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无损检测招聘:公审林彪、江青十名主犯纪实:中国大审判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7 05:36:04

公审林彪、江青十名主犯纪实:中国大审判

作者:吕相友  出版社:辽宁人民出版社 @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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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正义面对邪恶 :M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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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正义的钟声终于敲响了,这也是为江青等十名元凶敲响了丧钟 #SGs`c8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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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元1980年11月20日,在共和国的历史上,是值得大书一笔,永志史册的日子。 |*"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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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天下午3时,在北京正义路一号,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开庭公审林彪、江青反革命  C& Bx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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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案。这是九亿人民的审判、历史的审判、正义的审判。 <>7w@".k  
ha!`=DGT  
  这是全国人民期望已久的一天,这是不平凡的一天。为了等待这一天,中国人民走过了苦难、艰险的十年,付出过沉重而巨大的代价。这一天,将永久结束无法无天的岁月,是维护和体现社会主义法制尊严的一天。 aN Z"\0h1  
ct*i~v!  
  这天下午,记者最先来到正义路一号国家公安部礼堂,按规定时间进入审判大厅。 q185aW+g/<  
uv(<}4YwR  
  法庭庄严肃穆,最先映入记者眼帘的是审判台灰色幕布中央高悬的特大国徽,天安门上方的五颗金星闪烁着耀眼的光辉,使人感到今天的国徽特别神圣而威严,高悬在法庭。面对高悬的国徽,不由使人想到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横行肆虐,任意践踏法律,无法无天的年代,心头不免紧缩,还有点毛骨悚然。然而,正义终于战胜了邪恶。十年的时间曾经使人感到是那样的漫长,逝去了的也只不过是历史的一瞬,林、江之流只不过是骇浪中的几粒泥沙,早已被洪波淘尽…… >Zp?q!  
U#^Q&  
  寂静的大厅传来轻微的脚步声,记者回身看到来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共中央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的880名旁听代表开始入席。人们很快找到了自己的位置,有人不时地与老战友、老熟人打着招呼,或挥手致意,或点头互相祝贺。他们是在互相庆幸,似乎在心中说:“我们现在都还活着!”他们是怀着怎样的心情前来旁听公审啊!是愤怒和欣慰,是仇恨和喜悦,是兴奋和沉重相互交织着。他们中间有多少苦主、受害者和他们的亲人。他们来了,他们终于盼到了这一天!可是,还有多少人——成千上万的人,他们被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诬陷、迫害致死,没能等到这一天。然而,人们可以想知,他们当年在含冤离开人间的那一刻,一定心怀希冀,期望着这一天早早晚晚都会到来。陈毅元帅生前留诗曰:“莫道浮云能蔽日,严冬过尽绽春蕾。”人们知道冰雪消融的一天终会到来,这一天他们也等到了,今天他们都会含笑九泉的。 H<@uT:@\  
_3g2GeL/  
  出席法庭旁听的880名代表,分坐在一楼和二楼的旁听席上。记者看到这其中有:刘少奇夫人王光美、贺龙夫人薛明、罗瑞卿夫人郝治平、彭德怀夫人浦安修。看到她们,记者立即想到她们说过的话。王光美曾回忆说,1967年夏,当人民处于逆境时,刘少奇曾说过:“破坏宪法的人,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他的这个信念终于实现了;受尽迫害的贺龙多次向薛明说过:“林彪、康生、江青等,不是好人,他们没有好下场。”今天他的预言应验了。记者在旁听席上还看到有杜聿明、杨献珍、廖沫沙、陈再道、千家驹、丁是娥、缪云台、黄维、程思远、叶圣陶等。这表明参加旁听的人员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Svg^[&5N  
mMG8oXu  
  今天,在法庭旁边的观测室里,有25位党和国家领导人坐在电视机前观看公审实况。 &0/K^{  
R^C(6a  
  法庭正面,面对审判台一米左右距离的地方,设置了一排低矮的灰白色铁栏杆,分隔成十格,每格三面都有护栏,护栏上包着白布,以防不测,格子里摆放着一把木椅子,旁边还竖着块木牌,写着“被告人”三个黑字,这是为十名主犯准备的位子。 M'f$aEjZ?  
  法庭组成人员均已入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兼特别法庭庭长江华坐在审判席前排中央,他的右边是副庭长伍修权、曾汉周、黄玉昆,后边是特别法庭全体审判员,他们都身着藏青色毛料制服。坐在左侧的,是出庭支持公审的最高人民检察院特别检察厅厅长黄火青,副厅长喻屏、史进前,后面是特别检察厅的全体检察员,他们均身穿灰色毛料制服。审判席的两边分别是法庭书记员席和辩护人席。四名身着蓝色新制服、身材魁梧的法警分列两旁。 Fjr?A2Lkl  今天出庭的辩护律师是:甘雨霖、韩学章、张思之、王舜华、王克昌。 :9|.51ha I  
  下午2时56分,书记员郭志文向庭长江华报告:“特别检察厅厅长、副厅长、检察员现已到庭支持公诉。本案辩护人已到庭。本案被告人江青、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陈伯达、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江腾蛟现已传唤到法庭候审室候审。” $`y:2G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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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午3时整,一阵急促的电铃声响过,法庭强光灯齐放,光明耀眼,法庭一片肃穆。庭长江华威严地宣布:“现在开庭!” :wHu .9#  
>x5B\eDb`  
  二、从云端跌落尘埃,江青等罪犯被押上法庭 .n_-i`T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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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午3时3分,特别法庭庭长江华下令:“传被告人王洪文到庭。”法警从书记员手中接过传票,出门押解犯人。 ySn,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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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小中大   1  发表于: 2008-07-10  这时,记者们的照相机、录像机、摄影机的镜头都对准了法庭右侧的门口,旁听席上的近千双眼睛都望向侧门。 (x-F=dbJ  
+drwyY=H7  
  王洪文第一个被法警押上被告席。王洪文这个靠打砸抢起家的政治暴发户,“文化大革命”中产生的一个“怪胎”,他万万没有想到会青云直上,一步登天,也万万没有想到他会成为罪犯,一落千丈,成为人民的阶下囚。王洪文站在被告席上接受人民的审判。此时此刻 #}c9 ~T  
753U+d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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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神情沮丧,面容憔悴,年仅46岁的人,看上去却似接近暮年。几天前,他接到起诉书副本看后表示:“我的罪行是严重的,起诉书列举的罪行都是事实,我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他表示不需要律师辩护。在“四人帮”里江青是头子,可在上海,在他们同伙马天水、徐景贤、王秀珍,还有什么陈阿大、叶昌明、黄金海、戴立清、马振龙和朱永嘉等人中,他却是头子,他们最终都不会逃脱人民的审判。 fK.O8C2R1  
jJ^fN+F  
  依次被押进法庭的是:姚文元、江腾蛟、邱会作、吴法宪、黄永胜、李作鹏。他们都羁押于秦城监狱。 |Y449J_'D  
@Rr!i%T:  
  姚文元顶着颗秃头被押进法庭,鼓着一双金鱼眼,你可以看到他的眼珠子还在溜溜地转。他这个刀笔邪神,今天到法庭受审还没有忘记上衣口袋上还插着那枝杀人的笔,他是江青看中的“一条棍子”,江青用这条“棍子”“打了十年”! 5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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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大革命”时期秦城监狱是关押特案“重犯”的监狱,当年,林彪反革命集团的重要成员、空军司令员吴法宪正是这座监狱的负责人之一。林、江反革命集团从1967年到1971年间,疯狂迫害革命干部时,在这里曾关押过高级干部500多人,其中有34人被迫害致死,30多人被折磨成精神病,还有30余人被打成伤残。 u_y!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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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法宪接到起诉书后,一连看了七遍。他认为起诉书写得实事求是、非常公道。现在他像个散了架子的泥胎,垂头丧气地站在被告席上等待受审。 AaH8ILH4p  
\`F *J2<  
  自称小小老百姓,实为大大野心家,红极一时的陈伯达,是由法警扶着,步履蹒跚走进法庭的,他因病一直在病房中监护。法庭近千人一看到他,立刻就会想到他还活着,他是十个主犯中年龄最大的,76岁;想到那篇《横扫一切牛鬼蛇神》的社论,他那时的一声叫嚣,竟把全国搅得阴云翻滚,致使多少干部群众惨遭迫害。他伙同江青、康生陷害国家主席刘少奇,直到刘少奇冤死河南。他无中生有,诬陷陆定一是叛徒、内奸、现行反革命,对陆定一进行人身摧残;他在唐山大会上凭空捏造说:“中共冀东组织是‘国民党、叛徒在起作用’。”受牵连被诬陷的有8.4万人,2995人被迫害致死。那时,他可曾想到因他招乱起衅,罪大恶极,总有一天会被全国人民愤怒的狂飙扫进历史的垃圾堆,而不齿于人类。 $bv`%~Q  
O c}|=A  
  第九个被押上法庭的是“四人帮”的狗头军师张春桥,63岁,着实是一副不死不活、挺不起脑袋的奸臣相。再看他吊着三角眼,仰歪着小平头,耸着双肩,身着对襟棉袄,敞着领口,那个装腔作势的派头,活脱脱30年代的“狄克”再现。这个一肚子坏水的国民党特务,做了十年“改朝换代”的美梦。如今梦断黄粱仍不知改悔,态度顽固而恶劣,两眼闪射着阴冷的凶焰,似一只笼中困兽。在秦城狱中,法警多次见他在室内不停地踱步。困兽犹斗,无奈却回天无力。他好悔恨吧,白瞎了“狗头军师”的绰号,可叹机关算尽,却害了卿卿性命,怎么就没有测算出“10月6日”这一天?他们“四人帮”在上海早已经把枪支弹药发给了“民兵”,定于“10月10日”举事,万没想到党中央明察秋毫,竟先他们一步,于1976年10月6日晚,不费一枪一弹,就把“四人帮”一网打尽了。张春桥只有痛恨自己的份儿吧?他就此下了歹心:从被捕那天起就不再说话,装聋作哑,以无言相对抗。 wNm9[hT{(  
L*eUS/F  
  下午3时15分,江华下令:“传被告人江青到庭。”值班法警从书记员手中接过提押票,走出右侧旁门,到候审室去带被告。 fS.ZS:YgEI[#w  
  门开处,只见反革命元凶、窃国大盗江青,在两名身着蓝色警服,佩带手枪的威武女法警的押解下走进法庭。 =e%sy ;Gs  
nL'tT?wB!  
  江青,67岁,身穿黑色棉衣棉裤,脚穿一双绒棉鞋,挺直着腰板,脚步放得很慢,故意拿姿作态,但是怎么也掩饰不住神情的颓丧。她的头发乌黑,梳理整齐。过去有人说她戴假发,不对,她是很善于保养的人。今天她戴副宽边眼镜,鼻尖上的那块黑痣特别显眼,脸色苍白,嘴角深陷,嘴唇紧闭,目光呆滞,一脸愠怒而又愁苦的凶相。昔时那种唯我独尊、目空一切的傲慢相早已荡然无存了。江青怎么会想到天天梦想当“女皇”的大明星会从云端跌落尘埃,被押上历史的审判台呢?可人民知道会有这一天的。人民相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时候一到,一切都报的自然道理。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隐藏评分记录清空我的评分动态 共 条评分 回复 引用 举报顶端 古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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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小中大   2  发表于: 2008-07-10  法庭有近千人,此时此刻看到江青还在装模作样演戏,无不切齿痛恨。人们不会忘记她先是同林彪沆瀣一气,呼风唤雨,兴妖作乱;林彪粉身碎骨以后,她为自己画皮,摇身一变就成为反林“英雄”,但是,怎么也掩盖不了她的勃勃野心,她又带领“四人帮”加紧篡党窃国的步伐;人们永远不会忘记,他们是怎样栽赃陷害,把国家主席刘少奇置于死地。据不完全统计,有据可查者,全国受他们诬陷、迫害的人有72.95万人;被迫害致死的人有3.48万人。他们残害忠良,制造冤案,恶不忍闻,罪不容诛! 9O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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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TLFtI  
  善良的人们,请你记住这一天吧:刘少奇同志生于1898年11月24日,被林、江一伙迫害死于1969年11月12日。刘少奇1921年入党,他是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和无产阶级革命家,几十年来一贯忠于党和人民,把毕生精力献给了无产阶级解放事业,在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中,建立了不可磨灭的功绩。1980年2月29日,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上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庄严地向全党和全国人民宣告为刘少奇同志平反,恢复名誉! M^27.#2  
HDC ij@vj  
  江青被押到被告席中间的位置上,她的右侧是姚文元、王洪文、张春桥、陈伯达。当江青看到陈伯达时,脸上的横肉不觉一阵颤动,心里一定很不舒服,真有点怒火中烧了,竟连嘴唇都颤抖了。此时,江青会想到什么呢?江青不止一次咒骂陈伯达“窝囊废”、“无耻”,是个“老反革命”。“老娘对你不薄”,“文革小组组长”顶天了,我才是个“副组长”,你个“小小老百姓”不是跟着我江青扶摇直上的吗!曾几何时,望见林彪集团枝高权势大,就改换了门庭,卖身投靠,叶群曾高兴地说他们“文有文臣,武有武将”了。江青对陈伯达的“叛变”痛恨得咬牙切齿,致使江青在预审中一再声明:“林彪是一个集团,包括陈伯达。”她江青是“另一个集团,包括康生”。 ,KtA[{K  
`:l{0v$  
  江青不齿与陈伯达为伍,可是天不从人愿,在审判庭上命运又把他们二人连在了一起。因为他们共同犯下了诬陷、迫害党和国家领导人、策动推翻无产阶级专政政权的大罪。 }C-J%q0HH  
D0}3SxY  
  十名被告被押到法庭,庭长江华下令他们坐下候审。在每个被告席前都安放着话筒和耳机,供他们使用。 !lm78Of{T  
huKL'Jc  
  十名罪犯看到在他们的前方、审判台的右侧有块白色屏幕,那是供播放证据用的。 lb+@}r*VB  
B#6k@8g1b  
  下午3时18分,江华庭长宣布宣读起诉书。 "2';]z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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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庭上下一片肃静,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兼特别检察厅厅长黄火青、副厅长史进前交替宣读了长达两万多字的起诉书。 -sSNt2jrw  
zX{*\+Sa?  
  十名被告戴着耳机,尽管神态各异,但能看出他们都在仔细地倾听,唯恐漏掉一个字。江青有时还摇头摆脑,装出满不在乎的样子,可是她却不时摘下眼镜擦汗,怎么也掩饰不住她内心的惶恐、极度不安的情绪。张春桥还是那种不死不活的样子,一脸的冰霜,但是只要你仔细观察,就可以发现他听得最为仔细。由此可以想见,在开庭前张春桥两次拒绝接受交给他的起诉书副本,是硬装出来的假相。 ofy|x, t&  
  在宣读起诉书的过程中,李作鹏、陈伯达二人身体一度不支,法庭医生立即前来给打针、输氧,及时治疗。这种革命人道主义精神和他们残害革命干部的行径形成鲜明的对比。人们看在眼里,更加痛恨林彪、江青一伙的反革命法西斯罪行。 \gq1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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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书宣读完毕,庭长江华宣布:对本案的十名被告人,将由第一审判庭和第二审判庭分别进行审理。由第一审判庭审理的被告是:江青、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陈伯达;由第二审判庭审理的是: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江腾蛟。 !B` pWQBd  
GXOiAUS;q  
  庭长江华在法庭上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规则》,告知他们:被告在庭审过程中,必须听取法庭指挥,不得违反法庭规则。被告人有辩护权和最后陈述权。 z{{krYQ  
rk0Y%O!7  
  庭长江华传令:把被告人带下法庭。 0oLepM~  
{UW^#.  
  下午5时20分,庭长江华宣布休庭。 (uunYp{$  
3 DA-r '  
  参加这次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报道工作的中央和北京各有关新闻单位记者有300多人。人数之多、规模之大、纪律之严都是空前的。我是这声势浩大记者队伍中的普通一员,受中国新闻社的重托,是记录第一法庭审判江青等人的摄影记者,担负向国内外进行宣传报道任务。 _W/q\#G  
:&hY UyE  
  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篡党篡国、颠覆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罪行,是中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中国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历史大事件。十名主犯中,有原中共中央委员九人,原中央政治局委员九人、原政治局常委三人、原中共中央副主席一人、原国务院副总理一人,还有“中国第一夫人”,级别之高,权力之重,也都是前所未有的。可谓铁证如山的惊天大案,是空前的,而且也很可能是绝后的超级大审判,是中国历史上重大的政治事件。不仅全国各族人民关心,世界各国人民也都在翘首关注。怎样用摄影镜头形象真实地记录这一历史瞬间,这是我考虑的首要课题。好在我于50年代担任《人民日报》摄影记者时,就担负着为毛泽东、周恩来、邓小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国事活动摄影报道的重任。历史的机遇,使我有条件经历了“文化大革命”的全过程,并受到过江青的刁难,深知江青其人。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隐藏评分记录清空我的评分动态 共 条评分 回复 引用 举报顶端 古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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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小中大   3  发表于: 2008-07-10  记得1966年8月,毛泽东主席在天安门城楼检阅红卫兵群众时,有一次在游行队伍中出现“向江青同志学习、向江青同志致敬”的标语牌,这本是江青一伙的刻意安排,可是江青看到时,却故作谦虚状,告诉周总理,不让带有这两条标语的照片见报。因为没有通知到《人民日报》,第二天见报了。江青看到后大为恼火,竟下令调查,并让人民日报社取消摄影记者,一时闹得人心惊慌,草木皆兵。后来由于周总理的干预,我们才幸免于难。联想到这件往事,使我不免想到审判刁顽江青之艰巨。然而,天意不可违,人心不可欺。这场在 q _bV  
8 \#m Oi  
O X8{R   
正义路一号进行的历史性审判,正义面对邪恶,正义审判邪恶,是九亿人民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最后一战,不管他们有多么狡猾,这场战斗有多么艰巨,对他们的罪行一定要彻底清算,他们绝对逃脱不掉法律的制裁! GAzYMuim-  
` Ima:G)  
  三、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罪恶滔天,铁证如山 c6%?-T$  
S?Cd"uHe]  
  最高人民检察院特别检察厅厅长黄火青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特别检察厅起诉书》(特检字第一号)。 'r7,e$/M  
@E "_7(+  
  起诉书全文有两万多字,为使读者了解罪犯们的主要罪行,这里详细摘要如下: T'K+*+ :  
]R?1<6"3n  
  起诉书开篇指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推翻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案,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侦查终结,移送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kd0p6r  
"r>Hj 4F  
  最高人民检察院特别检察厅审查确认,以林彪、江青为首的反革命集团的主犯林彪、江青、康生、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陈伯达、谢富治、叶群、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林立果、周宇驰、江腾蛟等,在“文化大革命”中,互相勾结,狼狈为奸,凭借其地位和权力,施展阴谋诡计,利用合法的和非法的、公开的和秘密的、文的和武的各种手段,有预谋地诬陷、迫害党和国家领导人,篡党篡国,推翻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1971年9月,林彪、叶群、林立果、周宇驰、江腾蛟等阴谋杀害毛泽东主席,策动反革命武装政变失败,林彪等叛国外逃,以林彪为首的反革命集团被揭露和粉碎。以江青为首的江青、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四人帮”反革命集团继续进行反革命阴谋活动,直到1976年10月被揭露和粉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给我们国家和民族造成的灾难是难以估量的。 D ?}1qc8  
IpgeN(  
  起诉书控告他们四大罪状,48条罪行。 b9Z$H1a  
Ua'0) ^  第一大罪状为:诬陷、迫害党和国家领导人,策划推翻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 -F/~k7a*  
/yM$c,Ve0  
  在这项大罪状中,列举了23条罪行。首先揭露,“文化大革命”伊始,林彪、张春桥就阴谋策划夺权,到处煽动夺权,说,“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自始至终就是夺权,从基层到中央,党权、政权、财权、文权以及其他权”、“我们对所有权都要夺”。诬蔑老干部“他们没有一个好东西”、“一个也不留”。说“文化大革命就是改朝换代”。 %nI>y~KF;] q;^l  
  诬陷、迫害国家主席、中共中央副主席刘少奇,中共中央副主席、国务院总理周恩来,中共中央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朱德,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总书记、国务院副总理邓小平。党和国家领导人、各中央局被诬陷的有20人;中共中央总书记、书记处书记、候补书记13人;国务院副总理12人;中共中央军委副主席5人;中共中央局第一书记4人。 K7Yeg? W.  
/~f% DB6  
  江青与康生密谋,列出名单,将中共第八届中央委员、候补中央委员193人中的88人分别诬陷为“特务”、“叛徒”、“里通外国分子”、“反党分子”。康生伙同他的妻子曹轶欧,指使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人郭玉峰,将中共八届中央监察委员60人中的37人诬陷为“叛徒”、“特务”、“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第三届人大常委115人中被诬陷的有60人;第四届全国政协常委委员159人中,被诬陷的有74人。 Zc\dN  
f p\ Pp  
  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及其帮派体系骨干,诬陷、迫害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中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和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中国人民解放军高级干部84人;诬陷1937年以后担任过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的张闻天、陈云、彭真、邓小平、安子文等五人;诬陷、迫害各级公安保卫部门、检察机关、法院的领导干部,篡夺、控制专政工具,在全国煽动“砸乱公检法”。 1?6SkDBi  
%pRqd#  
  林彪亲笔批示“完全同意”“彻底揭穿军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的口号,阴谋搞乱军队;林彪为了控制军队,在总参谋部制造冤案,诬陷、迫害大批干部,提出“彻底砸乱总政阎王殿”,四名正副主任、20名正副部长被诬陷,17人被迫害致死。 #&;-en  
hSDoKI  
  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通过陈伯达、姚文元,控制宣传舆论工具,煽动推翻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陈伯达组织编写和审定的《横扫一切牛鬼蛇神》等社论,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搞乱全国,乱中夺权,制造反革命舆论;北京的“梁效”、上海的“罗思鼎”、《红旗》杂志的“池恒”和中共中央高级党校的“唐晓文”等写作班子,进行反革命宣传煽动。姚文元亲自修改审定《从资产阶级民主派到走资派》等文章,把各级党政军领导机关的老干部诬陷为“资产阶级民主派”、“走资派”、“老走资派”,煽动加以迫害。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隐藏评分记录清空我的评分动态 共 条评分 回复 引用 举报顶端 古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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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小中大   4  发表于: 2008-07-10  第二大罪状为:迫害、镇压广大干部和群众 }HHHg[  
VadX];+  
  在第二项大罪状中,列举了15条罪行: peBt[$Sf   
K  起诉书指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为了夺取党和国家的领导权,实行反革命统治,煽动打砸抢,挑动武斗,制造冤案,迫害、镇压广大干部和群众。在林彪、江青、康生和谢 7o}yvmX18  
  E\Ra  
gE |r+ _"  
富治的指使、策动下,将北京市委书记刘仁、郑天翔、万里、邓拓等七人和北京市副市长吴晗、乐松生等六人分别诬陷成“特务”、“叛徒”、“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反动资本家”、“反动学术权威”。刘仁、邓拓、吴晗、乐松生被迫害致死。 Iv3NDv:>  
4UADZlEz  
  张春桥、姚文元诬陷上海市委是“资产阶级顽固堡垒”、“黑班子”,市委书记、市长、副市长和市委常委17人被分别诬陷为“叛、特、反”、“走资派”,市长曹荻秋和副市长金仲华被迫害致死。 h Z<}b`  
\6 l^  
  陈伯达在唐山说:中共冀东党组织“可能是国共合作的党,实际上可能是国民党在这里起作用,叛徒在这里起作用。”制造了冀东冤案,使冀东地区党员干部、群众8.4万人遭受诬陷、迫害,2955人致死。 {~/sAH1"  
H#^ZQW|_  
  康生制造“赵健民特务案”,使云南大批干部、群众遭到诬陷、迫害,1.4万人被迫害致死;康生制造“内人党”冤案,有34.6万多名干部、群众遭到诬陷、迫害,1.62万余人被迫害致死;康生制造“新疆集团”冤案,使92名干部受迫害,马明芳等26人致死。 \QbMPmwB  
vU"3gqJ;V  
  林彪、江青制造“东北帮”叛党投敌反革命集团90人冤案,张学思、贾陶、车向忱、陈先舟被迫害致死;他们提出“一定要从地下党开刀”,把各地与敌斗争的大批地下党领导人、党员和群众诬陷为“叛、特、反”,制造了“广东地下党”冤案,使7100多人遭到诬陷、迫害,林锵云等85人致死。 +It n$E&O  
0"4[tI-8  
  林彪反革命集团在解放军内制造大批冤案,使8万多人遭诬陷,1169人被迫害致死。 NbT3 Ma&  
#jv#h?%#  
  张春桥、王洪文等人,为了镇压上海“工人赤卫队”,制造了“康平路武斗事件”,伤残91人;王洪文策划、指挥围攻“上海柴油机厂革命造反联合司令部”群众组织的武斗事件,关押、打伤650人;张春桥、姚文元在济南支持王效禹镇压群众,制造了省革委会大院武斗事件,拘捕、关押388人。 zh?sM{L /  
2[EZzRuu"  
  1966年10月,江青勾结叶群,指使江腾蛟搜查上海文艺界人士赵丹、郑君里、童芷苓、陈鲤庭和顾而已的家,将搜查到的有关江青的信件、照片送北京,在江青监视下烧毁。 fD#3l  
+o=QeZ".  
  1967年,张春桥在上海指挥反革命特务组织“游雪涛小组”(代号二四四),进行特务活动,为张春桥搜集、编造诬陷中央华东局97名领导干部的材料,制造冤案,诬陷、迫害干部、群众183人。 w_9KnN;ty  
b9TPZL.Y[  
  在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及其帮派骨干的指挥、煽动下,冤案遍及全国:各民主党派领导人遭到诬陷、迫害的有邓宝珊、高崇民、吴晗、孙起孟、车向忱、周谷城、潘菽;各民主党派和全国工商联中央常委、委员和候补委员大批受到诬陷,黄绍竑等18人被迫害致死;文艺界被诬陷、迫害的有2600多人,老舍、赵树理、周信芳、盖叫天、潘天寿、应云卫、郑君里、孙维世等被迫害致死;教育界受诬陷、迫害的有14.2万多人,著名教授熊庆来、翦伯赞等九人被迫害致死;科学技术界遭到诬陷、迫害的有5.3万多人,著名地球物理学家赵九章等六人被迫害致死;卫生界,仅卫生部直属14个高等医学院校的674名教授、副教授中,受诬陷、迫害就有500多人,有6人被迫害致死;体育界,大批干部、教练员、运动员被诬陷、迫害,优秀教练员傅其芳、容国团、姜永宁被迫害致死;全国劳动模范,大批受到迫害,孟泰、时传祥被迫害致死;归国华侨、侨眷被诬陷、迫害有1.3万多人,281人被迫害致死。 nV8Ak\|Tu  
w%$Z;_[r=  
  这一组组滴血的数字,闻者无不惊心动魄,义愤填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血腥罪行,就发生在昨天。他们使多少家庭妻离子散,使多少干部蒙受不白之冤,使多少无辜群众惨遭摧残,有多少死难者被更换了姓名,死无葬身之地,有的竟尸骨无存啊!那光天化日下的抄家,那秘密刑讯逼供的酷刑,那疯狂的批斗会、“喷气式”,还有那胶皮带的呼啸声,旁听席上有多少人都曾身临其境而又是深受其害的! IqSmjB  
MK5~A%mN  
  一桩桩一件件血泪控诉,令被告席上的十名罪犯如坐针毡,如芒在背。就连反革命元凶,蛇蝎心肠、灭绝人性的江青也在不住地擦汗。 ;.\*ApN  
Y^pr|Y8Q9  
  第三大罪状为:谋害毛泽东主席,策动反革命武装政变 ,dz,#e  
dv-.  
  这项罪状中,列举了六条罪行: gX[ 0kseo  
$@*3k"kI  
  起诉书指出,林彪反革命集团阴谋用“和平过渡的办法”篡党篡国失败后,策动反革命武装政变,阴谋杀害毛泽东主席。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隐藏评分记录清空我的评分动态 共 条评分 回复 引用 举报顶端 古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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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小中大   5  发表于: 2008-07-10  1969年10月,林彪指使吴法宪任命林彪儿子林立果为空军司令部办公室副主任兼作战部副部长。10月18日,吴法宪亲自把空军的指挥大权交给了林立果。不久,林立果伙同王飞、周宇驰组成“调研小组”。1970年10月“调研小组”扩大组成为“联合舰队”,林立果为头,组成了林彪谋害毛泽东主席,策动反革命政变的骨干力量。在北京、上海、广州建立秘密据点,私藏枪支、弹药、电台、窃听器以及党和国家的机密文件。 $| I+O^)  
Xc|{t,+Xu  
fR_ _BOEB  
^e*#(~  
1A: 4S@  
  1971年2月,林彪、叶群和林立果在苏州密谋后,派林立果到上海召集“联合舰队”主要成员周宇驰、于新野、李伟信,制定了反革命武装政变计划《“571工程”纪要》,制定了多种方法发动武装政变,“夺取全国政权”或制造“割据局面”,并进行了各种训练。 Lg8yu7W  
(o%kY_u@)  
  1971年9月5日晚,林立果根据周宇驰、于新野密报,探听到毛泽东主席在长沙同一些负责人谈话的内容,报告叶群;6日,李作鹏把在武汉得到的关于毛泽东主席在武汉同一些负责人的谈话内容,向黄永胜、邱会作密报,黄永胜打电话告诉在北戴河的叶群;林彪、叶群接到报告,下决心采取行动杀害毛泽东主席。7月7日,林立果下达了一级战备的命令,9月8日,林彪下达了武装政变手令:“盼照立果、宇驰同志传达的命令办。”8日到11日,林立果、周宇驰先后在空军学院和西郊机场的秘密据点,分别行动传达林彪的政变命令,具体策划部署杀害毛泽东主席,并指派江腾蛟为上海地区第一线指挥,密谋用火焰喷射器、四○火箭筒打毛泽东主席乘坐的火车;用炸药炸苏州附近的硕放铁路桥;派飞机炸火车;炸毁专列在上海停车点附近的油库,乘混乱之机杀害毛泽东主席;或由王维国乘毛主席接见时动手。另一方面叶群又为南逃广州另立中央和叛国外逃做了准备。 D. Z8S}9  
8-a=ZFe  
  1971年9月11日晚,王维国向林立果密报,毛泽东主席已离开上海回到北京。林彪、叶群得知杀害毛泽东主席的计划破产,阴谋带领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和邱会作南逃。12日,林立果、周宇驰做好部署,派256号专机送林立果去山海关。当晚10时周恩来总理查问256号专机去山海关的情况,12日深夜,林彪、叶群和林立果接到周恩来总理关于追查飞机的密报,知道阴谋暴露,于是于9月13日24时32分强行起飞外逃,在蒙古温都尔汗机毁人亡。 F~@8A k  
>Vl%d0  
  多行不义必自毙,林彪的自取灭亡是天惩其忤,罪有攸归。林彪反革命集团的滔天罪行,早在“批林整风”时,就已揭露于天下,但是今天在审判他们的法庭上,再次重闻他们的罪孽,仍然使人感到不寒而栗。这时人们自然想到林彪的“宫廷政变经”,那刀光血影的杀气,不正是林彪心路的再现吗?更可见林彪早就包藏祸心。 'k&ZX  
d $[BvF{  
  这时,坐在旁听席上的人们从罪犯们的背影上已经看到他们在颤抖。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和江腾蛟都低下了头,不敢正视检察官正气凛然的身姿。他们一定在想,等待他们的将是怎样的刑罚。而此时此刻,人们只觉得林彪死有余辜,他是罪当凌迟! )Pg!;k:Nb  
pb  第四大罪状为:策动上海武装叛乱 e>n+jbP  
1Q !1-  
  在这四大罪状中,列举了四条罪行: @CWqg   
1-}AV>4  
  起诉书控告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和马天水、徐景贤、王秀珍等以上海为基地,抓武装力量,在他们面临覆灭之际,策动武装叛乱的罪行。 h _*MHJ]  
%m%X __  
  1967年7月,张春桥提出“以枪杆子保卫笔杆子”,指使王洪文等在上海建立由他们控制的武装力量;1976年5月1日姚文元说:“文化大革命是暴力,天安门广场事件是暴力,将来的斗争也还是暴力解决问题。”同年8月南京部队司令员丁盛对马天水等人说,“我最不放心的是6453部队”,“这个部队我调动不了”,“你们要有所准备”。马天水立即检查对民兵发枪情况,随后突击发枪7.42万余支,炮300门,各种弹药1000多万发,为发动武装叛变做了具体准备。 x5Ld~tc{  
(rv$IBu  
  1976年10月6日“四人帮”被粉碎,徐景贤、王秀珍等派人去北京打探消息后,立即在上海召开紧急会议,实行紧急动员,决定“要干”,调集了3.35万名民兵,动用各种枪炮2.7万余件,调集车辆225辆,集中大量物资和食品,组成了叛乱班子,并建立了两个秘密指挥点,制订了武装叛乱的作战方案。并提出“还我江青”、“还我春桥”、“还我文元”、“还我洪文”的反革命口号,要“决一死战”。 R*CrB\jd  
4 JS2<'  
  起诉书两万多字,先由厅长黄火青宣读到23条,再由副厅长史进前宣读到48条。最后黄火青厅长接过起诉书,用洪亮的声音宣布: [Sn!}ZnKs  
S  Ad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条关于适用法律的规定,本厅确认,下列十名主犯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别犯有颠覆政府、分裂国家罪,武装叛乱罪,反革命杀人、伤人罪,反革命诬告陷害罪,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罪,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刑讯逼供罪,非法拘禁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本厅依法提起公诉。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隐藏评分记录清空我的评分动态 共 条评分 回复 引用 举报顶端 古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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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小中大   6  发表于: 2008-07-10  被告人江青,女,六十七岁,山东诸城县人。逮捕前任中共第十届中央委员、政治局委员。在押。 l/pr^S,O  
1K?(+&5  
  被告人张春桥,男,六十三岁,山东省巨野县人。逮捕前任中共第十届中央委员、政治局委员、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主任,中共上海市委第一书记、上海市革命委员会主任。在押。 L|S+Sk~  
u4Sc1;>L  
oNF[|W=  
UAf G   
TlKTGUp,  
  被告人姚文元,男,四十九岁,浙江省诸暨县人。逮捕前任中共第十届中央委员、政治局委员,中共上海市委第二书记,上海市革委会副主任。在押。 GU^~TuH5\  
[CHVzD%^S  
  被告人王洪文,男,四十五岁,吉林省长春市人。逮捕前任中共第十届中央委员、政治局委员、政治局常务委员、中央副主席,中共中央上海市委书记、上海市革委会副主任。在押。 ,9n4+KLu  
rt.cvND  
  被告人陈伯达,男,七十六岁,福建省惠安县人。逮捕前任中共第九届中央委员、政治局委员、政治局常务委员。在押。 xIo<]QXJ  
SS\= _<  
  被告人黄永胜,男,七十岁,湖北省咸宁县人,逮捕前任中共第九届中央委员、政治局委员、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在押。 hN I4)7:  
Z=*Kf' Vr  
  被告人吴法宪,男,六十五岁,江西省永丰县人。逮捕前任中共第九届中央委员、政治局委员,中国人民解放军副总参谋长兼空军司令员。在押。 =.)}>   
Et"Thrxe  
  被告人李作鹏,男,六十六岁,江西省吉安县人。逮捕前任中共第九届中央委员、政治局委员、中国人民解放军副总参谋长兼海军第一政治委员。在押。 ~|AiK0(|  
u3spw]y  
  被告人邱会作,男,六十六岁,江西省兴国县人。逮捕前任中共第九届中央委员、政治局委员,中国人民解放军副总参谋长兼后勤部长。在押。 ty[*da\e  
{XcQ<@W-  
  被告人江腾蛟,男,六十一岁,湖北省红安县人。逮捕前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部队空军政治委员。在押。 xyP"6t#y  
>{O##  
  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主犯林彪、康生、谢富治、叶群、林立果、周宇驰已经死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本案其他人犯另行处理。 vL0=oD qat  
t(\t4Gx  
  此致 rhB-LX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 v[ 5^@z9Q  
)x]}3#/TTg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8vq'lf  
q_D iu  
  检察长兼特别检察厅厅长 8}3*Ku7  
l&A}F  
  黄火青 '_}ZXYS8e  
F>1& H4  
  一九八○年十二月二日 Qfu\21d  
0D[&G{6  
  这份起诉书控诉了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十名主犯十年来的主要罪行,也是对十年灾患的全面回顾和总结。这份起诉书向世人宣告,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是中国历史上前所未有的一次重大反革命案件,十名主犯级别之高、地位之重也是前所未有的。由此也可以想见审判之艰巨。 Y+ou?a/Wj  
^MwhNh  
  “历史是由人民写的。千秋功罪,人民自有公断。林彪、江青这一伙篡党窃国的大盗,这一伙双手沾满人民鲜血的人民公敌,这一伙祸国殃民的害人虫,终于被押上人民的审判台,接受人民的审判。与人民为敌、反对人民、压迫人民、残害人民的,都没有好下场。对人民犯下罪行的,最终都逃不脱人民的制裁”。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隐藏评分记录清空我的评分动态 共 条评分 回复 引用 举报顶端 古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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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小中大   7  发表于: 2008-07-10 一、中共十届三中全会对江青反革命集团做出了组织处理 mR\u:rz>@  
>h;{Eueb  
  1977年7月16日至21日在北京召开中共十届三中全会。 0DN&\?  
o -h"mg  
  会议公报指出,全会一致通过《关于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反党集团的决议》。决议指出,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是一个反革命阴谋集团。他们根本反对“要搞  |bCJ>}E  
Fx ?2_kE  
Ay@q-  
马克思主义,不要搞修正主义;要团结,不要分裂;要光明正大,不要搞阴谋诡计”的基本原则,进行分裂党,篡党夺权的阴谋活动。早在“文化大革命”初期,他们就同林彪勾结在一起……“四人帮”使用种种阴谋手法,猖狂反对党中央,妄图实现全面夺取党政军领导权的狂妄野心。他们利用党的十届二中全会和四届人大,阴谋组织自己的“内阁”,妄图打倒周恩来同志。违背毛主席的指示,另搞一套,疯狂打击和诬陷邓小平同志。他们对毛泽东主席、党中央先后确定华国锋同志任国务院代总理和中共中央第一副主席、国务院总理极端仇视,疯狂反对,妄图打倒华国锋同志。他们大搞反党乱军的阴谋活动……妄图打倒一大批中央和地方的党政军负责同志。毛主席逝世以后,他们加紧进行篡夺党和国家的最高领导权的阴谋活动,妄图推翻以华国锋为首的党中央,实行反革命复辟…… ojeD Cj0'  
JsPN^>45  
  决议指出,根据调查核实的大量证据,已经查明:张春桥是国民党特务分子,江青是叛徒,姚文元是阶级异己分子,王洪文是新生资产阶级分子。全党对“四人帮”反共反人民反革命的罪行表示极大的革命义愤。根据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要求,根据党章规定,全会一致决议: PI-$~oQo  
M4PAi:Yq  
  (一)永远开除资产阶级野心家、阴谋家、反革命两面派、新生资产阶级分子王洪文的党籍,撤销其党内外一切职务。 7#ckE7L  
n^}Jpa\,|b  
  (二)永远开除资产阶级野心家、阴谋家、反革命两面派、国民党特务分子张春桥的党籍,撤销其党内外一切职务。 Qfl&,#\g   
Q3 Ct!_  
  (三)永远开除资产阶级野心家、阴谋家、反革命两面派、叛徒江青的党籍,撤销其党内外一切职务。 :yK  4  
|9$=%GD{  
  (四)永远开除资产阶级野心家、阴谋家、反革命两面派、阶级异己分子姚文元的党籍,撤销其党内外一切职务。 *\;nY'I 39  
pt'xop"  
  二、早在1973年8月20日,中共中央做出决议,开除林彪反革命集团成员的党籍 ~a@EhG}  
&N,[7FOh  
  1973年7月,中共中央专案组向中央提交了《关于林彪反党集团罪行的审查报告》,指出,鉴于林彪反党集团策划反革命政变,叛党叛国,罪大恶极,建议中央开除他们的党籍。 ;*`bO1>d  
C-0{PO/q|l  
  1973年8月20日,中共中央做出决议,一致通过批准中央专案组《关于林彪反党集团反革命罪行的报告》: G{t9G)T  
"VVvLSb  
  (一)永远开除资产阶级野心家、阴谋家、反革命两面派、叛徒、卖国贼林彪的党籍。 ~F]CxoMJ8  
rV$] 7  
  (二)永远开除林彪反革命集团成员、国民党反共分子、托派、叛徒、特务、修正主义分子陈伯达的党籍,撤销其党内外一切职务。 i@cc $0 8  
h0IU-W4  
  (三)永远开除林彪反革命集团主要成员,混进党内的阶级异己分子、特务、叛徒、卖国贼叶群的党籍。 W2"v8:%16  
3rH]?Q;f  
  (四)永远开除林彪反革命集团主要成员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等的党籍,撤销其党内外一切职务。 R6.c-1^P  
&d~O  
  (五)对林彪反党集团的其他骨干分子,由有关部门负责审查,按照党的政策,区别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报中央审批。 6j"a*^!Z  
M.KWl@=l  
  三、生前红极一时,死后遗臭万年,历史把康生、谢富治钉在了耻辱柱上 vV7)`t  
YMRNG$ A  
  谢富治于1972年3月26日在北京病逝,生前是中共九届中央委员会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军委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兼公安部部长、国防委员会委员、北京部队第一政治委员、中共北京市委第一书记、北京市革委会主任、北京卫戍区第一政治委员,身兼多种要职,权倾京津。当年的3月29日,中共中央为其举行了追悼大会。 nQ2inEUIyV  
>{88obEm  
  康生死于1975年12月16日,生前是中共十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委员会副主席、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当时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发出讣告,对康生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YP} rK|  
@xgfqZZ  
  康生、谢富治二人作恶多端,盖棺均不能定论。历史已经查明康生是一个典型的阴谋家、野心家、反革命两面派,是一个残害忠良、诬陷无辜的血债累累的刽子手,是一个货真价实的歪曲和篡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政治骗子,是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主犯和罪魁祸首之一。 O0\r"  
K' "3ivA  
  谢富治是一个阴谋家、野心家、反革命两面派,他善于观察政治气候,见风转舵。“文化大革命”一开始,他就搞政治投机,卖身投靠了林彪、江青一伙,参与林彪、江青等人篡夺党和国家最高领导权的阴谋活动,成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主犯。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隐藏评分记录清空我的评分动态 共 条评分 回复 引用 举报顶端 古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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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小中大   8  发表于: 2008-07-10  1980年10月16日,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康生、谢富治的审查报告》,并通报全党:“……根据确凿证据,查明康生、谢富治两人,政治品质表现恶劣,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直接参与林彪、江青等人篡党夺权的反革命阴谋活动,犯下严重罪行。现在中央决定把康生、谢富治的反革命罪行向全党公布,同时撤销对这两人的《悼词》,并开除他们的党籍。” g'hhZBbh  
I %r?\i  
45s.2>#  
 eu8}eyh  
ixz~ r]J  
  四、历史性的决定,全国人民的期盼 hU0\KH  
_\E&*=  
  在1979年9月3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经邓小平同志提议并一致通过,由彭真、彭冲、江华、黄火青、赵苍璧、王鹤寿和伍修权组成“两案”审判指导小组,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彭真同志担任指导小组组长。 }c\\IC `  
wr>.l G f  
  10月,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陈云同志组织召开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决定向中央提出报告,正式认定林彪、“四人帮”两个集团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党内审查已基本结束,下一步将交付司法部门处理。 n9f[3%Ko_  
e[das jAP  
  不久,中共中央批准了中纪委的报告。 l]kg--r  
NL!Hkt7)9  
  1980年2月,中共中央任命彭真同志为中共中央政法委书记。 Fam C<  
@s*RoI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届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1980年9月29日决定: kD$[}  
3y@t- dgv  
  (一)成立最高人民检察院特别检察厅,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等进行检察起诉。 >U9^Wj  
gclRp\ 1  
  任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火青兼任特别检察厅厅长,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喻屏、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副主任史进前为副厅长,马纯一、王文标、王芳、王振中、王瀑声、王耀青(女)、冯长义、曲文达、朱正宗、江文、孙树峰、李天相、沈家良、张中如、张英杰、张肇圻、孟庆恩、图们、钟澎钦、袁同江、敬毓嵩为检察员。 ):7.zxe  
%_M t] $(  
  (二)成立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主犯。特别法庭设两个审判庭。 i}s4QZ[  
&[l6`I*/  
  任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江华兼特别法庭庭长,人民解放军副总参谋长伍修权、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曾汉周、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副主任黄玉昆为副庭长,王文正、王志道、王战平、甘英(女)、史笑谈、宁焕星、司徒擎、曲育才、朱理之、任成宏、任凌云、刘丽英(女)、刘继光、许宗琪、严信民、苏子蘅、巫宝三、李明贵、李毅、吴茂荪、沈建、张世荣、张敏、范之、费孝通、骆同户、高朝勋、高斌、黄凉生、曹理周、翟学玺为审判员。 wz&v|}Y ;  
wFX/py6%v  
  任命曾汉周为第一审判庭庭长、伍修权为第二审判庭庭长。 +gAA ^ D  
j36T+  
  (三)特别法庭公开进行审判,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党派、各人民团体、国家机关、人民解放军代表参加旁听。 L^+[sEh\  
l^JmbNZMk  
  (四)特别法庭的判决是终审判决。 M7H72=z  
J.9mmk'H  
  当天下午,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曾涛举行中外记者招待会,简要介绍了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的决定,并回答了记者提出的问题。 h;f "{RwX  
WRwTq2X  
  五届人大常委会的庄严决定,及时见报,男女播音员的声音把这一特大新闻传播到全国各地,消息飞遍千家万户。这是历史性的决定,全国人民期盼的一天,得到了全国人民的拥护;这一特大新闻也传遍了世界,引起了五湖四海的广泛关注。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隐藏评分记录清空我的评分动态 共 条评分 回复 引用 举报顶端 古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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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小中大   9  发表于: 2008-07-10  1980年11月24日下午3时,第一审判庭首次开庭,到12月29日,这期间,法庭对被告王洪文法庭调查三次、姚文元三次、张春桥三次、江青六次、陈伯达二次。 Up`M|/ kLDM  
  一、靠打砸抢起家的王洪文 ( ((gT<  
0kN >Q$C  
  王洪文,吉林省长春市人,生于1935年。他虽然出身于劳动人民家庭,做过工、种 udu g 2  
6G6I/ @  
F/jf,R^M~  
过地、当过兵,但是不具备劳动人民的品质。复员以后,在上海国棉纺织十七厂,先当保全工,后任保卫干事。但是,他利用职权曾偷窃厂里的财物,常同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吃吃喝喝,称兄道弟,流氓习气严重。 RRa=}Nx'  
8m{0L";  
  在“文化大革命”中,王洪文在上海拉起一帮“小兄弟”,举旗造反,结党营私,他以“复员军人”、“预备役军官”、“保卫干部”、“共产党员”几块金字招牌,当上了“上海工人革命造反总司令部”的主要负责人,策划、组织“上海柴油机厂革命造反联合司令部”和“康平路”两起大型恶性武斗事件。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出于他们的反革命政治需要,竭力吹捧王洪文是“工人运动的领袖”,王洪文对他们则唯命是从。他们相互勾结、狼狈为奸,把地痞、流氓、阿飞、惯盗、恶棍等社会渣滓网罗进他们的帮派体系。当年同王洪文一起“造反”的所谓骨干分子,闹派性、打内战、搞武斗表现“英勇”的都被王洪文引为生死之交,相继安插在上海各级领导岗位上,“上海一月风暴”夺权后,王洪文一跃成为中共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革委会副主任。 Hvt0 tY  
*0Lg m*M?  
  王洪文到北京后,可谓平步青云,资产阶级野心恶性膨胀,与张春桥、江青、姚文元结成“四人帮”,搞修正主义、搞分裂、搞阴谋诡计,篡夺党和国家的最高领导权。王洪文利用窃取的权力为所欲为,贪污盗窃,侵吞挥霍国家财物,他随意向上海要东西,索吃喝,并以摔手表做游戏;生活腐化糜烂,是个吃喝玩乐的“花花公子”,在北京和上海有九辆汽车,打猎时有专用吉普车,有特制的聚光灯,猎枪就有九支;他钓鱼时,有几个女护士相陪,还不时地往他嘴里喂橘子……他把他在上海国棉十七厂的办公室专门保存下来展览,向“小兄弟们”进行“传统教育”,自己策划炮制所谓《上棉十七厂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大事记》捏造事实,歪曲历史,把自己打扮成“工人领袖”为自己树碑立传;他每年都向上海索要财物,无偿地从上海窃取特制的手表、电视机、电影放映机、照相机、录音机、收音机等新产品以及大量的名烟名酒和高级食品、海鲜等物品供其挥霍和送礼,进行政治交易;他的“小兄弟们”每次来京,定要大吃大喝,大摆阔气,常常喝得酩酊大醉,丑态百出;他几乎整天吃喝玩乐,钓鱼、打鸟、打牌、下棋、看电影,时而通宵达旦,是个地道的新生资产阶级分子。正像有的人说的那样,王洪文才是真正的正在走的走资派! n|)fV~  
{sVv*,z  
  二、王洪文长沙告状,“四人帮”阴谋夺权 !zY#B./m  
MZ}=v,E+'  
  1980年11月24日下午3时,特别法庭庭长江华宣布第一审判庭开庭。第一审判庭审判长曾汉周主持法庭调查。今天第一个被法警押到法庭的还是王洪文,他今天到庭,仍然像11月20日下午开庭时被押到法庭时一样,神情紧张,内心恐惧,不停地眨动着眼睛。 ](>O V#  
ewxCtt~  
  根据起诉书的指控,审判长曾汉周审问王洪文,1974年10月18日去长沙向毛泽东主席告状,阴谋篡权的罪行。 9u=WT^P_  
Be84u7ro  
  1972年5月周恩来被确诊患了膀胱癌,但在大量需要他去处理的内政外交事务面前,周恩来不得不带病坚持超负荷的工作,直到1974年6月1日,邓小平参加联大特别会议后从美国归来,他才住进医院。他在医院里边接受治疗,边继续接见外宾,听取汇报,有时还从医院里出来参加会议。“文化大革命”中被打倒的邓小平同志从1973年春天复出后,经毛泽东提议,又参与党、政、军的领导工作。此时正值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积极筹备工作期间,毛泽东主席于10月4日提名邓小平任国务院第一副总理。“四人帮”非常清楚邓小平和周恩来是他们篡党夺权的最大障碍,为了阻挠邓小平出任第一副总理,江青先在10月17日的政治局会议上,制造事端,借口“风庆轮”问题,大肆攻击邓小平。“风庆轮”是上海造船厂制造的一艘万吨轮船,在远洋航行途中,轮船机件曾发生过故障,由交通部派到船上的一位副政委对此有过议论。有人写了篇《发生在风庆轮远航途中的尖锐斗争》的文章,批判“造船不如买船、买船不如租船”的所谓“洋奴哲学”。10月11日,姚文元批给新华社在《国内动态清样》上刊出,江青14日看到后,就抓住这篇报道大做文章,大肆批判所谓“洋奴思想”、“爬行哲学”,竭力攻击交通部和国务院,把矛头指向周恩来和邓小平。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隐藏评分记录清空我的评分动态 共 条评分 回复 引用 举报顶端 古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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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小中大   10  发表于: 2008-07-10 10月17日,江青又在政治例会上突然提出“风庆轮”问题,强迫邓小平表态,邓小平驳斥了她的指责,江青理屈词穷竟肆意谩骂起来,邓小平愤然退场。于是在当天夜里江青在北京钓鱼台17号楼同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密谋,派王洪文去长沙向毛泽东主席诬告周恩来总理和邓小平同志。 eCNTuSC^l  
%t?:PG  
  法庭上,审判长曾汉周宣读了在毛泽东主席身边的工作人员张玉凤的证词。证词说:“ 7L~71Ce(F<  
/_Yv l\H  
/ trhcL(u  
王洪文把周总理比作在九届二中全会上的林彪一伙要抢班夺权,他说:‘北京现在大有庐山会议的味道。我来湖南没有告诉周总理和政治局其他同志。我们四个人(王、张、江、姚)开了一夜会,商定派我来汇报。趁周总理休息的时候就走。我是冒着危险来的。’王洪文别有用心地说:‘周总理虽然有病,但昼夜都忙着找人谈话,经常去总理家的有邓小平、叶剑英、李先念等同志。’王洪文到湖南的目的,实际上是‘四人帮’阴谋要搞掉周总理,向毛主席要权。并在毛主席面前吹捧张春桥怎样有能力,姚文元又怎样读书,对江青也做了一番吹捧。毛主席当即严厉批评了王洪文,主席说,有意见当面谈,这么搞不好。你要注意江青,不要跟她搞在一起。你回去后找总理、剑英谈谈。” vS^[c[)W0p  
vjBs(s>d  
  审判长问王洪文:“你说过这样的话没有?” .}.[ &9i  
v!, ;d-8L  
  王洪文承认他谈过这样的意思,他说:“这是江青的话,由我去说的。” x<[ Gr|vm9  
70 i| I  
  审判长问王洪文:“你去长沙为什么背着周总理和政治局?” Eh+1'E`F.  
VmR+dg.&  
  王洪文回答说:“这实际上是一次阴谋活动,所以没有告诉周总理和政治局,是偷偷来的。” aEAz/zZ  
AA(h5UA  
  审判长曾汉周问王洪文:“你去长沙告邓小平的目的是什么?” 5uqP  
DQq  +"  
  王洪文回答:“要阻挠邓小平出任第一副总理。” gA& Yd}"  
zi^Tjep)  
  王洪文承认他向毛泽东主席说过,北京现在“大有庐山会议的味道”,他说:“这话原是姚文元讲的。”意思是诬陷周恩来、邓小平像林彪在1970年庐山会议一样搞篡权活动。 ey"A~_}B  
` *u dXeP  
  王洪文还承认,毛主席在听完他的汇报后,指示他回京后,要多找周总理和叶剑英,不要跟江青搞在一起,要注意江青。可是事实证明,王洪文不但没有执行毛主席的指示,还仍然和江青搞在一起结成“四人帮”,继续进行阴谋活动。 B!KF^/?)  
TR]@J^SNQ  
  审判庭对王洪文去长沙向毛泽东主席告状的事实,已向王洪文调查清楚,王洪文供认不讳,王洪文被带下法庭。 5^REj{~]?p  
h~axsG  
  三、王洪文供认他诬陷陈毅 Z~G2EEyQ o  
E8a>> u&/  
  12月6日上午9时,第一审判庭提审王洪文,对他进行第二次调查。起诉书指控王洪文于1968年11月,在张春桥的指使下,借为中共第九次代表大会准备材料之名,编造所谓《陈毅反动言论小集》,在上海的“九大”代表学习班中散发,对陈毅进行诬陷、迫害。同时,搜集了诬陷叶剑英、李先念、陈云、陈毅、聂荣臻、李富春、谭震林等人的材料共76份,1163页。 ]%_Mb Ad0O  
x?PW>^_g  
  所谓《陈毅反动言论小集》,内容是从1953年至1966年期间,陈毅在上海和北京各种会议上的讲话、报告,以及和外宾谈话的记录中,摘抄拼凑的,共分为九个部分。诬陷陈毅“恶毒攻击伟大领袖毛主席,反对战无不胜的毛泽东思想”;“顽固反对在各项工作中突出无产阶级政治,为复辟资本主义大造舆论”;“贩卖赫鲁晓夫的‘三和’路线,美化和投降帝、修、反”等等。 |PnPM   
Na-,+^]=  
  审判长问王洪文:“你编印《陈毅反动言论小集》是不是事实,是谁指使你编的?” ,U*fO_  
q$H ?UJO,  
  王洪文回答:“是事实,是张春桥指使编的。” *Y! Z   
Qi_e3  
  王洪文供认,他把这本小册子散发给“九大”代表,目的是为了“整”陈毅。在“九大”期间,曾用这本小册子上的材料批斗过陈毅,然后由他把小册子强送给陈毅。 |YBr~K/  
e ;BQ$R`9C  
  法庭投影出示了所谓《陈毅反动言论小集》,宣读了在押犯徐景贤的供词,“九大”代表刘万顺的证词。对于这些证据,王洪文都承认是事实。 ^iZ,6]`  
L>04u?'p  
  为了陷害党和国家的领导干部,在“九大”之前,张春桥还指使王洪文、徐景贤等专门成立了一个“九大材料小组”,搜集了叶剑英、陈毅、李先念、李富春、谭震林、聂荣臻等人的材料。 W[fv.W W-  
ojO yl]@  
  法庭投影出示了“九大材料小组”搜集整理的叶剑英等人的材料目录。审判员问王洪文是不是这个小组的负责人之一,王洪文承认是小组负责人之一,并供认说原上海市革委会副主任王少庸也是负责人之一。 }(L@ ]B,  
nD$u)':i  
  在今天的法庭调查中,还对起诉书指控王洪文和姚文元于1976年1月至9月,指使《人民日报》原总编辑鲁瑛派人到中央一些部门和福建、江西、浙江、江苏、四川、云南、黑龙江等省,搜集党政军领导干部的材料,诬陷他们是“不肯改悔的走资派”、“还在走的走资派”、“组织还乡团”、“翻案复辟”等,进行法庭调查。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隐藏评分记录清空我的评分动态 共 条评分 回复 引用 举报顶端 古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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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小中大   11  发表于: 2008-07-10   法庭宣读了鲁瑛的证词和有关的出证材料。审判员问王洪文这是不是事实,王洪文回答是事实。 b$m;n>  
; mBko1  
  四、王洪文承认他策划并指挥上海两次武斗事件的犯罪事实 %$tJ}z  
{,{E4qQ  
  第一审判庭于12月6日还对上海两起武斗事件进行调查。王洪文于1966年12月底, nKk'ShK  
6z'A.pu  
u\1zb <MP  
在张春桥的指使下,伙同耿金章,组织不明真相的群众,攻打上海“工人赤卫队”,制造了康平路武斗事件。据徐景贤等人起草的《上海一月革命大事记》中的记载,“工人赤卫队”共有91人受伤,到医院治疗。事后,王洪文还发了特急命令,把“工人赤卫队”的主要负责人“统统抓起来,押送公安局”。 3ar!{a#n  
APB?  
  法庭调查中,出示和宣读了证据。王洪文承认这些都是事实。 W)l0cY  
+YfnIyYdl  
  起诉书还指控王洪文于1967年8月4日,策划指挥围攻“上海柴油机厂革命造反联合司令部”群众组织的武斗事件。 qF|P  
(me5< Q  
  王洪文供认说:“上海柴油机厂革命造反联合司令部虽然人数不多,但对我们威胁很大,所以我们研究决定把这个组织搞掉。” Z|iCxuu)  
59pJr<5  
  法庭宣读了张宝林和王承龙的证词:1967年8月4日,王洪文指挥陈阿大、黄金海、耿金章等人调集了十万生产工人和上千部车辆和船只,从水陆两路攻打,把上海柴油机厂团团围住。王洪文还调动了公安局的几部消防车,用高压水龙头掩护,用卡车、起重吊车,把厂门口的路障吊走,把围墙撞倒,冲进厂里边。“联司”许多人被打伤,好端端的厂房车间被砸烂。 #JDh(=SN  
8_Lw{IQzy1  
  现任上海柴油机厂党委副书记的徐潘清出庭作证。他说,当时王洪文一伙把“联司”的人抓一个毒打一个,把男的上衣都剥光,女的上衣撕破作为记号。被打伤650余人。有的肋骨被打断、眼球被打出、牙齿被打掉、内脏被打伤,有的被打得精神失常,怀孕的妇女被打流产。100多人至今还有严重的后遗症。私人财物如手表、钞票、自行车被抢劫一空。国家财产损失350万元,修理厂房就花了14万元。 RVA{,^f0N  
k!,~x'9 f  
  法庭还投影这次武斗时拍摄的记录片中的五个镜头。 \|fK"  
SK LKn)Y  
  在人证和书证面前,王洪文认罪说:“这件事是我策划的,我是有罪的,我要向全国人民认罪。” $yf=5^~  
WnWhC_kYl  
  公诉人指出,攻打“工人赤卫队”和砸上海“联司”,都是张春桥、王洪文为了夺权、保权,以武力镇压群众的犯罪事实。 Q\/UB9-95  
5OsF|:FT  
  五、王洪文供认他和张春桥策动上海武装叛乱 (s`bmuv  
+1_cw$*8  
  12月13日,审判庭对王洪文进行第三次调查。起诉书指控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和马天水、徐景贤、王秀珍等以上海为基地,抓武装力量,在他们面临覆灭之际,策动武装叛乱。 x~v<[v;D"  
|x9'$ZH/}  
  1967年7月,张春桥指使王洪文等在上海建立由他们控制的武装力量;1973年9月,王洪文对王秀珍说:“要建立全国民兵总指挥部,由我亲自来抓。”1974年3月,王洪文再次对王秀珍说:“军队不能领导民兵,民兵的指挥权要掌握在(上海)市委手里。”1975年1月和8月,王洪文在北京和上海,多次对马天水、徐景贤和王秀珍说:“我最担心的是军队不在我们手里。”王洪文还说:“要警惕修正主义上台”,“要准备打游击。”1976年2月,王洪文说:“上海民兵是我和张春桥搞起来的”,“我是抓住不放的,你们可给我抓好”,“部队靠不住”。 dkf%gxr  
62^U V.*  
  1976年8月,马天水、徐景贤、王秀珍突击给上海民兵发枪,9月23日,王洪文在电话中对王秀珍说:“要提高警惕,斗争并未结束,党内资产阶级是不会甘心失败的,总有人会抬出邓小平的。” VjhM ^m b  
+Az 1 \AL  
  法庭出示了“四人帮”的余党为策动武装叛乱进行部署的文件,使用的武器和电台的照片等大量证据。武装叛乱的组织者、原上海市委书记、市革委会副主任徐景贤、王秀珍,原上海民兵指挥部负责人施尚英出庭作证。 vS ?_X  
znbyA ^ 4t  
  王洪文供认,上海武装叛乱是“四人帮”长期经营帮派武装的结果,“主要应由张春桥和我负责”。 |H*\qx-s  
0 D*gGs  
  审判长曾汉周宣布,法庭对王洪文被指控的犯罪事实调查结束。 mTt#34DD  
fLh*<_Xs  
  六、法庭辩论,王洪文请求法庭给他改造自己,重新做人的机会 vuTvwf   
(Wx&LXbVE.  
  1980年12月20日上午,第一审判庭开庭审问王洪文,进行法庭辩论。 {<65'Gu-  
: 4j   
  法庭辩论,检察员敬毓嵩首先发言。他的发言共有四项,指出: S1r=1@8c  
5lUJb]T  
  被告人王洪文被指控的各项罪行,经过法庭三次调查,完全属实。被告人王洪文同江青、张春桥、姚文元勾结在一起,有预谋、有组织地诬陷、迫害党和国家领导人周恩来、邓小平、陈毅。 aITUIHv  
lt k+.rJC  
  被告人王洪文是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主犯。法庭调查表明,被告人王洪文,多年来同江青、张春桥、姚文元紧密勾结、狼狈为奸,策划推翻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犯下了严重的罪行。王洪文拉队伍,亲自上阵制造武斗;亲自在上海建立帮派武装,同张春桥向上海传信,策动了上海的武装叛乱。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隐藏评分记录清空我的评分动态 共 条评分 回复 引用 举报顶端 古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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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小中大   12  发表于: 2008-07-10  被告人王洪文的罪行所造成的危害和后果非常严重。检察员说到这里,特别提请法庭注意,他指出:王洪文的每一项罪行,无论是他单独进行的或者是共同进行的,都是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篡党篡国、祸国殃民罪行的一个组成部分。王洪文诬陷、迫害党和国家领导人,并不是针对哪一个人,而是要把老一辈革命家一个一个统统打倒,以便他们夺权上台。王洪文制造武斗,建立帮派武装,也不是孤立的活动,是他们篡党篡国、夺取政权的一支武装力量。他们制造武斗,以武力镇压群众,是为“四人帮”在上海夺权打基础,而武斗之风影 qZ.RzazJ  
` _&K;= o  
D*)oHgr>  
响了全国,搞乱了全国。 3Sn& I\UgS  
r-&f/MhL  
  检察员敬毓嵩最后指出对王洪文的适用法律问题,指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二条、九十三条、九十八条、一百三十七条和一百三十八条。犯有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罪、策动武装叛乱罪、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罪、诬告陷害罪和打砸抢罪。指出,被告人王洪文的罪行严重,民愤很大,同时被告人在预审中和法庭上有一定的认罪悔改表现,表示愿意承担责任,这也是应当注意到的。请法庭根据被告人的罪行和认罪态度,依法予以应得的惩处。  ::N  
v!GB1mML7  
  王洪文在预审时就声明不要律师。他只对法庭调查中,同案犯王秀珍出庭作证揭发他讲“军队里没有我们的人”这句话作了更正,他说,他的原话是“军队里有的不是我们的人”。 zoA pEapn  
de?JcU\J  
  王洪文在最后陈述中说:“我没有什么可以辩论的。在‘文化大革命’中,我参与了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反革命活动,成了这个集团的重要成员,犯下了严重罪行。经过几年来的反省、交代,特别是在公安预审和检察院调查过程中,使我逐步认识到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和我个人在这个集团中所犯错误的严重性。”他承认犯下的罪行,说:“我向全国人民认罪,我有决心转变立场,改造自己,同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彻底决裂,脱胎换骨,重新做人。最后我向法庭表示,我完全服从对我的判决。” WC.Bh6&k8  
=`'K {(k/  
  审判长曾汉周宣布:本法庭对公诉人的发言和被告人王洪文的说明和表态,在评议的时候,予以考虑。 XT_ufNDt  
SLYQaTbpC  
  第一审判庭对被告王洪文经过三次法庭调查和一次法庭辩论,到此对王洪文的审理结束,等待宣判。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隐藏评分记录清空我的评分动态 共 条评分 回复 引用 举报顶端 古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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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小中大   13  发表于: 2008-07-10 一、阶级异己分子姚文元 D7^} sP#^r  
T[YbKR(0  
  姚文元,浙江省诸暨县人,1931年出生于地主兼资本家家庭。其父姚蓬子是叛徒、特务,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是左翼作家。1933年12月在天津被捕,他不仅供认了自己的中共党员身份,还供出了他的入党介绍人——潘汉年,供出了左联党员名单,供出了冯雪峰、田汉、钱杏邨是中共党员和一些人的地址,供出了他和鲁迅的接头地点等;19 hu"Wb`dXIF  
H`| o\5%.S  
34年5月14日,他在国民党《中央日报》上发表了2000字的《脱离共产党宣言》,成为中统特务头子、中统局副局长徐恩曾领导下的文化特务,担任国民党中央文化委员。姚蓬子当了文化特务,叫儿子姚文元拜认徐恩曾和他的小老婆费侠为干爹干妈,姚文元成了特务头子的干儿子。 :IU8KYm  
{cI+~+IF;  
  1948年姚文元混入党内,长期以来隐瞒地主家庭出身和他的政治历史问题,利用窃取的权力,勾结王洪文、张春桥、江青,采取极其恶劣的手段,包庇、保护有严重历史罪恶的叛徒、特务姚蓬子,并且在政治经济上同姚蓬子一直保持着密切联系,1969年姚蓬子死后,姚文元还继承了除姚蓬子存款以外的全部 DxTkw){_  
B-w3ZPw  
  家产。 kXjb6PYaO  
 &LQOD2<  
  姚文元,这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反革命舆论制造者,“文化大革命”的悲剧就是他的一连串文字狱拉开的帷幕,他的一篇文字,甚至一句话就可以宣判一个人的政治死刑。有谁能计算出在他的笔下屈死了多少人?他顽固地坚持地主资产阶级的反动立场,采取反革命两面派手法,结党营私,反对毛主席、党中央,进行分裂党的阴谋活动,破坏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是隐藏在党内的阶级异己分子。 n`^9`#"  
Nw[h@yEnW[  
  二、 “四人帮”相互包庇,销毁他们的反动历史材料 )iuoXZJ~lage8p  
  1976年10月,姚文元被隔离审查后,从他的住址查出他包庇隐藏的四件有关张春桥和他老婆文静的材料。这四件材料是金祖敏(“四人帮”上海同伙、全国总工会筹备组负责人)1969年11月5日,从上海秘密送给姚文元的。其中三件是1955、1956年上海市委组织部审查张春桥参加国民党复兴社和党籍问题的重要材料;另一件是反映文静有重大政治历史问题的材料。姚文元拆阅了这些材料,他不报告毛主席、党中央,做贼心虚地批注:“内件未拆,不知内容,请报告春桥同志、王洪文同志,按中央规定处理。”实际上姚文元把这些材料密藏了八年之久。 {F4opM-%'  
+Q[SJ&5  
  1974年3月,王洪文、张春桥、江青等收缴、销毁叛徒特务姚蓬子的罪行材料;马天水等人1974年7月在上海大量销毁原上海师范学院姚蓬子专案组审查姚蓬子的罪恶材料,包庇姚文元。 86QKA  
%_.:HN?K  
  三、姚文元带着稿子受审,欲盖弥彰 Yjp}]>j  
{Hf{(O  
  1980年11月24日下午,继调查王洪文“长沙告状”以后,姚文元被押到审判庭,就同一案又对他进行庭审调查。 wX#v@-vP6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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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文元对起诉书中指控他的罪行,已经做了准备,写了稿子,今天他是带了稿子出庭,随时准备照稿答辩的。 :Baz*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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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审判长问他,“四人帮”在北京钓鱼台密谋策划篡党夺权,江青派王洪文去长沙向毛泽东主席诬告周总理、邓小平等阴谋活动,问姚文元应负什么罪责时,他翻看着准备的稿子,思忖了半天,想方设法避重就轻,含糊其辞,翻了半天白眼,才结结巴巴地说:“去长沙告状,是江青的主意。”“实际上是想影响毛主席已经做出的决定”,即阻挠邓小平出任国务院第一副总理。他承认攻击过邓小平副总理,不承认诬陷周总理。 EO~)[`m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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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庭出示了姚文元1974年10月18日的日记和张玉凤的证词以后,在审判长的审问下,姚文元在手稿中翻不到答案,吭哧了半天才承认他说过“北京有庐山会议的气息”的话,但却又抵赖,说是在另一种场合下说的。问他另一种场合是什么地方,他又答不出来。 3zRgRmP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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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庭追问姚文元诬陷、迫害邓小平的罪行,并向他出示书证,证明1976年5月16日,他在《人民日报》送审的《党内确有资产阶级——天安门广场的反革命事件剖析》一文中,亲笔加了“邓小平就是这次反革命政治事件的总后台”。这时,只见姚文元的神色特别慌乱,好不容易才镇静下来,又想了半天,竟然狡辩地说什么,当时他认为送审稿上说,“天安门事件是邓小平一手造成的”提法太重了,所以他改为“总后台”。这真叫胡说八道,欲盖弥彰,闻者无不哑然失笑。 C' v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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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姚文元多次避重就轻,无理狡辩 ASkrtt^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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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8日上午9时,第一审判庭对姚文元控制宣传舆论工具、利用报刊诬陷老干部的犯罪事实进行审问。审判员问姚文元:1976年初,《红旗》杂志、《人民日报》发表了一些诬陷老干部的文章是不是你亲自修改审定的?姚文元辩解说,具体文章记不起来了,相信法庭有事实为依据。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隐藏评分记录清空我的评分动态 共 条评分 回复 引用 举报顶端 古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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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小中大   14  发表于: 2008-07-10  法庭出示了经他修改审定的《批判党内那个不肯改悔的走资派》、《从资产阶级民主派到走资派》、《修正主义组织路线必须批判》等文章的送审稿,还宣读了有关段落以及有关证人的证词。这些文章诬陷老干部是“不肯改悔的走资派”、“复辟狂”、“反攻倒算”,“是有组织、有计划、有理论、有纲领的复辟活动”。姚文元还授意提出了“从资产阶级民主派到走资派”的论点。他在《修正主义组织路线必须批判》一文中,亲自加上了“‘老干部’,实际上是‘老走资派’”这句话。 +Z*.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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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红旗》杂志负责人林兆木和许健生出庭作证。林兆木说,《从资产阶级民主派到走资派》一文是在姚文元授意下写的。在修改过程中,姚文元指示,“刮右倾翻案风的头子本身就是资产阶级民主派”,“批判的锋芒应是党内不肯改悔的走资派”,“不但是教育界、科技界、文艺界也在开始,还有上层建筑的其他领域”。 WI~.P^R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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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文元对这篇文章作了两次口头“指示”,两次书面“指示”,两次电话“指示”,五次看了文章清样,其中三次进行亲笔修改。 H{{ K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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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姚文元看到法庭出示的《修正主义组织路线必须批判》一文的送审稿以后,他承认文章是他修改的,但却咬文嚼字,把罪行说成是错误由他负责。还狡辩说,他修改了几处“打击面比较宽的话”,原来提法重的被他改轻了。 U- spn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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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诉人在发言中指出,在1976年初,诬陷老干部是“走资派”、“民主派”、“还乡团”、“右倾势力”,一时间这些反革命言论充斥报纸、杂志。1976年,一些老干部经受诬陷迫害后,刚刚回到工作岗位,江青一伙就把他们看成篡党夺权的极大障碍。姚文元利用控制的舆论工具进行反革命宣传,妄图再一次把老干部打倒,在当时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四人帮”在全国各地区、各部门的帮派骨干又行动起来,冲击党政领导机关,揪斗老干部,使老干部再次遭到迫害。对此,姚文元是推脱不掉罪责的。 4Z2GZ~r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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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审判庭今天还对姚文元诬陷、迫害中共上海市委领导人陈丕显、曹荻秋的犯罪事实进行调查。姚文元诬陷上海市委第一书记陈丕显“是一个极其狡猾、极其阴险的反革命两面派”、“是无产阶级最危险的阶级敌人”、“在上海党内组织了以他为总头目的资产阶级顽固堡垒”。 ,dW@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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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判员问姚文元,起诉书对你的指控是不是事实? RP+eF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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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文元转弯抹角,不直接回答问题,法庭宣读、出示了经姚文元、张春桥在1967年12月审定的《评陈丕显的五次假检讨》(节录)和在押犯徐景贤1968年1月16日在这篇文章上的批语,证明所谓《评陈丕显的五次假检讨》一文,曾根据姚文元的意见修改过,文中诬陷陈丕显的那些话,是姚文元同意的。 4CnW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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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文元承认他看过这篇文章,但却狡辩文中的观点,不代表他的观点,他只负审阅责任。 W);uN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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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判员问姚文元,起诉书指控你诬陷曹荻秋是“叛徒”,是不是事实? /V{"UyiI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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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文元避重就轻地狡辩说,他曾在一份审查曹荻秋的文件上圈阅同意。 9!hj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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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庭投影出示了1973年6月26日,原上海市革委会副主任马天水(在押)给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的《关于叛徒、修正主义分子曹荻秋罪行的审查报告》,宣读了原上海曹荻秋专案组负责人盛龙涛1980年9月10日关于《姚文元诬陷迫害曹荻秋同志罪行》的证词(节选),证明姚文元对诬陷曹荻秋负有重要罪责。 x`'ueBR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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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庭还就起诉书指控姚文元和张春桥于1967年5月,在济南支持原山东省革委会主任王效禹制造省革委会大院武斗流血事件,拘捕关押388人的犯罪事实进行调查。法庭宣读了王效禹1980年6月20日的证词,姚文元1967年5月7日在山东省大中学校红卫兵代表大会上的讲话(节录)和姚文元1967年5月8日日记(节录),原山东省革委会常委张美智的证词以及武斗现场照片等。 ,V5X(U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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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文元承认他在这次武斗后讲过“祝贺胜利”的话,日记是他写的。但他又为支持武斗开脱责任。公诉人对姚文元的无理辩解作了驳斥。 BswCN-a3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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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姚文元一再掩盖、推脱罪责 ljdD`>FJ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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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0日,第一审判庭对姚文元进行第三次审问,就起诉书指控他指使鲁瑛派人搜集党政军领导干部材料和诬陷南京和北京天安门广场悼念周恩来总理的群众的犯罪事实进行法庭调查。 !XwD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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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6年,一批被打倒的老干部得到解放,重新走上工作岗位。“四人帮”看到这是他们篡党夺权的最大障碍,他们便利用从1975年底由他们煽起的所谓“右倾翻案风”,阴谋再次打倒一大批老干部,为了证明老干部是“还在走的走资派”搞“翻案复辟”,姚文元伙同王洪文,指使他们的爪牙、《人民日报》总编辑鲁瑛,于1月到9月先后派出三批,约100名记者到中央各部门以及福建、江西、浙江、江苏、云南、四川、黑龙江等11个省市搜集诬陷恢复工作的老干部的材料。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隐藏评分记录清空我的评分动态 共 条评分 回复 引用 举报顶端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2  3  4  5»共5页 军政社区 » 军政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