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高级钳工试题及答案:[人文通史] 【欧洲。罗马帝国 文化生活篇】罗马人的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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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人的幸福生活
货币单位
食品供应
供水
排水
厕所
澡堂
住宅
街道
饮食
服饰
儿童(学校教育)
房 事
赛车
剧院
大竞技场
1楼
1。古罗马币介绍 补充
2。古罗马的烹调宴饮
3。罗马早期平民的身份地位
4。罗马戏剧与剧场
古罗马币介绍2楼
1。古罗马的文学艺术----诗歌
2。古罗马帝国的行省管理
罗马人的幸福生活
本文翻译自
《The Ancient City - Life in Classical Athens & Rome》作者 Peter Connolly,Hazel Dodge
[ 转自铁血社区http://bbs.tiexue.net/ ]
《Panorama of the Classical World》作者 Nigel Spivery,Michael Squire
《The Private Life of the Romans》作者 Harold Whetstone Johnston1
1、罗马的货币单位
1奥里斯(aureus)= 25 第纳瑞斯(denarius)= 100 塞斯特瑞斯(sesterces)= 400 阿斯(as)= 1600 夸德伦斯(quadrans).
帝国时期城市内非技术个人的日工资约为1第纳瑞斯,在1世纪为3.8-4克的银币。庞培城出土的一份客栈帐单显示:升葡萄酒加面包-1阿斯其它食品-2阿斯  喂骡子的干草-2阿斯

大约在前6世纪罗马人就修建了城墙,但在前5世纪的某个时候,因为对外战争失败,罗马人被迫把城墙拆除。没了城墙的后果就是,390BC高卢人轻易地攻陷罗马,烧杀一空。高卢人撤走后,罗马人马上重建了塞维安墙(Servian Wall,下图中间那一圈城墙),塞维安墙长11公里,平均厚度3.6米,城门超过12个。
塞维安墙成功地挡住了汉尼拔,此后数百年,罗马的城区慢慢扩到城墙之外,但这时再无外敌能威胁到罗马城,所以一直没有修新城墙。到了3世纪,帝国开始衰落,北方蛮族的威胁日益严重,AD270皇帝奥勒良用三年时间修建了奥勒良墙(Aurelian Wall,上图外面的一圈),墙长20公里,有18个城门和381座塔楼。
就在奥勒良上台的前几年,罗马经历了一场大瘟疫,人口只剩下50万,所以奥勒良墙很可能无法体现出罗马城在鼎盛时期的规模。此后在戴克里先时代,人口又恢复到近百万,但总的来说罗马的地位和人口一直在下降,西罗马灭亡后,5世纪末的罗马大概只有5万居民,AD550剩下了2万5。罗马人在建城之初的几百年,显然没有想到子孙们会建立起一个庞大的帝国,罗马城的人口会超过一百万。因此在建设时毫无长远计划,只是简单地由中心向外扩展。到了帝国时期,皇帝们想要好好规划一番时,已经太迟了,市区里挤满了杂乱无章的建筑,要造个规模大点的皇宫都没地方。AD64的那次大火后,才烧出了大片空地,于是尼禄的皇宫,后来的大竞技场、大澡堂都陆续建了起来。不管大火是不是尼录放的,他为灾后重建作出了重大贡献,从私人金库里掏钱清理废墟,安置灾民。尼录还制定了各项法规,保证街道宽度和建筑的可靠性。不过在AD69 争夺罗马城的内战中,又窄又滑的街道给军团的前进造成了不小的障碍,说明情况并没有很大的改善。到了3世纪末,罗马城共有11个大澡堂、超过1000个喷泉、两个赛车场、两个大竞技场、36座凯旋门和2000所豪宅。

拥挤的市中心汉化交流空间
共和时期罗马城有4个区,7BC奥古斯都扩大到十四个区(Region),以罗马数字命名,区长由政(蟹)府官员担任。每个区又分为更小的街区(vici),只有各街区的主路才有路名和路牌,不在主路上的居民只能自己想法标出房子的位置。例如:某某神龛东边的第五栋房子;某某面包店往下两个门。街区是罗马城最小的行政区划,有自己的神龛、祭坛、活动中心和标志建筑。每年街区内居民选出一到四位街道主任(magistri vici),负责治安、防火、祭祀本街区的守护神、与上级官员联络等  AD6奥古斯都用释放奴隶组成了7个消防大队(vigiles),每个大队负责两个区的巡夜和消防。为了提供这7000人的开销,奥古斯都加征了奴隶买卖税,征收奴隶价格的4%。

帝国后期的罗马城布局,右上角城墙边的是禁卫军营,
2.食品供应
由于罗马只统计成年男性公民的数量,所以罗马城有多少人口从没有确切的数字。现代多数历史学家相信在2世纪,罗马城人口大约为120万。在古代,供应一个超过百万人口的城市是巨大的挑战。罗马城消耗的物资,来自整个地中海区域,各种物资中运量最大的是食品。食品中又以谷物、葡萄酒和橄榄油为主。谷物来自埃及和北非,葡萄酒从坎帕尼亚、高卢和西班牙进口,橄榄油主要来自南西班牙和北非。
帝国时期海运、河运和陆地运输的成本大约是1 : 5 : 30。在奥古斯都时期,埃及每年要向罗马输送1亿8千万公升小麦,1世纪的历史学家约瑟夫则宣称阿非利加省的输送量是埃及的两倍,这样大的运输量只能依靠海运。葡萄酒和橄榄油装在双耳瓦罐(amphorae)内,先运到台伯河口,转到小型驳船上,沿台伯河运达罗马城内的河码头。所有的瓦罐在码头上倒空,酒和油储存在一个个巨大的仓库内,大部分空瓦罐直接扔掉。就在台伯河码头旁,有一座人造的小山Monte Testaccio,高34米,周长1公里,就是由丢弃橄榄油瓦罐的碎片堆成。据估算堆成这样一个小山包至少需要五千三百万个瓦罐。

产自地中海各地的瓦罐
从共和国后期开始,罗马城内的贫民(成年男性公民)可以得到低于市场价一半的粮食,58BC后完全免费。奥古斯都将其固定成了一种救济制度。在5BC,有32万个成年男子领取救济,每月发一次供应证,但每个人能领多少及如何发放,没有可靠的资料。我们所知的就是在图拉真时代,不再是每月发一次小麦,而是每天发面包。(按《罗马帝国衰亡史》的说法,每天每份是3磅面包或可以买3磅面包的钱。不过吉本没有提及数字来源). 从海外运粮的工作由签了合同的私人承包商负责,由于罗马附近没有天然良港,台伯河口的Ostia港也淤积了,无法停靠那些载重量几百吨的海船。在共和国时期运粮船先停在那不勒斯湾的Puteoli港。粮食换乘较小的船只,沿海岸北上到达Ostia港,再换成1百吨以下的河船运到罗马

这种运输方式效率太低,无法满足罗马日益增长的需求。在1世纪中期克劳狄乌斯(Claudius)皇帝在Ostia港北面3公里,建了一个人工海港Portus。这是一项浩大的工程,两条大型防波堤围成一个港湾,在南防波堤的尽头是一座以亚历山大灯塔为原型的灯塔。为了加固灯塔的地基,一艘载重量约1300吨的巨轮被灌满混凝土,沉入海中。新港可以停靠大型海船,但仍会受天气影响,AD62的一次大风暴破坏了港内的200条船。2世纪初,图拉真在海岸后挖了一个六角型的大池子,深5米,面积32公顷,同时挖了一条40米宽的运河直通台伯河。从此罗马城才算有了一个可以全天候、24小时使用的外港。
3.供水
一直到公元前4世纪,罗马城的居民还是使用井水、泉水和蓄水池里的雨水。在312BC,罗马人开始修建第一条高架引水渠,到了2世纪初的图拉真时代,罗马人的供水已经完全依靠10条主要的引水渠。19BC,阿格里帕(Agrippa)修建了Aqua Virgo,为他新建的大型公共浴室供水。这是第一条专门用途的引水渠。到了2BC,奥古斯都又建了一条引水渠Aqua Alsietina,专用于为台伯河西岸的一个人工湖供水。这个人工湖主要用来进行海战演习和庆典表演。

量最大的引水渠是Aqua Claudia和Aqua Anio Novus,完成于AD52,它们实际上共用一个高架。如上图,上层是Aqua Anio Novus, 源自Anio河的河水;下层是Aqua Claudia,源自Anio山谷的泉水。对所有的公共建筑,罗马人最引以为豪的就是引水渠,他们认为埃及人、希腊人建的那些金字塔、陵墓和巨像虽然壮观,但都是毫无用处的东西。

水引进城市后,先流入蓄水池,池底的管道为公共设施供水-喷泉、澡堂等等,水池壁上的管道为私人供水,这样的设计保证了在水短缺时,私人用水会被首先切断

上面是供水管(罗马人的供水管都是铅制品)和下水道的截面图,分支水管直接通到住宅。但大部分的平民住宅没有这样的自来水,必须要去附近的公共喷泉提水

图中就是一个小型的公共喷泉,这张图还体现了罗马城的另外一个特点:住宅楼之间的间隔很小,这个以后再说。)

从3世纪开始,引水渠的水被用来推动水磨,为罗马城提供大量面粉。这是公元4世纪法国南部的水磨,水流被分为两股,共16个直径2米的水轮,每天能生产27吨面粉。
4排水
罗马城并没有一个统一的下水道系统, 各个区域都有它们的主下水道,分别流进台伯河。其中最著名的一条是Cloaca Maxima(见下图),长900多米,高4.2米,宽3.2米,现在还在部分使用。33BC阿格里帕曾亲自坐着小船,进下水道里视察。

支线下水道通常建在道路下面,接受来自澡堂、街道和民宅的废水,公共喷泉里溢出的水直接流进下水道,冲刷里面的废物。实际上很少有住宅连到公共下水道,民宅里的废水都流到一个封闭的污水坑里,屋主花钱请人定期来清理,囤积下来的残渣可以卖作肥料。罗马的下水道缺乏阻挡沼气和臭气外泄的过滤装置,而且由于建得太低,台伯河涨水时河水会倒灌进去。
5.厕所
据帝国后期的记载,罗马城的公厕有144个,都建在公共澡堂旁边,便于使用澡堂里流出的脏水冲洗。

这是一座大型公厕的复原图,大概有100个座位。大家可以看到下面的下水道,座位前用来洗手的水沟,还有罗马人的厕筹-海绵棒(sponge stick)。海绵棒用后就放入中间的水槽。

现存于Ostia城的公厕,25个座位  下面是一个典型的私厕,用厨房的脏水冲,污水流进公共下水道或住宅的污水坑。对海格里尼姆城(Herculaneum)的发掘表明,所有的住宅,甚至位于2楼的公寓,都配有厕所。

海格里尼姆在79AD和著名的庞贝城一起,被维苏威火山喷出的火山灰淹没
6.澡堂
公共澡堂对于罗马人来说不仅是洗澡的地方,还起着社交中心的作用。所以一个完善的公共澡堂,必须配有图书馆、会客室、健身室、餐馆、商店和花园。在33BC罗马城有170个澡堂,5世纪初,这个数字增加到了856,其中包括11个大型皇家澡堂(由皇帝自己掏腰包兴建的公共澡堂,并冠以皇帝的名字)。最大的是戴克里先大澡堂,容量3000人。公共澡堂都是由富人捐款修建,作为社会公益,所以收费很低,通常男性收费1quadrans,女性加倍,儿童免费,当然毛巾和香油要自备。(quadrans是罗马最小的硬币,等于1/64第纳瑞斯)

上图大竞技场(Colosseum)后面这个宫殿般的建筑,是图拉真大澡堂,AD104开始兴建,五年后对外开放。由于角度的关系,澡堂看起来象长方形,其实是近似正方形。从花园的外围建筑算起是340 X 330米,花园里面的主体是190 X 212米,大竞技场也不过188 X 156米。

这是澡堂前半部分的剖视图,从左到右是大门、露天的冷水浴池、冷室(frigidarium)、温室(tepidarium)、热室(caldarium)。洗澡的过程是先进更衣室,脱下衣服,涂上香油,到练习室运动一会,然后进入温室,在温水池里泡泡。再进入热室,坐在椅子上熏蒸汽,再泡在热水池里,由自己或仆人动手,用金属刮板把全身刮一遍。最后到冷室,跳进冷水池,这才算完成一次标准的罗马式蒸汽浴。

这是热室内部,可以看到各个热水浴池,下面的火炉和通道。罗马人的热水器主要有两种,下面是这两种的截面图。

图的上半部是普通民宅用的热水器,公共澡堂用的是第二种。浴池和水箱是连通的,箭头B显示热水上升流进浴池,箭头A显示冷水下沉流回水箱,被再次加热。浴室地板下方是空心的,火炉产生的热气从地板下流过,墙壁内有一排瓦制的管子(见下图),热气沿着管子上升直到屋顶,排出屋外。

这样地板、墙壁和天花板都得到了加热,将整间屋子变成蒸汽浴室。从上图可以看出地板比墙壁厚得多,免得地板太热,烫脚。罗马人显然知道利用温室效应,温室和热室都开有巨大的窗户,装上双层玻璃
7.住宅
奥古斯都宣称:“我接手的是一座砖造的罗马城,留下的却是一座大理石造的罗马城。”他是在吹牛,大理石通常只用来建造豪华住宅、公共建筑的柱子,及在墙上贴一层大理石砖。罗马城的主要建筑材料是石灰石、火山岩、烧制的砖和混凝土罗马的混凝土(opus caementicium)最早出现在公元前3世纪,与现代混凝土不同,它是用火山灰制成的泥浆、碎石或砖混合搅拌而成,按古代的标准算是相当牢靠,而且可以用在水下。当建造拱顶时,混凝土里不放普通的石灰石,而用火山浮石,火山浮石里面有许多空泡,可以大大减轻房子上部的重量。以前,罗马城用的白色大理石全部进口自希腊,彩色大理石来自北非和爱琴海。35BC以后,罗马人开始在意大利北部开采白色大理石,奥古斯都能够建造大理石的罗马,建材的本土化降低了运输成本是原因之一。

上图是罗马房屋的地基,先用木板围上,再一层层地浇上混凝土。地基打好后木架子通常就留在原处。墙的样式主要有三种:

左起Opus incertum:最早的样式,混凝土表面砌上一层经过粗略磨制的石块。
Opus reticulatum:出现于公元前2世纪后期,混凝土表面砌着同样大小,金字塔状的石子。

世纪中期起广泛应用,混凝土外面砌上砖。罗马城进入繁荣时期后,面临着于现代大城市一样的问题-人多地少,它的解决办法也和现代人一样,向高处发展。至迟从公元前3世纪开始,罗马就出现了两层以上的公寓楼,而且不断加高,三层、四层甚至五、六层的公寓楼陆续出现。住这些公寓的都是穷人,为了降低成本,屋主不但往高里盖,楼与楼之间的间隔也越来越小。很多街道只能过一辆车,有些地方窄到楼上凸出的阳台几乎能碰上对面的公寓楼。 情况越来越恶化,到了奥古斯都时代,政(蟹)府发布命令,公寓楼不得高于21米(六层)。在AD64的罗马大火后,限制降到18米,楼间距不得小于3米。
最初高层公寓楼的建材是Opus craticum(上图),木质框架里灌上碎石和泥浆。这种结构最大的好处是不用砌砖头,便宜;最大的坏处是不防火。AD64那场大火据说烧掉近半个个罗马,与这种木质框架颇有关系。大火之后,砖结构成为公寓楼的主流。

在罗马城内,富人住的是带花园庭院的平房,穷人只能住公寓。上面是一栋五层公寓楼(insula)的结构图,一楼靠街的屋子都是商铺,其余的住人。楼中间是天井,给中间的屋子提供光照。一楼和二楼有公厕,各有九到十个位子。这样一个公寓大概住40人,根据4世纪中期的普查,罗马城有46602栋房子,大部分是这样的公寓楼。
8.街道
在罗马城内,除了几条主路外,居民区内的道路都十分狭窄。

城内最宽的大路,凯旋式就走这条路。由于街道狭窄和楼上住户直接向楼下倒垃圾,路上行人被砸到的事经常发生。为此罗马人专门通过了一条法律,规定这种受害者可以得到什么样的赔偿。凯撒统治时期,发布了命令,屋主必须清理自己房屋前的区域。还命令营造官(aedile)组织一批人清扫街道。街道狭窄和缺乏人行道还使交通事故频发,凯撒曾下令,除了政(蟹)府拥有的,所有轮式车辆不得在白天进入罗马城。即使没了车辆,街道仍是拥挤不堪,于是有了第二道命令:禁止在街上摆摊。

狭窄的街道,房屋外突出的拱廊是为了方便消防队员。与庞培城不同,罗马的街道两边大都没有专门的人行道。
9.饮食
有钱人的厨师通常由奴隶充当,穷人的房子则经常没有厨房,所以罗马人的厨房不受重视,远不象现代那样卫生整洁。

上图是1世纪普通的罗马厨房,炉子下面放柴火、木炭,煮东西都在炉子上面。至今为止,没发现罗马人有在厨房里装烟囱(希腊人的厨房大都有烟囱),厨房的通风靠窗户。为了便于使用供水排水系统,厕所经常与厨房挨得很近,或者干脆装在厨房里。就象上图,炉子旁就是马桶。

罗马人的烹调方式主要有两种,要么如A,罐子放在三角架上煮;要么将食物放在烧烤架C上烤。即使是这样一个简陋的厨房,很多住公寓的罗马人也没有,他们必须要下馆子。罗马城里有大量的面包房、酒馆、饭馆,主要顾客都是穷人。面包是罗马人的主食,根据老普林尼的记载,一直到174BC,罗马城里都没有面包房。大家都在自己家里做面包。老普林尼还提到了罗马人常吃的面包根据不同的形状和口味,有很多种。面粉如不做成面包,也可以加水煮成类似麦片粥的食品。

这是一个面包作坊,磨面粉、和面、烘焙和销售一条龙。罗马人的口味很重,食物经常配有大量的调味品,辛辣和酸甜味的最受欢迎。几乎所有的食物都要放胡椒,连烤小甜饼时都用。调味品中最重要的是盐,盐的生产由国家垄断,以低价销售;醋由葡萄酿造;罗马人没有糖,用蜂蜜来提供甜味。除了面包作为主食外,蔬菜、水果和肉类也是必不可少的。本土的橄榄、葡萄、苹果、梨、李子,从外面引进的胡桃、杏、桃子、樱桃、石榴和柠檬,在前一世纪,意大利已是遍地果园。蔬菜方面除了西红柿和马铃薯,现代欧洲人熟悉的罗马大都有。
海格里尼姆城壁画上的桃子,这幅画令人感兴趣的地方倒不在桃子,而是旁边的玻璃瓶,说明当时的玻璃工艺达到了很高的水平。肉类吃得最多的是猪肉,穷人则多吃山羊肉。牛肉属于奢侈品,在共和国时期罗马人只有在祭祀后,才能吃上祭祀用的牛肉,而且内脏要先分给祭司。野味的需求也很大,象鹌鹑、野兔、鹿肉、野猪和雉,最贵的是孔雀,一只至少50第纳瑞斯。家禽如鸡、鸭、鹅和鸽子,水产如鱼、牡蛎、蚌,也吃得不少。
水、奶(羊奶牛奶)和葡萄酒是罗马人的三大饮料。喝葡萄酒时通常要掺上几倍的水,喝纯葡萄酒被认为是蛮族的行为
那些家里有专门饭厅的罗马人和希腊人一样,是半卧着用餐的,上图就是一个小型的晚餐聚会。

如果空间够大,则摆设如上图,中间的空地摆一张大桌子。用餐者左侧身半卧,左肘撑在榻上。左边的卧榻lectus imus 是主人的位置。

妇女坐在丈夫的榻旁用餐,小孩则坐在椅子上。
10.衣服
罗马人的服装与希腊人的非常类似,没有内裤,束腰外衣(tunic)是男女老幼、贫富贵贱的基本装束。束腰外衣很简单,就是前后俩块方形的羊毛布,在肩部缝上,腰上系根带子,肩膀两侧的布下垂,就形成袖子,有些人会缝上长袖。

如上图A,劳动人民的外衣一般不过膝,有钱人就长的多。所有的男性公民都有权在外衣上加件外袍(toga),见上图C,但这种外袍比较笨重,有闲阶级才会穿着。高级官员和元老可以穿镶紫边的外袍。请注意上图的B和C,花边是染在tunic,而不是在toga上,说明他们有身份,但还没有达到元老的级别。E是士兵和工人穿的凉鞋(hobnailed sandal),F是靴子。

这是元老穿的外袍  一直到2世纪初,罗马人都不流行蓄须,后来在哈德良提倡下,才兴起希腊式和亚洲式的胡子。由于罗马的剃刀不锋利,刮胡需要高度的技巧,一个擅长刮胡的奴隶能卖到很高的价钱。人们很少自己刮胡子,而是去理发店,普通罗马人早上出门的第一件事通常是去理发店刮脸(据记载小西庇阿是第一个每天刮脸的罗马人),所以理发店总是人头拥挤,成为市井传言的集散地,理发师用各种软膏(dropax)来剃头刮胡。

马妇女穿的束腰外衣(stola)很长,通常在胸部下面加系一条带子,以凸出XX,如上图左。上图右的妇女披着长围巾(palla)。除了妓女和犯了通奸罪的女人,罗马妇女不穿toga。妇女一般有穿短内衣(但一样没有内裤)和strophium(软皮革制,起胸罩的作用),见下图。

女用凉鞋和软皮鞋
11.儿童
在罗马的所有阶层,婴幼儿死亡率都是很高的。活下来的与现代儿童一样,玩耍和上学是生活的主要部分。

这是一辆由山羊拉的玩具车

石制棋盘
罗马的学校分三级:初级学校(Primary school),语法学校(Grammar school),技巧学校(Rhetoric School)。只有出身富裕的儿童才能完成二、三级教育。初级学校都是民办的,但政(蟹)府会提供场地。接受7岁以上的男女孩,教读写和数学。只有出身下层的孩子才会进初级学校。有条件的家庭会请家庭教师给孩子进行初级教育,更富有的家庭则干脆买一个有文化的希腊奴隶当家教记载表明,大部分教师都是奴隶或释放奴隶,工资非常低,有一个著名的语法学家阿普利乌斯任教于一所规模很大的学校,年薪100第纳瑞斯。到了十一岁左右,有条件的孩子可以进入下一级的语法学校,学习希腊文和拉丁文的语法,以及音乐与几何,其他孩子开始打工,进入社会。十五岁后可以进入技巧学校,学习演说和写作的技巧。在课堂上,老师会要求学生们想象一个历史场景,例如,作为即将跨越阿尔卑斯山的汉尼拔,你将如何对士兵们进行鼓动演说?上完课由学生们自己评判,谁的演讲最有力。技巧学校毕业后,有条件的年轻人会去希腊留学一两年,到雅典、罗德斯岛或小亚细亚,生活在希腊人中间,接受文化艺术的熏陶。

罗马人的书写工具,A 墨水盒 B 芦管笔 C 青铜笔(笔头和现代的钢笔差不多)
生用的书写板和笔。书写板是木制,表面涂蜡,用笔的尖头在蜡上书写,笔尾部是平的,作用同橡皮。
在14-19岁之间一个适当的日子,通常在每年的3月17日,罗马的少年可以到神庙举行他的成人礼,换上成人的toga,然后上统计部门登记注册,从此就算一个完全的公民了。
12.房 事
罗马人生活文化的许多方面都是模仿希腊,但在性关系上,有两点主要不同。在古希腊特别是雅典,男同性恋很流行,被认为是青少年成长的必经之路。罗马就没有这个风俗,同性恋受到歧视。恺撒年轻时有过同性恋的嫌疑,此后一辈子恺撒的政敌都以此攻击他;安东尼也曾指责屋大维与恺撒搞不正当关系。帝国时期男同性恋现象有所增加,但仍不被主流社会接受。

古希腊的男恋人们在亲热汉化交流空间。另一点不同是罗马人性行为的半公开化。前4世纪,一个希腊作家访问了意大利中部的伊特拉斯坎,对当地人如此评价:他们的性关系混乱,不分时间地点地乱搞,如果一个人走进一间房子,经常能看到屋里的人在毫不感到羞耻地进行某些行为。'  罗马人继承了这个传统,相当开放。当然开放归开放,有些事还是不能看,有些话还是不能说。罗马的诗人奥维德在AD8被奥古斯都流放到黑海,公开罪名是写淫秽诗篇,但舆论普遍认为奥维德获罪,是因为他看到了奥古斯都外孙女的某些私人行为,而且没有管住自己的嘴巴。

罗马的风铃,作为吉祥物公开挂在住宅和商店的门口。罗马人认为勃起的男性生殖器能带来好运,因此在大门、客厅和护身符上都经常刻有此类形状的东西。在庞培城废墟里发现了大量壁画,卧室里的壁画大都是下面这个类型。
壁画上的姿势千姿百态,最常用的还是女上 位,因此欧洲人有时把女上位成为罗马式。

庞培城的一所澡堂的壁画,右起:女上位、侧后位、女对男口交、男对女口交。罗马城的妓院数量没有统计,但1万2千人口的庞培城有34所妓院,从高档到低档为各层次的顾客服务。其中一所为穷人和奴隶服务的妓院有10间房,分两层。墙上的广告上标明,一次口交服务只需几个阿斯
13.赛车
看过《宾虚》的人对罗马的赛车都会有深刻的印象,罗马城的赛车场好几处,最宏伟著名的是大赛车场Circus Maximus。大赛车场始建于公元前6世纪,后来不断扩建,最后图拉真将它建到了最大规模,全长600米,宽200米,最大容量估计可达200000人。赛车手要绕着赛场的中心岛(长344米),逆时针跑7圈,近6公里。

公元4世纪初图片底部是13个拱门carceres,这里是赛车的出发点,最多可以12辆赛车同场竞技(中间的门不用)。请注意中心岛中央最高的花岗岩方尖碑(高24米),这是古埃及最伟大的法老之一,拉美西斯二世所建(公元前13世纪),10BC奥古斯都把它运到了罗马。

这是起跑门,门外插着插销,插销上连着绳子,经过一个滑轮,通向门上方。比赛开始后,操作员拉起开关,触发扭力弹簧,所有起跑门上的插销都被同时拉开。(注意到门两边的雕像了吗?)
门轴上也装着扭力弹簧,插销打开后,两扇门向外弹开,赛车冲出。  在帝国时代,赛车已经变得非常专业化。所有的车手都属于车队,每个车队都有自己的颜色,从奥古斯都时代起,罗马城内通常有四个车队:白色的Albata;红色的Russata;蓝色的Veneta;绿色的Prasina(后来在图密善时又加了两支:金色和紫色)。每个车队都是一个经济实体,化巨资进口马匹,有自己的训练员、铁匠、兽医和马夫。政(蟹)府或私人请车队出赛都要付出场费。皇帝们都有自己支持的车队,例如伟大的卡里古拉就支持绿队,经常在绿队的马房里吃饭过夜。与角斗士一样,赛车手都出身社会下层,或是奴隶和释放奴隶(freedman)。同样与角斗士一样,胜利者将成为万众崇拜的偶像,有不少奴隶靠比赛的奖金为自己买得了自由。一个西班牙赛车手Diocles在24年内参加了4257场比赛,赢得1462场,总奖金9百万第纳斯。现存的最高胜利记录是Pompeius Muscosus的3559场。同时赛车手也是一个高风险的职业,车毁人亡的事时有发生,据记载有一个赛车明星Scorpus,在赢得2048场胜利后,于27岁撞车身亡。

在绿色车手后面的红架子上有七颗金蛋,车手每跑完一圈,金蛋就放倒一颗,赛道的另一端有七个金色海豚,起同样作用。比赛日开始,车手们列队进入赛场,观众开始欢呼和下注。一声号角后,主持比赛的官员扔出手里的餐巾,比赛正式开始。一个完整的赛日有24场赛马,赛马日之外,赛车场里也会有一些新奇的表演。例如十匹马拉的赛车、马术、赛跑和接力。赛日最后是给胜利者发奖-象征胜利的棕榈叶、花冠和金链子
14.剧院
Colosseum经常被译成圆形大剧场,其实它不是演戏的剧场,罗马人的剧场也不是圆形的。

罗马人的剧场与希腊人的一样都是半圆形,上图是两个剧场,上面的是马尔塞鲁斯剧场(Theatre of Marcellus),是奥古斯都为了纪念死于23BC的外甥和女婿马尔塞鲁斯修建的,直径150米,座14000。下面的是Theatre of Balbus。戏剧是罗马人生活中很重要的一部分,碰上公办私办的庆典都要大演几天甚至一二十天。但在共和时期,元老院禁止在罗马城修建永久剧场,认为天天看戏会使公民们颓废。所有的剧场都是临时搭建的木结构,庆典后拆除。老普林尼(Pliny the Elder)在《自然史》里描述了58BC的一个豪华临时剧场,舞台后的布景有三层,共360个柱子,第一层是铺大理石,第二层铺玻璃,第三层镀金的木板。整个剧场的装饰用了3千个雕像,可以容纳8万人。
55BC庞培修建了罗马城的第一个永久剧场(上图),直径160米,27000个座位,剧场后还附带了一个大花园。为了绕过元老院的禁令,庞培宣称这是献给维纳斯女神的(据说这个剧场是庞培的老婆、凯撒的女儿朱莉亚提议修建的,她还亲自参与了设计。由于罗马人都认为凯撒出身的朱利乌斯家族是维纳斯的后裔,所以庞培提出了这样一个建剧院的借口)。
剧场的弧边是阶梯状排列的座位,直边是舞台、背景建筑和后台。戏剧中演员的服装基本上和现实生活中一样,标准服饰是束腰外衣加一件袍子。由于一个演员常常要在一部戏里演不同的角色,面具是必备品

悲剧里英雄和女英雄的面具
喜剧用的面具:左起,老人、年轻人和奴隶古希腊流行的戏剧主要是悲剧和喜剧,流传下来的剧本都是些有深刻内涵的作品。罗马人的戏剧要大众化的多,除了从希腊人那学来的喜剧和悲剧,平民化的闹剧、滑稽剧、哑剧和歌舞剧都大行其道。特别是在公元前1世纪,大批无业贫民涌进罗马后,完全改变了罗马观众的口味,戏剧越来越大众化、平民化、粗俗化。哑剧(Pantomime)是最有罗马特色的剧种,戴面具的演员们用舞蹈和各种动作来演绎剧情,合唱团和乐队伴奏。高雅的希腊人不承认这是戏剧,称其为“Italian dance”,丝毫不顾哑剧是由两个希腊人首创的事实。
15.大竞技场
早期罗马人相信,人的鲜血能抚慰死者的灵魂。于是他们在葬礼上杀战俘和奴隶献祭,后来演变为葬礼上的角斗表演,再后来角斗成了一项纯粹的娱乐。角斗表演分三种:猎兽(venationes);用野兽处决犯人;角斗士的格斗表演。前两种总是以一方的死亡告终,后一种则不一定要打到死。在一个演出日,通常上午是猎兽表演,午饭时间处决犯人,下午角斗士表演。在专门的竞技场修建以前,角斗表演经常在赛车场、广场(Forum)和临时搭盖的木头剧场举行。罗马城内最早的石头竞技场建于奥古斯都时代。AD67犹太人起兵反抗罗马,尼禄派韦伯芗平叛,最后在AD70韦伯芗的儿子提图斯攻陷耶路撒冷,洗劫并烧毁了所罗门神庙。这时已是皇帝的韦伯芗决定用从犹太人那抢来的财富修一座大竞技场,AD79韦伯芗病死,提图斯继任,并在AD80主持了这座宏伟建筑的落成仪式,庆典举行了100天,最盛时一天杀了5000只野兽。八卦:尼禄统治时期,在东方各行省盛传一个预言,一个从犹太土地上走出的人将统治世界。现在看来这个预言很可能是***徒编的,但犹太人信以为真,于是起兵造反,以为能够推翻罗马的统治。赋闲在家的韦伯芗被授予大军,前往巴勒斯坦,并依靠这支军队在AD69赢得罗马内战,当上罗马帝国的皇帝,预言应验了。这真是典型的蝴蝶效应,一个谣言最终导致了犹太人流落四方,一直影响到现在的中东。对罗马人来说,本没有希望的韦伯芗当上皇帝,改变了帝国的走向,并给后人留下了大竞技场和无穷的话题。大竞技场为椭圆形,188 X 156米,高45米,地基是厚12米的混凝土,地基上的80根石灰岩承重墩构成主体框架。墙的建材是混凝土外砌方砖或火山浮岩。
这是根据古罗马工程师Vitruvius的描述绘制的滑轮组起重机,用了两个定滑轮和一个动滑轮。有古籍宣称这种起重机是公元前3世纪阿基米德发明的。

座位区分为好几层,最下层(Level 1)的是元老席,从C点进入,只要爬一小段台阶。最上层(Level 5)座位是木制的,总共得爬138级台阶。从奥古斯都时代起,所有剧院马场的坐席都划分为不同区域留给不同阶层的观众,这是奥古斯都重建社会秩序计划的一部分。最下层最靠近演出区的位置永远是留给元老和高级官员的,社会地位越低,座位越靠上,妇女的位子在最上方(神庙的童贞女可以坐在元老席)。在座位的上方可以看到一根根木桅杆,这不是旗杆,而是用来系绳索和巨大的帆布遮阳篷。总共有240根桅杆,需要1000人来收起和拉上遮阳篷。汉
观众席的入口,除最高层外座位都是大理石,高44厘米,宽61厘米。总共有45000到55000个座位。
上图为场地中央,在元老席上有个包厢,是皇帝的专座。场地下另有一番天地。
场地上有大量的活门和升降梯,由绞盘操作。

猛兽的笼子和出入的通道。在右上角可以看到元老席的台阶很宽,可以放下椅子,不用坐在冰冷的大理石上。
上图的猎手如果披上红袍,那只身上插着两根标枪的豹子换成公牛,就和现代的斗牛士差不了多少。但实际上,古罗马猎兽表演中的猎手(venatores)即使在角斗士眼中,也是卑贱的。他们不穿铠甲,只穿短外衣或裸体。
一个犯人被绑在小车上,推向一只猛兽,不少早期犯法的基督徒就是如此处决的。下面是被铁链栓在一起的熊和公牛,以确保它们不会临阵脱逃。最初的角斗士来源于被判死刑的战俘和奴隶,到了帝国时期,自愿参加的自由民和被宣判有罪的犯人也可以加入。2世纪中哈德良皇帝曾禁止角斗表演,几十年后马尔库斯.奥勒留斯(就是电影《角斗士》开头那个老皇帝)把斗兽表演也禁了,不过这些皇帝一死禁令就撤销了。罗马的历史上共出现过大约20种角斗士,每一种都使用不同的装备,用不同的方式战斗,如高卢式、不列颠式(架着轻型战车),但具体细节流传下来的很少。角斗士一般不用本名,而是起一个响亮的艺名,用传说中的英雄如帕修斯(Perseus)、阿甲克斯(Ajax)等等,或者以自己的特长起名,如Ursius(如熊一般)、Callidromus(迅捷)。所以如果史书中提到一个高卢角斗士Deathclaw,那他不一定是个高卢人,更可能是一个高卢式的角斗士,艺名叫死亡爪。  八卦:基于角斗士的以上两个特点,澳大利亚一个写历史小说的女作家提出一个惊世骇俗的观点,所谓色雷斯人斯巴达克,实际上是一个意大利人,艺名叫斯巴达克,按色雷斯风格训练的角斗士。罗马人并不知道的他真实身份,以讹传讹,传到一二百年后的普鲁塔克和阿庇安手上,就成了色雷斯人斯巴达克。

色雷斯式角斗士的头盔 B 萨姆耐特式头盔
最早的两种角斗士是萨姆耐特(Samnite)式和高卢式。这两个民族是罗马人早期的死敌,罗马人用他们的战斗方式来训练角斗士可以说是意味深长。 萨姆耐特:最初的萨姆耐特角斗士是轻装,然后装备越来越重。带面罩、羽毛的头盔,左脚有高过膝盖的护胫甲,与军团士兵同样的塔盾和短剑。高卢:最初也是轻装,不带头盔,配长盾。到了共和后期,加上了不带面罩的头盔和六角长盾。色雷斯:公元前2世纪,罗马的势力扩张到色雷斯,于是色雷斯式角斗士合乎清理地出现了。配小圆盾,弯刀,两脚都有长护胫甲。网民:Retiarius(Net man),最常见的角斗士,用渔民的渔网和三叉戟,加一把匕首。他的防护就是左臂上的腕甲和环甲,有时左肩上加个肩盾(galerus)。有些人认为按照字面意思,只有用剑的才算角斗士,因为英文中的角斗士(gladiator)一词源于拉丁文gladius,原意是短剑。
剑士(Secutor):装备军团式的塔盾(Scutum)和短剑,护臂环甲(Manica),由于在角斗场上剑士通常是与网民捉对厮杀,他的头盔上没有长帽檐,以免被网勾住(上图)。

上图左起,受伤的网民,鱼叉已被击落,正伸出手指向观众和裁判恳求结束战斗;剑士;两个不知道类型的重装角斗士;色雷斯角斗士拿着圆盾长矛;色雷斯人的对手,像是个萨姆耐特角斗士,盾牌掉在地上,向裁判伸出手指;裁判兼角斗士教练(lanista)在全国各地有大量的角斗士学校,公办私办的都有。一个新入学的角斗士叫做Tiro,学校的教学方式基本与军团的新兵训练一致,或者应该说军团的训练方式与角斗士一致。 公元前2世纪末,执政官Publius Rutilius,从角斗士学校雇来一批教练(lanistae),用训练角斗士的方法来训练新兵,效果很好,这套方式迅速被推广(在《凯撒3》里,建角斗士学校能提高军团战斗力,就是这个道理)。Tiro只能使用木剑和柳条盾(木剑和盾都是加厚的,比真正的武器重),练习刺木桩。等他的动作完全规范后才能真刀真枪地与真人对打,这时他升格为armatura。角斗士通过全部训练后称为pali(stake木桩),再根据成绩分为Primi pali、Secundi pali和Tertii pali(第一木桩、第二木桩和第三木桩)三个等级。

根据庞贝城壁画复原的角斗场景,剑士与网民正在搏斗,网民的网已撒出,但显然没有效果,他配有肩盾作为没有头盔的补偿。一旁是裁判拿着棍子,场地边是伴奏的管风琴乐队,后面的黑衣人是一个政(蟹)府官员,打扮成Charon(罗马神话中冥界渡口的船夫),他负责用烙铁确认角斗士是否真的死了。然后尸体就从左边的小门拖走,地上的血迹则用沙子盖上。
古罗马币介绍
中国史书使用“西域”这个词时有狭广意之分。狭义上指现在的新疆地区,而广义的西域则包括了更远的中亚、西亚乃至丝绸之路的另一端,罗马帝国。本贴就介绍下广义西域币里的古罗马币。
在2000多年前的汉代,人们眼里的西域充满神秘,张褰使西域十三年,最远到了安息(今伊朗一代),对大秦(罗马帝国)却汪洋兴叹,当地人说要坐船半年才能到达,现在看这话水分太大,很可能是因为安息与罗马为敌,且控制着丝路贸易,不愿意让汉朝与罗马直接沟通。
罗马城本是希腊世界的一个小的城邦,自公元前5世纪开始改为实行共和制,称共和国。其后开始扩张,公元前146年灭迦太基控制北非,公元前168年打败马其顿控制希腊半岛,后又东占叙利亚和埃及,北占高卢。随着军事扩张,其军事首领的权利日大,议会不得不退让。公元前27年,屋大维被议会冠以奥古斯都,有了类似于汉代的皇帝的权力,史家称为罗马帝国的开始。公元后的两百年间达到全胜,这是中国的东汉时期。
中国在经历了黄巾三国的内乱,和五胡十六国的北方游牧民族入侵,终于稳定下来,在公元600多年进入了盛唐。在此期间,罗马的风云变换有过之而无不及,内部帝位纷争,皇帝死于谋杀者十有八九,外部有日耳曼等蛮族(当时的日耳曼人连文字都没有)的威胁和渗透,到了公元4世纪,戴克里先(Dioclitian)意识到罗马帝国的问题已经太多,一个人皇帝难以管理,建立了四主共治的制度,罗马帝国开始分裂。人心理上喜欢大,喜欢统一,喜欢稳定,但有时候只有分裂,变化才能生存。
君士坦丁一世登上皇位后,为了罗马的生存开始在东部地中海和黑海之间的海峡要地修建新都。330年新都建成,定名新罗马(Nova Roma),就是君士坦丁堡。公元395年罗马皇帝迪奥多西一世死后,罗马帝国永久的分裂为两个国家。西罗马继续遭受日耳曼族的攻击和渗透,在公元486年其皇帝被日耳曼族的将领夺位,史家定为西罗马的覆灭。东罗马则经过变革而生存下来,加强了皇帝的权力,立基督为国教,建立了政教合一的制度,使罗马帝国延续了一千年,直到1453年亡于奥斯曼帝国。“拜占庭”一词是“罗马”的希腊语音译,因此拜占庭就是罗马。古罗马币和拜占庭币是一个连续体,把分界点选在哪里全在人为。
钱币学上一般不把395年作为拜占庭币的开始,而是把安纳斯塔一世(公元491-518)作为罗马币与拜占庭币的分界。原因在于安纳斯塔一世最先在币上使用希腊铭文,以前都是用罗马字的。而拜占庭文化的特点就是希腊化了的罗马帝国。
古罗马币从公元前6世纪出现粗铜铸币开始,到491年安纳斯塔一世币制改革为止,罗马币经历了多次改革。下面选重要的几次略作展开。
和希腊人最早用金银不同,罗马人最早是用称量铜块作货币的,最早的叫粗铜(aes rude),后来形状更规则并加上印记,叫印记铜(aes signatum)。这种粗铜币是铸造的而非打制的,这点和中国比较象。铜比银镕点低而硬度高,因此更适合铸造。这两种都是称量货币,每次买东西要带着秤的,因此叫钱币有些勉强。
真正意义上的第一种罗马钱币是公元前289出现的重铜阿斯(aes grave)。重量为1罗马磅(324克),每1罗马磅等于12盎司(uncia)。这种圆形铜铸币,正面均铸有两面神等神像,背面均为高昂的船首。当时罗马已经开始了海上扩张。
下图为重铜阿斯,图片取自(CNG):
图案就是罗马神话中的两面神,两面神Janus是罗马神话中掌管门户的神,一面代表开始,一面代表结束。拉丁文和英语中的一月就是从Janus来的,因为一月January是一年的开始。

罗马最早的银币采用希腊重量标准-德拉克马。到公元前211年发行第一枚第纳尔(denarius)银币,这种银币作为罗马的主币从共和时代一直延续到帝国时代中期公元200多年。共和早期1个第纳尔银币值10个阿斯铜币,后来阿斯币慢慢变小,1个第纳尔值16个阿斯。 共和时期的钱币上不印人的头像,只有神像.
下图为共和时期第纳尔银币:
公元前85年发行的第纳尔银币,直径19.6mm,厚2.03mm,重4.03克.面是戴桂冠的阿波罗头像,背是小爱神丘比特骑着公羊,上面是代表Dioscuri兄弟的柱状物,脚下横线下面是代表能量的雷电球,整个图案被月桂环环绕。Dioscuri兄弟是希腊主神宙斯和Leda所生的双胞胎儿子,特洛伊美女海伦的哥哥。他们是互信合作的象征。

再补充三个罗马共和时期第纳尔银币,本贴所发图片如非注明均是本人藏品或售出品:
下面这枚币发行于公元前151年,直径16.2-17.8mm,厚2.3mm,重4.2克.面是戴花冠的女神像,背面是飞马从台上跃起。

这枚币发行于公元前128年,面:罗马女神,脑后麦穗.背:胜利女神驾马车,下有勇士斗狮,3.9g,直径18.61-20.89mm,厚2.07mm

这枚币发行于公元前119年,面是雅努斯神(两面神),背:罗马女神举起战利品.重3.8g,18.5mmx2mm

罗马金币使用的更晚,起初只在政(蟹)府实在缺钱打仗时发行,到凯撒时代仗打得太多了,开始常规发行,规格为5.4克的奥雷金币(aureas)。罗马的金币成色重量相当稳定,几百年基本不变,一直到君士坦丁大帝公元310多年才被轻1克左右的索利多(solidus)金币取代。而引入索利多也不是因为奥雷金币本身的问题,而是为了与其他材质币换算方便。
第一图为奥古斯都屋大维的奥雷金币(图片取自CNG):
第二图为哈德良的奥雷金币(图片取自CNG),重7.2克,公元134-138年打制。这枚是纪念哈德良巡查非洲行省而打制的,背面是戴大象头盔的非洲女神和狮子。
第三图为公元310年君士坦丁大帝改革币制后的索利多金币,重4.5克左右
第四图为罗马帝国正式分裂之后,公元527-565年拜占庭时期,查士丁尼一世(Justinian)发行的索利多金币
面:皇帝头像,背:天使执十字架,此时币面上开始出现基督教标志,要到更晚些时候耶稣的头像才出现在币面上.
重4.33g,直径19.13-20.01mm,厚1.1mm


下面就继续说金币。在三种币材中,金币的成色和重量比银铜币稳定,减重最慢,改革也就最少。我觉得根本原因是因为金币价值太高,不是主要的流通货币。
罗马拜占庭的金币一般不用来发工资和购买柴米油盐等日常用品。根据Sayles的Ancient Coins Collecting II一书,在古希腊罗马时期金银比价约为1:13至1:15(中国古代缺银,比价低些)。一个技术工人的工资约为每天一个第纳尔银币,一个金币就是近一个月的工资。就算发个金币给工人他也要换成银铜币才能花。因此金币多用于大额交易,军费,储存财富等功能,流通速度比银铜币要慢。一个佐证就是出土的金币中有很多基本未流通的,好品的比例比银铜币都大。
金币价值高,使用又不频繁,接收的人一定小心检验其成色和重量,再加上使用的人主要是政(蟹)府所依赖的贵族富人,因此政(蟹)府在金币上做手脚遇到的阻力比较大,成色和重量就降低的最慢。

到了拜占庭时期,形势发生了变化,罗马后期和拜占庭前期的主要对手是东方的波斯萨珊王朝。萨珊以银为主要货币,拜占庭的白银因为岁供贸易等原因,大量东流。可能拜占庭银矿产量也不大,总之流传下来的拜占庭银币银币似乎比金币还少。缺银了,金币参与日常流通的机会就多了。它在拜占庭时期的变化就加快了。
索利多金币在查士丁尼一世(公元527-556年)时开始出现减重现象。查士丁尼是一代雄主,东方大败萨珊,西方夺回了意大利本土,使拜占庭的疆域达到了最大。但打仗是要花钱的,查士丁尼在首都也大兴土木,财政不紧张才怪,此时金币减重似乎也是大势使然。
到了公元960多年,福鲁斯二世在位期间,拜占庭金币减重更甚,形制上也发生了变化,开始出现薄片型的希斯塔梅隆金币。个人觉得这种改变适应了快速流通的需要。首先分割方便了,其次可以更有效的防止减边?感觉查士丁尼以后的金币经常被剪边,导致比标准重量轻0.2-0.5克。希斯塔梅隆金币钱体变大了,中心图案占的比例就大,剪边就更容易被看出来。
在此后的100来年,厚型足重的索利多金币逐渐消失了。希斯塔梅隆金币很快又演变成一面凹一面凸的碟型金币。这种币打制工艺要复杂一些,因为币胚要先要打成碟型,然后才能用印花。拜占庭金币为什么从平面的演化为碟型的至今是个谜。怀疑也跟防止偷金有关系,偷金的人在剪边以后可以锤打边缘以掩盖。弧线型的币身不易锤碟延展,减边就容易被发现。
希斯塔梅隆金币成色远不如奥雷金币和索利多稳定,成色不断降低,个人觉得跟更广泛的参与日常支付有关。货币一旦被平民使用,政(蟹)府就可以比较顺利的降低成色以牟利。而且拜占庭后期国衰多难,银币铜币利润太小,也别无良策了。
第一枚为拜占庭/迈克尔七世/希斯塔梅隆碟型金币
面:绕光环的耶稣头像
背:皇帝持拉布兰和十字架
公元1071-1078年发行, 重4.43g,直径26.33mm-27.88mm,厚2.4mm,这种币成色约为80%左右,比索里多金币低,容易产生一种橘红色的包浆。
希斯塔梅隆碟型金币图案多有弱打,且币身容易变形,凸面容易磨损,因此好品的难找。
第二枚是清理过包浆的迈克尔七世金币,经过NGC评级为极美:


1楼
1。古罗马币介绍 补充
2。古罗马的烹调宴饮
3。罗马早期平民的身份地位
4。罗马戏剧与剧场
2楼
1。古罗马的文学艺术----诗歌
2。古罗马帝国的行省管理
金币说完了,回过头来说罗马银币。罗马以银为主币,银币的变化沿革也最复杂。罗马最早的银币采用希腊重量标准-德拉克马,到公元前211年发行第一枚第纳尔(denarius)银币,这种银币作为罗马的主币从共和时代一直延续到帝国时代中期公元200多年。
古罗马早期处于扩张阶段,不断有新的领土纳入其版图,而罗马常常允许当地继续使用自己的货币体系,一直到帝国中期才最终统一。因此早期银币的面值比较多。
比如早期东方行省使用一种cistophorus银币。这种大银币的前身是希腊重要城邦帕加马城打制的蛇篮银币。蛇篮银币在公元前2世纪是小亚细亚一带的通用货币,罗马人征服了当地后蛇篮银币继续使用了很长时间。到奥古斯都时期仍用其大小,但图案变为罗马币的图案。
第一图为公元前2世纪小亚细亚使用的cistophorus蛇篮银币
一面图案为蛇从祭篮里逸出,周围是常青藤。另外一面为两个蛇围绕着弓鞘。在西方蛇象征健康,医疗,祭祀等。
公元前133-67年",直径24.5-25.3mm,厚3.8mm ,12.41g

第二图为古罗马第一个皇帝奥古斯都屋大维的cistophorus大银币。从重量上说,这种银币与第纳尔的比值应为1:3。
面:屋大维头像,下面文字凯撒
背:装饰有两只羊的祭坛,上面文字奥古斯都,即皇帝至尊
发行于公元前19-18年,以弗所地区打制,直径24.5-26mm,厚1.98-3.4mm,重11.67克

其实大多数罗马币品相都没有那么好,尤其是铜币,容易锈蚀,极美的难找。另外,比起中国币来,希腊罗马币上图案更精巧复杂,比如人物的头发眼睛,衣服褶皱,肌肉纹理,一磨损就看不清了。因此从欣赏和收藏的角度,泉友们都喜欢品相好的,当然价格也就高了。
下面发几个一般品相的,做个参考。
第一图流通磨损过的拜占庭金币

第二图普通品相的第纳尔和安东尼安银币

第三图普通品相的罗马晚期小铜币

奥古斯都之后的一百多年里,第纳尔银币成为罗马最主要的银币。但此期间第纳尔银币的成色并不是始终如一。自尼禄(Nero,公元54-68年)开始,其后的皇帝不断降低第纳尔银币的成色。到公元200年左右,含银已经不足40%。成色如果再降低,银币的色泽就不好了。卡拉卡拉(Caracalla)于是另出新招,于公元214年引入一种新的银币,叫安东尼安银币(antonianus),含银不足一个第纳尔银币的1.5倍,却值两个第纳尔银币,类似中国的虚值大钱。为便于区分安东尼安银币和第纳尔银币,所有安东尼安银币的皇帝头像都戴芒冠。罗马帝国后期政(蟹)府财政紧张,安东尼安银币的成色也不能保持稳定。瓦勒良(公元253-260年)早期的安东尼安银币含量为20%,为了应付与萨珊的战争支出,几年后就降为只含4%的银了,这种低含量安东尼安银币被后人称为洗银币。
这种低含量银币有个有趣的现象,就是出土以后银子都集中在表面,而芯是铜的。现在有两种不同的解释,尚未定论。一种解释认为这种币为了发行时看起来像银币,就用一种特工艺把银镀在表面,流通时间一长银就被磨掉了,这就是洗银币名称的由来。另一种解释认为这种币的银是本均匀分布的 ,但埋藏地下经过千年的地质作用,银子会析出到表面。这种解释和中国钱币界的水银古现象的解释是一致的。
罗马早中期银币艺术性比较强,后期人物头像趋于简化公式化,但仍比拜占庭币上抽象的图案要精彩的多,好多罗马和皇后的面貌特征就是靠古币记录下来的。补充几个罗马早中期五贤帝时期的罗马银币图片。
罗马中期的五贤帝时期,或叫收养王朝,是古罗马巅峰期.从内尔瓦开始,一直到安东尼安庇护都把帝位传给有德能的人,而不是自己的儿子.候选人在被帝王收养为儿子之前都已经在军事政治上表现出了才能.这种行为放在中国很难理解,自从尧舜以后就没有皇帝诚心诚意的把帝位禅让给外姓,只有被架空后的交权.这是因为罗马的皇帝与中国的皇帝角色是不一样的,他只是国家的管理人,不是国家的所有人.皇帝是第一公民,而不是所有人的主子,他要取悦罗马公民,元老院,军队才能得到拥护,否则就可能被群起而攻之.和其他人一样,他只有一个合法老婆,因此极有可能绝嗣.绝嗣后就要从亲戚下属中选择过继.因此我看罗马的皇帝比中国的要难当,事实上一半以上的罗马皇帝都是被元老院或军队谋杀的.罗马的皇帝是要亲自带兵打仗的,在罗马人看来,保卫罗马是皇帝的职责所在,死于战争的罗马帝王也占很大比例。
古罗马币最吸引人的地方,是它上面记录的成系列的帝王,王后和帝位继承人的肖像。罗马人把钱币作为一种政治宣传的载体,几乎所有帝王都发行了钱币。哪怕在位仅数周,也匆匆把印有他的肖像和尊称的铸币发行全国,恐怕人们不认识他。对于中国的皇帝来说,保持神秘感比亲民感重要,即便是真皇帝也不愿让平民百姓看到自己的容貌,铸个抽象的年号在钱币上,改朝换代了,新皇帝怎么样?你根据那个高贵神秘的年号想象去吧,越想象越崇拜,越崇拜越听话。
正因为罗马币的宣传作用,它往往成为很关键的历史记录。一些文献中鲜有记述的皇帝(罗马的皇帝叫奥古斯都,Augustus)和帝位继承人(叫凯撒,Ceasar, 与凯撒大帝同名不同义)的容貌依靠钱币而保存下来。比如于公元269年称帝的多米希安努斯(Domitianus),因为只短暂的在高卢地区称过帝,史料没有此人称帝的记录,只知道他是皇帝伽列努斯(Gallienus)的将军。但因为两枚出土钱币互相印证,史学家才确认此人在伽列努斯和波斯图穆斯 (Postumus)死后曾自称为帝。
如同集中国币按年号收集,集罗马币按帝王收集的大有人在,虽然有些大珍品,如上面所述的多米希安努斯币,一般人不可企及,但仅常见的皇帝就有上百个之多。因为古罗马皇帝传不了几代就被另一个军事力量取代,精力资金都有限的泉友就根据罗马皇帝的族系分段收集,比如著名的十二凯撒就是最流行的一个系列。
古希腊罗马币的价格和中国币一样有高有低,普品和珍品价格相差悬殊。古罗马小铜币里面的入门品种几十元到几百元,罗马银币常见品种几百到几千元。在古罗马钱币上留下头像的帝王,王后和凯撒(帝位继承人)约有200位,其中几年内能收集到的约170-180人,按美品的价格算,大概要五六十万人民币。另外几个人的是大珍,难得一见。
古希腊大银币艺术性是最好的,美品的入门级的在几千元,几万几十万的品种也很多。古希腊铜币和小银币好品的存世量少,但投资收藏的人也少,因此价格不高,我认为适合纯娱乐型收藏。
古罗马的烹调宴饮
我们已经掌握了相当多的关于罗马人饮食习俗的资料,这些资料使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罗马人日常生活中的重要一面。只要参阅维苏威火山脚下城市遗址中发现的炭化食物、关于烹调和饮食的大量图像资料以及许多文学著作中的参考资料,古罗马的饮食习俗就可见一斑。在提比略执政时期,罗马人对饮食变得更有兴趣。当时有一个名叫阿皮西乌斯的美食家,在他编著的《论烹调》一书中搜集了广为流传的食谱。然而饮食在罗马早期却完全是另外一回事,吃只不过被当作一种必不可少的行为。当时吃的非常简单,谷类和蔬菜是主要食物,而且无需特别加工。典型的食品是一种叫做普尔斯的麦片粥,还有用豆子、小扁豆、鹰嘴豆或者青菜如苣荬菜或卷心菜等制成的汤。公元前2世纪以前,吃面包甚至也不很普遍。罗马与东方初次建立联系后,饮食习惯开始发生变化。调味品、上等的葡萄酒和来自黑海南岸一个叫本都的古王国的樱桃、亚美尼亚的杏、非洲的椰枣等新品种水果逐渐出现。食品的加工愈加精致,食品的选择也愈加丰富。主食有更为精美的面包品种、有酥脆的或松软的面包圈以及包着美味可口馅的意大利面点等,范围更加广泛了。新奇美味的大菜也许就是烹制的鱼和肉。羊肉、家禽肉和猪肉是最普通的肉类;牛肉被当作奢侈品,只在特殊场合享用。罗马人也吃一些野味儿,特别是野兔、鹿、野猪和野鸡。由于森林茂密,狩猎已成为一项非常普遍的活动。最值得称道且令我们惊奇的是用肉类外加调味品烹制出的美食,其中最令人称奇的要数火烈鸟和睡鼠做成的美味佳肴。有的美食家甚至在自家用带有螺旋形跑道的陶制笼子喂养睡鼠。各阶层的人都普遍喜欢吃鱼,烹制的方法包括煮、冻、烤三种。这里的主要食物是当地捕到的凤尾鱼、沙丁鱼、鲭鱼、海胆、鱿鱼和龙虾,也有美味的鲟鱼和大比目鱼。最富裕的家庭还拥有养殖鱼和贝类的鱼塘。公元前1世纪,塞尔吉奥.欧拉塔在菲拉格林野外建立了养鱼场,以满足新的大规模需求。罗马人极为喜爱吃鱼,以至于用鱼为主要成分制作的被称为加勒姆的调味酱成为餐桌上每道菜所必不可少的。制作这种调味酱是将鱼的内脏取出浸软,直至可以过滤为液体酱,其过程需要时间和技巧。事实上,加勒姆是一种奢侈品,其售价很高,售出数量也有限。
罗马人烹制食品的方法很多,在古罗马住宅中我们发现了大量的烹调用具。有些房子里看上去好像没有烹调设施,也许因为烹调时使用的是可移动的火盆或炉子。富庶的家庭一般都有专门的厨房,内置贴面的长条型石头或砖砌的多眼炉灶,灶口为半圆形,食物可以直接放在上面烹制或放在三角架上烹制。最初食物只是简单地被煮熟、烤熟或炸熟,到了罗马帝国时期,烹调已经被视为一种艺术而变得精妙绝伦。用牛奶和 蜂蜜烹制食物已经逐渐变得很平常,富于想象力的食谱开始广为流传。一个好厨师,应该是制作博泰拉和法斯米娜的专家,能配上肉或鱼烹制出多种水果、肉类和蔬菜馅饼,还应该能使用各种不同的器具和模具制作出一种外表看上去与原材料完全不同的菜肴。
当然,最精美的菜肴从未替代过那些几乎很少或不需要加工的食物,比如鸡蛋和橄榄,或者如小扁豆、粟米、葡萄、松子、榛子和椰枣等,它们通常都是宴会的头盘。根据保存在古文献中的食谱,罗马人在菜肴中大量使用香料(特别是花椒)和蜂蜜,这表明罗马人喜欢“酸甜”、辛辣和含香料的食物。
晚饭是罗马人一天中最重要的一餐,后发展为拥有精美菜肴的社交宴会。早餐是小事一桩,面包、奶酪或前一天剩下的食品就够用了。午餐甚至更马虎了,通常是到小酒馆买点吃的在大街上就吃了。公共饮食场所出售香肠、鱼、小扁豆、水果、面包圈、蛋糕尤其是酒。晚餐是在家里进行的,而且是一场令人愉悦的社交宴会。晚宴从下午4点开始,可能要持续到下半夜。其地点是精心挑选的,起初是在天井里(即住宅中央的露天场所),然后换成面向露台、与天井和花园里的列柱走廊相通的夹层房间,最后是装潢得富丽堂皇的被称为特利克里尼乌姆的长方形餐室。所谓特利克里尼乌姆是指三个木制卧榻呈马蹄形摆放在餐室内。这种卧榻一头有靠背,精心装饰着青铜、象牙或骨质的装饰。客人占用上座,即右边和中间的卧榻,主人及家人使用下座。每个卧榻可以容纳三人。用餐者斜靠在卧榻上,一只臂肘支在靠垫上,另一只手从圆桌上取食物。圆桌用木头、青铜或大理石制成,自公元1世纪起可能就已经开始使用餐布。上菜都精确有序地进行,酒在宴会上最重要,但要对水稀释并调以香料和蜂蜜后才饮用,只有在奠酒祭神仪式时才饮用不对水的醇酒。在特别重要的宴会和冬季晚宴上,罗马人使用一种特殊的保温器具把酒加热并使之保持在一定的温度。菜肴由奴隶们准备,但通常菜量很少,用餐者需要自己伸手抓食。餐具几乎很少使用,最重要的就是汤匙,餐叉还不为人所知。
当时已有大量的各种尺寸和质地的餐具:陶质和玻璃餐具用于一般宴会,银质餐具用于最奢华的宴会。餐具包括成批的盘、碟、高脚玻璃酒杯、碗、罐以及洗手盆。青铜或陶质的油灯照亮了晚宴,这些灯有时还放置在枝状大烛台上。晚宴的菜肴是有定式的:首先是清淡的,通常用鸡蛋来做,随后是主餐,包括几个菜,主菜是肉或鱼,最后上辛辣食物或干果,其目的是让用餐者因口渴而纵情饮酒。所有的菜肴均冷热合适,方便客人们抓取。非正式的一般晚餐都比较简单,只包括头盘和一个通常用肉做的主菜。
如上所述,宴会在罗马人的社会生活中具有重要意义。它是亲朋好友聚会的主要场所,也是房主人显示其社会和经济地位的手段。餐桌周围忙碌的奴隶愈多,他们的穿着愈华贵,愈能显示房主人的富足。奴隶们负责供应食品,而成功的 美食通常还伴有朗诵、演唱、乐器表演、舞蹈或杂技等各种愉悦的表演。一心要炫耀自己富有的房主人,还会另外赠送礼品作为特别的纪念。这些礼品通常是青铜、象牙或银质的小雕塑,有时是漫画,这些礼品也可能是在晚餐后进行的掷骰子游戏中赢得的。自共和国直至奥古斯都统治时期,元老院都曾签署法令试图限制这种奢靡的宴请,但没有任何作用,到罗马帝国时期这种宴会更加没有节制了。
罗马早期平民的身份地位
按照德国史家尼布尔的说法,罗马平民(plebs)起源于王政时代,主要由被征服地区的 移民组成,到王政后期基本形成一个特定等级,与“罗马人民”(Populus Romanus)相 对立(注:尼布尔:《罗马史演讲录》(Niebuhr,Lectures on the History of Roman) 第1卷,伦敦1847年版,第48页。)。
关于罗马平民的身份问题,自19世纪以来,学者们由于观点、方法不同,提出各种不 同看法,并且在“平民是否为公民”这一问题上发生了较大的意见分歧。根据尼布尔、 蒙森、古朗日的看法,只有贵族是原始公民,平民最初不在公民之列,并且不在库里亚 组织之内。然而,英国学者拉斯特则认为公民集团自古以来就包含了贵族和平民。他们 之间的区别仅在于贵族是元老院显贵,平民则是普通大众。(注:拉斯特:《论塞尔维 乌斯改革》(Hugh Last,“The Servian Reforms”),载《罗马研究杂志》(Journal of Roman Studies)1945年,第30—48页。)
有趣的是,两种对立的理论都能从古典文献中找到证据,说明文献本身存在着相互矛 盾的地方。这是因为古代罗马史家大都缺乏历史发展观念,没有注意到平民是一个发展 、变化的概念,公元一世纪的平民与公元前五世纪,甚至王政时代的平民并不完全相同 ,所以,他们笔下的早期平民和贵族的身上往往带有后世平民与贵族的特征,以致于使 现代的研究者产生误解。这就提醒我们要注意把古人提供的史实和他们自己对历史事实 的理解区分开,历史地考察平民在罗马早期社会中的实际地位和处境,以便客观评价平 民的身份地位。我们主要以王政时代和共和国初期的文献史料为依据,从以下几个方面 讨论早期平民的身份地位:
一、平民与定居地的关系
在王政时代,罗马的平民主要来自被征服地区。罗马人往往把被征服地区的人民集体 迁移到罗马,这就使丧失了国土的平民与罗马人民聚居一地,发生了地域联系。
据文献记载,罗马第三位国王图路斯曾摧毁阿尔巴城,把全体居民掠走,使罗马“人 口翻了一番”。阿尔巴人被安置在凯利乌斯山。(注:李维:《罗马史》Ⅰ,30,1(Livy,Ab urbe condita)译文参考穆启乐、傅永东、张强、王丽英译《建城以来史》卷 一,吉林文史出版社1992年版,第87页。)第四王安库斯占领特列涅(Tellennae),“把 战俘迁移到罗马”;夺取费卡那(Ficana),派兵摧毁城墙,焚烧房屋,“把全体居民迁 入罗马”。两地居民都被安置在凯利乌斯山。他又征服波利托里乌姆城,把阿芬丁山分 给新来的民众居住。后来又有数千拉丁战俘被安置在阿芬丁与帕拉丁连接之处——阿德 穆尔基埃(Admurciae)(注:李维:《罗马史》Ⅰ,33,5。)。
这一时期的外来平民大多是被强迫安置在罗马人的土地上的。他们与罗马人民虽同居 一邦境内,但罗马人民是住在自己祖先的土地上,他们彼此之间既有血缘纽带,又有地 域联系,是天然形成的公民集团;而平民是被剥夺了祖先的土地,人身从属于征服者集 团。他们与罗马人民虽有地域联系,但无血亲关系,不属于公民集团,也就没有公民的 权利。
由于没有公民权,平民对他们居住的土地没有占有权。例如,据李维记载,公元前456 年,元老院通过了保民官伊启里乌斯提出的一项法案,“开放阿芬丁山供人们安居。” (注:李维:《罗马史》Ⅲ,31,1;32,7。狄奥尼修斯:《罗马古事纪》,Ⅹ,31,1 —32,5.参见(法)古朗日:《古代城市》(Fustel De Coulanges,The Ancient City), 马萨诸塞1979版,第233页。)这条法案显然不是为争取平民在阿芬丁山的居住权,因为 自安库斯王时期起,阿芬丁山就已成为平民的聚居区。很可能,保民官要求的是对平民 开放阿芬丁山宅基地的占有权。也就是说,平民虽被允许在阿芬丁山居住,但是对于他 们定居的土地没有任何权利,直到300年之后,经过同贵族的斗争,才获准占地安居。
由于平民对城邦土地没有占有权,所以他们不能随便择地而居,挤占公民的住地,只 能在指定区域建房居住。罗马的公民聚居区与非公民聚居区的划分以“城址”(pomerium)为界线。设立“城址”需要经过占卜等宗教仪式,使之具有神圣性(注:盖利 乌斯:《阿提卡之夜》(Aulus Gellius,Attic Nights)ⅩⅢ,14,3。转引自刘易斯、 莱因霍德:《罗马文明》(Naphtali Lewis,Meyer Reinhold,Roman Civilization),纽 约1966年版,第1卷,第57页。)。它象征着城墙以内的人民是受到邦神庇佑的,而城墙 以外的人则是不受邦神保护的(注:关于设立“城址”的宗教仪式记载见李维:《罗马 史》Ⅰ,44;狄奥尼修斯:《罗马古事纪》Ⅰ,88;普鲁塔克:《罗慕洛传》11(Plutarch,Romulus)等。另见古朗日:《古代城市》,第134—142页。)。城邦的土地 以城址为界分为两部分,城市内圈是公民集体赖以生长的土地,城市外围则是通过征服 战争夺来的土地,是公民集体控制下的地盘。有权居住在城内的人们属于公民统治集团 ,而被迫住在城外的人们则是处于公民集团控制下的被统治者。这种情况与中国周代国 野制度下,国人与野人的定居地彼此分隔的现象有类似之处。(注:参见何兹全:《中 国古代社会》,河南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38页;田昌五、臧知非:《周秦社会结构 研究》,西北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38—53页。)
最初的罗马公民主要聚居在帕拉丁、魁里纳尔、卡皮托尔山等山丘上(注:狄奥尼修斯 :《罗马古事纪》Ⅱ,50,1;Ⅳ,13,2;李维:《罗马史》Ⅰ,44,3。)。第一批来 自阿尔巴的平民被安置在城市的边缘地带,即帕拉丁的外围凯列乌斯山,此后更多的平 民被集中置于阿芬丁、埃斯奎林和维米纳尔等城郊诸山上。直到王政时代末年,阿芬丁 山始终未被划入神圣城址的保护圈之内。平民的聚居区与公民的聚居区彼此分开:公民 住在城内,平民聚居在城郊。公民和平民聚居区的隔离反映出两等级成员之间身份地位 的差距。
二、平民与生产资料的关系
罗马城邦的土地分为公有地和份地两部分。在建城之初,罗马人的土地是以氏族和库 里亚为集体进行平均分配的。狄奥尼修斯说:“他(罗慕洛)把土地平均分为30份,每个 库里亚分得一份。”(注:狄奥尼修斯:《罗马古事纪》Ⅱ,7,4。)全体氏族成员和库 里亚成员都有权从公有地中分配到一块大约两犹格的份地作为世袭产业(注:瓦罗:《 论农业》,王家绶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40页。)。无论哪一类土地,最初只有 拥有魁里特公民权的人,才有资格成为土地所有者。罗马法典中有明文记载:“罗马人 民一度也曾遵循过这一法则:某人或者根据魁里特法(Iure Quiritium)是所有者,或者 不被视为所有者”(注:盖尤斯:《法学阶梯》,Ⅱ,40。参考黄风译文,中国政法大 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90页。)。按照马克思的说法:“财产是魁里特的财产,是罗马 人的财产;土地私有者只是作为罗马人才是土地私有者”(注:马克思:《政治经济学 批判手稿》,《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477页。) 。那么,平民是否能占有城邦的土地?
文献提到,国王曾经从公有地中划出部分土地分给平民。例如,狄奥尼修斯说,“图 路斯把这些土地在那些没有份地的罗马人中间平均分配”(注:狄奥尼修斯:《罗马古 事纪》Ⅲ,1,5。);又说,塞尔维乌斯“获得统治权之后,他立刻把公有地分配给那 些替别人当雇工的罗马人”(注:狄奥尼修斯:《罗马古事纪》Ⅳ,13,1。)。需要指 出的是,这里所说的“罗马人”实际上指的是平民,而不是罗马公民。因为,这些人没 有“份地”,而罗马公民一般都是拥有小块份地的私有者。又因为他们在别人的土地上 做雇工,说明他们无权占有和使用公有地,可见这些人不是公民。
尽管平民也像公民一样从国王那里得到份地,但是,平民与土地生产资料的关系和公 民与土地生产资料的关系本质不同。公民是城邦生产资料的所有者,而平民只有通过与 城邦建立从属关系,其中许多平民通过与贵族家族建立从属关系,才能间接使用城邦的 ,或贵族家族的土地生产资料。
古罗马作家费斯图斯(Festus)说:“父家长(patres)像对待自己的儿子一样,把土地 分配给他们的仆从。”(注:转引自古朗日:《古代城市》,第260页。)这里的“仆从 ”包括被保护人、奴隶和其他从属者,他们的份地又被称为“彼库里”(peculium)。19 世纪的法国历史学家古朗日(Fustel De Coulanges)阐明了从属者与生产资料的关系, 他说:“家族的财产完全属于父家长所有,但他可以同小宗,甚至与被保护人共同分享 。小宗在大宗灭绝后,对家族财产拥有权利,而被保护人却永远不会成为所有者。他耕 种的土地只是托付给他耕种的,在他死后必须还给保护人。”(注:古朗日:《古代城 市》,第227页。)
国王相当于城邦中的父家长,是全体外来平民的“保护人”。他也像一个父家长一样 ,负责给城邦的公民和从属于城邦的平民分配土地,但公民的份地可以世袭占有,平民 则很可能没有继承权。《十二铜表法》第5表就体现了平民为争取财产继承权而进行的 斗争(注:《十二铜表法》的内容参见谢邦宇等编:《罗马法》,群众出版社1983年版 ,第364页—371页。)。19世纪的罗马法研究者梅因(Henry S.Meine)说:“当‘遗嘱权 ’在法律史上第一次出现时,像几乎所有伟大的各种罗马制度一样,有迹象证明它成了 ‘贵族’和‘平民’间争论的题目。当时有一条政治格言,即‘一个平民不能成为一个 大氏族的成员’(Plebs Gentem non habet),其结果是把‘平民’完全排斥在‘贵族民 会’(Comitia Curiata)之外。因此,有些评论家就认为一个‘平民’的‘遗嘱’是不 可能在‘贵族民会’中宣读的,因此一个‘平民’也就完全没有‘遗嘱’之权。……法 律规定,父家长得使用他的财产(pecunia)的监护权——这一条法律除了使‘平民遗嘱 ’合法化外,不可能有任何其他的目的。”(注:(英)梅因:《古代法》,沈景一译, 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115—116页。)可见,王政时期的平民对城邦的土地没有占有 权。
土地看来似乎是在公民和平民之间平均分配,但是,未分配的公有地是公民潜在的生 产资料来源。这就造成了生产资料在平民和公民之间的分配极不平衡。全体公民都有权 占有和使用公有地(虽然公民内部也存在分配不均现象,贵族家族利用特权往往比普通 公民多占土地),但平民完全没有占有公有地的权利。城邦可以给他们分配土地,也可 以不给他们分配土地,平民只能被动接受。为此,公元前五世纪平民运动兴起之后,平 民提出占有公有地的要求,经过两个世纪的斗争最终获得了土地占有权。
三、平民的劳动性质
王政时期,虽有平民通过各种渠道取得了份地,但是,看来并非所有平民都有土地。 例如,在《十二铜表法》中就存在着“有产者(adsidui)”和“无产者(proleterii)” 之分,说明当时还有许多人没有地产,或几乎没有地产。即使拥有两犹格小块份地也不 足以养家。蒙森对此做了估算:“后来的罗马共和国和王政时期的农民都以平均小麦五 罗马斗即可播种一犹格田地,种一收五。依此计算,如果不计住宅和宅院所占之地,视 其全为耕地,并且不计算休耕的年数,一块世袭田的产物共计五十罗马斗,除去种子, 共计四十斗。据卡托(《论农业》,第56章)估计,一个勤劳的成年奴隶每年吃小麦五十 一斗。由此看来,一块世袭田能否维持一个罗马家庭,任何人都能从中做出解答。”( 注:蒙森:《罗马史》,第1卷,李稼年译,商务印书馆1994年版,第169页,注1。)
无论是无地的平民,还是拥有小块份地的平民都不得不另找生活来源,有的在富裕的 公民家族的土地上劳动,有的在公有地上劳动。尽管平民与公民在田间并肩劳动,但是 两者的劳动性质不同。公民或者在本家族的土地上劳动,或者在享有占有权的公有地上 劳动,他们是自给自足的生产者。平民对于这两类土地都没有权利,只是通过保护制度 (clientship),或借贷制度(nexum),或短期雇工等方式,以人身抵押,以劳动交换, 换取一份谋生的土地生产资料。
许多古典作家,如西塞罗、普鲁塔克和狄奥尼修斯都说,在罗马早期社会中,曾有许 多平民投靠贵族做其被保护人(注:狄奥尼修斯:《罗马古事纪》Ⅱ,9,2;普鲁塔克 :《罗慕洛传》,13;西塞罗:《论国家》(Cicero,De Republica)Ⅱ,16。)。威廉· 史密斯(William Smith)提到了这些作家的记载,并解释说:“在罗马早期,被保护人 的处境在许多方面要比平民的处境好得多,很可能,某些平民因此放弃做一个自由民的 权利,同贵族建立起保护关系,这类现象也就出现在以上提到的那些作家的故事中了。 ”(注:威廉·史密斯:《希腊罗马古典辞典》(William Smith,Dictionary of Greek and Roman Antiquities)波士顿1870年版,第924页。)被保护人不是我们主要考察对象 ,需要指出的是,保护制度确实可以为缺乏生产资料的平民提供一条谋生渠道。被保护 人与平民的区别仅仅在于,前者从属于公民私人家族,而后者从属于城邦公民集体(注 :蒙森最早提出这种看法。参见蒙森:《罗马史》第1卷,第78页。)。被保护人虽然获 得了较好的生产、生活条件,但他们并没有独立的经济地位,其人身和财产都受到保护 人的控制,他们的劳动属于依附劳动(注:普鲁塔克说:“被保护人要对他们的保护人 示以忠心,不仅恭敬自持,如果保护人贫困,还要帮助他们女儿准备嫁奁,并代为偿还 债务。”(《罗慕洛传》,13,6)另见狄奥尼修斯:《罗马古事纪》Ⅱ,10,2。这表明 贵族保护人不仅占有自己的财产,而且有权支配被保护人的人身和财产。古朗日对被保 护人在社会生产、生活中的地位做了较详细的论述。参见古朗日:《古代城市》,第22 4—229页;第255—261页。)。
下面对罗马早期的借贷制度简要做一点说明,因为平民反抗债务奴役制的斗争是平民 运动的一个重要内容。根据文献记载,公元前五世纪,平民运动爆发前夕,平民普遍受 到债务束缚,但这不是共和国初期才产生的新现象,而是自王政时代以来便一贯如此。 事实上,欠债现象是平民被排斥于土地生产资料之外的必然结果。平民为了谋生不得不 向城邦共同体或公民个人借贷土地、种子或牲畜等。在缺乏货币资金流通的时代,土地 和人身是主要的抵押品。由于平民不能支配城邦的土地,只有以人身做抵押,这就不可 避免地沦为“债务人”(nexi)。债务人以向债权人提供劳动的方式偿还债务,债权人向 平民借贷的主要目的就是要换取债务人的劳动。因此,“借贷制度(nexum)最重要的作 用就是为大土地所有者提供依附劳动者(dependant laborers),任其剥削。”(注:T.J .康奈尔:《罗马的起源》(Cornell,The Beginnings of Rome),罗特莱基出版社1997 年版,第330页。)共和初期平民普遍欠债的现象,实际体现了平民在城邦土地所有制下 的一种谋生方式。平民依附劳动者的存在既是古典奴隶制不发达的结果,反过来又对奴 隶制在生产领域的发展起到一定的限制作用,以致于罗马的奴隶大量局限于家务劳动( 注:康奈尔:《罗马的起源》,第283页。)。
由此看来,在平民运动发生之前,平民还不是一个独立的小自耕农集团,他们大多是 从属于城邦或公民家族的生产者。公民集团则通过占有生产资料而间接地占有了平民的 劳动。于是,平民与公民,即罗马人民之间存在着一种类似于阶级矛盾的对立。这种现 象可以作为列宁所说的“等级是以社会划分为阶级为前提的,等级是阶级区别的一种形 式”(注:列宁:《民粹主义空想计划的典型》《列宁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84年 版,第453页,注1。)这条命题的注释。
四、平民只尽义务而无权利
平民整体上从属于公民集体所代表的国家,他们中的部分人还从属于某些公民个人或 其家族。平民在城邦中的这种从属者身份突出表现为,他们对控制着他们的城邦只能尽 义务,而不能享受公民所拥有的各种权利。
罗马早期社会的政治组织以氏族和库里亚为单位。只有库里亚成员才能参加公民大会 ,并通过公民大会行使其政治权利的。另外,氏族家族的首领可选派代表参加元老院, 享有对国家大政方针的决策权。无论是库里亚大会,还是元老院都没有平民的席位。
尽管库里亚大会中可能会出现非公民身影,例如,我们知道贵族经常带着他的被保护 人一道参加大会。国王也可能带着他的侍从和支持者出席库里亚大会,甚至元老院会议 。据李维记载,当塞尔维乌斯王和篡位的小塔克文进行殊死搏斗时,双方都率领着大批 随从。国王的侍从和支持者大多为受国王保护的平民,据说塔克文王曾把他的支持者提 拔进入元老院,李维说:“他增选一百人为元老,这些人后来被称为‘小家族的’(minorum gentium)。他们是王可依靠的派系(factio),因为他的恩泽才使他们进入库里 亚。”(注:李维:《罗马史》Ⅰ,35,6。“库里亚”一词有多种含义,一指元老院会 场,亦指元老院。据说,第三王图路斯·豪斯提利乌斯第一次为元老修建了一座以自己 的名字命名的会堂——“豪斯提利乌斯的库里亚”(李维:《罗马史》Ⅰ,30,2);一 指库里亚组织。结合上下文,此处的“库里亚”指的是“元老院”。当然,获得了贵族 身份的平民自然也就进入了库里亚组织。)但是,这些平民是以从属者身份跟随其贵族 保护人或国王一道参加库里亚大会的。古朗日说:“在公民大会中,每个家族只有一票 表决权。父家长有可能咨询他的族人,甚至他的被保护人,但他独自投票。而且法律禁 止被保护人持不同意见。被保护人是通过贵族父家长与城邦发生联系的。”(注:古朗 日:《古代城市》,第229页。)平民与国王和贵族家族的从属关系,决定了他们不能享 有独立的参政权利。
虽然个别外来者或者外来氏族,经库里亚大会批准,可以被接纳为罗马公民,其家族 首领甚至入选元老院,成为贵族,例如,安库斯王接纳了塔克文氏族(注:李维:《罗 马史》Ⅰ,34。)。西塞罗说:“他很容易地被吸收为公民。”(注:西塞罗:《论国家 》Ⅱ,20,35。)。塞尔维乌斯由一名被释奴转变为贵族。狄奥尼修斯说:“由于这些 功绩,罗马人觉得应该投票表决把他从平民转为贵族等级,他们以前曾把这种荣誉授予 塔克文,更早的时候曾授予努玛·庞普里乌斯。”(注:狄奥尼修斯:《罗马古事纪》 Ⅳ,3,4。)直到公元前504年,共和国还接纳了一名萨宾部落首领克劳狄乌斯及其族人 和从属者为公民,克劳狄乌斯被选为贵族元老(注:李维:《罗马史》Ⅱ,16,5。)。 塔克文王曾从平民家族中选拔元老。李维说,共和初年,布鲁图斯也曾选拔骑士阶层的 平民补偿元老院空额。但是,个别平民被提拔,获得公民权,甚至转变为贵族,只是他 们个人获得的特权,并不代表平民整体上享有公民权和入选贵族元老院的资格。
平民没有政治权利还表现在他们不能担任城邦的高级职官,不能管理国家事务。公元 前366年以前,罗马共和国只有一套属于“人民”的职官体系。独裁官的别名“人民的 长官”(magister populi)表明了其阶级、等级属性。平民只能担任保民官、营造官等 低级的“平民的长官”(magister plebi)。甚至“国家”一词res publica,意为“人 民的财产”——只有“罗马人民”才是城邦主权的代表,这里面也隐含了对平民的排斥 (注:西塞罗:《论国家》Ⅰ,39。)。
平民虽无权利,但必须对城邦承担服兵役和纳税等义务。图路斯王曾征募被征服的阿 尔巴人组成10个骑兵队(注:李维:《罗马史》Ⅰ,30,3。)。老塔克文王也通过吸收 平民扩充了罗马原有的三个军团的人数(注:李维:《罗马史》Ⅰ,36,7。)。塞尔维 乌斯王更致力于吸收被释奴,扩大兵力。小塔克文王统治时期,平民的兵役、捐税大大 增加,他还迫使平民从事繁重的公共工程建设,使大批平民破产(注:狄奥尼修斯:《 罗马古事纪》Ⅳ,43,2;Ⅳ,44,1。)。
当然,公民也有服兵役的义务,并且公民私人承担的服兵役的费用也可算作向城邦缴 纳的间接税,但是,公民的义务和权利是一致的,平民却是单方面地承担义务,而没有 权利。
五、平民的法律地位
平民虽然在城邦的保护下享有人身自由,但因为是没有公民权的自由人,所以其自由 受到城邦的限制。在某种程度上,平民还是公民集体的暴力专政对象。“罗马人民”(populus)一词源于“populor”意为“摧毁”、“劫掠”(注:格莱尔:《牛津拉丁字典 》(P.G.Glare,Oxford Latin Dictionary),牛津1977年版,第1404页。)。由于平民主 要来自被征服地区,所以对他们来说,公民集团是一个武装暴力集团,是“毁灭者”。 李维说,安库斯王曾因大批外来人口涌入罗马,造成“恶行滋生”而修建了一座监狱( 注:李维:《罗马史》Ⅰ,33,9。)。这种暴力机器的出现表明平民当时处于罗马人民 的严密监督和统治之下。
恩格斯说:“凡是部落以外的,便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注:恩格斯:《家庭、私有 制和国家的起源》《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96页。)早期 平民在城邦中的处境便是如此。平民普遍受到贵族的任意欺压和虐待。据狄奥尼修斯所 载,公元前494年平民举行第一次撤离运动时集体立下的神圣誓言说:“不许任何人像 对待普通人那样强迫保民官违背意愿去做事;不许任何人鞭打他,或让他人鞭打他;不 许任何人杀害他,或让他人杀害他。假如有人犯禁,使他受到诅咒,把他的财产没收献 给凯勒斯神(Ceres)。”(注:狄奥尼修斯:《罗马古事纪》Ⅵ,89。)这从反面说明平 民可能曾经受到罗马贵族的虐待,而且当平民受到极不公正的待遇时,罗马的法律不能 给平民提供保护,平民只能进行道义上的谴责和宗教上的诅咒,或者强行反抗。
狄奥尼修斯提到平民出身的塞尔维乌斯王曾经专门制定了保护平民的法律,在此之前 ,只有贵族和罗马人民才能得到法律保护。他说:“塞尔维乌斯制定了法律,修改某些 陈旧过时的法律,那些都是罗慕洛和努玛·庞普里乌斯制定的法律,同时他自己也设立 了一些法律。”但是小塔克文篡权后,“塞尔维乌斯制定的使他们人人都能享有公平, 保障他们与贵族交往时不受其伤害的法律,统统都被塔克文废除了。”(注:狄奥尼修 斯:《罗马古事纪》Ⅳ,10,3;43,1。)直到公元前五世纪中期,平民为重新获得法 律保护同贵族进行过斗争。公元前456年,保民官要求“指定一个包括贵族和平民在内 的立法委员会,合作制定出符合双方利益,保障双方自由的法律。”(注:李维:《罗 马史》Ⅲ,31。)《十二铜表法》的颁布标志着平民初步获得了法律的保护。
共和时期,平民兴起争取平等权利的斗争。在法律方面,平民建立了独立的立法机构 ——部落大会,摆脱了执政官和元老院对立法权的控制与干涉,使罗马的立法体系分成 两半。法学家盖尤斯说:“法律是由人民批准和制定的。平民会决议是由平民批准和制 定的。”(注:盖尤斯:《法学阶梯》Ⅰ,3。黄风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第2页。)这是一种独特的历史现象,是罗马国家为调和两种不同成分之间的矛盾而发明 的特殊的法律体系。
六、平民与贵族不能通婚
《十二铜表法》第11表清楚地记载着罗马早期社会中的这一习俗。然而,这一证据却 受到部分西方学者的怀疑和否定。德国学者马德维格说:“禁止贵族和平民之间的通婚 权,这一点对于那些认为贵族和平民在很早的时期就激烈对立的人来说没有什么价值, 因为这条体现等级间区别的最明显的标志,其实是第二个十人立法委员会的创制。”英 国学者拉斯特同意他的看法,认为王政时期平民曾与贵族通婚,《十二铜表法》只是取 消了平民的通婚权而已。拉斯特从文献中找到了根据,说:“除非我搞错了,实际上, 三位权威作家——西塞罗、李维和狄奥尼修斯都这么认为。”(注:拉斯特:《论塞尔 维乌斯改革》,《罗马研究杂志》1945年,第31页。)据此,他推断出“平民享有与贵 族的通婚权”,并且认为平民同贵族一样,享有平等公民权。
我们来看拉斯特提到的证据:
西塞罗说:“他们又补充了两条极不公正的法律,以一条极不人道的法案禁止平民与 贵族通婚,虽然通常甚至允许与外国人结婚。”(注:西塞罗:《论国家》Ⅱ,63。)
狄奥尼修斯说:“这些新法案中有这样一条,贵族与平民之间缔结的婚约应属非法, ——按照我的意见,这条法案的制定不是为了别的原因,而是防止两个等级由于通婚与 姻亲联系出现的一度融合,从而和谐地聚集在一起。”(注:狄奥尼修斯:《罗马古事 纪》Ⅹ,60,6。)
李维记载了公元前445年通过的一项平民决议《卡努里乌斯法》,该法案废除了《十二 铜表法》中禁止平民与贵族通婚的法令。保民官卡努里乌斯与元老院的辩论,以及卡努 里乌斯的发言显然出自李维自己的揣摩,从中可以看出,李维本人对于贵族不愿与平民 通婚的原因是不很清楚的。他借卡努里乌斯之口发问:“如果一个贵族娶了一个平民妻 子,或者一个平民娶了一个贵族妻子,这里究竟有什么实际区别呢?请问是什么权利受 到侵犯呢?”(注:李维:《罗马史》Ⅳ,4,12。)
从上述材料可看出,这些古代作家一方面发现《十二铜表法》中确有“平民不得与贵 族通婚”的法令,另一方面对早期社会居然有这样的立法感到十分不解。因为,在他们 生活的年代,平民与贵族之间已不存在通婚的隔阂,甚至获得了法律上的平等公民权。 西塞罗以公元前一世纪的公民平等观念为出发点,批评禁止平民与贵族通婚的法令“不 公正”,但这并不能证明上古不曾实行过这种习俗,也不能说明公元前五世纪或更早时 期的人们也认为这条法令“不公正”。狄奥尼修斯以为在《十二铜表法》之前,平民曾 与贵族通婚,但他并未提供王政时期平民与贵族通婚的证据。
因此,拉斯特的推断是值得怀疑的,因为他把古典作家叙述的事实和他们自己对历史 的理解混同起来,而这两种材料的价值并不完全相同。法典文献真实地反映了其所属时 代的面貌,史料价值无疑是极高的,在没有事实根据的情况下不应轻易否定。罗马早期 社会制定的各种立法明白地显示出,平民并非从来就拥有通婚权、参政权等各项公民权 利,而是经过长期斗争,逐渐获得的,正因为平民曾经没有公民权,所以才会为争取权 利而与贵族发生冲突。古代作家对平民的公民权从无到有,平民与罗马公民从对立到融 合这一历史发展过程缺乏清楚的认识,往往不自觉地抹杀了王政时期“平民”与“人民 ”之间的界线。他们认为外来平民从一开始就被罗马人一视同仁地接纳为公民,享有平 等公民权,因此在行文中经常混用“平民”和“人民”,这就是为什么古老的《十二铜 表法》中出现平民与贵族不得通婚的法令让这些古典作家如此不解的原因。
七、平民在城邦宗教生活中受到排斥
平民的主体属于外来者,他们自有其宗教信仰。在阿芬丁山上,平民有自己的祭坛(如 凯勒斯神庙)和祭司,与卡皮托尔山上的代表城邦宗教信仰的神庙和祭司团形成对立。
由于罗马人在征服一地居民的时候,允许他们保持自己的神qí@①崇拜,有时甚至把 外邦的神qí@①迁入罗马,使得外来平民在失去自己的土地和城邦的时候,并没有失去自己的宗教信仰。例如,图路斯王摧毁阿尔巴城之后,下令把“各处的公共和私人建筑夷为平地,……只有神庙得以幸免。”(注:李维:《罗马史》Ⅰ,29,6。)
但是,平民的宗教信仰受到他们居住城邦的限制和规范。据李维记载,图路斯王征服 阿尔巴之后,阿尔巴落了一场石雨,据说派去调查的人们“觉得听见一个来自山顶树林 奇大的声音命令阿尔巴人按父辈的习俗举行献祭。他们已忘记了这些,就好象他们把诸 神连同他们的祖国一起遗弃了一样。他们或是采用了罗马祭礼,或者,如通常发生的那 样,记恨于命运,放弃了对神的崇拜。”(注:李维:《罗马史》Ⅰ,31,3。)这则材 料说明罗马统治者曾经强迫阿尔巴人按照罗马人允许的方式献祭,并且迫使许多人失去 了祖先的宗教信仰。狄奥尼修斯提到,公元前496年,贵族独裁官普斯图密乌斯(Postumius)曾主持向阿芬丁山上新建的凯勒斯神(Ceres)、信义和促生女神(Liber-Libera)献祭仪式(注:狄奥尼修斯:《罗马古事纪》Ⅵ,17,2;94,3。),说 明平民的神qí@①崇拜须受到贵族祭司的指导和监督。
平民不能参加公民集体的宗教祭祀,不能担任祭司职务。古朗日说,这是因为“他们 对于城邦的、家族的宗教组织全然陌生。”(注:古朗日:《古代城市》,第230页。) 因为平民处于共同体之外,所以他们是不受邦神庇佑的人,例如,文献中经常见到贵族 说平民“得不到吉兆支持”。李维说:“平民不能取得吉兆,仿佛他们被永生的天神所 憎恨一样。”(注:李维:《罗马史》Ⅳ,6,3。)贵族祭司有时也替平民祈福,古老的 宗教套语中有“愿神保佑罗马人民和平民”的话语。但是,平民无权直接向邦神祷告, 更无权替罗马人民祈祷。直到公元前四世纪末,经过长期斗争,平民才取得了担任宗教 职务的权利。
综上所述,根据平民在罗马早期社会中的地位,以及平民在经济、政治、宗教和社会 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处境来看,平民是从属于城邦公民集体的(其中部分平民还从属于公 民家族或公民个人)无公民权的自由人。
平民和罗马人民虽然同为居住在罗马城邦中的自由人,但他们之间的身份地位有较大 差距。罗马法典对此做了说明。查士丁尼的《法学阶梯》指出:“一切人不是自由人就 是奴隶”,“一切奴隶的地位没有任何差别;至于自由人则有许多差别,他们或是生来 自由的,或是被释而获得自由的。”(注:查士丁尼:《法学总论——法学阶梯》,张 企泰译,商务印书馆1989版,第12、14页。)把自由民分为不同类型,这是古代等级社 会的重要特点。不同类型的自由民彼此之间存在着权利、地位上的差别。
廖学盛先生指出:“在自由民内部,从经济角度看,有奴隶主和自力谋生者的区别。 而从政治方面考察,则存在有公民权者与无公民权者的严格划分”,“基于氏族部落的 血缘关系,在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等级和阶级地位的确立和区分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由 此产生了处于早期奴隶占有制阶段的国家的另一个重要特点,即公民集体等同于国家。 ”(注:廖学盛:《从古希腊罗马史看奴隶占有制社会的若干问题》,《历史研究》199 5年第5期,第137页。)“公民集体等同于国家”这一见解是有依据的。罗马人认为“国 家即人民之事业”(注:西塞罗:《论国家》Ⅰ,39。),说明“罗马国家”即“罗马人 民”,亦即公民集体,“平民”却不在其中(注:共和国时代的宗教祈祷语里还有“愿 神保佑罗马人民和平民”这样的语句,说明在早期社会中,“罗马人民”曾与“平民” 相对立。李维:《罗马史》ⅩⅩⅠⅩ,27;西塞罗:《反对慕雷纳》(Pro Murenna)Ⅰ 。)。
拉斯特等西方学者把“平民”视为原始“罗马人民”的一部分,继续沿袭古人所犯的 错误——他们分不清平民和人民之间的区别。之所以产生混淆是因为拉斯特把氏族社会 内部的等级分化,即“罗马人民”中的氏族贵族与普通民众之间等级分化,等同于氏族 部落内外的等级差别,即罗马人民与平民之间的等级差别。他说:“平民包括那些不怎 么显赫的氏族中的成员,失去保护人的被保护人,被罗马吞并的邻近村落的农民,以及 迁入这座发展中的城市的移民。”(注:拉斯特主编:《剑桥古代史》(H.Last,TheCambridge Ancient History)第7卷,第2册,剑桥大学出版社1928年版,第421页。)
显然,这种见解忽视了血缘关系在人类早期社会组织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世界各地的 民族学材料,以及根据罗马古代文献所提供的情况看,刚刚从氏族社会废墟上产生的早 期国家的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相互关系的确立,往往源于氏族社会基于血缘关系的内 外区分,这种区分直接造成了氏族部落共同体内部成员与外来者之间的对立。罗马早期 社会的主要矛盾就体现为populus与plebs之间的对立。
拉斯特混淆了populus中非显贵成员与外来平民之间的界线,看不清平民没有公民权这 一事实,他说:“我们不能否认,罗马的平民拥有‘罗马公民’(Cives Romani)这一头 衔,尽管平民并不充分享有后世公民权中的相关权利。”(注:拉斯特:《剑桥古代史 》,第422页。)这句话本身就有矛盾:既然平民不能充分享有公民权中的各项权利,又 怎能算是罗马公民?
罗马平民是一个发展、变化的概念。罗马平民并非从来就享有公民权。在王政时代和 共和国早期,平民属于无公民权的自由人。自王政后期起,至公元前三世纪初,平民利 用战争对政(蟹)府造成的压力,通过斗争逐渐获得了各项公民权,最终成为扩大了的罗马人 民的一个组成部分。
到公元1世纪,“平民”和“人民”不仅在法律上权利平等,而且在罗马作家的笔下几 乎成了同义语,二者之间的差别已彻底消失,渐渐被人们所遗忘。Plebs一词作为一般 意义上的“平民”继续存在,但它的对立物不再是“人民”,而是“贵族”。公元二世 纪罗马法学家盖尤斯编撰的《法学阶梯》一书反映了这种变化,他说:
“平民不同于人民,因为所谓‘人民’是指所有的市民,也包括贵族;而所谓‘平民 ’则是指除贵族以外的其他市民。”(注:盖尤斯:《法学阶梯》,第2页。)
这句话一方面承认平民与人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另一方面又不承认平民与人民之间 存在对立关系。相反,盖尤斯认为平民包含在人民之中,与贵族对立,构成罗马人民内 部的一对矛盾体。这段文字既见证了平民由外部渗入罗马人民内部的巨大历史变化,但 同时又模糊了这一变化过程,仿佛平民与罗马人民之间深刻的裂缝不曾存在过似的。这 是古代作家经常犯的错误。
罗马戏剧与剧场
罗马戏剧与剧场的重要性在承先启后。在公元前第三到第二世纪,它袭承了希腊晚期的新喜剧,产生了两位喜剧家;在公元后第一世纪,它又产生了一位改编希腊剧本的悲剧家。在公元后第三、第四世纪,为了给大众娱乐提供展演场所,罗马又模仿晚期希腊剧场的形式,建立了永久性的剧场。在这些模仿袭取的过程中,罗马人也做了许多修改,形成特色。然后罗马灭亡,西欧沦入黑暗世纪,等到千年以后,当人们重新重视文化艺术时,罗马的文化遗产成为研究与模仿的对象,助长了文艺复兴,其流风余韵,至今犹存。
历史与宗教
意大利半岛上,纵立着一条山脉,将半岛分为东西两半。西岸中部的台伯河两畔,是肥沃的平原,史前就有拉丁人居住。约在公元前900年,伊特拉士坎人移民到了这里。他们种族的来源至今不明,他们的文字至今也只能片面了解。
依照传说,罗马约在公元前750年左右的建立国家,但不久就被人征服。公元前509年,拉丁民族联合起来驱逐了异族,其中有一部分部落建立了罗马国,起先由国王领导,但迅即开始了由贵族主导的共和时代(约公元前 510--27年)。罗马人长于组织,又兼军队训练精良,纪律严格,形成历史上有名的罗马军团,于是经过长期的经营与征战,到公元前第二世纪时国力到达巅峰,疆域包括了今天的法国南部、西班牙、英国、北非、希腊以及希腊化世界的中东和小亚细亚。这时﹐地中海成为它的内海,大西洋欧洲沿岸也在它的掌控之中。
随着征战与疆域的扩大,罗马的危机也日益加深。原来以元老院为领导中心的小城邦式的政治机构,已不足以治理这样庞大的帝国。在几经变难之后,终于由将军屋大维实行专制,罗马于是进入帝国时代(公元前 27年-西公元后 476年)。他本人也被后世被尊称为“奥古斯都大帝”。 他的彻底改革,开创了两百年的“罗马和平时代”(Pax Romana)(公元前 27年-公元后 180年)。其时间之长与地域之广,在欧美历史上绝无仅有,至今仍为人们响往。
和平时代因皇帝继承问题而以暗杀结束﹐ 此后内部及北疆问题逐渐严重,治丝益棼,加以昏君出现,军人当权,帝国西部难以统治,于是君士坦丁大帝(公元 312--337在位)一方面承认久被压制的天主教为唯一国教,另一方面在今土耳其地方建立新城拜占庭(后改名为君士坦丁堡), 开始东西分治(330年)。西罗马首都罗马于476年被蛮族占领统治,西罗马灭亡,社会解体,文化凋零﹐欧洲进入中世纪。
东罗马帝国兴建之初的几个世纪,首都人口约30万,在历任皇帝的领导下,于政治,经济,法律,宗教等各方面均有可观成就。西罗马灭亡后,君士坦丁堡的教会自称为教会领袖,但后世一般称之为“希腊正教”(Greek Orthodox),称罗马的教会为“罗马公教”(Roman Catholic)或天主教。自回教兴起后(7世纪)帝国备受压力,东方疆土损失很多,土耳其人兴起后(11世纪),帝国累受攻击,终于在1453年灭亡。
在罗马一千余年的历史中﹐有四点和戏剧的发展关系密切﹐特别值得注意。
1、罗马原为农牧民族在扩张的过程中,受到伊特拉士坎以及希腊的影响。伊特拉士坎人重视宗教与丧葬,在葬仪中例有种种表演,如歌舞及格斗(gladiator)等等。他们后来与希腊通商往来,接触其文化,并传拨给罗马人。另外,意大利的南部、西南部,及西西里岛等地区,希腊很早就有移民,到公元前四世纪时人数渐多,形成了希腊式的农村和小区。他们的文风历来不输祖国,西西里岛的住民厄皮卡玛斯(Epicharmus),甚至在希腊喜剧出现之前,就已经写出了闹剧。罗马的社会菁英顷向于向希腊学习模仿,一般人民则沈湎于感官刺激性特强的娱乐,像格斗,赛车之类。这两大类型的娱乐,正是罗马表演活动的重点和主流。
2、罗马在扩展之中产生了贵族(Patricians)和平民(Plebeians)两大阶级,后者约占总人口90%,但很少政治权利,经济上甚至衣食不继。经过了不断的抗争甚至叛乱,他们获得了选举部分官员的权力。具体的安排固然随时代情形变化很大,但这种被称为“秩序之争”(struggles of the orders)的斗争过程则从未终止。为了争取民心,赢得选举,当权者及野心家经常为平民提供免费的或减价的食物,以及他们喜爱的娱乐,所谓“面包与杂耍”(bread and circus)两大法宝。
3.罗马城原是村庄,后来成为帝国的首都,人口由原来的数千,数万最后激增至一百万。他们绝大多数是战罢归来的军人,或是各地丧失耕地的农夫,人多势重,游手好闲,依靠救济生活,欣赏“杂耍”是他们生活中的要事和寄托,提供展演的剧场和“圆形剧场”于是纷纷建立,规模空前,堪与今天欧美的大型足球场相提并论。
4﹐罗马君士坦丁大帝在四世纪承认天主教为唯的一国教。在此以前,罗马是多神教,每个神祇都能发生实际的功能,如驱疫,除旱,败敌等等。它不像基督教那样讲求个人与上帝的沟通,也没有特定的僧侣阶级或制度,也不涉及真心诚意的信仰。它是官式的、形式的,只要官方负责筹备“节日”﹐让大家参加即可。这些“节日”,成为罗马展演“杂耍”的主要时机。
早期的三个剧种
在公元前六世纪,伊特拉士坎族人建立了“罗马节”( Ludi Romani)。“节”(ludi) 是一种宗教性的节日,除了祭祀神祇之外,还有歌舞表演及竞赛游戏。罗马复国后(509 BC),不仅保存了这个节日,而且还不时添换内容,后来将军事胜利或婚丧喜庆也比照节日,展演的机会遂越来越多。此外,罗马人相当迷信﹐如果节日活动中,在仪式或程序中稍有差错,一切都得重新来过,展演的天数如是越来越多,最高峰的记录是一年有175天。
这些节日的活动﹐除了偶然由富豪安排之外,一般都由政(蟹)府负责。以戏剧而论﹐主持的官员每次都选定三、四个剧团,与其负责人商定经费后,由他包办从选剧、排练到演出的一切。因为“杂耍”是收揽人心的重要手段,所以官、民双方都很认真。被评为成绩优异的剧团可以获得丰厚的奖金,也可获得下次再承办演出的机会。这意味着演戏已经变成一种商业活动。
下面,我们先看看罗马早期经常演出的三类剧种。
1、亚提拉闹剧(Atellan farce)
这是一种很短的闹剧,最初由罗马南部的亚提拉地区( Atella) 发展出来 。它的故事大多讽刺时事,人物不出几种特定的类型,如丑角、贪吃的食客或傻瓜等等。其中的一个类型角色叫“马西阿斯”,他贪婪狡诈,总是让别人吃亏上当。这种闹剧起先最多只是剧情大纲,由带面具的演员即兴式说出台词, 再配合音乐和舞蹈。演出的时机在新年或农作物收获以后, 取悦观众的手段主要靠色情动作或低级笑话。
公元前第三世纪时, 罗马随疆域扩张而接触到这种闹剧,于是引进演出,起先的台词也是即兴,但在公元前一世纪时, 有作家事先写出大约三、四百行的剧本,在正剧之后演出,起先颇为受到欢迎,但后来因为受到仿剧的影响(详下),它在公元后第二世纪时又几乎完全消失。
有人认为,亚提拉闹剧可能受到了希腊戏剧的影响,像satyr play, 它本身又影响了文艺复兴时期的艺术喜剧 (commedia dell'arte)。这种看法,使西欧戏剧一脉相传。可惜的是,传递的管道尚无足够的证据可以确定。
2、优剧(The Mime)
源自希腊(见前章),但传至罗马后,形式与内容完全改变。罗马的优剧汲取了亚提拉闹剧的技术,在公元前第三世纪时就已成熟。像希腊一样,剧团男女演员都有。一团团员人数有多有少,均由男性主要演员作为团长,到处巡回演出。初无固定剧本,台词由演员即兴发挥,由长笛音乐伴奏。内容多为城市生活中的一个横切面,偏重色情,诈欺或讽刺。经常为了剧情需要,女演员会裸体出现。演员都不带面剧,但角色有的化妆成秃头黑面,着彩色外氅。总之,优剧为了引逗无知观众,诉求最低。
优剧特重讽刺,甚至不避权贵。譬如有个优人,应邀在一个皇帝的丧礼中,扮演这位在世时以节俭吝啬著称的皇帝,他出来后先问葬仪费多少,在知道费用很大之后,他说:把其中的一个零头给他,再把他的尸体丢到河里就好。这个优人颇像我们的优孟。在基督教传教初期,优剧也经常嘲笑教徒和仪典,如受洗礼及耶稣被钉十字架等等;基督教得势后反对戏剧的教士不少,和这段历史恩怨不无关系。
在共和时期晚期,曾有人写作颇具文学水平的优剧,但敌不过血腥与色情日益增多的趋势。例如在一个优剧中,有个强盗在剧尾时会被砍头,有位皇帝想要假戏真做,这时就会让一个死囚代替演员,使观众能看到鲜血四溅,头颅落地的刺激场面。是这样的发展,使优剧不仅丧失了本身的文学性,最后甚至夺走了正规悲剧和喜剧的观众。
3、哑剧(pantomime)
哑剧这个拉丁字的原意是“模仿一切”。作为一个表演类型,它是由一个演员,纯以肢体动作诠释古典文学,尤其是神话或悲剧。他本人大多面貌俊美,但他表演时带着面具,可以饰演出不同人物,并有歌队配合音乐叙述故事。哑剧从帝国开始即已流行,其中最令罗马仕女顷倒的是《丽妲与天鹅》(Leda and the Swan)。剧情略为宙斯天帝化身天鹅,诱奸了斯巴达的王后丽妲,生下的女儿就是世界上最美的海伦。我们不难想象,这情节中有很大的发挥空间。
暴君尼录的老师西尼卡(见下)曾轻蔑的说,罗马年轻的贵族都变成了哑剧演员的奴隶。还有一些演员因为与皇室妇女有染,以致有被杀丧生的记载。由此可见哑剧广受欢迎的程度。它后来一直延续到东罗马帝国,今天法国著名的哑剧大师马叟(Marcel Marceau),可以说是承继了这个源远流长的艺术,固然他决不以色情号招。顺便一提的是﹐马叟的哑剧英文有时称为mime﹐有时又称为 pantomime, 因为几个世纪以来,这两个名称早已混淆不清。
罗马的正规戏剧
罗马的正规戏剧﹐一般认为是从公元前240 年开始。那年罗马打败了劲敌迦太基﹐为了庆祝﹐就在那年的罗马节﹐首次演出了戏剧。剧本改自希腊﹐改编者是安卓尼克斯(Livius Andronics,约死于公元前204年),希腊人,本来住在意大利南部的希腊殖民地。,那里的文风历来不输祖国,西西里岛的住民厄皮卡玛斯(Epicharmus)甚至在希腊喜剧出现之前,就已经写出了闹剧。罗马征服此地后,安氏被俘掳到罗马。他的主人赏识他的才华,先让他翻译了荷马的史诗《奥德赛》,后来又鼓励他改编并参与演出﹐结果成绩斐然。这不仅是文学戏剧在罗马的首次公演,也是拉丁文学的开端。此后安氏先后改编了至少 11 个希腊的悲、喜剧和其它作品,情节连贯﹐大大提高了罗马戏剧的水平﹐他个人也由此获得了盛誉和自由。
安氏的成功引起了模仿。在公元前236年的罗马节中,罗马人那维斯(Gnaeus Naevius,约死于公元前201年.)上演了他自编的戏剧。他是一个军人,热爱国家,但同时也不满他所亲历的腐败与愚昧。于是他一方面写出剧本歌颂罗马的历史,其中最有名的是《Romulus》,那位传说中罗马建国的始祖。另一方面,他也写出喜剧讽刺时人时事,因此招恨而被放逐,后来死于海外。由于他的不幸命运,后来的作家都避免在作品里讨论严肃的问题。
罗马在公元前200--197年间征服了马其顿和希腊,大批教育良好的希腊人沦为奴隶,在罗马担任劳役、秘书、医生或家庭教师的工作。从这样直接的接触里,罗马人学习到更丰富的希腊文化,很多年青人还学会了希腊文,有的更去希腊留学,学习希腊戏剧。但这股热潮大约只维持了半个世纪,以后就平淡下来。
估计在公元前100年之前,罗马至少产生了 20 位剧作家﹐写出了 400 部剧本。一般都将它们依题材及人物服装分为四类如下:
长袍剧(fabula Palliata). (希腊日常长袍) 从希腊剧改编,中产家庭人物
常服剧 (fabula togata) (罗马常服) 罗马题材新编, 意大利乡土人物
凉鞋剧(fabula crepidata)(希腊日常鞋子)从希腊题材改编,上层人物或英雄
官服剧 (fabula praetexta) 罗马官服,镶有紫边 罗马历史的古今英雄
以上分类,前两类属喜剧,依服装区分为希腊剧改编、罗马题材新编两种。目前只保存希腊剧改编的一种。至于后两类则为悲剧,同样是依服装分为改编与新编。现存悲剧中,有九个系希腊题材改编,作者是西尼。现在唯一保存的罗马官服剧是 Octavia,讲的是暴君尼录妻子的死亡。从这里可以看出,无论悲剧、喜剧,罗马传世的作品都以希腊材料为张本。也是这些作品,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下面将对这些剧作家及其作品作简单的说明。
两大喜剧家
现在保存的喜戏剧只有 27部,分属于两位喜剧家。他们是普罗特斯 ( Plautus, 约公元前 254--184 年),有21个;和泰伦斯(Terence, 公元前 195?185--159),有6个。两人的喜剧都属于长袍剧(Palliata),但他们在翻译之时,加入了很多的创意,其中最重要的,一是废除了歌队,一是为台词配合了伴凑的音乐。
普罗特斯是罗马第一位有作品传世的剧作家。后世对他的生平所知甚少,因为他的拉丁文名字中间,有一个字(马西阿斯, Maccius)是亚提拉闹剧中的一个角色类型,更因为他戏中常有闹剧情景,所以有人推断他曾是亚提拉闹剧的演员。他到罗马后最早而又成功的作品是《吹牛军曹》( Miles Gloriosus, 204 B.C.),那时他已年过半百。不过他立刻获得热烈的响应,演出机会应接不暇,别的剧团为求争取上演机会,将别人的剧本也挂上他的名字,后来经过专家考证,确定出自他笔下的只有 21个,写作时期在公元前204-184年之间,今天全部保留完整。
普罗特斯的剧本,几乎都是希腊新喜剧的改编,很多更以米南得尔的作品为基础。因为剧中人物大都穿着希腊长袍﹐所也他的剧本被归为长袍剧类 (fabula Palliata)。它们的内容除了偶然对神话的嘲讽以外,大都是中产阶级青年人的恋爱,尽量避免政治和社会问题。在这样的剧情中,以前代表公众的歌队根本不能发生作用,所以米南得尔以前只仅仅标示它的入场出场,没有给它台词,现在普罗特斯更进一步,干脆把它废掉。这样一来,剧本之中就没有明显的分隔,现在剧本里的分场分幕都是后人根据剧情增加的。此外﹐他的剧本都有“开场白”说明剧情﹐也可作宣传广告之用。
普罗特斯编剧,习惯性的把几个希腊原剧本中的有效片段连串一起,形成“融合”。在如此改编之时,他保持了极大的自由。原著中难以为罗马观众了解的指涉,他不吝任意减除;相反的﹐即使故事发生在希腊,只要他认为能够获得罗马观众的喜爱,他也会毫无顾忌的加入罗马地方色彩。
他的剧本都以诗体写成,篇幅变化很大,长剧有 1,400多行,短的只有 700多行。这些诗行﹐2/3 都配有音乐,非唱即诵,节奏随着剧情发展,变化很大,愈到晚期的作品变化愈多。人物方面,虽然不乏值得同情的人物,但绝大多数都 自私自利,贪才好色。这些低级人物包括爱吹嘘但生性胆怯的军曹,贪脔的食客,骗人的郎中等等。尤其重要的是剧中的仆人和奴隶,个个诡计多端,能言善道,他们帮助主人克服爱情途中的种种障碍,使他们如愿以偿,最后也使自己获得自由。这些小人物都是一个世纪前米南得尔剧中的翻版,最大的不同是:希腊新喜剧的结局往往是爱情的结合,有情人终成眷属,而罗马喜剧的结局则是欲的满足,好像曲终人散之际,也正是剧中那位纨裤子弟翻云覆雨之时,而他的奴隶、食客,则趁机大快朵颐。普罗特斯的喜剧呈现的是个赤裸裸的食色性也的世界。
语言方面,充满活力与机锋、幽默,和黄色笑话。有时为了扩大效果,不惜跳出剧情,让人物尽情发挥,或者让人物添加动作,甚至让他们直接向观众说话。总之,他的戏剧以舞台上的立即效果为出发点,非常适合演出,也真能经常一再演出。
《麦纳克米》(Menaechmi)或称《孪生兄弟》。
故事讲的是一对孪生兄弟(麦兄、麦弟)失散又重逢的故事。序言中仔细交代,麦兄(麦纳克默斯)在七岁时随父出外经商,失散后为伊城的一个富商收养。其父不知,只因念子情切,遂将其名给予其弟,以致兄弟同名,产生后来的种种误解误认。
故事开始时,麦兄已长大结婚,同时与青楼女子“爱娇”相好。麦弟为寻兄抵达伊城,那天麦兄正好偷了妻子的锦袍送给“爱娇”,并嘱咐她准备丰富晚宴,共度良宵。他离开后,麦弟经过,受到“爱娇”的热情接待;他饱享盛餐后,“爱娇”取出锦袍请他拿去修改。此时麦兄的食客“吸干”发现佳饶已尽,且误认麦弟为麦兄,受到侮辱,遂投诉麦嫂。麦兄的独白证实了“吸干”的控告,其妻遂坚持要索回锦袍。当他向“爱娇”索取时,“爱娇”以为他故意刁难,乃将他屏之门外。此时麦弟手持锦袍,意图兜售;麦嫂见之,以为丈夫索袍而返,如是双方又起冲突。此时她的父亲出现,帮助女儿一方。麦弟眼见势孤,乃佯装疯癫,吓得他们分头去找医生和帮手。众人重聚后,麦弟已去,麦兄复来,乃陷入四面楚歌的窘境。幸好麦弟的忠仆麦色尼喔适时出现,打退众人,并持此功劳要求主人还他自由。随即他碰到真正的主人(麦弟),两兄弟随后也彼此相见,真相终于大白。麦兄决定出售财产,随弟返家;麦弟给与忠仆自由,并由他拍卖哥哥一切,麦嫂也在拍卖物之中。
从上面的剧情大纲可以看出,这个剧本很像希腊的新喜剧。它有一个前言,预告戏剧的情况,剧情本身则展现这情况造成的后果(像麦兄麦弟之一再被人误认)。这种戏剧因此被视为情景喜剧( situational comedy)。新喜剧中常见的人物﹐
在剧中也出现不少,如贪吃的食客,美丽的爱娇,以及聪明的忠仆都是,而且他们的名字都能显示身分。像新喜剧一样,剧情不外吃喝玩乐﹐丝毫不涉及政治和社会问题。从上面的大纲中﹐也很容易觉察到,剧情中有极多不合情理的地方,如麦嫂之误认麦弟为夫便是。然而正是因为这种误解及错认,剧情得以快速的节奏进行,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而且还造成胡闹、装疯、大打出手的场面。这些
使得他的剧本比希腊的新喜剧更有闹剧性,更适合罗马的观众。
普罗特斯对后代欧美喜剧发生深远的影响,像文艺复兴时期的Ariosto's I Suppositi (about 1502)以及沙士比亚,莫里哀,班、琼森等著名剧作家的喜剧都可看到他戏剧的结构和人物。例如沙士比亚的 《Comedy of Errors》,就结合了他的《麦纳克米》和另一个剧本《安菲特里昂》。在欧美戏剧由希腊到现代的传承与发展中﹐普罗特斯是一个重要的桥梁。
泰伦斯(Terence, 公元前 195?185--159)
罗马另一位喜剧家是泰伦斯。他原为外地俘虏来的奴隶,来到罗马后,因为容貌俊美,天资聪颖,受到贵族的喜爱与支持,创作喜剧,获得盛大成功。他有一个剧本,得到八千元的报酬,约为一个士兵年薪的十倍,在当时算是罕有,也足见他受遇之隆。他以英年死于赴希腊途中(或谓从那里返国途中)﹐遗有剧作六本传世,都写于公元前160年代﹐它们也被归归为长袍剧类。
像普罗特斯一样,泰伦斯也以希腊新喜剧为蓝本予以改编,不过他的风格大不相同。他的序言不在解释剧情,而是用来答辩别人对他的攻击。他说他的作品固然只是改编,但是他能把数个不同剧本合而为一,效果反而胜于原作。同时,他的剧本也不需要解释剧情的序言,因为它们结购简单清楚,发展合情合理,没有节外生枝,原作中即使有闹剧性穿插,他也会予以删除。他的文字同样受到约制,温文典雅而不像普罗特斯那样粗犷自然。他的诗行也配合音乐,不过只及于全部的一半。整体来讲﹐他的人物大都自尊自重,他强调的不是他们的可笑与可鄙。为了弥补,他特别注意营造悬宕与惊奇。这样的剧本需要静静观赏,罗马的观众缺少这份雅致,曾经不只一次舍弃他的表演而去看更富刺激性的节目。但是罗马当时的高层文化人士,却对他赞誉有加。如果说普罗特斯为群众创作,泰伦斯诉求的主要对象则是当时的高级知识分子。
下面我们看看他的名作《阉人》(The Eunuch, 公元前 161 年)
雅典良家青年菲得瑞亚(Phaedria),热恋妓女台丝,但台丝近来与一军曹相好,使他烦恼不已。台丝解释她之与军官周旋,系因其将送她女奴,她怀疑此奴原为其母所有之良家妇女,打算查明真相后予以拯救。军曹把女奴送给台丝后,菲得瑞亚的弟弟慕其艳丽,遂化装为阉人在台丝家为奴,并趁机奸污了她,事后却因羞愧逃避。后来证明此女奴果然家世清白,只因在童年时为人拐走,以致四方流落。菲得瑞亚的父亲获知真相后,决定让儿子娶她为妻,并因台丝心地善良而捐弃成见,答应让她与长子继续相好。此时军曹继续纠缠台丝,菲得瑞亚知他胆怯怕事,原想胁迫他离开,但军曹之食客说他既有钱,又愚蠢,何妨虚与周旋,当做笑料。菲得瑞亚同意后,军曹为之雀跃不已,声称以后将循规蹈矩,并将对其食客更为慷慨。
泰伦斯的文字典雅畅达,极为后世所称道。他剧中有句话,常为人引用:“既然我是人,一切与人有关的事,都与我有关。”这句话本来是个好管闲事的人在自我解嘲,引用的人断章取义,解释成为人道关怀,称誉他是“基督徒一样的泰伦斯”。不论如何﹐在泰伦斯去世一个世纪之后,他的剧文,即被学校选为拉丁文教材,直到19世纪拉丁文本身不受重视为止。但就演出而论,他去世后不到半个世纪,长袍剧类的戏剧就乏人问津,一直到文艺复兴以后,观众和读者口味改变,他的剧本才再度受到欢迎。
在罗马戏剧的发展方面,取代泰伦斯剧类的是“常服剧”,因为剧中人物多为罗马帝国小镇的居民,他们穿的都是罗马常服。这类剧本的题材不外是乡土人物间的争吵,欺诈,婚外情等等,在语言上则俚俗野趣兼而有之。但即使如此迎合时尚,这类戏剧还是难敌那些非文学性的闹剧与仿剧,以及下面介绍的公众娱乐。
悲剧
罗马悲剧,虽然与喜剧几乎同时出现, 但今天保留的,只有几个作家的名字,而且显然质量不高。有作品传世的,只有西尼卡(Lucius Annaeus Seneca, 约公元前 5年到公元后 65 年)。这些剧本约有九个,其中至少八个都是根据希腊悲剧的自由改编,包括:《阿格曼侬》,《伊底浦斯王》,《米狄亚》,《特类的女人们》,《腓尼基女人》和《塞厄斯提斯》。现在以最后一剧为例,先看看他作品的故事内容和取材方向。
《塞厄斯提斯》(Thyestes)是将阿垂阿斯家族的血腥历史(参见希腊章﹐页)浓缩化、戏剧化。剧本开头,复仇女神将国王塞厄斯提斯的阴魂唤出地狱,让他目睹他后代的冤冤相报。那时﹐他的长孙阿垂阿斯(Atreus)已是国王,其幼孙塞厄斯提斯(Thyestes)诱奸亲嫂然后逃亡,旋为其兄所败,遭到放逐。后塞厄斯提斯愈想愈怒,乃设下毒计,力邀其弟返国,借口重拾骨肉之情。其弟遂率三子返国,接受盛宴,不料其兄先将三子带至宫外,分别杀死,然后将其尸体分割,有的烤成肉块,有的煮成羹汤。烹调之际,火光似因反感而低弱,天色则为悲痛而黑暗。
准备完成之后,阿垂阿斯自觉与天神同样伟大。饱餐众宾之余,他又享以血酒。塞厄斯提斯早已预感凶险,此时要求立见三子,阿垂阿斯遂将三子之头置于大盘示之,塞厄斯提斯又问三子身体何在,在得知真相后,惊悟到天光陡暗之理。阿垂阿斯感到自豪,他唯一的遗憾是未曾趁三子犹存之时,迫令其父饮其活血。塞厄斯提斯此时最深的悔恨则是,未曾先以同法炮制乃兄。
在希腊一章中已经提到,阿垂阿斯王族的故事,是人类历史上最黑暗、最野蛮、最痛苦的一章。荷马的史诗中,曾断续隐约的提到这个神话;艾斯奇勒斯的《奥瑞斯狄亚》三部曲,利用这个故事,呈现出人类从痛苦中建设文明的能力。现在西尼卡的《塞厄斯提斯》则将那些野蛮与血腥的行为尽量铺陈夸大,其中没有任何人类自救或获救的希望。最多,这里只从侧面印证着斯多葛哲学的两大信条:1、违反自然的行为会导致可怕的灾难;2、 人遭遇到这些灾难时,只有坚忍不拔的忍受。
《塞厄斯提斯》反映它写作的时代。西尼卡是尼罗(Nero﹐公元后57-68在位)的童年老师,尼罗和他前面的两个皇帝都是有名的暴君,都死于非命。罗马那时刚进入帝制,帝位继承制度尚未建立,篡位夺权,无所不用其极。在位者猜忌整肃,也相对手段残忍。尼罗本人就令人暗杀了他的母亲,妻子,他本人也成为暗杀的对象。有些皇帝内心惶恐,甚至在走廊上悬上大镜,以便察看后面是否有刺客接近。出身世家,又长期作为尼罗顾问的西尼卡,处于政治斗争的中心,呼吸宫廷环境的腥风血雨,他的剧本也就构成戏剧史上最血腥、最黑暗的一页。
西尼卡的剧本是戏剧史上一个重要的里程碑。欧洲16-18世纪的复仇剧﹐大都以它们为典范。固然有学者认为﹐莎士比亚的时代有太多的凶杀和奸情,他和他的同仁大可就地取材,不假他求,但在技巧上﹐他们和西尼卡有太多的类同,包括:每剧分成五幕或五个单元;一个强烈的动机﹐驱使主要人物采取暴力邪行﹐往往走向极端;鬼魂或阴魂在剧中出现,并且参与或观察人事;台词注重修辞与文采,更不乏发人深省的金句格言;台词中间有独白,旁白或与心腹的密语;最后是天人交感,即自然界的现象随人间事务之变化而变化,例如在上剧之中,天光在烹调人肉时变得黑暗无光。
西尼卡的剧本曾否上演,能否上演,一直难有定论,因为他可能不屑于让他的剧本上演,又因为剧本中有些动作不可能如实搬上舞台。现在一般的看法是,它们可能让一群人环坐一起,轮流诵念,就如今天的广播剧。不论是否上演,它们是西欧剧作家最早接触到的悲剧遗产,自然成为模仿对象,影响特深。总之,罗马文学戏剧因接受希腊戏剧而成熟,转过来它本身又成为后世戏剧的源泉。在这一脉相承之中,因为历史的特殊条件(包括政治环境及观众期求等等),罗马的悲喜剧展现出它不同的形式与内容。
民俗性的娱乐
除了正规戏剧之外,罗马还有许多其它的娱乐活动,包括赛车、格斗、斗兽,及水战等等。它们都充满暴力与血腥,其惊险刺激,吸引了大量的观众,影响到正常戏剧得发展。在同时,为了要呈现民俗活动,永久性的大型的剧场逐一兴建起来。
赛车(chariot race)是最早也最受欢迎的活动。罗马人从伊特拉士坎学会以后,直到亡国仍乐此不疲。这种由一人架着数马、拖着一车疾驰,与其它数人各架数马竞争的激烈危险场面,常由近代电视电影中重演。
斗人(gladiatorial fights)原为伊特拉士坎葬仪中的活动,算是一种竞技比赛,后来成为罗马官方节庆活动的一项,在帝国时期传到各地,规模扩大,花样翻新,甚至增加了特制服装,音响效果,以及适宜布景。后来更增加了武器,动用英、法、非州各地的死囚或奴隶,让他们作殊死之斗,除非观众高呼终止,不到一方倒下就不停止。
斗兽(animal baiting)就是让凶猛野兽互相追逐咬扑,直到伤亡,或是让人扮作猎人,将它们围捕杀戮。罗马人喜爱新奇、流血的场面,于是从世界各地逮捕大量奇禽异兽,想尽花样让它们毙命。在“巨型剧场”(详下)启用时,庆典连续了100天,杀死的野兽就高达九千头。
水战(naumachia),则是在陆上建立大型属水池,或在既有水港放进船只,用死囚充作水手及战士,模仿真正海战。规模最大的一次在公元后52年,动员人数达19,000,互战互杀,死伤惨重。
以上这些及其它活动,有时与正规戏剧活动同时同第举行。为了竞争观众,戏剧的质量也有恶俗化的趋势。有时在演剧中也插入斗人、水斗的表演,但这些具体而微的模仿,当然相形见绌,不能吸引大量观众。但话说回来,那些大规模的节目,筹办绝非易事,所以终帝国之世,它们总加起来,一年演出大约75天,正规戏剧则有约100天。
剧场
普罗特斯和泰伦斯的正规喜剧,都在临时舞台演出。它们都是有钱的政治人物,在演出期间用木材搭建的,搭建的地点,同时总有其它演出,如赛车、赛马等等。这些激烈的运动不仅影响戏剧的演出,而且很容易吸引走观众,情形可与今天电视转台一样,戏剧在罗马不甚发达,此为原因之一。
临时舞台演完就拆,没有留下可靠记载足以还原,但可能与永久性的剧场类似(详下)。观众座位的争议倒是不断,贵族有时要求坐在前排,但先来的平民却占用不让,造成贵贱互相混杂的情形。 另一值得注意的是,妇女与丈夫同来观赏非常普遍﹐而且盛装。
罗马第一座永久性的剧场,建立在公元前 55年,称为庞培剧场,大约可容15,000到20,000观众。这之前有几次开始建立,但后来都半途而废,主要是由于元老院的反对。反对的确切原因不清楚,可能政治、经济、道德的考虑都有。我们记得,罗马的表演都在节日举行。节日是祭神的日子,各种表演须在祂的庙前,面对祂的塑像,让祂能方便观赏。但罗马本来是多神教,各神有不同的时间和不同的庙宇,因此表演的天数很多,地点散布很广。如果在每个神庙都建舞台,则经费必然浩大,如果只在少数神庙前建立,又会显得厚此薄彼。
建造第一座永久性剧场的的庞培是罗马名将,他东征西讨,在非洲中东一带看到不少希腊化的剧场。他凯归罗马后(公元前 62年),和另一名将西泽结成姻亲,对抗元老院。后来两人关系恶化,发生内战,先后被人暗杀,最后西泽义子屋大维掌握政权,建立帝国,获得“奥古斯都”的尊称,成为罗马第一个皇帝(27年)。
在这个争权的过程里,建筑大型娱乐场所,提供免费而“精彩”的节目,正是笼络人心的极佳手段,也落实了“面包与戏”的政策。于是庞培战胜回到罗马,当选为执政官后,就积极筹划建立一座石质的永久剧场。为了避免元老院的反对,他在观众席的顶端,建立了一座胜利女神维纳斯的神盦,声称整个建筑是娱神的庙宇,观众的座位则被解释成到达神盦的通道。(插图﹐Berthold,I,188)。在纪念其它神祇的的节日,就把祂的塑像抬进剧场,让祂享受演出。这一切可能有些道理,也可视为自欺欺人的解释,但势力已衰的元老院无可奈何。
西泽揽权之后,也许是不愿让他的政敌专美于前,于是着手两座永久剧场的兴建,但因为他迅遭暗杀(44年),这个计划由其义子屋大维继续,第一个由西泽的好友巴耳巴斯(L. Cornelius Balbus)于公元前13年完成,可容观众约8,000人。 另一个称为Marcellus,可容的观众约 14,000人。
风气既开,随着统治地区的扩大,罗马在帝国时期先后建立了大约125个永久剧场,遍布意大利、法国、德国、西班牙、北非和希腊雅典。有些剧场至今仍然保持,其中最为人熟知的有在法国的奥伦治(Orange),在小亚的Aspendius 等等。
所有罗马的永久性剧场,在建筑上都大同小异。像希腊化剧场一样,罗马的也是露天(没有屋顶),而且也由三个大的部分组成,此即舞池 (orchestra)、观众区(theatron)和舞台景屋(skene)。不同的是,这三个组成部分都连结成为一个整体,而非各个分离。另外,观众区(theatron)和舞台景屋高度相等,而非前者高于后者。
在这个整体之中,舞蹈场在中间,但是罗马戏剧中并没有歌舞队,所以这个地区一般都用作贵宾席或特别表演(如水战)。舞蹈场是个半圆,直径紧接舞台一边,舞台高出舞蹈场约 1.5公尺,成长方形,深约6到12公尺﹐宽约30多到100公尺。除接近舞蹈场的一面之外,舞台其余三面都有墙壁,当中的墙壁上开有几个门道,墙上则装有很多圆柱、壁盦、门廊,以及雕像等等。它们金壁辉煌,构成舞台门面 (facade 或 scaena frons)。两旁的墙上各开一扇门,门的上面有包厢,可供皇帝或贵宾使用。舞台顶上有台顶﹐面积约与舞台相若,可以保护景屋和门面。这三墙一顶构成舞台景屋(stage house, 或scaena)。
舞蹈场半圆的圆弧之外是一圈圈的座位,由近至远,越远越高。最高的一圈与舞台的屋顶等高,这圈的中间往往建有神盦。穿过这些圈圈座位,有多条石级便利观众入座,观众进入这些石级则另有通道。总之﹐罗马剧场中的观众区很像一个现代露天球场的观众区,非常方便大量观众进出。
罗马这些剧场都是多用途、多功能的。它们可以演戏,更常用于杂耍、水战等等。如为水战,则在舞蹈池事先储水,不用说,剧场设有通水泻水装备。
剧场的座位多少不一,从几千人到几万人都有。在帝国后期,有的剧场在观众区上面架设凉篷,藉以遮蔽日晒;甚至架设通气管,让气流吹过水面,将凉爽新鲜空气送到观众区。
圆形剧场
圆形剧场(amphitheatre)或许应该翻译为“双并剧场”,因为它一般的形状可以是圆形,也可以是椭圆形,就像两个圆形剧场背对背连在一起。
圆形剧场的用途,就是为上面所说的民间娱乐节目提供场地,因此它的特色是巨大,既可容多俩马车并列竞赛,又可容5万,6万或更多的观众。
早期的圆形剧场都是临时性的,永久性的剧场由庞培开始之后,圆形剧场随即跟进,第一个在其中最壮观、最有名的是“巨型剧场”(Colosseum)。在中世纪以前,这个巨型建筑名叫“福雷维安圆形剧场”(Flavian Amphitheatre),因为它是由福雷维安家族于公元后72年开始兴建,于80年完成的。

这个家族取得王位以前,奥古斯都大帝的后裔相继为王,50年间出现了三个像尼罗一样的暴君,最后才由这个家族的Vespasian夺得了皇位(公元后69-79年在位)。在半个世纪的动乱之后,在新政权甫定之初,新皇即筹建宏伟的建筑,为大众提供娱乐。他实行的正是庞培以来的一贯政策。
“巨型剧场”原为3层,座位按阶级分配,另有皇帝包厢,后来又增加一层专门安置平民。剧场高约 47公尺,可容5万观众,竞技区面积为86x60公尺,约等于5,000平方公尺。竞技区下面有地下层,参与竞技的人、兽,以及所需配景,都可用升降机送到竞技区。这个剧场启用的节目,一共连续了100天,仅斗兽一项,就杀死了各种野兽九千头。当然,它还有其它同样或者更富刺激的节目。“巨型剧场”它就像晚近才有的“巨蛋”球场,固然它的节目远为刺激、血腥。
布景
在罗马剧场,最基本的布景就是舞台门面 (facade 或 scaenae frons)。在喜剧演出时,舞台门面当中墙壁上开的门道,就是三、两个家庭的门,及通向家内的过道。门道前面的舞台就是街道,喜剧中的情节决大部分都在街上发生。情节中常见的窃听或偷窥,意味有藏身之处,舞台门面墙上装有的圆柱、壁盦,以及雕像等等,均可稍作掩避,但决难逼真,这些效果,恐怕还靠一些舞台成规(conventions)才能达成。演悲剧时,舞台门面代表王宫或教堂,但也只是略微示意而已,时空的界定,主要环是靠台词及成规。
罗马剧场非常讲求特殊效果,也善能运用机关制造出来。一个剧场既能掌控数以千计的野兽,制造一些山水树木当然轻而易举。此外,希腊剧场使用过的那种三面景片 (periaktoi),罗马剧场也有。这种三面景片,每面画有不同画面,置于舞台门面靠边的两端,只要转动景片,呈现不同的一面,就可达到换景的效果。这种效果当然也只是示意而已。
演员及演技
罗马演员都是男性(除优剧外),除了君王极少数贵族私人剧团之外,一般演员皆属于职业剧团,每团最初只演喜剧,团员五、六人就够;后来因为也演杂技,人数可以高达数十。远在公元前206年,为了对演员兼作家的安卓尼克斯(Livius Andronicus)表示敬意,罗马演员及作家就成立了公会(guild),并选定技艺女神 Minerva为保护神。在演出地域扩大,演员人数增加之后,这个组织发生不少帮助。
演技方面,大致跟随希腊化时代以来的成规,演员皆带面具,剧装则依剧种(如上述长袍剧(fabula Palliata)等等)而不同。台词有音乐配合,伴奏乐器为笛子。一般来说,罗马演员需要掌握复杂的技巧,至于像普罗特斯剧本中的鸨儿﹐(pimp)动作多,歌唱也多,只是唱词味道英文翻译中完全丧失,当时如何唱出味道,正是一大考验。
罗马演员社会地位相差悬殊,大部分都是奴隶,但少数则倍受尊重,收入丰厚,其中最著名者为 Roscius (公元前131-63),最后竟成为贵族。他擅长的人物之一,就是演活了普罗特斯剧本中的鸨儿。
优剧演员自成一格,既男女皆有,又不带面具,甚至裸体相呈。这些演员,多以容貌取胜:或体态娇美,秀色可餐;或奇形异状,引人发穴剧。又因许多台词多为即兴之作,演员必须口才便给,动作灵敏。优剧剧团每团演员最初不过数人,后来扩大可多至数十人,以便兼演杂技,如变魔术、踩高索、吞剑、吃火等等。所谓 “优孟得时皆贵客”,表演佼佼者如同今日明星,名利双收。公元后六世纪时,优伶Theodora更嫁给东罗马帝国皇帝 Justinian。
衰落
罗马戏剧的各种演出,在第四世纪到达巅峰,以后逐渐衰退,到第六世纪中叶整个消声匿迹。导致这种演变的原因主要有二,一是帝国的衰落,一是基督教(天主教)的兴起。
由于许多的因素,罗马帝国于第四世纪末分为东西两个帝国,东帝国以君士坦丁堡为首都。西帝国的首都罗马,在476年为蛮族占据,西帝国覆亡,新来的主人虽然并无意摧毁既有的文娱活动,但却无力继续保持,于是在549年写出了最后一次演出的记录。
同样在第四世纪末,罗马皇帝选择基督教为国教。罗马本是多神教,后来更将皇帝视为众神之一崇拜。耶稣的门徒信奉一神,排斥他神他教,于是遭到迫害讽刺。后来门徒越来越多,皇帝迫于形势,终于改变政策,承认基督教为唯一合法信仰。基督教本来就反对戏剧表演,得势后更积极推动,所以如此,原因有三。罗马表演源于异教节日,与异教众神崇拜有关。二、教会领袖不满优剧的煽情表演。三、优剧演远嘲讽教会的施洗、圣餐等等仪式。有这些根本原因,教会第二到第四世纪多次重要会议中,均对演戏看戏的问题提出讨论,通过禁止信众参加。这种立场加以政经情势每况况愈况,终使戏剧活动不绝如缕,一直要等到十世纪末季,才又在基督教的祭典仪式中重新诞生、成长、茁壮。
荷瑞斯(Horace,公元前 65-8)与维苏维斯(Vitruvius ,公元前一世纪)
在共和时期,政局动荡,公共政策及个人命运往往取决于演讲、议论或辩论,所以那时最注重的学问是演讲学或修辞学,很少人关心人文艺术。西塞路(Cicero)就说过:“即使我的生命增长一倍,我还是没有时间读舒情诗”。后来罗马进入帝国时代,奥古斯都大帝的彻底改革,开创了两百年的“罗马和平时代”(公元后96-180)。在他的奖励扶植下﹐产生了许多的优雅作品﹐其中与戏剧有密切关系的有以下两种。
荷瑞斯(Horace, 公元前 65-8)
奥古斯丁大帝时期的诗人,约在65年写下《诗的艺术》(The Art of Poetry),这是继亚里士多德《诗学》以后,欧洲戏剧理论上第一本重要的著作。它形式上是用诗体写的一封书信,并没有严密的组织,也缺乏深入的逻辑推理,在当时并没有发生什么显著的作用。
《诗的艺术》涉及的层面很多。在创作方面,亚氏讲求以自然为模仿对象,Menander 提倡模仿真实,但荷瑞斯则倡导模仿希腊的古典作品,其目的则在给人教诲或娱乐,最好是寓教于乐。在文体分类上,除了亚里士多德《诗学》中已有的史诗,悲剧,喜剧和撒特剧之外,荷瑞斯还加上了讽刺文及田园诗等等。他认为各种文类各有特色,所以必须分开,不可混杂。荷瑞斯要求作家注意“合宜” (decorum),但所谓合宜的标准,似乎不是依靠事物内在的性质,而是取决于社会习尚或贵族价值。荷瑞斯还要作家注意人物造型,他说从无忧无虑的儿童,到忧患唠叨的老人,人的行为会随年龄而不同。他的话固然不错,但一旦成为公式,会使人物造型类型化,丧失个性。此外他还说每剧“五幕,不多也不少”,“暴行在舞台之外”等等类似格言式的意见。
《诗的艺术》在文艺复兴时代为学界普遍研究,对新古典主义的形成有很深的影响。
维苏维斯(Vitruvius , 公元前一世纪)
他是公元前一世纪中业的建筑师,曾见赏于西泽,并为奥古斯丁大帝工作。约在公元前15年,他写了一共十卷的《建筑学》(De Architectura,),讨论一个“理想都市”的规划,其中有一章提到剧院及舞台的建筑。它提到三种剧类和适合的布景:悲剧需要圆柱、雕像和其它宫廷的物事;喜剧展现一般私人住宅,有窗户、阳台之属;撒特剧的布景则饰以山水洞穴、树木花草等等。
《建筑学》中还提到“三面景片”(见希腊章)和透视法等设计理念,但因它的文字过于简略,又无辅助图形,以致很难当作布景指南。在15世纪初叶,意大利发现了《建筑学》,各方非常重视,为了解释、阐明它的内容,许多研究相继出版,使它在1500左右成为建筑和舞台方面的权威,并在16世纪译为意大利文。有关它的影响﹐在文艺复兴时代再论。
古罗马的文学艺术------诗歌
<1>罗马诗歌的发端
同其他文化一样罗马的诗歌也深受希腊影响,最先出现的诗歌体裁应该是史诗,早期代表人物当推尼维阿斯和恩尼乌斯。
尼维阿斯从年代看早于戏剧作家普罗塔斯,他也创作过一些喜剧作品,但质量平平,相对来说他的史诗《布匿战争》更值得一提。史诗《布匿战争》描述了罗马人在建立帝国之初的一段艰难历程,
现在已经失传,今天我们只能从后人的引用中了解到这部作品的一些情况。从体裁来说它带有希腊史诗的烙印,而就现在残存的诗句来看尼维阿斯的文笔并不算出色,但做为以文学形式记述罗马丰功伟绩的发端,还是有必要提上一笔的。
恩尼乌斯生活的年代要晚一些,他的作品也已失传。但从他被称为“罗马诗学之父”还是可以看到他在罗马文学史上的地位,他的主要作品是《年代记》这部史诗,还创作了一些教谕诗和戏剧作品。
罗马诗歌最兴旺的时期当推奥古斯都时代,而罗马历史上最出色的几位诗人也出于此时。
〈2〉桂冠诗人——维吉尔
维吉尔被公认为奥古斯都时代的文坛巨擘,他倾余生所写就的长篇史诗《伊尼阿特》是完全可以和荷马史诗相媲美的作品。维吉尔早期作品尚存的《牧歌》十篇,牧歌这种形式的诗歌虽然是由希腊人所创但维吉尔的成就无疑要高过前人。和前人的牧歌局限于对乡间的自然景色所产生的好奇心描写不同,他的牧歌带有深郁的泥土芳香和乡间生活的气息。除了歌咏美好的大自然外更多的是针贬时弊反映民间甘苦的作品,抒发了人民厌倦战争渴望和平的心声,进一步描写了人民对美好未来的憧憬。而维吉尔的杰出之处在于他更把这些主题升华与传统精神、当代的哲学思想结合在一起,使得他的诗深富哲理的旨趣。让我们来看看他那几句对后世产生了极大影响的诗句吧。
时代已经酝酿,时序即将更新
童贞的正义女神将重回人间,
盛世又将重现,新时代的头生儿,
已经从天而将
即将光临地上
(节选自《牧歌》第四首)
奠定维吉尔桂冠诗人地位的是四卷《田园诗歌》,诗歌中真挚而又深郁浓厚的乡土气息很容易让我们联想起和荷马同时代的希西阿得的名篇《田功能时》。但维吉尔的田园诗更象是“农事诗”在
歌颂田园风光的时又总是围绕着农业生产涉及到许多技术性的细节。不过诗人也深知诗歌重要的是表征意义而并非真得去写农业技术指导手册,他只是通过描述看似普通平凡的乡间生活来书就引人深思
的意境。用晚于他数十年的一位罗马哲学家塞内家的话来说:我们可爱的维吉尔并不要求写的巨细无遗、正确无误,他所要求的是恰到好处,他不在意教诲农民,却处处关心,吸引读者。
我要歌唱,什么时候
麦田笑逐颜开,
在那星辰照耀之下
泥土被翻转耕耘,
是什么时辰,最适于
让葡萄藤与榆木支架结婚
怎样的调养
牡牛最需要
用什么方法
牲口养的最好
还有,那蜜蜂勤劳的家园,
怎么用人类的经验调理得更丰饶。
(《田园诗》第一卷,第一段)
《伊尼阿特》是维吉尔以荷马史诗为范本所创作的辉宏篇。如果只是模仿荷马那维吉尔也不是维吉尔了。维吉尔创作这部巨作首先是用史诗这种最庄严的文学体裁来叙述罗马一段庄严的历史:伊尼阿特是如何逃出特洛伊并在意大利创立了罗马民族。正是立意上的高人一筹,使得《伊尼阿特》成为能与荷马史诗相媲美的巨作。这部史诗将古典史诗叙述英雄业绩的两大精华英雄的经历和英雄的战斗融为一体,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认为是维吉尔是将荷马史诗合在一起。《伊尼阿特》的前六卷技记述了伊尼阿特套离特洛伊浪迹天涯的故事类似于《奥德赛》;而后六卷伊尼阿特来到意大利征服群雄立国拉丁姆的业绩则和《伊里亚特》有相象之处。可以说这是一部罗马的民族史诗,其中充满了爱国精神和民族情感。这在《伊尼阿特》的一段的著名诗句中表现的淋漓尽致。
毫无疑问,别人
会把青铜像铸造的精美无比,
会把大理石刻的栩栩如生,
会在法庭诉讼上说的头头是道,
会用规尺计量天体的运行,
回预告星辰的升起。
但你们,罗马人啊!
却要牢记以武力统辖天下人民。
这正是你的天才所在——
在世界推行和平之道,
对顺服者宽宏大量,
对桀傲者严惩不怠
〈3〉清雅哲人——贺拉斯
维吉尔的好友贺拉斯是奥古斯都时代另一位诗坛代表人物。贺拉斯的风格和维吉尔的有很大区别,相较而言他更擅长短歌抒情,以恬静隽永的诗笔描绘田园乡间的优美静逸、歌颂人们之间的温馨情感与崇高道义,在后世的眼里他是用抒情诗充分体现古典精神的典范。贺拉斯流传下来大作品有《颂歌》四卷、《讽刺诗》二卷、《书信》二卷(诗歌),而《颂歌》更是其中的精品。一般的古典抒情诗只是诗人抒发青春激情之作,而贺拉斯的抒情诗则清雅静逸述说着知天乐命的哲理,体现出人性化和哲理化的特点。贺拉斯的哲学思想受斯多噶派和伊壁鸠鲁派的影响很深,但他不是板着一副说理的嘴脸或局限就哲学而哲学的讨论,他只是以抒情的诗歌将哲理和信念娓娓道来发人深省。
切勿轻易远行
漂泊于深淼的海洋
也不要太靠近岸边的巉岩,
既然你知道狂风会把船只撞烂……
在暴风雨中
高大的松树摇曳得最凶,
在高塔摔下,
总是摔得更重,
何处最常遭闪电,
那是群山巅顶之尖。
(节选自《颂歌》第二卷)
这是贺拉斯对一位友人的规劝,诗人别开生面的将生活中的一些常识与人性联系在一起。在今天自然不足为奇,而在当时却为少见,这种看似普通平易却发人深省的手法的确令人称道。让我们来看看伊汉弥尔顿对贺拉斯的评价吧:贺拉斯是这个世界的完人,他宽容一切不带任何偏袒;他四海为家处处自在,对所有的人友善;他愿意享用任何欢乐,却避免一切可以打扰安宁的激情;他以某种超然物外的眼光看待世间百态——却从不大声发笑令人难堪。……他是一位把常识和鲜明的个性结合的如此亲密无间的诗人,古今皆罕有其匹。
<4>情诗圣手——奥维德
介绍罗马诗坛就不得不提及,奥古斯都时代另一位杰出的诗人奥维德,他生活在奥古斯都时代的晚期天下太平已久国泰民安享乐之风极盛。奥维德的诗风正体现着当时的流行精神:追求享乐,机智灵巧,喜欢讥讽冷诮。在诗人的笔下无论是抒情、议论、书信或是神话鬼怪,他都能以爱情为主题作美丽幽雅的表述。奥维德的爱情诗总是带着反叛意味,他既热烈书写的感情,也不忘带着讥讽嘲弄和罗马传统的严肃、虔诚精神唱着反调。这种特点使得奥维德的诗深受社会广大阶层特别是年青人的欢迎,但也使他因此遭到流放客死他乡。爱情诗在罗马文学中并不少见,也是名家辈出,但奥维德无疑是其中最杰出的一位。奥维德的成名作是《情诗集》接着又写了《爱的艺术》和《淑女书简》两部诗集,他除了秉承爱情诗淋漓尽致的抒发钟情女子的爱慕的传统,更给自己诗句带上强烈的主观色彩和细致的心理描写,为爱情诗歌的写作开辟了新的境界。这段著名诗句曾被德国古典主义美学家称为“就美的效果来写美的典型”。
我谛视和抚摸的背和手
是多么温柔!
我拥抱中那丰满的胸脯
多么象微波起伏!
胸膛下那纤细的腰身
是多么的窈窕!
微呈曲线的臀和臂
多么的年青和俊俏!
他评论说:诗人啊!替我们把没美所引起的欢欣、喜爱和迷恋描绘出来吧!做到这一点,你就已经把美的本身描绘出来。既然感觉到只有最完美的形象才能感受到的情感,谁不自信已亲眼见到那种最完美的形象呢?
奥维德出色之处在于除了重视描写自己的心理,更重视描写对象女性的心理描绘,特别在《淑女书简》里表现的最突出。这部诗集实际上是奥维德以爱情故事或神话中的女主角为素材转换角色替她们写下致丈夫或情人的书信,这在古典文学中也是别具匠心的。这些人物中有的是女英雄、贤惠的妻子也有不少是反派人物,但无论是正面还是反派角色在奥维德眼中都因其爱情故事值得一书,并表达了对妇女的不公平境遇的深刻同情。奥维德将爱情歌颂的神圣之极高于一切,这使得他的诗歌有时候带有一定的歪曲和滑稽意味,似乎爱情不过是一种艺术近乎游戏。这种出自逆反心理的态度有时不免显得轻浮荒诞,却能引起广泛的共鸣。某种程度上这是对于一切神圣事物的戏弄,让我们看看诗人是如何既讽刺爱情的同时也嘲讽了罗马人奉为民族尊荣的战争艺术。
军事家夜间作战,
以偷袭擒获睡梦中的敌人。
情人们同样惯用次计,
利用丈夫酣睡的良机,
在敌人鼾声大作之际发动猛功。
诗人晚年的十五卷巨作《变形记》既是诗人最受喜欢的作品也是罗马文学中最受欢迎的作品之一。奥维德在变形记中写了数百个神话故事,选用的一般都是大家熟知的故事,皆以主人公最后变形为飞禽走兽草木神怪为结局。奥维德在这部十五卷的诗集中追求史诗般的辉宏与丰富广泛,但又刻意回避采纳一个中心主题和一般史诗的教育意义,似乎把这些故事合在一起知识因为它们都有一个变形的结局。但正是这种表面的荒诞不经杂乱无章,使得诗人在行云流水的散漫结构中充分发挥了他特有的机智幽默,作者以尽可能多样的手法,以精巧又有点荒诞笔调,在读者面前展现个个引人入胜的美丽故事,展示了一个迷人的世界。奥维德狂放怪诞嘻笑怒骂,雅俗共赏,其诗歌虽不严肃却极其丰富驳杂,极大丰富了传统的古典文化。在某种程度上说奥古斯是一位真正体现了奥古斯都时代的诗人,是一位真正的奥古斯都诗人。
奥维德之后古罗马再也没有出现过称的上杰出的诗人,唯一尚堪一提的是讽刺诗。在帝国初期曾有过两位不错的古典讽刺诗人:马尔锑亚尔和尤文纳尔,他们或讥讽世风日下,或影射时政流弊,但因缺乏深度和力度难称杰出。不过从任何一种形式的艺术来看一但发展到了顶峰也就意味着开始下滑,而我对古罗马诗歌的介绍也就到这为止了)罗。
诗歌欣赏
古罗马诗人卡图卢斯《歌集》 的第四十八首
XLVIII
Mellitos oculos tuos,Iuventi,
Siquis me sinat usque basiare,
Usque ad milia basiem trecenta,
Nec umquam videar satur futurus,
Non si densior aridis aristis,
Sit nostrae seges osculationsis.
你甜蜜的眼睛,尤文提乌斯,
如果谁能允许我一直吻下去,
我就会一口气吻三十万次,
而且,我永远不会知道满足,
即使我们收获的吻彼此偎依,
比晒干的玉米穗还紧,还密。
注解:这是十一音节体的格律。最后两行密集的[s]音是模仿情人的耳语声和庄稼在风中的声音。
拉丁语诗歌不押韵,全靠长短音的安排来产生韵律,可以听一下有点感受~
Iuventi是Iuventius的呼格,跟Iuventus没啥关系。此外,这位Iuventius是卡图卢斯的同性恋男友,但是变心喜欢上了别人。卡图卢斯的《歌集》之中还有几首诗和这一首是一个系列的,主要就是指责Iuventius的变心。剩下的我会慢慢发上来的,呵呵。
CVI dono lepidum nouum libellum
arida modo pumice expolitum?
Corneli, tibi;namque tu solebas
meas esse aliquid putare nugas
iam tum, cum ausus es unus Italorum
omne aeuum tribus explicare cartis
doctis, Iuppiter, et laboriosis
quare habe tibi quidquid hoc libelli
qualecumque,quod,o patrona virgo
plus uno maneat perenne saeclo.
我赠给谁,这一小卷可爱的新书,
刚用干浮石磨过,闪着光泽?
科尔涅利,赠给你,因你常说
我那些琐碎制作还值得一读——
虽然所有的意大利人中唯有你
敢把一切时代展现在三卷书里
多么渊博,朱庇特啊,有多么精细!
所以请收下这卷不算什么的小书,
好也罢,坏也罢,啊,庇佑的处女
但愿一个世代以后,它依然驻留
这首诗排在《歌集》的最前面,但是现在的学者认为它是写给卡图卢斯某一诗集的序诗,不过不是我们现在看到的《歌集》。这样认为的理由是,古罗马的时期libellus的篇幅约在500-800行之间,《歌集》明显篇幅长得多。
这首诗是献给历史学家科涅利乌斯·涅波斯的,诗中提到的“三卷书”大概指的是涅波斯的《编年史》,现已失传。这首诗虽然不是最优秀的,但是英美学界讨论很多,认为它是带有卡图卢斯诗歌宣言的性质。
前几行的lepidum(迷人),novum(新颖),arida(简练),expolitum(反复打磨),这些描绘新书外表的词汇,应该是卡图卢斯对自己作品的一个描述。
第七行,doctis(渊博),laboriosis(精细),也有学者认为,涅波斯虽然称赞卡图卢斯是最出色的诗人,但是两人美学观念不同,所以卡图卢斯也有嫌涅波斯的作品太过琐碎的意思在里面。
第九行,patrona virgo(庇佑的处女),此句争议非常大,因为这诗是献给涅波斯的。扮演恩主的角色应该就是涅波斯,此处突然弄出来另一个恩主,非常奇怪。另外,提到常见的艺术庇护女神缪斯或者密涅瓦,不需要这么绕圈子。所以有说法是原句并非如此,或许可能是“Qualecumque quidem patroni ut ergo”(无论它怎么样,因为你这位庇护人的缘故)。但是歌集的现存三大抄本皆不支持这种假设。
有些学者认为,此处卡图卢斯一语蔽过,仅用庇佑的处女代替。可能是一直谦虚的诗人觉得此时再祭出缪斯不妥,所以含混过去了。
卡图卢斯《歌集》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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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图卢斯《歌集》第四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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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帝国的行省管理
1.行省的管理Provincial Administration
罗马帝国的领土划分为众多被称为行省的地区。每个行省都有一名官员管辖,这个官员在英文中被称为governor(总督)。尽管实际上罗马人有一个分类名词统称其总督为Praeses(拉丁文意为主席,主持者,负责人),实际上总督可以分为三类:
a)元老院辖下诸行省:首先,要将帝国直辖行省和元老院下辖行省区分开。后者是由正规的前任共和国官员治理的。依照共和国的传统(并且为了彰显元老院的尊荣),所有元老院下辖行省的总督都被称为“proconsul”(代执政官),而不管他们以前究竟是当过大法官还是执政官。元老院下辖行省一共有十个,这是一条规律。假如某个行省因为某些原因被从元老院辖下转为皇帝直辖,就会有某个不重要的帝国直辖行省转归元老院以维持10个行省的数目。其中8个行省是由卸任大法官治理的,亚细亚和阿非利加这两个最富裕的行省则由卸任执政官治理。由于行省的数目总比适于任职的卸任官员要少(原文是多,但帝国初年大法官的数量即为16个/年,当为少——字母注),行省职务的任命是在其人担任相应的职位期满之后5年(或更长时间)通过抽签来决定的。这些“代执政官”拥有6名侍卫,以显示其身份(在任执政官的侍从数为12人)。“代执政官”在行省的任期仅为一年,一旦他习惯了当地的环境,他就要离任了,这就妨碍了“代执政官”(总督)进行有效的管理。
b)由元老级总督治理的帝国直辖行省:皇帝本人即是所有保有任何重要驻军的行省的代执政官级总督。元老院辖下的阿非利加行省是个例外。但在卡利古拉统治时期,该行省驻扎的一个军团被从总督手里剥夺,交给了一位皇帝特使(Legatus Augusti,imperial legate)。帝国直辖行省基于其驻军的多寡享有不同待遇:所有至少驻有一个军团的行省,都由一名元老级的总督治理,其称号为legatus pro praetore Augusti,即代大法官级皇帝特使。所以从技术上说,帝国直辖行省总督是低于元老院辖下行省总督的。他们的侍从是5个,而不是6个。这种礼节上的区别并没有什么实质的区分,因为“特使”(legate)是皇帝的代表。驻有一个军团的行省,掌管行省的特使(一般而言是大法官级的前官员)自己也领导这只军团。驻军不止一个军团的行省,如日耳曼尼亚、叙利亚和卡帕多西亚,每个军团都有一名自己的大法官级指挥官,而行省整体是由执政官级的特使治理的,他还对该行省的军队行使总体的控制权。
c)由骑士级总督治理的帝国直辖行省:皇帝直辖的行省中还有一些比较小但是并不易于管理可又不值得驻扎一整支军团的。这样的一些行省由骑士身份的总督治理。帝国初期他们的称号是“Praefect”(长官),比如埃及的总督,但此后他们的称号变为“Procurator”(代理人),有一则庞提乌斯·彼列多的铭文显示他是尤迪亚行省长官(Praefect)。帝国初期新征服的很多地区都属于此类范畴(比如莱提亚、诺里库姆、毛里塔尼亚、色雷斯),但大多数地区的地位后来都提高了。
骑士级总督的行省不太重要,但埃及长官是一个例外。在奥古斯都眼里埃及是如此重要,他将其授予一名非元老身份的总督,而不顾当地驻有3个军团的情况。此后驻军减为2个军团,但其司令官是特命的骑士级长官而不是元老级的特使(副将)。朱里亚-克劳狄王朝时代埃及长官是骑士们的最高职位,而禁卫军长官则是第二位的。但此后这两个职位的重要性就颠倒过来了。
2.赛维鲁斯朝的新动向New Trend Under Severus
赛普提米乌斯·赛维鲁斯对于元老同僚充满猜忌,开始将元老们从重要的军事岗位上撤换下来,这开创了一种新的趋势。他将新招募的3个军团置于骑士出身的长官麾下,并将在军事上很重要的新行省,奥斯若涅和美索不达米亚,任命骑士出身的代理人为总督。3世纪时,元老阶层逐步从帝国管理工作中抽身出来,将自己限制在担当罗马城内毫无意义的官职和治理元老院行省,任期也只有一年。
3.总督的职责 Duties Of The Governor
总督首要的职责就是维持和平。他要指挥手边的任何军队。直到图密善皇帝统治时代,两日尔曼尼亚行省的总督都没有任何的管辖领土,他们唯一的职能就是指挥莱茵河上的诸多军团,而该地区是作为比尔及行省的一部分被管理的。作为这种职责的一部分,总督长期负有扑灭盗贼团伙(即盘踞乡间的有组织的盗贼)的任务。他同时也管理该行省内诸城市的事务,而日常管理工作都是由诸城市自行处理的(详见下文)。在这种关系中最为重要的是只有总督有权施以死刑处罚,通常死刑案件都要在总督在场时审理。
4.城市在行省管理中的角色 Role Of Cities In Administration
日常管理工作是由当地政治机构照料的。罗马人所获取的第一个行省是西西里,岛上到处都是希腊人的城邦,当地机构足以完成日常管理工作。只要有可能,罗马人都倾向组建一套类似的体系。在城邦由中心城市和周围地区组成,所有的政治活动都发生在中心城市里。对于没有罗马公民权或拉丁公民权组成的社团,一部分被称为“纳税的” stipendiariae另一部分被称为“自由的同盟者” liberae et foederatae,不过其区别不大。富人们可以加入当地议会(犹如罗马的元老院),这些社团还有在本地选出的官员以照料日常管理事务并征集税赋。
当罗马人兼并了不存在希腊-罗马式城邦的领土时,他们会尝试创建一个这种组织。BC60年代晚期,当伟大的庞培将东方的中央集权制王国本都和卑泰尼亚组建成罗马行省时,他将此前归王室官员掌管的乡村地区在该地区的希腊城市间瓜分了。他这样做的原因就是他知道罗马的行省管理体制不是为了管理这种日复一日的琐事而设计的。从共和国时代到帝国时代情况一直如此。罗马人在西方征服的经常是以部落为基础组成的领土,在此罗马人努力建立一种堪与城邦相媲美的组织。当地的贵族组成了议会,某个城镇变成为官方活动的中心。
尽管这些城邦国家直到古典时代晚期仍是日常管理工作的中心,但到2世纪时已经有迹象表明出问题了。图拉真皇帝将小普林尼派往卑泰尼亚(暂时转归帝国直辖)行省任总督以恢复局势不靖的诸城市中的秩序。同样在图拉真时代,由皇帝提名的名为监察的监控者介入到当地事务中来,这反映了这样一个事实:当地的社团已无力承担摊派的财政负担。当地议会的成员逐步成为世袭的,到2世纪中期时,已有明显的迹象显示,富人们对公务活动兴趣缺缺,不得不强迫他们从事此类服务。
5.司法管辖权 Jurisdiction
总督一人握有生死大权,拉丁文做ius gladii,即“剑之权力”,对于非罗马公民的生死并无限制,但也或多或少的执行着。耶路撒冷圣殿的大祭司将耶稣基督带到罗马总督----行政长官----庞提乌斯·彼列多面前,因为只有总督大人自己能够使用死刑。(四福音书在这次诉讼的问题上表述的不够明确,但似乎是耶稣被控为大逆罪[HIGH TREASON,关于其罪与罚参见塔西陀《编年史》卷一以下,字母注],当然这也就是耶稣被钉上十字架是所加的荆棘冠上所写污辱性的词语“犹太人的王”的意思所在.)总督想释放耶稣,他看的出这次诉讼是源自宗教分歧,但是总督最后屈从于祭司们的意愿,以免惹出麻烦[他的主要职责就是确保地方安靖]。在元老院行省亚该亚的首府科林斯城,当时其罗马公民身份还不为人所知的使徒保罗被犹太人带到代执政官级总督迦流(Gallio,塞内加的兄弟)面前,但伽流却将他们驱散了了事(事见《使徒行传·18章·12节》以下:18:12到迦流作亚该亚方伯的时候,犹太人同心起来攻击保罗,拉他到公堂, 18:13说,这个人劝人不按着律法敬拜神。18:14保罗刚要开口,迦流就对犹太人说,你们这些犹太人,如果是为冤枉,或奸恶的事,我理当耐性听你们。18:15但所争论的,若是关乎言语,名目,和你们的律法,你们自己去辨吧。这样的事我不愿意审问。18:16就把他们撵出公堂。)。这就是《使徒行传》的记载,但在法律事务方面《行传》的记载并不很可靠。
对于罗马公民而言情况就更为复杂了。在共和时代不经罗马人民授权不能将任何罗马公民处死。一般被控死刑罪的人仅是自行流放而已。共和时代的罗马人民将死刑罪的定罪权托付给特别法庭,该法庭的决定是由以元老和骑士共同组成的陪审团决定的。这种法庭在帝国初期仍存在着,奥古斯都时代的昔兰尼伽敕令的摹本了这点。法庭上座有一个由当地(相对)富有的罗马人组成的陪审团。这种体制是很独特的,肯定此后不久就不存在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由总督参与的被称为“cognitio extraordinaria”的审判制度(trial out of the regular order 酌情译为“非常规审判”)。这意味着由总督本人宣告判决。这种审判总是跟非罗马人的被告方有关的。关于这套体制是如何应用到罗马人身上的尚有争议。已经证实,在该体制下,总督宣布初审结果,假如罗马公民被判定有罪,死刑判决须经皇帝授权。1世纪时似乎被告方要被遣送往罗马,而到了2世纪时只需有皇帝的书面授权执刑的认可即可。在某种意义上这套体制是基于皇帝独自承担了早期向人民上诉的权利的基础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