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人的英文翻译:安庆市中职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12:04:43
          
          安庆市中职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安庆职业教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安庆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皖江城市带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需要数以万计的技能实用型劳动者,需职业教育提供人力资源培养培训和人才支撑。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安徽省职业教育大省建设规划》,以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皖江城市带职业教育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安庆职教发展实际,特制订安庆市“十二五”职业教育发展规划。

一、职业教育发展现状

(一)基本情况

1、中职学校总数:通过近几年的资源整合,布局调整,到目前为止,全市共有各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57所,其中市区29所,八县(市)28所(其中农村职中7所)。2009年中职在校生达9.1万人(其中综合高中3万多人),毕业生“双证率”达到60%以上,市内外就业率达95%以上。

2、中职办学能力:全市中职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和办学水平通过近几年积极推进,校园占地面积达6528.27亩,校舍面积达128万多平方米;教职工总数达5728人(专任教师3463人),其中:专业课教师1612人,占专任教师的46.2%,双师型教师489人,占专任教师的14.7%;实习实训设施设备总值2.1亿元。目前办学能力在1000人以上的有25所,占总校数的44.6%;国家重点学校有6所(含厅属中专学校2所),省级示范有9所,市级示范有3所,优质中职教育资源占总校数的31%。

3、中职办学分类:办学类别:普通中专类8所,职业中专职业高中类41所,成人中专、职业中专类8所,技工类有10所(其中纯技工类4所);办学体制:公办40所,民办17所(其中2所为民办公助);管理体制:教育部门主管38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10所,市建委、经委、农委、交通局、体育局、粮食局、文化局、供电公司、海军后勤装备部九个单位主管各1所。

4、职业培训:全市目前职业培训机构共有45个,基本是民办性质,2009年培训总数达6万人次,市内外就业率达97%以上;全市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有26个,2009年职业技能鉴定人数4570人。

5、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全市中职学校专业设置逐年在调整,主要是第一产业农业逐年在弱化减少,目前保留在十个左右;第二产业,主要是加工与制造类稳定变化较小,随着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也在不断调整变化,变化大的在能源类,信息技术类,交通运输类;化工类、纺织类由于安庆石化分公司和华茂集团有自身培养能力,中职学校专业开设很少,第三产业主要集中在商贸旅游服务和计算机实用和文化艺术等方面。职业培训主要是阳光工程培训、农民工培训、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专业主要有电工、电焊工、计算机、纺织、建筑、农业实用技术、缝纫技术、包装印刷、家电维修、汽车修理、电动缝纫、餐饮服务、会计、按摩技术等。

(二)发展需求和主要问题

1、发展位次和需求

一是我市职业教育发展目前处于全省中等发展水平,马鞍山、合肥、芜湖、铜陵四市财力投入相对较大,位于全省前列,马鞍山市投资上亿元提高中职基础能力,铜陵市投资几亿元划拨土地集中建职教园区,提高中职综合办学能力,已见成效。马鞍山、芜湖、滁州等市在办学理念、校企合作和产教结合等教学改革上走在全省前列。

二是社会和企业对职教需求:一方面是和人民群众对优质中职教育需求,希望中职学校办学条件达到一定标准,子女能够真正学到一技之长,优质就业。另一方面是企业缺少生产一线技能型人才,目前全市中级工占工人总数的48.5%,高级工占17%,技师只占有4.5%,缺口较大,随着皖江城市带产业承接转移,中级以上技术人才缺乏将更趋严重。其他用人单位需要高素质有实际工作能力的员工,主要需求在第三产业,缺口在40%。

2、主要问题

一是中职教育总量不足。目前中职校数只占高中阶段校数的30.8%,到2010年以后,我市中职学校总数可能减至48所(如桐城师范学校升为专科,安庆技师学院合并6所,有的是农村职中可能要调整);办学规模受办学基础设施限制,难以较快扩大,全市目前规模在千人以下的中职学校占总数53%,农村职中规模一般在300人左右,行业部门职数一般在600人左右,有的只有几十人。目前我市中职实际培养能力约在3.5万人左右,校均学生数在350人左右。

二是中职教育特色不鲜明。目前,全市市级示范以上中职学校仅有18所(含厅属2所),技能培养实训条件十分缺乏的学校占45%以上,技能要求高的专业一般采取校企联办形式解决,农村职中一般只有计算机农科类实训条件;专业师资十分缺乏:专业课教师占专任教师的28%,约10%的学校骨干专业配置有实训指导教师,“双师型”教师只占8%。上述实训及师资情况造成职教特色不鲜明,导致县城农村职中在办学形式上采取多种形式,招收综合高中类学生,此类学生约在3万多人,主要在校学习专业理论和普通高中课程,为高校培养人才。

三是农村职业教育发展滞后。主要表现在中职学校逐年减少,已由原来19所缩减到现在的7所,桐城、太湖、岳西、望江四县(市)已无农村职中,潜山、宿松还正在调整减少之中;现存的农村职校专业设置也在调整之中,涉农专业逐步弱化。原有农业实训基地保留很少,专业课教师改行较多。

四是部门行业企业职校发展受限。我市产生于计划经济时代的19所部门行业中等职校,从1998年中职招生制度改革后,已由为本部门行业企业培养技能型人才的学校转变为承担社会化中职教育任务的学校,目前发展受限,其主要原因:一是办学规模难以扩大,学校占地面积普遍较小,校均占地为32亩,10亩以下的有8所,校舍面积小,校均为5690平米,一般都较为陈旧;二是办学经费不足,目前此类学校有80%以上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或定补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主要靠办学收入;三是办学条件较差,除海军职校,电子职校相对较好外,其余学校专业师资技能实训条件难以改善,主要靠行业企业支撑。

五是产教结合不紧。我市中职学校教学改革亟需深化改革:一是现代职教办学理念尚未树立;二是专业建设,普通较弱,课程设置达不到规定要求;三是教学形式普高化,工学结合不紧密;四是校企合作不普遍,目前尚有20%的学校未能实行校企合作,合作形式不深入,有10%的学校不能实现产教结合;五是企业主动与职校合作的平台未能搭建,机制未能建立。

六是中职学校就业机制尚未建立。中职毕业生外出就业比重较大,主要原因:一是学校对市内企业用人单位用工信息不能及时获取,企业主动到校招聘活动较少;二是大型企业如安庆石化厂、华茂、电力等企业都有自身培训机构,社会化办学的中职学校难以与其开展校企合作;三是中小企业与当地中职学校对接缺少政府有关部门的引导对接;四是就业管理部门工作重点在社会就业和再就业,尚未将中职毕业生纳入常规管理;五是中职学校毕业生本地就业待遇较低,保险工作未能全面配套实施。上述原因造成每年约有60%以上中职毕业生流往长三角和珠三角就业。

七是中职学校统筹管理体制尚未理顺。一是类别多,6所中职学校属普通中专,招生和学籍由省级管理,其余中职招生和学籍又归市级管理;二是市级管理条块分割,目前招生办学,有47所学校由教育部门管理,10所技工学校属人事劳动部门管理;人才物管理中有38所归教育部门,有10所归人事劳动部门,有9所归9个部门行业或企业。

八是经费投入严重缺乏。目前我市职业教育可持续发展能力较弱:一是全市中职学校运转主要靠办学经费,但收费标准因类别不同,实际收入存在很大差异,17所民办和19所部门行业所办学校办学经费主要靠自筹,收费标准每生每年均在2400—3000元以上。教育部门所管公办学校办学经费主要靠财政投入,但收费标准每生每年在1200—2000元;二是中职学校发展主要靠项目资金。目前市县两级均未设立职教专项经费,改善办学条件主要靠教育费附加的30%切块扶持,以及国家和省专项经费(中央财政、国绩项目、省职教专项),两类经费主要扶持重点中职学校,一般学校和民办学校难以惠及;三是市县两级财政,目前对职教的投入主要是人员工资,中职助学金和省级以上项目配套资金,缺少大的发展投入。四是职业培训机构,培训经费主要靠办学收入和国家专项经费,市县财政配套扶持经费较少,一般中小企业培训经费提取不到位。

以上问题,从根本上影响了职业规模的扩大、质量的提升和办学效益的提高。

二、“十二五”时期全市职业教育发展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建设重点

(一)全市职业教育发展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及《安徽职教大省建设规划》等有关文件精神,以资源整合和规模扩充为主线,以改革和创新职教模式为动力,以提升职教基础能力和教学质量为重点,全力实施“八大工程”;稳定中职加大培训,建立和完善与市场需求和当地劳动就业紧密结合的,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形式多样、灵活开放、自主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努力实现全市职业教育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积极适应我市加快工业化、城镇化和皖江城市等产业承接转移示范区建设中对技能型人才的需要。

(二)全市职业教育发展遵循和坚持的原则

按照上述发展的指导思想,实施安庆职业教育振兴工程要遵循和坚持以下原则:

——必须保持中职教育发展规模;

——必须扩大职业教育短期培训;

——必须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

——必须加大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

——必须加大职业学校实训基地建设;

——必须深化职业教育办学机制改革;

——必须深化中职教育教学改革;

——必须建立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保障机制。

(三)职业教育发展的目标

“十二五”期间,通过推动职业教育发展,努力建立与安庆加快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和新农村建设需要相适应,与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建设相配套,与劳动就业紧密结合的,结构合理、形式多样、灵活开放、自主发展、具有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到2015年具体发展目标是:

——针对初中毕业生由11万多人减至6万多人的实际,进一步协调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发展,每年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比例达到90%,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占高中阶段的比例稳定在48%,全市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的人数保持3—4万人,

——大力发展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积极扩大技能型人才、农村劳动力转移、成人继续教育和就业再就业培训规模,每年各类培训总数达到6—12万人次。

——整合全市职教资源,优化布局结构,全市中等职业学校保持在40—50所,各县(市)建好1所公办职教中心,办学规模达到3000人以上;1—2所其他不同体制的中职学校,校均规模在1500人以上。积极提升职业教育办学能力,加强示范性以上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力争50%的中等职业学校达到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标准。

——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取得“双证”的比例达到80%以上,就业率达到98%以上。

(四)职业教育发展重点工程

1、职业教育规模发展工程。按照市政府要求和今后五年初中毕业生数以及普职协调发展精神,全市职业教育发展规模,自2011年到2015年,职业教育发展总量分别为11.2万人,12万人,13.7万人,14.5万人,15.7万人。其中:中职教育招生规模分别为4.2万人,4万人,3.8万人,3.5万人,3.2万人,面向全社会和企业开展的职业培训逐年扩大,规模分别为7万人次,8.5万人次,9.9万人次,11万人次,12.3万人次。

2、骨干职业院校建设工程。通过资源整合布局调整,全市重点建好25所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每个县(市、区)集中精力办好1所职教中心和2所以上中等职业学校;加大省级以上示范职业院校的创建力度,以骨干职业院校为核心,建设3个以上行业性、区域性职业教育集团,带动全市职业院校办出特色,提高持续发展能力。

3、实训基地建设工程。根据我市经济建设和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需要,分期分批在能源化工、纺织服装、机械加工制造、汽车制造与维修、电力运行与维修、电工电子、计算机技术与应用,商贸旅游、物流、物业、现代农业等主要专业领域,建设10个具有教育培训、技能鉴定和技术服务等功能的市级重点实训基地,力争建成3个省级重点实训基地。

4、师资队伍建设工程。落实省颁中等职业教育编制核定工作,每年在高中阶段教师招考编制名额总数中按一定比例单独招考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特别是增加重点专业、紧缺专业教师和农村骨干教师名额。建设市级能源化工、汽车、机械加工制造等紧缺专业中职师资培养基地,2个省级中职师资培训基地。建立“双师型”教师培养认定制度,具有职教特点的教师继续教育制度、教师到企业实践与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到校任教的双向交流机制。重点开展专业教师培训500人。培养中职省级专业带头人20名、教坛之星80人、优秀校长10名,市级专业带头人200人,教坛之星400人,优秀校长20人。

5、技能型人才培养工程。加强专业结构的调控,针对我市皖江城市带产业承接转移示范区建设,加强能源化工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培训;针对我市产业发展和空间布局规划,加强纺织服装业、汽车零部件、现代船舶制造、造纸建材工业、电力能源等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培训,针对我市农业特色板块经济发展规划,加强纺织、粮食加工、油脂、畜禽、茶叶、小区特色农产品,城市型农业八大农业特色经济板块人才培养培训。

6、新型农民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以促进农村发展农业进步农民增收为目的,以优质粮食作物和高效经济作物种植、规模化养殖、动植物病虫害防治、农产品加工和营销、农机运用、农村水电技术等为重点,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着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提高农村居民科技水平。以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二、三产业和城镇转移为目的,以建筑业、加工制造业、现代农业、交通运输业、各类服务业等为重点,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建设10个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示范基地,争创3个省级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示范基地。

7、企业培训和就业创业培训工程。以更新知识结构、提高岗位技能和获得新技能为目的,健全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依托的培训制度。协助安庆石化、华茂帝伯格茨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职工教育培训体系,开展企业职工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以提升创业能力和促进就业再就业为目的,依托街道办事处、村委会,面向城市失业人员、退役转业军人、被征地农民以及其他新生劳动力等,开展就业培训、再就业培训以及创业培训;以满足民众终身学习需求、促进学习型社会建设为目的,依托安庆电大和农运工程,积极发展远程教育,积极发展社区教育,推进国家和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创建工作,建设2个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

8、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加强实中毕业生分流,提高中职在校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加强以诚信、敬业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各中职学校要引导学生制订职业规划,提高毕业生就业竞争力、职业转换能力和创业能力;建设30个中职教育市级重点专业点,20门中职精品专业课程,建立完善中职学校教学管理和视导制度,鼓励开发一批适合我市实际、符合国家规定的地方教材和校本教材,创建一批国家级和省级重点专业和专业点、精品课程和精品教材;完善省、市、县、校教研网络,加强中等职业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各县(市)教育局必须设立职业教育教研员,推进职业教育科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创新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和弹性学制,实行市县两级职业院校技能竞赛制度,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的培养;完善学生顶岗实习制度,各类企业集团、大中型企业都要积极支持职业院校学生到企业实习、实训。推进“双证书”制度,在高等职业院校和省级示范以上中等职业学校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完善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院校办学质量和效益综合评价体系,以毕业生“双证率”获取率和高质量就业率为核心指标,全面开展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检测评价。

五、职业教育发展政策措施

(一)发展投入主要政策

1、扩大对职业教育经费投入渠道。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达到50%以上,并按照不低于城市教育费附加30%的标准由财政设立职业教育专项经费;农村科技开发、技术推广经费的10%—20%用于农村职业教育;省安排的财政扶贫资金的10%用于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培训;农村税费改革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用于教育部分中,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得低于10%;县(市、区)政府应按照每人每年1元的标准安排成人教育费用,统筹用于全县职业教育培训;企业必须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2.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用于职工教育培训。县级政府应统筹县内上述经费投入,集中扶持重大项目建设。

2、拓展职业教育融资渠道。建立信用担保平台和贷款贴息制度,市政府指定担保集团作为全市职业教育担保平台,利用国家开发银行部分贷款和国际援助贷款扶持全省各类职业院校建设和发展;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指定担保机构,建立信用担保平台,积极协调有关银行金融机构为职业院校建设提供资金支持。要积极向各商业银行推荐优质职业院校建设项目,争取商业银行适当下浮贷款利率等优惠政策,支持职业院校发展。

3、逐步增加公共财政对职业教育的投入。职业院校事业性收入全额用于院校发展,其中用于院校建设的经费不低于20%。各级财政按规定配套的中职资助经费项目经费足额支付。

(二)学校办学主要扶持政策

1、办学经费扶持政策。逐步实现农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费接受教育,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实行免费。按照教育成本分担原则,根据职业教育发展实际,科学合理制定职业院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并按国家有关政策及时调整职业院校收费标准;职业院校举办者要按照省政府制定的生均经费标准足额拨付职业教育经费;改革公办职业院校经费拨付方式,对除保障教职工工资和基本建设以外的经费,按照在校生规模和毕业生就业率拨付;积极探索职业培训券等市场化支付办法,提高职业教育、培训经费使用效益。

2、学校建设扶持政策。职业院校新校区建设或原校区扩建要列为市、县重点建设项目,其教育设施用地按行政划拨等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并按《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皖政[2006]118号)减免基础设施建设各项收费;经市、县政府批准,对获得批准建设新校区的职业院校原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老校区,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转让、出租、抵押和拍卖,转让所得价款扣除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后,余款用于校区建设;因公共利益需要、城市规划调整等原因收回职业院校使用的国有土地,应对职业院校已建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等依法予补偿,并重新安排土地供职业院校异地重建。

3、校企合作扶持政策。鼓励企业利用资源、技术、信息等方面优势,举办职业教育和培训以及在职业院校建立研发机构和实训中心;对企业投资举办职业院达到一定规模的,按一定比例返还其上缴的教育费附加,用于学校建设。企业办职业院校在校生达到1000人以上,可以按企业实缴总额5%比例返还;达到3000人以上,可按10%比例返还。对支付实习学生报酬的企业,给予相应税收优惠;企业按规定提取并用于职业教育培训的费用,准予按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4、民办职业教育扶持政策。设立民办职业教育奖励资金,对省级示范办学层次以上民办职业院校给予重扶持,支持它们扩大办学规模;对民办职业院校,在建设用地、项目安排、评先奖优等方面要与公办学校同等对待,在经费补贴、银行贷款、职称评定等方面一视同仁;非营利性的民办职业学校,享受举办社会公益事业的有关优惠政策。

5、职教捐赠优惠政策。职业院校依法接受捐赠,按有关规定对捐赠的纳税人给予税收优惠;中等职业学校可依法以捐赠者姓名、名称命名学校的校舍或者其他教育教学生活设施,经省直有关部门批准,可以捐赠者姓名或名称作为校名。

(三)办学体制改革主要措施。

1、推进职业教育约化发展。鼓励各市以骨干院校为核心,建立由职业院校、行业、企业、科研机构参与的职业教育集团,实现区域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共享。行业、企业、科研院所投入职业院校的资金,对要求取得回报的允许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取得合理回报;对投入职业院校的智力、科研成果等,回报方式允许按照规定合理折算成相应资金;建立实训基地自主发展的新机制,推进各类公共实训基地产业化经营,面向区域内所有院校和培训机构开放,以市场化方式承接教学实训项目,并在完成教学实训的基础上,主动面向市场开展培训和生产、技术服务;实训基地建设中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多渠道筹集建设经费,实行政府、企业、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共建共管、资源共享。

2、扩大职业学校自主权。依法保障职业院校在设置专业、确定招生规模、学籍管理、开发校本课程和教材、聘任教师、等方面的自主权;鼓励职业院校与有资质的院校、企业合作办学;允许并鼓励有条件的职业院校依法举办企业实体,或引进企业到校,深化产教结合,增强自身发展能力;对职业院校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政府举办的职业院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收入,以及校办企业从事服务业取得的收入,符合相关规定的,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改革职业院校人事制度。严格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资格条件,实行校长职级制和聘任制,推进校长公开选拨制,促进校长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实行校长负责制,中层管理岗位实行公开竞聘;推进教职工岗位聘用制度,实行竞争上岗、岗变薪变;制定企业技术人员到职业院校任教、兼职的实施办法。实行专职岗位与兼职岗位相结合的岗位聘用制度;支持公办职业院校在核定编制内,按规定拿出一定的编制专门面向社会聘用紧缺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担任专业课教师或实习指导教师;实行聘任制度和合同管理,享受合同规定的待遇。完善职业院校教师职务评审办法和校长任职管理办法,建立现代职业学校制度;制定符合实际需要的各类职业院校教师职务评聘办法。职业院校中专业实践性较强的专业教师可按照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条件的规定,申请评定第二个专业技术资格,也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按省有关部门需求,开展“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促进“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4、深入推进校企合作。鼓励企业与职业院校开展人才“订单式/培养、共建共享实验室,在专业设置、职业培训、招聘就业等方面开展多种形式的项目合作;鼓励企业利用现有资源,到校建立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开展有偿服务;大型企业要建立健全专门的职工教育培训机构,并确定至少一所职业院校作为校企合作的伙伴;中小企业要与相关的职业院校签订合作协议,委托其担负本企业的各种职工培训任务。省级以上各类开发区要主动牵头组织校企合作办学。

(四)优化职业教育发展环境措施

1、落实县级政府责任。县级政府要根据本规划精神,结合县(市)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落实有关促进职业教育的政策规定,切实推进职业教育大发展;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以市为主、分级管理、市场引导、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积极推进教育结构、布局调整和资源整合,促进职业教育规模化、集约化发展;要打破部门、行业、学校类型界限,围绕优势学校、优势专业,采取划转、合并、迁建等方式,扩大优质中等职业教育资源。

2、建立目标责任考核和达标验收制度。各县(市、区)政府要按规定,逐级签订职业教育发展目标任务责任书,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党政府领导政绩的重要指标;建立职业教育发展建设工作定期巡视检查制度,把职业教育大省建设情况列入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

3、完善就业准入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等部门要加大对本地企业就业准入制度执行情况的监察力度,加强监督管理,对违反规定招收未经职业教育或培训人员就业的要依法处理;取得职业院校学历证书的毕业生,参加与所学专业相关的中级职业技能鉴定时,免除理论考核,操作技能考核合格者可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职业院校学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收费享受减免优惠。建立市县校三级职业院校技能竞赛制度,促进学生技能培训。

4、优化职业院校办学环境。市、县(区)财政部门要确保当年全额返还职业学校学费收入,不得冲抵财政拨款,不得进行预算外收入调控,不得截留或挪用;严禁向职业学校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各部门不得向职业学校搭车收费;加强职业教育经费的使用管理和审计监督,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5、完善就业创业服用力体系。以政府为主导,构建以职业院校和企业为主体、职业中介机构参与的就业服务体系,帮助职业院校学生就业、创业,保障其合法权益;县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制定鼓励职业院校毕业生、职业技术培训人员进行创业的优惠政策,在创业信息咨询、项目指导、信贷融资、税费减免等方面予以支持,对优秀的创业成功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到农村服务和创业的毕业生,在信贷融资、税收减免、土地流转、项目扶持等方面给予倾斜、在技术、信息等方面给予支持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