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业良心:贪官反“反腐败”经验更加成熟怎么办?-武学良 -武学良的博客-强国博客-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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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反“反腐败”经验更加成熟怎么办? 刷新               标签: 杂谈 时政  [ 原创 2010-02-24 08:09:07] 作者:武学良       此日记引用地址:http://blog.people.com.cn/blog/trackback.do?wlog_id=1266970286904225

作者:武学良

 

随着党内腐败现象的日益严重,党中央一个接一个的反腐败措施不断推出,223日中央又修改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紧接着贺国强就提出以反腐败建设新成就取信于民的号召,国家预防腐败局也提出2010年着力探索预防腐败措施办法。令人担忧的是,这种强高压态势也难阻止腐败的产生。究其原因:是贪官们反“反腐败”的经验更加成熟。

笔者感到,反“反腐败”经验成熟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是选择行贿目标和对象“可靠”。贪官们对哪些礼该收哪些不收都要做深刻的思考后而行之。正象官场上流行的一句话“君子爱财取这有道”。据说有位领导干部一年收了好几百万的礼,他把容易出事的近百万元清理一下通过纪检委上交了财政,其余的留下。将来一旦出事,有上交的那部分做“挡箭牌”也就平安无事了。

二是只收现金不收物。道理很简单,钱是种类物,不易被查出是谁送的,送时又便于隐蔽,保管时也便于藏匿。一般不收房产、车辆、和大宗物品。因房产、车辆要登记便于固定证据,大宗物品易于“露馅”。

三是收受文物及宝石类。这类物品不好定价,一个几十万上百万元的文物、宝石,你说几千元买的也行。事发后不会定价太高。

四是送礼时只一个人操作。一个人的证据无法定案。

五是接受礼物时不多说话。不说话以防行贿人录音。

六是在事发后一旦发现巨额财产自有应对办法。以住过几次医院和年节部下、亲友馈赠搪塞。因为馈赠不能认定为行贿受贿,最多也就是违纪。这就规避了刑事处罚。实在没办法就来个“说不清楚”。据说有个法院的庭长,因收了二万元而“东窗事发”,抄家时抄出了几百万元的财产,那位庭长“就是说不清楚”:“我真的不知是谁送的,反正我办公室经常来人找案子,有时是一大帮人,都说送证据来了,人走时我发现有些信封里装的不是证据是人民币。我确实说不清哪个人送的”。检察院查不实,只好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定罪。结果数罪并罚才判了六年徒刑。

有了这些成熟的经验,好多官员都在大胆地、无忧无虑地猎取钱财,且绝大多数都逍遥法外。难怪老百姓流传“把政府的局长们都拉出去枪毖了哪个也不是屈死鬼”(当然这有些夸张)。

怎么办?反腐败必须“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就要动真格的。官员们家产公开最重要。中央已作出领导干部的财产申报制度,就要抓好落实。房产要公开,收入要随时申报,禁止高消费,监督私生活等。要真得抓起来,不动真格的,永远也解决不了腐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