是不具备现代社会谋生能力,由于没有技能,又没有社会资本可依赖,只能靠自身资源求得生存。也因此很容易滋生偷盗、卖淫、犯罪等现象。

更重要的社会成因,周说,还是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特别是农村,尤为突出。在福利好的国家,没有吃的可以适当救济,但我们还不行,救助的只是一小部分人,对乞丐这个群体更是照顾不到。

“但我们也不要总以一种异样的眼光来审视这个群体,应该以平常心对待。”周运清教授从社会结构上,根据谋生方式不同,将人分成“六大集团”,其中位居最底层的“失业者集团”,就包括乞丐。

“所以乞丐是一种正常现象。乞讨也是人的一种基本权利。你总不能不让人讨饭吧?我们在观念里应该承认乞丐也可以成为一种职业。”他说。

写过《中国乞丐调查》的作家于秀,也在该书后记里写:“乞丐也是一种生存方式,虽然这个群体所带来的社会问题是显而易见的,譬如说,治安、市容、社会秩序乃至城市环境,但生存的本能每个人都有,未必乞讨就是一种见不得人的手段。人在最难的时候,能伸手要一把米也证明他想活下去。但是,给不给这把米全在你自己,这是个不牵涉责任感的选择。”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02级学生王寻等,在教师洪大用的指导下曾公布一项调查结果。他们采用街头偶遇抽样的方法对北京、广州两地繁华路段的206名行人进行调查。调查发现:在谈到对流浪乞讨者的态度时,19%的人选择“同情”,31%的人表示“厌恶”,15%的人自认“没感觉”,35%的人感觉“说不好”。

“但乞丐中的犯罪现象特别要引起警惕。”周运清说,如拐卖儿童甚至摧残儿童,利用他们乞讨、偷窃生财;如带犯罪性质的乞丐组织、乞丐集团,都会诱发大量的社会犯罪。是一种违法行为,要控制和打击。

尽管2003年废止了《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而实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然而,设在城市的救助站的职能,除了给予限定期限的临时救助,所能做的就是送乞丐回家。

“治本之策还是发展经济,消除贫困,建立一套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如果人人衣食无忧、安居乐业,乞讨自然会减少。”周运清说。

(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