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以致拳拳何以述情深:生命人寿陷员工自保件退保纠纷 强迫业务员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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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人寿陷员工自保件退保纠纷 强迫业务员离职

2011年10月26日 04:17   来源:经济导报 作者:于传将

一份 “自保件”(业内称保险公司业务人员为自己或家人购买的保险为“自保件”)的退保纠纷事件揭开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生命人寿”)更多的违规行为和管理漏洞。

日前,生命人寿桓台支公司业务员许女士向经济导报记者反映,她在为“自保件”办理退保手续时被生命人寿强迫离职,且被强行扣罚“架构奖”和代理人押金。导报记者就该事件联系到生命人寿山东分公司,但截至发稿,尚未收到协商结果。

强迫业务员离职

“今年4月底生命人寿在桓台筹建的时候,我加入生命人寿并参与了桓台支公司的筹建。”22日,许女士告诉导报记者,她此前并没有任何保险业从业经验,是作为一名“白板业务员”进入生命人寿桓台支公司的。

据许女士反映,筹建期间她为公司搭建了“1+5”架构(即引进5名以上业务员即可晋升为业务主管),顺利晋升为业务主管。“公司将8月27日定为‘主管开单日’,没有开单的主管将被扣罚‘架构奖’,所以我只好为孩子投保了一份5566元的10年期‘生命吉祥三宝’分红险算做自己的开单任务。”许女士说。

9月20日,许女士向公司提出退保要求。9月29日,填写完退保申请材料后,等待公司负责人签字。但是,许女士却被生命人寿桓台支公司强迫填写《离职申请书》,并被告知“不填写《离职申请书》公司负责人就不给退保申请书签字”。

“当时我考虑再三,不情愿地填写了离职申请书,然后桓台支公司负责人才给退保申请书签了字。可是,9月30日公司又告知‘自保件’不能办理退保。”许女士告诉导报记者。

对此,生命人寿桓台支公司向许女士解释说,业务员购买“自保件”时都签署了 《自保件声明书》,公司对“自保件”不办理退保。

导报记者查阅了许女士的《自保件声明书》,发现该声明书并未对退保作出限制,只是作出如下描述:“业务员自愿交纳保单第二年续期保费,如未交足第二年续期保费便办理合同解除手续时,本业务员将自愿提前到财务部办理完相关的首期等佣金的退回手续。”

扣罚“架构奖”

经过多次交涉,生命人寿桓台支公司最终同意为许女士办理退保手续,前提是她必须把2000元的“架构奖”退回公司。

“生命人寿桓台支公司为了完成总公司的人力指标,鼓励业务员搭建架构,如果能引进5名以上业务员则会晋升为业务主管,并奖励2000元的‘架构奖’。”许女士告诉导报记者,对于无法引进5名业务员搭建架构的,只要其名下挂5个虚证也可视为完成架构搭建。

“我动员了我的家人和亲戚去公司培训并参加代理人考试,他们7人考出了6个代理人资格证并在公司办理了入司手续,这样算是完成了‘1+5’架构搭建,公司给我兑现了2000元‘架构奖’。”据许女士介绍,她们7人共计向公司交纳了3500元(每人500元)的代理人押金,并且都是由她个人垫付的,“扣除2000元的‘架构奖’,我还倒贴了1500元。”

“公司用‘架构奖’作为要挟不为我办理退保手续,我多次交涉均无任何结果。现在竟连我们的押金都拒绝返还。”许女士告诉导报记者,其每人500元的押金,生命人寿桓台支公司将扣除100元的培训费、100元的考试费和168元的服装费(公司给每名业务员发一件生命人寿的宣传衬衫),最后公司只同意给每人退还132元。

23日,许女士告诉导报记者,仍就“架构奖”和押金问题与生命人寿桓台支公司进行交涉。导报记者就该事件与生命人寿山东分公司进行多次沟通,相关负责人一直表示“正在和当事人协商”。截至发稿,尚未收到协商结果。对该事件的进展情况本报将继续关注。 

“自保件”违规有先例

保险公司利益诱导业务员投保“自保件”的行为是否属于违规操作?保险监管部门曾对此类事件作出过认定。导报记者注意到,前不久,吉林保监局查处了一起“自保件”违规事件。

某大型寿险公司长春市朝阳支公司在2010年“春风行动”增员方案中将新人“带单入司”作为兑现每天50元、20天合计发放1000元 “无责任底薪”的前提条件,诱使部分营销员为达成上述奖励条件而购买“自保件”。经统计,2010年2月至11月,该公司累计承保寿险业务823件,其中,514件为营销员“自保件”,占比高达62.5%。

今年9月20日,吉林保监局对该公司的上述违规行为作出罚款5万元处罚,该公司朝阳支公司经理翟廷杰被撤销任职资格,长春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赵巍也被警告并罚款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