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开头的成语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释义 所谓税收优惠政策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3 06:49:11
所谓税收优惠政策,是指国家根据一定时期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对某类纳税人或某些征税对象给予减轻或免除其税收负担的政策。

  国家对民办学校实行税收优惠政策,首先是由于受教育权是《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保障公民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以及创造条件使公民接受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是政府的职责。民办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民办教育的发展对促进国民教育具有积极的意义。因此,国家需要采取财政、税收手段对于民办教育机构予以支持。其次,在当今社会,教育在国民经济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在知识经济时代,一个国家教育水平的高低、拥有的各类人才的数量与质量,与一个国家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教育在拉动国民经济发展方面作用日益突出。因此,为促进对教育的投入,吸引民间的资金办教育,国家对私立教育给予税收方面的优惠,成为世界上许多国家的政策。

  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中对于民办学校实行税收优惠政策方面的规定目前还不够明确、统一和完善。我国现行税收制度中对与教育有关的机构或行为,在增值税、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农业税、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和进口税等税种实行减免税。但除营业税外,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学校和教育的减免税规定不适用于民办学校。《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了作为免税对象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是指普通学校以及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同级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国家承认其学员学历的各类学校”。在其他法律法规中,减免税的对象大都为“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有的则未规定减免税的范围。即使是《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减免税的范围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但其规定的享受优惠的民办学校的范围过于狭窄,同时也未能针对民办学校的实际情况合理划分应当享受优惠待遇的民办学校的范围。对于上述减免税的项目,各个地方在执行的过程中有不同的做法,有的地方对民办学校减免车船使用税,有的地方减免耕地占用税,有的地方减免房产税,等等。国务院1997年发布的《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第10条规定,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依法享有与国家举办的教育机构平等的法律地位。但民办学校可以享受哪些税收优惠仍然不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