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源性肠道传染病:关于基层工商所开展日常监管工作的思考(葫芦岛市工商局)-辽宁红盾网-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18:18:10
关于基层工商所开展日常监管工作的思考(葫芦岛市工商局)2010年4月20日  

伴随着工商行政管理事业的发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针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监管领域、监管方式、监管手段、监管方法上都发生了深刻的转变。监管,作为工商行政管理的核心和根本,已被社会和经济发展赋予了更高要求。日常监管作为工商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在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正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已经成为了我部门履职能力最直接的体现,成为了工商行政管理事业科学发展、更好为市场经济健康有序运行服务的关键。
       然而,由于长期沉浸于“收费监管型”工作模式,“两费”停征后,虽然工商事业甩掉了因收费而担负的各种包袱,部门上下审时度势,正自觉而努力地探索着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和职能到位的方法和途径,全面转入了履行市场监管职能实践,但是,作为工商行政管理基础的基层工商所日常监管工作,在实践中却总有力不从心之感,在某些环节和工作领域还存在监管不规范、不到位,甚至严重缺位的问题,让监管效能大打折扣。其主要表现是:一、监管观念滞后,监管手段单一,监管目标浅显,监管思路局限,监管模式没有完全走向“精细化”。二、日常监管缺位,有效监管纵不到底,横不到边。三、日常监管常态化、长效性不够夯实,监管难以达到工作预想。工作仍桎梏在定期巡查、突击性整治;走马观花,对监管对象违法经营行为不能及时发现,或发现后不能及时、有效、科学处置;对市场不能有效掌控。四、监管行为不规范、不到位,违规违纪执法行为暗藏或多发,有泛滥之虞,使履职风险增大。五、难以消除趋利取向,不按章办事以及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跟不上监管步伐,使监管与被监管对立矛盾在某些领域、环节上加大。六、对监管人财物制约、调配、使用不利,造成资源浪费,管理效能低下。
      为此,笔者认为,推进工商行政管理事业的发展必须加强基础性工作建设,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基层工商所日常监管工作,努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科学分工,合理布局,确保监管职责目标清晰化。
       工商所作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施区域市场经济监管的派出机构,依据授权担负着对辖区内市场各类主体核审、准入、建立经济户口,对市场各类商品质量、经营行为、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受理、调解消费纠纷,开展辖区内广告、商标、合同监管,取缔无照经营、查处各类违法经营行为,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等职责。在繁重而复杂的监管工作面前,我们必须加大对基层“人、财、物”的投入和政策倾斜,克服监管资源有限的实际困难,依托网格监管模式,本着合理分工、科学规划的原则将辖区内的监管事项进一步量化分解,划片包干,将具体监管工作落实到巡查组(到人)。实行二级分化管理。即:一是工商所“网定格、格定责、责定人”,努力做到监管责任区、监管责任人、监管工作任务、监管责任追究四明确。二是监管人员依据职责分工,切实开展具体监管工作。努力做到对责任区管理户数清;经营者基本情况清;经营状况清;经营者变动情况清;经营者守法情况清;管区知名商标、名优产品情况清;商标、广告、合同监管情况清;管区龙头企业、主导行业情况清;违法违章发生的行业、时间、地段、特点清;工商法律法规、政策落实情况清等“十清”。将监管对象和目标有效控制在监管职能之下、视线范围之内。
      二、统筹兼顾,注重落实,力求监管效能最大化
      工作在于落实,关键在于细节。工商所日常监管依靠的主要手段是市场巡查和检查。要实现监管的最大收效就必须有效调配监管资源,制定科学监管规划,以巡查组、市管员为履职主体,划区域、分层次、按类别的对责任区内监管事项在科学的频次内进行系统全面的巡查和检查。兼顾的开展梳理各类经营主体经营情况;受理责任区的个体工商户登记、变更、注销、验照和企业年检;做好对新开企业的回访工作;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广告宣传、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加强对责任区内食品和“高危”行业的监督管理;按要求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信用监管;依法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的投诉、申诉,查实群众的信访和举报;预防重大、疑难和突发性事件;及时准确的录入各类信息;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保证日常监管工作 “铺得开、收得快、效果实”,工作落实有条理、有兼顾、有实效。努力实现:
      1、分类监管到位。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市场准入、市场经营、市场退出行为进行全过程监管,使经营行为更规范,监管信息化建设更完善,工商所监职责更落实。
      2、市场巡查到位。推行快速反应机制,取缔无照经营对各类违法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制止、上报或查处,做到监管痕迹清晰、控制有力、履职到位。
     3、维权服务到位。畅通12315受理渠道,做到受理及时、调查及时、处理及时,反馈及时,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使消费者权益得到有效保护,满意度高。
      4、依法行政到位。及时发现、纠正、查处违规违法经营行为;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和廉洁执法;无过错案、败诉案、违纪案、责任案的发生;有效宣传法律法规和工商职能,树立良好工商队伍形象。
      5、专项整治到位。有效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净化市场经营和消费环境。
      三、规范行为,增强服务,展现工商职能本质变化
      (一)规范监管行为。在日常监管工作中严格规范执法主体,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不越权,不缺位,将各项工作抓“实”做“牢”。严禁乱收费、乱罚款、不作为、乱作为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严禁违反法定程序、简化执法程序、超越执法权限、乱用自由裁量权、适用法律法规不当执法办案,严禁违反财经纪律执收执罚。始终把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作为履行日常监管职责的基本准则,切实保证行为规范、履职到位。
      (二)增强服务意识。服务,是工商行政管理的宗旨,也是社会发展赋予我们新的职责。工商行政管理的过程,就是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消费者和经营者的过程。为此,我们必须找好自己的职能定位,寓服务于对各类经济主体和市场经济的有序运行的日常监管工作中,由监管型向服务型转变,变多检查为多指导、多服务,实现社会经济发展需求下工商行政管理职能转变与发展的内在本质和要求。
      1、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在日常工作中树立服务观念和服务意识、公仆意识,彻底摆脱权力型、领导型、管理型执法观念,摒弃对监管对象潜意识的对立态度。把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出发点和着力点放在服务于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服务于各类市场主体上。
      2.实现监管职能到位。立足能,把该管的“事”管起来并且管好,“权利不能放弃、义务必须履行”,牢记并实践“ 提供规范、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就是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最大最好的服务”,坚持依法行政。
     3.选准服务的方式和着力点。服务的方式和着力点实际就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经济发展和各类市场主体监管和服务的方式和内容。重点围绕以下几方面:(1)整治和规范市场秩序,依法监管各类市场主体的市场行为;(2)打击和制止市场主体的各类违法行为,保护相关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3)对各类市场主体进行必要的经营指导和咨询服务(如指导企业制定正确的经营战略和策略:商标策略、广告策略等);(4)加强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建设、完善工商行政管理体制、完善市场监管方式方法、大幅度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和管理能力,建设高效率、廉洁奉公、 “强而有力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保证管理服务的高供给效率和高供给水平。
      4、推进工商监管工作社化。以开展“三深入两服务”及“五项工程”为契机,为载体,将工商监管工作寓于社区、村屯、企业建设,融入社会。主动与当地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及相关部门沟通和联系,实现工商工作与地方政府、基层组织工作的有效衔接和对接,努力获取社会各界对工商工作的支持和帮助,促进工商事业的进步和发展。
      四、提高能力,规避风险,促进日常监管科学开展
      工作目标确定之后,人成为了完成工作任务的决定因素。要实现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最大化,就必须提高广大监管人员的履职能力,极大地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和工作创造力。
      (一)注重学习,加强自身能力转变。执法的前提是知法、懂法、有效应用法律。熟悉、掌握、正确运用法律法规、各种办案技能、办案设备,直接关系着监管职责的实现。广大干部职工必须志存高远,积极投身于学习之中,坚持不懈地学习法律法规、学习工作实践、学习好的工作方法和经验教训、学习一切工作需要的的资源,充实自己、丰富自己。同时积极参与监管、维权、服务工作实践。在实践中勤于思考,敢于研究、分析和解决问题,在实践中摔打和锤炼自己、总结和提高自己、充实和完善自己;通过学习和实践,不断提升和转变工作能力、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工作举措和工作手段,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公正廉洁的工商行政管理干部队伍。
      (二)依法行政,有效规避履职风险。一方面注重依法授权,依法用权。在日常监管中严格遵循合法、合理、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一致的工作原则,依法行政。以 “严谨、务实、公正、廉洁、高效”的作风,不折不扣地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和上级部署的各项工作,强化对市场经营主体及其市场行为的有效监管,发现问题及时运用行政、法律等手段予以干预、纠正、惩戒、清理,致力发展。另一方面注重在工作中规避履职风险。一是在食品安全监管上,防止索证索票和进货台帐等制度不落实,“六查六看”不到位、监管程序不完善等问题; 二是在取缔无照经营上,防止出现监管空白、监管缺位等问题; 三是在监管高危行业上,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早采取措施、实时排查、有效监控。 四是在注册登记环节上,防止随意降低市场准入门槛、越权许可、缺位审核等问题;五是在市场巡查环节上,防止管而不巡、巡而不查、查而无痕,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等问题。六是在消费维权环节上,防止对消费者的申诉举报处理不及时、不作为、态度粗暴等问题。七、在执法办案环节上,杜绝违规违纪违反程序办案,禁止违反财经纪律执收执罚。
      总之,我们必须坚持科学的发展观,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勇于承担工作和责任,不失职、不渎职;注重提高工作效能,转变工作理念和方式方法,推进基层工商所日常监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