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档案管理:王永庆“四房子女”归宗案 台湾高等法院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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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庆“四房子女”归宗案
台湾高等法院开庭审理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11年10月18日   第 03 版)
新华社台北10月17日电  被誉为“经营之神”的台塑集团创始人王永庆的身后事再起波澜。台湾高等法院17日开庭审理自称王永庆四房子女的罗文源等三姐弟认祖归宗案,虽然台北地方法院在4月一审判决姐弟3人和王永庆具有血缘关系,不过,王家在二审主张,要罗文源等承认被罗景祺收养,再谈和解,遭到罗文源等拒绝。
据台湾媒体报道,罗文源、罗雪珍、罗雪映的母亲林明珠先后生下三姐弟后,与罗景祺结婚,罗景祺在1961年认领罗文源三姐弟,但林明珠、罗景祺去世后,罗文源等三人提起民事诉讼,否认3人是罗景祺子女,获法院判决胜诉,认定罗景祺对3人的认领无效。
罗文源等人于王永庆过世后,主张自己是王永庆四房子女,提起“生父死亡后认领”诉讼,要求向王永庆认祖归宗。法院一审时,认定罗文源三姐弟与王永庆有亲子关系,但因此案将牵涉王永庆遗产继承问题,王家子女不服,提起上诉。
台高院法官在17日的审理中询问双方有无和解意愿,王家委任律师指出,不争执3人与王家的血缘关系及王永庆年轻时有无抚育他们,但需在3人承认被罗景祺收养的前提下,才能谈和解。
王家律师说,罗景祺几十年的照顾,收养关系不能抹灭,罗家姐弟先承认这样的收养关系,才能再来谈和解。
不过,罗文源等拒绝承认收养关系。法院决定下次传唤罗文源同母异父的妹妹,以厘清是否存在收养关系。
2008年10月,王永庆于美国去世,在台湾留下近600亿元新台币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