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恒大滨河左岸:[沉重推荐] 可耻啊!中国人必将为小悦悦事件付出代价!!!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9 22:42:42
 缇萦1 于 2011/10/22 4:55:17 发布在 凯迪社区 > 猫眼看人     我一直以自由民族主义者自居,虽然屡遭来自民族的暗箭,但仍不改初衷。可小悦悦事件为我敲响了警钟。中华民族的大饼脸又一次被人类道德底线抽打的面目全非,中华民族的卫道士无论搬出怎样的高论,都不能掩盖一个事实:中华民族是一个劣等民族,是一个连自己儿童都不保护、救助的民族。作为一个具有最基本人性的人,我以身为中华民族的一员而内心煎熬、身心不安。我为我自己的民族羞耻,我翻遍古今中外的典籍历史,也仍然找不到可以原谅自己民族的理由?我只好对着天理良心、人类道德底线,长跪不起。如果这能替我的民族赎罪一二,我宁愿跪在小悦悦面前化成顽石!

    两辆车、十几个行人,都无视小悦悦的身体,小悦悦在那一刻放佛是透明的。如果小悦悦醒来后问全体中国人,怎么会这样?我们该如何回答????
  
    我只有诚实的回答她:对不起小悦悦,要怪就怪你投胎的技术不精湛。你可以当只自由飞翔的小鸟,你可以当条快快乐乐的小鱼,你可以变成随季节红绿的草木,可你偏偏要当人,你当人就当人还偏偏当中国人,就算你运气不好当了中国人,那你挑唐朝啊,你为啥要挑这没有人性的时代???对不起小悦悦,下次投胎认真点。?
  
    这开车的家伙、这路过的家伙、这视小悦悦为草芥、透明的人,都是这个民族的普通人,这些人曾被我称作“人民”。我曾经把这些肮脏的人类败类,当成自己的同类,将无限的同情和热情都给予这低微可耻的生物,可真相却分外残忍,小悦悦躺在路上被屡次碾压无人施救的场景,彻底砸醒了我这个笨蛋,我不得不承认“中国人民”并不善良,“中国人民”是最冷血的一群低等生物。?
  
    我被残忍的合谋杀人震惊的泪如雨下,我所有的民族骄傲与民族自豪感,都在“中国人民”合谋杀死了小女孩悦悦后,荡然无存!我无法表达我的痛苦与无奈,我无法摆脱我的肤色和祖先,如果上天赐我一把神剑,我必然先砍断我的民族基因,然后果断的砍死这些毫无人性的谋杀犯。?
  
    我在中华民族大饼脸上全然看不到一丝羞愧,那被道德底线抽肿的大饼脸上甚至还浮现出一种僵尸的辉光,我试图从中华民族浮肿的大饼脸上找到一丝善良和关于未来的希望,但我苦苦寻觅后得到的只是绝望。?
  
    好吧,我从不诅咒,但这次我必须诅咒一个民族——可耻的中华民族!可耻的中国人别想逃脱天理的审判,可耻的中国人必将为小悦悦事件付出惨重的代价!!!
 板主回复:        鲁迅说:“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的。”这个话说得一点都不假。存在主义大师萨特说:他人即地狱。这句话,在西方其实表现得并不明显,倒是在中国,它绝对是一条真理。
  
  我们是一个儒教国家,礼仪之邦,我们向来有个观点,那就是:我们的物质文明虽然比不上西方,但是我们的精神文明雄冠全球,无人能比。
  
  那么在一个精神文明雄冠全球的神奇国度里,为什么连一个两岁的小女孩都没有一个人愿意施以援手呢?这个话说起来当然很难听,会让我们的爱国青年、正人君子大大不满,但是遗憾的是,这就是一个事实。我们老说禽兽世界如何残忍,其实虎毒尚不食子,就是豺狼虎豹它们也有它们自己的一套游戏规则,它们也不会放任自己的同类死于非命。而在我们亲爱的祖国,我们却可以无视一个尚没有认知能力的两岁小女孩在汽车的碾轧中苦苦挣扎。
  
  在中国生活需要铁石心肠。
  
  抗战时期,国民党的医院把伤兵用卡车拉上,扔在没人看见的荒山野外,让他们自生自灭。美国人路易.艾黎看见后气愤至极,要跟一个医院的院长拼命。后来路易.艾黎说:“我无法想像中国人是如何思考问题的。他们可以在垂死挣扎的同胞身边若无其事地谈他新买的一件衣服,却根本不去想能为自己垂死的同胞做点什么。”

缇萦回复: 中国就是一个没有人性的地方。在这里邪恶战胜了正义,无耻战胜了高尚。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有人说现在世风日下,是因为改革开放以后,以经济为中心,什么都只看到钱,结果造成中国人的道德崩溃。这个观点是错的,中国人并不是到了今天才突然道德崩溃的,中国人是从来如此的。以前读过一本英国人的回忆录,描写的是太平天国运动前夕的中国社会,具体书名忘记了,那里面描写的中国社会的冷漠残酷与今天如出一辙。你再看看明末,读读明人的一些笔记,你就会知道,明末的贪腐败坏,绝对比今天还要严重好多倍。唐宋离我们有点远,被美化的成分很多,但是你读读野史,也能从中发现一些真相。鲁迅说中国的历史就是一部人吃人的历史。这个话,基本上是不会错的。
  
  我这样说,肯定会有人不服气,他们说,中华文明上下五千年,如果真是如此无耻,那早就在世界上消亡了。
  
  中华文明延续时间很长,四大文明古国,只有中国留存至今,这是事实。但他们没有看到,中国的地理形势是四塞之地,东边是大海,西边是沙漠,南边是热带丛林,北方是酷寒之地,在古时候这都是无法穿越的地方,所以我们自己再怎么烂,也不用担心被外国灭了。历史上我们因为自己太烂,曾被几个北方极弱小的少数民族给灭了,但所幸他们的文化比我们的还要落后,所以我们虽然已经很烂,但好像还是可以继续烂下去。我们仅仅以中华文明存在的历史久远来证明中华文明的优越是没有道理的,从世界范围看,中华文化就是一种没落的没有廉耻的文化。
  
  满清骑兵十万人就可以征服几亿人口的大国,日本鬼子一个中队,一百来人,就可以统治一个十几万人的县。为什么?如果这种文明不是没落到一定的程度,怎么会出现这样的事情?
  
  我们的中华文明本身就有问题,承认这一点,当然让人有点难堪。但如果这是一个事实,那我看承认比不承认要好。承认了,我们才可以改正,如果不承认,如果一定要咬定我们五千年光辉灿烂,那我估计我们就只能永远这样烂下去了。  中国有一种人,你不能说中华文明有什么不好,你说了,他就骂你,就说你不爱国。哈哈,难道白的说成是黑的,拼命掩盖自己的缺点就是爱国了?一直到今天,还有人骂鲁迅先生是汉奸,因为据他们说只有汉奸才会说中国人的坏话!
  
  爱国,要不要?当然要,但是我们不能要那种虚伪的爱国。爱国并不意味着说谎。真实地指出我们这个民族存在的问题,促进民族的改革与进步,这才是真正的爱国。一味粉饰民族的缺点,这种人其实只是为了向当权者献媚,他们只是一些专制主义的走狗,是民族进步的敌人,遇到外敌入侵的时候,他们会第一个向侵略者投降。
  
  北大那个大声批评美国政府没有人权的爱国女学生马楠,毕业以后就跑到了美国,并且嫁给了美国人,并且再也不回来了,这就是他们的爱国。说到热爱传统文化,我们孔圣人的家族那肯定是最热爱传统文化的了,但是你去翻翻孔府的历史,只要是到了外敌入侵的时候,孔府永远是第一个向侵略者上表称臣的。元朝忽必烈打进中原,孔府上表称忽必烈为“儒教大宗师”。就是日本侵华,孔府也与日本侵华的高级将领书画往来、诗歌唱和,好不热闹。你看看孔府的历史,你就知道中国的那些热爱传统文化的所谓爱国者都是些什么东西了! 我们的传统文化确实就是有问题的,是一种罪恶的文化。
  
  从这一次佛山女童被碾的事件上能看出我们传统文化的什么问题呢?
  
  我觉得至少有以下两个问题。
  
  第一、我们的中华文化是一种宗族文化。宗族文化注重的是血缘。每一个人在社会上做事,都是以血缘关系的远近为出发点。我们是亲戚,我们就互相帮忙,我们不认识,你就是死了,也与我无关。子贡有一次问孔夫子,一个人救济贫民算不算一个好人。孔夫子说:他的家族里面的人,他都救济完了吗?按孔夫子的意见,一个人首先要救济自己的家族,然后才能去考虑别人。
  
  中国社会的基础是家族,中国人只会帮助自己家族的人,或者至少是自己认识的人。宗族文化是小农经济的产物,在小农经济的条件下,有其合理性,它的负面效应对社会的破坏作用也不大。传统中国人聚族而居,人与人都认识,所以不用担心昏倒在路旁的时候没有人救命。但是现在我们正在向一个工业化的社会过渡,原来传统的宗族文化,就无法适应这样的一个社会了。
  
  我们现在出门打工,人与人之间都不认识,走在珠三角的街头,全是陌生的人。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传统的那种只救援自己熟人的文化基因却并没有改变,我们对自己不认识的人,仍然抱着漠不关心的态度,这样就会造成佛山小女孩在街头被撞却无人施救的悲剧局面。
  
  也有人说,现在我们不愿意救援陌生人,是因为受了南京彭宇案的影响。这种说法有一点道理,但是这不是决定性的因素,决定性的因素还是因为我们的宗族文化。在彭宇案之前,我们中国人就是冷漠的,没有彭宇案,中国人一样不关心陌生人的死活,彭宇案只是加强了人们的冷漠而已。
  
  宗族文化对中国人的恶劣影响,不仅仅表现在这一次的事件上。中国许多罪恶的事情都与宗族文化有关。比如那个黑砖窑。把外地人抓去当奴隶,规模很大,时间很长,当地人不可能不知道。但是大家都默不作声,因为那些当奴隶的人是外地人,没人认识他们,与我们无关。在这种心态的作用下,当地就没有人愿意去管这种事情。还有贩卖妇女的案件,人贩子从偏远地区骗来女孩子,卖到北方给别人当老婆,这些女孩子吃尽了苦头,有些甚至被割断脚筋以防止她们逃跑。这样公然的犯罪行为并不会招致什么司法机关的介入。因为在周围的人看来,这个陌生的外地女孩与自己无关,我并不认识她,她是死是活与我都没关系。因为有这样的心态,所以就没有人报案。前几天有报道说,有些犯罪分子公然大白天开车在边远地区抢上学的女学生,几个人从车上跳下来,抱起几个女孩子往车上一扔,就开到东莞这些大城市把她们卖到妓院里去。这样的事情,周围的人不可能完全没有觉察,但是,因为这些被卖的女孩子我们不认识,所以在中国人看来,她们的死活也是与我们无关的。
  
  另外,还有地沟油,为什么能横行中国?也是因为对中国人来说,只要毒死的不是自己认识的人,他们是不会关心别人的死活的。中国传统的宗族文化对中国的负面影响是很大的,也是很恶劣的。中国的司法机关,对于一些人命关天的大案也习惯于无动于衷,本质上也是因为宗族文化的影响。只要与自己家里的人没什么关系,中国的司法官员不管做什么事都是懒洋洋的。
  
  第二、传统的儒家专制文化,强化了中国人与人之间的冷漠。儒家文化是一种欺骗性很强的文化,孔夫子就是个老滑头。孔夫子说“仁者爱人”,听起来很好听,但是实行起来,完全不是那回事。为什么?因为对孔夫子来说,他承认你是个“人”,他才会爱你,他如果不承认你是个“人”,如果他给你起个名字叫“禽兽”,或者叫“长毛匪”,或者叫“共匪”,或者叫“阶级敌人”,或者叫“不稳定因素”,那你就完了,那他就不会爱你了,那么什么样残忍的事情都可能会落到你的头上。就像我们不能一看到“XX政府爱人民”就激动一样,我们也不能一听到“仁者爱人”就信以为真。有些人一看见“仁者爱人”就激动万分,其实是上了孔夫子的当了。
  
  儒家文化的本质是为专制服务的。而封建专制的本质是暴力,没有赤裸裸的暴力,封建社会一天也维持不下去。光讲暴力没有欺骗也不能统治人民,秦始皇完全搞法家的暴力,最后走向了失败。后代的统治者吸取了他的教训,虽然本质上还是搞法家那一套,但外表上要涂上一层“仁者爱人”的儒家的油彩。这就叫“外儒内法”。儒家和法家的本质是一样的,都是为封建专制服务的,只是法家更暴力,而儒家更有欺骗性。
  
  儒家思想是为专制的稳定服务的,它的法宝之一是等级观念。人人平等,人与人之间就不会有多少矛盾。而如果人与人之间是有等级的,这样人与人之间就会产生许多的矛盾。
  
  专制政权为什么能稳定?其中一个很大的原因是因为它总是在制造人群之间的矛盾。玩办公室政治的人都知道,你一个做领导的,最重要的任务是要挑起手下人之间的斗争,手下人分为两派或三派,你当领导的才好得心应手地控制他们。如果手下人之间团结起来了,你这个领导就当不下去了。
  
  我们国家其实一直在通过儒家的等级观念,搞这种分而治之的把戏。最明显的是城乡二元对立,通过城乡二元对立,我们避免了社会矛盾向上层社会的集中。除了城乡二元对立之外,我们还有许多各种各样的分化人民的办法。比如在家庭中,我们政府出面支持父亲的权威,挑起父子之间的矛盾;在学校里,我们政府出面支持老师的权威,挑起师生之间的矛盾;在两性之间,我们政府出面支持男人享有更多的权利,挑起男女之间的矛盾;在青年人和老年人之间,我们政府出面支持老年人享有更多的发言权,挑起代际矛盾。另外还有地域矛盾、职业矛盾、贫富矛盾等很多矛盾,通过挑动这些矛盾,专制主义者得以很好地控制这总量十几个亿的庞大的人群。如果没有等级,如果这些人民之间没有矛盾了,如果人民团结起来了,那专制主义一天也维持不下去。
  
  外国人的什么俱乐部啊,什么社团啊,特别多,他们有这样的自由,可以组织这些团体。但是在我们国家不行。我们的社团受到的约束很多,大家也不敢在社团里搞什么事,因为大家都明白,这个社团的自由度是有限的。西方的工会、农会,力量很大,你要想当上总统就要讨好他们,但是在中国,我们的工会只是一个摆设,我们的学生会只是一些小野心家投身政治的一个实习基地,我们的农会根本就没有。
  
  为什么会这样?因为只有让你们这些人一盘散沙,互相勾心斗角,我们才好实施对你们的治理。
  
  孔夫子上台三个月,就诛杀的少正卯,为什么?孔夫子说少正卯“居处足以聚徒成群”、“
言谈足以饰邪营众”、“
僻强足以反是独立”,意思是说,少正卯聚集了许多人,结成团伙,可能会煽动人们与政府对抗,所以要杀掉他。孔夫子对于“聚徒成群”的人是特别仇恨的。为什么?因为有这种人存在,专制的政令就可能会受到抵制。如果人民一盘散沙,这个国家就会很好治理。孔夫子还有一句话叫“君子群而不党”,说的也是这个意思,笼统地说,当然他的说法也对,但是仔细分析一下,其实这也还是在防止别人结成一个集团,不利于统治。
 有人可能要问:“你批评我们的文化,你看有没有什么办法改造这种社会呢?”
    我想,答案也是有的,那就是民主与自由。
  
  官员民选,人民当家作主,就不需要通过强权来压制人民。没有对人民的压制,人民就有权组织各种自己喜欢的党派和社团。党派和社团多了,人们就能够脱离原来宗族文化中血缘关系的束缚,就会形成公民意识,就会在一个工业化的社会中仍然能抱成团。抱成团之后,他们就会关心周围的人,关心我们的社会人文环境。有了这样的一种社会氛围,我们就能彻底扭转中国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冷漠与残忍。
  
  但是想要到达那样的一个社会,我们还有很漫长的路要走。我们很可能还会牺牲一大批这个社会中最有正义感的英雄人物。因为我们的传统实在太沉重,沉重的传统阻碍了我们的前进。
  
  首先,彻底否定儒家思想,这一条就很难做到。中国有无数的下流的儒家信徒,任何时候,只要有一点机会,他们就会兴风作浪。从五四运动开始,我们就要砸烂孔家店,但是直到今天,我们社会的主导思想其实还是儒家思想。
  
  有人说现在社会这么混乱是马列主义的问题。说错了,为什么?因为马列主义在中国传播的时间极短,在群众中间根本没有社会基础,中国人的立身行事其实还是在按照孔夫子的那一套来进行。从政治角度上来说,我们现在搞的是“以德治国”,这也明显是一个有着浓厚儒家色彩的口号。我们国家所有问题的根源其实还是在于糟糕的儒家思想,而与马列主义没有什么关系。
  
  其次,有一帮子从儒家思想中得到了好处的人,他们会拼命反对社会的变革。儒家思想占主导的社会肯定是一个等级社会,下层小民吃了亏,肯定就会有一部分“人上人”占了大便宜。目前我们国家86%的财富掌握在0.3%的人手里,这就是有人占了大便宜的明确证据。
  
  我们并不仇富,你如果是比尔.盖茨,你挣多少钱,我们都不眼红,我们知道那都是你自己创造的财富。但是如果你是通过权力,巧取豪夺,抢走了人民的财富,那么我们就要质疑你的合法性。小民们现在既上不起学,也买不起房,也看不起病,前途茫茫,一想到未来大脑就一片空白。在这样的一个国家里,有一部分靠不义之财巨富的人还想要人们不仇恨他们,你说这有可能吗?
  
  现在这一小撮国家的盗贼反对变革的唯一的理论依据就是:“中国不能乱,只要革了我们的命,中国就会陷入几千万人头落地的大动乱之中去,所以你们大家要忍耐。”
  
  人民当然不会相信这些鬼话。但是这些人很有势力,要想端掉他们的势力,对全体中国人民来说,还是一个极其艰巨的任务。
  
  佛山小女孩被碾轧事件,展示出我们这个社会最无耻的一面,让我们每一个正直的中国人都感到痛心。
  
  有人在网上搞调查,说:“如果你在边上,你会不会救人?”对那些说不救人的,网上许多人就在谩骂他们。骂这些人是于事无补的,因为这个社会如此污秽,这不是一个人两个人的道德败坏造成的,这根本上就与道德无关。在一种无耻的专制文化几千年影响之下,不讲道德,是大多数中国人生存的前提之一。如果你讲道德,你就无法生存,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不能苛求大家去讲道德。
  
  骂大家没有道德是没用的,我们的出路是:改造文化,改革制度。没有这一点,就没有一个全新的中国,就没有中华民族的未来!
 工人分子回复:       法制社会中,讨论许多次的事件,仅仅从道德上去谴责过路人,是非常荒谬的。我们应该通过讨论,提高法律意识,才是正道。
        无论保护自己的权利,还是惩办做坏事的人,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根据。看着侃侃而谈的伟大的道德学家,眼里偏偏就没有法律二字。
        实在是好笑的事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未成年人法》第十六条 父母因外出务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
    可见,小悦悦的父母已经触犯了法律,应被追究责任。
    在小悦悦事件中,那么,我们该谴责谁?
    这几天,网上一片议论,议论得最多的就是谴责十八个过路人的冷漠。
    我的看法:此举大错特错!

    按吴邦国委员长的说法:我国已经建成了法制体系。所以,我们判断事物,是否就应该“以法律为准绳”呢!
    下面是按法律为准绳的分析和结论。
    一、小悦悦的父母对小悦悦失去监管是制造悲剧的主要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未成年人法》第十六条 父母因外出务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
    可见,小悦悦的父母已经触犯了法律。
    完全可以设想:如果小悦悦始终处于父母的监管之下,马路上的汽车再多再乱,小悦悦仍然是安全的。
    二、肇事司机应该负责任。
    肇事司机无疑是制造小悦悦悲剧的责任人,当然应该负责任。
    三、法官对同类案件的判词,历来是社会上道德导向的风向标。古今中外,概莫能外。换言之,社会道德的好坏,可以影响到对小悦悦的救急,而法官的判词更直接影响到社会道德。所以,王浩法官应该为社会道德的失落负上责任。
    南京彭宇因为扶起倒地的老太太被判赔偿四万元,法官的根据竟然是“不是你撞的为什么你要扶起”。法官判案本来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出来的却是法官个人的推断,事实呢?当时法庭上,为徐老太一方作证的派出所长竟然出示假照片,被揭露后,王浩法官仍然采信。其实,在诉讼中,凡是提供假证据的,根本就不用审下去,直接宣布败诉。这是世界通行的做法。只是在神奇的国度内,才会发生神奇的怪事。
    君不见,美国辛普森案中,仅仅是警察提供的一份不完整证据,辛普森就逃脱了杀妻的罪名。
    所以,欲要避免今后小悦悦的悲剧再次发生,追究彭宇案主审法官的渎职罪是前提。
    四、路过的其他人有无责任?
    首先,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路人一定要如何如何”,其次,路过之人完全有自己的理由,或者低头走自己的路,或者鉴于环境的险恶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甚至,由于身上没有四万元钱可以赔偿给徐老太,因而选择逃避现实。注意:路人是公民,公民是国家的主人,更况且宪法规定“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既然平等,别的公民如何经过独立思考作出自己的判断,并且根据自己的判断,作出救急或者不救急的行为,是公民自己的权利,别人干涉不得的。
    那种自以为占领了道德制高点就可以随意批评别人的人,根本就不知“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为何物。
    从另一种角度看,每个人由于各自所处环境、经历、背景不同,对于小悦悦的救急,完全可以作出自己的选择而不触犯法律。

    据说,有地方开了座谈会,会上一些专家学者,也装模作样地谴责起别人来了。这是非常虚伪的做法。首先,他们不是我们的导师,他们自己只是跟我平等的一个公民而已,讨论问题可以,居高临下地批评别人则他们无权。
    其次,在路过的十九个人中,陈婆婆不是最后救起了小悦悦吗?就是说,在路过的包括陈婆婆在内的十九个人中,有的选择了救人,有的选择了其他,非常正常。
    再看看那些专家学者,再看看掌握着舆论工具的人士,他们人为地将陈婆婆跟另外的十八个人切割开来,然后装模作样地对十八个人进行谴责,完全一副正人君子的模样。
    须知,他们不过是切割专家而已,专门干“切割完整事物,然后装模作样地充当起别人的导师”的货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