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法律原则:红楼梦:钗黛形象的B面 4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9 17:57:20

红楼梦:钗黛形象的B面  4  

关于作者非线性思维与世俗审美观的深刻分歧,笔者在过去的文章里,也曾多有论述。以下就转录拙作《〈红楼梦〉的非线性解读》中的一段,以飨各位: 

在对《红楼梦》进行线性解读的种种论著当中,最有代表性的,莫过于王昆仑先生(笔名“太愚”)的《红楼梦人物论》。王氏从人性的两极对立,人生道路的两种极端选择着眼,把钗黛分别视为所谓“现实主义”与“理想主义”、“正统主义”与“浪漫主义”的代表。对此,他论述道: 

如果林薛二人不是都具备着在人心上相当重量而各有千秋,《红楼梦》这部大悲剧就不能成立了。注重现实生活的人们,你们去喜欢薛宝钗吧!倾向性灵生活的人们,你们去爱慕林黛玉吧!人类中间永远存在着把握现实功利与追求艺术境界的两派。一个人自己也常常陷在实际福利与意境憧憬的矛盾中。林薛两种典型,正是《红楼梦》作者根据这种客观的事实,所创造出来的对立形象。……更确切地说,就是宝钗和黛玉两种典型代表着两种时代——正统主义与浪漫主义。而宝玉是被第一种时代的力量所羁绊,被第二种时代的精神所吸引,这样才使得他既不能全任心灵而飞跃,又不能安于现实而屈服。因此形成恋爱生活上的时代差别的矛盾。这是作者对于恋爱问题和时代关联的正确理解,也不同于许多传奇小说的庸俗作风,仅把两个女子的美貌程度之相等作为恋爱的关键。(《红楼梦人物论·薛宝钗论》)

 以上这番论述,曾被许多评红家奉为圭臬,赢得了一片叫好之声。单独来看,太愚先生的文笔,也的确堪称“红论”中的美文佳作。然而,结合原著加以审视,上述许多煌煌高论,则不免成为典型的“郢书燕说”了。韩非子云:

 

郢人有遗燕相国书者,夜书,火不明,因谓持烛者,曰:“举烛。”而误书“举烛”。举烛者,非书意也。燕相国受书而说之,曰:“举烛者,尚明也。尚明也者,举贤而仕之。”燕相白王,王大悦,国以治。治则治矣,非书意也。今世学者多似类此。(《韩非子·外储说左上·说三》)

 

笔者以为,这也正是王昆仑先生以及许多持类似观点的论者的写照!论者长篇大套,滔滔不绝,从理论到理论,却究竟未就小说本身苦下功夫,全然不知作者的本意皆在其反面矣!黛玉真的是什么“倾向性灵生活”的典范吗?宝钗真的是什么“追求现实功利”的典型吗?若黛玉真的是所谓“倾向性灵生活”的典范,那么,作者又为何偏偏以“有凤来仪”这样一个充满儒家皇权意识和现实功利色彩的意象,来暗示她的真性呢?若宝钗真的是所谓“追求现实功利”的典型,那么,作者又为何偏偏用“蘅芷清芬”这样一个颇具道家神韵及个性性灵色彩的境界,来隐喻她的品格呢?为什么小说写潇湘馆的别致,“尚在人意之中”;写蘅芜苑的清雅,反是“今古未见之工程”?为什么《红楼梦》全书,偏偏以宝钗的《螃蟹咏》骂世最狠,以黛玉的《杏帘在望》颂圣最力?这一切的一切,难道是作者的疏忽不成?不错,现实生活中的人们,固然可以为着“现实功利”和“艺术境界”分裂成两派,一个人也可以“陷在实际福利与意境憧憬的矛盾中”。可这就意味着曹雪芹也必然会对钗黛作出两极对立的分派吗?为什么不可以是一种更复杂的对称,使每一位的身上都兼具人性最基本的“吊诡”(悖论)呢?纸上画一个圆,中间一条直线,分作两半,一半涂黑,一半涂白,这也许是最简单的构图之法了。简单则简单矣,可生活也能如此简单,如此黑白分明吗?用一个现成的公式,把人物往两个固定的套子里一装,便万事大吉。这也许是最方便的文艺解读之法了。方便则方便矣,可伟大的作家,状摹深层次的人性,也能如此方便吗?生活是复杂的,复杂得连世界上任何一个大型计算机,都推算不出其哪怕一个小小的零头。人性是丰富的,丰富得连世界上任何一台扫描仪,都不能为其画出一幅精确的肖像。因此,当一个人企图以认真的态度(而不是浅尝辄止的、不懂装懂的态度!),去描摩生活,追索人性的时候,他就必然会陷入类似于量子力学上的“模糊”、“混沌”、“测不准”、“不可知”的困境!正因为曹雪芹深知其“不可知性”,所以《红楼梦》之写人,才竭力避免以一种武断的、单一的、极端的概念去强套人物的真性,而宁可采用一种更为复杂的,存在于深层与表层之间的人性迭错和反转,来展现“两两出婵娟”的美!还记得太虚幻境中的那幅对联吗?“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呵!

更进一步,人的一生真的能在所谓的两种极端的状态中,作出自己的选择吗?也许,表面上是可以选择的。可为什么有那么多滚滚红尘中人,名利场上摸爬滚打多年以后,却忽然大彻大悟,从此退隐江湖,偏偏与那青灯黄卷为伴?为什么又有那么多原本立志清贫之士,到头来却忽然奋发而起,笑傲于“成功人士”的殿堂?你选择了,但这真是最终的归宿吗?你能保证你的选择天长地久、永生不悔吗?你能保证你所选定的人生之路,到头来不是人生一幻梦吗?这也许是比一个人单纯地“选择什么”、“被什么所羁绊”这类问题更为深刻的问题!再进一步,甚至所谓“两种极端”的承载体,本身就是一个虚幻不实的概念。你说,艺术的境界,应该是“性灵生活”的写照吧,可为什么偏偏有那么多整日价吟风弄月的所谓“名士”,到头来不过是沽名钓誉,欲走“终南捷径”?你说,佛门应该是最清静无欲的吧,岂不闻今日之寺门,亦有所谓“局级和尚”、“处级和尚”之诮?也许安身于红尘喧嚣之地、物欲横流之场,只要保持住自己内心的一片宁静,那倒不失为一种真正的大隐之境!倒是钱仲书先生的《围城》,有意无意间道出了人生永恒的困境。他说,生活就如同围城,外面的人想进去,里面的人想出来,事业也罢,婚姻也罢,人生的追求大都如此。“这山望着那山高”,到了“那山”,才知道所有的高低贵贱,都不过是出自人心的妄念。

那么,从这个意义上讲,笔者以为,曹雪芹恰恰是从不喜欢塑造什么“典型”的。与一般人的推论相反,《红楼梦》所奉行的,恰恰是一种“反典型”的原则。你以为她在塑造“典型”么?很快地,她却会以更大的力量,去凸现人物性格的“另外一面”,将其所谓的“典型性”击个粉碎!就拿钗黛来说吧。黛玉是“浪漫主义”的吗?也许你看到了她整日沉浸于艺术世界的一面,可细细读去,她的清高、含怨,所述说的倒恰恰是对正统体制的向往!黛玉诗云:“主人指示风雷动,鳌背三山独立名!”心向往之而不可得,所以才尖酸,所以才含怨。由此而生出的“浪漫”,真能人为地贴上“主义”二字,而与所谓的“正统主义”分庭抗礼吗?反过来,宝钗是“正统主义”的吗?也许你看到了她恪守礼教的一面,可小说中她也有大量的非正统、反世俗的一面,你又为什么视而不见呢?正统礼教是那个时代每一个大家公子、世府千金都必须遵守的规矩,几乎无人敢于公然反对。宝钗亦只是没有刻意地与之争驰而已。可她的诗词已然见出了骂世最狠的风骨。而论者犹抓住其守礼的一面,认以为“正统主义”,这岂不似盲人摸象,刚摸着一条腿,便宣称大象原来就是根柱子一样可笑?宝玉爱慕黛玉,就等于是“心灵的飞跃”么?可为什么到了关键时刻,他从黛玉那里听到的,倒恰恰是要他“蟾宫折桂”的劝励,感受到的恰恰是林妹妹也说这样“混帐话”的沉重?宝玉亲近宝钗,就等于是“向现实屈服”么?可为什么引起他二人心灵上强烈共鸣的,倒恰恰是《寄生草》、《螃蟹咏》这样一类孤高愤世的作品?其实,《红楼梦》的要旨,根本就不在于臆想的什么两个时代、两种主义的对立冲突。实际上,她是超越一切时代的,反映的是人类心灵中永恒的困境。正因为作者自己就徘徊于实际福利与意境憧憬之间,所以他才深知人性之复杂,绝不能以“两个典型,二选其一”这样机械的模式来简单对待。为此,他塑造了一个急于入世,却不可得,反因尖酸、含怨而显得清高的林黛玉,来承载自己一生聪明过人,却反被聪明所误的血泪遗恨;又塑造了一个身处大富大贵之场,却执意于坚守自我,愤世嫉俗的薛宝钗,来寄托自己对理想人格的苦苦追寻。一个悲情,一个高情,一个身处世外而心向世内,一个身处世内而心向世外,如是而已。两者合起来,则构成了太虚幻境中的“兼美”,以及宝玉不同时期的最爱。诚如脂砚斋所说:“钗、玉二人形景较诸人皆近。……二人之远,实相近之至也。至颦儿于宝玉似近之至矣,却远之至也。”“钗与玉远中近,颦与玉近中远,是要紧两大股,不可粗心看过!”如果脱离了这个主题,奢谈什么“时代”、“主义”,并把整个故事剪裁为“二选其一”这样肤浅、呆板的模式,那么,《红楼梦》所苦心营造、反复强调的“好”与“了”,“真”与“幻”,“色”与“空”的对立统一,就只能被视为所谓的“封建毒素”,而让人感到厌烦了。(以上文字摘自《辩红录·〈红楼梦〉的非线性解读》)

 

在以上这段引文中,笔者提出了钗、黛皆非单一化、概型化的所谓“典型”,而恰恰属于“反典型”形象的观点。而关于作者之厌恶“典型”,这里似可以再补充一个例子。这就是晴雯的表嫂、多浑虫的媳妇——“多(灯)姑娘”。就是在这么一个出场仅两三次的小角色的身上,作者也倾注了人性反转的理念,使之避免了成为任何意义上的“典型”!据小说第77回交代,这多姑娘本是一个水性杨花、放荡不堪的女人。皆因丈夫“不知风月,一味死吃酒”,她便有“蒹葭倚玉之叹,红颜寂寞之悲”,遂“恣情纵欲,满宅内便延揽英雄,收纳材俊”。因宝玉过来探望晴雯,她便趁机上去戏弄宝玉。对此,小说写道:

 

一语未了,只见他嫂子笑嘻嘻掀帘进来,道:“好呀,你两个的话,我已都听见了。”又向宝玉道:“你一个作主子的,跑到下人房里作什么?看我年轻又俊,敢是来调戏我么?”宝玉听说,吓的忙陪笑央道:“好姐姐,快别大声。他伏侍我一场,我私自来瞧瞧他。”灯姑娘便一手拉了宝玉进里间来,笑道:“你不叫嚷也容易,只是依我一件事。”说着,便坐在炕沿上,却紧紧的将宝玉搂入怀中。宝玉如何见过这个,心内早突突的跳起来了,急的满面红涨,又羞又怕,只说:“好姐姐,别闹。”灯姑娘乜斜醉眼,笑道:“呸!成日家听见你风月场中惯作工夫的,怎么今日就反讪起来。”宝玉红了脸,笑道:“姐姐放手,有话咱们好说。外头有老妈妈,听见什么意思。”

 

然而,情势发展至此,接下来却出现了让人意想不到的转折:

灯姑娘笑道:“我早进来了,却叫婆子去园门等着呢。我等什么似的,今儿等着了你。虽然闻名,不如见面,空长了一个好模样儿,竟是没药信的炮仗,只好装幌子罢了,倒比我还发讪怕羞。可知人的嘴一概听不得的。就比如方才我们姑娘下来,我也料定你们素日偷鸡盗狗的。我进来一会在窗下细听,屋内只你二人,若有偷鸡盗狗的事,岂有不谈及于此,谁知你两个竟还是各不相扰。可知天下委屈事也不少。如今我反后悔错怪了你们。既然如此,你但放心。以后你只管来,我也不罗唣你。”

 

原来,这媳妇虽然淫荡,却是个富于同情心的女人。——你看,即便是这么一个次要人物,作者也使出了“风月宝鉴”的反转之法,更何况是钗、黛这样的女主角呢!

 

耐人寻味的是,到了“程高本”系统中,这个多姑娘的形象,就遭到了后人的篡改。程高本不仅将其易名为“吴贵媳妇”,还把她后悔错怪了宝玉的一段文字尽行删去,改作这吴贵媳妇死拽住宝玉,逼淫不止,弄得晴雯一旁“又急又臊又气,一阵虚火上攻,早昏晕过去”(程乙本第77回)。在后四十回中,续作者又干脆让此淫妇生病吃错了药,一命呜呼,应了所谓“福善祸淫”的老套(见程乙本第102回)。而有人居然还认为这样改得好,以为是“反衬出了晴雯的正面形象”(落葭飞《晴雯的悲剧》)。足见世俗的审美习惯,与曹雪芹相去何其之远了。

 

从世界文学的发展史来看,叙事性文学,尤其是小说,都要经历一个由“事件型”到“情节型”,再由“情节型”到“性格型”,最后由“性格型”到“心理型”的演变过程。作品中的人物形象,也有一个从“扁平人物”到“圆型人物”(见弗斯特《小说面面观》),从“概型”到“典型”,再到“反典型”(见拙作《多层次形象论》)的进化历程。然而,中国古代小说,特别是白话长篇小说,却又有自己独特的嬗变轨迹。它不是像西方小说那样大体上直线前进的,而恰恰遵循了一种同题材小说“首创最优”,而后大量跟进的作品每况愈下,反一代不如一代的规律(见孙一珍《明代小说的艺术流变》)。少数天才的作家敢于打破常规,独创于前;可后来的读者反宥于俗见,无法真正地领会前人的独创,更无从继承、发扬,只得胡乱发挥一气,机械模仿一通,终至重落窠臼。此种情形,仿佛一条抛物线,高高地抛起,又落回地面,乃是一种注定的宿命。又好似涨潮时节,大浪猛进,后来又缓缓退潮一般。以历史演义类小说为例,明初罗贯中的《三国志通俗演义》,就是这风潮浪尖上的“首创最优”。稍后,明朝中晚期余邵鱼、冯梦龙的《列国志传》、《东周列国志》,便已经逊色一筹。到了清代,禇人获之流的《隋唐演义》等书,又等而下之。至清末民初,蔡东藩的《明史演义》、《清史演义》,则下之而下之矣。又如神魔小说,首创最优者,乃吴承恩的《西游记》。到许仲琳的《封神榜》,即已不如《西游记》那样鲜活生动。其后,《西洋记》、《东渡记》、《斩鬼传》等书,又不及《封神榜》,也是每况愈下的景况。再来看市井情色文学,晚明笑笑生之《金瓶梅》摹丑状俗,讽刺社会,堪称与《三国》、《水浒》、《西游》相并的宏篇巨制,但到了明末《肉蒲团》、《痴婆子传》一代,其主要人物就只剩下了性学符号的意义。这种与西方文学迥异的后不如前的现象,也同样地存在于《红楼梦》,只是它却更多地表现在了人们对于这部小说的解读、续写和改编之上。

 

《红楼梦》诞生的年代,正值清代前期所谓“才子佳人”小说大行于世的一百年间。当时,社会上流行的这些“才子佳人”小说,如《娇红记》、《林兰香》、《平山冷燕》、《好逑传》、《玉娇梨》等等,一般都具有以下一些“标志性”的特点,或者说惯常的“通病”:

 

第一,情感主题外在化、空心化。“才子佳人”小说虽然号称是近代、现代“言情”小说的鼻祖,但这类小说的用笔,实际上却很少触及人物情感比较细腻、隐微的那一面。男、女主人公往往一见倾心之后,便会无条件地相恋到底,而绝无任何内在的矛盾。不会有走眼错爱的情况,不会有远慕近厌的情况,更不会有最终分道扬镳的情况。其恋爱过程中,全部的冲突,皆来自于外部势力的干涉与破坏。所以,读这类小说,你很容易感觉是在看一部“忠”、“奸”相斗的热闹戏文。正所谓“好人谈恋爱,坏人搞破坏”是也。

 

第二,人物形象概念化、典型化。通常,这类小说的主要人物,都不外乎三种类型。一曰:“才子”。不用说,这是男主角的类型了。二曰:“佳人”。不用说,这是女主角的类型了。三曰:“小人”。这里的“小人”一角,可以由恋爱过程中横插进来的“第三者”来充当,也可以由某个居心叵测的奸人、恶人来胜任,甚至还可以是居于权威地位的某个“封建家长”。但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他们的一举一动都包含着不可告人的阴谋。他们在小说中唯一的作用,就是要千方百计地破坏男、女主人公的爱情和姻缘。

 

第三,总体情节公式化、套路化。绝大部分“才子佳人”小说,其基本层面的故事情节,都可以简单地分为四个阶段:一,以诗为媒,才子、佳人一见倾心(或未见面即倾心),私定终身。二,小人拨乱其间(一个或两个,一次或数次),情人被迫分离。三,男主人公中举当官或以军功显贵,小人的阴谋败露。四,在皇帝、高官或家长的主持下,才子与佳人喜结连理。所以,有人用了三句话,对其进行了概括。这就是所谓“私定终身后花园”、“多情公子中状元”、“奉旨完婚大团圆”。当然,这属于占主流地位的“喜剧模式”。除此而外,还有一种“悲剧模式”。大体上,也是三句话,即“一见倾心生恋情”、“家长干涉太无情”、“双双反抗殉前情”。这种模式在清代小说中,虽没有前一种那样普遍,但其公式化、套路化的倾向,亦同样地不可忽视。

 

第四,具体细节则又矫情化、荒诞化。所谓“才子佳人”小说,顾名思义,就是要写世宦公子、读书子弟与世府千金、大家闺秀们之间的爱情故事。但实际上,这类小说的作者却多为文化水平不高、见识不广的下层知识分子。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往往并不了解真正世宦读书人家的生活,尤其不熟悉这一上流社会的许多礼法和规矩。小说中,那些男女主人公虽然被作者人为地披上了“才子”、“佳人”的外衣,但从其所作所为,特别是“偷寒送暖”、“私奔暗约”一类的举动来看,却始终脱不了小家儿女的做派。这种情况,显然也被小说家们自己所察觉。为弥补这一缺陷,他们则不惜编造出一些相当离谱的情节,来标榜自己的小说及小说中男、女主人公的言行,并不“违碍于名教”。如清初小说《好逑传》就编造出了男主角铁中玉与女主角水冰心同室而居,竟全然无事,后来又由皇后出面为水冰心验身,以证其清白的情节。这就是脂砚斋所说的:“可笑近时小说中,无故极力称扬浪子淫女,临收结时,还必致感动朝廷,使君父同入其情欲之界,明遂其意,何无人心之至!不知彼作者有何好处,有何谢报到朝廷高庙之上,直将半生淫朽秽资睿德,又苦拉君父作一干证护身符,强媒硬保,得遂其淫欲哉!”(甲戌本第2眉批)

 

“才子佳人”小说是幼稚的、肤浅的。但以上四大通病,却伴随着此类小说的广泛流传,深远地影响了读者的欣赏口味和审美意趣。特别是其中的第二条,那个“才子”、“佳人”加“小人”的模式,竟成为了许多读者下意识的阅读习惯,以至于使他们在解读其它类型的爱情小说的时候,也会自觉不自觉地戴上这类“忠”、“奸”相搏的有色眼镜。这样,在小说史上,也就形成了一种根深蒂固的“才子佳人传统”。

 

《红楼梦》的出现,则可以说正是对这一传统的有意识的反动。小说第1回,曹雪芹开章明义,即对当时那些“才子佳人”小说予以了明确的非难:

 

至若佳人才子等书,则又千部共出一套,且其中终不能不涉于淫滥,以致满纸潘安子建、西子文君,不过作者要写出自己的那两首情诗艳赋来,故假拟出男女二人名姓,又必旁出一小人其间拨乱,亦如剧中之小丑然。且鬟婢开口即“者也之乎”,非文即理。故逐一看去,悉皆自相矛盾,大不近情理之话。竟不如我半世亲睹亲闻的这几个女子,虽不敢说强似前代书中所有之人,但事迹原委,亦可以消愁破闷,也有几首歪诗熟话,可以喷饭供酒。……再者,亦令世人换新眼目,不比那些胡牵乱扯,忽离忽遇,满纸才人淑女、子建文君、红娘小玉等通共熟套之旧稿。(第1回)

 

作者所坚决反对的,就是那种“假拟出男女二人名姓,又必旁出一小人其间拨乱”的庸俗模式!批驳了一次,他仍感意犹未尽。于是,小说第54回,他又借了贾母之口,对那些“才子佳人”小说,进行第二次批驳:

 

贾母笑道:“这些书都是一个套子,左不过是些佳人才子,最没趣儿。把人家女儿说的那样坏,还说是佳人,编的连影儿也没有了。开口都是书香门第,父亲不是尚书就是宰相,生一个小姐必是爱如珍宝。这小姐必是通文知礼,无所不晓,竟是个绝代佳人。只一见了一个清俊的男人,不管是亲是友,便想起终身大事来,父母也忘了,书礼也忘了,鬼不成鬼,贼不成贼,那一点儿是佳人?便是满腹文章,做出这些事来,也算不得是佳人了。比如男人满腹文章去作贼,难道那王法就说他是才子,就不入贼情一案不成?可知那编书的是自己塞了自己的嘴。再者,既说是世宦书香大家小姐都知礼读书,连夫人都知书识礼,便是告老还家,自然这样大家人口不少,奶母丫鬟伏侍小姐的人也不少,怎么这些书上,凡有这样的事,就只小姐和紧跟的一个丫鬟?你们白想想,那些人都是管什么的,可是前言不答后语?……这有个原故:编这样书的,有一等妒人家富贵,或有求不遂心,所以编出来污秽人家。再一等,他自己看了这些书看魔了,他也想一个佳人,所以编了出来取乐。何尝他知道那世宦读书家的道理!别说他那书上那些世宦书礼大家,如今眼下真的,拿我们这中等人家说起,也没有这样的事,别说是那些大家子。可知是诌掉了下巴的话。”(第54回)

 

此回,脂砚斋于回前有批语云:

 

首回楔子内云“古今小说千部共成一套”云云,犹未泄真。今借老太君一写,是劝后来胸中无机轴之诸君子不可动笔作书。(庚辰本第54回总评)

 

这应该是对曹雪芹创作“史太君破陈腐旧套”一段文字的最好注解。

 

曹雪芹不仅在理论上严厉批驳了“才子佳人传统”。在实践中,他更是不遗余力地要打破那种“才子”、“佳人”加“小人”的公式。人物主题方面,虽然曹雪芹亦写了一个宝玉、一个黛玉和一个宝钗,这看上去也好像具有了一般“三角恋爱”的某些特征,但实际上,宝钗却绝对不是那些旧套小说中的所谓“小人”。相反,她甚至根本不屑于同黛玉展开什么婚姻上的角逐。而恰恰是黛玉自己看那些“言情”书看入了迷,喜欢以阴暗的心理揣测别人,总怀疑别人也和自己一样心里“藏奸”,才使得问题变得复杂、微妙起来。直到有一天,她从宝钗那里看到了更为真诚、更为崇高、更为光明的一面,她才开始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痛悔自己以前错怪了宝钗。正所谓:“我长了今年十五岁,竟没一个人象你前日的话教导我。可知我竟是自误了。”(第45回,林黛玉语。)情感主题方面,《红楼梦》则最大限度地凸现了人物心理、性格上的内在矛盾,对于恋爱进程的推动作用。在这里,是人物自身的“近中远”和“远中近”,以及他们对于人生虚幻性本质的不同程度的感悟,导致了其爱情上的专情与移爱,迷狂与超脱(关于这一点,我们在第四章里还将详细讨论),而并没有像许多庸俗小说那样,仅仅把故事的重点,放在叙述主人公与外部势力的争斗之上!——毫无疑问,这样的写法已使得《红楼梦》迥异于同时代,乃至其前、其后的绝大多数文艺作品,而不能不在文学史上,显示出一种特立独行的风范。

 

然而,《红楼梦》的诞生,却并没有导致“才子佳人传统”的终结。在《红楼梦》之后,这一传统继续以各种各样的形式存在。而且,具有讽刺意味的是,《红楼梦》还恰恰被人们当成了最大的“才子佳人”小说来加以接受。这一点,只要看一看旧时“评点派”,尤其是“拥林派”评家的许多评红笔墨,便不难知晓。翻阅这些昔日的资料,我们看到,原先已被曹雪芹宣布为破产的那种“才子”、“佳人”加“小人”的模式,在评红家们的笔下,似乎又重新得到了复活。在这些人眼中,宝玉、黛玉好像是天经地义的“正面典型”,宝钗、袭人则好像是理所当然的“反派角色”。人们争先恐后地把华丽的盛赞施予前者,将愤怒的指斥加于后者,而从不考虑这些盛赞与指斥到底符不符合小说的实际。特别是对宝钗的攻击和诋毁,很多评家几乎处在了一种近于癫狂的状态。甚至连宝钗给黛玉送燕窝,二人互诉衷肠这样的情节,也被人别有用心地解释成什么宝钗欲“离间”黛玉同贾府的关系!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以后,“反封建”论通过声势浩大的政治批判运动,逐渐占据了红学研究的主流地位。但仔细观察,此时论者所竭力宣扬的所谓“封建势力干涉”说,所谓“叛逆者”(宝玉、黛玉)与“卫道士”(贾政、宝钗)的“两条路线斗争”说,实际上也仍然是那种“才子”、“佳人”加“小人”模式的翻版。充其量,不过是这一模式的“放大型”,论者把原来一两个“小人”的作用,放大为整个“封建势力”的所谓“罪恶”(例如,将贾母、贾政、王夫人等人也一并列入“反面典型”,把前述“史太君破陈腐旧套”的那段话,则倒过来解说成“封建家长”“敌视”宝、黛爱情的证据等等),再凭借其蛮横的话语霸权,给这一放大了的模式,又涂上一层所谓“革命”、“进步”的政治油彩而已。说到底,仍没有脱出那种“好人谈恋爱,坏人搞破坏”的思维水平!*[注13]*

 

是什么原因造成了如此阴差阳错的局面呢?为什么作为“才子佳人”小说的对立产物的《红楼梦》,竟会反过来被人看成是最大的“才子佳人”小说?笔者以为,“程高本”狗尾续貂,乃至李代桃僵,在这里起了至为关键的作用。或者说,正是由于“程高本”的一系列失误,给后来的阴差阳错,埋下了伏笔。如前面我们所论及的那样,与“脂评本”原著相比,“程高本”在刻划人物形象方面,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人物形象单薄化、刻板化。原著之写钗、黛,深具“一喉两歌”、“一击数鸣”之妙,特别强调表现人物性格的双面性,强调“两两出婵娟”的美。可“程高本”的续作者却并没有足够的笔力来继承这种写法,而只能采用抽取一面,忽略另外一面的手段。原著中的宝钗,既有遵从礼法、恪守闺训的一面,又有内心深处孤高愤世、耿介不屈的风骨,“并非一味蠢拙古板以女夫子自居”(脂砚斋语)。原著中的黛玉,虽然亦有自私狭隘、刻薄小性等缺点,但也毕竟未脱离大家闺秀的风范。当她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之后,也能为自己的言行作出相应的忏悔。可到了“程高本”中,宝钗虽仍然显得那样温柔贤淑,却慧性灵心尽失,径然就成为了“拘拘然一迂女夫子”;黛玉也完全不见了大家气象,只一味地小气、露骨而已,整个一副小家儿女的作派。而更重要的,在处理钗、黛关系方面,“程高本”亦背离了原著“双峰对峙,双水分流”(俞平伯语)的对称结构,而采取了从作品整体中,抽出宝、黛爱情悲剧这一单股情绪,予以强化的写法。尤其是第97回“林黛玉焚稿断痴情,薛宝钗出闺成大礼”,续作者把“黛死”与“钗嫁”,置于同一时空,予以戏剧化的激情冲突,给读者造成了极大的片面印象。当然,也不能说续作者就有意要把宝钗写成是“奸人”、“恶人”。恰恰相反,“程高本”第97回还专门有一小段文字,交代了宝钗出嫁前的心态,以表明她的委屈和无辜:

宝钗始则低头不语,后来便自垂泪。薛姨妈用好言劝慰,解释了好些话。宝钗自回房内,宝琴随去解闷。(程高本第97回)

 

但像这样的文字,在续书中毕竟太少。与表现黛玉悲剧的内容相较,简直不成比例。人们在为黛玉的不幸悲叹的同时,很容易将这样的文字提示忽略过去,而直接把满腔怒火喷射到宝钗身上。而由于“脂评本”原著的长期失传,后世读者对《红楼梦》及红楼人物的第一感受,又恰恰多从这么一种主题已遭篡改、内涵已被简化了的续作版本而来,尤对上述那些容易引人误解的地方记忆深刻。这样,第一印象既已偏差,在强大的“才子佳人”式的阅读习惯的影响下,读者的理解,也就自然朝着背离曹雪芹本意的方向,越走越远了。*[注14]*

 

那么,时值今日,我们重新发现袭、晴、金、红四婢之于钗、黛的双重借影结构,对于打破二百多年来形成的成见、定见,恢复《红楼梦》之本来面目,其拨乱反正、正本清源的意义,也就是自不待言说的了。至少,钗、黛的另一对影子——金钏与小红的存在,对那些沉缅于“才子佳人传统”的读者和研究者而言,是一个明确的提醒。当人们习惯性地把宝钗看作是什么“三角关系”中的“奸人”、“恶人”,纷纷责其“虚伪”、“世故”的时候,你千万要注意了,金钏与宝钗之特殊关系的存在,便不啻为一剂当头棒喝!结合第22回宝钗以《更香谜》开罪于贾政,第40回又以蘅芜苑的居室布置开罪于贾母的情形来看,它恰恰暗示了读者,宝钗的真情和烈性,在关键时刻,亦如同金钏一样,既不恤人言,更不畏强势!试想,贾母、贾政俱是荣国府里最有权势的人物。他们对宝玉的择偶,起码都拥有“一票否决”的权力。而宝钗却不经意间就给他们留下了相当负面的印象(“非福寿之辈”、“忌讳”、“离格”)。她若真是什么老谋深算,处处“买人心”、“拉选票”的“野心家”、“阴谋家”,又何至于“傻”到犯下如此低级错误的程度呢?所有“虚伪”、“世故”之类的说法,在这样两个例证面前,都不能不显得破绽百出而不攻自破了。当人们习惯性地将黛玉视为什么“正面典型”,予以无限制的赞美与拔高的时候,小红与黛玉之特殊关系的存在,则又如一柄刺破谎言的利剑。联系第19回作者赋予黛玉“小耗子精”的形象,它恰恰让人看到,原著中真正意在功名,渴望成为“宝二奶奶”的,其实正是黛玉自己。黛玉之渴望“邀恩宠”,就如同小红之向往“攀高枝”一样无刻不在,处处强烈。否则,她也就没有必要非得在元春省亲的时候,“大展奇才,将众人压倒”,以及在贾母携刘姥姥游大观园的时候,刻意做出一副知书达礼的样子来了。而更重要的是,袭、晴、金、红的四影结构,还以一种最为直观的方式,把《红楼梦》之“风月宝鉴”性质,以及这种性质在塑造人物形象方面的应用,展现在了读者眼前。如前所述,袭人、晴雯,作为钗、黛的一对“外影”,照出了她们各自性格的“正面”;金钏、小红,作为钗、黛的一对“内影”,则对映了她们各自的“另外一面”。前面,我们转述了“贾天祥正照风月鉴”的故事。那道士告诫贾瑞,只能照镜子的“背面”,而千万不要看它的“正面”。贾瑞不听,偏偏照及了“正面”,结果落得个一命呜乎的下场。细想二百多年之间,多少评红家,最喜欢简单地从袭人、晴雯的言行上,去推断宝钗、黛玉如何如何。这是不是也同样具有“正照”的意味呢?这确实值得人们好好反思了。 

如果把《红楼梦》比做一座迷宫。那么,钗、黛两个人物形象,以其性格的复杂性,则犹如红楼迷宫中,最具有魔幻色彩的宫殿。这里既有瑰丽的珍宝,又有足以让人迷失方向的机关、幻阵。而袭、晴、金、红四影的设置,则是曹雪芹为有心人悄悄留下的地图、指南和钥匙。当我们为曹公的匠心独运,而屡屡赞叹不已的时候,是不是也该拿起这张地图、这把钥匙,去探索前人从未涉足过的领域呢?我想,这应该是不言而喻的。昔者,某考古学家有云:“清理发掘是重现古代社会的基础。”我们把这句话借用过来,亦可以说,惟有排除成见和偏见,认真探究原著中像这样的隐微之处,方是重建红学,恢复《红楼梦》之本来面目的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