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生壳内网版客户端:所得税处“十一五”工作总结和2011年工作思路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19:3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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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处“十一五”工作总结
“十一五”期间,根据省局党组和总局所得税司的工作部署,全省国税系统所得税大力组织收入、认真贯彻落实新企业所得税法,着力加强所得税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效。
一、所得税收入取得良好成绩
“十一五”期间,各级税务机关根据依法治税的要求,严格遵循“依法征税,应收尽收”的组织收入原则,加强所得税税源管理和收入分析,及时发现和堵塞征管漏洞,狠抓落实,多措并举,全力组织所得税收入。2005年,全省组织企业所得税151.79亿元,2010年全省共组织企业所得税991.1亿元,是2005年的6.53倍。企业所得税收入随着江苏经济发展实现了同步大幅度增长。
二、贯彻各项所得税政策效果明显
2008年,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以来。全省各级税务机关高度重视,全力以赴,上下联动,圆满实现了新老税制平稳过渡。
一是狠抓了新税法宣传培训工作。全方位大规模开展访谈、在线答疑、知识竞赛、业务培训等活动,为纳税人、税务干部全面掌握和执行新税法提供了保证。同时重点宣传自主创新的有关税收政策,与科技部门联合编写了《企业技术创新政策简明手册》并免费发放,深受好评。仅2008、2009、2010年网上答疑就超过1万3千多条。
二是在省、市局层面建立规范的政策执行和报告制度。一是对内部请示,重点强调“规范”。出台了政策解释管理办法,明确请示规范格式和程序,并要求上级税政管理部门在回复前,要进行集体合议,根据合议结果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反馈处理。二是对外部咨询,强调规范与服务并举。通过规范咨询途径和文书格式,明确责任部门和岗位,防范多头答复造成同一地区政策标准不统一,以及随意答复带来的执法风险。
三是建立了专家审核机制。结合总局关于税前扣除和减免税管理要求,制定了专业化审核办法,按照政策适用风险等级设定省、市、县局的管理权限和评审复核标准,提高政策管理的专业化水平和公正透明程度。此项工作已被省局监察室作为加强部门内控的有效工作经验在全国推广,并被刊登在中国纪检监察报上。
四是加强政策调研。对现有政策执行效果进行评估,结合经济发展形势开展调查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展开调查,先后向总局报送了过渡期优惠与新税法优惠如何叠加,软件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口径,技术转让所得认定程序,新税法实施前的政策扶持项目如何享受优惠,农产品初加工项目如何认定、如何扶持物联网等新兴产业发展等专题调研报告和材料,得到总局领导的多次肯定。
此外,编写下发了《新企业所得税政策360度》,归集企业所得税各项政策和管理规定,供各地在工作中使用,反映良好。
三、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成效显著
“十一五”期间,所得税工作始终坚持依法治税,牢固树立不落实优惠政策也是收过头税的思想,积极用足、用够国家现行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发挥税收优惠政策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持助推和调节导向作用。我省国税落实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数额一直位居全国前列。优惠政策的落实,有力地促进了我省地方经济发展,对推进社会和谐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深受地方政府和纳税人的好评。
新税法实施以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发生了重大调整,由区域优惠为主调整为产业为主。根据新的形势,省局对相应的优惠政策工作提出了针对性和实效性的要求。在与部门协作中,我们积极主动,向兄弟部门介绍相关税收政策的变化情况,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本着宽严适度原则开展认定工作,把税收政策落实到真正符合政策规定的企业身上。我省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以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动漫企业等优惠政策的落实走在了全国的前列,受到省委、省政府的多次肯定。
另一方面,为了方便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省局在全国率先制定了新的优惠管理办法,将全部优惠项目都作为备案管理,简化手续,并逐项明确了优惠项目备案所需要的资料,纳税人全面了解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内容、适用范围、适用条件和具体操作程序,使得税务机关和纳税人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深受好评。其中,与科技部门共同推广的重点联系企业制度和“千员万企”活动尤其深受好评,曾经向李克强副总理进行汇报。
以2009年为例,1245户企业共享受免税收入198.84亿元。7247户企业共享受定期减免税180.92亿元。99529户企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和小型微利企业优惠企业减免税优惠46.41亿元。2613户企业享受加计扣除,金额为51.87亿元。180户企业享受减计收入主要是资源综合利用减计收入优惠,金额为8.09亿元。191户企业享受购买节能节水、安全生产设备抵免税额优惠,金额为5.4亿元。
四、企业所得税管理水平显著提高
“十一五”期间,全省所得税工作认真贯彻总局提出的所得税管理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加强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不断夯实征管基础工作,以税收风险管理为导向推进企业所得税风险管理,取得了明显进展和新的成效
(一)强化征管基础措施,确保各项税收政策落实到位。
统一申报业务需求,提高申报质量。省局按照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和相关政策规定,编写了详细的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和年度申报业务网上申报业务需求,设定申报表表间表内关系、申报表和财务报表关系等逻辑控制,建立申报表相关栏次与征管软件中优惠备案等信息的关联关系,有效地提高了申报数据质量。
研究小企业生产经营税收管理的特点,采取多种措施,规范对核定征收企业的管理。一是积极引导企业健全会计核算,降低核定征收面,截至2010年底,核定征收面已经下降到39.84%;二是对经营规模较大的企业,严格征收方式鉴定;三是对对汇总纳税企业、上市公司、金融企业等特定纳税人不得核定征收;四是加强企业经营行业适用应税所得率的比对,防止高利润率企业利用核定征收办法逃避税收。
贯彻落实总局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管办法,规范汇总纳税企业基础信息维护,将汇总纳税企业税款分配审核列入汇缴基础事项,推广应用汇总纳税企业管理信息系统,提高汇总纳税企业管理水平。
组织做好每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编写汇缴指南,加强对纳税人的培训辅导,规范优惠备案项目和备案资料,建立维护所得税电子台帐,加强对申报数据的基础性审核,汇缴质量逐年提高。
分类管理得到深化。为适应2002年征管范围改革后国税系统所得税管户迅速增加的形势,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江苏从2005年起开始对不同类型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根据其生产经营状况和纳税情况,进行科学合理的分类,依托信息化资源,实施与之相对应的监控管理办法,拟定下发了《江苏省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暂行办法》,对纳税人按四类进行有区别、有重点的分类管理。充分利用数据发布平台,不断建立和完善重点行业预警监控指标体系,及时防范和处理重大隐患问题。分类管理办法和管理思路已经被总局采用,并在全国推广。
纳税评估工作取得实效。将行业管理与纳税评估工作相结合,理顺评估思路,创新评估方法,牢固树立“两税”联评理念,努力做到行业评估与重点企业相结合、纳税评估与日常管理相结合、纳税评估与优惠政策管理相结合、综合评估与简易评估相结合。与相关业务处室联合下发了《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联动评估指导意见》,对两税联评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列举了可运用的评估方法,并建立了评估分析模型,为基层税务机关实施两税联评提供参考。从2009年起,省局所得税处实行实体化运作,组织了对农村信用社和江苏银行系统的行业评估,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由浅入深,项目评估与综合评估相结合,扎实推进纳税评估工作”的思路得到总局王力副局长的高度重视,并将其纳入到全国所得税工作会议的报告中。
接受总局委托,作为第一批企业所得税行业管理指南编写单位,牵头合并、辽宁等地联合编写了《钢铁业企业所得税管理操作指南》,并为全国提供经验借鉴和指引,并参与承担了第二批行业指南中《医药制造业所得税管理操作指南》。按照省局统一布置,编写了汽车零售业、医药制造业、金属船舶制造业、棉及化纤制品制造业的税收管理指南。
(二) 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分类分级推进所得税风险管理工作。
2008年起,所得税工作着力引入分类分级管理和风险管理的理念和做法。实行“省局-市局-县局”三级管理,合理划分省、市、县各级税务机关的职能定位和管理目标,搭建所得税风险管理架构,形成了全省统一扎口、分层牵头、上下联动、同步推进、有序整合的风险管理体制,围绕全局企业所得税工作重点和目标,实行项目化管理,涵盖风险目标规划、分析识别、应对处理和绩效评估在内,成为企业所得税征管工作的亮点。目前已建立了包括28个企风险指标的企业所得税风险特征库,建立了省局统一抽取数据、市局和区县局联合确定风险项目的风险分析制度,开发了专用的风险应对底稿模板,指导基层做好风险应对工作。与其他税种整合衔接,不断完善项目风险识别和审核应对工作。2009年、2010年度两年合计,全省共计审核汇缴风险项目14.57万户纳税人,共计补缴企业所得税(含滞纳金)10.64亿元,调减亏损25.64亿元。
五、以信息化建设为依托,提高所得税信息应用水平
“十一五”期间,我省国税系统开始适用ctais2.0新系统。在上线工作中,所得税处提供了完整的企业所得税业务需求、监控决策系统业务需求和网上申报业务需求。在ctais2.0中,所得税管理工作共设置了17条工作流,涵盖税种登记、纳税申报、财产损失审批、减免税审批、管理台帐等,各工作流之间相互关联、相互勾稽,有效地提高了所得税申报质量,在监控决策系统中涵盖了数据报表、查询、重点税源、数据发布等内容,为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搭建所得税电子台帐,目前已经建立了13个电子台帐模板,并由通过税源管理平台由基层进行维护,加对企业所得税跨年度事项的审核监控,提高税基准确性。编写了《企业所得税暂时性差异管理台帐应用举例参考》供各地在工作中使用。
在监控决策系统中开发所得税管理功能模块,健全税源分析统计功能,完善税源结构分析、报表处理、一户式信息查询等统计分析功能,为宏观风险分析提供支撑。
适应风险管理工作需要,省局还组织设计了所得税风险管理应用系统,包括目标规划、风险识别、绩效评估和查询分析等模块,整合了风险知识展现、提示提醒、考核审核、监控评价等功能,为基层一线操作人员的风险应对提供了有效工具。信息化对所得税管理的支撑作用显著提高。
为了提高汇缴质量,省局在税源管理平台组织开发了所得税基础事项综合调查模块,对核定征收、总分机构分配税款、税收优惠、小型微利企业等基础事项自动生成调查任务,有效提高了汇缴基础工作质量。
运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系统,审核申报数据和登记信息,进行行业类型、注册类型、内外资、不同征收方式企业的统计分析,加强所得税年度申报数据的分析利用,提高了汇算清缴质量。
六、干部队伍建设得到加强
“十一五”期间,省局根据形势的需要,加大所得税人才培养力度,选择一批所得税业务强、财务会计基础好的所得税管理人员,先后举办多期培训班,着力培养所得税高层次人才。特别是结合贯彻落实新税法,分级开展所得税全员培训,提高基层一线所得税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各市进一步健全机构,增设岗位,充实人员,加快了人才培养步伐,有效保障了所得税管理工作的开展。
今年,我们又圆满举办了全国企业所得税业务知识考试并获第一名。总局对江苏考试工作的组织和考试成绩都予以了肯定。
回顾“十一五”期间,全省所得税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不足。江苏户管量较大,经济发展较快,苏南、苏北发展不平衡,如何较好地从各地实际出发,落实好总局“二十四字”方针,仍然是一个充满挑战的课题。
“十二五”期间,全省所得税工作要围绕总局企业所得税24字工作方针和省局制定的“十二五”所得税发展计划,立足我省实际,推进专业化管理、夯实基础管理、规范政策管理、强化人才培养,不断提升所得税管理科学化、专业化和精细化水平。
所得税处2011年工作思路
2011年,全省所得税工作要围绕总局企业所得税24字工作方针和省局制定的所得税发展三年计划,根据总局、省局制定的专业化管理总体要求,立足我省实际,推进专业化管理、夯实基础管理、规范政策管理、强化人才培养,不断提升所得税管理科学化、专业化和精细化水平。
一、深入推进所得税专业化管理,加强分类指导
(1)深化行业所得税管理,建立分行业管理制度,推行行业操作指南深化应用。
(2)深化分规模管理。对全省重点税源占比80%的4500户大企业,调节纳税事项在各层级税务机关的合理配置。对中小企业,完善核定征收管理办法。
(3)推进特殊企业和特殊事项管理。对汇总纳税企业,推行信息传递和联评联查,对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完善资格认定和年审要求,对减免税企业,强调资格认定、备案、台账管理和后续跟踪管理。制定全省《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规程》和企业所得税重大事项事先报告和备案管理制度
二、继续夯实所得税基础管理,强化纳税评估
1、进一步加强税源税基管理
加强纳税信息采集。加强所得税基础信息维护,2011年对省局列明的所得税基础信息项目,全省所有所得税征管户均应重新核实后维护到位,同时规范新办企业调查、所得税税种鉴定、日常管理、稽查(评估)信息传递、汇缴申报和风险审核等各个环节对基础信息的复核确认和维护要求。规范减免税备案、税前扣除审批工作流(文书流)录入时间和具体项目内容要求,与申报和风险管理相关联。开展行业、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和时间性差异管理台帐等三个重点项目的专项清理。结合所得税年度申报信息和增值税、营业税收入和税率比对,开展行业维护专项清理;在明确细化跨地区汇总纳税信息维护具体规则的基础上,结合跨地区汇总纳税系统运行开展省内汇总纳税企业专项清理;对已开发的13个暂时性差异管理台帐全面推广应用,结合年度申报、备案信息对台帐的应用面和准确性进行比对清理。
加强收入扣除管理。加强汇总纳税信息平台审核比对和探索重大支出项目台账管理。
2、进一步提升所得税申报数据采集质量
统一网上申报系统。根据各地网上申报系统开发应用经验成果,与纳税服务处联合组织开发全省统一的所得税网上申报系统,免费提供给纳税人使用,实现所得税申报表采集数据基本完整和准确,逐步丰富与纳税申报关联的财务报表数据,逐步充实与所得税征管密切关联的补充采集数据。确保2011年底前正式上线运行。网上申报系统涵盖纳税申报、财务报表、基础信息、台帐管理、审批与备案信息、提示提醒和统计应用等功能,实现填报口径、表内与表间逻辑、操作界面、数据接口、作业标准的完全统一。
3、进一步加强预缴汇缴管理。落实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管理要求,做好汇算清缴事前宣传辅导和备案审批工作,重点加强年度纳税申报审核控制工作和做好汇算清缴的汇总统计分析和总结工作。
4、强化纳税评估。
一是开展分行业纳税评估。建立全省评估指标体系、行业评估模型、基础数据库,明确分行业风险预警,确定评估重点。
二是初步构建专业化纳税评估工作体系。确立“综合评估、专项评估、日常评估”评估机制,推行“重点税源综合评估、一般税源日常评估、特殊事项专项评估”的工作体系。
5、优化纳税服务。与纳税服务部门协同配合,企业诉求收集、咨询解答,简化审批备案手续。
三、积极规范所得税政策管理,提升服务水平
在规范所得税政策管理的基础上,规范政策操作程序,全面准确落实各项优惠政策,防范政策滥用风险。以制作成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解读包为目标,提升政策服务水平。
制定统一的政策咨询解读办法,健全所得税政策解读机制,确保每季度召开一次政策解读会,统一全省政策执行口径。对重组、清算等复杂政策制订操作规程,统一操作程序、操作办法及表证单书,实行规范化运作。根据优惠配套政策出台情况修订所得税优惠管理办法,加强对优惠企业的后续管理,对影响应纳税所得额较大的项目加强实地调查和专业化抽查复审。提升所得税政策服务水平,针对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缴的政策需求,梳理所得税新政,筛选所得税热点政策,编制所得税汇缴一百问,制作成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解读包,分别在税务部门内外网站发布。
四、着力加强所得税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业务素质
多渠道培养实用型所得税人才和专家组队伍。根据全省国税工作会议的部署,省局明年将举办一期所得税管理高层次人才进修班,培养全系统选拔和培养50名德才兼备、掌握所得税管理业务的高层次人才。并以此为契机,在省税务学校有针对性地、重点培养一批所得税骨干人才,力争用3年时间,在每个省辖市局各培养出2名精通所得税业务、财务会计的骨干人才,纳入全国的所得税人才库。同时组建一支全省所得税业务专家团队,在工作中发挥专家攻难克坚的支柱作用和引领示范作用,并以专业组团队为载体,发挥专家“传帮带”作用,带动系统内干部业务素质共同提高。
加强有针对性的人员培训工作。2011年,省局将根据总局的统一部署,重点开展对企业所得税管理规程和14个行业操作指南的全员培训。各地因地制宜因人而异持续开展所得税业务知识培训,定期组织业务学习,必要时可采取考试和竞赛等形式来提高干部业务能力。同时注重培训与实践的紧密结合,注重实务操作和典型案例剖析,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责任编辑:林晓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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