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封闭螺杆机机组:官员情妇收礼算男方受贿 一夜情与三夜情一样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10:01:20

官员情妇收礼算男方受贿 一夜情与三夜情一样

2011-08-23 10:59来源:南方日报发表评论核心提示:昨天,由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共同举办的广东省第二届公诉人与律师控辩大赛在广州举行。 

  昨天,由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共同举办的广东省第二届公诉人与律师控辩大赛在广州举行。来自广州、深圳、佛山、东莞四地的25位优秀公诉人和律师代表,围绕6个具争议性和讨论性的现实案例辩题展开激烈辩论。最终,深圳、佛山公诉人联队和省律协代表队获得本次比赛团体一等奖。

  一夜情与三夜情一样吗

  “睡一夜可以叫一夜情,睡三夜还能叫一夜情吗?他们早已是灵与肉的共同体了,这不叫情妇什么叫情妇?”广州市检察院公诉人队三辩蒋姗姗反问辩方深圳律协队。

  他们辩论的是一宗真实的诉讼。42岁已婚男性张晓林系东海市工商局副局长;28岁未婚女性孙甜美,无业。两人认识后两情相悦,多次外出游玩,发生不正当关系。

  孙甜美找到张晓林,请其帮自己的老同学搞定一单100万元罚款的事宜,并告诉张晓林该同学答应此事办妥后,能让自己到这位同学开办的企业任副总,月薪15万。张同意并随后找到其大学同窗好友——时任稽查分局局长的胡春风摆平了此事。

  事后,孙甜美的同学把公司价值20万元的汽车赠予孙甜美以示感谢,孙不再任副总。孙接受后告知张,张一开始不同意,后不再反对。不久,此事案发。

  控方认为孙实际是张的情妇,张利用自己的权力地位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构成受贿。辩方则认为,不能证明孙是张的情妇,两人只是情谊关系,钱不是张收的,孙收的钱与张无关。

  什么是情妇,孙、张是不是利益共同体?蒋姗姗在结辩时称,当前很多贪腐的案件都呈现出“贪官与情妇齐飞、权力与美色一体”的特点,孙、张便是其中的典型,如不惩处难服人心。

  偷“自己”算偷吗

  偷“自己”的东西算偷吗? 2010年6月18日,王某向典当行老板黄某借款4万元,以价值30万元的自用小轿车和车钥匙交给黄某保管作为担保,后又两次向黄某借款26万元,约定若在同年7月31日前未能还款30万,黄某有权卖该车以抵作还款。7月29日凌晨,王某因不能归还借款,持备用钥匙将车开走。黄某发现车不见后向王某核实,王某承认,并于8月14日归还黄某4万元。黄某多次联系王某让其归还车辆,王某拒绝。

  控方认为王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指出王某与黄某质押关系已成立,轿车已归黄某合法占有,王某在明知自己无力还款的情况下,开走该车是侵犯了黄某合法占有的财产权;同时其在凌晨持备用钥匙将车开走,符合盗窃秘密窃取的行为特征。辩方则持不同意见,辩方强调轿车所有权并未转移,车仍归王某所有,自己不能偷自己的车;并抓住王某事后承认开走车、归还4万元的细节,反驳盗窃罪指控中的“占为己有”的主观方面,认为双方的债权关系仍然成立,黄某可通过民事途径索要欠款,案件属于民事纠纷。

  点评嘉宾、省律师协会副会长黄思周表示,作为真实发生的案例,我国法律并未具体规定此类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犯罪,但不可否认此类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该类案件在各地判决也不统一,值得法律工作者继续深入讨论。

  劝人酒后驾车犯罪吗

  李某(女)与周某(男)聚餐,开车前来本拒绝喝酒的周某经不起李某的劝说,喝了6两白酒。饭后两人长时间等不到出租车,李某要求周某开车送自己回宾馆,周某不允。李某带着醉意说,“你就这点胆量,还敢陪我回宾馆!我今天还就非得让你开车送我不可!不然你就别陪我一起回去。”周某于是开车送李某,结果由于酒驾冲红灯撞到行人,造成一人一伤。

  控方认为李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其在明知周某过量饮酒的情况下,没有尽到共同注意义务,仍然劝说其开车送自己回宾馆,与周某的酒驾撞人有紧密的因果关系,应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惩处。辩方则认为,我国刑法关于交通肇事罪的规定只限于驾驶者,本案中李某不是驾驶者,只是乘客,乘客不能成为交通肇事罪的犯罪主体;并指出李某的“劝说”只是撒娇,并不具有唆使性质,不应构成共同犯罪。

  控辩双方各执一词,点评嘉宾表示如何定案值得深思。