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兰江中学校花:安全生产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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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

 

        编号:[2011]第15A号

一、目的

为了明确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应负的责任,特制定本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内容

1、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总经理为企业的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全面负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安全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亲自主持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批阅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签发有关安全工作的重大决定;
(2)负责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各分管领导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3)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组织审定并批准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解决安措费用;
(5)按规定和事故处理的“三不放过”原则,组织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6)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领导,决定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奖惩。

2、安全生产办公室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指示,在经理、厂长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2)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对新入厂职工进行厂级安全教育,组织对特种专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办好劳动保护教育;
(3)组织制订、修订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检查执行情况;
(4)组织参加安全大检查,贯彻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隐患整改工作;
(5)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修项目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试车投产工作,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6)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工作;
(7)深入现场检查,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8)监督检查安全用火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9)负责备类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档案。按规定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0)负责对企业各单位的安全考核评比工作,会同工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竞争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积极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方法;
(11)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安全装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
(1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指导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定期召开安全专业人员会议,不断提高基层安全员的技术素质。
3、分管领导安全生产职责
分管领导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1)贯彻“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2)组织制订、修订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4)组织分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5)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教育与考核工作;
(6)规定职责范围内的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7)定期召开分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4、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
总工程师对企业生产中的安全技术问题全面负责,其职责是:
(1)组织开展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组织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
(2)在组织新厂、新装置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产时,做到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3)审查企业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保证技术上切实可行;
(4)负责组织制订生产岗位尘毒等有害物质的治理方案、规划,使之达到国家标准;
(5)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5、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其职责是:
(1)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在本车间贯彻执行,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2)组织制订并实施车间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并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组织并参加每周一次的班组安全活动日,及时处理工人提出的意见;
(4)组织全车间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
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5)及时报告本车间发生的事故,注意保护现场;
(6)建立本车间安全管理网,配备合格的安全技术人员,充分发挥车间和班组安全人员的作用。
6、生产调度、工段长、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企业和车间对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工段)的安全生产;
(2)组织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企业、车间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制止违章行为s
(3)组织并参加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负责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人培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5)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6)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7、车间安全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车间安全人员在生产部长的领导下,负责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协助生产部长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
(2)负责或参与制订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编制车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并负责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4)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与考核工作,负责新入厂人员的二级安全教育,督促检查班组、岗位三级安全教育;
(5)参加车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落实装置检修停工、开工的安全措施;
(6)负责车间安全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车间尘毒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7)每天要深入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
8、技术部安全生产职责
(1)编制或修订技术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并经常督促检查执行;
(2)制订长远发展规划,编制全厂技术措施计划;
(3)严格执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的原则;
(4)组织并督促各生产单位对生产操作工人的技术训练;
(5)负责贯彻工艺纪律管理规定,经常检查工艺纪律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存在问题;
(6)负责组织工艺技术方面的安全检查,及时改进技术上存在的问题;
(7)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装备。

9、综合部安全生产职责
(1)对新入厂人员(包括实习、代培人员)及时组织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到车间。会同安全部门组织对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2)把安全工作业绩纳入干部晋升、职工晋级和奖励考核内容;
(3)按国家规定,从质量和数量上保证安全生产人员的配备;
(4)临时用工协议书中应有安全方面的条文,并会同有关部门执行;

(5)认真执行上级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做好机动车辆的年检和驾驶员的年审、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6)认真做好车辆维修保养工作,确保安全行驶。
10、保卫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认真做好要害部门安全生产的保卫工作;
(2)负责企业内炸药、雷管、剧毒物品的管理和审批;
(3)掌握企业主要生产过程的火灾特点,经常深入基层监督检查火源、火险及灭火设施的管理,督促落实火险隐患的整改,确保消防设施完备和消防道路通畅。
11、计划、财务部门安全生产职责任
(1)在编制生产计划和总结生产完成情况时,必须同时计划和总结安全生产工作;
(2)在编制、检查基本建设和工程计划的同时,编制检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企业安全措施经费在固定资产、改造资金中提取10%~15%的规定,专款专用,定期核算;
(3)保证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和清凉饮料的开支,保证企业安全生产实际需要的经费。
12、配套、物管、销售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管理好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危险品,严格发放制度;
(3)按计划及时供应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
(4)负责各类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并按标准发放;
(5)加强对购入设备、配件及有关原材料的质量管理,使其安全可靠性能符合企业要求;

13、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参加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保证落实“三同时”;
(2)严格贯彻执行国家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及其他有关安全规定,制订或审查建筑安装施工的安全措施,并检查监督执行情况;
(3)做好基建与生产的联系、配合、交接工作,防止事故发生;
(4)负责组织对外包工及外来基建队伍的安全教育,发生事故后按规定进行处理;
(5)保证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使新建项目不留隐患;
(6)在规定权限内负责施工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
14、员工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牙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作好详细记录;
(4)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本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文件下发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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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