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e80低音调到几档最好:建筑施工专项方案有哪些?那些专项方案需要附计算书?那些专项方案需要专家论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7 19:25:42
建筑施工专项方案有哪些?那些专项方案需要附计算书?那些专项方案需要专家论证?        最佳答案
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专项方案。(一) 土石方开挖工程1、 开挖深度3m及以上的基坑(沟、槽)的土方开挖工程;2、 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的基坑(沟、槽)的土方开挖工程;3、 凿岩、爆破工程。(二) 基坑支护工程1、 开挖深度3m及以上的基坑(沟、槽)支护工程;2、 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沟、槽)支护工程。(三) 基坑降水工程1、 需要采取人工降低水位,且开挖深度3m及以上的基坑工程;2、 需要采取人工降低水位,且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工程。(四) 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1、 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大模板等;2、 混凝土模板支架工程(1) 搭设高度5m及以上的;(2) 搭设跨度10m及以上的;(3) 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的;(4) 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的;(5) 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结构可连接的。3、 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承重支撑系统工程。(五) 脚手架工程1、 落地式钢管脚手架;2、 附着升降脚手架;3、 悬挑式脚手架;4、 高处作业吊篮;5、 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6、 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六) 起重吊装工程1、 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2、 采用起重机械设备进行安装的工程。(七) 起重机械设备拆装工程1、 塔式起重机的安装、拆卸、顶升;2、 施工升降机的安装、拆卸;3、 物料提升机的安装、拆卸。(八) 拆除、爆破工程1、 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2、 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九) 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1、 建筑幕墙安装工程;2、 预应力结构张拉工程;3、 钢结构及网架工程;4、 索膜结构安装工程;5、 地下暗挖、隧道、顶管施工及水下作业工程;6、 水上桩基工程;7、 人工挖扩孔桩工程;8、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尚无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其他需要编制专项方案的工程。编制内容:除工程建设标准有明确规定外,专项方案主要应包括以下内容。(一) 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二) 编制依据: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的目录或条文,以及施工组织(总)设计、勘察设计、图纸等技术文件名称。(三) 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四) 施工工艺: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五) 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六) 劳动力组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七) 计算书及相关图纸、图示。《建筑旌工安全检查标准》规定对哪些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必须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旌工组织设计(方案)中文词条名:《建筑旌工安全检查标准》规定对哪些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必须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旌工组织设计(方案)英文词条名:(一)脚手架与卸料平台1落地式外脚手架施工方案。2卸料平台施工方案(含设计计算书)(落地式、悬挑式)。3悬挑式脚手架施工方案(含设计计算书)。4门型脚手架施工方案(含高度超规范设计计算书)。5挂脚手施工方案(含设计计算书)。6吊篮脚手旌工方案(含设计计算书)。7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含设计计算书)。(二)基坑支护施工方案(基坑深超过5M,含支护结构没计书)。(三)模板工程施丁方案(含支撑系统设计计算书和混凝土输送安全措施)。(四)施工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五)物料投升机1架体制作设计计算书。2架体安装与拆除施工方案。(六)外用电梯施工升降机安装与拆卸方案。(七)塔吊安装与拆卸方案。(八)起莺吊装施工作业方案。除JGJ 59 99标准规定以外,还要根据工地环境情况制定地下障碍物清除和道路及管线保护方案,有条件的工地应编制文明施工保征措施计划。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第一条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有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一、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范围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2、土方开挖工程:土方开挖工程师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3、模板工程:各类工具式模板,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4、起重吊装工程。5、脚手架工程: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附着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悬挑式脚手架;门型脚手架;挂脚手架;吊篮脚手架;卸料平台。6、拆除工程。采用人工、机械拆除的工程。7、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二、专项方案的编制与审批1、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建筑企业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编制人员应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2、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深基坑、附着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专业承包企业负责编制。     3、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根据工程建设标准和勘察设计文件,并结合工程项目和分部分项工程的具体特点进行编制。除工程建设标准有明确规定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主要应包括工程概况、周边环境、理论计算(包括简图、详图)、施工工序、施工工艺、安全措施、劳动力组织、以及使用的设备、器具与材料等内容。4、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技术、设备、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有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5、不需要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6、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第三章  专项方案的专家论证一、专家名单应当予以公示。专家以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学术严谨;2)从事专业工作15年以上或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二、参加专家论证会人员:1)专家组成员:应当有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2)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3) 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4)施工单位分管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三、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1)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2) 专项方案设计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3)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第四章方案的实施一、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经过审批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二、专项方案实施前,应由方案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三、施工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施工。四、施工单位应当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监测。发现不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五、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的验收制度。在方案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或工程项目的施工、技术、安全、设备等有关部门应对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     六、对不认真执行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一经检查发现,将对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