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集装箱钢板:点亮心灯——活着,需要一点信仰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14:47:18
                      点亮心灯——活着,需要一点信仰

 


  很久很久以前,在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一位老酋长正病危。
  他找来村中最优秀的三个年轻人,对他们说:“这是我要离开你们的时候了,我要你们为我做最后一件事。你们三个都是身强体壮而又智慧过人的好孩子,现在,请你们尽其可能的去攀登那座我们一向奉为神圣的大山。你们要尽其可能爬到最高的、最凌越的地方,然后,折回头来告诉我你们的见闻。”
  三天后,第一个年轻人回来了,他笑生双靥,衣履光鲜:“酋长,我到达山顶了,我看到繁花夹道,流泉淙淙,鸟鸣嘤嘤,那地方真不坏啊?”
  老酋长笑笑说:“孩子,那条路我当年也走过,你说的鸟语花香的地方不是山顶,而是山麓。你回去吧!”
  一周以后,第二个年轻人也回来了,他神情疲倦,满脸风霜:“酋长,我到达山顶了。我看到高大肃穆的松树林,我看到秃鹰盘旋,那是一个好地方。”
  “可惜啊!孩子,那不是山顶,那是山腰。不过,也难为你了,你回去吧!”
  一个月过去了,大家都开始为第三个年轻人的安危担心,他却一步一蹭,衣不蔽体地回来了。他发枯唇燥,只剩下清炯的眼神:“酋长,我终于到达山顶。但是,我该怎么说呢?那里只有高风悲旋,蓝天四垂。”
  “你难道在那里一无所见吗?难道连蝴蝶也没有一只吗?”
  “是的,酋长,高处一无所有。你所能看到的,只有你自己,只有‘个人’被放在天地间的渺小感,只有想起千古英雄的悲激心情。”
  “孩子,你到的是真的山顶。按照我们的传统,天意要立你做新酋长,祝福你。”
  虽然,个人在宇宙中的渺小是无可避免的,但是如果因为渺小而自卑自贱就完全没有必要,因为我们有精神,惟其人有精神而能为万物长。
  人就是这样的活着,活在一个自己不熟悉的地方,做着自己不熟悉的事情。人的心灵,是那样的强大,他用他的心去演绎,去诠释生命。他有心灵,他有信仰,信仰是假的。他不完整,不完美,不纯粹,但是他会唱歌,会学习,会活着。如果生命很伟大,每种生命都很伟大,那么人也很伟大。但是人说自己不伟大,所以他是伟大的,他知道自己是卑微的。当人看见自己的卑微,他才是伟大的。他在以自己的方式活着,带着自己的心旅行,从小到大,从很远很远的地方,到这里。
  精神是什么?体现在人身上的最重要的一点是要有信仰。信仰是人类精神的集中体现,是给予生活的一个精神追求,一种超越时下的精神目标。成功、气节、情趣……等等人生大的方面无一不或明或潜地体现了信仰。
  没有坚定的信仰,很难使人生有意义,作为商人,如果整天只知道赚钱,而没有一个精神上的支柱,那他最终就只能成为高老头似的守财奴而已;作为政客,如果只知道同流合污搞腐败,不关心人民疾苦,那他最后只能成为人民的罪人;作为学者,如果只知道捞取荣誉,不专心学术,那他最后只能成为一个伪君子。
  当我们想起信仰的时候往往会想到“良心”这个词。有句话是这样的:“良心,是上帝刻在人心上的天平。”过去,尼采说,上帝死了。萨特说,上帝不存在。现在,我说,上帝是谁?上帝在我这里是圣经里的上帝吗?不是。据我所知,上帝,他被西方的历史扭曲得变了样,最初的蹩脚的创造,然后是误解的崇拜,误解的贬低,这些扭曲,早已让他面目全非。何况,无论是扭曲前,还是扭曲中,还是扭曲后,我都不认识。我不想,他告诉我:你们从来都不了解我,他们曲解我,你则继续曲解着我。如果上帝存在的话,不知道他会不会那样告诉我。我不信绝对,因为我是绝对的人,当我一意孤行的时候,我意识到一意孤行的可笑,我就不再绝对了。上帝曾经是个绝对,但是他和我一样,被扭曲了。我这样说,不是我想说,上帝死了,或是不存在。因为信上帝的人,自然信他存在,不信的人,就认为他不存在。我是想说,上帝,就是一个信仰,世俗的上帝就是“善”。
  这里我想谈一谈的是现代西方的上帝,现代西方信仰中的上帝不再是一种绝对的类似于中国“太上老君”、“玉皇大帝”似的人格神,而正在成为一种人们内心的信念。现代西方思想家鲍恩认为:我们目前居住的世界分为“现象世界”和“人格世界”,前者是表象,后者才是实在和本质。了解人格是了解人格世界亦即了解世界本质的关键,人格是一切存在的基础和哲学研究的本体,也是一切价值和价值关系的基础。在确保外在的幸福与获得内在的价值和和平,这两个行动的目的上面,传统的世俗伦理除了加深这种分离之外毫无作为,完整的人格伦理才能承诺之。真正的道德原则应该是:对于道德存在之正常的相互作用关系来说,“善良意志”(良心)的规律是惟一普遍的规律;“爱的规律”是惟一基本的道德率;自尊的法则,即“我尊重他人的人性,我也必须尊重我自己的人性”。在这个基础上,他认为应当使人类伦理神圣化,使宗教人格化,因而使人类道德生活的现实与理想、外在与内在、有限与无限获得了最终的统一。
  虽然萨特认为人的自由在于选择,但现实上往往人们不得不面临理论上的无限选择的自由可能与现实中的难以选择的尴尬处境,所以从根本上来说,现实中的自由是有条件的,不过人类必须有对无限和完善的追求和信念,这是人格创造性的源泉,完善的信念就是对上帝的信仰,上帝是完美人格的象征。
  从这一点来看,现代西方的上帝已经不再是一种愚昧迷信的象征,而是一种追求人类自我超越的信仰。西方学者布莱特曼认为:从人类精神的内在需要出发,应当依照人类的价值经验事实来重新解释宗教,以建立一种人格主义宗教哲学和价值伦理学。和康德认识的一样,布莱特曼认为世界分为现象的经验世界和本体的理想世界,或者说分为自然的或物质的世界(价值的或人格的世界)。价值的本质在于它作为人类内在追求目的的“应然”(ought to be)性质,具有超越的永久性精神意义。
  对于人类来说,人的本质是什么?也许,人的价值世界的中心,也是最高的价值存在本体。从哲学上来分析,人格的价值就在于人的道德信仰,也就是伦理的价值。由于“外在的自我”与“内在的自我”——“灵”与“肉”的不可分离,因此人类信仰的建立就非常必要了,只有经过人性的再造,自我人格的再造才能影响人的社会生活,而信仰的存在虽然不一定非要以宗教信仰为追求,不一定非要信仰上帝,但是人们必须有自己的精神追求,这种精神追求从而使人们努力追求崇高的理想和完美人格的实现。
  如果说人的自由体现在面对现实人有自由选择的权力的话,那么信仰无疑就是选择的路标。
  如果存在的确是先于本质,人就永远不能参照一个已知的或特定的人性来解释自己的行动,换言之,决定论是没有的——人是自由的,人就是自由。……没有一个行动不是同时在创造一个他认为自己应当如此的人的形象,在这一形象或那一形象之间作出选择的同时,他也就肯定了所选择的形象的价值;因为我们不能选择更坏的。所以说,有人成为伟人,有人成为乞丐,这都是他们自己选择的结果。
  这是萨特的名言,萨特是一位特立独行的人,不和于时势,不过在他逝世的时候,却有十万人为他送葬。萨特之所以能够被世人记住并时常忆起,除了他反权威、反传统的文学性格与哲学思想之外,他在1964年特立独行“拒绝领取诺贝尔文学奖”的行为才更加具有震撼效果,这也同样使他倍受争议。为诺贝尔文学奖增添了永恒的、不可磨灭的一笔颜色,与他的名字同样不朽。
  诺贝尔奖是用来奖励与鼓励那些在各个领域作出卓越成绩的优秀人才的一个平台。无庸质疑,取得诺贝尔文学奖代表着作者在这个领域中拥有了同时代至高无上的荣誉,在此基础上给予作者一定的物质奖励是可以理解也是合乎逻辑的,感激作者对人类文学与精神世界作出的贡献与成就。人类都有着本质性的自私与物质欲,所有的行为最终不外乎为了生存,包括艺术与文学,尽管自古以来人们就认为艺术与文学是无价的,然而从事这个行业的人却也必须先有生存的前提,也因此艺术与文学被称为贵族的行业,有钱人的职业,因为只有良好的物质保障,才可能有机会去追求理想主义与惟美风格的艺术与文学作品,享受精神的愉悦。设立一个奖金,可以鼓励人们为了这种本质性的目的而刻苦努力,当然我们也绝对不能认为每个获得诺贝尔奖金的人最初都是为了拿这个奖金而努力在自己的领域中默默耕耘,但是,不可置否这种形式吸引了更多的人的参与和竞争,使得奖金的含金量更高,作品水平更佳。
  萨特说:“我的深层实在是超出荣誉的。这些荣誉是一些人给另一些人的,而给这荣誉的人,无论是给荣誉勋位还是诺贝尔奖金,都并没有资格来授予。我无法想象谁有权给康德、笛卡尔或歌德一项奖,这奖意味着现在你属于某一等级。我们把文学变成了一种有等级的实在,在其中你处于这种或那种地位。我拒绝这样做,所以我拒绝一切荣誉。”
  当然,这种反其道而行、物极必反的东方唯物主义哲学观值得世人学习;这种在金钱面前漠然的态度值得世人深深思考;他在世界文坛的地位与成就同样毋庸质疑,与他的名字同样不朽!他那突兀的性格与极端的哲学思想也同样给人们留下了不灭的印象,尽管只是历史的瞬间。暗夜里的墨昙,绚烂的耀眼,却短暂的可怜,然而却也曾带来曙光。
  这种视名誉如粪土的行为源自于萨特本身的信仰:他追求的是人的绝对的选择意义上的自由,在这种条件下他蔑视一切荣誉。而名誉地位在常人看来却是必须的,但是却正好是因为名利而往往蒙蔽了我们的眼睛。
  佛经上有这样一个故事:“一个人一手拿着名,一手拿着利,去见佛祖。佛祖说,放下。那人放下利。佛祖说,放下。那人放下名。佛祖说,放下。那人说,弟子放无可放。佛祖说,我没让你放下的,你放下了。我让你放下的,你却没放下。”
  这个人没放下的是什么?没放下的是一颗求名利的心。中国古语:大隐隐于朝,中隐隐于市,小隐隐于野。其实已说的很透彻。不过不够。其实说的只是隐身,而最大的隐乃隐心,心隐了什么都隐了。无须介意身在何处,无须遁形。其实人在世间行走,无外乎两个主题:得到与失去。得到的要珍惜,失去的要忘记。但无论得到,还是失去,都要懂得放下。放下不是放弃,放下是胸怀天下,放下是笑看风云,放下是圣人之道,为而不争,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
  只要心存相信,总有奇迹发生,希望虽然渺茫,但它永存人世。美国作家欧·亨利在他的小说《最后一片叶子》里讲了个故事:病房里,一个生命垂危的病人从房间里看见窗外的一棵树,树叶在秋风中一片片地掉落下来。病人望着眼前的萧萧落叶,身体也随之每况愈下,一天不如一天。她说:“当树叶全部掉光时,我也就要死了。”一位老画家得知后,用彩笔画了一片叶脉青翠的树叶挂在树枝上。最后一片叶子始终没掉下来。只因为生命中的这片绿,病人竟奇迹般地活了下来。人生可以没有很多东西,却唯独不能没有希望,有希望乃有信仰,希望是人类生活的一项重要的价值。有希望之处,生命就生生不息!著名的蜘蛛结网的故事便说明了信仰的可贵,苏格兰国王在与英格兰的战争中第六次惨败,他的军队四散溃败,自己为了躲避追踪而栖身在一个潮湿的山洞里。沮丧之余,他看见洞壁有一只蜘蛛正努力地想在两个石壁间织起一张网,挂着蛛丝的蜘蛛努力从一面石壁向另外一面石壁荡过去,中间的距离很长,它当然失败了。“愚蠢的小东西。”苏格兰国王摇摇头,可是令他意想不到的是,失败的蜘蛛一次又一次地尝试着,终于,第七次,它成功了。国王脑中灵光一现,希望在他心中重新燃起,于是振作精神,重新招集队伍,终于取得了战争的胜利。对于无论经受多少打击的人来说,信念始终是一种无坚不催的力量,当你坚信自己能达到目标的时侯,你必能成功。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是不爱自己的,没有人是不在乎自己的。这是天性,天然的。别人,是可爱,可不爱的人。除了父母兄弟,人真正爱的能有几个呢?在文学作品里,作者为了表现什么,不惜抹杀人间最美好的亲情。在现实生活里,人因着各种各样的原因,去伤害本应该是自己最爱的亲人、爱人、朋友。背叛所有人,只因没法背叛自己。即使有时人让自己去关心别人,在意别人,但是,在潜意识里,他依旧把自己看成最重要的。即使所有的道理信仰都表明了,你该爱哪个人,为他着想,可是你还是只爱自己。在潜意识里,你只爱自己,那就是本我。
  信仰和道理是超我,只爱自己是自我,做出事情的那个存在,是自我。然而自我是一切,因为那是唯一现实里存在的。当信仰和本我争执时,现实是裁判。信仰的空想遭遇着本我的真实,变的不堪一击;本我的卑微,在遭遇信仰的高尚时,变的不值一提;当信仰和本我遭遇现实时,统统听命于现实,融合成自我。破碎的本我,加上破碎的信仰,是自我。所以人总是会觉得难过,因为人是破碎的组合,是矛盾的组合。偶尔,当本我开始出头的时候,人总是很开心。因为只为自己考虑,顾虑少了,会很容易开心。信仰统治自我的时候,人会变得崇高起来,有时问题重重的时候,矛盾又痛苦,本我和信仰各执己见,自我撕裂一样的痛苦。信仰失败了,会派良心来报复,让自我良心受到谴责;本我失败了,伤心自不必说。当人的预期目的没有达到的时候,自然会伤心。喜怒哀乐,据说都是伤身体的。表情和语言,是情绪的体现,情绪,是人心的镜子。心湖波澜,就是情绪。表情和语言,是可以控制的。人可以为了什么将自己的语言和表情控制在某个范围内。换句话说,情绪是可以控制的,至少是情绪的表象。留心自己的语言,因为可以变成行动;留心自己的行动,因为可以变成习惯;留心自己的习惯,因为可以变成性格;留心自己的性格,因为可以变成命运。我把这叫做控制心的下法。这样的控制情绪,是否,人也能控制自己的心呢?心是旷野里的兽,狂野而放任,本来是不容易控制的。但是,心是可以牵引的。正如,野兽追踪猎物。当心情能被牵引的时候,情绪就会随之改变,表情和语言自然和可以变了。我把这叫做控制心的上法。上法是看不见的,下法是看的见的;但是,上法是顺着自己的心意,不会另人难过,而下法,却是骨肉剖离的分开心和表情,当然会强人所难,也让人不舒服,并且效果也没有上法好。所以上法所以为上法,下法所以为下法。
  听人说话,看人表情,因为那样很容易看出一个人的底细。伤心很难避免,但是,何必对着全世界哭丧。于事无补,还害别人一样心情不好。开心却是最好不过,笑脸是最好的。让自己高兴,让别人高兴,没有语言,不会泄露自己的心事。这是下法的推广。了解一个人,最好的办法是设身处地的为他想,把自己当成他。当然,非常可能会以君子之心度小人之腹,或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不过,好在人没有绝对的小人和君子。此外多方面思考问题应该是啊。
  心是孤单的。从来都是孤单的。因为人是无缘无故的被抛在这个世界上的,而且他是孤孤单单的。他因着他做的事情,而证明自己的存在。他因着自己的不完整,希望自己不再孤单。除非他完整了,不然不会停止孤单。不是谁都可以让他完整,所以只有找到那个人,他才能不孤单。也许,他也可以一直像个碎片一样,孤单的活着!孤单,不是不快乐。因为心灵是可以调节的。
  这就是弗洛伊德的“本我”、“自我”和“超我”,人生在世,欢乐的时候其实并不多,更多的时候我们是在为成功、为金钱、为地位、为荣誉而奋斗,虽然我们可以苦中作乐,不过毕竟苦时多,作乐的时候少。
  在人的本我意识里,其实这就是人的潜意识,人是一个动物,一个趋乐避苦的动物,惟一想得到的是快乐;而在自我意识里,人生由于处在现实的社会中,面临着方方面面的诱惑和压力,人们采取的是更为务实的态度,这其中往往是功利主义的态度;而在人的超我意识里,信仰占据了重要的位置,由于本我只有在自我的现实中才能实现自己,而现实只有在超我的信仰指导下才能体现本我的真正意识,使我们不至于在追求名誉、地位、金钱的外在之物时迷失了自我的本质,快乐。
  信仰多种多样,但是真正的体现人类超越自身人性悖论的信仰只有一种,那就是道德感,使自我显得崇高的道德感。
  有一段时间社会上流行一本叫做《厚黑学》的书,无论是官场、商场,甚至是情场的人们疯狂的在这本书里汲取营养,以增加能量应付这个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说法的社会。厚黑,顾名思义皮厚心黑,皮厚自然是可以深入到各种各样的别人不敢轻易闯进的环境里去索取自己需要的东西,最典型的例子是西游记里的孙行者,它跑到太上老君的炼丹炉里拿到了长生不老的仙丹,而现实里也有类似孙行者模样的皮厚着,只不过他们没有孙行者爱憎分明行侠仗义的英雄气节,他们跑到生活于贫困的人民之中毫不留情的拿走他们辛辛苦苦的救命钱,或者撞翻奋斗在江流之上的勇士们的船舶,再给落水的人扔几块石头,以获取勇士的称号,或者干脆钻进风花雪月的巷子里沾满一身的香粉气以追求畸形的魅力,在这些皮厚者心里,是与道德不相干的幸福二字,为此二字,他们情愿去尝试、体验和铤而走险。而心黑,顾名思义就是心的颜色是黑的,因为他们的血液久处于情感的麻木之中,不再激动没有感动,没有良知丧失义气,凝固成黑色冰凉的物质,心黑的人出手必会颠倒黑白、混淆是非,然后设法从中渔利。
  再后来又流行一本叫做《及时行乐》的书,很多人蜂拥而上抢购一空,他们感叹人生的苦短,不再为真情吟唱《长恨歌》,他们笑话无私的人是傻子,正义的人是弱智,他们认为幸福就是及时行乐,今朝有酒今朝醉,今夜有情今夜发,今天有财今天抓,如果有道德堵了他们的路,他们定会千方百计推至一边,扬长而去。
  其实,道德是一种观念,是人们约束自己行为的一种规范,它是靠人们的舆论、习惯以及风俗来调整的,而幸福却不同,它是人们的一种向往、一种快乐和一种满足,如果幸福没有遇到道德的时候,它是自由的、无限的、放荡不羁的,比如美丽的爱情、浪漫的婚外恋、刺激的一夜情、官场上的飞黄腾达、商场上的一掷千金,影视界的赫赫名声,学术界的德高望重等等。幸福其实就是一种感觉、一种内心的愉悦、一种拥有的骄傲,然而,当它遇到道德,有时又会为自己的不择手段而内疚,为自己对爱人的不忠而惭愧,为自己踩着别人的肩膀做台阶而羞辱,为自己骨子里的虚荣、内心深处的卑鄙而慌乱。
  道德与幸福不是互相矛盾的,恰恰相反,真正的快乐、幸福需要道德,惟其道德感才能带给你精神上的愉悦。而在现实生活中,道德与幸福在表面上却必须一致,随着道德而来有社会责任,家庭义务,接踵而来的还有亲情、伦理、本性,它们都是道德庞大家族里的成员;幸福也是一个大家族,只是它的成员形态各异参差不齐,面对道德一族它们之中有的脸红着躲到一边,有的胆怯着扔掉凶器,还有相当一部分的幸福却表现出坦然,它们大方的走上前来与道德的成员们亲切的握手拥抱,而还有的却昂着头藐视着这一切,冷漠着表情站在路间。其实,幸福与道德本不是狭路相逢的一对冤家,它们的背道而驰只会使双方都走入扭曲变形的偏僻小径,没有路标没有依托最后必迷失于荆棘攀藤的荒野之中。它们应该是结伴而行的一对兄弟抑或姐妹,相互间的礼仪、谦让以及督促和鞭策,会使他们收获更多的坦然和平静,亦会采摘芬芳鲜润的美味果实,道德给予幸福更长久的生命能量,幸福给予道德更耀眼辉煌的一顶锦绣桂冠。用一句通俗的话来说,就是幸福,人生的意义和道德,信仰的双赢。
  信仰说起来高深莫测,其实现实中却非常非常简单,我曾经见到一个农村的中年妇女,丈夫早亡,抚养两个儿子,生活清苦,但是她的生活过的简单、平静、快乐。她每天早晚起来都诵一遍《观音大士咒》,然后上山去种田、种菜,当我问她什么是佛教、什么是观世音菩萨的时候,她摇摇头:“我不识字,这是前年的一个游方和尚教我的,我只知道每天早晚诵一遍,就有神仙保佑我家平安吉祥。”
  也许我们会不屑于农妇的愚昧,可反观我们自身,当我们每天逡巡于高楼大厦为生活奔波劳累的时候,我们有她这样宁静、快乐、充满希望的心境吗?
  以佛教而论,佛教实在是一个伟大的宗教,其中的典籍浩如烟海,据说全世界有佛教信徒三十亿之多。
我有一个朋友,一次问我知不知道佛教有多少佛经,我说,我不知道,佛经很多,恐怕一个人一辈子也读不完吧。他笑着说,佛经只有三篇。他说,你看过西游记吧。当年僧唐西天取经,经过八十一难,路经十万八千里,好不容易到了西天,取了佛经,用担子挑了,往东土而回。观音菩萨听了汇报,拿过唐僧经难簿目看了一遍,说:“佛门中九九归真,圣僧受过八十难,还少一难,不得完成此数。”就下令,“还生一难,才能圆满。”所以当唐僧他们四人来到通天河,面对湍急的河水,举头观看,四无人迹,又没舟船,正在为渡河着急时,一个曾驮他们渡河而西的大白赖头鼋正等着驮他们过河到东岸。快到岸边,大白赖头鼋问当年托问佛祖他的寿年的事情,唐僧把这件事忘了,没有问菩萨,大白赖头鼋一气之下,就把他们都翻落在水里,把满担子的经卷也都掀到水里。唐僧他们赶紧打捞,捞起的经书,放到晒经石晒干。泰山石经峪上的字迹就是晒经上犹有字迹。
  泰山石经峪刻的是《金刚经》,残刻字大如斗、气势宏大、用笔篆分真隶诸势俱备。他说,那是《金刚经》的一些残刻,是唐僧取的经打湿了晒的时候沾在石头上的,留下来的经其实只剩三卷。我说,是哪三卷?他说,就是“善哉善哉”,“罪过罪过”和“阿弥陀佛”。
  出家人,还有那些信佛的人,总是把这三句挂在嘴上,在不同场合灵活运用的。在遇到他们认为好事,值得赞赏的事的时候,他们就双手合十说:“善哉善哉”。翻阅佛教词典,善哉,是梵语的义译,称赞之辞也。智度论曰:‘欢喜赞言,善哉善哉!再言之者,喜之至也。’胜鬘宝窟中本曰:‘善是好别称,哉是助语之辞。’法华玄赞四曰:‘法尔随喜,皆云善哉。’寄归传三曰:‘娑度,义曰善哉。’在遇到他们认为是坏事,是要否定的事时候,就双手合十说:“罪过罪过”。我也查了佛教词典。罪过即罪恶过失,始见于《周礼·秋官·大司寇》:“凡万民之有罪过,而未丽于法,而害于州里者,桎梏而坐诸嘉石。”然而,“罪过”成为习见的俗语,却在佛教盛传之后。它本是佛教的戒律用语。“罪”指恶业,即“五逆十罪”之类;“过”指过犯,即律中的轻罪。泛指一切恶业和犯戒行为。在俗文学中,“罪过”或引申为斥责,如元·杨文奎《儿女团圆》第一折:“倘或衙门中告不下,我倒吃罪过。”或引申为谦词,犹言得罪,多谢,如《古今小说·宋四公大闹禁魂张》:“(店小二)将肉和蒸饼递还宋四公。宋四公接了道:‘罪过哥哥!’”(李明权)至于口诵“阿弥陀佛”,佛教词典说:阿弥陀佛,梵语 Amita ,义曰:无量光,无量寿,又义甘露(密教称为甘露王)。他原是世自在王如来时的法藏比丘,发愿成就一个尽善尽美的佛国,并要以最善巧的方法来度化众生,后来成佛,创造西方极乐世界。法藏比丘则成为阿弥陀佛。为西方极乐世界的教主。在他成佛的时候,曾经发了四十八大愿,其中之一是说:“若有人,欲生我的极乐国土,他只要念我的名字,至至诚诚,哪怕是只念了十声,也可以生到我的极乐世界来”。因此佛教就提倡念佛求往生。一声佛号一声心,合掌连声,表示佛教徒一心归顺与佛。而一些佛教信众,口诵“阿弥陀佛”,除了悼念故人之外,心里想的不是要住西方极乐世界,他们是为现世祈福。他们口诵“阿弥陀佛”,是希望佛保佑平安、祛病消灾,如有所求,所愿,口诵“阿弥陀佛”,是祈求佛赐福,让他们心想事成,万事如意。难怪佛门做法事,大家在场院里兜圈子,要不停地诵读“阿弥陀佛”。这是不是像伊斯兰教徒诵“我的真主啊”;基督教徒默诵“我的上帝啊”?!
  佛曰:众生平等。意思是所有的生命在佛祖的面前都是一样的,都具有生的权利,不应该被剥夺。然而在现实中,并不是如此。在自然界里,总是弱肉强食,适者生存。达尔文一句“自然选择”就轻轻地掩盖了血淋淋的进化史。
  人作为迄今为止生物进化的最高阶段,自然有着得天独厚的优越条件。如果把食物链看作一座金字塔的话,人就是站在金字塔顶端的法老,可以俯瞰众生,享用众生。这其实是一件挺可怕的事情,但是人们不会觉得,因为在漫长的岁月当中,人们已经习惯动物是自己的盘中餐这个事实了。人们在形容一个人的残忍的时候,就会把这个人比作禽兽。为什么会这样比喻呢,因为禽兽生吞活剥,茹毛饮血,把另外一个生命活活地咬死,再一口一口地吃掉。那么,相比而言,人就仁慈得多,至少把动物掐死或者把其喉管割断或者一刀捅进其心脏,再用沸水烫,拔毛,剥皮,或蒸,或煮,或炸,或炖,要看您的口味了。人一般不吃活的东西,这是人仁慈的原则。
  也有比较极端的例子,如韩国人生吃章鱼,我不知道把蠕动着拼命伸出来的触角一次又一次地往嘴里塞是什么感觉。中国有著名的九大残忍菜肴,其中残忍度排第九的是“风化鸡”,据说鲜嫩无比。取活鸡一只,去除内脏,因为要保持鸡的鲜味,所以要活生生地将其开膛破肚,收拾干净以后再填以佐料,再缝合,最后悬空风干。这道菜的炉火纯青的大师级的做法是悬空时那只鸡还会在风中咕咕地叫。第九残忍的都如此这般,第一残忍的就可想而知了。我只是觉得吃这些菜,死后肯定要下地狱的。
  我想,如果地球上进化出比人更高级的动物,它们把人圈养起来,有力气的替它们干活,细皮嫩肉的养肥了宰了下酒。那么人每天都在笼子里等着被宰,是怎样的一种心情。要是到了宰的时候倒也无所谓,也就一刀子的事情,只要它们没研究出什么九大菜肴,八大菜肴,但是那种等待被宰的无望是怎样的一种煎熬。你也许会说动物不会懂得这些,但是据说送猪去屠宰场的时候,猪会不安地嗷叫,不肯上车,临宰前还会眼泪汪汪的。
  古往今来,似乎人们对于人类的这种残忍的天性做过很多反思,也有人认为这表明了人的高级性。譬如,人们常常说的保护野生动物,之所以要保护,是因为野生动物不像家禽家畜,人们已掌握它们的生存规律,可以随意繁殖,这样大量宰杀也不要紧。而野生动物是杀一个少一个,说不定哪天就杀光了,那样不好,破坏生态平衡,人类也会感到寂寞,因此要保护。可是很少人反对不要残忍地杀害人类饲养的动物,这个话题引起一些人的针锋相对。
  外国曾经有这么一群人,赤身裸体地在广场上静坐。不要以为这是先锋派艺术家在做秀,这是一群反对使用动物皮毛的志愿者在举行抗议游行活动。对于这些,医学工作者有话要说。我看过一篇国外生物医学工作者写的文章。他在文章中指出,人们正在陷入一种歧途中,这些仁慈的人们其实根本不明白什么。这些人只会盲目指责,他们不知道,没有小动物实验,保障生命安全的药物从哪里来,小孩子种的疫苗哪里来,甚至他们家里的宠物治病的针剂从哪里来?好像小动物实验从来就只是一件残忍的事情而和他们的生活一点关系都没有……所以说爱,无论是博爱,还是人类自身的自爱,都是值得提倡的,尽管人类自身存在着悖论,难以处理好这其中的奥妙,也许,只有上帝能够处理好吧。
  据说在这次东南亚海难中,全世界各地的佛教团体都派了信徒到东南亚为在海啸中遇难的十余万人祷告超生,这就是信仰的力量,爱的力量。
  西方社会中的信仰也是如此,“爱、信、望”一直是基督教教义中“三大德”,虽然到了现代社会上帝的人格神的作用下降,但依然有着巨大的影响,谁能说比尔·盖茨的捐钱里没有信仰宗教的因素?现代西方新托马斯主义的思想家马里坦认为:从根上说,科学理性的本质是其形而上学的存在直觉。“人生的目的”是所有学术研讨的核心问题。即便是平民、凡人,我们也应当从“存在的直觉”上升到“主体性直觉”,并从主体性直觉中揭示出爱的存在的崇高,因为有爱,有信仰才能揭示出个人存在实体中精神人格存在的超越。由于自我是灵与肉的存在实体,灵魂虽然是最根本的,但是肉体却是最重要的,我们不能离开肉体而生存,从个体和社会的关系看,二者都不可偏废。现代文明只创造了一种物质文明,而失之于无序和非人性,现代文明所缺少的是一种精神秩序,而且现代文明无法由自身建立起这种精神秩序,在西方思想家们看来,现代文明只有求助于基督教文化才有可能建立精神秩序。“和存在一样,秩序本身是一种善。”总之,建立一种多元的世俗生活秩序与神圣秩序相和谐、私人生活领域与公共生活领域相融合、平等、博爱的新生活秩序,是“新基督教世界秩序”的历史性理想的基本特征。其实,在社会生活中,我们姑且抛开西方的基督教和印度的佛教不谈,信仰依然是重要的。其实关于人生意义的各种纠缠不清的疑难症结不在别的,只在于人自身,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世界、宇宙、社会、人生问题实质上就是人的问题。
  我们只有心中拥有信仰的灯塔,人才能领悟人生的真谛,人才能洞悉自身的人生和问题。正如西方当代认为:上帝是信仰者心中的精神,也是“一切中的一切”。上帝与人、信仰与人生、上帝与人类社会都是须臾不可分离的,上帝离不开人,他永远是人的上帝;人更无法离开上帝,没有上帝,人生将失去意义。
  对于我们大多数来说,也许我们无需去弄懂复杂的哲学及宗教理论,但是我们只要心中有信仰,相信“上帝在我心中,我就是自己的上帝”,凡事有主见,有自己为人处事的道德原则,那么我们就一定会获得有意义的幸福人生。
文章来源:佛教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