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定西网上车管所:狱政系统的腐败何时才能根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6 19:31:50
2007年9月18日,中国青年报读者来信刊登了中国人民大学尹冬华博士生《如此看守所,怎能与法治社会合拍?》一文。旋即,该文被新华网、新民网等多家网站和论坛转载。此文反映的问题主要是湖南某县看守所乱收费以及其管理人员官僚主义的作风问题。就前者而言,一条本地产25元一条的相思鸟香烟加上几包饼干,在这里价格飙升到200元;看犯人必须缴上50元“见面费”,有狱警解释为“给犯人送饭菜的钱”。
只要检索现在的狱政腐败问题,不难发现,类似这样的问题在各个狱政系统里面恐怕只是微不足道的“小事一桩”而已。也恐怕很多人已经司空见惯、甚至麻木不仁。然而,这并不是说它不重要。至少透过这扇小小的门,我们也可以让原本对我们的狱政系统保持着神秘的敬畏感和莫名的尊严感的人,现在也好真实地感受着共和国监狱的真实现场。
简言之,我们的目的就是要以小见大。理由很简单,作为普通公民,我们无法了解、更无法接触狱政系统的那些所谓“大事”。我们只能透过这些在内部人看来毫不起眼的琐事,以期揭示我们的狱政系统的问题所在。
笔者以为,这里面最值得玩味的镜头在于:在“探视房”见到二叔后,聊了几分钟,问他有什么需要。二叔说让我帮他买条相思鸟牌的香烟,还有几包饼干,并叮嘱我要在看守所里面的商店买。
为何“二叔”要买的东西和作者观察到的别人买的东西一模一样?而且“二叔”特别叮嘱一定要在看守所里面的商店买?其中玄机何在?
有学者已经非常到位地指出,环绕监狱系统已经形成了一条成熟的“环监狱产业链”,除了“市场”那只看不见的手,以监所为支点的腐败系“当局”起了主导作用。其有一显一隐两条线,显线涵盖衣、食、住、行、乐等硬需求,隐线涵盖心理、权欲、名誉等软诉求。由此观之,上述玄机恐怕也就不玄。不仅不玄,而且昭然若揭。
据新华社北京2002年8月23日电,司法部部长张福森日前明确指出,对监狱劳教所收费项目要严格管理,坚决取缔执法环节中的收费行为。监狱、劳教所在管理工作中,不得以任何名目向罪犯、劳教人员及其亲属收取费用,如会见费、茶水费等。
如此说来,这50元“会见费”至少在五年前就属于被清理的乱收费项目之一,为何一直存续至今?这种现象在全国恐怕绝非少数个案。由此看来,在狱政系统中,到底还有多少灰色收费项目存在?为何一直清而不理、取而不缔?是一种什么力量使其可以久存不废?
1997年,“依法治国”正式进入中共十五大报告。十年来,当我们审视中国的法治建设的时候,我们总是不容乐观,我们总是期待太多。因为不容乐观,我们才不得不有所期待。然而我们期待的总是姗姗来迟,甚至遥遥无期!
法治的要义是什么?它不是用来治民,而是用来治吏;不是用来治作奸犯科者,而是用来治管制作奸犯科者;它不是用来治权利,而是用来治权力。可现实的忧伤恰恰在于,我们不需要的,甚至是我们希望早日摒弃的,它就是存在,而且还是那么真实的存在着。
在我们的狱政系统中,偶尔暴露出来的狱警腐败案例充分说明,我们的法治建设在现实运作中完全走样了,有些甚至根本变形了。刑犯的尊严、刑犯家属的尊严,刑犯的权利,刑犯家属的权利,统统被“异化”了,甚至被彻底“改造”了。谁是始作俑者?
诚然,我们可以极其肯定的说,这绝对不是我们所需要的法治;更不是现代社会所需要的法治文明。
长期以来,我们狱政系统特殊化、神秘化的色彩掩盖了诸多不合法、不合理的做法与行为,也滋生了诸多原本就不合法、不合理的做法与行为。在法治的核心理念指引之下,监狱系统的改革是否应该重新定位?是阳关执法还是灰色执法?如何落实和加强媒体对狱政系统的监督力度,而不只是法院判决后的简单曝光?如何真正保障刑犯作为人的权利,作为公民的权利?
问题尚有,我们的狱政系统一旦出了问题,通常都只是追究个别狱政人员的责任。然而,问题的存在总是根深蒂固的。从根本上来说,狱政系统的腐败是一种集体腐败,而不是一种简单的个体腐败。抓抓几个人、判判几个人的刑,就简单了事,甚至草草收场,好像这样就给了我们当事人和社会一个公正合法的交待?!恐怕问题没有那么简单。
笔者坚信,这不是什么神秘的问题,对于内部人士和知情人士而言,可以说是常识,甚至是常识中的常识了。然而,常识经常是被掩饰的,也是经常被忽视的,甚至也是经常被忽悠的。至于是有意掩饰,还是无意掩饰;是有意忽视,还是无意忽视;是有意忽悠,还是无意忽悠,恐怕也就很难定论了。
总之,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解决,而且是亟需解决!换言之,是到了重拳出击狱政腐败的时候了!怠慢不得!否则,我们的质疑和期待只能是狱政系统的腐败何时才能根治?!
(转载本文请注明“中国选举与治理网”首发)
来源:作者赐稿      来源日期:2007-9-29       本站发布时间:2007-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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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狱政系统的腐败何时才能根治?
可能中国监狱的腐败也有文化渊源吧。清代方苞<狱中杂记>所述事件,已经令人瞠目结舌,当今监狱在继承并发扬之!只是这样的继承如果继续下去的话,人民可就遭殃了!痛哉!痛哉!
用户:轻言 发表于 2007-10-2 17:22:22
回复:狱政系统的腐败何时才能根治?
什么叫“狱政系统”?中国没有这个“系统”。中国的监狱属于司法行政系统,看守所、拘留所、拘役所属于公安系统,这是两个“系统”。不能把二者一锅煮。尽管都存在一些腐败现象,但从总体看,监狱的法制化、人文化管理水平要强于看守所。区别的原因大体在于:看守所关押的是未决犯,要严格与外界隔绝,监狱关押的是已决犯,可以依法与外界保持联系。社会人士可以参观监狱,但不能参观看守所。因此,看守所只有上级对下级的监督,而缺乏社会的监督;看守所关押的时间短,监狱关押的时间长,短时间关押主要防止人犯不逃、不死,长时间关押不仅要做到犯人不逃、不死,还要安心改造,因此必须要有思想工作和心理疏导。否则难以做到犯人不死不逃,改造秩序也难以稳定;管理犯人是监狱的主要工作,监狱会把精兵强将用于管理教育第一线。而看守所是公安系统看死老虎的地方,一般不会把精兵强将用于看守所的管理,因为外面还有大量的活老虎要逮,政保、经保、刑侦、治安、消防、交管哪个不需要大量人才?监狱的经费保障要强于看守所,除国家依法拨付的囚粮外,我国的监狱一般都是企业,有固定的生产门路和经济收入,这些收入有很大一部分会用于犯人生活。而看守所由于人犯关押时间短,思想不稳定,一般不好开展生产,也无劳动收入,生活完全依赖国家拨付的囚粮。因此,同是关押对象,监狱犯人的生活水平要大大高于看守所。
用户:lixiaoqun 发表于 2007-9-30 10:01:42
回复:狱政系统的腐败何时才能根治?
法治的要义是什么?它不是用来治民,而是用来治吏;不是用来治作奸犯科者,而是用来治管制作奸犯科者;它不是用来治权利,而是用来治权力。
倘若一个国家法制不健全,人人都有这个那个的特权,对权利的矫正只会越矫正越偏离原来的轨道,即使是国家领导人,也会有退下来的那天,即使在位,也总还有这样那样的亲戚朋友找你帮忙,光应对这些关系,就让一个人焦头烂额,更不用说思考其后的问题。
无论当政者也好,不在其位者也好,都要用一个长远的全局性的眼光来思考这个国家的发展问题,只有法制健全,民众富强才是一个真正的强国。国家为民众鞠躬尽瘁,民众才会为国家死而后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