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移动音响:结婚的目的及婚姻的责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19:33:11

是否考虑过,你结婚到底是为了什么?你说是为了结束孤独。但是结婚以后真的就不孤独了吗?你说的孤独是物理上的孤独,还是心灵的孤独呢?你以为有一个人和你住在一起,你就不孤独了?你难道没有看多少女性抱怨和丈夫没话说,或者一说话就吵架么?那么你想要的婚姻是什么样子呢?
我们动不动就强调婚姻的责任,甚至还有什么“婚姻学家”说一大堆理论来说要挽救一些破碎的婚姻。那么我们是否都认真地考虑过,到底我们要求的所谓婚姻的责任是什么?我们挽救婚姻的目的是什么?婚姻的实质到底是什么?难道我们结婚就是为了去花一个男人的钱,让男人养活吗?那么为什么当这个男人做到这点,不过就是在外面有几个女人,我们还会生气?那么当我们自己也能够挣钱养活自己的时候,我们还要男人干嘛?难道我们结婚就是为了让男人去做家务吗?可是我们没有结婚的时候,不是那些活也要自己干吗?难道我们结婚就是要有个人陪着吗?那么我们和朋友合租不也可以达到这个效果吗?那么我们到底要婚姻中的男人承担什么婚姻的责任?我们结婚和不结婚最大的不同是什么?也就是说,男人能够提供给我们什么是我们自己不能达到的,所以我们希望和他们在一起?那才应该是婚姻的责任,不是吗?
如果大家都认真地考虑了这个问题,这个答案不难得到了吧?那就是性和与这个男人在一起的快乐。因此我认为真正婚姻的责任不论男人还是女人都是一样的,提供稳定的和谐的性和一个生活快乐的环境。而这一切能够发生的前提是什么?是爱情呀。你们想想,如果两个人不相爱,怎么会生活快乐,那么这样的婚姻是不是就是一个不负责任的婚姻?不能提供稳定和谐的性和一个生活快乐的婚姻才能够称为真正的不负责任的婚姻。
所说的被娶是什么含义呢?只要有个男人娶你,你就会幸福,他就会疼你吗?还是有个爱你的男人娶你才是幸福?谁说这个世界男人只爱处女?去看看一些明星级人物,不管长得好看的,不好看的,有几个是和有处女情结男人结婚的?有哪个名流富豪娶了处女并大肆宣扬的?这些女人有几个结婚的时候是处女?甚至很多还是离婚女人甚至带孩子的吧?你怎么解释这个现象呢?那我是不是可以按照你的逻辑推论出一个结论,优秀男人都娶离婚女人或者非处女,只有赖男人才会在乎处女?那么你打算嫁给那些赖男人吗?
问题的实质在于你一旦爱上男人立刻就会精神依赖,所以你才会担心爱人离开,担心人家不要你,才会纠结在欺骗和爱情中。你结婚的目的不明确,所以我不明白,如果一个婚姻,不能给你快乐,让你继续孤独,备受精神煎熬,这样的婚姻你要它干吗呢?如果你找不到一个能接受你,真正爱你的男人,而委屈自己去接受一个有处女情结的男人,因为你是处女才爱你,这样的婚姻就是你嘴里的幸福?你能够自欺欺人多长时间呢?所以建议你还是想明白这些问题,学会精神独立再考虑婚姻不晚。否则你一生很难得到你想要的幸福,因为从结婚的目的,到过程,到结果都是看得到的不快乐。我只劝你一句话:不要为了怕孤独去结婚,那样你会更孤独,因为没有人能够真正的成为你精神的依赖。
我没必要委屈自己维护一个不符合我婚姻要求的婚姻。这个观点我已经说了,在我心中一夫一妻制的婚姻法,我要的是内容,不是形式。我不是婚姻形式狂。我要的是一个忠诚快乐的爱情婚姻,否则我宁可独身,因为我独身照样可以快乐。
婚姻的目的到底是什么?是一个磨练对别人忍耐的训练班吗?是一个训练自欺欺人的强化班?在一个缺少真诚的婚姻中,还可以感觉到幸福,我真的只有对这样的人产生佩服了。
当一个婚姻如果开始强调要用责任来维持了,说明这个婚姻已经出现严重的问题了。这就涉及到我刚开始说的用逻辑思维来分析,婚姻到底是靠什么来维持的?要想搞清楚这个问题,那么我们是不是首先要弄清楚,婚姻开始是靠什么联系起来的?两个人想要结婚是因为什么?如果按照“婚姻学家”们强调的婚姻要靠责任来维持,那么我们是不是就要考虑,当初两个人结婚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给自己找一份责任来承担吗?如果婚姻建立的目的不是来源于责任,那么靠责任维系不是失去了逻辑性吗?婚姻真正带给男女的意义在哪里?结婚和不结婚的最大不同是什么?就是法律,不是吗?
那么我们来看什么叫逻辑性因果关系。因为我想和我爱的人合法在一起,而婚姻是达到合法在一起的方法,所以我要结婚;还是因为我想和我爱的人合法在一起,而责任可以让我得到这个结果,所以我要结婚?责任和合法在一起有什么逻辑关系吗?我们结婚是要得到法律同意,还是要得到责任同意?其实这里的逻辑关系是,责任是婚姻法的连带关系。因为婚姻合法,所以你才有责任维护法律。如果没有婚姻,你也就没有法律的制约,也就没有了责任。所以是婚姻制约了责任,而不是责任制约了婚姻。因此婚姻即不是对爱情的责任,也不是对社会的责任。婚姻是法律保障下的男女关系,而责任是为了维护法律的正义而存在的。两个人产生爱情,和家庭的建立不是法律强行要求的。没有法律要求男女之间必须要产生爱情,人与人之间必须要以家庭的形势存在。因此爱情也好,家庭也好如果没有法律具体条款要求,那么也不受责任制约。
因此一个符合逻辑的关于婚姻靠什么来维持的论述应该是:婚姻是靠最初的婚姻目的来维持的,婚姻的维持与责任无关,责任只与婚姻的法律形式存在有关。也就是说,男女双方如果当初结婚的目的是为了爱情,那么婚姻就是靠爱情来维持。如果男女双方结婚的目的是金钱,那么婚姻就靠金钱来维持。如果男女双方当初结婚的目的是靠女方的容貌,那么这个婚姻就是靠女人的容貌来维持的。因此强调婚姻的责任来维持婚姻是可笑的。婚姻法中没有一条规定,结婚双方必须到死不能离婚,相反婚姻法中有离婚法。全世界没有一个国家的婚姻法可以保证婚姻一定快乐幸福。所以婚姻的责任是什么?是不离婚委屈求全?还是遵守一夫一妻制度的法律?
很多所谓婚姻学家面对男人有外遇而提出离婚,不管什么情况就指责这个男人对婚姻不负责任,这是无知。只要这个男人没有破坏一夫一妻制的婚姻法,他就是对这个婚姻负责的。而他们对那些发生婚外性的男人只要不离婚就认为是对婚姻负责的,还要劝女人要宽容他们的行为,说什么犯了男人都容易犯的错,这才是对法律的不负责和亵渎。发生婚外性这件事本身才是对婚姻的不负责。因为他的行为触犯了法律,只要证据确凿,就属于重婚罪。这样的人提出离婚才是对法律的尊重,才是对婚姻的负责。婚姻的责任不是不离婚,不是包庇犯人,而是尊重法律,依法执法。而原谅出轨的丈夫,和包庇重婚罪犯没有什么不同。那才是真正的对婚姻不负责任。而且属于从犯。除非这些婚姻学家集体对国家婚姻法提出取消重婚罪这个法律条款。否则就是集体纵容很多人继续犯罪,对法律进行公然蔑视。这些婚姻学家打着同情女性,同情弱者的旗号,不号召女性学会独立自强,站起来用婚姻法保护自己。而在那里抹稀泥的教育女性“包容”,拿孩子,拿什么宁拆一座庙不破一桩婚来搅合,用根本就不存在的责任去维持那个已经就不该受法律保护的有罪犯的婚姻。看起来似乎是站在女性一边,实际上是把女性弄到一个更卑微可怜的地位。这与因为同情贫困人家,继而纵容他们去偷,去抢有什么区别?偷人不是偷?再说了,婚姻中的责任除了维护婚姻法,还有什么其他的规定吗?一个能够称得上责任的应该是可以衡量的,比如我们工作的岗位责任书,上边写的清清楚楚,你要做什么,有什么奖惩。这个责任书才有意义。可是婚姻呢?有这样明确的奖惩责任吗?没有一个明确的奖惩执行制度,哪里来的责任?那不是笑话是什么?
送给结过婚的,和没结婚的朋友,正视自己的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