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水带放置:对建安企业所得税的思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2 06:15:43
税校
宿迁
泰州
镇江
扬州
盐城
淮安
连云港
南通
苏州
常州
徐州
无锡
南京
总局

监控决策
行政办公
调研专栏
人事平台
信息中心
税务学会
在线投稿
基层心声
公示栏
2.0业务支持平台
信息发布
电话号码
公文处理
税法查询
机关党建
税收科研
国税文化
每月一星
廉政建设
政务公开
发表评论评论条
最近查了一家建筑安装企业,核算很不规范,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工程项目收入不能及时入帐,很多情况下没有按照工程进度进行收入确认,甚至已完工程也迟迟不能拿出决算报告,有的甚至开了发票也迟迟不能入帐。
二是不能及时核算并结转成本,收入与成本不能很好地配比。甚至有的项目有成本没收入,有的项目是有收入没成本。
三是成本票据不合法,有的是抬头错误或不填,有的不属于企业的支出也拿来核算工程成本,如电费、利息等。分包、转包工程人员工资在实际工作中也很难核实、把握与确认。
存在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
一、营业税归地税征管,国税不能准确、及时掌握企业经营现状,不能通过发票进行有效管理。
二、转包、分包等经营形式的多样性也给企业会计核算带来复杂性和难度。
三、更重要的一点是,目前地税所得税征管现状也给国税所得税征管带来困扰。地税是按收入的0.8%征收所得税的,他们不考虑成本资料的合法与否,而国税却是查帐征收。结果是:地税征管的建安企业会因不需发票而降低工程成本,造成同一地方的企业不能在同一平台参与竞争,势必挤垮由国税征管的企业;另国税核定征收应税所得率为8%,税负达2%,也远远超过地税的0.8%。在同一地方税负不均也制约着企业的生存与发展。
笔者就上述存在的问题提两点肤浅建议:
一、由总局发文,尽快统一国、地税对建安企业所得税征管模式。
二、建安企业所得税统一由地税征管,不管企业大小均实行查帐征收,否则国税税源流失会相当严重。
以上是个人工作中的肤浅思考,不当之处批评指正。
如皋国税稽查局何秀艮
2010/07/12
 
[责任编辑:魏钢]
推荐阅读

标题 内容 姓名 部门 版块 日期


发表评论:用户名 单位 可不填
现在有 人对本文发表评论查看评论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税收探讨
每月一星
最新资讯
新闻副刊
一周新闻排行
最新评论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版权所有
Jiangsu Provincial Office,State Administration of Taxation of China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16Bit颜色
设计、维护:江苏省国税局办公室、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