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相见不如怀念的歌:关于创建创先争优活动第一批示范点的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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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建创先争优活动第一批示范点的工作方案青创组发〔2011〕9号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221 更新时间:2011/3/8 10:15:44 语音播报:

区属各党委、党工委、总支、支部:

为推动全区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区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区各行业、各领域、各层次基层党组织中创建一批叫得响、树得起、立得住、推得开的创先争优活动示范点,通过典型引路、示范引导的方式,推进全区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现就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第一批示范点创建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自治区党委、包头市委相关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区创先争优活动“科学发展创示范,创先争优做标兵”这一主题,坚持“明确目标抓典型、分类指导创特色、以点带面促提升”的工作思路,在乡镇农村、街道社区、机关单位、教育系统、“两新”组织、国有企业等党建工作领域创建30个各具特色的创先争优活动示范点,实现以创建促规范,以示范带整体,推动创先争优活动再上新水平。

二、创建原则

(一)围绕中心,促进工作。紧紧围绕发展这一要务,增强服务大局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把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作为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推动基层各项事业发展的实际效果和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创建工作成效的标准。

(二)统筹规划,体现特色。创建工作要切合工作实际,要积极解放思想、统筹谋划,既要制定近期目标,也要立足长远规划,找准创建的着力点,力求做到载体鲜活、特色鲜明、群众欢迎。

(三)系统推进,务求实效。把示范点创建工作与巩固扩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争当“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等活动紧密结合,在发挥作用、解决问题、取得实效上下功夫。

(四)与时俱进,大胆创新。要准确把握新时期基层党建工作规律,适应新时期党建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把创新贯穿创建工作全过程。要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各级党组织积极探索新方法,开辟新途径,建立新机制,取得新成果,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三、建设标准

示范点建设工作要严格按照“组织机构健全、工作制度完善、活动阵地规范、基础资料完备、载体特色鲜明、活动成效明显”这一基本标准精心组织,确保创建工作有针对性、实效性和科学性。

(一)硬件设施

有专门办公场所、专(兼)职人员、办公电话、标识标牌、相关制度上墙、专用档案卷宗、文件夹、记录本。

(二)软件资料

1、组织机构(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机构、党组织设置和党员队伍基本情况等);

2、各类文件(包括本单位活动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和上级相关文件等);

3、各类记录(组织生活会、党委会或支委会记录、工作会记录、学习记录、各级领导调研检查记录等);

4、其他相关的档案资料和工作制度等;

5、活动开展的各类图片和影像资料等;

6、与基层党建工作相结合开展的特色活动资料;

7、其他单项工作资料(承诺台账、承诺手册、典型单位和事迹材料等);

8、活动开展总体情况汇报材料和阶段性总结、活动信息等。

(三)氛围营造

1、在公共活动场所或其他醒目位置悬挂或粉刷创先争优活动相关标语;

2、固定展板专栏。墙上专栏:主要包括组织机构、活动主题、活动载体等内容,可固定在室内。室外专栏:主要包括活动动态、张贴需要公开的事项等;

3、特色亮点展板或宣传册:主要反映活动创新做法及取得的成效。

四、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3月上旬)。各党委、党工委按照创建标准,指导各自确定的示范点制定具体的创建工作方案,明确创建目标、措施、内容、进度及相关责任人的职责,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二)第二阶段:创建培树阶段(2011年3月上中旬)。各基层党组织对照创建方案,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开展好示范点创建工作,真正培树出可看、可听、可学的示范点,务求实效、创出特色。

(三)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3月下旬)。各基层党组织对照示范点创建标准认真开展自查,搞好总结归纳。区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指导检查组到各示范点进行专项检查、考评、验收。

五、创建要求

1、区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与各示范点建立直接联系,通过定期调度、专题调研、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创先争优示范点创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了解掌握情况,推动工作开展,并将定期选择部分示范点单位,组织其他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的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观摩和经验交流。各指导检查组要深入各自联系的领域,做好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具体指导等工作。同时,区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要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示范点创建工作情况,有计划、有步骤地把示范点创建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及时进行宣传推广,发挥示范点的辐射带动作用,努力在全区营造学先进、赶先进、超先进的浓厚氛围。

2、各党委、党工委要根据确定的示范点的工作特点和实际情况,强化分类指导,及时指导示范点加快工作进度,切实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加大对示范点的投入和支持力度,帮助解决示范点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创建措施落到实处,力求做到特色鲜明。

3、示范点要严格按照区委创先争优活动的安排和部署来扎实开展各阶段活动,规范各个工作环节,并做好随时迎接上级检查、调研的各项准备。示范点党组织负责人将直接参加区级有关创先争优活动的各类会议和大型活动,定期汇报活动开展情况、上报活动信息。

4、各创先争优活动参学单位要认真学习示范点创先争优活动的方法和措施,推动本单位、本部门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并通过实地参观示范点的宣传橱窗、学习园地、活动室、学习笔记、体会文章、档案材料等,感受其创建氛围和创建成效,共同提升全区创先争优活动的整体水平。

附:《青山区创先争优活动第一批示范点名单》

 

 

青山区委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2月28日

附:

青山区创先争优活动第一批示范点名单

 

1、 富强路街道党工委

2、 科学路街道党工委

3、 幸福路街道党工委

4、 青福镇党委

5、 教育局党委

6、 富强路街道锦林社区党委

7、 富强路街道富四社区党委

8、 幸福路街道幸福社区党委

9、 幸福路街道老党员宣讲团党支部

10、万青路街道新型社区党委

11、自由路街道自九社区党委

12、先锋道街道青园社区党委

13、青山路街道呼四社区党委

14、青山路街道民一社区党委

15、科学路街道鹿景苑社区党委

16、乌素图街道长征社区党委

17、青福镇昌福村党支部

18、兴胜镇羊山窑子村党支部

19、兴胜镇当铺村党支部

20、工商分局党委

21、财政局党支部

22、检察院党支部

23、包四中党总支

24、北重六小党支部

25、北方锻造公司党委

26、内蒙古小尾羊餐饮连锁有限公司党委

27、内蒙古包头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

28、包头京荣胜(集团)公司党委

29、包头市青山区雷锋车队志愿者协会党支部

30、内蒙古草原牧歌餐饮连锁有限公司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