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直通车首次收费:结构专业设计技术准则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05:28:44
目   录……………………………………………………………G-1
1.人性化设计结构专业切入点  …………………………………G-2
2.限额设计要求  …………………………………………………G-3
3.荷载取值要求  …………………………………………………G-4
4.结构计算要求……………………………………………………G-5
5.南方地区地下部分设计要求……………………………………G-8
6.南方地区主体结构设计要求……………………………………G-13
7.南方地区楼层结构设计要求 …………………………………G-15
8.其他相关要求 …………………………………………………G-17
1.  人性化设计结构专业切入点
1.1          住宅工程
1.1.1         结构构件的布置
1) 应满足建筑功能空间的要求;
2) 在建筑交通流线位置力求不设置结构构件,使交通更通畅;
3) 公共空间尽量不设置明梁、柱,使空间更宽敞明亮;
4) 构件设置应保证建筑的外观要求,力求使空间更加简洁顺畅;
l      要求客厅、主人房、走道必须隐梁隐柱。
l      户内结构梁隐藏的严格度(从高到低):
客厅、主人房、玄关走道 → 内走道 → 次房 → 厨、厕
5) 尽量考虑空间的分隔及合并,为业主日后的改造留有余地;
6) 大堂以及其他墙面装饰采用干挂石材时,门洞预留考虑做法的尺寸,保证门洞的最终尺寸,便于业主搬运大件家具物什;
1.1.2         外装饰构件的做法
选用常用的、经济的材料及做法;选择施工简单、方便的方案;配合外装饰要求选择构件的尺寸。
1.1.3         使用新技术新材料
1) 采用成熟的、操作简单的新材料新技术,以利于施工;采用环保、质量好、经济的新材料
1.1.4 各类建筑结构型式选取
别墅类
上海地区别墅采用的结构型式依次为砖混结构—外砖内框—全部短肢剪力墙的剪力墙结构,在满足建筑功能的条件下,尽量采用小柱距、小板跨结构,在建筑允许的情况下,板短跨尽量小于3.90M;广州、惠州、深圳地区尽量采用全部短肢剪力墙的剪力墙结构。
小高层住宅
采用长度较短的普通剪力墙(短肢剪力墙的截面面积占总剪力墙少于50%)+核心筒,结构计算控制指标:轴压比、周期、位移、剪重比、应控制在既符合规范要求,又不要有太多的富余量。
剪力墙、板 、梁、柱的截面及配筋除计算需要外,构造配筋采用规范允许的最小值。
1.2          商业、及配套
1.2.1         结构构件的布置
1) 应满足建筑功能空间的要求;
2) 在建筑交通流线位置力求不设置结构构件;
3) 公共空间空旷宽敞,梁、柱布置应与建筑及室内装饰专业协商确定;
4) 构件高度尽量小,尽量做到较高的净高;
5) 不影响人的视线、不造成外观明显的凹凸;
6) 尽量考虑空间的分隔及合并,为业主日后的DIY改造留有余地;
1.2.2         外装饰构件的做法
选用常用的、经济的材料及做法;选择施工简单、方便的方案;配合外装饰要求选择构件的尺寸;
1.3          车库
1.3.1
1.3.2         结构构件的布置
1)   应满足建筑功能空间的要求;
2)   在建筑交通流线位置力求不设置结构构件;
3)   构件高度尽量小,尽量做到较高的净高;
4)   不影响人的视线、不造成外观明显的凹凸;
5)   在车道两侧选用较小的结构构件,方便使用;
1.3.3         地下室底板采用板式结构。中间层当只作为普通的停车库时,采用梁板结构;中间层为五、六级人防顶板时采用厚板结构;地下室顶板塔楼部分除作为上部嵌固部位的顶板采用梁板结构,其余覆土≥0.6米裙楼及扩大地下室部分顶板采用厚板结构。
1.3.4         地下室各层楼板跨度8mX8m左右,当采用梁板结构时按单向板布置主次梁结构,板跨2.70米~3.0米左右。无人防的中间层车库梁高取650次梁取550高。
1.3.5         采用无梁楼盖时,6级人防顶板厚度300~350,5级人防顶板用400~450,柱帽可用2000X2000高等于板厚的方锥体柱帽。
1.3.6         各专业应互相协调合理控制地下室的层高,梁板结构:层高=梁高+设备预留空间(600)+2400;厚板结构=板厚+设备预留空间(800)+2400。
1.3.7         地下室各层楼板当采用梁板结构时按单向板布置主次梁结构,板跨3.0米左右。
1.3.8         底板、顶板采用结构找坡。
2       限额设计要求:
2.1  广州、深圳地区标准层钢筋用量指标(cm/m2)
建筑结构特征
混凝土用量cm/m2
用钢量kg/m2
层数
结构类型
7-9
异形柱、剪力墙
40
35
10~11
短肢剪力墙、剪力墙
45
40
12~15
剪力墙
45
45
16~20
剪力墙
48
50
21~25
剪力墙
50
55
26~32
剪力墙
50
60
2.2  上海地区标准层钢筋用量指标(cm/m2)
建筑结构特征
混凝土用量cm/m2
用钢量kg/m2
层数
结构类型
7-9
异形柱或短肢剪力墙
48
10~11
剪力墙
50
12~15
剪力墙
52
16~20
剪力墙
55~58
2.3  惠州、增城(六度区)地区标准层钢筋用量指标(cm/m2)
建筑结构特征
混凝土用量cm/m2
用钢量kg/m2
层数
结构类型
7-9
异形柱、剪力墙
35
10~11
短肢剪力墙、剪力墙
38
12~15
剪力墙
42
16~20
剪力墙
45
2.4  各地区别墅成本控制指标(不包括独体别墅)
地区
体系
用钢量kg/m2
备注
北京
砖混
36
无地下室,含基础
广州
框架
45
无地下室,含基础
惠州、从化
框架
42
无地下室,含基础
砖混
35
无地下室,刚性基础
上海
砖混
40
不含地下室、基础
3   荷载取值要求:
3.1风荷载
3.1.1   安全等级为一级或高度>60m的高层建筑基本风压应按100年重现期,但位移验算时仍按50年重现期。
3.1.2山区建筑应了解工程周边的地形并按荷载规范作出风压修正。
(荷载规范7.2.2 对于山区的建筑物,风压高度变化系数可按平坦地面的粗糙度类别,由表7.2.1确定外,还应考虑地形条件的修正,修正系数η分别按下述规定采用: 1 对于山峰和山坡,其顶部B 处的修正系数可按下述公式采用:
式中tg α—山峰或山坡在迎风面一侧的坡度;当tg α>0.3 时,取tg α=0.3;
k—系数,对山峰取3.2,对山坡取1.4;
H—山顶或山坡全高(m);
z—建筑物计算位置离建筑物地面的高度m;当z>2.5H 时,取z=2.5H。
对于山峰和山坡的其他部位,可按图7.2.2 所示,取A、C 处的修正系数ηA、ηC 为1,AB 间和BC 间的修正系数按η的线性插值确定。
2 山间盆地、谷地等闭塞地形η=0.75~0.85;
对于与风向一致的谷口、山口η=1.20~1.50。
3.1.3  体形系数:矩形、正多边形取1.3,凹形,井字形等凹位较多时取1.4。
3.1.4     算维护结构及连接强度,可采用局部风压体形系数μ.负压区在-1.0至-2.2之间。檐口、雨蓬、悬臂等取-2.0。对柔性结构应按规范考虑风振的影响。对门窗、幕墙构件应按规范采用阵风系数(1.5~3.5).
3.1.5    恒活载
3.1.6   若采用粘土多孔砖,墙体容重取17 KN/m3(含批挡、抹灰);若采用陶砾空心砖、加气砼砌块墙体时,墙体容重取11 KN/m3(含批挡、抹灰)。室内地坪以下墙体应按实芯砖计算重量。计算梁上荷载时应扣除门窗洞口范围墙体重量。板上荷载应根据实际情况修改程序的传递方式(如楼梯板、悬挑板、电梯间、隔墙等),电算输入楼面荷载时,对于每个房间应按实际的计算荷载取值。不得随意放大或将整个楼面统一取用一个值。
3.1.7   卫生间沉箱填料容重≤11KN/m3时,恒载取6.9KN/m2(包板自重),活载有浴缸时取4KN/m2,淋浴时取2.5KN/m2。
3.1.8   地下水位以下的土容重近似取11 KN/m3。
3.1.9   地下室广东、上海地区地下水位位按50年一遇的最高水位确定。当未有资料时可根据周边地形、地下室出入口标高,考虑外部地形可能引起的地下水位梯度变化。地下室抗浮稳定性验算分项系数1.05,强度验算分项系数1.2计算,验算裂缝时分项系数取1.0。
3.1.10    混凝土容重电算输入时取26 KN/m3(北京)、25 KN/m3(广东、上海);板计算时则取25 KN/m3。
3.1.11    没有确定功能分区的公共建筑,其未确定的隔墙荷载按1.0 KN/m2(北京)、1.5 KN/m2(广东、上海)均布荷载考虑;有明确功能分区的住宅户内及公共建筑,板上内隔墙应按局部荷载输入计算板配筋,梁配筋计算时可按1.0 KN/m2的均布荷载输入。
3.1.12   一般民用建筑中的非人防地下室顶板(标高±0.00处)的活荷载宜取4KN/m2。当顶板上施工荷载超过4KN/m2时,施工单位应采取有效的支护措施并取得设计单位的认可。
3.1.13   对于纯地下结构,地下室顶板上除消防车道处考虑消防车荷载外,其余位置活荷载取5KN/m2(未含填土、地面及种植重量),此两项活荷载均不与人防荷载叠加。当顶板上施工荷载超过5KN/m2时,建议由施工单位采取有效的支护措施并取得设计单位的认可。
3.1.14   裙楼天面若有绿化要求,应结合园林绿化方案考虑覆土重量,当覆土高度未明确时,活荷载可取7KN/m2;当有明确的覆土要求时应计算覆土重量,活荷载取2KN/m2。
3.1.15   在计算地下室外墙时,一般民用建筑的室外地面活荷载取5 KN/m2(包括可能停放消防车的室外地面)。有特殊较重荷载时,按实际情况确定。 外墙压力应按静止土压力计算,eoik=(∑rjhj+q)Koi
式中e0ik——计算点处的静止土压力标准值(kN/m2);
γj——计算点以上第j层土的重度(kN/m3);
hj——计算点以上第j层土的厚度(m);
q——地面均布荷载(kN/m2);
K0i——计算点处的静止土压力系数。
当无试验条件时,对砂土可取0.34~0.45,对粘性土可取0.5~0.7。
水位以下时,根椐砂土或黏土分别采用水土分算或水土合算水土压力。
4                结构计算要求:
4.1                 部分计算参数的取值:
4.1.1           周期折减系数:
1)         框架结构,填充墙较多时取0.6~0.7,较少时0.7~0.8
2)         框架剪力墙结构,取0.8~0.9
3)         纯剪力墙结构,取1.0
4.1.2           全楼地震作用放大系数:取1.0
4.1.3           现浇楼板的梁刚度增大系数:边框梁1.5;中间框架梁2.0。
4.1.4         梁弯矩增大系数≤1.1,梁支座弯矩调幅系数取0.85,梁扭矩折减系数取0.4,连梁刚度折减系数不宜小于0.50。
4.2  高层建筑计算地震作用时,应考虑偶然偏心的影响,在位移比小于1.2时,考虑偶然偏心。平面布置基本对称、均匀的结构,不考虑双向地震的扭转效应。层间最大与平均位移比>1.2及质量和刚度分布明显不对称的结构,应计入双向地震作用下的扭转效应,考虑双向地震作用而不用考虑偶然偏心。备注:在考虑偶然偏心或双向地震作用时,配筋相应增加3%左右。振型个数的确定:宜以有效质量系数大于0.9为准且宜≥9。
4.3   结构计算时,传至墙、柱及基础的活荷载应考虑折减。活荷载按楼层的折减系数不尽相同,折减系数应随计算截面以上所承担的楼层数的不同而不同。当塔楼和裙楼合并计算时,处于同一楼层但分属于塔楼和裙楼的墙、柱截面就不会相同,折减系数应人工干预。注意:荷载规范表4.1.2仅适用于4.1.1中第1(1)项,而其他工业民用建筑不能采用表4.1.2的折减系数。
4.4           消防车荷载的取值问题:《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2006版)表4.1.1第(8)中的消防荷载,为直接作用于楼面上的轮压等效均布荷载,数值仅适用于楼板构件计算,而用于梁、墙、柱及基础计算时应采用表4.1.2要求进行折减。当作用于地下室顶板上有覆土或添充物时,消防车轮压按实际覆土厚度折减。具体参见《北京市建筑设计技术细则》附录C
4.5           计算楼层的层间位移并对结构进行规则性判别时都应刚性楼板假定。当楼层最大层间位移角(端部位移)之绝对值很小时(一般层间位移角<1/2000),《高规》关于楼层扭转位移比的限值要求可略为放松。群楼为框架结构,塔楼为剪力墙结构,群楼柱的最大楼层扭转位移比可放宽,群楼不对称且过长(超出楼层扭转位移比的限值较多并不对称超出一个塔楼边长)时应设抗震缝与塔楼分开。
4.6               对于多个塔楼仅通过地下室连为一体,每幢塔楼(包  括带有局部小裙房)均设防震缝分开,分属不同的结构单元,一般不属于大底盘多塔结构。此时,若由于某些原因将嵌固部位设在地下一层底板时,一般也不属于大底盘多塔结构。
4.7     对于多塔结构,其扭转周期与平动周期比值的控制及最大位移与平均位移比值的控制应以单塔为准,将多塔结构分开进行计算分析。
4.8           当为多塔大底盘结构时,若嵌固部位在地下室顶层,地下一层高层部分以外相当于基础埋深H长度范围内的抗震等级应同高层部分底部结构抗震等级。地下二层以下及地下一层其余部分的抗震等级可据具体情况为三级或四级。
4.9           建筑结构的嵌固
4.9.1   基础应有足够的抗转动抗滑移的能力。基础的嵌固的原则是在荷载效应作用下,基础的转动角小于上一层结构(柱或剪力墙)转动角的一半,在水平作用效应下不产生滑移。
4.9.2   对于无地下室的建筑,结构嵌固部位的选取:
1)   若基础埋置深度较浅,可取基础顶面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部位。
2)   若基础埋置深度较深,多层剪力墙或砌体结构当有刚性地坪并配有构造钢筋时,可取室外地面下500mm处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部位。
3)   多层框架结构,当为柱下独立基础,基础埋置深度又较深时,可在±0.00以下适当位置设置基础拉梁,此时宜取基础顶面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部位,并将从基础顶面至首层顶面分为两层,基础拉梁按框架梁进行结构分析。
4)   对于60米以下剪力墙结构且基础埋置较深时,当采用上述做法无法满足当地相关的设计要求时,可考虑在±0.00以下适当位置加厚剪力墙形成“短墙”(宜使短墙厚度不小于2倍墙厚),可取短墙顶面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部位(宜做配筋刚性地坪)。
4.9.3   有地下室的嵌固
在地下室顶板嵌固应满足:
1)         地下室顶板与室外地坪高差小于1/3本层
2)地下室的剪切刚度不小于相邻上部结构楼层剪切刚度的2倍。
3)地下室外墙与上部结构相距较远时(主楼在该边地下室外墙边长一半以外),外墙不宜参加计算。
l          如上不满足,可取人防层顶板处做嵌固端(人防层的剪切刚度应大于首层的2倍),如都不满足可取底板做为嵌固端。
l            除在顶板嵌固外计算时均应以本层嵌固和顶层嵌固作二次计算比较取用。
4.10     结合钢筋实际采购情况,钢筋等级要求如下:梁柱箍筋钢筋直径10mm时采用Ⅰ级钢,板筋钢筋直径10mm时采用Ⅱ级钢,(上海地区φ10钢筋都用Ⅱ级钢),钢筋直径≥12mm时采用Ⅱ级钢,钢筋直径≥16或18mm时可采用Ⅲ级钢筋。要求同一工程中同一直径的钢筋Ⅱ、Ⅲ级钢筋不得混用。
4.11     除转换层外,水平构件砼强度宜为C25或C30,不应超过C35,天面层板混凝土强度宜为C25,在上述范围内,梁板与柱、剪力墙砼强度等级相差尽量≤5Mpa,以便施工,同时柱、剪力墙砼强度等级随楼层升高的递减变化宜结合梁板砼强度等级共同考虑。
4.12     人防地下室顶板按塑性板进行计算,塑性系数取1.2~1.4,板跨中截面的计算弯矩对梁板结构可乘以折减系数0.7。人防顶板尚应满足平常使用荷载作用下的强度及裂缝要求。
4.13     北京地区有梁筏板及箱基底板的内力应按塑性理论进行计算, 塑性系数取1.4~1.6。
4.14     对于地下建筑或地下室埋深较大而地上建筑较轻的建筑物,当地下水位高于地下建筑物底板时,应进行抗浮验算,验算时不考虑活载。
4.15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第10.2.8-1规定框支梁面、底筋的最小配筋率,对于面筋最小配筋率控制依通长面筋考虑。
4.16     连梁的抗震等级应同抗震墙。跨高比不大于1.5时连梁最小配筋率不宜大于0.25%(单面)。连梁纵筋在保证受弯承载力下,越小越好。对跨高比大于5的连梁,宜按框架梁设计。
4.17     高规第7.1.2条一般剪力墙结构中允许存在个别短肢剪力墙,个别短肢剪力墙只需遵守小墙肢的规定(严控轴压比)。
第7.2.5条hw/bw在3~5之间时,建议采用小等于3的做法(即箍筋全高加密)。在计算中按照剪力墙输入的,在施工图设计中,应在两端设暗柱,并按短肢墙的构造要求配筋。一字形短肢剪力墙,墙肢很短宜按框架柱配筋,配筋率:底部加强区≥1.2%;其他部位≥1.0%。
5         南方地区地下部分设计要求:
5.1 首层隔墙下如须设置基础,不得采用“元宝”基础,应设钢筋砼基础梁或条形基础。
5.2 框架结构设有地下室且有防水要求时,如地基较好,宜采用独立柱基加防水板的做法,地基承载力应进行深度修正。
5.3 对于扩展基础,当基础宽度大于2.5m时,受力钢筋长度应取基础宽度的0.9倍交错放置。
5.4 对于柱下扩展基础,基础底板构造配筋时宜按台阶形或坡形截面的全截面计算配筋,不得按每延米的基础高度计算构造配筋。基础底板的最小配筋率按0.15%控制。
5.5 地基土质较好时单独柱基的拉梁,当不考虑用拉梁来平衡柱底弯矩时,高度可取柱中心距的1/12~1/15。梁上有墙时取高值,梁上无墙时取低值。拉梁的配筋按所拉结的柱子中轴力较大者的1/10作为轴心受拉的拉力与竖向荷载所产生的内力迭加进行计算。地基土质不好时,应根据差异沉降计算拉梁配筋。
5.6 凡框架层数不超过三层,基础埋置较浅且各基础埋深差别不大,地基土质又较好时,可不设基础拉梁。
5.7 对于地下室内不与上部主体结构墙体位置相对应的墙体,若非基础底板受力需要或不满足作为次梁的条件,应采用砌体砌筑。
5.8 当箱基或筏基底板厚度较厚、墙的洞口宽度较窄时,从洞边往下满足刚性角相交,并且相交点至板底距离不小于200mm时,可不计算底板洞口过梁的剪力及弯曲配筋,按构造设计。
5.9 底板厚度可根据板跨度不同分区域确定板厚,不必整块基础底板采用同一个厚度。底板上下通长钢筋应满足大部分板的计算配筋及构造要求,局部配筋较大板格可另附加间距与通长筋相同的短筋,与通长筋相间布置。
5.10         计算人防地下室顶板的防护厚度时,应计入顶板结构层上面的建筑面层厚度;对于战时无人员停留的(如专业队装备掩蔽部、人防汽车库等)人防地下室顶板厚度可根据结构的需要确定,无防护厚度要求;非人防地下室顶板厚度可取180mm;顶板通长面筋按构造配筋率设置,支座弯矩不满足处另配置间距200的短支座筋,与通长面筋相间布置。
5.11         地下室各层梁板(包括底、顶板)、内外侧墙宜采用60天龄期砼强度,一般情况下用C30,不宜超过C35;为了降低水化热、避免开裂,地下室侧壁砼强度等级可比地下室柱或剪力墙砼强度等级低,不必取一致。
6       南方地区地下部分设计要求:
6.1 上海地区地下部分设计要求:
6.1.1   低层(2~3层)建筑,宜优先采用天然地基,可不计算沉降。不具备天然地基的条件时可采用桩基。
6.1.2   多层(4~6层)建筑,一般采用桩基,桩型宜选用250x250方桩或φ300预应力管桩,并进行经济比较后选用。
6.1.3   小高层建筑,采用预应力管桩,桩径由经济比较确定,并应满足沉降计算要求。桩的布置宜按梁式布置,桩顶宜设梁式承台。
1)        有地下室时,底板宜采用板式,通长筋满足构造要求即可,局部弯矩不满足处可根据计算要求附加短钢筋。
2)        无地下室时,基础埋深取H/18      ,首层地坪应满足刚性楼板假定。
6.2   广东地区地下部分设计要求:
6.2.1   首层隔墙下须设置基础,不得采用“元宝”基础,应设钢筋砼基础梁或条形基础。
6.2.2   对于扩展基础,当基础宽度大于2.5m时,受力钢筋长度应取基础宽度的0.9倍交错放置。
6.2.3   对于柱下扩展基础,基础底板构造配筋时宜按台阶形或坡形截面的全截面计算配筋,不得按每延米的基础高度计算构造配筋。基础底板的最小配筋率按0.15%控制。
6.2.4   管桩基础
1)   除石灰岩地区及地质情况比较特殊外,管桩单桩承载力特征值建议取值如下:
Φ300,壁厚70,单桩承载力特征值700~800KN。
Φ400,壁厚90,单桩承载力特征值1200~1300KN。
Φ400,壁厚95,单桩承载力特征值1400KN。
Φ500,壁厚100,单桩承载力特征值2000~2200KN。
Φ500,壁厚125,单桩承载力特征值2300KN。
当桩长不大于6m时,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应通过单桩竖向静载荷试验确定。
2)   一般情况下管桩类型选用A型,Φ400桩选用壁厚95的桩。
3)   地质条件较好时单桩承载力设计值选用高值;地质条件差,软弱土、饱和土层较厚时选用低值。
4)   高层塔楼、跨度较大的裙楼或公共建筑尽量优先选用大直径管桩(直径≥400);一般裙楼或别墅可用小直径管桩(直径300);若地质条件允许,别墅尽量采用天然基础。
5)   桩顶嵌入承台的高度取50mm。
6)   Φ300、400受压管桩顶部入承台的锚固钢筋为4Ф14、Φ500为4Ф16,锚固长度为35d;受压管桩填芯砼长度为1200,底部封底钢板厚度2mm,与锚固钢筋焊接固定,桩顶设1ф8环向筋及2Ф12十字筋固定锚固钢筋。
7)   抗拔管桩按设计抗拔力选用桩截面并计算锚固钢筋及填芯砼长度,锚固钢筋选用Ⅱ级钢,锚固长度为40d。
8)   裙楼装饰柱或首层门楼柱等承载较轻的竖向构件宜优先考虑由地梁支承,减少布桩数量。
9)   裙楼柱下桩顶埋深按裙楼高度确定,不必与塔楼统一,以便减少承台土方开挖量。
6.2.5   承台设计要求
l      单桩承台
1) 承台厚度一般情况下≤800mm,同时满足柱、剪力墙纵筋锚固长度和支承地梁所需高度为准。
2) 承台钢筋设计成三向闭合箍,若承台与地下室底板相连则垂直方向设计成U型箍。
3) 人工挖孔桩单桩承台,当墙长度伸出桩边≤500mm时,垂直方向双向配Φ12@200,水平箍筋ф10@200,当墙长度伸出桩边>500mm且对应剪力墙外伸方向无地梁时,承台需按计算配筋。
4) 管桩单桩承台,三向配筋均为ф10@200。
l      两桩承台
1) 当剪力墙直接支承至桩上时,承台厚度可按单桩承台的设计原则选用,底筋按深受弯构件进行计算,面筋及箍筋均为Φ12@200,箍筋仅配外箍。
2) 当剪力墙或柱不直接支承至桩上,除面筋为Φ12@200外,承台厚度及其它配筋按计算确定。
l      三桩及以上承台
1) 管桩基础时三桩及以上承台一般情况下厚度取值如下:
Φ300时800~1000mm
Φ400时1100~1200mm
Φ500,单桩承载力特征值为2000KN时1300~1400mm
Φ500,单桩承载力特征值为2300KN时1500~1600mm
2) 核心筒承台厚度由外圈桩按冲切计算确定,配筋一般情况下按构造配置,厚度参考值:管桩1200~1600,人工挖孔桩2000~2500。
3) 承台厚度在满足冲切计算的情况下尽量取低值;承台受力筋最小配筋率取0.1%。
4) 三桩承台若最里面的三根钢筋围成的三角形不在柱或剪力墙截面范围内时,可设双向ф10@200附加短钢筋网放置在三向板带筋上,短钢筋网为矩形,其在板带筋上的支承长度为100。
5) 当剪力墙较长、承台为单向受力时,其非受力方向纵筋按分布筋配置,配筋值可为Φ12@200。
6) 核心筒下的桩宜布置在剪力墙下或外侧,避免布置在电梯井中心,以省却承台面筋。
6.2.6   地梁设计要求
1)单桩及三桩承台的两个方向、两桩承台的平面外方向下设连系梁,当承台底面以下土质为淤泥或液化砂土时,各承台间设连系梁,连系梁面平承台面;首层200厚隔墙下设墙梁,墙梁可梁面或梁底平承台面。
2)连系梁或墙梁的宽度一般为200,高度为承台中心距的1/12~1/15。
3)当连系梁兼做墙梁时,配筋计算除应考虑梁自重及墙体重量产生的荷载效应外,尚宜考虑承担水平拉力,抗震设防7度区水平拉力设计值取相邻柱或剪力墙(核心筒除外)轴力较大者的1/15进行计算,两者配筋进行叠加。
4)   当承台面距±0.00地面高差超过1.5米时,为了方便施工,首层200厚隔墙在室内地面以下100处设墙梁,墙梁仅考虑自重及墙体荷载作用,与连系梁分开设置。
5)   连系梁和墙梁底筋的锚固长度由承台边计起,面筋的锚固长度由柱或剪力墙边计起,锚固长度均为LaE。
6.2.7   地下室设计要求
1)   长度≥150米的地下室原则上设诱导缝。
2)   地下室底板一般情况下按厚板设计;地下室各层板均按结构找坡排水。
3)   首层无覆土的六级人防地下室顶板厚度取220mm,其余情况下六级人防顶板厚度取200mm;非人防地下室顶板厚度可取180mm;顶板通长面筋一般情况下为Φ12@200,支座弯矩不满足处另配置间距200的短支座筋,与通长面筋相间布置。
4)   人防地下室顶板考虑人防荷载时应按塑性板进行计算,塑性系数取1.2~1.4;板跨中截面计算弯距可根据《人防规范》4.6.6条乘以折减系数0.7。人防顶板尚应满足平常使用荷载作用下的强度及裂缝要求。
5)   地下室各层梁板(包括底、顶板)、内外侧墙宜采用60天龄期砼强度,一般情况下用C30,不宜超过C35;为了降低水化热、避免开裂,地下室侧壁砼强度等级可比地下室柱或剪力墙砼强度等级低,不必取一致。
7        南方地区主体结构设计要求:
7.1 短肢剪力墙指墙肢截面高度与厚度之比为5~8的剪力墙,当墙肢截面高度与厚度之比虽为5~8,但墙肢二侧均与较强的连梁(连梁跨高比不大于2.5)相连时或有翼墙相连的短肢墙(翼墙长度不小于翼墙厚度的3倍),可不作为短肢剪力墙。
7.2 对于L形、T形、十字形等形状的剪力墙截面,只有当每个方向的墙肢截面高度与厚度之比均为5~8时,才能视为短肢剪力墙。
7.3 如果结构中仅有少量的短肢剪力墙,不应判别为短肢剪力墙较多的剪力墙结构,但此部分短肢剪力墙构件应满足规范关于短肢剪力墙构件设计的有关要求。
7.4 对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其底部加强部位剪力墙与非底部加强部位剪力墙应根据规范要求采用不同的抗震等级。
7.5 高层抗震墙结构,一、二级抗震墙底部加强部位及相邻的上一层,当墙肢底截面在重力荷载代表值作用下的轴压比较小时,约束边缘构件的配箍特征值可适当降低。
7.6 对于十字形剪力墙,可按两片墙分别在端部设置约束边缘构件;对折线形布置的抗震墙节点,其约束边缘构件宜采用Z字形截面,不宜再二端露头;当二暗柱之间的距离≤200时,宜合二为一。
7.7 当连梁跨高比大于5时,应慎重考虑连梁刚度的折减问题,以保证连梁在正常使用阶段的裂缝及挠度满足使用要求。连梁跨高比大于5时,宜按框架梁进行设计。
7.8 高层居住建筑剪力墙结构墙体厚度、混凝土强度等级建议按下表取值:
层数
混凝土
墙  厚
层号
强度等级
层号
内墙
外墙
~15
6~顶
C25
1~5
C30
1~顶
160
180
16~19
9~顶
C25
10~顶
160
180
1~8
C30
1~9
180
180
20~21
10~顶
C25
11~顶
160~180
180~200
1~9
C30
1~10
180~200
200
22~23
16~顶
C25
5~15
C30
11~顶
180
180~200
1~4
C35
1~10
200
200
24~25
18~顶
C25
17~顶
160~180
180~200
6~17
C30
9~16
180~200
200~220
1~5
C35
1~8
200~220
220~240
26~29
21~顶
C25
9~20
C30
20~顶
180~200
200
3~8
C35
8~19
200~220
220
1~2
C40
1~7
220~250
250
30~32
25~顶
C25
13~24
C30
24~顶
200~220
200~220
6~12
C35
11~23
220~250
220~250
1~5
C40
1~10
250~280
250~280
(1)   首层底商层高较大者,除一字形剪力墙及带转换层的落地剪力墙外,建议按无支长度并结合墙体的稳定验算综合确定墙厚,不宜简单按层高的1/16确定墙厚。
(2)   剪力墙砼强度等级随楼层升高的递减变化宜结合梁板砼强度等级共同考虑,尽量使两者的强度等级相差≤5Mpa,方便施工。
7.9  剪力墙的分布筋建议按下列原则配置:
墙 厚
竖向分布筋
水平分布筋
墙 厚
竖向分布筋
水平分布筋
160
φ10-200
φ8-200
250
φ10-200
φ10-200
180
φ10-200
φ8-200
280
φ10-200
φ10-200
200
φ10-200
φ8-200
300
φ12-200
φ12-200
220
φ10-200
φ10-200
350
φ12-200
φ12-200
(1)       高层剪力墙结构,首层剪力墙竖向及水平分布筋可取φ12-200。
(2)       剪力墙水平分布筋除满足上表要求外,还不得小于计算值。
7.10              转换结构
7.10.1当上层剪力墙下直接布置有转换柱且剪力墙伸出下层柱边长度≤3b(b为剪力墙宽度)时,转换结构为小转换。转换梁宽度可为300,转换梁柱按普通框架梁柱设计。转换柱周边的楼板厚度≥150mm(除计算所需外,一般取150mm),设ф8@200双向通长面筋,支座弯矩不满足处另配置间距200的短支座筋,与通长面筋相间布置;其余楼板可按普通楼板进行设计。
7.10.2邻近卫生间的转换梁剪力墙其梁墙边进入卫生间的宽度宜≤300,以避开坐便器的排污管,卫生间应做沉箱。
7.11              剪力墙
7.11.1结构布置应尽量避免使用短肢剪力墙,可考虑多使用截面高度与宽度之比为8的普通剪力墙,剪力墙轴压比尽量与规范限值接近。
7.11.2对于十字形剪力墙,可按两片墙分别在端部设置约束边缘构件;对折线形布置的抗震墙节点,其约束边缘构件宜采用Z字形截面,不宜再二端露头;当二暗柱之间的距离≤200时,宜合二为一。
7.11.3剪力墙边缘构件纵筋直径除计算配筋所需外、构造边缘构件非加强部位箍筋按照下列原则配置:
建筑层数
边缘构件纵筋直径
构造边缘构件箍筋
9~11
竖向分段
基础或转换层以上三层
转换层以上四?六层
其余
非加强部位
纵筋直径
≤φ14
角筋≤φ14
其余φ12
φ12
φ8-200
12~19
竖向分段
基础或转换层以上三层
转换层以上四?顶层
非加强部位
纵筋直径
≤φ14
角筋≤φ14
其余φ12
φ8-200
20~25
(H<80m)
竖向分段
基础或转换层以上三层
转换层以上四?六层
其余
非加强部位
纵筋直径
≤φ16
≤φ14
角筋≤φ14
其余φ12
φ8-200
26~32
竖向分段
基础或转换层以上六层
转换层以上七?十二层
转换层以上十三?十八层
其余
非加强部位
纵筋直径
≤φ16
角筋≤φ16
其余≤φ14
≤φ14
角筋≤φ14其余φ12
φ8-150
1、边缘构件纵筋间距≤200。
2、当26层的总建筑高度(H<80m),剪力墙的抗震等级为三级时,构造边缘构件箍筋非加强部位用φ8-200。
3、剪力墙约束边缘构件的箍筋按《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表7.2.16计算配筋。三、四抗震等级的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及其上一层构造边缘构件箍筋按配箍特征值0.1计算配筋。
4、表中非加强部位指除底部加强部位及其上一层外的结构层。
7.12  剪力墙水平钢筋按计算配置,墙身厚度为200时一般情况下配ф8@200
7.2.20墙身厚度为200时,剪力墙竖向分布筋一般情况下按下列原则配置:
建筑层数
剪力墙竖向分布筋
9~19
竖向分段
1层
2层~ 加强层上一层
其余层
竖向分布筋
φ12-200
φ10-200
φ8-200
20~25
(H<80m)
竖向分段
1层
2层~6层
其余层
竖向分布筋
φ12-200
φ10-200
φ8-200
26~32
竖向分段
1层
2层~10层
其余层
竖向分布筋
φ12-200
φ10-200
φ8-200
注:1、当剪力墙侧向无另一方向剪力墙支撑的净长度≥2.5米时,为了避免纵筋侧斜,剪力墙竖向分布筋用ф10@200。
8        南方地区楼层结构设计要求
8.1  上海地区现浇楼屋面板的做法应符合上海市《控制住宅工程钢筋混凝土现浇楼板裂缝的技术导则》的规定,结合结构计算合理配置钢筋。楼层结构的其余做法可参考下述广东地区设计要求的相关内容。
8.2  首层用作住宅时,原则上应设结构层。
8.3  电梯底坑:底板厚300,壁厚200;底板配筋按电梯公司土建提资图中提供的荷载进行计算,底坑侧壁配筋统一为竖筋Φ12@200,水平筋ф10@200。
8.4  剪力墙上电梯按钮预留洞边应布置暗柱纵筋,洞口两边不必另设加强筋,暗柱箍筋在洞口两侧各自形成闭合箍。
8.5  梁高为750或850的飘窗台半反梁,其构造腰筋可为2Φ12;腹板高度≥450的梁构造腰筋按0.1%bhw配置,如梁腹板截面为200×450~550及250×450时配2Φ12,200×600~700及250×500~600时配4ф10,250×600~900时配4Φ12。
8.6  悬臂梁面筋按计算配筋放大1.2倍进行配置,当悬臂长度≤2米时取低值。悬臂梁面在计算弯矩作用下的裂缝宽度≤0.2mm。
8.7  管道穿梁时,管道边距支座边距离≥200,管道之间净距≥200。
8.8  厅和房间结构板面标高比建筑完成面低35mm,厨房与厅和房间的结构板面标高相同,电梯前室比厅和房间的结构板面标高低20mm。
8.9  对于有密集设备管线暗埋的楼板,如电梯前室、入户玄关等处,板厚适当增加,厚度取120~140,板面筋双向通长。
8.10              板简支边配构造面筋,一般情况下配ф8@200,但须保证不小于板跨中相应方向受力纵筋面积的三分之一,如跨中受力纵筋为ф10@100时,构造面筋须配ф8@180。
8.11              板面筋严格按计算值进行配置,当相邻两跨板的跨度或荷载相差较大时,其中间支座两边的负弯矩计算值应进行弯矩平衡后再配筋,并相应调整跨中底筋;板面筋长度应按大跨度板的1/4短跨长度选取。考虑施工因素,为了提高板的抗裂能力,板底筋按计算配筋放大1.2倍进行配置,当板底筋按构造配置时不必放大。
8.12              建筑物的阳角部位及计算跨度≥3.9米时板的四角在板计算跨度1/3范围内支座面筋的间距双向加密至100。若该范围内板支座受力面筋间距为200,则配附加面筋ф8@200,与支座受力面筋相间布置;若该范围内板支座受力面筋间距≤150,则直接将间距加密至100。加密范围内支座面筋出梁边的长度为板短向净跨度的1/3。
8.13              异形板阳角处应设斜向面筋,直径、间距按计算确定;当异形板有两个相对的阳角时,两阳角间配置构造板带筋。
8.14              飘窗台的窗台板厚度为80mm,受力面筋ф8@120;窗眉板厚度为80mm, 受力面筋ф8@150;分布筋均为ф6@200。飘窗台侧板采用80厚钢筋砼墙,竖筋ф8@150,锚入窗台、窗眉板内La,水平筋ф6@200,当侧板与剪力墙相连时,水平筋锚入剪力墙内La。
8.15              高层建筑天面结构可减少次梁布置,天面板厚度≥120(除计算所需外,一般取120mm),板面设ф8@200双向通长面筋,支座弯矩不满足处另配置间距200的短支座筋,与通长面筋相间布置。
8.16              板跨较小的公共建筑天面板,板厚可取100,若对应此板厚配ф8@180能满足大部分板的支座弯矩,则双向通长面筋取ф8@180,上述板支座不必另设附加短支座筋,支座弯矩不满足处另配置间距180的短支座筋,与通长面筋相间布置。
8.17              天面板砼中加掺聚丙稀抗裂纤维以提高其自防水能力,并在施工图中注明。
8.18              框架梁当跨度≤4.0m时贯通筋的钢筋直径同支座面筋,当跨度〉4.0m时在满足有关设计规范要求的条件下,用小直径钢筋与支座面筋焊接或搭接。
8.19              与剪力墙或楼面主梁在平面外方向相交的楼面次梁,其端支座处宜按铰接。楼面次梁无延性要求,计算不需要时不应设箍筋加密区,跨中上铁可采用架立筋。
8.20              地梁端部箍筋不用加密。
8.21              楼梯的配筋跨中可按qL2/10, 支座可按qL2/15计算。
9        其它相关要求:
9.1  砌体房屋抗震计算采用底部剪力法计算水平地震作用,水平地震影响系数取最大值αmax,与设计地震分组、场地类别无关。
9.2  对于砌体结构,提高块体强度等级对墙体抗剪承载力没有帮助。
9.3  室内首层地面的回填,根据实际工程情况可采取以下加固措施:
(1)    回填砂、石等低粘聚力大粒径材料时,不另行加固。
(2)    当回填土厚≤500时,不另行加固。
(3)    当回填土厚>500且≤2000时,地面短跨小于3000的,在建筑地面做法的砼垫层底部放置φ6@200双向钢筋网片,网片应锚入或搁置在周边结构上;地面短跨≥3000的,除按上述要求增加钢筋网片外,在垫层底部增设地垄墙,地垄墙与周边结构形成的网格短边边长不大于3000。地垄墙做法由设计单位出具,地垄墙材料宜采用砌体,与上部的砼垫层的支承关系应有保证。
(4)    回填土厚>2000时,采用预制钢筋砼或现浇钢筋砼地面。
9.4  钢筋砼板中预埋PVC等非金属管时,沿管线贴板底(板底主筋外侧)放置300宽φ1.0×10×10钢丝网片。(本条不适用于上海地区)
9.5  与砼墙、柱相连的墙垛尺寸≤120×120或某一边长小于120时,采用现浇砼墙垛。
9.6  卫生间管井侧墙应设置现浇砼泛水;沉厕管井侧墙在沉箱及泛水高度范围内采用现浇砼泛水,泛水高度如建筑无特定要求的,按200高。具体做法见附图二。
9.7  出屋面的管道、井、烟道周边应同屋面结构一起整浇一道钢筋混凝土防水反沿,标高定于最高完成面以上250mm。
9.8  当砌体女儿墙能满足建筑立面造型的要求时,屋顶女儿墙应尽量采用砌体砌筑。要求女儿墙下部做350mm高的钢筋砼挡水,顶部设钢筋砼压顶;并沿女儿墙在其转角部位及每间隔3m左右设置钢筋砼构造柱,构造柱纵筋下锚入屋面板内,上锚入钢筋砼压顶内;构造柱与砌体女儿墙应可靠拉结。
9.9  室外踏步、花台等建筑室外配件设计时应考虑其地基及基础做法。
9.10              南方地区补充下列做法要求:
(1)    客厅及卧房隔墙上框架梁做法见附图,即保证客厅内隐梁隐柱,卧房内隐柱。
(2)    卫生间四周梁企口做法见下页附图一。
(3)    楼层电梯层门及召唤器结构预留洞详见附图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