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赛尔消防设备型号:司法腐败是社会腐败最集中的表现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4 11:57:48

司法腐败是社会腐败最集中的表现

 

    高境视角:司法腐败是社会腐败最集中的表现

 

    看了署名“闲散一石”先生写的《周立波调侃天津红桥法院法官——耐人寻味》(附文于后),捧腹大笑之余,我的内心真的有些感慨、有些悲凉了——它完全可以编入李伯元的《官场现形记》、吴趼人的《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刘鹗的《老残游记》、曾朴的《孽海花》之中。

 

    一个多世纪过去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中国社会的腐败却是到了前所未有、令人发指的地步,而司法腐败则是社会腐败、特别是吏治腐败的最集中的表现。在这起“许云鹤案件”中,本案法官黑白混淆、是非颠倒、信口雌黄、神智迷乱真是到了极致了。

 

    此类“糊涂官乱判糊涂案”的情况,不仅发生在天津、南京,可以断定,在全国各地每天都在发生着,既不是偶然,也不是个别,在权势、金钱、关系以及人情等等的裹挟下,法律不再“神圣”、司法不再“三公”。

 

    笔者举一个发生在上海的案例:原告违章骑自行车大转弯横穿人行横道线,在将正在对面驾驶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车道上正常行驶的被告撞倒的同时,自己也摔成了十级伤残——在事发现场,前来处理的区交通支队警察明确告知:原告负全责。

 

    但是,后来被告却是接到了区人民法院的原告起诉与开庭通知:在庭上,法官出示了有关证据,其中包括市车辆鉴定部门出具的涉案电动车属于机动车的鉴定书(完全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甚至连鉴定发票都没有)、区交通支队据此作出的认定书,区法院据此作了判决;被告上诉到中级法院的结果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正当被告还将继续上诉时,区法院执行厅已经通过上海证交所,将被告A股账户里的股票卖掉、并将其中4万余元人民币的资金转走了。

 

    司法腐败到了何等地步!什么“法比天大”,扯淡!

 

    附文:《周立波调侃天津红桥法院法官——耐人寻味》

 

    闲散一石

 

    周立波做了一期节目,其中讲到了天津的许云鹤案件,他的点评和表演,让人回味反思。事件闹到如今这个地步,天津红桥法院的法官还一直说,案件本身没有问题,即使在公众一直质疑的情况下,红桥法院的法官还是说没有问题,真的让人不理解,法官怎么是这样一个认识能力。看看周立波如何调侃天津天津红桥区法院作出的判决,其荒谬之处让人哭笑不得。

 

    (1)2009年,有一位姓王的中国老太太,违章爬马路的隔离栏摔倒了。一位路过的车主下车将她扶起,但是王老太却称是被他撞的,于是两方闹到法院。这件事,我相信关注新闻的人应该知道。

 

    (2)今年6月16日,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就此事做出了判决,车主许云鹤赔偿王老太十万块,理由之一是,王老太因被车主突然驶来的车辆惊吓而摔倒。这个法院业务水平很高。此事一出,立即在民间引起了广泛的争议,大家明白是怎么一回事吗?王老太翻越马路的隔离栏,许云鹤开车路过,突然见前面有人,于是紧急刹车。据法院的说法是,这时汽车与王老太相距4至5米的距离,在这么短的距离内,作为行人的王老太(不是作为翻栏杆的王老太),突然发现了车辆向其驶来,必然会惊慌失措,因而倒地。所谓王老太之倒地,是受了驶来车辆的影响,因此车主必须要赔钱。

 

    (3)经过这个事情,我彻底明白了,为什么中国有那么多肇事逃逸的司机,没肇事都要赔十万,真肇事还不得蹲个十年八年的牢啊?

 

    (4)对于老太太来说,这钱也来得太容易了吧。我要是老太太,我要是这种没有道德底线的老太太,我比她更聪明。我就这么,每天站在路口,就等着被人吓。你只要超过我的承受范围,你只要近十米以内,我当场吓给你看。吓一次十万,一天下来,一辆玛莎拉蒂应该没问题。如果这个成为现实的话,那比唱海派清口来钱快多了。

 

    (5)对于一审判决,许云鹤先生表示不服。他表示,只想要一个清白,就算让我赔十万,我也要把官司打到底。人根本不是我撞的,不存在赔偿问题,从根本上就不是钱的问题。

 

    (6)对于他有没有撞人,法院是怎么判的呢?他想不通,法院的判决书上这样写的,不能确定小客车与王老太身体有接触,也不能排除小客车与王老太没有身体接触。这句话是正反话,说和不说一个样的。你法院什么都不能确认,你开什么法院嘛?你开医院嘛,现在医院基本都不确认的。你回去开发廊好啦,开发廊来钱还快一点。什么都不能确认,你就敢判人家十万块?反正我是晕的。

 

    (7)后来请专家来告诉我怎么回事?照这样说,以后打官司都可以这样做,你律师都别叫,先告上法庭再说。比如说欠钱,法院不能确定你欠周立波的钱,也不能排除你没有欠周立波的钱,所以你得还周立波的钱。这个句式如果成立的话很可怕。法院不能确定你杀人,也不能排除你没杀人,所以要对你执行枪决。这种逻辑背后的荒诞和可怕尽在于此。

 

    (8)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法律认定程序上的一些端倪。在西方发达国家,假如对方不能证明你有罪,那么你就是无罪的。正如那个许云鹤先生所说,这件事不是谁对谁错的问题,赔偿多少不是这个问题,它涉及到社会道德的问题。如果真像许云鹤所说,自己只是路过助人为乐一下,结果被反咬一口,那以后还会有人学雷锋做好事吗?别说扶老奶奶过马路,就是街上遇见老太太,遇见老奶奶,也得远离二十米开外。

 

    (9)现在的老太太射程越来越远,这哪是老太太,这简直就是一枚定时炸弹,说不定什么时候她往地上一躺,拿钱。以前,你只要在街头喊一句,城管来了,摆摊的马上全跑掉了。现在,你只要在街头喊一声,老太太来了,整个世界都安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