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消防器材:试论高职教育项目课程的基本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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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年9月27日   访问量:719    信息来源:课程改革
郝超  蒋庆斌
摘  要:项目课程正在逐步成为我国高职教育课程改革中具有代表性的课程模式,而项目课程的理论体系也将在实践的检验中进一步完善和总结。笔者以所在学院课程改革实践中积累的理性认识为基础,从体系结构、内涵要素和基本特征等方面阐述了高职教育项目课程的基本内涵。
关键词:高职教育;项目课程;基本内涵
当前,高职教育快速发展过程中的主要矛盾是人才培养质量与社会需求之间的系统性偏差和结构性矛盾,产生这一矛盾的主要原因是课程问题,从更深层次来看是培养目标与课程模式不协调造成的。基于这样的认识,许多高职院校会同职业教育研究机构积极开展课程模式改革。实践表明,项目课程作为一种新的高职教育课程模式,在把握高职教育本质内涵、体现高职教育特色和符合国情等方面,代表了中国高职教育课程模式改革的发展方向,是值得探索、研究并推广的课程模式。本文以笔者所在学院实践项目课程模式过程中积累的理性认识为基础,从项目课程的体系结构、内涵要素和基本特征等三个方面阐述高职教育项目课程的基本内涵,试图为项目课程模式的理论体系积累一点线索。
一、项目课程的体系结构
项目课程模式是高职教育课程模式改革的科学选择。长期主导高职教育的课程模式是学科课程模式,其基础体系是学科体系的知识体系。学者们常常按照学科本身发展的需要或自己的兴趣进行研究,而不是按照生产或生活的需要进行研究,这就导致学科的发展往往与生产、生活的发展有所脱节。学科体系的结构即学科结构是指按照学术研究的需要将学科知识分类所建立的学科门类和学科内部知识的组合关系。显然,学科结构与学术教育的功能相联系,因此,学科课程的功能定位必然是培养学术型专门人才。
项目课程模式的体系观、结构观与学科课程模式的体系观、结构观截然不同。项目课程模式的基础体系是工作体系。该体系的基本逻辑关系是基于职业岗位(群)的工作任务的相关性。这里所涉及的职业不是以认识世界为职业工作目标,而是面向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的,以建设、改造世界为职业工作目标的部分职业。所谓工作体系是指围绕职业工作目标的达成,不同的工作任务按照其特点和属性,尤其是工作任务的内容和顺序的相关性所组成的工作任务体系。工作体系在本质上是一个实践体系。经过比较可见,工作体系是跨学科的,而学科体系是跨任务的。所谓工作结构是指工作体系的内部、外部结构。其外部结构是静态的,是指工作任务的形式、内容结构;其内部结构是动态的,是指完成工作任务过程中理论与实践的关系结构。不同于学科结构的工作结构是客观存在的,而非人为构建的。揭示客观存在的工作结构的技术是工作分析。学科知识是在以认识世界为主要目的的学术研究过程中产生,而工作知识是在以建设、改造世界为主要目的的工作实践中“生产”出来的,它们的产生完全出于工作任务目标达成的需要,依附于工作实践过程而存在,两者的存在形态完全不同。在工作体系中,工作知识依附于工作体系而存在,那么以工作知识为内容的项目课程的结构必然取决于工作结构。按照系统论的观点,事物的功能与其结构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不仅要关注课程功能与课程内容的联系,还要关注课程功能与课程结构的联系。也就是说,项目课程的结构也是影响项目课程功能的重要变量。显然,项目课程的功能定位不同于学科课程,它适用于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总之,项目课程模式体系、结构是符合高职教育人才培养规律的。
二、项目课程的内涵要素
高职教育项目课程是一个新生事物,对其内涵的认识还处在探索、总结阶段。笔者根据有限的资料和实践中积累的理性认识,认为项目课程的理论内涵有五大基本要素:能力观、结构观、综合观、过程观、策略观。
1.能力观。项目课程的目标为培养综合职业能力。这一理念主要体现在:其一,项目课程认为综合职业能力是人们从事一项或若干相近职业所必备的本领,它包括职业业务范围内的单项技能与知识、综合技能与知识;独立学习及获取新技能、新知识、新方法的能力;人际沟通、交往、合作等方面的态度和能力。其二,项目课程落实综合职业能力培养的主要特点是以“项目”为载体,以行动为过程,着重培养学生的技术应用、合作学习和方法创新的能力。其三,项目课程把综合职业能力培养具体落实到课程开发、课程实施的各个环节,做到了课程目标与课程结构、课程目标与课程内容、课程目标与课程实施的高度统一。
2.结构观。即项目课程的结构不同于学科课程的结构,有其自身独特的结构。学科课程的三段式结构深入人心,因此,高职教育课程模式改革的主要突破口是进行一场对“结构”的革命。它有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实现课程结构的根本转变;二是实现课程结构的整体设计。就前者而言,我们的工作是要建立与职业体系相适应的专业体系,建立与工作结构相适应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体系。就后者而言,我们的工作是要基于工作体系和工作结构整体化设计而不是局部化设计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体系。需要强调的是,工作结构的外部结构是开发课程结构的依据;工作结构的内部结构是教学内容选择和教学实施设计的依据。
3.综合观。课程开发与实施要实现理论知识与实践知识的综合,职业技能与职业态度、情感的综合。这两个“综合”的载体就是工作项目(行动化的学习项目)。每一个项目或模块就是一项具体的行动化学习任务。项目不能太大,也不能太小。项目太大会造成综合程度太高不便于教学安排,也不利于教学目标的确定。项目太小易造成理论与实践、技能与态度和情感的人为割裂,反而做不到“综合”。项目的有关内容要尽可能与职业岗位“接轨”,所有内容安排都要围绕项目学习任务的完成,因此整个项目内容呈聚焦式的结构,而不是发散式的结构。这也是高职教育项目课程不同于普通教育项目课程的主要区别。需要明确的是,“聚焦”是对于完成学习任务而言的,并不排除在完成学习任务过程中选择不同方法、策略的“发散”;职业态度、情感的培养不仅仅落实在项目的内容上,还要注意外部教学环境的呼应。
4.过程观。项目课程逻辑体系的基础是工作过程的系统化。学科课程以实际存在的客观知识——陈述性知识为主,以结构逻辑为中心,其逻辑形态是相对静态的。而项目课程以自我建构的主观知识——过程性知识为主,以过程逻辑为中心,其逻辑形态是相对动态的。因此,项目课程开发中,项目的设置以及内容的展开,必须按照工作过程的先后顺序建立一个系统;项目课程实施中,要做到教学过程规律与工作过程规律的结合,要做到学生心理过程与行动过程的一体,要做到教学目标与教学情境的呼应和协调。
5.策略观。项目课程的一般教学策略是“特殊——一般——特殊”;特殊教学策略有三点,包括课程内容的项目化、学习过程的行动化和学习结果的具体化。课程内容开发中,先通过工作分析获得工作化的“学习任务”,然后通过组建工作项目 (行动化的学习项目)将工作化的学习任务转换成课程内容,而这些项目通常就是典型零件、典型产品和典型服务等。可见,课程内容的项目化是通过一系列与职业岗位相关的具体项目来实现的。项目课程的学习过程是以行动为主的学生自我建构过程,学生在有目标的行动化学习中积累实践知识、获取理论知识。项目课程以完成项目所设置的学习任务为学习结果,从而实现了学习结果的具体化。在学习过程中,学生直接面对的是具体的项目,实践知识和理论知识的学习以完成工作化的学习任务为基础。其目的在于激发学生的成就感,提升学习兴趣,有利于促进学生参与教学评价。
三、项目课程的基本特征
高职教育项目课程的基本特征可按不同线索加以总结,笔者以学校教育工作环节为线索,从开发主体、课程结构、课程内容、课程实施、课程评价等方面总结了以下五个基本特征。
1.开发主体多元化。高职教育的类型特征是职业教育,其培养目标为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具有明确的就业定位指向。同时,高职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在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过程中,高职教育必须随时做出应变。因此,高职教育项目课程开发应当由“教育专家主导”转变为“社会需求主导”,其开发主体必须坚持多元化,即由行业专家、学校教师和课程专家组成,在课程开发的不同环节中三部分人员的作用各有主次。同时,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行业行政部门(或行业协会)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
2.课程结构模块化。主要体现在:其一,项目课程开发以工作分析为基础,其课程体系、课程内容均来自于工作任务模块的转换,从而建立了以工作体系为基础的课程、课程内容体系。这是“重构”意义上的模块化。其二,课程内容以具体化的工作项目(行动化的学习项目)为载体,每一个项目都包括实践知识、理论知识、职业态度和情感等内容且建立了相对完整的系统。这是“综合”意义上的模块化。其三,在课程设置和课程内容“项目”设置上,充分考虑学生的个性发展,保留学生的自主选择空间,兼顾学生的职业生涯发展。这即是“自主”意义上的模块化。
3.课程内容综合化。主要体现在理论知识与实践知识的综合,职业技能与职业态度、情感的综合。实现“综合”的关键是课程载体的具体化。课程载体应当来自于职业岗位的具体工作内容,如零件、产品、设备、工艺、案例等,从而使课程载体由抽象的概念转变为具体的任务,并且融理论、实践一体,融技能、态度和情感一体。这样的载体不仅是课程开发的载体,还是教学实施的载体。
4.课程实施一体化。主要体现在实施主体、教学过程、教学场所等三方面的变化。就实施主体而言,必须做到工学结合,融学校、企业为一体,融教师、“工程师”为一体。就教学过程而言,必须做到教学过程与工作过程的结合,做到学生心理过程与行动过程的一体,也就是融“教、学、做”为一体,构建以合作为主题的新型师生、生生关系,真正凸显学习者中心地位。就教学场所而言,必须做到传统教室、专业教室、生产车间的三者结合。
5.课程评价开放化。主要体现在评价标准、评价主体和评价过程等三方面。其评价标准要立足社会需求,做到课程标准与职业资格标准的接轨,实现课程标准与学生职业生涯发展的协调。其评价主体不仅是学校和教师,还有学生、企业、行业协会和政府部门。其评价过程不仅要落实教师评价和学校评价环节,要着重落实学生自评、互评和社会评价环节,并建立学生自评、互评和社会评价的规范程序及方法体系。
(作者郝超系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副教授,蒋庆斌系该院高职研究所所长、副教授,江苏常州  21301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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