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恒大华府景观设计:婚外性关系的心理轨迹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10:19:56





  婚外性关系的心理轨迹
  

  《哈尔滨日报》报道了一项关于婚外恋问题的问卷调查结果:

  在回答您目前所面临的最大危机是什么的问题时,62%的女性选择了“婚姻”;

  在回答您的夫妻关系如何时,有74%的女性希望“与丈夫像恋爱时一样相爱”;31%的女性选择了“我与丈夫没有激情”;35%的女性选择了“婚姻靠子女维系”;

  维系夫妻关系最重要的因素:74%的女性首选“相互忠诚”;

  关于婚外性关系,52%的女性认为这是一种堕落;44%的女性认为是婚姻的补充;

  对于婚外恋报什么态度?认为可以理解的女性占34%;坚决反对的56%;同情的占6%;赞成的占0%;

  在回答“在哪种情况下的婚外恋可以理解”这个问题时,有34%的人选择了“婚姻不幸福”。

  在人类历史上,“婚外性关系”大概只能是一夫一妻制确立以后的事。所谓“婚外”,无非是针对对偶婚姻而言,针对名正言顺而言,针对法律或某种规范、社会主流观念认可并带有“合法性”色彩的夫妻关系而言。皇帝的三宫六院、妃子如云,豪门鸿宅、达官贵人的妻妾成群,恐怕不在“婚外”之列。即使比较纯粹意义上的“婚外”,也有千姿百态,不同意义的关系。从带有反规范、反社会意义的嫖娼、强奸、重婚,到确实有情感色彩的“通奸”等等,可以说自古以来从未间断过。古今中外,大量文学作品描述了婚外性关系主人公们的种种遭遇。无论东方还是西方,婚外性关系都曾在历史上引发出种种红尘传奇。在中国,孔孟之道的三纲五常和伦理道德没能禁绝才子佳人的风流韵事;文人雅士和青楼女子之间的悲欢离合,在话本、诗词、剧目之中广为流传,甚至脍炙人口。

  如果推出一部《婚外性关系史》,恐怕会成为洋洋百万言的巨著。因为在源远流长的性文化史上,从婚外性关系角度作社会学、心理学、伦理学的考察,毫无异议是重要的视角。而当代的婚外性关系,心理层面的复杂不亚于变幻无常的沿海亚热带气候。而我们这里涉及的,其实主要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婚姻关系的震荡,以所谓“第三者”现象为主要特色的婚外恋问题。

  所谓婚外恋,是指已婚者在婚姻之外与他人(已婚或未婚)发生具有恋爱关系的两性关系。其结局可能是引起离异,也可能并不影响原来的婚姻关系;离异后可能产生新的婚姻结合,也可能“有花无果”。

  婚外性生活参与者,心理层面的复杂性不亚于风云变幻的沿海亚热带气候。其实毋庸讳言,即使“清白”的人也可能与此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或者仅仅从心理层面上是个“潜在的”婚外恋者。

  文学圈子里风起云涌的猎奇报道、创作虚构,频频为人们造成一种感觉:开放了,婚外恋似乎已成为社会开放中的题中应有之义。当人们把“婚姻是否幸福”作为一个审视生活视角的时候,竟然发现,作为社会基本细胞的家庭,已经普遍发生显见的和潜在的裂变。一位涉世极浅的少女会像饱经风霜的中老年人一样感叹:据我对四周观察,真正和谐幸福的婚姻实在少得可怜!人们把心理需求的主体多元、把幸福追求的色彩斑斓全部寄托于朝夕相处的夫妻之间,而现实中的对方却生出三头六臂也难以让自己如愿以偿。“梦的破灭”“光环的破碎”“婚姻走进坟墓”……偶然演变成司空见惯,特殊蔓延成普遍规律。面对妻子或面对丈夫,不是出于爱,而是出于压抑和无奈而“为伊消得人憔悴”;不是在家里,而是在外面“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1.“理解”似乎总是在婚外

  “是人没有不想飞的。老是在地面上爬着够有多厌烦,不说别的,飞出这圈子,飞出这圈子!到云端里去,到云端里去!哪个心里不成天千百遍的这么想?飞上天空去浮着,看地球这弹丸在太空里滚着,从陆地看到海,从海再看回陆地。凌空去看个明白——这才是做人的趣味,做人的权威,做人的交代。这皮囊要是太重挪不动,就掷了它。可能的话,飞出这圈子,飞出这圈子!”诗人徐志摩在《想飞》中这么自白着。在爱情上,他也在追求着一种浪漫的爱,一生不曾放弃。这种浪漫的爱,使爱永远处于可望不可即的境地,永远在追求状态中,永远被视为一种圣洁高贵而虚无缥缈的彼岸和遥远。

  英国文学家劳伦斯说:“爱,严格来说是一种旅行。”“爱,就是在创造的欢欣中使精神与精神、肉体与肉体相吸的引力。但是,如果一切都束缚在爱中,就不会有再多爱了。因此说,对那些爱中的人来说,旅行比到达终点更好。因为,到达意味着穿过了爱,或者干脆说,以一种新的超越完成了爱。到达,意味着走完爱旅之后的巨大欢乐。”他还说:“爱是朝天上旅行的。”这种论述与许多坚信浪漫之爱的人们的想法相一致。

  生活中,许多浪漫主义文学家、艺术家,都经历过这种不断追寻的“浪漫的爱”。拜伦、雪莱、彭斯、卢梭、乔治桑、雨果、哥德、海涅、普希金……不胜枚举。他们都是一生追逐理想爱情而不懈。他们把对爱、对美和自由的追求由一个美丽女子做象征,以达到梦想的神圣境界。

  诗人徐志摩“竭全力以斗”而逃出了“没有爱情没有自由”的家庭,止绝了与原妻张幼仪的婚姻“苦痛”。历经苦难与相爱至深的美貌才女陆小曼结合,但其结果仍是无可奈何的幻灭。婚前在给陆小曼的信中,他称:“我站在你的对面,我的泪上的光芒与你的泪上的光芒针对着,交换着。你的灵性渐渐的化入了我的,我也与你一样的觉悟了,一个新来的影响在我的人格中四布的贯彻。——现在我连平视都不敢了。我从你的苦恼与悲惨的情感里憬悟了你的告诫的灵魂的真际。这是上帝神光的反映,我自己不由得降低了下去。现在我只能仰着头献给你我有限的真情与真爱,声明我的惊讶与赞美。”

  “你已激动了我的痴情,我说出来你不要怕,我有时真想拉你一同死去,去到绝对死的寂灭里去实现完全的爱,去到普通的黑暗里去寻找惟一的光明。”

  然而,就在结婚的初期,彼此的理解和交融立即发生了严重的障碍。诗人曾经在日记中说“恋爱是生命的中心与精华;恋爱的成功是生命的成功,恋爱的失败,是生命的失败,这是不容疑义的。”失败的悲剧上演,比他想象的要快得多。障碍他们的,显然不仅仅是原本隐掩去的缺点、弱点或琐碎的家务,而是严重的理解错位,是原本就难以沟通、理解的精神世界的差异。“蓦然回首”涌起的激情,在心灵贴近的时候降温,恰恰被拥抱在胸膛的灵魂所冲淡。

  记录结婚不久心灵感叹的《眉轩琐语》中,徐志摩说:“曼的身体最叫我愁。一天二十四小时,她没有小半天完全舒服,我没有小半天完全定心。给我勇气,给我力量,天!”

  “女人心眼儿多,心眼儿小,男人听不惯她们的说话。”“最容易化最难化的是一样东西——女人的心。”“我想在霜浓月淡的冬夜独自写几行从性灵暖处来的诗句,但我却跟着人们到涂蜡的跳舞厅去艳羡仕女们发金光的鞋袜。”“天是在沉闷中过的,到哪儿都觉得无聊,冷。”

  “咱们久别见面,也该有相当表示,你老是那坐着躺着不起身,我枉然每回想张开胳膊来抱你亲你,一进家门,总是扫兴。”

  诗人为追寻爱的理想付出了惨痛的代价。最后,在新的婚姻中陷入精神幻灭之中。

  浪漫主义诗人拜伦向安娜贝拉小姐寄出了求婚信,当得到肯定答复后,诗人感到全身涨痛般的强烈欢喜。可是订婚才几个月,他便大大失望了。他发觉,他和安娜贝拉在一块儿的时候,自己非常憋闷。他希望自己的感情世界一任自己的自由。因为他的身心在指引着他,使他任性地奔逸于无垠的宇宙中,他渴望独自在这种幻想和感情的世界中漫游。只有普通的地上生活才和妻子在一道。可什么时候他想享受普通的地上生活呢?也许他本人也把握不定那变幻莫测的风从哪个方向吹来。同时,他也不想去介入妻子的感情和幻想的世界。他感到,让别人介入他奔放自由的感情世界是难堪的痛苦,这造成他精神上很大的压抑。结婚以后,对妻子的反感在与日俱增,他不喜欢妻子那副贞淑的样子,而在婚前,他是多么的欣赏安娜贝拉“贞淑”的美德啊!他无法忍受婚姻中个性的摩擦,“他想沉默,她却当他生气;他喜欢说俏皮话,她却认为那是诽谤别人;他非常厌恶陈腐的道德,她却立刻上纲到宗教教义的高度来说是道德。”处在家庭之笼的诗人,愤怒地宣称:“我厌恶那种古板正经样子的女人……”爱情转移的时候,拜伦与妻子分居,当时他们刚刚结婚一年零三个月。

  俄国诗人莱蒙托夫在他的作品中以救人的笔触描绘了爱情关系的深刻戏剧性,也道出了“浪漫的爱”的追求者的痴情与痛苦。他的作品的主人公毕巧林曾一度坠入情网,但是他失望了。他玩弄梅丽公主的感情,扮演了混世魔王的角色,他如一个离开了天国的天使,郁郁寡欢,饱尝了幻想与高傲的痛苦。可是,在决斗前的最后一夜,他发出了内心深处的独白:“我活着是为什么呢?……我的爱没有给任何人带来幸福,因为我从来没有为自己所爱的人牺牲过什么东西;我是为了自己,为了自己快活才去爱的;我贪婪地啜尝着她们的恋情、她们的温存、她们的快乐和苦痛,只是来满足我内心奇怪的欲求罢了——可是我从未能使自己满足。”

  在这些情感丰富、充满幻想的人们那里,永恒的爱的理想只是在极特殊的情况下才能实现。在斯汤达的《红与黑》中,等待死亡的于连哀伤地对德·瑞那夫人说:“如果不是你这次到监狱来探望我的话,我大概至死也不知道什么是幸福。”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的主人公包尔康斯基公爵在临终前,怀着快乐又痛苦的心情向爱人倾诉:“没有人像您一样给我那种柔和的宁静感觉。”诗人哥德在74岁垂暮之年对一个17岁的少女怀着同生平最后一次爱情告别的心情,写下了《玛丽亚温泉歌》:“没有出路,只有无穷的眼泪”:

  你流吧,即使你汹涌如泉,

  也浇不灭胸中的烈焰!

  生死搏斗的折磨,

  把我的心儿撕裂!

  爱,只有在即将无法再拥有的时候才看到、感到它的存在。这种追寻者不是在爱着某个人,爱的是内心中的理想——爱情本身。

  其实,风流才子们的心理,也是有一定代表性的。性心理本身是追求完美的心理。文人们的文采飞扬,情感横溢的诗行丽句,其实也包含了许多人生哲理。“美好的爱情是文人笔下编造出来的”——用这种一言以蔽之的说法把浪漫的、美好的爱与现实的爱截然分开,放弃追求,把前者让给海市蜃楼,此生不再希望,也是不可取的。——因为,“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不定哪一天,“理想”又死灰复燃。

  因此,回避没有用。如果将审视的目光拉开一些、扫描中的理性成分多一些,那么,婚外性爱关系心理漩涡,可能会给人们心理修养提供一些昭示:

  其一,以“此岸性”取代“彼岸性”。人是主观能动的,而心理调整,是人的主观能动力最重要的体现。心理调整,是此岸的人性关照,现实的婚姻,是相爱者共同达到理想彼岸的航船。否则,理想与浪漫,就是永远达不到的彼岸。一旦“登陆”,“彼岸”又游离到新的彼岸,而自己依然是航行者和探索者。这正是因不满而追求的心理状态。而放弃主观能动的心理调整,就等于一个永远希冀着彼岸,又永远没有航船的人,彼岸所有的美好只能淹没在此岸的现实中,进而转化为心灰意冷、万念俱灭。因而,在此岸与彼岸的分裂中,绝不能放弃一个重要的因素,那就是主观人为。在此岸与彼岸的连接中,只能有一个重要的中介,也就是主观人为!通过主观人为来实现理想,把理想——现实融解在实际的主观追求的过程之中,这是性爱心理平衡的理性前提。

  其二,用“自己创造”取代“守株待兔”。婚外恋者都有“守株待兔”式的心理模式:总认为兔子已经跑了,我的兔子还没有来,而自己手中掌握的那份幸福——自己的婚姻,无论如何不是最好的。最好的在哪里?在即将来临的那只兔子。这里,婚外恋者在期望、等待、选择中下功夫,却从来不会在调整、发掘、更新中去拥抱已经得到的幸福。——他们忽略了创造。这一部分人的婚外恋往往难以持久,除了许多社会因素的作用以外,还有心理上的原因:一旦得到了,新的不满已经在潜伏,他们又在潜意识中期待着新的兔子。

  其三,以“内向开源”取代“外向求索”。一位婚外恋者曾这样为自己的行为解释:“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屈原大夫的千古佳句,成为他的“理论依据”。本来,为了理想的爱情确可以生命不息,求索不止,但如果只是不断地寻找新的“理想的”异型,屈原大夫的诗句还是免了罢。另外两句诗,用在这里倒是贴切。一句是白居易《长恨歌》中的“上穷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另一句是宋朝诗人夏元鼎的“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在性爱生活中,追求没有缺口的月亮,穷其一生也难以满足,而将功夫下在婚姻的“改革挖潜”、“开源节流”上,则完全可能有意外的收获。琼瑶笔下,一位女主人公苦苦追求意中人而不可得,一旦回过头来,从苦苦追求自己的人那里得到深沉博大的爱,这时她才发现,那个遥远的、“理想”的人根本比不上自己身边的人。在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飘》中,也有类似的情节。这倒应了一句广告词“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已经拥有的,才是可以通过更新、调整而不断增进和谐、增进情感的。

  理想主义,其实是人类社会的重要精神领域,从柏拉图、康帕内拉等推出理论形态的理想主义蓝图,到宗教信仰中理想天国的梦幻招引,从闵采尔等人通过实践而试图实现完美社会,到历史上许多民族或群体不断寻找共同的精神依托,理想主义的旗帜总是在飘扬。尽管“乌托邦”“太阳城”等根本无法实现,但要求泯灭这种理想设计、幻想人们放弃幻想,本身也是一种不可能实现的“乌托邦”。——这就是说,即使是背离现实的空想,其产生本身也是一种现实。要求放弃空想的“理想”本身,也是一种空想。因为,人的心理需求当中,既有利益需求,也有精神需求。性爱中的爱的追求提高到人生理想追求的层次,把性爱的欲望理想化,把性爱的追求和人生完美追求联系在一起,这不是一种病态,而是一种积极的心理状态,一些浪漫的诗人只不过是众多具有这种心理状态的人的典型代表而已。然而,许多理想主义的性爱追求者,往往把追求当成了一种无休止的寻找、选择,而不是当成一种现实的创造与更新的生活过程。即,他们无休止地期待着一个天生的理想的化身,在遥远的地方等待着自己,而现实生活中,这种理想的化身是根本不可能存在的——就连他自己也不可能完美无缺。这种状态趋向的结果,一是理想永远在彼岸、束之高阁,二是一旦理想破灭就万念俱灰。在社会发展的现阶段——一个十分漫长的阶段,婚姻生活带有更大的现实性,心理修养不可能逃避这种现实的制约。只求婚外,忽略婚内;只顾彼岸,放弃此岸;只要天降,不要现实,实际上已经成为一种心理逃避。

  现实的土壤更适合婚姻的花木生长,一切耕耘、培育、灌溉、修整,才会使这株大树开花结果,也才能真正绽放出理想的光彩。

  2.婚外恋心理特色:分裂、冲突、痛苦

  男人一般色胆要比色心小;女人一般是贼胆要比贼心大。

  ——仔细观察,这句话还真有几分道理。你看啊,有婚外恋情结的男人如果处于蠢蠢欲动状态,常常是缩手缩脚,瞻前顾后,畏葸不前。即使是鼓足勇气终于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也被形容为偷鸡摸狗,拈花惹草等等,总之脸上无光,心里有愧,蝇营狗苟。而女的往往是不动则已,动则来真格的,别来光想不做,光说不练那一套,有外遇就是有外遇,姑奶奶咱红杏就是出墙了咋的,妹妹大胆往前走。

  不绝对,不都这样。但的确有一定代表性。

  这种“男女有别”的情况,的确有点不好把握。不过,认真分析,男的是在行动前、行动中的整个过程都矛盾重重,人好像分成两半,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女的在行动以前内心思想斗争更加激烈,行动阶段后期也更脆弱,特别容易受到打击或陷入精神创伤,只不过在行动阶段的前期,沉湎于直觉和眼前,显得不管不顾。如此看来,只有阶段性差异或形式上的不同特色,没有实质不同。故而谈论婚外恋心理问题,还要男女统筹,不搞“非国民待遇”。

  婚外恋者的情感是分裂的。婚外恋者的心理是冲突的。婚外恋者的感受是痛苦的。

  尽管婚内生活也有矛盾和痛苦,但一般来说矛盾没有激化,而矛盾冲突的表现时起时伏。

  但婚外恋者则长期处于分裂、矛盾的痛苦之中。

  因为性爱心理是每个人心理路程的一个侧面,是社会心理的一个部分,不可能不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

  于是,潇洒中不知是对还是错,刺激中不知是福还是祸。

  精神分析学派的一个极大贡献,就是提出无意识概念,并对无意识层面进行了剖析。无意识指被压抑或排斥的、意识层面以下的原始冲动,或本能欲望。这种意识层面无时不在,比意识更为长远和活跃,就连睡梦中都是无意识的天下。从弗洛伊德等心理学家的一般学说来看,无意识层面,实际上是和意识层面不协调、不一致的部位,是人的统一的心理王国之中一块没有臣服和归顺的领地。或者可以说,是人的心理版图上一块“特区”,往往具有“一国两制”的特殊性。在意识中,无意识往往被否认、被压抑、被忽略。在这里,往往形成一块诸侯王国,由本能所直接决定的欲望,往往无法由意识层面去进行管理,“政策调整”也往往失效。

  无意识也被称为“下意识”“潜意识”。社会意识的整体系统,也会有“特区”——社会上对婚外恋、一夜情等等,也会网开一面地给予一定程度的接纳、甚至崇尚。然而,社会意识不可能为婚外恋推出一部堂而皇之、公开正统的意识体系。

  选择婚外恋是个人的自由,从伦理、道德的角度加以指责,往往是十分乏力的。即使道德“底线”,也很难得到权威的解释和哲理的支撑。但是,社会现实中一夫一妻制的顽强,以及维护一夫一妻制的“主流意识”的同样顽强,不是靠说得清、道得明的伦理论证来支撑的,而是靠说不清、道不明、潜移默化的观念、舆论来支撑的,甚至是靠社会成员莫名其妙的内心自责来支撑的。即:无论你说得头头是道,无论你将伦理批得体无完肤,主流模式总是在实际地发挥作用。而人们、尤其是大众的观念和心态,总是向主流模式所体现的价值靠拢和倾斜的。

  原因在哪里?就在于,一夫一妻制不是靠任何人为设计和强权推行而延伸到今天的。历史上统治者精心构筑的,是事实上的一夫多妻,而不是一夫一妻制。强权所极力推行并维护的,是皇室“合法”地嫔妃如云、显贵“合法”地妻妾成群。剥夺和压抑人民群众性权的三纲五常、三从四德、“万恶淫为首”……等等等等,是以统治者的垄断性权、被统治者性权被残酷剥夺为条件的。“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说得已经好听多了,已经大大地被美化了,历史上的基本世态是“礼制不上大夫,权利不下庶人”。以为荒淫无耻是对纲常礼教的反叛,实在是天大的误解,荒淫无耻和纲常礼教从来都是相互勾连、密切配合的。荒淫无耻者是纲常礼教的制定者和维护者,在强制下对于纲常礼教的遵循者是性权被大量剥夺者。中国历史上事实上的“一夫多妻”,是有条件的,第一是极权专制,第二是等级格序,第三是太监、战争、徭役、戍边、农奴。可以说,事实上的一夫多妻制与事实上的奴隶制相辅相成。性权不平等,对性权的大量剥夺,在主流“意识形态”中锻造强大的性压抑和性禁锢的锁链,是嫔妃如云、妻妾成群、二房三房等等的社会条件。

  因此,一夫一妻制在历史上一直延续到今天,并长期占据主流婚姻模式的地位,绝不是人为设计、人为推行的结果,而是自然而然地、历史地运行的结果。任何人都无法对此享有发明专利权。这样的对偶制,是人性在一定社会条件下的一种本质体现,是比较能够实现性权平等、性别平等的一种婚姻模式。性压抑,往往伴随着两个重要条件,一个是性垄断,一个是性放纵。历史上如此,今天也是如此。

  于是,婚外恋者的心态不是完全统一的,就像国际社会各个国家的制度和体制不同、开放程度不同一样。归纳起来,婚外恋者大概有三种情况:一种是无意识和意识完全冲突;第二种是无意识已进入意识,主观意识部分地放弃对无意识的压抑,网开一面地在一定程度上接受无意识;第三种是意识本身对无意识充分认可,给予较大的自由度,婚外性行为或婚外情感生活几乎不受自己显意识的压抑,在认识上、观念上已经“理顺关系”,是婚外恋在意识王国“合法化”。

  前两种自不必说,即使是最为开放、潇洒的第三种人,也是充满矛盾的。奥古斯丁有一句名言:“不论人的灵魂倾向于何方,只要不是向着上帝,就离不开痛苦。”我们也不妨借用一下这句充满基督教色彩的箴言:婚外恋者的“灵魂”显然不是向着上帝的,而且只要他们没有逃出上帝统御的王国,就无法排除矛盾与冲突,因而无法排除痛苦。

  3.冲突之一:徘徊于安全与新奇之间

  当一个妻子发现丈夫有外遇,而那个外遇从别人看来并不怎么出色的时候,也就是说这个丈夫出于饥不择食,没有非天姿国色不搞的时候,妻子一旦发现,会愤愤地质问丈夫:“她哪一点比我强?”

  这个妻子可能面目清秀,受过良好教育,待人大方得体,出能应酬、入能理家,是个秀外慧中的女子。而丈夫的外遇,很可能在身世、教养、容貌、能力各方面都略逊一筹。除了在妻子看来是个“女妖精”会勾引男人以外,什么本事也没有。可自己的丈夫偏偏被这样的“骚货”迷惑住了,岂非太不公平?

  其实,聪明的妻子在这样的事情上不该这么比较,难道丈夫遇到一位各方面比自己强的女人,就会心甘情愿地出让丈夫吗?

  有的妻子在明白了“家花没有野花香”便不只是责问丈夫,而是采取一系列防范措施。

  牟先生的妻子对他看护很紧,主要是实行严密的经济封锁,在牢牢把握财政大权的前提下,每天丈夫出门塞给他100块钱,晚上回来实行财务审计,查明钱的去向,必须分文不差。否则立刻制造鸡犬不宁的状态。虽然牟先生经常能够开回发票,以证明自己的合理消费,赢得妻子的“感情报销”,但最终还是暴露出外面有一个准二奶。牟妻为自己的失败而伤心欲绝。

  妻子整天神经兮兮地密切注视丈夫的行踪,控制丈夫的外交活动,别说对丈夫来说是件很头痛的事,就连自己也没有什么轻松、快乐而言,更谈不上幸福。

  性忌妒是什么?

  这里指的仅仅是感情方面的忌妒,或者就是常人通常所说的吃醋。

  忌妒是一种弱者心态,是弱者意识到自己的弱者地位并心存不甘而发生的一种变态狂躁,是强烈的情感占有欲和强烈的不自信之间碰撞出的一种扭曲心态,是本该属于自己的情感或自认为本该属于自己的情感被分享、被夺走而产生的心理落差,是失落感和承受力之间不协调而造成的一种情绪郁结。

  斯宾诺莎指出忌妒通常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怨恨爱的对象;一方面妒忌那个对自己占有爱的对象造成威胁的人。这一切都造成了情绪的郁积和心态的扭曲,给爱情生活罩上了一层阴影。忌妒实际上起不到什么积极作用,只能使生活氛围更加紧张,生活在你身边的人会尽量避免自己冲撞了你,而你也为身边的人带来随时受到威胁的不安全感。在发生变化的男女关系上,智慧者应该明了忌妒的徒劳、可悲与可怜,不应当由于忌妒而否决自己的快乐、幸福和尊严。

  男女关系的微妙在于使相关联的两性都随时产生复杂的心理。一个女人可能在哪方面都不强,是否反而让男人在她面前显示了自己的优越感、从而有一种被需要的满足呢?一个女人能力很强,是否令男人感到自己在与不在、发挥与不发挥作用并不重要,或者使丈夫觉得既然家庭是个安全港,偶尔到外面偷闲一下也无妨呢?

  对,婚外恋的男女有一种典型的潜在心理,即有一个安全的避风港,同时又感到外面的世界很精彩。

  在安全与新奇之间的徘徊,女性绝不亚于男性,或者更甚。在丈夫那里感到安全,不必担心明枪暗箭。即使一个比较软弱的丈夫,也在客观上起到了保护作用。避风港里虽风平浪静,但缺乏新奇的刺激、浪漫的旋风。

  在婚外情人那里,种种新奇、激动、疯狂令人目眩而失常,但却总有一种如履薄冰的紧张,一种走钢丝的忧惧。时而痛下决心,信誓旦旦地决定痛改前非,摆脱风险而求一份宁静;时而按捺不住,宁可被电击也要发光,绝不空守死水一潭。心灵之舟,在风平浪静和电闪雷鸣之间往返徘徊。这样的婚外恋者大有人在,而真正死心塌地、一意孤行而无矛盾冲突者反而罕见。

  4.冲突之二:人格在肉体和精神之间的分裂

  作为一种情感生活,作为一种从本能欲望到精神追求的过程,男女双方肉体和精神的相互奉献与相互得到,是爱的完美性重要体现。这已经形成了一种支配人内心世界、影响其身心健康的精神系统。也已经成为任何一个经过一定社会化而进入成年的个人的难以抗拒、别无选择的灵魂栖息的陆地。而婚外恋打乱了意识和无意识的层面秩序,也往往表现为肉体和精神的分离。

  精神和肉体共同构成“性爱资源”,婚外恋者在婚内和婚外进行着艰涩的“资源分配”。第一,自己是资源的分配者;第二,自己同时又是对于自己所进行的资源分配的享用者;第三,同时也从不同对象那里获取肉体和精神的分配。在这三项当中,没有一项是可以分配得公平合理的。性爱资源只要稍微进行“经营”就成为“产品”,性爱男女之间进行的种种交流,既各自从对方的获得是取得“利润”。而对于这种利润既不可能公平地进行按劳分配,也不可能公平地进行按资分配,又不可能公平地进行按需分配。也就是付出和回报极不平衡,需要和获得极不平衡,这就为发生人格分裂埋下了隐患。

  同一屋檐下朝夕相处,而情感上的互享者却可能天各一方,至少不能像夫妻一样厮守。当然也可能是另一种情况,家庭的巢穴依然温暖着情感的栖息,但婚外的低温却为欲望的满足而保鲜,在“喜新不厌旧”的分配格局中实现肉体刺激。于是,既可能“同床异梦”,也可能“同梦异床”。

  灵魂出窍了。作为精神载体的血肉之躯,性爱神秘的性器官部位,以至于两性裸体的相互呈现,回归自然的伊甸园故事,阴阳交媾的性经历,抽调了情感交流或爱欲审美的精神内容。或者是,从拥抱和交媾的高潮瞬间到声气相闻的朝朝暮暮,心里活跃着另一个异性;或者是,卿卿我我的恩爱生活中,欲望冲破潜层面,另外异性的强烈诱惑在意识层面搅动着心猿意马。

  幸而精神是无形的,灵魂是缥缈的,否则如果像心脏和肺腑一样,又该如何撕开、割裂呢?

  杜女士有丈夫和一个孩子,内心对大学异性同窗深深眷恋。那位男同学也有自己的家庭和孩子,他们清楚地知道彼此都无法摆脱各自的家庭。每次相见,都是悲情的交流,用对思念的一种苦涩告慰而战胜媾合的欲望,然后是痛苦的惜别。

  “假如你以后不再和他来往,你会怎样?”

  杜女士回答:“我无法想象,我们是有情无缘,我们没有偷吃禁果的勇气,也不愿费心费力地寻找地点,创造机会,也不愿亵渎心中的美好。我们还会幽会,但恐怕不会越过雷池。”

  然而,他们终于还是“创造”出了机会,那是一次爆发,同时也是幽会的终止,因为杜女士无法接受“亵渎”后更甚的心灵折磨。于是她接到了老同学写给她的一篇《离别悲歌》:“我的精神世界里惟一的知遇,要和我永诀了。可是,她这次是带着完全不理解我的心离去的。梦的实现竟然是最痛的悲!我原知道最终是要分别的,却没想到是这样的别去。我自诩感情被理智统辖着,可原来也有爆发的时候。离去吧,离去……”

  许多没有任何“失足”记录的人,许多行为检点、没有道德“污点”的人,实际上对婚后的生活感到厌倦和麻木,但他们程度不同地渴望与非配偶的异性接触,在没有“越轨”的情况下改变婚姻给自己带来的单调和乏味。这种只寻求精神上的新鲜感,压抑肉欲上冲动的“准婚外恋”反映了许多中国人的心态。对婚姻及家庭不满,对丈夫或妻子厌倦,但绝不改变婚姻现状,心中装着渴望的异性,身体给予合法的配偶,甚至将妻子或丈夫当成婚外某人的替身。

  这是一种统一掩盖下的分裂,是一种平衡掩盖下的失衡,是一种坦然掩盖下的焦虑,是一种正常掩盖下的扭曲,是一种随时可能爆发的冲突状态。

  调查表明,人们对于婚外恋普遍处于一种矛盾心态中,对待别人或对待一种社会现象时矛盾,对待自己时更加矛盾。“一个人从小接受的伦理原则始终是不同寻常的东西,它比自我更强大。”心理学家的话说得非常好,说出了不可能脱离社会的人不可能摆脱巨大而深入的社会规范影响,而这种规范绝不仅仅是“明文规定”,而且是无所不在的文化渗透。弗洛伊德的“过失心理学”认为:任何无意识的过失都有潜在的目的。无意识中发生通奸,必有一个本人没能意识到的潜在的目的。荣格的“分析心理学”认为:每个人都不等同于他的自觉意识,自觉意识只是广袤的精神领域中一小部分。荣格说:“人既不是自己也不是别人以为的那样,而是某种未知的,但又可以证明其确实存在的不可界定的整体。”这个“未知的不可界定的整体”就是自己的意识和自己的未知阴影。无意识中出现过失,就是被未知阴影所控制。

  王宏刚(化名)和楚颖(化名)几乎每天上下班都要同乘很长一段地铁,他们用目光交流着彼此的发现和倾慕。王宏刚的妻子早已丢失了苗条的身段,但王并不想告别她胖胖的扭动;楚颖的丈夫无法燃起妻子的激情,但她并不想和丈夫分手。

  心照不宣。王和楚从对方深情的眼神中感受到初恋时的激动和美好。她说:“什么都可以弥补,只有流逝的青春不再回来。”他说:“人生中什么都可以没有,惟独不能没有爱情。”她说:“遗憾的是,你我都失去了爱的权利。”他说:“为了彼此的婚姻,我们必须克制自己的欲望。”他们的确陷入“无性的爱”,但那种思念和沉醉,那种网上的情意绵绵,那种相互依偎的呢喃燕语,那种热泪盈眶的依依惜别,都告诉他们自己陷得很深,双方所恪守的“规则”已经被磨得比窗户纸还要薄,但他们没有对不起婚姻的愧疚,自信没有越过雷池,就依然是柏拉图老爷爷的信徒。可是直到有一天,王宏刚的妻子痛切地说:“我宁愿你——我的丈夫在外面偶尔去嫖妓,我宁愿你向不爱的女人发泄性欲,也绝不能忍受你对我有欲而无爱,却把爱情给了别人!我只得到你的身体,你的感情根本不属于我。你在我身上泄欲,心里想着别人,我是什么?是另一个女人的替身!”妻子的姐姐对他的指责更为刻薄:“你不爱我妹妹,却用虚伪拴住她。你怕承担离异给你带来的一切。你有你的情人,却用胆怯回避她,你怕承担她的离异给你提出的一切。你是个懦夫,不配做一个男人!”

  “坦然”消失了,“平衡”打破了。性与情的分离变成了冲撞,靠欺骗自己而维持的“宁静”,靠克制自己而营造的“无罪”,顷刻间转化为痛苦而迸发。他无法面对楚颖,就像当初不敢面对妻子一样脆弱;楚颖也无法“营救”他,就像无法营救自己一样无力。

  对面的女人很像多年前张洁小说《爱是不能忘记的》中的女主人公。下面是她倾吐的记录:

  “我真的很爱他,我把这次交谈看做自己积郁已久的情感的发泄,所以你一定能听出我说的故事有多么真实。听他在招待会上发言,比欣赏最迷人的个性还要沉醉。别人为他鼓掌时,我鼓不出掌却流出了泪。一个成熟而自信的男人,经过多少磨难和修炼才形成的魅力,真叫我爱得刻骨铭心。可这份爱,是别人难以承受的痛苦,爱得越深,心里越惨。他那次出国回来,没告诉家里,直接从机场打电话,约我去了植物园。整整一天,多么美妙的分分秒秒,我们谈啊,唱啊,笑啊,我们追逐着穿过密密的树林,我们拥抱着滚在草地上。可是我最后悔的就是问了一个好傻好傻的问题。我问他:你打算怎样爱我?然后他就不说话了,我们一起陷入了可怕的沉默,就那样沉默着感受夕阳落下,夜幕降临,寒冷袭来。以后我再也没有问过这种问题,因为无情的答案清清楚楚,只不过我们都在欺骗自己。可我无法摆脱,绝大部分时间只能靠回忆和渴盼来打发。他总把我的照片存在电脑里,被她妻子发现了。好长一段时间他不能给我打电话,更不能和我见面。只是通过电子邮件告诉我他妻子可能找我谈,还可能到我单位,让我有心理准备。有一天我发现两个人在我楼下转来转去,后来才知道是他妻子的弟弟带人来监视我。我自尊心受到很大伤害,可为了他我情愿承受这一切。他有家室和女儿,有事业和名誉,我不能让他为了我而承受太大的损失。而我又偏偏在别人那里找不到这种爱。追我的男孩留下祝福出国了,别人介绍的我根本无心去见。付出代价是我情愿的,可代价再大也换不来渴望的爱。他女儿有病是我托人找到最好的大夫;他妹妹考律师是我请到老师作辅导,这些都是为了爱,也为了解脱我自己的愧疚。有一次他住院半个多月,人人都能看他独我不能,夜晚在医院病房外望着灯光徘徊……我知道这种精神折磨我只要痛下决心就能解脱,可是我努力过,那种努力就好像长途跋涉刚刚出发就折回来,宣告失败了……”

  5.冲突之三:抗拒在突破和束缚的困扰中

  “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这句歌词流传深广,可见受到广泛认同。但是,如果稍微改一下:“只要丈夫对更多的女人献出一点爱,婚姻将变成美好的家庭”;或者“只要妻子对更多的男人献出一点爱,婚姻将变成美好的家庭”——还会得到认同吗?

  其实,改过之后的两句歌词,从逻辑上并没有违背原来的歌词。因为丈夫和妻子也在“人人”之列,婚姻和家庭也在“人间”之中,性爱和爱情也在“一点爱”的范围之内。既然如此,丈夫对别的女人、妻子对别的男人,献出“一点爱”,不可以吗?就算是丈夫把性爱献给许多美女,妻子把性爱献给许多俊男,也没有超出“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人间应该更加美好啊!春天应该更加温暖啊!不可以吗?

  答案是,至少现在不可以。以后可不可以,还看不出眉目。以预测准确而著称的美国兰德公司,怕是也不敢就此作出什么预测性断言。

  如果真的这样“献爱心”,后面的歌词就该这样改:“婚姻将变成崩溃的家庭”,或者“世界将变成乱套的人间”!

  男女之间的爱情和其他的人类之爱完全不同,这是一种约定俗成。可是,为什么?

  与父爱、母爱不同,与兄弟之爱不同,与朋友之间和一切人之间的爱都不同:男女之间的爱情具有排他性。可是,为什么?

  为什么爱情是个独木桥?为什么爱情自私、狭隘?为什么爱情不能与他人分享?

  为什么感情深厚的朋友、密切合作的同事,一旦同时爱上一个人,彼此会成为情敌?为什么在其他事情上都可以谦让和分享的朋友之间惟有爱情独占?

  为什么文明的人类一致用最美好的语言赞颂的爱情、用最崇高的道德体验来感受的爱情、用最美好的憧憬去追求的爱情,竟然与人类其他价值相违背?为什么关于无私、关于宽容、关于多元等等价值标准,一遇到爱情全部拐弯,全部转向,全部失效,而自私、惟一、排他、独占反而变成了合理与崇高?

  如果只是默默地认同爱情和其他一切情感的差异,只是被社会裹挟而接受这种差异的现实性,而不能从终极价值的追问中得到答案,那么,生命历程中总会有一天,心灵开始发生困惑与分裂。

  爱的前提是生命本质需要:从我的生命的实质来看,我爱对方——以及在他或她的生命实质中,我体验对方。爱具有专一性和排他性,是因为他或她就是我,是我的生命的“另一半”。在这种意义上,发现了自己所爱的人,就是发现了自己,爱情的实现,就是生命部分价值的实现。生命不可分割,所以爱情不可分割。

  在婚外恋者心理上,一方面由于种种原因不希望打破原来的家庭秩序;另一方面,又渴望全部享受婚外恋中美妙的感觉。从人的本性出发,他们的婚外恋情中的精神之恋达到一定程度,即强烈渴求体验对方的程度时,会不顾一切地希望在肉体上得到性的满足,从而在肉体上占有对方;而在现实中,无论精神的占有还是肉体的占有,都会给自身或对方的家庭带来威胁,带来诸多的麻烦和不堪设想的后果,所以,婚外恋的当事者潜意识中又不愿意受对方情感的束缚。这就造成了对所爱者的释放与占有的矛盾心理。

  “既生我,何生他(她)”;“既无缘,何相见”;“痛惋相知未相处,只求来世补今生”,从这些无奈的感叹中,升腾着心理悖论的游荡。

  家庭在提供爱的权利与保障时,也提供了束缚。“突破”者,虽部分地放弃了权利与保障,却无法彻底摆脱束缚。

  性爱是现代婚姻的基础,现代性爱既然是人的爱欲超越性欲的结果,就不能只是一种无爱的单纯的性欲冲动。爱是一种感情因素,感情一旦消失,爱也就宣告结束。假如感情同时在婚姻当事人双方身上消失,解决无爱婚姻的条件基本具备。但是,现实生活中的一些婚姻往往是两个人不能同步。这就给婚外恋提供了前提。由于人类性爱的双重性,即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并行,使婚外恋者难免处于满足与负罪的两难境地。

  她一直是一个贤妻,即使在有了外遇之后仍然不失贤惠。一次,夫妻两人在舞厅以外相遇,丈夫不由怒火中烧,把妻子拉出舞厅。妻子感到委屈,感到家庭缺少温暖,感到自己的人格受到亵渎。随着不满情绪的滋长,昔日安宁的家庭充满火药味。后来,妻子发生了婚外恋情。她与情人的感情日益加深,终于坠入性爱之河。在她与情人在一起时,冲动之力几乎统治了她的整个心灵世界,有一种从未体验过的满足感。然而,每次当她就要回到家里的时候,自责和负疚的感觉会强烈地反扑过来。丈夫,成了她心中一块无法逾越的界碑,上面刻满了根本无法抹掉的碑文。丈夫昔日的一切缺点,曾经是自己将感情向外倾注的借口,但此刻似乎突然间变成了对自己狭隘和刻薄的谴责,使自己失去了一切道德优势。丈夫似乎已经占领了道德的制高点,自己却处于阴森寒冷的峡谷。她突然觉得,自己不仅失去了获得丈夫的爱的所有理由,而且也失去了自己爱自己的全部理由,甚至失去了母亲的资格,失去了获得孩子的爱的权利。

  在爱的给予中,他给予了他自身之物,给予了他所具有的宝贵的东西,给予了他的生命。这并不一定意味着他为另一个人而牺牲了他的生命——但是,他给予另一个人的是生命的活力;他给予另一个人的是他的欢乐、他的旨趣、他的理想、他的知识、他的幽默、他的悲哀,给予了他的生命活力的全部表达方式和全部证明方式。

  爱情只希望并渴求一个人与爱的对象强烈而完满地结合。正如德国心理学家弗罗姆说:“情人的爱只是在肉体结合的意义上以及在生活各方面完全许可的意义上排除对他人的爱。”“性爱是对把自身完全融化、与另一个人融为一体的渴望。”《情爱论》的作者瓦西列夫在他的名著中说,性爱“是融合了各种成分的一个体系,是男女之间社会交往的一种形式,是完整的生物、心理、美感和道德体验”,是“只有人才具有的复杂而完备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