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建庄先生作品欣赏:10月25日北海庭审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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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5日北海庭审消息

(2011-10-26 09:33:52) 转载标签:

杂谈

分类: 晨光焦点

10月25日北海庭审消息

@周泽谈案说法#北海案#下午控方举证时,在其他委托辩护人纷纷质疑控方所举公安人员为掩饰对被告人非法羁押非法审讯问题而出具的被告人抓获经过的真实性,并质疑被告人抓获经过在开庭期间受到质疑后所作补充说明的合法性。对此,指定辩护人石维道律师当即试图为公诉人解套,说根据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瑕疵证据可以补正。

王兴微博:

#北海案#如果裴金德等故意伤害案在2010年审理时因为公安机关的极端不负责任导致证据不足,还不能完全排除这几位被告人作案的疑点的话,现在,在审判阶段公安检察违法补充的大量证据,特别是通话记录和监控录像,已经完全可以排除几名被告人作案的可能,虽然,依然有被告人认罪。但检察院早该撤诉的。

#北海案#被告人裴金德的十五份口供中,今年的多份笔录出现最多的话是”以前都是乱讲的,以这次为准“,有的仅隔两天,仍然出现这种情况。屡屡被耍的检察院讯问人员居然不急不恼,殊不知,这”剧本“越编漏洞越多。

#北海案##笔误#今天举证质证,公安机关就五名被告出具的三份抓获经过都出现抓获时间的错误,因为前两天被告人说出了实情,所以公诉人又提交了10月21日公安机关的补充说明,称之前的情况说明是笔误。为什么笔误都把抓获时间挪后一天?就是为在投入看守所前多争取时间逼取口供罢了。

#北海案##迟来的自首#被告人裴金德2009年11月被抓获,竟然在2011年8月得到了公安机关关于投案自首的认定。理由是其返家被抓是妻子电话做了工作劝其投案。问题是24秒钟的电话能做啥工作?办案机关证明称2011年7月裴向他们反映了这情况,可7月份根本就没有讯问记录。

#北海案#确确实实是个十足的假案。原四名被告人十几份以上的口供,像改剧本一般的变来变去,试图去吻合客观证据,但却左支右绌,顾此失彼,漏洞百出。充分暴露出公安机关“口供为王”办案方式的极大弊病。如果当时就去调查监控录像、通话记录、相关证人,案子不至于到今天这步不可收拾的田地。该醒了。

#北海案#今天上午的被告人对质程序,四被告人都对裴金德的说法予以坚决否认。在庭审结束要押下法庭的的时候,憋了半天的四位被告人都转头欲质问裴金德,但法警好像早有准备,赶紧用手掰转他们的脑袋,带出法庭。饶是如此,被告人裴贵仍然回头痛骂裴金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