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央大事记:[宗教民俗] 【欧洲。民俗篇】中世纪欧洲,孩子一断奶就是成人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17:58:47
历史上的大部分时间里,所谓“童年时代”根本就不存在。中世纪的孩子们从断奶的那一刻开始就已经加入到了成人的世界中,没有人对他们的幼小和可爱大惊小怪。但在我们今天这个对儿童施以特别的爱的年代看来,那时的一切都显得那么不可思议。
童年的概念是发明出来的
1960年,法国社会历史学家菲利普·阿里耶斯在其出版的《几个世纪的孩提时代》一书中提出,在历史上的大部分时间里,我们所谓的家庭,特别是我们概念中的童年时代,根本就不存在。根据他的说法,中世纪的孩子们从他们断奶的那一刻开始就已经加入到了成人的世界中,没有人对他们的幼小和可爱大惊小怪。
然而,在17世纪,这种体系被颠覆了。人们逐渐把孩子从成人的世界分离出来:他们天真,容易受到伤害,容易受到引诱,所以他们需要培养教育。由此,学校教育应运而生,把孩子们从外部世界孤立出来。在家中,他们又被不断小型化、核心化的家庭单位再次隔离。
阿里耶斯并不认为这种改变是什么好事。阿里耶斯指出:“对童年的开发”不但剥夺了孩子们所有的童年生活,而且“给他们带来了体罚、禁锢——这些本为犯人所准备的惩罚”。同时,孩子们也成了“溺爱”的对象,并被迫和家庭的理念保持一致。
美国学者爱德华·肖特在《现代家庭的形成》(1975年)一书中表达了他对以前社会的痛心,它“残酷地屠戮纯真”,却误以为是对孩子的关爱。《1500年到1800年间英格兰的家庭、性和婚姻》(1977年)一书的作者劳伦斯·斯通也认为以前的童年状况“导致了一个有情感残疾的成人世界,导致人们对其他人漠不关心”。这些学者认为事情变好是在18世纪,因为欧洲的家庭最终都经历了一次“情感革命”。
肖特和斯通这样的学者可以归入“感伤主义”学派,持有相反观点的可称做“延续主义”学派,如阿里耶斯。延续主义的另一个理论家史蒂文·奥兹门特认为,从未有过,也不需要有什么情感革命,因为从有对儿童的记录那天开始,孩提时代就一直存在。所以,正当肖特所描述的孩子们挣扎在被抹杀的童年中,斯通的孩子们向着精神缺陷成长的时候,奥兹门特的孩子们——就像他在《祖先》(2001年)里所描述的——却在“弹着弹珠,掷着骰子,玩跳绳,放风筝,还用绳子捕小鸟和甲虫”。于是,很多人都要求进行更深入的研究。
这场争论的确引发了大量的相关研究。如今,这些成果都汇总于耶鲁大学对“欧洲家庭历史”的研究中。这是一项浩大的学术工程,是29位学者所做的关于婚姻、离异、儿童教育、氏族关系等方面最新研究的成果总结。
小鬼当家,劳碌童年
在早期的很多欧洲家庭中,年轻人都外出了,从事被称为“生计”的事业,女孩们从事女仆的工作,男孩们则去做学徒或农场工人。直到19世纪,在东北欧,还有75%的男孩和50%的女孩从事这样的工作。大多数人离家都不会超过5英里远,不过有的要远得多。
大多数孩子在10到15岁之间离家,大约需要在外待上5年,就连上流社会的孩子也要这样,要到比他们更为上流的人家去培养上流社会的举止,扩展他们的交际网络。如果正如人们现在所说的那样,少年期直到20世纪才出现,那也是由于早些时候的孩子们没有时间,就算他们有少年期,他们的父母也无法看到。
当然,并非到少年时才要工作。在强制性的教育引入之前,大多数的欧洲小孩从大约7岁起就要开始工作。如果他们生活在农村,他们就要放羊,收集柴木。如果他们家有个什么家庭作坊,他们就得剪羊毛、纺线。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们的工作量也在增长。大工厂出现之后,更是有了狄更斯所描述的那些艰苦的工作。不过,在耶鲁丛书中,居托姆森对童工,特别是工厂中的童工有新的看法。他指出,很多小孩在店中都有兄长或姐姐——这给了他们些许保护——他们的工作让弟妹们感到骄傲。他们认为学校里的孩子都是纨绔子弟。在大约1880年,童工法通过之后,那些孩子就不能继续工作,只能被送往学校。居托姆森还指出,在这一过程中,孩子们丧失了独立性,也丧失了在街头学到的精明。同时,他们的父母也面临着家庭财政的漏洞。
高夭折率,弃婴遍地
使用童工的现象与幼儿的高夭折率相比只是小问题。婴儿在一岁以前的死亡率最高,主要原因在于母乳喂养问题。直到最近,绝大多数的欧洲人还认为,母乳喂养会损害妇女的健康。而且这是一种低层次的事。对下层社会的妇女来说,他们为了工作也不愿意自己给孩子喂 奶。有些人选择用动物的乳汁来喂养,这在杀菌方法发现以前是婴儿的头号杀手。大多数母亲还是选择了奶妈,富有的家庭把她们请到家中,不过大多数的婴儿还是被送到了奶妈家中喂养。从事奶妈工作的人一般都居住在农村,条件落后,婴儿很容易夭折。在18世纪的法国,不足一岁就夭折的儿童比例达到了16%~18%。而被送到奶妈家中喂养的婴儿在一岁前死亡的几率是50%~66%。
在那时,法国新生婴儿数量很大。直到18世纪,法国才开始控制生育,并采取了很多避孕措施。但这一趋势发展缓慢。同时,人们抵制生育限制的种种行为使欧洲人口在1750年到1850年间增长了一倍,其中绝大多数新增人口是婚姻外生育的。到1850年,维也纳和斯德哥尔摩有一半的新生儿、巴黎有1/3的新生儿是私生子女。
而那些没有未婚夫却又怀孕的女性,选择了最流行的做法——吞食火柴的磷头堕胎。这一做法很流行,同时危险性也极大。德国政(蟹)府因此在1907年颁布法令禁止出售含磷的火柴。其他一些未婚妈妈则杀死了自己的新生婴儿。亚利桑那州立大学的雷切尔·富克斯撰文指出,在19世纪,绝大多数杀死自己孩子的女性都是年轻、单身的女仆。她们缺乏家庭关爱,倍感孤独,怀孕之后又感到耻辱,怕玷污了自己和家庭的名声,更害怕被男友抛弃。
为了让女孩们避免这种厄运,13世纪意大利建立了许多弃儿收容院,并很快在信奉天主教的欧洲国家普及起来,天主教徒极力维护未婚妈妈及其家人的名誉。一般的弃儿收容院在围墙上都设有一个叫做“收养摇篮”的装置。如果未婚妈妈想抛弃自己的孩子,她只需走到“收养摇篮”处,将婴儿及婴儿的衣物放进摇篮里,摇一下铃铛以通知收容院里的人即可。这样,孩子就被弃儿收容院收养了。建立收容院的初衷是减少杀害新生儿的事件,但事实上,所有的弃儿都被送到奶妈那里喂养,绝大多数都夭折了。但大多数信奉清教的国家并没有建立这样的收容所,因为他们认为那些不知廉耻的畜牲没有资格要求政(蟹)府帮助。
弃儿收容院是18、19世纪最重要的公益慈善机构。在19世纪中期,米兰和佛罗伦萨的婴儿有1/3都被送到这些机构。改革家们认为必须改变这种状况,因此废除了弃儿收容院。此后,若想将孩子送到收容院,必须从正门进入并登记姓名。这一举措让丢弃婴儿到收容院的情况大大减少,但却没有减少弃婴的数量,许多未婚妈妈将孩子随便扔在路边了事。
爱,仅被认为是“不怀有恶意”
想想1850年维也纳一半的新生儿被遗弃,我们可以说人性已经改变了。阿里耶斯认为,一个重大的改变就是人们现在认为儿童在性上应该是纯真的。这种观点在17世纪初是不存在的。他列举了一个医生的日记,其中有这样的文字:“路易十三当时还不到一岁。每当他的保姆用手指摆弄他的小鸡鸡时,他就会开心地笑。后来,他见人就指着自己的下体说:‘摸这里’。”阿里耶斯写道:“没有比这更好的证明了,在17世纪初,所谓儿童没有性意识这一观点根本不存在。”事实到底是怎样,我们现在不知道,但可以肯定,要是在今天,那个保姆肯定要被拘捕。
这并不让人惊讶,在历史的研究中,过去的一切都是不奇怪的。想想富克斯所描述的杀死自己新生儿的未婚妈妈。富克斯为她辩护说:“那是身处困境的母亲的惟一选择。”根据图兰大学的琳达·波洛克的观点,父母对孩子施以绝对的权威,不把孩子当作独立的个体来看待,以及希望通过孩子获得经济利益,这些做法并不代表父母不爱孩子。他认为,我们不应质疑过去父母是否爱孩子,我们应该根据特定的时期和地域来探讨“爱到底意味着什么”。最近,波洛克撰文指出,“对爱的定义可能已经改变。从过去认为的‘爱’是‘不怀有恶意’转变为现在的‘愿为对方奉献一切’”。
“不怀有恶意”?这也能叫爱吗?
中世纪西欧儿童的日常生活和教育
儿童的生活和教育问题是中世纪西欧教育研究的重要问题之一。在西欧中世纪,儿童的日常生活和教育在很大程度上是受成人影响的。他们的生活不仅依赖于成人,其教育也是被成人严格控制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儿童生活在成人世界里,与成人没有完全区分开,学校发展也有限。儿童的存在是一种依附的存在,儿童的发展和地位是有限的。
在儿童教育史的研究中,儿童的生活和教育问题是一个重要的内容。这一研究不仅可以为教育史研究提供丰富的资料,也有利于拓展教育史研究的领域。研究历史中儿童的生活和教育,主要涉及这样一些问题,即一定时期儿童生活的实际状况如何,他们如何参与家庭和社会活动以及如何接受生活教育和学校教育,等等。本文主要以中世纪西欧儿童的日常生活和教育情况为例,结合一些学者关于中世纪儿童地位的认识,尝试对中世纪儿童生活和教育问题进行研究。
一、中世纪西欧儿童的日常生活
在中世纪早期,由于生活条件的限制,西欧儿童的生活空间与成人往往是不分的。当时的许多家庭大多只有一间房屋,即便是一些富有的家庭,房间也是有限的。最初,儿童都是与大人一起睡在同一个大房间里,没有自己的房间,没有自己的床。当成人有了较为合适的床后,儿童则睡小一些的、较低的一种可以推人大床下面的轮式矮床(truckle)。这种床有小轮子固定在床架下,晚上从大床下面拉出,早上又推进大床下面。以后,随着生活条件的改善,富人家庭的房间开始增多。据资料记载,大约到15世纪,富人家庭的男孩和女孩开始有了自己独立的房间。
在中世纪,由于人们的许多工作和劳动都是在家里完成的,因此,这一时期的儿童也常在家里帮忙,从事一些力所能及的劳动。不过,生活在不同地区的儿童从事的劳动是有区别的。在乡村里,男孩一般要帮助大人采摘水果、花朵或大麦用来酿酒,学烘烤面包和烤肉;女孩则帮助母亲纺织。除了家里劳动外,男孩还要在庄园和城镇里进行一定的劳动。如当大人在给马钉马掌时,男孩要帮助照看马匹;大人在用马匹耕地时,男孩则在前面负责牵马。在城镇里,大多数男孩要学习经商。一个男孩大约在14岁时,就要被他的父亲安排去学习经商。一般是先要找一个信誉好的师傅,然后签一个合约。在合约中,男孩要承诺努力工作和服从,不能浪费师傅的时间或财产;师傅也要承诺教会男孩经商,并为他提供衣食。在中世纪,一些女孩也可以跟师傅做学徒,如学习刺绣等。学徒期结束时,男孩或女孩须通过一种考试来展示自己的技能。考试主要是当众做一件学过的作品,如果做得非常好,以后他们自己就有可能成为师傅。
在中世纪的西欧,由于很少有医生,也没有医院和诊所等医疗服务机构,儿童的卫生保健是比较差的。据一些研究者指出,在7世纪至11世纪的明斯特的墓地,167个被安葬者中有24个死胎和新生儿(零岁)(=14.4%)、8个婴儿(至1岁)(=4.8%)、45个儿童和青年(至18岁)(=27%)。19%的儿童只活了不到2岁,还有27%是约在18岁死亡的,只有54%的儿童存活下来。在中世纪西欧,儿童生病主要是在家里进行治疗。当时的许多家庭都备有一些草药用来治病,如把薄荷草编成花环套在头上用来治疗头痛或眼疾,用生洋葱涂抹被疯狗咬破的地方等。一些家庭男孩和女孩并不能全部存活下来,因此,如果一个男孩或女孩能够很好地存活下来,他们是比较幸运的,可以得到较好的照顾。
这一时期,尽管儿童的生活比较单一,卫生条件比较差,但他们还是有许多娱乐和游戏活动的。每当到了闲暇时节,无论是城里人还是乡村人都要聚在一起,组织自己的娱乐活动。在活动中,音乐是不可少的。当然,人们不仅是听音乐,还常常自编旋律,弹奏乐器。由于当时还不能把旋律记录下来,为了使音乐活动能够进行下去,人们要不断地重复、添加、修改,直到一首生活化的、简单的旋律为大家所熟知并记住。这样的活动,儿童也非常喜欢参加。他们经常学唱一些成人的旋律,并把自己编的歌词放在里面来代替他们不能理解的成人歌词。
像他们的父亲一样,中世纪所有的男孩都要学习使用弓箭,并且花费大量的时间进行练习。他们也像父亲一样学习战斗,不过,他们使用的刀枪是钝的,盾牌也是小的。另外,男孩还要练习跳跃、跳舞、射箭、摔跤、投掷石头等,女孩则要练习击鼓和跳舞。
以上情况可以看出,中世纪儿童的日常生活在很大程度上是受成人影响的。儿童的生活不仅依赖于成人,其生活的改善也有赖于成人。儿童是生活在成人世界里的。当然在中世纪后期,随着成人生活的改善,儿童的生活空间也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开始有了自己独立的房间。另外,中世纪的儿童在娱乐活动和游戏活动上还是有一些乐趣和选择的。如他们可以参加自己喜爱的活动,可以根据自己的理解改编成人的歌词等,儿童的天性在一定空间内是有所表现的。
二、中世纪西欧儿童的学习和教育
在中世纪的西欧,如果说在日常生活和游戏、娱乐方面可以看到儿童表现出一定天性的话,那么在学习和教育上,由于成人的严格管教,儿童的天性往往要受到较多的压抑。当时,无论是在家里,还是在学校,成人对于儿童的要求都是非常严格的。在家里,儿童在父母面前要保持安静,听从父母的说教;在学校,儿童要安静地坐着,服从教师的管教,否则就要给予责备和体罚。总之,在这一时期,成人希望儿童在所有需要学习的事情上都要服从。
在中世纪儿童的学习中,语言学习(主要是口语)的任务是比较繁重的。当时,拉丁语是基督教教会的语言,但是欧洲大部分人讲的是法语。这意味着,许多男孩或女孩在学习拉丁语的同时还要学习法语。而在英国,包括英语在内的三种语言的学习,则成为儿童学习的主要任务。
在儿童的学习中,能够满足儿童乐趣的书是比较少的,与儿童有关的书籍主要是关于教导、语法、字典和动物寓言集以及大量的令儿童听起来毛骨悚然的故事书。另外,儿童还要学习宗教入门书(horn book)。这种书通常只是一页纸,包括字母表和一个或两个写在上面的祈祷文。
在中世纪,随父母去教堂作弥撒(Mass)也是儿童日常学习的重要内容之一。当时,不管是穷人家还是富人家,不管是在城镇还是在乡村,儿童每天都要作弥撒,接受宗教教育。
在学校教育方面,受当时基督教的影响,修道院学校成为儿童接受教育的主要机构。在西欧中世纪的早期,一个男孩要想成为修道士,必须进入修道院学校(monastery schools)学习。在修道院学校里,男孩要学习基础知识和由拉丁文翻译而成的法语读物。因为当时拉丁文是唯一的有固定拼写规则的语言,而法语和英语仅仅是在教发音时被用来书写,或在一些特别领域中对一些词汇进 行发音的。中世纪的后期,出现了一些语法学校。一些男孩进入这样的学校,主要学习拉丁语语法以及如何正确地书写和讲话。1382年,温彻斯特(Winchester)的一位主教建立了第一所不属于教会和修道院的学校,学校的学生主要来自富人家庭。
需要指出的是,当时并不是所有的儿童都能够到学校学习。
其一,穷人家的孩子不能进学校学习,他们主要是在生活中通过帮助父母干活、与邻居和朋友交往来学习的。
其二,一些农民家庭的孩子也不能进学校学习。因为在许多农民看来,孩子上学会使他们失去许多劳动力,影响家庭生活。虽然以后西欧一些国家通过了允许农民孩子上学的法令,但农民还是希望孩子能够留在土地上。
其三,一些富裕家庭的男孩一般也不到学校学习。他们或者在家里接受家庭教师的教育,或者被送到高一级的家庭中作侍童(page)。在这样的家里,儿童要学习好的礼仪和行为;学习如何摆放桌子,招待客人;学习如何为主人穿脱衣服,铺床,斟酒,饭前端盆洗手,等等。为此,男孩要接受许多行为规范的训练。训练时一般要求“不要用手挠头或后背;不要作呕,不要吐唾沫太远;不要大声地笑和讲话;不要说谎;不要舔嘴唇或淌口水;不要用舌头舔盘子”等等。
其四,在中世纪的西欧,女孩也很少进学校学习。在穷人家里,她们要帮助家里做家务,只能学到很少的书本知识。在富人家里,女孩们常常与她们的兄弟一起接受家庭教师的教育,或者跟自己的女家庭教师学习读写。女孩也常在一个贵族家庭中服侍贵夫人。在那里,她们要学讲法语;学行优美的屈膝礼;学习纺纱、刺绣;学习如何保藏水果,制作香料、药剂和药膏;学习弹奏乐器、跳舞和唱歌等。
从中世纪西欧儿童的学习和教育来看,儿童的学习内容主要以语言学习和宗教教育为主。语言学习以口语为重,宗教教育主要是机械学习和记忆。这一时期也缺乏适合儿童需要和满足他们兴趣的书籍,儿童的学校教育比较有限。学校教育不仅以宗教教育为主,而且主要是为上层社会的儿童所享有,没有为大多数儿童,更没有为贫穷儿童提供一定的服务。
三、对西欧中世纪儿童的教育和地位的认识
我们知道,在中世纪西欧,无论是儿童的日常生活、学习,还是教育,在很大程度上是受成人生活影响的。由于儿童每日生活在成人的生活中,成人对儿童的特殊性认识不够,没有给儿童特别的注意。20世纪60年代,法国历史学家菲利普·阿里耶斯(Philip Aries)根据当时的教育书籍、肖像画和抚育儿童的方式等多方面材料研究了中世纪儿童的处境。他得出的结论是,儿童在中世纪文化中毫无地位可言。他认为,在中世纪的肖像画中,儿童只是一个小型的成年人,中世纪的文学作品没有刻画出具有鲜明个性的儿童形象。儿童与同一阶层的成年人生活在一起,并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
由于儿童的生活没有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中世纪西欧儿童的儿童期往往是比较短暂的。对于儿童来说,虽然他们从小能够得到母亲的照顾,但是在六七岁时,他们的童年时代就结束了。参加劳动、接受教育成为儿童的主要任务。这种情况不仅体现在普通家庭里,贵族阶层也是这样。据史料记载,查里曼大帝的子女很早就接受自由艺术基础知识的教育。男孩子们要学会骑马,熟悉武器,学会打猎;女孩子们要学习捻线和纺织等手工。成人对儿童的期望是,希望他们尽快长大,摆脱幼稚的童年期。
关于中世纪儿童地位问题,20世纪80年代,美国历史学家尼尔·波兹曼学者从“语言文化”的视角进行了分析。他认为中世纪儿童地位低下的原因主要在于:
第一,中世纪识字文化的缺乏导致大众读写能力的消失。尼尔·波兹曼指出,在西罗马灭亡以后,读写主要保持在教会人士组成的抄写阶层中,它使得当时社会的交往主要是通过口头的方式面对面进行。这样,在没有文字的口语世界里,不仅没有成人的概念,更没有儿童的概念了。
第二,中世纪社会对口语文化的过分重视导致了基础教育的消失。由于中世纪是以口语文化为主,儿童7岁就能够驾驭语言(天主教会指定7岁为理性的年龄),会说和理解成人所说的内容。因此,当时人们认为,开设学校,特别是小学是没有必要的。即使有教会或私人办学的存在,但是作为为进一步学习打基础的初级学校的概念是不存在的。例如,中世纪的学校没有出现按难易程度来编排课程的分级制度,没有按不同内容和年龄的分班制度,儿童是混杂在一起学习的。
第三,以上两个方面的因素又导致中世纪的儿童没有辨别羞耻的观念。由于儿童很早就掌握了口语交际的能力,使得儿童与成人没有什么区别,儿童和成人的世界被混淆了。成人世界的许多东西,包括一些不应当让儿童知道的东西,不加区分地完全暴露给儿童,儿童对于成人的世界见怪不怪,不知羞耻,失去了与成人的区别。
在尼尔·波兹曼看来,中世纪的西欧,人们是没有关于童年概念的,人们对于儿童是缺少兴趣和认识不够的。
在中世纪,由于基督教教会对社会影响的决定性作用,历史学家苏拉密斯·萨哈则从“教会文化”的角度分析了中世纪儿童的地位。他认为:
首先,在中世纪西欧,教会文学关于儿童形象的消极描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人们对待儿童的态度。在中世纪,教会文学常常把儿童当成负担,或者说是引起罪孽的根源。父母生孩子是件好事,但有时孩子成了实现美德的障碍。一些教会文学作品常描写道,为了负担孩子,农夫们交不上“什一税”,有时父母不得不去做令人厌倦的工作。因此,中世纪的教会文学倡导的思想是,孩子活在世上时,可以恰当地抚养他们;如果他们早夭,也别抱怨太多和过分忏悔。
其次,中世纪儿童地位的低下受到了教会文学对待母亲态度的影响。在中世纪的教会文学作品中,一般很少提到妇女是如何做母亲的。神学家和教会法学家的著作也是如此。中世纪的基督教文化更重视的是男人和女人的角色,而不是父亲和母亲的角色。在基督教看来,家庭里生儿育女本身没有价值,只有准备让孩子受到真正的基督徒式的教育才有意义。父母有孩子是件好事,因为可以培养孩子信奉上帝,而不是希望个人传宗接代。因此,在家庭里,母亲最重要的职责不是抚养儿女,而是崇拜上帝。
需要指出的是,在中世纪,成人对儿童的认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到了12世纪,开始出现一些与教会文学持不同态度的文学作品,表达了对儿童的同情和喜爱。当然,这些认识主要与中世纪社会的发展以及基督教的变化有关。
法国学者阿雷斯指出,在12世纪,基督常被描绘为儿童,儿童开始受到体贴的对待,允许他们有适合自己的游戏。大约在13世纪以后,中世纪社会开始出现了成人认识儿童的新观点,提出了三种类型的儿童。
第一种类型是根据儿童的外貌和姿态把他们描绘成天使(angel),一个少年的教士。这些小教士是不同年龄的儿童。他们是接受教会的训练,注定为神圣秩序服务的人。还有某一时期神学院和拉丁学校的儿童,他们也是为将来预备成为教士而接受教育的。
第二种类型是婴儿的耶稣,或是年幼的圣母玛利亚(Infant Notre Dame)。在这里,童年与对母性的神秘和对玛利亚的崇拜联系在一起。最初,像其他儿童一样,幼年的耶稣也是缩小比例的成人:一个上帝的牧师。12世纪以后,耶稣的童年形象在绘画中更多了现实和情感化的描述。耶稣被描绘成穿着几乎透明的服饰、转动着身体、用胳膊环绕母亲的脖子、依偎着母亲的形象。伴随着纯洁无暇的母性,对儿童的认识进入一个绘画描述的时代。到了13世纪,这种绘画开始表现普通的家庭场面。在一些绘画中,父母被许多儿童所围绕着,他们手拉着手。当然这种情况主要出现在描写耶稣的绘画中。
第三种类型是哥特式建筑时期(Gothic period)的儿童形象,通过裸体的儿童来表现儿童的纯具。
以上研究表明,在中世纪的西欧,由于社会发展条件的限制,成人对儿童的认识是十分有限的。究其原因,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中世纪西欧以农业为基础的经济结构和基督教为核心的文化内涵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成人的生活和他们对待生活的态度。这些也决定了他们对待儿童生活和教育的态度,并直接影响了儿童的生活和教育,影响了对儿童地位的认识。这些可以在中世纪的绘画文化、语言文化和教会文化中反映出来,其中教会文化影响最大。中世纪后期,随着社会政治、经济和世俗文化的发展,教会因素有所减弱。儿童的形象由最初神圣的儿童,为宗教服务的儿童,开始变为具有情感连接作用的儿童,一个环抱母亲和被母爱护的儿童,以后又变化为纯洁和可爱的儿童,一个希冀身心健康的儿童。
总之,在中世纪的西欧,虽然儿童的日常生活和教育有一些具体的内容和活动,但是儿童主要生活在成人世界里,与成人的生活并没有完全区分开,儿童的生活和教育带有了许多成人的特点;再加上中世纪的学校发展有限,许多儿童没有进入学校,他们的活动空间与成人活动空间又增加了许多重合的方面。因此,从总体上看,中世纪西欧儿童的生活、教育和地位是有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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