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顶升套架:中美财政对比之争:算错了,评对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05:34:07
导语:最近,陈志武教授的文章中“美国联邦政府的财政税收为2.4万亿美元,占GDP的18%”的数据遭到了一些网友的质疑。细致看来,这一数据遗漏了美国各级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并在此基础上得下结论确有欠妥之处,但对于税收、社保福利的细致分析也不难发现,陈志武教授的结论却并不离谱。
 
陈志武确实遗漏了美国各州政府财政收入
2008年初,陈志武在《中国的政府规模有多大?》一文中提到,“2007年美国联邦政府的财政税收为2.4万亿美元,占GDP的18%”,然后将这一数字与中国“5.1万亿元的政府财政税收”对比,得出了“中国政府规模相对远大于美国政府”的结论。中国国家统计局发布的5.1亿元财政收入数字包括了中央财政和各级地方财政的总和。而美国联邦2.4万亿美元的税收则没有将各个地方政府的税收计算在内。据美国人口统计局的数据,每年美国联邦政府和各地方政府的财政规模大约是2:1,显然这部分数据是不应该被忽略的。但是,即使加上这部分数据,两国数据仍然不能相比,因为中国的统计数据也有遗漏。 [详细]
中国社保基金收入和土地出让收入至今未列入财政收入统计
大多数关注此事的网友也没有注意到的一点是,美国的社会福利缴纳是以“社会保障税”的形式直接进入联邦财政税收,且占每年联邦税收的近40%。但是中国的养老、医疗和失业等社会保障,主要是以收取社会保险费的形式构成社保基金,不计入各级财政,在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及比重”中,并不包含这一项目。另外,中国特色的“土地出让金”,同样也是未列入统计项目的政府收入。因此,要使中美两国的财政数据可比,不仅需要在美国财政收入之上加上各州政府的数据,也需要给中国的财政收入加上社保基金和土地收入等其他相关项目。
按照IMF全口径标准,中国税负水平高于美国10个百分点
根据IMF《2001年政府财政统计手册》的标准,政府财政收入应包括税收、社会缴款、赠与和其他收入。社会保障基金就是社会缴款的一种。中国社科院财贸所2010年发布的《中国财政政策报告2009/2010》中,将中国政府的财政收入定义为由一般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外收入、土地有偿使用收入、社保基金收入构成的全口径政府收入。以此计算,2009年中国全口径政府收入为10.8万亿元,占当年GDP的比重为32.2%。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研所所长刘佐也承认:“我国税收总额占GDP的比重可能只有20%,但全口径的话,我们统计至少超过了30%,还有统计不上来的。还有人说35%、40%的。”
与美国相比较,根据美国总统办公室和美国人口调查局的数据,2009年美国联邦财政收入2.105万亿美元,各州政府财政收入总和1.124万亿美元,当年GDP为14.119万亿美元,财政收入占GDP比例仅为22.9%。前不久,陈志武在接受《南方人物周刊》的采访时说,“中国税负水平高出美国10个百分点”。[详细]
除了社保基金,土地出让金也是中国财政统计中重要的遗漏项目。
 
税负水平与人均GDP相匹配,欧洲国家普遍大于40%
据世界银行的调查资料显示,一国宏观税负水平与该国人均GDP呈正相关,人均GDP在260美元以下的低收入国家,最佳宏观税负为13%左右;人均GDP在750美元左右的国家,最佳宏观税负为20%左右;人均GDP在2000美元以上的中等收入国家,最佳宏观税负为23%;人均GDP在10000美元以上的高收入国家,最佳宏观税负为30%。实际上,大部分欧洲国家的财政收入比这还要高。根据欧盟统计局财经数据库的数据,2010年英国政府收入为5908.87亿英镑,占GDP的比重为40.6%。德国政府收入为10820.90亿欧元,法国政府收入为9578.46亿欧元,意大利政府收入为7130.32亿欧元,三国财政入占GDP的比重,德国为43.3%,法国为49.2%,意大利为46.0%。
也并非高收入国家都有高税负,例如之前介绍的美国,2009年宏观税负比例是22.9%,已经属于“低税负”国家。情况与美国相似的国家是日本。日本总务省统计局最新发布的《日本统计2011》报告显示:2010年,日本政府合计净收入估计为1009150亿日元(扣除国债收入443030亿日元),占GDP的比重仅为21.1%。[详细]
高税收国家都有高福利,丹麦广义福利超过国家财政支出的70%
比中国更高的税负,社会却仍然能平稳运行,靠的是与之对应的“高福利”。以提供“从摇篮到坟墓”的福利政策著称的北欧国家丹麦为例,2007年政府支出的福利性支出(含教育、社会保障、公共医疗卫生等)占国家财政支出的比重高达70.25%。另外一些发达国家,比如德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美国也分别高达68.84%、58.73%、56.73%、57.11%。根据欧盟的统计数字,1998年各国社会保障支出在GDP中的比重,除了南欧的四个国家和爱尔兰是在23%以下外,其他大多在30%左右。21世纪的前些年中,多数欧洲国家这一比例已经突破30%。[详细]
丹麦老年福利政策的基本理念有三条原则:环境一致性、使用自己的资源、有自主决定权。
 

2010年中国社保支出低于美国9个百分点
根据财政部的数据,2007年政府在直接涉及老百姓的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福利上的开支,总共约6000亿元,相当于财政总开支的15%,为全年GDP的2.4%,分到13亿人身上,人均461元(相当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而在没有国有经济的美国,2007年在同样三项上的开支约为15000亿美元,相当于联邦政府总开支的61%,为美国GDP的11.5%,分到3亿美国人身上,人均5000美元(相当于美国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8%)。
2010年,中国教育,医疗,社保,就业,住房五项保障总共支出为28634亿元,占GDP比例仅为7.2%。同年美国联邦财政在社会保障、教育和医疗等领域支出为2.386万亿美元,占当年GDP的16.4%。而日本,2010年仅社会退休金一项的支出,就达到了GDP的10%。如果说在欧洲国家面前中国勉强还可以说“低税收”的话,那么在美国和日本这两个“低福利”国家面前,中国就是完完全全的“高税收,低福利”。[详细]
中国的社会保障体系,距离完善还有很大一段距离。
税负轻重,要与福利联系起来看。中国的税收已经与发达国家“接轨”,中国的社会保障却仍然是低收入国家水平——这样的“错位”,迟早会造成“脱轨”。“中国号”列车上的乘客们已然伤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