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员好吗:公司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2 16:18:35
1、什么是公司债?

  答: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年以上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2、什么是企业债券?公司债和企业债有什么区别?公司债是企业债的一种吗?

  答 :企业债券是指企业依照法定程序、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年以上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两者是不同的品种。

比较项目 公司债 企业债 发行主体差别 由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债券 由中央政府部门所属机构、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发行的债券,它对发债主体的限制比公司债窄 发债资金用途差别 主要用途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技术更新改造、改善公司资金来源结构、调整公司资产结构、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支持公司并购和资产重组等 主要限制在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革新改造方面,并与政府部门的审批项目直接相关 信用来源差别 公司债的信用来源是发债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状况、盈利水平和持续盈利能力等 不仅通过“国有”(即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等)机制贯彻了政府信用,而且通过行政强制落实担保机制,实际信用级别与其他政府债券大同小异 发债额度差别 最低限大致为1200万元和2400万元 发债数额不低于10亿元 管制程序差别 公司债监管机构往往要求严格债券的信用评级和发债主体的信息披露,特别重视发债后的市场监管工作 发债由国家发改委和国务院审批,要求银行予以担保;一旦债券发行,审批部门则不再对发债主体的信息披露和市场行为进行监管 市场功能差别 债是各类公司获得中长期债务性资金的一个主要方式 受到行政机制的严格控制,每年的发行额远低于国债、央行票据和金融债券,也明显低于股票的融资额

  公司债与企业债的区别主要在于:(1)依据的管理规定不同:公司债依据的是《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企业债依据的是《企业债券管理条例》;(2)监管机构不同:公司债由中国证监会监管,企业债由国家发改委监管;(3)发行主体不同:公司债的发行主体为公司制企业,企业债的发行主体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大型企业;(4)募集资金用途的要求不同:公司债募集资金的用途较为宽泛,可用于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技术更新改造投资、股权投资、资产收购、偿还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等多种用途;企业债募集资金的用途较为狭窄,主要限制在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革新改造方面,并与政府部门的审批项目直接相关。

  3、什么是短期融资券?公司债与短期融资券有什么区别?

  答:短期融资券是指企业依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和交易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公司债与短期融资券的区别主要在于:(1)依据的管理规定不同:公司债券依据的是《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短期融资券依据的是《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2)监管机构不同:公司债由中国证监会监管,短期融资券由中国人民银行监管;(3)发行主体不同:公司债券发行主体为公司制企业,短期融资券的发行主体为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4)债券期限不同: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在一年以上,短期融资券的存续期在一年以内;(5)上市场所不同:公司债券现阶段主要在证券交易场所上市交易,短期融资券只能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市交易。

  4、公司债的发行会对股市有何影响?是否会分流股市资金?

  答:投资者在投资的时候会根据自己承受风险的能力和他的风险偏好以及投资的需求在这三者当中进行选择,有的人偏重的是收益性,这样可能在股票市场就相对地会投入得多一点,但股票市场可能收益性会高,安全性就会低。如果投资者比较看重安全性,他可能就会投资债券市场,因为债券市场相对风险要低,安全性高一些,收益也低一点。

  还有一点就是流动性,就是买到的股票还是债券无论是什么品种容易买得到也容易卖掉。

  因此在这个当中不同的投资人根据自身能力、风险防范以及承受程度的判断会在不同的品种之间寻找一个平衡,在这三者之间达到一个很好的平衡。所以总体来说,公司债的推出会使现有的市场构更加合理,也会给投资人更多的选择,会使这个市场整体的功能和效率得到提高。

  在具体某一个时点上资金的变动一定会根据不同的品种,根据投资人的不同偏好会不断进行调整的,这是属于市场的正常现象,因为这都是来自于投资人自身对投资和风险的偏好。

  5、目前在公司债发行中为何要引入保荐制度?充当保荐人的资格要求有哪些?

  答:实行保荐制是公司债试点里面的一个特点。

  保荐制实际上是在几年前引入到股票的发行中的,保荐制的实行使中介机构更多地承担起社会中介的责任,同时促进了公司规范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这次在公司债发行中也引入了保荐制,这有利于公司债的试点,在试点过程以及下一步的发展过程当中能够使中介机构更好地承担相应责任,有利于公司债市场的规范。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经中国证监会注册登记并列入保荐机构的证券经营机构,可以依照相关办法规定,从事保荐工作。

  债券受托管理人一般可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商业银行或者信托公司承担,目前对于受托管理人的资格没有明确规定。

  6、目前在公司债发行中为何要引入债券受托管理人?充当受托管理人的资格要求有哪些?

  答:在公司债发行中引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概念是充分考虑了对债券持有人的保护,首次引进了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概念,解决由于债券持有人分散,难以一致行动维护自己利益的难题。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为债券持有人的最大利益行事,不得与债券持有人存在利益冲突。

  《试点办法》规定:债券受托管理人由本次发行的保荐人或者其他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机构担任。为本次发行提供担保的机构不得担任本次债券发行的受托管理人。

  7、债券受托资产管理人应当履行的责任有哪些?

  答: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持续关注公司和保证人的资信状况,出现可能影响债券持有人重大权益的事项时,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公司为债券设定担保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应当约定担保财产为信托财产,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在债券发行前取得担保的权利证明或其他有关文件,并在担保期间妥善保管;

  (三)在债券持续期内勤勉处理债券持有人与公司之间的谈判或者诉讼事务;

  (四)预计公司不能偿还债务时,要求公司追加担保,或者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五)公司不能偿还债务时,受托参与整顿、和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

  (六)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其他重要义务。

  8、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答:存在下列情况的,应当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一)拟变更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二)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三)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息;(四)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五)保证人或者担保物发生重大变化;(六)发生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9、债券市场的主要投资者有哪些?

  答:我国目前的债券市场主要由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

  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投资者主要为:各类银行,保险机构等非银行金融机构, 非金融机构;交易所债券市场的投资者主要为:邮政储蓄银行、保险机构等非银行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及个人投资者。

  10、为公司债券提供担保应符合怎样的规定?

  答:为公司债券提供担保的,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担保范围包括债券的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二)以保证方式提供担保的,应当为连带责任保证,且保证人资产质量良好;(三)设定担保的,担保财产权属应当清晰,尚未被设定担保或者采取保全措施,且担保财产的价值经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不低于担保金额;(四)符合《物权法》、《担保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1、公司债券发行上市的大致流程?

  答:公司债券发行上市的大致流程如下:(1)确定中介机构,中介机构对公司进行尽职调查;(2)制定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及发行方案;(3)公司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做出决议;(4)公司股东大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做出决议;(4)公司及有关中介机构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制作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审计报告、评级报告等);(5)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申请材料,中国证监会进行审核;(6)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审核意见对申请材料进行修改;(7)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8)取得中国证监会的发行批文,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发行公告;(9)向投资者路演、推介,进行询价,确定最终的债券票面利率;(10)网下向机构投资者配售,网上向一般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11)公司债券在证券交易场所挂牌上市。

  12、公司债是否可以参与质押式回购?需要什么条件?

  答:经发行人申请,本所及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认定,符合条件的公司债券可作为质押券参与新质押式回购交易。公司债券作质押券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公司债券发行人是中央直属的国有独资企业;(2)公司债券由中国工商银行(4.17,0.02,0.48%)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3.02,0.01,0.33%)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之一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或者提供足额资产抵押担保。(3)主体评级和债券评级为AAA级。(4)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公司债券。

  13、公司债如何参与质押式回购?

  答:公司债券作为质押券的申报和转回可通过电子平台进行。当日买入的公司债券可当日进行质押券申报。当日申报质押券入库的,下一交易日可在竞价系统进行相应的债券回购交易业务。当日申报转回的质押券,下一交易日可在竞价系统和电子平台卖出。

  电子平台的交易商可代理客户进行质押券的申报和转回。

  14、公司债券上市后如何交易?

  答:试点期间,长江电力(6.34,-0.14,-2.16%)公司债券现券可在上交所竞价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竞价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平台”)进行交易,并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实施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交易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竞价交易实行全面指定交易制度。通过竞价系统买卖公司债券的投资者必须事先指定一家会员作为其买卖的受托人,通过该会员参与上交所公司债券买卖。

  公司债券现券在竞价系统和电子平台使用相同的证券代码和证券简称。

  公司债券现券交易按证券账户进行申报,并实行净价交易、全价结算。公司债券净价交易比照国债相关规定执行。

  每个交易日的9:15至9:25为竞价系统开盘集合竞价时间,9:30至11:30、13:00至15:00为连续竞价时间;固定收益平台的交易时段为9:30至11:30、13:00至14:00。开市期间停牌并复牌的除外。

  公司债现货交易开盘价,为当日该债券集合竞价中产生的价格;集合竞价不能产生开盘价的,连续竞价中的第一笔成交价为开盘价。公司债现货交易收盘价为当日该债券最后一笔成交前一分钟所有成交价的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笔成交)。当日无成交的,以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为当日收盘价。

  公司债券现券在电子平台采取报价交易的,每笔买卖报价数量为1000手或其整数倍,报价按每1000手逐一进行成交。

  公司债现券当日买入当日可卖出。

  电子平台一级交易商可申请对公司债券做市,并按电子平台的相关规定开展与客户的协议交易。

  15、公司债上市后是否会面临流动性不足的局面?

  答:相比股票只能在竞价交易系统进行交易,试点期间,长江电力公司债券现券可在上交所的两套平台进行交易,即:竞价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竞价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平台”)。

  每个交易日的9:15至9:25为竞价系统开盘集合竞价时间,9:30至11:30、13:00至15:00为连续竞价时间;固定收益平台的交易时段为9:30至11:30、13:00至14:00。开市期间停牌并复牌的除外。

  16、个人投资者可否在网下申购?

  答:只有机构投资者可以在网下协议申购公司债,个人投资者只能通过网上申购。

  17、公司债交易是T+0还是T+1?

  答:公司债现券当日买入当日可卖出。

  18、发展公司债作为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一件大事,其重要意义在何处?

  答:当前大力发展公司债市场有很重要的意义。过去融资体系中比较多的依靠银行的体系来进行间接融资,而直接融资这块的比例非常低,不利于金融结构的完善。党中央、国务院提出要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提高直接融资的比重。而提高直接融资的比重既包括发展股票市场还包括债券市场,尤其是债券市场,因为相对于股票市场而言,债券市场尤其是公司债券市场发展非常缓慢,而且这个比例在整个直接融资比例中也是很低的,所以提高直接融资的比重,包括发展公司债市场是一个非常迫切而重要的任务之一。

  从另一方面来看除了要大力提高直接融资的比重以外还要发展多层次的资本市场,这是从资本市场的结构来讲的。 从结构来看也存在一个失衡,就是在直接融资的结构里面相对于股票市场而言债券市场发展得慢,在债券市场当中相对于国债,公司债的市场发展也比较慢。

  所以说,无论是从总量上提高直接融资的比重要求,还是完善结构的要求,公司债都是很重要的内容,具有深远意义。

  19、公司债券现在券竞价系统交易是否设有涨、跌停牌?(幅度是多少?)

  答:集合竞价价格限制:申报价格最高不高于前收盘价格的150%,并且不低于前收盘价格的70%;连续竞价价格限制:申报价格不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价格的110%且不低于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价格的90%;同时不高于上述最高申报价与最低申报价平均数的130%且不低于该平均数的70%。

  20、公司债券在竞价系统的开盘价与收盘价如何确定?

  答:开盘价:当日该债券集合竞价中产生的价格;集合竞价不能产生开盘价的,连续竞价中的第一笔成交价为开盘价;

  收盘价:当日该债券最后一笔成交前一分钟所有成交价的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笔成交)。当日无成交的,以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为当日收盘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