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消防员个人简历:依法反腐越反越腐,我国1100余件反腐法规的作用何在?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6 07:17:23
依法反腐越反越腐,我国1100余件反腐法规的作用何在?

博主按:“脱裤子放屁”,这是中国的一句不太好听的俗语。话虽不雅,但极其传神地描述了“多了一道手续”——当然是一道多此一举的、没有任何用处甚至还有坏处的“手续”。脱裤子放屁的事情,我们每一个人都不可幸免,谁一生还不做几件或大或小的劳而无用的事情呢?甚至,一个企业、一个组织或者一个国家做出一些多余的、没用的事情,也属正常。但是,如果一个人经常地做出这种没有用处的事情,我们对这个人的智商就要打个问号了;同样,如果一个企业、一个组织、一个国家也经常地、频繁地做出这种没有用处的、多此一举的甚至劳民伤财的、荼毒心灵的脱裤子放屁的事情,我们是不是也要对经常产生这种弊端的社会机制问一个为什么了?

但是,现实中确实有那么一个国家或组织,经常地、不厌其烦地干这种脱裤子放屁的蠢事、傻事、荒唐事、抑或荒诞不经的事,其涉及的范围、领域、程度已经到了无法形容的地步。如果仅仅只是“脱裤子放屁”倒也罢了,要命的是这种脱裤子放屁的行为的危害和后果已经到了灾难沉重、罄竹难书的程度,再不引起重视,真正是要祸国殃民、后患无穷了。

从今天起,本人将不定期用十余篇的文章来罗列和分析中国的这种劳民伤财、荼毒心灵、危害国家、戕害民族、祸及后代的脱裤子放屁的种种劣行。

先从一篇文章说起。

几十天前,苟文俭先生在《博客中国》发表一篇文章,名为《我国1100余件反腐法规都完全是自扇耳光》(附后),看完以后,一种不可言状的感情涌上心头,花费了巨额的人力、物力、财力制定的如此庞大、举世无双的法律法规,却没有遏制住腐败的发生和蔓延,以致到了差不多大官大贪、小官小贪、无官不贪的地步。换句话说,这1100 余件法律法规几乎沦为放屁时脱裤子的行为,成了多余的、没用的“多此一举”。

为什么?为什么会这样?

首先界定腐败的概念。腐败,就是利用公权力谋取私利的行为,即“以权谋私”。所以,腐败只会发生在行使国家公权力的官员身上,而没有公权力的“老百姓”是不存在腐败的。即使某个“老百姓”奢侈挥霍、偷鸡摸狗、坑蒙拐骗,这也不是“腐败”,充其量是个败家子、流氓恶霸、地痞土匪;对于这些,自有道德或刑法来规范。

腐败,是任何一个国家和社会都存在的现象,区别只是程度轻重不同而已。今天的中国,腐败的程度,登峰造极,举世无双,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前无古人”肯定没错——已经过去的历朝历代其腐败不论从广度还是深度没有一个能够达到今天的程度;“后无来者”也敢肯定——因为一来已经登峰造极了,二来在民主普及的今天,凡是民主的国家已经“基本”能够遏制住腐败了。而现在中国腐败的严重,生活在中国的任何一个人只要神经正常,只要不是这种腐败的受益者,都不会否认。在此不做赘述。

中国官员的腐败和任何一个国家的官员的腐败,其产生的原因都是一样的,都是源于人的本性和不受约束的权力的结合。人的本性是人作为生命的天生的东西,是不可改变的,任何妄图改变人性的行为比如提倡“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大公无私”都是愚蠢的和错误的。中国六十年的实践已经证明了这一点。所以遏制腐败不能期望通过改变人性来实现。那怎么办呢?只有通过约束权力达到目的。也就是说,约束住权力也就遏制住了腐败。问题是“约束”是个范围很广的概念,或者说约束权力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监督、惩罚、教育、道德、选举、分权、法治、纪律、舆论、制衡等等都是约束方法。这些不同的方法对权力的约束的力度和作用是不同的。其中,对制止官员的腐败力度最大的、作用最重要的就是选举。选举之所以重要,是因为选举是决定一个人能不能当官,控制住了“能不能”当官这一关,就等于扼住了“官员”的“七寸”,就等于掐住了“官员”的“咽喉”。有了选举,就逼迫着想当官的人在当官前注意道德修养,注意品行形象。因为,表现不好,人民就不会选他,使他无缘于官位。有了选举,就逼迫着官员当官后兢兢业业、克己奉公、谨小慎微、为民谋利。因为,当官后不努力为民,或者以权谋私,人民就可以罢免他,使他丧失官位。一个人可以宽容贪官,由许多人构成的“人民”是不会宽容贪官的。相反,没有选举,指望仅仅通过舆论、惩罚、监督、教育等方法,虽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制止腐败的发生和加重,但由于没有从根本上、从源头上“抓”住官员的“命根”,自然不能从根本上遏制腐败的发生。所以,只有通过选举这个根本的、“釜底抽薪”的方法加之以选举以外的其它方法的相辅相成,才能组成一道防止官员利用公权力进行腐败的“钢铁长城”。

但是,我们这个国家是一个很奇怪的国家,对于通过选举从根本上预防腐败这样一种世界通行的方法却采取两面派做法,一方面在宪法中规定了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同时也在许多场合高喊民主的口号;但是,另一方面则又通过各种卑鄙的手段将公民的这种对于遏制腐败具有根本效果的权利剥夺的屌蛋精光。因为没有了对付腐败的“杀手锏”,所以,造成腐败如燎原之火,熊熊燃烧在中国之广阔土地之上;造成腐败像溃坝之水,肆意蔓延在中华之广袤大地之间;形成如上所说的基本上“无官不贪”、“无官不腐”的社会现状。在这种情况下,为了维护统治,为了忽悠人民,只好“不厌其烦”地制定法律、法规,这就出现了上千部法律法规却如形同虚设,狗屁用处没有。如果再加上不具“法律”特点的浩如烟海的“反腐倡廉”的各种规定、措施、条例、制度等等,真可以形成登峰造极、旷古奇有的世界奇观了。这种情况不就是脱了裤子放屁的典型吗?

根本的、有效的方法不用,却不厌其烦地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去制定作用不大甚至相反的所谓反腐的各种法律、法规、制度、规定;根本的、有效的方法不用,却一天到晚声嘶力竭的通过控制的媒体高呼反腐的口号、谴责腐败的行为;根本的、有效的方法不用,却从早到晚“创新”层出不穷的诸如“承诺反腐”、“老婆反腐”、“旅游反腐”、“枕头反腐”、“参观反腐”“言传身教反腐”“小学生反腐”等等五花八门的、使人哭笑不得的反腐方法;根本的、有效的方法不用,却频繁地、不断地“人造”出“你方唱罢我登场”的诸多反腐倡廉的典型,殊不知“不查都是孔繁森,一查都是王宝森”;根本的、有效的方法不用,却频频设立多如牛毛的、叠层架屋的却连屁也不如的各种反腐的机构、组织、人员等等等等。哎——!长叹一声!

中国的最高权力者们,你们到底是咋想的?难道真像有些人说的害怕把自己选掉吗?真是害怕这个党失去执政的地位吗?可是,长此以往腐败下去,后果是啥,是傻子也能想明白的吧!
 我国1100余件反腐法规都完全是自扇耳光
作者 苟文俭

先看看《中国监察》去年11月4日的文章《科学发展重预防 系统反腐气象新》,知道了我国现在有据说是有效的1100余件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法规制度,再看看《法制日报》去年12月22日的文章《009年反腐斗争“风起云涌” 贪腐呈现五大特点》,你就会明显感觉到,这1100余件有效的反腐法规并不效,都完全是自搧耳光。

(一)

《中国监察》去年11月4日的该文章说(原文摘录):

◎中央纪委、监察部对改革开放以来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党内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500余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废止了其中115件,将现行有效的1100余件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法规制度进行汇编,出版了《党风廉政和反腐败现行法规制度全书》。

◎党的十六大(2002年11月召开)以来,党中央大力推进理论创新,提出了一系列反腐倡廉的新思路,进一步拓展了适合我国现阶段基本国情、党情、社情,有效开展反腐倡廉的路子。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进程的不断加快和反腐倡廉工作的不断深入,反腐倡廉的指导思想也在不断深化。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反腐倡廉工作这个根本指导思想,使反腐倡廉工作更加体现全局性、具有时代性
  ◎2005年中共中央印发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第一次在党的文献提出“廉政文化”概念:它是中国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先进文化和廉洁政治的本质特征;在指导思想上,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内容上,浓缩了中华民族五千年来清正廉洁的思想精髓,融会了党提倡的“两个务必”、“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等基本要求;在思想内涵上,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本质要求。

(二)

《法制日报》去年12月22日的该文章说(原文摘录):

  ◎2009年即将过去,有反腐学者统计称,本年度落马的省部级高官已达15人之众。

  ◎来自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消息称,今年1月至10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29462件37750人,与去年同期相比立案人数上升0.8%。其中,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9206人,大案16756件,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2108人。

◎2009贪腐现象五大特点:

1、腐败主体级别向基层渗透;沿海甚于内地;8小时之外的行为监督仍存漏洞;如最典型的邓玉娇事件,就造成了一死一伤的流血事件。

2、2009年的贪腐现象延续了往年的特征,那就是———“涉案级别越来越高,贪腐数字越来越大,群蛀现象严重,‘包二奶’现象不绝”。

3、2009年最大的特点就是,腐败在向高层发展的同时,呈现出落势化倾向,即腐败主体的级别向基层渗透,主要集中在科级干部层面。如党刊《半月谈》披露,沿海发达地区一些富裕农村,村干部腐败案件涉案金额惊人;今年年初被查处的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紫洞村村干部刘子荣,就涉嫌挪用村集体资金近2400万元。

4、今年以来,年轻干部成为腐败高发群体;其根源在于,很多年轻干部为官的环境已经形成了腐败机制,而且用人制度由于受到“干部年轻化”形而上学思想的影响,“平庸者上”、“带病提拔”、“带病在岗”的现象屡见不鲜

5、建筑工程领域的腐败潜规则几乎已成为公开的秘密;施工单位为了获取工程,将工程造价的5%至10%列入“公关费”预算用于行贿,是当地建筑行业的潜规则。2009年,还有一些领域的腐败现象也浮出水面,其中最为典型的就是高校腐败

文章说,目前正在生成四种不良风气:一是贪大求洋、追求豪华、过度消费、不注意节俭的奢靡之风;二是急功近利、目光短浅、脱离实际、做表面文章的浮躁之风;三是贪图享受、贪图钱财、贪图美色的贪占之风;四是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的跑要之风。

在不正之风形成的腐败方面,如动用公款盖干部别墅群、斥巨款让干部上学镀金等事件,仍然没有被杜绝。

  (三)

事实可以列举很多很多;也正如《法制日报》去年12月22日的这篇文章所述:2009年的贪腐“涉案级别越来越高,贪腐数字越来越大,群蛀现象严重,‘包二奶’现象不绝 2009年的贪腐,那件那样不在这1100余件反腐法规的严禁之列?居然高官违禁的比例也增了!事实充分证明:我国执定的1100余件有效的反腐法规并不有效,这完全是在自搧了耳光!

请执政者睁开眼看-看,撑着耳听一听:有1100余件反腐法规,但腐败仍会持续发展的国家,在当今世上,除了我国大陆,还有没有第二家?


所谓“依法反腐”实质就是不给人民反腐的权力,越反越腐也就是必然的事情。
真正有效的反腐措施,只需要实现对权力的有效制约就行了。不有效制约权力的任何反腐法规都只是一纸空文。不信就请执政者试-试:你们再设十个反腐机构,再执定10000件反腐法规,仍坚持权力独享,腐败也-定会持续发展!逻辑论证过程非常简单:因为权力独享,反腐机构也会腐败,所有反腐法规都只能是-纸空文!

写于201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